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作者:[美]南希.泰勒.罗森堡 更新:2021-12-03 10:35
有时候为了要从房间的一头走到另一头,你得往旁边拐个弯才行。此外因为她母亲强制自己要增加体重,所以决心要让整个身体都胖起来。哑铃和杠铃满地都是。特雷西因为脚趾老是踢着它们而感到很厌烦。
雷切尔停下来看了一眼印度橡树。“我想这家伙也想喝水了,提醒我明天给它浇水。”
特雷西到盥洗间拿了一杯水,走上前猛地冲在橡树上面。“现在,”她说,“你可以少一件事担心了。”
“你得怀着爱心去做。”雷切尔斥怪道。“你不喜欢植物的时候它们会知道,特雷西。”
“对啊。”女儿说。她抚摸着一片闪亮的绿叶,心想她母亲对于植物的想法是在发神经。
他们的老房子比这幢房子几乎要大一倍。特雷西的父亲在去世前几年从他祖母那里继承了一房的家具。仅有的几件值钱的古董已经被卖掉了,所剩下的都是些陈旧而破烂的遗物。她母亲总是说要淘汰这些杂七杂八的东西,但她从来没这样做。特雷西明白她母亲希望相信有一天他们还会搬进大一些的房子里去住。
“你该停止练举重。”女孩说,看着雷切尔在防弹背心外面迅速穿了一件制服衬衣。“你现在看上去像个男人,妈。”雷切尔笑了,收缩了一下她臂部的肌肉。“用我这双手来对付讨厌的酒鬼时,多点力可大有好处。”“那个给你送花的家伙是怎么回事?”
“噢,”她说,“相信我,不会有什么结果的。”
“为什么不会?”特雷西说。“我以为你喜欢他。你收到花时,一个劲地谈到他。他长得多帅,身材多么好,他有多聪明。”
“他和我不是一路人。”雷切尔告诉她。“那些花只是报答我对他说的那些事。现在他的小小计划没能如愿实现,我可能永远也不会听到他的讯息了。”
特雷西背靠五斗橱,嘴里啃着凹凸不平的手指表皮。她一直很喜欢母亲娇小的身躯。她在成为警官之前看上去简直像个小姑娘,又瘦又弱。她的颈子很长,头老是抬得高高的,双肩往后伸展。最近她母亲的肩膀变得圆墩墩的,她那曾经很优雅的双肩现在垂在两边像是两股沉重的绳子。
“我说自己很不愿意睡在露西家不是假话,妈。”她说。“我们能不能赶回家穿戴好衣服再去上学?我保证不会叫你失望。你下班回来的时候,我会把乔喂完,并且穿戴好的。露西只是把他放在椅子里,给他一盒弗鲁特·露普斯牌的麦片。而我会给他做鸡蛋,会至少一周一次喂他热燕麦粥。”
“好吧。”雷切尔说,在系鞋带子的时候露出了温暖的微笑。“你可以在早上回家穿戴好衣服,但必须在太阳出来以后。只是让你先试一段时间,特雷西。如果出什么事……”
“大棒了。”特雷西说着一阵风似地飞出了房间,好像她还不相信自己已经得到了想要的东西。
雷切尔穿戴好以后就去向儿子告别。“嘿,大孩子,”她说,“来和妈妈吻别。”她把这个很沉的三岁孩子抱在怀里,吻了吻他头顶上的鬈发,然后又把他放回到地板上,他身边堆满了乱七八糟的建筑玩具。他长着和雷切尔一样的灰色眼睛和草莓色金黄的头发。腮边有个小酒窝,还有两条学步儿童的短而胖的小腿。母亲通常只能在白天给他塞几块尿布,在儿子看电视或玩玩具时她就倒在沙发上睡着了。等到特雷西从学校回家,雷切尔总算可以摇摇晃晃地走进卧室,在卧室一直呆到去上班的时候。因为这种时间安排,所以她不能给孩子以足够的关心。近来,每天晚上她要去上班时,他就会缠着她。
“书。”他说着塞给她一本封面上有长颈鹿的颜色鲜艳的书。“读给我听,妈妈。你答应的。”
雷切尔感到胸部发紧。“你知道妈妈马上就得去上班,宝贝。”她说。“我明天第一件事就是读给你听,好吗?我们来读你的书。我们在一起看卡通片。我甚至还会带你去上公园。”
“书。”他边说边拉着她的腿。
雷切尔扫了一眼手表,然后盘坐在他身边,她读了三页以后把书递还给他,“剩下的我不能读了,乔。”她说着将他紧紧搂在怀里。“懂事些,让妈妈去上班。”
眼泪从他眼睛里涌了出来。“不。”他说着拨弄起雷切尔制服上的扣子。他从地上抓起书,朝妈妈脸前送去。“求你了,妈妈。给我讲故事。”
特雷西正好站在门口,脸上一副紧张的神色。“你走吧。”她啪地打了个榧子。“你呆得越久就会越糟。我来给他读这本蠢书。他很累了,你到了局里,他就已经呼呼大睡了。”
因为这幢房子只有两间卧室,特雷西和弟弟只好住在一个房间里。对着满地的玩具,两张没铺的床和扔在地上的衣服,雷切尔做了个鬼脸,发誓第二天早上她下班回家后来整理房间。特雷西帮着她做家务活,特别是下厨房和洗衣服,但把所有的家务琐事都推给她是不对的。尽管她比同龄的女孩表现得更成熟,但雷切尔提醒自己她的女儿只有十四岁,不应该承担所有的家务。
雷切尔又吻了吻乔,站起身要走。“我看上去怎么样?”她的手指从上到下把制服前面的一排扣子摸了一下,看看它们是不是和她腰带的搭扣对得很齐。米勒警长对这类事很挑剔,她尽了最大的努力把自己的外表和身上的装备搞得很整齐。宽厚的武装带扣在她的腰部,手枪皮套内是空的。她将值勤用的左轮手枪锁进了汽车里的贮物箱内,她不肯把火器带回家里。“都穿戴好了吧?鞋子不脏吧,是吗?”
“这儿。”特雷西说着从地上抓过了一件乔的T恤衫,然后跪下来。她很快将母亲鞋上的几个污点擦去,接着站起身来。
“早上一定别忘了给乔喂维生素。”雷切尔说。“还有。别忘了把他的便桶带到露西家去。我不准你晚上很迟的时候回来。”
“千万小心,妈。”特雷西说着眼中闪现出一丝恐惧。“昨夜又一个警察在洛杉矶被杀。”
“这就是我为什么不去洛杉矶警察局上班的原因。”雷切尔回答她。她走上前去吻了吻女儿的额头。“你知道在橡树林还没出过什么事,宝贝。”
“总有第一次。”特雷西说着,盘腿坐下开始给弟弟读故事。
第六章
雷切尔到达集合厅时10点差几分,她坐了下来,此时别的警官都还呆在更衣室里。几分钟后格兰特·卡明斯走了进来,坐在她的身旁。“我听说你昨晚和汤森小小吵了一架。”
“那没什么。”雷切尔说,她不想讨论这事。
“拉特索为聚会冰了一大箱的啤酒。值勤结束后到警察局后面来找我们。你同我和拉特索一起开车到海滩去。”
雷切尔向被叫做拉特索的警官瞥了一眼。他的真实姓名叫弗雷德里克·拉蒙尼。除了格兰特,别的人都不太了解他。在他来到这个局以前,拉蒙尼在二家方便小店当店员。局里急需雇些少数民族的人,因此拉特索一夜之间就佩带上了警徽和手枪。有些人看到他的姓还以为他是意大利人,然而他却是作为西班牙裔人被雇佣的。格兰特坚持说这个人的祖宗是从印度来的,他解释说拉特索用弗雷德里克·拉蒙尼这个名字是从杂志上看来的。他的肤色很深,脸很窄,眼睛是二种烟草色的。不管他从哪儿来,他说的英语已相当不错。他说话时,只稍微露出一点点口音。
但并不是每个人都认为拉特索温顺的外表是具有魅力的、在危险的情况下,他慌得不知所措。面对一名持枪歹徒,这个黑皮肤的警官会迟迟不敢扳动枪机。格兰特打了一枪救了拉特索一命。
“我希望你不要叫弗雷德为拉特索,”雷切尔说,“那不大好听,格兰特。”
“啊,去你的。”他说。“这家伙喜欢它,喂,拉特索,”他叫起来,招手示意他过来,“雷切尔认为我叫你拉特索会让你生气的,你不会生气的,是吗?你喜欢它,对不?”
“没关系。”弗雷德·拉蒙尼说,耸了耸他瘦弱的肩膀。他朝地上注视了几分钟然后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
弗雷德·拉蒙尼的情况很惨。他拼命想和大家融洽相处,以至让别人骑在自己的头上。自那次打枪的事发生以来,他简直就成了格兰特·卡明斯的奴仆,不断地为他效劳,忍耐数不清的嘲笑。应当有人出来阻止,但雷切尔明白没人会这样做,正如她的第一个训练警官告诉她的,如果你想和大孩子们一起玩耍,你必须得闭上嘴跟他们一起玩。弗雷德·拉蒙尼表现出了他的弱点,这是在警官当中最犯忌的事了。
“喂,格兰特,”雷切尔说,“我知道说过要来参加聚会的,但我实在是太累了。我想要是能下班后回家睡会儿觉就更好了。”
“说定的事就定了。”他说。“我希望你不要说话不算数。我的意思是说我不想有人发现……”
“我去,好了吧?”她打了一个榧子。既然格兰特有事可以控制她,她明白了拉特索的感受。
“我又生了该死的拇囊炎肿。”他说着把靴子脱下来揉了揉脚。他把靴子扔在油地毡上的时候嘭的一声弄出了很大的响声,就像放下了有20磅重的东西。
雷切尔停下来看了一眼印度橡树。“我想这家伙也想喝水了,提醒我明天给它浇水。”
特雷西到盥洗间拿了一杯水,走上前猛地冲在橡树上面。“现在,”她说,“你可以少一件事担心了。”
“你得怀着爱心去做。”雷切尔斥怪道。“你不喜欢植物的时候它们会知道,特雷西。”
“对啊。”女儿说。她抚摸着一片闪亮的绿叶,心想她母亲对于植物的想法是在发神经。
他们的老房子比这幢房子几乎要大一倍。特雷西的父亲在去世前几年从他祖母那里继承了一房的家具。仅有的几件值钱的古董已经被卖掉了,所剩下的都是些陈旧而破烂的遗物。她母亲总是说要淘汰这些杂七杂八的东西,但她从来没这样做。特雷西明白她母亲希望相信有一天他们还会搬进大一些的房子里去住。
“你该停止练举重。”女孩说,看着雷切尔在防弹背心外面迅速穿了一件制服衬衣。“你现在看上去像个男人,妈。”雷切尔笑了,收缩了一下她臂部的肌肉。“用我这双手来对付讨厌的酒鬼时,多点力可大有好处。”“那个给你送花的家伙是怎么回事?”
“噢,”她说,“相信我,不会有什么结果的。”
“为什么不会?”特雷西说。“我以为你喜欢他。你收到花时,一个劲地谈到他。他长得多帅,身材多么好,他有多聪明。”
“他和我不是一路人。”雷切尔告诉她。“那些花只是报答我对他说的那些事。现在他的小小计划没能如愿实现,我可能永远也不会听到他的讯息了。”
特雷西背靠五斗橱,嘴里啃着凹凸不平的手指表皮。她一直很喜欢母亲娇小的身躯。她在成为警官之前看上去简直像个小姑娘,又瘦又弱。她的颈子很长,头老是抬得高高的,双肩往后伸展。最近她母亲的肩膀变得圆墩墩的,她那曾经很优雅的双肩现在垂在两边像是两股沉重的绳子。
“我说自己很不愿意睡在露西家不是假话,妈。”她说。“我们能不能赶回家穿戴好衣服再去上学?我保证不会叫你失望。你下班回来的时候,我会把乔喂完,并且穿戴好的。露西只是把他放在椅子里,给他一盒弗鲁特·露普斯牌的麦片。而我会给他做鸡蛋,会至少一周一次喂他热燕麦粥。”
“好吧。”雷切尔说,在系鞋带子的时候露出了温暖的微笑。“你可以在早上回家穿戴好衣服,但必须在太阳出来以后。只是让你先试一段时间,特雷西。如果出什么事……”
“大棒了。”特雷西说着一阵风似地飞出了房间,好像她还不相信自己已经得到了想要的东西。
雷切尔穿戴好以后就去向儿子告别。“嘿,大孩子,”她说,“来和妈妈吻别。”她把这个很沉的三岁孩子抱在怀里,吻了吻他头顶上的鬈发,然后又把他放回到地板上,他身边堆满了乱七八糟的建筑玩具。他长着和雷切尔一样的灰色眼睛和草莓色金黄的头发。腮边有个小酒窝,还有两条学步儿童的短而胖的小腿。母亲通常只能在白天给他塞几块尿布,在儿子看电视或玩玩具时她就倒在沙发上睡着了。等到特雷西从学校回家,雷切尔总算可以摇摇晃晃地走进卧室,在卧室一直呆到去上班的时候。因为这种时间安排,所以她不能给孩子以足够的关心。近来,每天晚上她要去上班时,他就会缠着她。
“书。”他说着塞给她一本封面上有长颈鹿的颜色鲜艳的书。“读给我听,妈妈。你答应的。”
雷切尔感到胸部发紧。“你知道妈妈马上就得去上班,宝贝。”她说。“我明天第一件事就是读给你听,好吗?我们来读你的书。我们在一起看卡通片。我甚至还会带你去上公园。”
“书。”他边说边拉着她的腿。
雷切尔扫了一眼手表,然后盘坐在他身边,她读了三页以后把书递还给他,“剩下的我不能读了,乔。”她说着将他紧紧搂在怀里。“懂事些,让妈妈去上班。”
眼泪从他眼睛里涌了出来。“不。”他说着拨弄起雷切尔制服上的扣子。他从地上抓起书,朝妈妈脸前送去。“求你了,妈妈。给我讲故事。”
特雷西正好站在门口,脸上一副紧张的神色。“你走吧。”她啪地打了个榧子。“你呆得越久就会越糟。我来给他读这本蠢书。他很累了,你到了局里,他就已经呼呼大睡了。”
因为这幢房子只有两间卧室,特雷西和弟弟只好住在一个房间里。对着满地的玩具,两张没铺的床和扔在地上的衣服,雷切尔做了个鬼脸,发誓第二天早上她下班回家后来整理房间。特雷西帮着她做家务活,特别是下厨房和洗衣服,但把所有的家务琐事都推给她是不对的。尽管她比同龄的女孩表现得更成熟,但雷切尔提醒自己她的女儿只有十四岁,不应该承担所有的家务。
雷切尔又吻了吻乔,站起身要走。“我看上去怎么样?”她的手指从上到下把制服前面的一排扣子摸了一下,看看它们是不是和她腰带的搭扣对得很齐。米勒警长对这类事很挑剔,她尽了最大的努力把自己的外表和身上的装备搞得很整齐。宽厚的武装带扣在她的腰部,手枪皮套内是空的。她将值勤用的左轮手枪锁进了汽车里的贮物箱内,她不肯把火器带回家里。“都穿戴好了吧?鞋子不脏吧,是吗?”
“这儿。”特雷西说着从地上抓过了一件乔的T恤衫,然后跪下来。她很快将母亲鞋上的几个污点擦去,接着站起身来。
“早上一定别忘了给乔喂维生素。”雷切尔说。“还有。别忘了把他的便桶带到露西家去。我不准你晚上很迟的时候回来。”
“千万小心,妈。”特雷西说着眼中闪现出一丝恐惧。“昨夜又一个警察在洛杉矶被杀。”
“这就是我为什么不去洛杉矶警察局上班的原因。”雷切尔回答她。她走上前去吻了吻女儿的额头。“你知道在橡树林还没出过什么事,宝贝。”
“总有第一次。”特雷西说着,盘腿坐下开始给弟弟读故事。
第六章
雷切尔到达集合厅时10点差几分,她坐了下来,此时别的警官都还呆在更衣室里。几分钟后格兰特·卡明斯走了进来,坐在她的身旁。“我听说你昨晚和汤森小小吵了一架。”
“那没什么。”雷切尔说,她不想讨论这事。
“拉特索为聚会冰了一大箱的啤酒。值勤结束后到警察局后面来找我们。你同我和拉特索一起开车到海滩去。”
雷切尔向被叫做拉特索的警官瞥了一眼。他的真实姓名叫弗雷德里克·拉蒙尼。除了格兰特,别的人都不太了解他。在他来到这个局以前,拉蒙尼在二家方便小店当店员。局里急需雇些少数民族的人,因此拉特索一夜之间就佩带上了警徽和手枪。有些人看到他的姓还以为他是意大利人,然而他却是作为西班牙裔人被雇佣的。格兰特坚持说这个人的祖宗是从印度来的,他解释说拉特索用弗雷德里克·拉蒙尼这个名字是从杂志上看来的。他的肤色很深,脸很窄,眼睛是二种烟草色的。不管他从哪儿来,他说的英语已相当不错。他说话时,只稍微露出一点点口音。
但并不是每个人都认为拉特索温顺的外表是具有魅力的、在危险的情况下,他慌得不知所措。面对一名持枪歹徒,这个黑皮肤的警官会迟迟不敢扳动枪机。格兰特打了一枪救了拉特索一命。
“我希望你不要叫弗雷德为拉特索,”雷切尔说,“那不大好听,格兰特。”
“啊,去你的。”他说。“这家伙喜欢它,喂,拉特索,”他叫起来,招手示意他过来,“雷切尔认为我叫你拉特索会让你生气的,你不会生气的,是吗?你喜欢它,对不?”
“没关系。”弗雷德·拉蒙尼说,耸了耸他瘦弱的肩膀。他朝地上注视了几分钟然后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
弗雷德·拉蒙尼的情况很惨。他拼命想和大家融洽相处,以至让别人骑在自己的头上。自那次打枪的事发生以来,他简直就成了格兰特·卡明斯的奴仆,不断地为他效劳,忍耐数不清的嘲笑。应当有人出来阻止,但雷切尔明白没人会这样做,正如她的第一个训练警官告诉她的,如果你想和大孩子们一起玩耍,你必须得闭上嘴跟他们一起玩。弗雷德·拉蒙尼表现出了他的弱点,这是在警官当中最犯忌的事了。
“喂,格兰特,”雷切尔说,“我知道说过要来参加聚会的,但我实在是太累了。我想要是能下班后回家睡会儿觉就更好了。”
“说定的事就定了。”他说。“我希望你不要说话不算数。我的意思是说我不想有人发现……”
“我去,好了吧?”她打了一个榧子。既然格兰特有事可以控制她,她明白了拉特索的感受。
“我又生了该死的拇囊炎肿。”他说着把靴子脱下来揉了揉脚。他把靴子扔在油地毡上的时候嘭的一声弄出了很大的响声,就像放下了有20磅重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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