第26章
作者:刘畅 更新:2021-12-03 11:08
这种特质不只显现在教具的本身,也旁及到外围的一切行动。所以,使用者必须有秩序地取下教具,有次序地归位以及要尊重它、维护它的素养。在这样教养下的孩子,长大了就会尊重“长幼有序”和“先来后到”等社会伦理和社会秩序。
至于玩具就不一样了!玩具的制造,虽然有些也带点教育意义,却不是十分明显,它的大部分目的只是想利用小孩子的好奇心,想赚妈妈荷包中的钱,而妈妈为了暂时免除孩子的纠缠,或是爸爸想同时满足孩子和太太的要求,也就不惜花费地买回家去。但孩子玩了不久,玩具就成了废物。仍旧满足不了孩子的好奇,而且引起一连串的后遗症。
而在蒙台梭利教育法里,教具则取代玩具成为教育的最重要的辅助者了。
蒙台梭利的教具究竟有多少种?依荷兰宁惠斯公司的记录,至今已有349种之多,但实际上哪些是蒙台梭利自己所创制的,却很少有人去研究,可见有一些必是经由后人自己发展出来的。其实这相当符合蒙台梭利的教育精神,因为她不曾认为蒙台梭利教育法是一种永恒的结论。她明白生命具有变动性,所以随着时代的变迁,教育的发展必会有些因循,也有所创新。因此我们会说只要合乎蒙台梭利教育法的要求和作用,妈妈们也可以在家里替孩子做。但千万别去买那些复杂的,连自己都弄不清楚的电动“玩意儿”,惹得孩子和自己生气。
对“教具”一词,蒙台梭利本人曾公开地表示,她不喜欢这个名词,正确的名称我们应该叫它“工作材料”。它的主要作用,是供给幼儿做成长“工作”时所用的“材料”,兼具增进智力和改善性格的作用,因此她不愿被世人称之为“教具”。然而这个用法,由来已久,我们为了方便沟通,也就习用下来了。只不过,在使用者的心中,必须非常明白:它不像老师手中的那根教棒,不是辅助老师教课的物品(“辅助老师授课”就成了以大人为中心),它是让孩子在其中“自我教育”、“自我启发”的媒介物,而非玩具。
蒙台梭利教具不选用五彩杂陈的色泽,而是以朴实、干净的色调为主。因为它具有教育意义,所以通常用单色调,突显真正的教育目标,也就是具有孤立的特性。例如:粉红塔的10块木头全部都是粉红色。
第四部分 蒙台梭利:特殊教育法
编制适合孩子的教具 (二)
由于教具的最重要目标,是为符合儿童的内在需要,所以在大小、尺寸上,只以儿童的能力为考虑范围,例如:粉红塔最大的一块,孩子也可以搬得动。
每项教具都有能够吸引小孩子的因素,例如粉红塔木头的重量、颜色,或者勺豆子时豆子沙沙的声音。教具的设计,以供给一个人操作为主要考虑目标。
每项教具的单独和联合使用,都有其步骤和顺序才能完成。而且不管在设计上或者在使用方法上,都是由简单到复杂,其主要目的是培养孩子了解步骤,重视秩序的重要性,并间接地培养其“内在纪律”。
在设计上,具有控制错误的特性,可以使小朋友自行发现错误、而能自行改正,例如:粉红塔有10块,最小的1块是1公分的正立方块,最大的1块为10公分的正立方体,所以最大块与次大块刚好差1公分。在堆完塔后小朋友可以拿起最小的那块,量一量各块之间的差距,他会发现恰好都是1公分。
依蒙台梭利自己为“儿童之家”写的手册上说明,教具有动手教育、感官教育、语言与知识、自由、书写、阅读、做算术、及品德教育等8项。后人为方便陈述,又将它们归纳成以下4项:
——日常生活教具
“中国人用筷子吃饭”、“苏格兰的男人穿裙子”,从这两个陈述中,我们即可引申出日常生活教具的特质:首先它依各种文化的不同,内容也就不会完全相同。其次,日常生活的一切活动,大都可纳入这一项目中。基于以上的原因,蒙台梭利并未替这项训练列出教具的目录,而希望导师能协调“智能启发”与“文化常规”的双重要求,自己研制教具,整备环境。依照美国的分类,将日常生活这项练习分为4大类:
1动作:例如划直线走路等。
2照顾自己:例如穿脱鞋子、衣服等。
3照顾自己的环境:例如拔草、浇花。
4礼貌:例如打招呼等。
日常生活教育的目的,最主要的是在于训练感官能力和肌肉活动两者之间的协调。因为对幼儿来说,动作的平衡会促进智能上的发育,而且手眼的协调也为他们将来的写字画图能力,作了“预备”的工作。比如说想要写字,就需要手部小肌肉发育起来,而在蒙台梭利的日常生活教育上,就包括了小肌肉的练习,时日一久,自然水到渠成,正可以发达到有握笔描画的力量,和越来越准确的“有模有样”的程度。
——感官教具
这类教具的范围包括视、听、嗅、触、味、温、压、辨认立体以及色彩等各方面的感官训练,将颜色、气味等抽象的感觉带入具体实物,用以启发孩子认知的敏锐性,为进一步的教育目的立下根基。例如:“嗅觉瓶”练习辨别气味浓淡及各种气味间的感觉不同,让孩子经由亲自的体验而有清清楚楚的辨认能力。所以,这项教育的作用是:
1用合理的方法,直接帮助感官本身的发展。
2形成婴幼儿“自发性”的发展,也就是进一步让婴幼儿会自动地观察和思考。
3为使幼儿能适应现在和未来的社会,因而必须先奠定他们对环境卓越的观察力,养成从观察到试验的科学习性。
这三种目标,都可在蒙台梭利教具的教育效果中产生出来。例如,导师在用教具训练他们的观察能力的同时,也必须让孩子从中辨别相似物和对比物,在心智上产生“推断”,而能做成“决定的思考”和行为。
蒙台梭利教具操作,训练儿童的“工作历程”秩序观念和习性的培养,远比要求他的“工作结果”会做更为重要。这点意义,希望母亲和一般教师一定要特别重视,才不至于“本末颠倒”。
——语文教具
蒙台梭利教育法常常是运用间接的方法来帮助孩子发展,在语文练习上更是如此。她先不直接教儿童拿笔写字,而是从日常生活练习开始,就已经开始预备了例如勺豆子时的肌肉控制、协调。并且主张在孩子一出生,大人就应该提供一个充满语言与文字的环境,让他自然地由感觉到领悟周围的一切。例如,自小就不断地对他说话;大约在孩子会走路以后,就在孩子用的毛巾上写上他的名字等。因为孩子的成长需要相当的时间,因而要逐步渐进地去培养,由大人的间接预备功夫,养成孩子具有直接的学习与领悟的能力。
由于儿童有主动学习的能力,所以,我们就应该在他的生活环境中,为他预备一些以间接训练的道理所制作的,培养孩子书写能力的教具。例如常见的“砂纸字板”,是让孩子用手指去触摸砂纸中的字型不用细笔,用手指,利用这种预备写字的间接练习,养成他头脑对眼力和肌肉间“发号施令”的协调能力。
另外大人也可在环境中,预备许多不同内容的书籍、图片,让孩子去接触、去翻阅,使他们的常识能逐渐丰富。
——数学教具
蒙台梭利认为人类的学习过程,是由简单到复杂,具体到抽象的。所以在面对“数学”这种纯抽象概念的知识时,唯一让孩子觉得容易学习的方法,也只有以具体、简单的实物为起始。让孩子们在亲自动手的过程中,先由对实物的多与少、大和小,求得了解,再自然而然地联想起实象与抽象间的关系。
第四部分 蒙台梭利:特殊教育法
以孩子为中心
蒙台梭利教育的原则是以孩子为中心,通过对他们的深入了解,尊重其人格尊严和成长过程。从促进儿童身心发育的角度去设计教学,为孩子一生奠定智慧与品格的良好基础,培养自主、持续的学习和工作习惯。
爷爷不是一生下来,就白了胡子,孩子也不是一生下来就长得这么高,都必须经过由幼小到成年的连续过程,才有现在的自己。但是只要问:是什么力量让我们长大的?恐怕没有人能够说个所以然。其实,生命自然而然地发展,看上去很像极为随意,实际上,却充满着秩序和规律(一定由小到大,由简而繁),在一定的自然法则下,万物生生不息!
蒙台梭利在观察中,就注意到了生命“自然发展”的事实,她发现人的“完成”,实际上是经由自己的不断活动来达成的。比如“母鸡孵蛋”,母鸡生下鸡蛋之后,它能做的,也只是供给蛋的温暖,至于蛋壳里的“胚胎”如何变成小鸡,就得靠蛋壳内的“生命”自己去一步步地完成了,老母鸡无论如何着急,也控制不了蛋壳里的小生命。
蒙台梭利更追根究底地往上找寻生命体自我活动的根据,她发现,儿童在出生以前,就具有了发展的预定计划,由于这个计划从生命的一开始就已存在,正如鸡蛋会变成鸡,人的受精卵会成胎,变成人。所以她称未出生之前,便具有这种“开展功能”的儿童,为“精神和肉体胚体”。
至于玩具就不一样了!玩具的制造,虽然有些也带点教育意义,却不是十分明显,它的大部分目的只是想利用小孩子的好奇心,想赚妈妈荷包中的钱,而妈妈为了暂时免除孩子的纠缠,或是爸爸想同时满足孩子和太太的要求,也就不惜花费地买回家去。但孩子玩了不久,玩具就成了废物。仍旧满足不了孩子的好奇,而且引起一连串的后遗症。
而在蒙台梭利教育法里,教具则取代玩具成为教育的最重要的辅助者了。
蒙台梭利的教具究竟有多少种?依荷兰宁惠斯公司的记录,至今已有349种之多,但实际上哪些是蒙台梭利自己所创制的,却很少有人去研究,可见有一些必是经由后人自己发展出来的。其实这相当符合蒙台梭利的教育精神,因为她不曾认为蒙台梭利教育法是一种永恒的结论。她明白生命具有变动性,所以随着时代的变迁,教育的发展必会有些因循,也有所创新。因此我们会说只要合乎蒙台梭利教育法的要求和作用,妈妈们也可以在家里替孩子做。但千万别去买那些复杂的,连自己都弄不清楚的电动“玩意儿”,惹得孩子和自己生气。
对“教具”一词,蒙台梭利本人曾公开地表示,她不喜欢这个名词,正确的名称我们应该叫它“工作材料”。它的主要作用,是供给幼儿做成长“工作”时所用的“材料”,兼具增进智力和改善性格的作用,因此她不愿被世人称之为“教具”。然而这个用法,由来已久,我们为了方便沟通,也就习用下来了。只不过,在使用者的心中,必须非常明白:它不像老师手中的那根教棒,不是辅助老师教课的物品(“辅助老师授课”就成了以大人为中心),它是让孩子在其中“自我教育”、“自我启发”的媒介物,而非玩具。
蒙台梭利教具不选用五彩杂陈的色泽,而是以朴实、干净的色调为主。因为它具有教育意义,所以通常用单色调,突显真正的教育目标,也就是具有孤立的特性。例如:粉红塔的10块木头全部都是粉红色。
第四部分 蒙台梭利:特殊教育法
编制适合孩子的教具 (二)
由于教具的最重要目标,是为符合儿童的内在需要,所以在大小、尺寸上,只以儿童的能力为考虑范围,例如:粉红塔最大的一块,孩子也可以搬得动。
每项教具都有能够吸引小孩子的因素,例如粉红塔木头的重量、颜色,或者勺豆子时豆子沙沙的声音。教具的设计,以供给一个人操作为主要考虑目标。
每项教具的单独和联合使用,都有其步骤和顺序才能完成。而且不管在设计上或者在使用方法上,都是由简单到复杂,其主要目的是培养孩子了解步骤,重视秩序的重要性,并间接地培养其“内在纪律”。
在设计上,具有控制错误的特性,可以使小朋友自行发现错误、而能自行改正,例如:粉红塔有10块,最小的1块是1公分的正立方块,最大的1块为10公分的正立方体,所以最大块与次大块刚好差1公分。在堆完塔后小朋友可以拿起最小的那块,量一量各块之间的差距,他会发现恰好都是1公分。
依蒙台梭利自己为“儿童之家”写的手册上说明,教具有动手教育、感官教育、语言与知识、自由、书写、阅读、做算术、及品德教育等8项。后人为方便陈述,又将它们归纳成以下4项:
——日常生活教具
“中国人用筷子吃饭”、“苏格兰的男人穿裙子”,从这两个陈述中,我们即可引申出日常生活教具的特质:首先它依各种文化的不同,内容也就不会完全相同。其次,日常生活的一切活动,大都可纳入这一项目中。基于以上的原因,蒙台梭利并未替这项训练列出教具的目录,而希望导师能协调“智能启发”与“文化常规”的双重要求,自己研制教具,整备环境。依照美国的分类,将日常生活这项练习分为4大类:
1动作:例如划直线走路等。
2照顾自己:例如穿脱鞋子、衣服等。
3照顾自己的环境:例如拔草、浇花。
4礼貌:例如打招呼等。
日常生活教育的目的,最主要的是在于训练感官能力和肌肉活动两者之间的协调。因为对幼儿来说,动作的平衡会促进智能上的发育,而且手眼的协调也为他们将来的写字画图能力,作了“预备”的工作。比如说想要写字,就需要手部小肌肉发育起来,而在蒙台梭利的日常生活教育上,就包括了小肌肉的练习,时日一久,自然水到渠成,正可以发达到有握笔描画的力量,和越来越准确的“有模有样”的程度。
——感官教具
这类教具的范围包括视、听、嗅、触、味、温、压、辨认立体以及色彩等各方面的感官训练,将颜色、气味等抽象的感觉带入具体实物,用以启发孩子认知的敏锐性,为进一步的教育目的立下根基。例如:“嗅觉瓶”练习辨别气味浓淡及各种气味间的感觉不同,让孩子经由亲自的体验而有清清楚楚的辨认能力。所以,这项教育的作用是:
1用合理的方法,直接帮助感官本身的发展。
2形成婴幼儿“自发性”的发展,也就是进一步让婴幼儿会自动地观察和思考。
3为使幼儿能适应现在和未来的社会,因而必须先奠定他们对环境卓越的观察力,养成从观察到试验的科学习性。
这三种目标,都可在蒙台梭利教具的教育效果中产生出来。例如,导师在用教具训练他们的观察能力的同时,也必须让孩子从中辨别相似物和对比物,在心智上产生“推断”,而能做成“决定的思考”和行为。
蒙台梭利教具操作,训练儿童的“工作历程”秩序观念和习性的培养,远比要求他的“工作结果”会做更为重要。这点意义,希望母亲和一般教师一定要特别重视,才不至于“本末颠倒”。
——语文教具
蒙台梭利教育法常常是运用间接的方法来帮助孩子发展,在语文练习上更是如此。她先不直接教儿童拿笔写字,而是从日常生活练习开始,就已经开始预备了例如勺豆子时的肌肉控制、协调。并且主张在孩子一出生,大人就应该提供一个充满语言与文字的环境,让他自然地由感觉到领悟周围的一切。例如,自小就不断地对他说话;大约在孩子会走路以后,就在孩子用的毛巾上写上他的名字等。因为孩子的成长需要相当的时间,因而要逐步渐进地去培养,由大人的间接预备功夫,养成孩子具有直接的学习与领悟的能力。
由于儿童有主动学习的能力,所以,我们就应该在他的生活环境中,为他预备一些以间接训练的道理所制作的,培养孩子书写能力的教具。例如常见的“砂纸字板”,是让孩子用手指去触摸砂纸中的字型不用细笔,用手指,利用这种预备写字的间接练习,养成他头脑对眼力和肌肉间“发号施令”的协调能力。
另外大人也可在环境中,预备许多不同内容的书籍、图片,让孩子去接触、去翻阅,使他们的常识能逐渐丰富。
——数学教具
蒙台梭利认为人类的学习过程,是由简单到复杂,具体到抽象的。所以在面对“数学”这种纯抽象概念的知识时,唯一让孩子觉得容易学习的方法,也只有以具体、简单的实物为起始。让孩子们在亲自动手的过程中,先由对实物的多与少、大和小,求得了解,再自然而然地联想起实象与抽象间的关系。
第四部分 蒙台梭利:特殊教育法
以孩子为中心
蒙台梭利教育的原则是以孩子为中心,通过对他们的深入了解,尊重其人格尊严和成长过程。从促进儿童身心发育的角度去设计教学,为孩子一生奠定智慧与品格的良好基础,培养自主、持续的学习和工作习惯。
爷爷不是一生下来,就白了胡子,孩子也不是一生下来就长得这么高,都必须经过由幼小到成年的连续过程,才有现在的自己。但是只要问:是什么力量让我们长大的?恐怕没有人能够说个所以然。其实,生命自然而然地发展,看上去很像极为随意,实际上,却充满着秩序和规律(一定由小到大,由简而繁),在一定的自然法则下,万物生生不息!
蒙台梭利在观察中,就注意到了生命“自然发展”的事实,她发现人的“完成”,实际上是经由自己的不断活动来达成的。比如“母鸡孵蛋”,母鸡生下鸡蛋之后,它能做的,也只是供给蛋的温暖,至于蛋壳里的“胚胎”如何变成小鸡,就得靠蛋壳内的“生命”自己去一步步地完成了,老母鸡无论如何着急,也控制不了蛋壳里的小生命。
蒙台梭利更追根究底地往上找寻生命体自我活动的根据,她发现,儿童在出生以前,就具有了发展的预定计划,由于这个计划从生命的一开始就已存在,正如鸡蛋会变成鸡,人的受精卵会成胎,变成人。所以她称未出生之前,便具有这种“开展功能”的儿童,为“精神和肉体胚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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