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逃离冥掌
作者:念烟羽 更新:2021-12-03 10:50
漫漫黄沙赤土像是没有尽头,一眼望去与昏黄的天空连成一片。虽然它不像传说中的塔克拉玛干那样一片疏散流沙,但是沙土混合着泥土,灼热的骄阳依然把我烤得全然没了人样。偶尔还会在泥质的地面上看到枯死的巨大树干,停留着一两只黑色的秃鹫,那犀利得泛着寒光的眼眸一直盯着我们,好像在等待我们跌倒再也爬不起来。不远处就有零散一地的苍白骨头,不知是动物还是……人。
天色渐渐变得昏暗,走了大半天,我已快虚脱,两条腿软弱无力像是踩在棉花上。忽然脚下一绊,我一跟斗栽了下去,好在是片沙地,不怎么疼,就是啃了满嘴的沙。坐起来,抹抹脸,转过头去,看到一团白白的东西陷在沙地里,咿?难道是宝石?类似和田玉样的?
俯身过去,扒起那个圆圆的东西,还挺光滑的,打磨得这么好啊,会不会值很多钱。翻过来,怎么有两个洞?下面还有个大洞?这个是……妈呀,是个骷髅头!全身血液霎时凝固,呼天抢地地甩掉,我哇哇大叫。
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扑向闻声折回来的行歌,紧紧圈住了他的脖子。半晌,心情渐渐平复下来,终于意识到我还如同一只小猴子般粘在行歌身上,赶紧松手。希望他不要以为我吃他豆腐就好。悄悄看,只是看到他在我刚刚放手时有些怔住,马上恢复正常。然后他说:“天快黑了,我们还是休息下,等天亮再赶路吧。”
我马上点头说好。
生了个火堆,原来打火石也是随身带的。行歌看起来就像一个流浪的侠客,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或是劫富济贫的那种。
晚上,大漠的风阴冷干燥,果然,沙土吸热快散温也快。围在火堆旁,我看着被火烤得吱吱冒油,散发出一阵阵焦香的食物。行歌把这两只小沙兔拎回来的时候,我还惋惜心疼了好一阵,最后决定,吃!反正已经死掉了,不吃反而让她们死无其所了,还白白多两个难民。
我全然不顾形象地大口啃,,赶了一天的路,又累又饿,还哪顾得上装淑女。
不注意沾到脸上,行歌还轻轻给我抹掉,让我小小感动了一阵。梁烟晓啊梁烟晓,你这不知道是倒霉还是运气,虽然老是碰到莫名其妙的事儿,可是每次都有人救你于水火之中,先是易倾瞳,后是淡引墨,现在又出来个行歌,你也知足吧。一想到易倾瞳和淡引墨,心里忽然涌起浓重的担忧,他们现在会不会正在为找我而心急如焚,淡引墨着急或生气的时候总是骂骂咧咧地跳脚,而易倾瞳却是眉头深锁不言不语,他总是自己一个人默默承担,会让人有伸手抚平他紧蹙的眉宇的冲动,怎能叫人不心疼。
填饱肚子以后,我靠在小沙堆上看夜空,北斗星闪闪烁烁,而北极星在另一头闪着孤寂又耀眼的光。
“在我家乡,人们说迷路的时候,只要找到北极星,就能找到回家的方向。”我轻声低语。
“北极星?”行歌口吻迷茫。
“就是那头很亮的那颗。”我伸手去指,然后继续喃喃,“真希望它能带我回家。莫名其妙到了这里,又遇上这么多莫名其妙的事情,虽然有开心,可是伤心却更多。以前上课早起很烦,考试很烦,论文很烦,可是我毕竟还能应付,现在,都是我从未遇到过的事,我到底该怎么办?”北极星,你该怎么带我回家,又或者,哪里才是我的家。
身边很安静,我忽然意识到刚刚讲的话或许行歌都听不懂,一骨碌爬起来笑笑说:“那个……我刚才说的……”
他只是轻轻点点了头“嗯”了一声。
我看着他看向火堆的样子,只能看到薄纱里模糊的轮廓,于是小心翼翼试着说:“可不可以让我……看看你的样子?”
他微微一愣。
“那个,你不想也没关系,我并不是要勉强你,我只是觉得你救了我,我却连你的脸都没看到过,觉得可惜。”我尽量显得自然些。
他顿了一会儿,然后两手伸向斗笠。渐渐摘掉的斗笠下,我看到一个挺拔的侧脸,然后,他转过脸来。火光映照在他的脸上,橙黄一片,但是却霎是美好。他的脸英气昂扬,深邃英俊的五官不同于易倾瞳和淡引墨的柔美飘逸,而是那种线条刚毅坚韧,有着沙漠气息的豪迈,却依然显得说不出的好看。
我定定地看,直到他转过脸去,才发现自己有点小花痴,赶紧回过神来,找话题说:“你干嘛要把脸遮起来?”
他只是看着火堆不说话,半晌,才说:“对于我们这行来说,越少让人见到脸越好吧。”
“你们这行?你做什么的?”好奇心起来了。
“我……”他看了看我,眼神里犹豫漫卷,然后说,“我是个……杀手。”
我愣住,他继续说:“有人出钱,我就替他杀掉想杀的人。”
看我不说话,他表情有点无奈:“怎么,吓倒你了?”
我瞪着眼,终于木木地吐出一句话:“我太崇拜你了。”连我自己也觉得我的样子肯定呆傻至极,以至于他刷的转过头看盯着我看,眼睛睁得大大的,表情满是惊讶。
“你真的是个杀手?哇!终于让我遇到一个杀手了,太棒了。等等,我想到一首歌,超适合你的,要不要听听。我唱给你听啊。”还没等他有什么反应,我就自顾自唱开了:
绝对的完美一双手
不流汗也不发抖
交叉在微笑的背后
暗藏危险的轮廓
在你最放松的时候
绝不带着任何感情就下手
从来不回头
开始的感觉不会痛不会痛
放大的瞳孔就像作梦
幸福的错觉很温暖很包容
也许还期待
这是致命的冲动
你不懂我不懂
究竟杀手为什么存在
因为爱还是未知的未来
心情放松摇摆
在你三百米之外
数着心跳等待
所有念头全抛开
锁起来进来这美丽的悲哀
这是爱就是爱
全世界都不明白
感觉饥饿难耐
需要你填满空白
锁进来进来这美丽的悲哀
这是爱就是爱只有你明白
我唱得激情昂扬,他也似听得饶有兴致,脸上还泛起微微的笑意。可是忽地,他“嘘”的一声,我立马噤声,而他已是一脸凝重,如同瞬间冻结的冰。
我纳罕地问怎么了。
他比个手势,示意我不要说话,然后脸看向漆黑的一边。
周围除了呜咽似狼嚎的风声,静谧得可怕,我几乎都要屏住呼吸。忽然间,行歌唰的站起来,冲我吼道:“跑。”我还没反应过来,手臂已经被他抓住,整个人被他拽着往前奔去。
我不明所以,可是脚步并不敢慢下来,他这么紧张肯定是有原因的。果然,我们还没跑出几步,头顶呼呼作响,我抬头看,鬼魅一般的黑影掠过,然后呼啦降落在我们面前,是玄光门的人!匆忙转身,却发现我们已被包围。七八个黑衣人把我们团团围住。
行歌挡在我面前护着我。黑衣人摆开阵势向我们攻来,行歌稳稳招架,灵活应对。他果然好身手。我在他身后惊慌失措地左躲右闪。可是毕竟他们人多势众,再加上要顾及不会武功的我,行歌渐渐应付得很吃力。他一掌打退一名黑衣人,转头向我吼:“快走!”就在他回头的空挡,一名黑衣人猛地一掌打在他胸口,行歌踉跄着退了几步。我跑上去扶他,却被他一把推开,他瞪着眼睛声嘶力竭地大叫:“你快走!”
我惊恐地愣了一下,赶紧撒腿就跑。我很清楚我帮不上什么忙,在那边更会拖累他。
我没命似的跑,周围很黑,我不知道我要跑去哪里。气喘如牛,挥汗如雨,摇摇欲坠,可是我不敢停下来。终于,脚下一软,我瘫倒在地上。挣扎着翻过身来,仰面躺着,却已经爬不起来。心智一点点亮堂起来,我怎么可以就这么丢下了行歌?是他救了我,我却弃他于不顾;玄光门的人如狼似虎,他不可能是那么多人的对手;他们杀人不眨眼,会不会就这么把他……巨大的恐慌让我不敢再想下去。
一天的逃亡再加上刚刚拼命地奔跑,已经让我整个人疲惫不堪,躺在地上,全身瘫软似浆糊,一个声音似乎在说,千万别停下来,千万不可以睡!可是,眼皮还是不听使唤地塌了下来,思绪霎那一片混沌。
周围一片温润柔和的白色光芒包围着我,却让我觉得很安详。光芒里隐隐约约的几个人影轮廓,可是分明的,在向我跪拜行礼。他们是什么人?这是在干什么?我努力地想看清他们的样子,可是总有一层朦胧的白雾迷蒙烟垄。他们忽然一起挽起左臂衣袖,上臂渐渐显露出一只凤凰的图腾,再然后,所有的画面如云消似雾散了。
虚渺的感觉逐渐淡化下去,耳边是慢慢清晰的絮絮的说话声,努力撑开眼皮,明媚的光映入我的瞳仁里,看起来现在似乎并不是晚上。我撑起身来,身体却绵软无力,头也昏昏沉沉的,闭上眼缓一口气,再睁开时,面前忽然多了一张生动明丽的脸庞,正睁着乌溜溜的大眼睛看我。我一下子怔住,不知作何反应。
她忽然露出一个大大的笑脸,脸颊上出现两个可爱的小酒窝,一脸欢喜地说:“姑娘,你终于醒啦!”
我有点不知所措,愣头青似地说了一句最土的话:“我这是在哪儿?”
“我家呀。”面前的小姑娘乐滋滋的。
大概看我一脸迷蒙,她又补充道:“这里是总兵府!”
“什么……总兵府?”
“就是我们宣吉城里的总兵府啊。我哥是总兵!”
看着得意洋洋的笑脸,我混沌的脑袋更是一片迷茫,真是奇了怪了,我刚刚明明还躺在黑咕隆咚一望无际的荒漠里啊,怎么眼一闭再一睁,就舒舒服服地躺在纱帐棉床上了,不会是沙漠里的海市蜃楼吧,完了完了,我不会是要玩完了吧!赶紧使劲掐胳膊一把,却真真切切疼得我直皱眉,面前的小姑娘一脸惊恐样地说:“姑娘你怎么啦,是不是还哪里不舒服?”
“没、没。”我忙笑道,然后小心翼翼地说,“我怎么会在这儿?”
“是我哥带你回来的。”小脸松口气道。
“你哥?”
“对呀,听我哥说,他从浮缡回来路经拓兰荒漠的时候,发现你昏迷地躺在地上,然后就把你带回来了。”
“原来是这样子,可是……为什么我一点都不知道?”
“大夫说你中了一种慢性的毒,叫什么沙漏散,一开始没有什么影响,如果长久下去的话,就会导致经脉不畅,身体绵软无力,严重的话身体就会无法动弹了呢。”小脸一本正经的。
“无法动弹……那不就是瘫痪!”我失声叫起来,妈妈呀,这可不是开玩笑的!
“不过已经现在没事了,幸好发现得早呢,你来府里后已经昏迷一天一夜了。我们都很担心你啊,尤其是我哥,他还叫我亲自来照顾你呢。”
我听着心里挺汹涌澎湃的,虽说江湖险恶,可是到底还是好人多啊。不然就凭梁烟晓你这点本事,早就不知道Byebye多少回了。可是我怎么会中毒?难道是在玄光门的时候饭菜里都被下了毒?肯定是那个千刀万剐的冥无涯!我到底碍着他哪根筋了,要这么害我。此仇不报非女子!咱们走着瞧!
这个可爱的小姑娘可着实和一般的千金小姐不同,按我的经验来说,家里有权有势的小姐应该要么是大家闺秀、娴静温婉或是骄横跋扈、刁蛮任性的样子,比如典型的,圣瑜公主。而她却如同邻居家那个惹人喜爱的小妹妹,天真无邪的笑容似明媚的春时日光,曾经我能在迎湘和玉湘的脸上见到,不知她们过的怎样。
半天的时间,原先的昏沉已经完全消失,也已经让我和她情同姐妹,她叫常妙妙,她哥叫常亭西,而这里是弥缔的边疆城市,宣吉,如她所说,常亭西是这里的总兵。
据她说,她从小父母双亡,和哥哥相依为命,哥哥常年在外打仗,终于靠功勋升为总兵,可是她孤零零在家,很少有人可以陪她,尤其是与她年龄相仿的女孩子,所以我的到来,她打心眼里高兴。
对于这个纯真的小女孩,我也是无比爱怜。大约傍晚的时候,我见到了妙妙口中铁板面孔的大哥——常亭西。
妙妙坐在桌子旁,我正声情并茂地演绎着猪八戒娶媳妇的情节。
“那猪八戒脑袋如斗大,肚子似水缸,背着他‘媳妇’走在山路上,累得气喘吁吁,而孙悟空却舒舒服服地在他背上暗暗窃笑,猪八戒说‘娘子,你为何这般重呀’。”
小丫头已经笑得直不起身来,我看着挺感慨的,她们的快乐如此简单就够了,而我,我们,纷繁复杂的世俗人际,多半要强颜欢笑。就像易倾瞳和淡隐墨说我的,明明难过却努力去笑,我想大概就是两个时空的差距吧,毕竟我不可以如此任性。
妙妙忽的站起来,笑容满面地叫到:“哥!”
我一愣,忙转过身去。面前的那张脸庞,或许是因为长年的征战,日晒风吹,肤色是自然的黝黑,但是五官精细优美,眉峰如山,眼稍似岚,活脱脱一古装的古天乐,颀长健硕的身躯,是武将特有的飒爽英姿。其实看看妙妙就知道,他哥应该不会是那种满脸络腮胡的彪形大汉了,一根藤上的瓜,能差到哪去,比如易倾瞳和易重川。
我定定地看,我发现到这里以后,我的潜在花痴能力仿佛被激活了,隔三差五就会被电一次。他却说话了,声音干练:“姑娘你终于醒了?”
“……哦,对呀,”我赶紧露出自认为无比真挚的笑容说,“多亏妙……常小姐的悉心照料,不过最重要的就是谢谢大人的救命之恩。”
他回礼道:“姑娘不必多礼,坐视不管非大丈夫所为。不过,姑娘为何会独自一人在拓兰荒漠,并且还中了沙漏散的毒?”
我一时语塞,虽然他救了我,可是毕竟是个素不相识的陌生人,我该告诉他实情么?况且三言两语说不清。踯躅一会儿,索性脸色一暗,沙着嗓子道:“我和兄长遭仇家追杀,逃到荒漠,谁想被他们追上,兄长为了保护我,和他们打斗,而我得以逃出,无奈我兄长下落不明,不知大人有没有在荒漠看到一名身穿黑衣或许还带着黑纱斗笠的男子,那就是我长兄。”
他想了会儿,摇摇头。
心情如同暗黑的海洋,如果行歌有什么不测,会是我一生的罪孽。
晚上,妙妙粘着我说要跟我一起睡。毕竟是从小失去父母的孩子,虽然有哥哥,却是常年在外,小丫头似乎难得有说心里话的对象和机会,我自然是爽快地答应了。
在一个大木桶里洗澡,她也要挤进来,弄得我很无奈,不过反正丫头也就十五六的年纪,也就随着她了。
热腾腾的水雾缥缥缈缈,妙妙说得兴高采烈。
“我哥呀是冷面孔热心肠,姐姐你别看他一脸严肃正经地跟冰块似的,其实他心地可好着呢,好多官家大户都来说过媒了,我哥却老是推掉,哎……”妙妙摇头叹气,一脸惋惜。
“为什么呀,是不是你哥已经有心上人了?”
“才不是呢,我还不知道他呀。”妙妙笑嘻嘻着,然后忽然凑到我面前神秘兮兮地说,“姐姐,我跟你说哦,你千万不能告诉别人呀。我哥,他哪只是个总兵呀,他可有个不得了的身份呢。”
不得了的身份?难道黑社会老大?流落民间王子?我被吊起了好奇心,正聚精会神想听下文呢,结果妙妙忽然直直盯着我胸口说:“姐姐,你这是什么?”
我汗……虽然我比小丫头的平板身材是有料一点,可是她不会这都不知道吧,果然大哥就是顶不了什么用。
“这个……”我尴尬地说,“你长大一点就会知道的啦。”
“不是啦,”她连忙摇头,“我是说你肩上的是什么?是胎记吗?怎么是这个颜色的呀。”
我听着一头雾水的,低头看向肩膀,果真有几条细微的弯弯曲曲的痕迹,是浅浅的金黄,一个如豆大的圆点比较清晰,妙妙不说我还没注意过。这是什么东西?难道会是……荨麻疹复发了?曾经得过一种叫荨麻疹的皮肤病,那是一种过敏性皮肤病,没什么大的危害,只是有时候身上痒痒的,挠挠就会有一道道的抓痕,看着挺恐怖的,很快就消退犹如被蚊子叮过一般。
可是那时候也只是一条条红红的而已啊,哪会是金色的,而且又一点都不痒。
虽然奇怪,可是身体也没觉有恙,于是也没有管它了。
在这里呆了两天,跟妙妙处得挺投机,常亭西也是照样傍晚才见人影,虽是一脸的大将威仪,但也会不经意地露出笑意。不管怎样,我决定要走了。既然已经逃出了玄光门,那我就该回去了,毕竟,还有人在为我担心。
找到常亭西的房间,在推开房门的霎那,我忽然发现我犯了一个不大也不小的错误。不大是对我来说,因为光着膀子的男人我也不是没见过,不说电视杂志了,就算在学校球场上溜达一圈,也到处是挥汗如雨的各色赤膊男。而对于眼前这位来说,着实不小了,因为他正手忙脚乱地抓衣服穿。武将的精壮身材还是不得不惊叹一下的,作为对他反应的反应,我琢磨着背过身去,可是,忽然间的一瞥,却让我挪不开视线,他的左上臂上,分明是一只凤凰的刺青。这画面如此熟悉,可是我一时间却想不起来在哪见过。
我正一脸惊诧迷蒙,他却脸色微赤,面露腼腆道:“梁姑娘,有什么事么?”
“啊!那个……”我跳回神来,“我是来向你告别的。”
我说要去渊郅投奔亲友,常亭西似乎思量了一阵,然后说要派人送我回去,免得我一个姑娘家不安全。我盘算了一阵也好,有人保护总强些吧,再说我也不认路。
似乎终于看到了安谧的光,那些繁芜的纷争、冗杂的江湖、荡气回肠的战歌,根本就不是我能徜徉的旅途。
天色渐渐变得昏暗,走了大半天,我已快虚脱,两条腿软弱无力像是踩在棉花上。忽然脚下一绊,我一跟斗栽了下去,好在是片沙地,不怎么疼,就是啃了满嘴的沙。坐起来,抹抹脸,转过头去,看到一团白白的东西陷在沙地里,咿?难道是宝石?类似和田玉样的?
俯身过去,扒起那个圆圆的东西,还挺光滑的,打磨得这么好啊,会不会值很多钱。翻过来,怎么有两个洞?下面还有个大洞?这个是……妈呀,是个骷髅头!全身血液霎时凝固,呼天抢地地甩掉,我哇哇大叫。
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扑向闻声折回来的行歌,紧紧圈住了他的脖子。半晌,心情渐渐平复下来,终于意识到我还如同一只小猴子般粘在行歌身上,赶紧松手。希望他不要以为我吃他豆腐就好。悄悄看,只是看到他在我刚刚放手时有些怔住,马上恢复正常。然后他说:“天快黑了,我们还是休息下,等天亮再赶路吧。”
我马上点头说好。
生了个火堆,原来打火石也是随身带的。行歌看起来就像一个流浪的侠客,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或是劫富济贫的那种。
晚上,大漠的风阴冷干燥,果然,沙土吸热快散温也快。围在火堆旁,我看着被火烤得吱吱冒油,散发出一阵阵焦香的食物。行歌把这两只小沙兔拎回来的时候,我还惋惜心疼了好一阵,最后决定,吃!反正已经死掉了,不吃反而让她们死无其所了,还白白多两个难民。
我全然不顾形象地大口啃,,赶了一天的路,又累又饿,还哪顾得上装淑女。
不注意沾到脸上,行歌还轻轻给我抹掉,让我小小感动了一阵。梁烟晓啊梁烟晓,你这不知道是倒霉还是运气,虽然老是碰到莫名其妙的事儿,可是每次都有人救你于水火之中,先是易倾瞳,后是淡引墨,现在又出来个行歌,你也知足吧。一想到易倾瞳和淡引墨,心里忽然涌起浓重的担忧,他们现在会不会正在为找我而心急如焚,淡引墨着急或生气的时候总是骂骂咧咧地跳脚,而易倾瞳却是眉头深锁不言不语,他总是自己一个人默默承担,会让人有伸手抚平他紧蹙的眉宇的冲动,怎能叫人不心疼。
填饱肚子以后,我靠在小沙堆上看夜空,北斗星闪闪烁烁,而北极星在另一头闪着孤寂又耀眼的光。
“在我家乡,人们说迷路的时候,只要找到北极星,就能找到回家的方向。”我轻声低语。
“北极星?”行歌口吻迷茫。
“就是那头很亮的那颗。”我伸手去指,然后继续喃喃,“真希望它能带我回家。莫名其妙到了这里,又遇上这么多莫名其妙的事情,虽然有开心,可是伤心却更多。以前上课早起很烦,考试很烦,论文很烦,可是我毕竟还能应付,现在,都是我从未遇到过的事,我到底该怎么办?”北极星,你该怎么带我回家,又或者,哪里才是我的家。
身边很安静,我忽然意识到刚刚讲的话或许行歌都听不懂,一骨碌爬起来笑笑说:“那个……我刚才说的……”
他只是轻轻点点了头“嗯”了一声。
我看着他看向火堆的样子,只能看到薄纱里模糊的轮廓,于是小心翼翼试着说:“可不可以让我……看看你的样子?”
他微微一愣。
“那个,你不想也没关系,我并不是要勉强你,我只是觉得你救了我,我却连你的脸都没看到过,觉得可惜。”我尽量显得自然些。
他顿了一会儿,然后两手伸向斗笠。渐渐摘掉的斗笠下,我看到一个挺拔的侧脸,然后,他转过脸来。火光映照在他的脸上,橙黄一片,但是却霎是美好。他的脸英气昂扬,深邃英俊的五官不同于易倾瞳和淡引墨的柔美飘逸,而是那种线条刚毅坚韧,有着沙漠气息的豪迈,却依然显得说不出的好看。
我定定地看,直到他转过脸去,才发现自己有点小花痴,赶紧回过神来,找话题说:“你干嘛要把脸遮起来?”
他只是看着火堆不说话,半晌,才说:“对于我们这行来说,越少让人见到脸越好吧。”
“你们这行?你做什么的?”好奇心起来了。
“我……”他看了看我,眼神里犹豫漫卷,然后说,“我是个……杀手。”
我愣住,他继续说:“有人出钱,我就替他杀掉想杀的人。”
看我不说话,他表情有点无奈:“怎么,吓倒你了?”
我瞪着眼,终于木木地吐出一句话:“我太崇拜你了。”连我自己也觉得我的样子肯定呆傻至极,以至于他刷的转过头看盯着我看,眼睛睁得大大的,表情满是惊讶。
“你真的是个杀手?哇!终于让我遇到一个杀手了,太棒了。等等,我想到一首歌,超适合你的,要不要听听。我唱给你听啊。”还没等他有什么反应,我就自顾自唱开了:
绝对的完美一双手
不流汗也不发抖
交叉在微笑的背后
暗藏危险的轮廓
在你最放松的时候
绝不带着任何感情就下手
从来不回头
开始的感觉不会痛不会痛
放大的瞳孔就像作梦
幸福的错觉很温暖很包容
也许还期待
这是致命的冲动
你不懂我不懂
究竟杀手为什么存在
因为爱还是未知的未来
心情放松摇摆
在你三百米之外
数着心跳等待
所有念头全抛开
锁起来进来这美丽的悲哀
这是爱就是爱
全世界都不明白
感觉饥饿难耐
需要你填满空白
锁进来进来这美丽的悲哀
这是爱就是爱只有你明白
我唱得激情昂扬,他也似听得饶有兴致,脸上还泛起微微的笑意。可是忽地,他“嘘”的一声,我立马噤声,而他已是一脸凝重,如同瞬间冻结的冰。
我纳罕地问怎么了。
他比个手势,示意我不要说话,然后脸看向漆黑的一边。
周围除了呜咽似狼嚎的风声,静谧得可怕,我几乎都要屏住呼吸。忽然间,行歌唰的站起来,冲我吼道:“跑。”我还没反应过来,手臂已经被他抓住,整个人被他拽着往前奔去。
我不明所以,可是脚步并不敢慢下来,他这么紧张肯定是有原因的。果然,我们还没跑出几步,头顶呼呼作响,我抬头看,鬼魅一般的黑影掠过,然后呼啦降落在我们面前,是玄光门的人!匆忙转身,却发现我们已被包围。七八个黑衣人把我们团团围住。
行歌挡在我面前护着我。黑衣人摆开阵势向我们攻来,行歌稳稳招架,灵活应对。他果然好身手。我在他身后惊慌失措地左躲右闪。可是毕竟他们人多势众,再加上要顾及不会武功的我,行歌渐渐应付得很吃力。他一掌打退一名黑衣人,转头向我吼:“快走!”就在他回头的空挡,一名黑衣人猛地一掌打在他胸口,行歌踉跄着退了几步。我跑上去扶他,却被他一把推开,他瞪着眼睛声嘶力竭地大叫:“你快走!”
我惊恐地愣了一下,赶紧撒腿就跑。我很清楚我帮不上什么忙,在那边更会拖累他。
我没命似的跑,周围很黑,我不知道我要跑去哪里。气喘如牛,挥汗如雨,摇摇欲坠,可是我不敢停下来。终于,脚下一软,我瘫倒在地上。挣扎着翻过身来,仰面躺着,却已经爬不起来。心智一点点亮堂起来,我怎么可以就这么丢下了行歌?是他救了我,我却弃他于不顾;玄光门的人如狼似虎,他不可能是那么多人的对手;他们杀人不眨眼,会不会就这么把他……巨大的恐慌让我不敢再想下去。
一天的逃亡再加上刚刚拼命地奔跑,已经让我整个人疲惫不堪,躺在地上,全身瘫软似浆糊,一个声音似乎在说,千万别停下来,千万不可以睡!可是,眼皮还是不听使唤地塌了下来,思绪霎那一片混沌。
周围一片温润柔和的白色光芒包围着我,却让我觉得很安详。光芒里隐隐约约的几个人影轮廓,可是分明的,在向我跪拜行礼。他们是什么人?这是在干什么?我努力地想看清他们的样子,可是总有一层朦胧的白雾迷蒙烟垄。他们忽然一起挽起左臂衣袖,上臂渐渐显露出一只凤凰的图腾,再然后,所有的画面如云消似雾散了。
虚渺的感觉逐渐淡化下去,耳边是慢慢清晰的絮絮的说话声,努力撑开眼皮,明媚的光映入我的瞳仁里,看起来现在似乎并不是晚上。我撑起身来,身体却绵软无力,头也昏昏沉沉的,闭上眼缓一口气,再睁开时,面前忽然多了一张生动明丽的脸庞,正睁着乌溜溜的大眼睛看我。我一下子怔住,不知作何反应。
她忽然露出一个大大的笑脸,脸颊上出现两个可爱的小酒窝,一脸欢喜地说:“姑娘,你终于醒啦!”
我有点不知所措,愣头青似地说了一句最土的话:“我这是在哪儿?”
“我家呀。”面前的小姑娘乐滋滋的。
大概看我一脸迷蒙,她又补充道:“这里是总兵府!”
“什么……总兵府?”
“就是我们宣吉城里的总兵府啊。我哥是总兵!”
看着得意洋洋的笑脸,我混沌的脑袋更是一片迷茫,真是奇了怪了,我刚刚明明还躺在黑咕隆咚一望无际的荒漠里啊,怎么眼一闭再一睁,就舒舒服服地躺在纱帐棉床上了,不会是沙漠里的海市蜃楼吧,完了完了,我不会是要玩完了吧!赶紧使劲掐胳膊一把,却真真切切疼得我直皱眉,面前的小姑娘一脸惊恐样地说:“姑娘你怎么啦,是不是还哪里不舒服?”
“没、没。”我忙笑道,然后小心翼翼地说,“我怎么会在这儿?”
“是我哥带你回来的。”小脸松口气道。
“你哥?”
“对呀,听我哥说,他从浮缡回来路经拓兰荒漠的时候,发现你昏迷地躺在地上,然后就把你带回来了。”
“原来是这样子,可是……为什么我一点都不知道?”
“大夫说你中了一种慢性的毒,叫什么沙漏散,一开始没有什么影响,如果长久下去的话,就会导致经脉不畅,身体绵软无力,严重的话身体就会无法动弹了呢。”小脸一本正经的。
“无法动弹……那不就是瘫痪!”我失声叫起来,妈妈呀,这可不是开玩笑的!
“不过已经现在没事了,幸好发现得早呢,你来府里后已经昏迷一天一夜了。我们都很担心你啊,尤其是我哥,他还叫我亲自来照顾你呢。”
我听着心里挺汹涌澎湃的,虽说江湖险恶,可是到底还是好人多啊。不然就凭梁烟晓你这点本事,早就不知道Byebye多少回了。可是我怎么会中毒?难道是在玄光门的时候饭菜里都被下了毒?肯定是那个千刀万剐的冥无涯!我到底碍着他哪根筋了,要这么害我。此仇不报非女子!咱们走着瞧!
这个可爱的小姑娘可着实和一般的千金小姐不同,按我的经验来说,家里有权有势的小姐应该要么是大家闺秀、娴静温婉或是骄横跋扈、刁蛮任性的样子,比如典型的,圣瑜公主。而她却如同邻居家那个惹人喜爱的小妹妹,天真无邪的笑容似明媚的春时日光,曾经我能在迎湘和玉湘的脸上见到,不知她们过的怎样。
半天的时间,原先的昏沉已经完全消失,也已经让我和她情同姐妹,她叫常妙妙,她哥叫常亭西,而这里是弥缔的边疆城市,宣吉,如她所说,常亭西是这里的总兵。
据她说,她从小父母双亡,和哥哥相依为命,哥哥常年在外打仗,终于靠功勋升为总兵,可是她孤零零在家,很少有人可以陪她,尤其是与她年龄相仿的女孩子,所以我的到来,她打心眼里高兴。
对于这个纯真的小女孩,我也是无比爱怜。大约傍晚的时候,我见到了妙妙口中铁板面孔的大哥——常亭西。
妙妙坐在桌子旁,我正声情并茂地演绎着猪八戒娶媳妇的情节。
“那猪八戒脑袋如斗大,肚子似水缸,背着他‘媳妇’走在山路上,累得气喘吁吁,而孙悟空却舒舒服服地在他背上暗暗窃笑,猪八戒说‘娘子,你为何这般重呀’。”
小丫头已经笑得直不起身来,我看着挺感慨的,她们的快乐如此简单就够了,而我,我们,纷繁复杂的世俗人际,多半要强颜欢笑。就像易倾瞳和淡隐墨说我的,明明难过却努力去笑,我想大概就是两个时空的差距吧,毕竟我不可以如此任性。
妙妙忽的站起来,笑容满面地叫到:“哥!”
我一愣,忙转过身去。面前的那张脸庞,或许是因为长年的征战,日晒风吹,肤色是自然的黝黑,但是五官精细优美,眉峰如山,眼稍似岚,活脱脱一古装的古天乐,颀长健硕的身躯,是武将特有的飒爽英姿。其实看看妙妙就知道,他哥应该不会是那种满脸络腮胡的彪形大汉了,一根藤上的瓜,能差到哪去,比如易倾瞳和易重川。
我定定地看,我发现到这里以后,我的潜在花痴能力仿佛被激活了,隔三差五就会被电一次。他却说话了,声音干练:“姑娘你终于醒了?”
“……哦,对呀,”我赶紧露出自认为无比真挚的笑容说,“多亏妙……常小姐的悉心照料,不过最重要的就是谢谢大人的救命之恩。”
他回礼道:“姑娘不必多礼,坐视不管非大丈夫所为。不过,姑娘为何会独自一人在拓兰荒漠,并且还中了沙漏散的毒?”
我一时语塞,虽然他救了我,可是毕竟是个素不相识的陌生人,我该告诉他实情么?况且三言两语说不清。踯躅一会儿,索性脸色一暗,沙着嗓子道:“我和兄长遭仇家追杀,逃到荒漠,谁想被他们追上,兄长为了保护我,和他们打斗,而我得以逃出,无奈我兄长下落不明,不知大人有没有在荒漠看到一名身穿黑衣或许还带着黑纱斗笠的男子,那就是我长兄。”
他想了会儿,摇摇头。
心情如同暗黑的海洋,如果行歌有什么不测,会是我一生的罪孽。
晚上,妙妙粘着我说要跟我一起睡。毕竟是从小失去父母的孩子,虽然有哥哥,却是常年在外,小丫头似乎难得有说心里话的对象和机会,我自然是爽快地答应了。
在一个大木桶里洗澡,她也要挤进来,弄得我很无奈,不过反正丫头也就十五六的年纪,也就随着她了。
热腾腾的水雾缥缥缈缈,妙妙说得兴高采烈。
“我哥呀是冷面孔热心肠,姐姐你别看他一脸严肃正经地跟冰块似的,其实他心地可好着呢,好多官家大户都来说过媒了,我哥却老是推掉,哎……”妙妙摇头叹气,一脸惋惜。
“为什么呀,是不是你哥已经有心上人了?”
“才不是呢,我还不知道他呀。”妙妙笑嘻嘻着,然后忽然凑到我面前神秘兮兮地说,“姐姐,我跟你说哦,你千万不能告诉别人呀。我哥,他哪只是个总兵呀,他可有个不得了的身份呢。”
不得了的身份?难道黑社会老大?流落民间王子?我被吊起了好奇心,正聚精会神想听下文呢,结果妙妙忽然直直盯着我胸口说:“姐姐,你这是什么?”
我汗……虽然我比小丫头的平板身材是有料一点,可是她不会这都不知道吧,果然大哥就是顶不了什么用。
“这个……”我尴尬地说,“你长大一点就会知道的啦。”
“不是啦,”她连忙摇头,“我是说你肩上的是什么?是胎记吗?怎么是这个颜色的呀。”
我听着一头雾水的,低头看向肩膀,果真有几条细微的弯弯曲曲的痕迹,是浅浅的金黄,一个如豆大的圆点比较清晰,妙妙不说我还没注意过。这是什么东西?难道会是……荨麻疹复发了?曾经得过一种叫荨麻疹的皮肤病,那是一种过敏性皮肤病,没什么大的危害,只是有时候身上痒痒的,挠挠就会有一道道的抓痕,看着挺恐怖的,很快就消退犹如被蚊子叮过一般。
可是那时候也只是一条条红红的而已啊,哪会是金色的,而且又一点都不痒。
虽然奇怪,可是身体也没觉有恙,于是也没有管它了。
在这里呆了两天,跟妙妙处得挺投机,常亭西也是照样傍晚才见人影,虽是一脸的大将威仪,但也会不经意地露出笑意。不管怎样,我决定要走了。既然已经逃出了玄光门,那我就该回去了,毕竟,还有人在为我担心。
找到常亭西的房间,在推开房门的霎那,我忽然发现我犯了一个不大也不小的错误。不大是对我来说,因为光着膀子的男人我也不是没见过,不说电视杂志了,就算在学校球场上溜达一圈,也到处是挥汗如雨的各色赤膊男。而对于眼前这位来说,着实不小了,因为他正手忙脚乱地抓衣服穿。武将的精壮身材还是不得不惊叹一下的,作为对他反应的反应,我琢磨着背过身去,可是,忽然间的一瞥,却让我挪不开视线,他的左上臂上,分明是一只凤凰的刺青。这画面如此熟悉,可是我一时间却想不起来在哪见过。
我正一脸惊诧迷蒙,他却脸色微赤,面露腼腆道:“梁姑娘,有什么事么?”
“啊!那个……”我跳回神来,“我是来向你告别的。”
我说要去渊郅投奔亲友,常亭西似乎思量了一阵,然后说要派人送我回去,免得我一个姑娘家不安全。我盘算了一阵也好,有人保护总强些吧,再说我也不认路。
似乎终于看到了安谧的光,那些繁芜的纷争、冗杂的江湖、荡气回肠的战歌,根本就不是我能徜徉的旅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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