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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作者:周德钧    更新:2021-12-03 09:42
  因他集少成多也,到了民初,外地丐首向本地丐首看齐,每逢红、白喜事、及年关亦皆贴葫芦单而索款。除此之外,泉州丐帮帮主还有一笔大宗收入——“贴葫芦单”。此单乃一张木版印的小纸条,上印一个小葫芦,内写“兹领到贵府钱千百十文,前去分散五院流丐,不敢一人到此来扰,立此为据。”
  当时,泉州城中人口众多,婚丧喜庆,都是乞食求讨的好机会,倘不请帮主,则散丐一个接上一个来乞,主人势将难于应付,故宁愿花较大的一笔钱,以免门庭塞满难堪的乞丐,大碍观瞻。此外每逢四日帮主来贴一次葫芦单,索款颇低。每户只一角左右而已,但是挨家挨户地贴,收入也不少。正月须过初五才可行乞,这段日子由帮主款待丐者生活,否则人家可以扭打。至于每逢普度,重普或其他小节日前后则令所属诸丐,略分角落,挨户求乞,但以不过分扰民为度,人家亦无甚怨言。寿庆之家如不通过丐帮帮主,擅自许愿,发放乞丐银两者,常惹上许多麻烦。
  可见,丐首实则是最大的痞棍和敲诈犯。
  广州丐帮——关帝厅人马也有类似的情形,名之为“例捐”,也由丐头陈起凤出面处置。
  过去广州民家对于凶喜二事的喜钱(即例捐),懂事的人家,是在事先送到关帝厅的乞头处去,领回一张上书着“附城花子陈起凤”的条子贴在门口以避免乞丐的滋扰,至于送给例捐的数量,富贵人家大约四五元,中等的约两三元,贫苦的一元数角就可以了;如果不懂事,等到乞头亲自来到门上恭喜时,那就糟了,他认为“唔俾面“(不赏脸的意思),就会乘机勒索,若不能如愿以偿,他们就一声号令纠集群乞在门面闹不休,这时你就是叫警察来干涉也难以解围了。
  根据关帝厅的惯例,这笔喜钱是分作五份的,丐头占一份,群丐占三份,其余一份就归当时那个段警的。乞丐们领了喜钱之后,就每天来替你打扫门前,在此期间有外人敢来滋忧,他们就会代你赶跑,保证无事故发生,一直到你做完了事为止。
  丐头是一种权威型人物,在丐帮内部拥有绝对的权威,在处置帮内众丐之间的冲突,处理帮内越轨或其他违规行为方面也具有最终裁决权,他们以“杆子”或“鞭于”为权力凭据,依此对帮内众成员实施权威型统治。比如帮内甲丐与乞丐争夺地盘不可了断,“起诉”上来,“杆子”受理之后居中调停,一经决定,不得违反,否则将受到“杆子”的惩处。再如,遇到人家有喜庆大事,“杆子”或丐头便代表全体丐民前往收取捐额;至于帮内成员有生疾病的,丐头也负责指派手下买药服侍,直至病愈为止,如有死亡,也须出面集资埋葬,或报警送官……可以看出,丐帮内部管理自有其固有程序,俨然是个地下王国。
  四丐首(3)
  关于丐头的权杖——“杆子”或“鞭子”有种种传说,据称,京师丐头所用之杆子是朱元璋所遗。当年朱元璋尚未位极人寰时,曾经困顿落魄,沦为乞丐者流。某次遇到二个乞丐,幸得他俩施以衣食,朱元璋才免于饿死,后来朱登上帝位,不忘二丐救命之恩,特意诏示天下,寻访二丐,居然被他找到了,召入皇宫,欲加官进爵。不料二丐闲云野鹤惯了,谢绝为官,决意乞讨终身,朱元璋也不相强求,特赐二人各持一根一尺长的木棒,棒上缠布,垂有穗,一色黄,一色蓝,赐名曰:“杆”。从此,这二丐仗着这根木棒,讨遍天下无人阻碍。衍变至后来便成为丐首领权威之象征。有些杆子不便携带,就以一根极粗极长的旱烟管代行其权威。
  乞首的权杖除杆子外,还有鞭子。
  这条非同寻常的鞭子也有一则传说。据称:当年唐明皇被奸臣迫害,化装逃出宫殿,流浪江湖,落入讨要的乞丐群落,交下了不少丐帮朋友,成了花子们的崇拜者,当上了花子头。不久他的皇帝身份显露,众乞丐跪拜真龙天子,发誓要为龙头大哥报仇。唐明皇说:“有朝一日,重登宝殿,定要把所有奸臣坏人杀掉,让咱们穷哥儿们扬眉吐气!”丐帮兄弟们问:“到那时您还能认识我们这帮穷哥儿们吗?”唐明皇为了不忘共患难的穷哥儿们,用皮条编制了一根圆桶龙形的黑皮鞭,起名叫“龙鞭”。然后把“龙鞭”挂在墙上,双膝下跪发誓道:“这把鞭子上打官、下打臣,亦打丐帮变心人。我登基后若变心,你们任何人都可用这把鞭子打我,打死勿论。”唐明皇留下这根龙鞭,并被敬奉为丐帮始祖,千百年沿袭下来,乞丐们见了鞭子又敬又怕。丐头手中的皮鞭,既是其权力的信物,又是专治乞丐的刑具,帮中乞有人犯了帮规,轻者驱逐出帮,赶出本地,重者打死勿论。
  “杆子”、“鞭子”的传说当然不足信,那不过是用皇帝的“天威”来强化、神化丐首权威的政治伎俩,这是封建君主专制政治的惯用伎俩,丐帮也东施效颦,借来强化自身,今天看来颇觉可笑,在当下那种政治文化中,此种伎俩却是行之有效的。
  五群体活动(1)
  丐帮是乞丐的群体,乞丐自加入丐帮以后,其活动就具有群体性和规律性,无论是行乞的地域、时间,还行乞的方式都较单个的乞丐有所不同。作为一种群体,其活的场所、形式、时间都有自身的规范性。比如京城丐帮的活动有专门的隐语用以标识,“杆头”和众“花子”聚会的地方谓之“攒儿”,有什么事都在“攒儿”上解决。为了约束门中人,丐帮也有约法三章:第一,凡是本门中人必须尊重“杆”,要做到见“杆”不讨,不做非法的事。第二,不准借端生事、仗势欺人。做生意时只准对方起火,不准自己着急。第三,爱护前辈遗产,有饭同吃,有钱共用。不遵守规章者,即开除出门户。
  要把握丐帮的活动特征,首先必须搞清楚丐帮群体基本规范。
  ①群体规范丐帮门派众多,因地而异,各地丐帮都有各自的群体规范,对这些规范细加梳理,我们可以从异中见其同,从各种不同名目的规章中寻找到一些共同的准则。
  大体说来,丐帮要求乞丐在行乞时不许偷盗,不许妄说,不许妄听人家言谈,上门行乞者只能在大门口或靠门框,不许过院中影壁等等。在河南,丐帮有“三不留”的行规,即回家不留,当兵不留,另行谋生不留。还有几不准的规定,民国年间汉口的丐帮有一套较为完整的帮规,可以视为丐帮群体规范之典要。汉口丐帮有帮规十款,是严禁帮内成员违反的禁条,具体如下:(1)越边抽舵。指偷乞丐住户周围人家的东西或偷乞丐同行的东西;(2)顶色卧莲。指嫖同行之妻;(3)点水发线。指充当内奸进行告发;(4)引马上槽。指暴露了所做之坏事;(5)溜边拐将。指借同行的东西不还或拐走别人的徒弟;(6)挑灯拨火。指在同行中挑拨是非;(7)欺孤傲相。指欺压同行中的老弱孤残人;(8)遁逃扯谎。指欺骗自己人而逃跑;(9)偷言耳哄。指偷听别人私话外传;(10)迷糊吃大。指讨得的钱财不公开交出。
  犯了以上条款,轻则罚跪,用荆条打耳光;重则割舌头、剁手足、挖眼睛,甚至装麻袋投江、活埋。
  丐帮的这些群体规范突出强调了内部稳定团结,这与其他秘密会社并无二致,不同的是,在丐帮帮规中,强调其成员不得犯法越轨,不得与社会发生冲突,这说明丐帮组织把自己的活动限定在社会礼法许可的范围内,这也足以表明,丐帮只是一种亚文化群体,而不是一种反文化群体,管它后来演变成什么样,至少参入其中的行为主体的初衷是如此的。丐帮之称为“穷家行”。有时自称为“情理行”,意即他们是讲情理、懂规矩的一批人,也说明他们是谋求与社会的融和,而不是冲突,更不是反叛社会。
  ②加入仪式乞丐要进行群体活动首先必须获得群体的接纳,取得丐帮成员之身份。获得丐帮成员之身份与否,对个体乞丐来说是事关重大的。因为在丐帮各自的范围内,一般不准外来乞丐乞讨,如有发现,则由丐帮头目出面处置,先问其有无“帮口”(指是否入了丐帮),若自称是丐帮同祖,接着就互相“清谱”,各自说出自己从师的文武先生的姓名、地址以及“上三代”(师祖、师父、师叔)、“上下襟”(即师兄弟),查问无误后可款待三天。若是未入帮者,则令徒弟赶走、毒打。
  加入丐帮是要有一定的仪式的,以显示其正式、庄严。而具体程序则各不相同,如泉州,为丐者要入丐帮,则应先交一笔入帮费,并当众向帮主宣誓遵守丐帮规章制度。并将乞讨所得悉数上缴,遇有特殊任务惟帮主之命是从。平日乞讨所得缴交帮主财物,遇到风雨无法行乞时,帮主须维持其生活,且给以集体居住的权利。约定之后,帮主即将红线在其“加字”(草袋)底缘缝一环,人家一看便知他是入了丐籍,不敢随意加以侮辱,倘遇到乞丐违反帮规法纪,应加处分时,亦应先将“加字”高高挂起,然后加以处罚。盖挂起了“加字”,就是先尊丐帮首领之意,倘不挂,妄处罚,帮主必带群丐与之交涉,索取赔偿,非花巨款难以平息。因此泉州人说“乞食要做‘加字’,就要串底”。要是未经“串底”的乞丐被人欺侮,就只好自认倒楣了。
  由于丐帮是一种带有行会性质的组织,其内部成员关系多以师徒关系的形式出现,所以个体乞丐加入丐帮往往又以拜师仪式进行,拜师仪式便成为丐帮内部的一项重要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