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2章
作者:xiaose_wh 更新:2021-12-03 08:44
因此,斌所建议的“找个理由号召大陆上所有的势力共同征伐英格兰尼”,其可行性已经变得非常高了。
就国土面积而言,大陆排名第二的德克萨是我国的天然盟友;排名第三的法兰西斯正在与多明戈商讨无条件投降事宜;排名第五的塔洛斯王国几乎已经沦为了仰我鼻息的属国;再加上排名第四的欧巴尼亚,我可以直接施加影响的国家面积已经占了大陆总面积的一半。
在这种情况下,除了科洛斯之外,还会有什么小的公国、自由城邦敢忽视我的号召?
现在最重要的问题便是:如何促使科洛斯站在我们这一边或是中立。
科洛斯的国土面积小得可以忽略不计,但是它的立场对整个大陆的影响力却极大——大多数家臣都认为,科洛斯的影响力绝对不逊于英格兰尼。在外交界有这样一句话:科洛斯的态度,是国际大势的风向标;科洛斯的立场,是众多势力的榜样。
如果科洛斯能够站在我这一边,那么将来英格兰尼攻略时,敌我的力量可能会是一比九。因为如果连科洛斯都站在我这一边,其余的势力自然多半不会选择错误,甚至连英格兰尼国内一些贵族也会改变阵营。如果科洛斯中立,那么敌我的力量对比可能是二比七。如果科洛斯坚持与我敌对,那么敌我的力量对比就可能是四比六——这种情况显然是我绝对不愿意看到的。
除了影响力之外,科洛斯自身的实力也不容忽视。
现在爱克斯大陆总共才六名魔导师(卡特琳娜、娜弗丽不是人类,不算,在魔法师协会的注册资料中我也只是个见习魔法师),科洛斯就拥有两名;圣华学校军事分院的正院长是拥有野战不败崇高声誉的琥.雷洛,他原先是英格兰尼七神将之首,想必比那个令我头疼不已的人形野兽克劳德公爵还要厉害;圣华学校军事分院的副院长嚎.因斯虽说不曾在战场上放过什么异彩,但是身为影剑士,作为一名猛将显然绰绰有余;科洛斯的白衣魔剑士远攻近战无所不能,是爱克斯大陆公认最强的部队。
综合上述情况分析,选择与之为敌显然极其愚蠢。
然而想要说服科洛斯占在我们这一边,却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科洛斯的立国之策除了绝对的中立之外,更重要的一项则是“制衡之术”。从科洛斯的立场来看,大陆上的列强越多越好。只有大陆强国能够相互制衡,科洛斯才会绝对安全。一旦大陆被某一强国统一,科洛斯想继续保持独立自然也就难于登天。
其实在我与英格兰尼、法兰西斯作战的时候,科洛斯表面中立,暗中也曾做过一些小动作。
召唤天使的魔法出现历史性的进步,表面上是英格兰尼人努力的结果,但实际上里面也有科洛斯的影子。
而且,科洛斯刚刚研制出仿制的精灵弓就立即向英格兰尼出售。那些混蛋还美名其曰在商言商,以为我不知道其中的猫腻?!卖给英格兰尼的仿制精灵弓,表面价格倒是高得惊人,每张弓的价格居然高达五千枚金币,可实际上科洛斯却暗中向英格兰尼返还了三分之二的回扣!
还好仿制的精灵弓需要一定量的银精为原材料,而一吨白银只能提炼十几克银精。所以,科洛斯所能仿制的精灵弓数量受到了极大的限制。到目前为止,英格兰尼只不过用仿制精灵弓装备了一个弓箭手大队。安洁儿能够指挥的精灵圣女卫队也有三百人,而精灵弓的威力又远胜仿制的精灵弓。若非如此,我哪里还能够耐得住性子与科洛斯虚与委蛇。
说服科洛斯支持我统一大陆,跟与虎谋皮倒也相差仿佛。由谁去完成这项极其艰巨的任务呢?
马迪尔对斌的计划大为赞赏,却极为反对我冒险前往科洛斯。说实话,我也不愿意冒这个险。人形野兽克劳德公爵是一个圣骑士,因而足以令我忌惮不已——对于这种绝世强者,我宁愿使用离间计也不愿意与之进行生死决斗。而科洛斯却至少拥有两名魔导师、一名圣骑士、一名影剑士。树的影,人的名,我可不至于狂妄地认为绝对有信心从那些绝世强者的包围中逃得生天。
去科洛斯那种极度危险的地方,即便针锋相对地带上兰丝、凯森、萨弗斯,也未必能绝对保证我的安全。况且带上兰丝他们,安全性未必能够增加,反而表现出了敌意,正所谓未见其利先见其弊。
虽然明知危险,马迪尔等人对于出使科洛斯的任务倒也踊跃。象马迪尔这样的骑士,总是将替主公承担危险看作莫大的荣誉。不过,大战刚刚结束,军部正忙得一塌糊涂。军事次臣多明戈正在巴塞市得意得忘乎所以,现在整个军部的事务全由马迪尔负责,他走不开。而且,马迪尔也过于刚直。作为胜利者去签订条约倒没什么,如果让他作为舌辩之士出使科洛斯,未必合适。
由国师或是首相出使我倒是放心。前者老奸巨猾,后者计谋无双,与科洛斯谈判想必不会吃什么亏。而且,由他们出使也足以表达我方的诚意。
想来想去,最后还是决定让斌出使科洛斯。
万一科洛斯方面翻脸,斌也不会有足够的吸引力促使对方产生扣留使者的念头。
斌不会魔法,所以只好乘着飞翼出发。记得我第一次去科洛斯,从曼城出发到抵达目的地耗时共计五十七天。可是斌乘座飞翼从鸠格市到科洛斯,却只需要八个小时。他是早上九点钟出发的,没有意外应该能够在下午五点钟抵达。今天休息一天,明天就可以开始谈判。只是不知道与科洛斯谈判需要花多长时间。
但愿千万不要是一场马拉松式的谈判。我可是打算在今年秋收之后向英格兰尼发动总攻略呢!冬季不适合大战,如果错过今年秋天,那就要等到明天春天才行。所谓夜长梦多,谁知道这么长的时间里会有什么变故呢?
第九部 第三十一章
第三十一章
办公桌上一共有三份文件,当我在这些文件上签字后,它们就会正式生效。
拿起最上面的那份文件。这是一份确认“法英哥法案”拥有合法效力的文件。
对于大多数的犯罪,受害者与政府的态度通常都是一致的。然而绑架案中的受害者,其立场却未必与政府相同。一般来说绑架案中的受害者,无论是人质还是人质家属,通常都希望能够与罪犯达成妥协。而爱克斯大陆的大多数政府都对绑架案持强硬的态度——当然,也有以人质安全为首要考虑的政府,持这种温和态度的政府以科洛斯为代表——科洛斯甚至愿意政府出面满足罪犯的要求。
外公最自豪的事之一便是在他的领地中,连续十八年不曾有过绑架案发生。要知道,外公是塞斯的重臣,也是塞斯双壁之一,他的领地可不象普通的贵族那样只有一个庄园、一座小城堡或是一个小镇——外公拥有塞斯的第二大城市吾尔汉,三座小型城堡以及三十七座庄园。拥有将近十万人的领地中连续十八年不曾发生过绑架案,也确实是一件值得自豪的事。
分析其原因,之所以十八年不曾有绑架案发生,一方面固然是因为外公对领地治理的较好,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外公对绑架案极为强硬的缘故。塞斯对绑架案的态度本来就强硬,又由于领主拥有对领地中一级犯罪以下的完全裁判权,所以外公对此类案件的处理犹为严厉——甚至可以用血腥来形容。
听老管家说,外公继承爵位和领地的时候,并没有表现出对绑架案强烈的厌恶。大约是我父母结婚之后,外公不知道是受了什么刺激,结果就对绑架之类的案件极为反感了。
那时,外公完全将绑架案当作杀人案处理。更令人难以接受的是,外公是这样规定的:绑架者成功获得赎金后如果向外公自首,则绑架者将被赦免,且所获赎金将一个铜板都不少地转变为“告发犯罪的奖金”。相反,被告发的绑架案受害者反而将受到严厉的处罚。人质如果是自己想办法逃脱的倒还可以保得一命,如果是以赎金赎回,则处死。而人质家属,也将以“纵容、包庇犯罪”(交赎金给罪犯是为纵容,知悉关于罪犯的信息却不告知领主是为包庇)的罪名受到家庭财产被完全没收的可怕处罚。
最初的几例判例使得外公的名声遭受到了严重的损害,也使外公遭受到各方面强大的压力,但是他依然我行我素。大约过了一年左右,外公领地内的绑架案便完全销声匿迹了。这时候,领地里的民众(不包括绑架案的受害者)才开始渐渐认同外公对付绑架案的手段。
不知道外公为什么会对绑架案采取如此激烈的手段,不过我却知道:如果真的想要杜绝绑架案件,外公的方法却也不失为明策。
只要利益足够,即便必须冒着上绞架的风险,也无法阻止人们去做某些事。所以说,即便抓获绑架者后处以极为残酷的处罚,也未必能够打消他们的贪欲。相反,如果采取釜底抽薪的方法,却最终可以使一次冒着风险的成功绑架变得毫无利益——只要迫使绑架案的家属绝对不肯满足绑架者的要求。
初期自然有受害者家属会忍不住与绑架者合作。然而绑匪成功获得赎金后,却毫无疑问总是会选择向外公自首。谁都知道,绑架者根本不会顾虑自首的行为是否会对绑架行业造成致命的打击,是否会导致受害者将会遭受严厉处罚:既可以使绑架罪行得到赦免,又可以使赎金成为自己合法的财产,这样的好事有谁会拒绝?
感情用事的人确实有,但是目睹了几个悲惨的例子之后,所有的人都会明白这样一个事实:向绑匪支付赎金是绝对愚蠢的行为,家产毫无例外将会被没收,人质也仍旧会死亡。
就国土面积而言,大陆排名第二的德克萨是我国的天然盟友;排名第三的法兰西斯正在与多明戈商讨无条件投降事宜;排名第五的塔洛斯王国几乎已经沦为了仰我鼻息的属国;再加上排名第四的欧巴尼亚,我可以直接施加影响的国家面积已经占了大陆总面积的一半。
在这种情况下,除了科洛斯之外,还会有什么小的公国、自由城邦敢忽视我的号召?
现在最重要的问题便是:如何促使科洛斯站在我们这一边或是中立。
科洛斯的国土面积小得可以忽略不计,但是它的立场对整个大陆的影响力却极大——大多数家臣都认为,科洛斯的影响力绝对不逊于英格兰尼。在外交界有这样一句话:科洛斯的态度,是国际大势的风向标;科洛斯的立场,是众多势力的榜样。
如果科洛斯能够站在我这一边,那么将来英格兰尼攻略时,敌我的力量可能会是一比九。因为如果连科洛斯都站在我这一边,其余的势力自然多半不会选择错误,甚至连英格兰尼国内一些贵族也会改变阵营。如果科洛斯中立,那么敌我的力量对比可能是二比七。如果科洛斯坚持与我敌对,那么敌我的力量对比就可能是四比六——这种情况显然是我绝对不愿意看到的。
除了影响力之外,科洛斯自身的实力也不容忽视。
现在爱克斯大陆总共才六名魔导师(卡特琳娜、娜弗丽不是人类,不算,在魔法师协会的注册资料中我也只是个见习魔法师),科洛斯就拥有两名;圣华学校军事分院的正院长是拥有野战不败崇高声誉的琥.雷洛,他原先是英格兰尼七神将之首,想必比那个令我头疼不已的人形野兽克劳德公爵还要厉害;圣华学校军事分院的副院长嚎.因斯虽说不曾在战场上放过什么异彩,但是身为影剑士,作为一名猛将显然绰绰有余;科洛斯的白衣魔剑士远攻近战无所不能,是爱克斯大陆公认最强的部队。
综合上述情况分析,选择与之为敌显然极其愚蠢。
然而想要说服科洛斯占在我们这一边,却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科洛斯的立国之策除了绝对的中立之外,更重要的一项则是“制衡之术”。从科洛斯的立场来看,大陆上的列强越多越好。只有大陆强国能够相互制衡,科洛斯才会绝对安全。一旦大陆被某一强国统一,科洛斯想继续保持独立自然也就难于登天。
其实在我与英格兰尼、法兰西斯作战的时候,科洛斯表面中立,暗中也曾做过一些小动作。
召唤天使的魔法出现历史性的进步,表面上是英格兰尼人努力的结果,但实际上里面也有科洛斯的影子。
而且,科洛斯刚刚研制出仿制的精灵弓就立即向英格兰尼出售。那些混蛋还美名其曰在商言商,以为我不知道其中的猫腻?!卖给英格兰尼的仿制精灵弓,表面价格倒是高得惊人,每张弓的价格居然高达五千枚金币,可实际上科洛斯却暗中向英格兰尼返还了三分之二的回扣!
还好仿制的精灵弓需要一定量的银精为原材料,而一吨白银只能提炼十几克银精。所以,科洛斯所能仿制的精灵弓数量受到了极大的限制。到目前为止,英格兰尼只不过用仿制精灵弓装备了一个弓箭手大队。安洁儿能够指挥的精灵圣女卫队也有三百人,而精灵弓的威力又远胜仿制的精灵弓。若非如此,我哪里还能够耐得住性子与科洛斯虚与委蛇。
说服科洛斯支持我统一大陆,跟与虎谋皮倒也相差仿佛。由谁去完成这项极其艰巨的任务呢?
马迪尔对斌的计划大为赞赏,却极为反对我冒险前往科洛斯。说实话,我也不愿意冒这个险。人形野兽克劳德公爵是一个圣骑士,因而足以令我忌惮不已——对于这种绝世强者,我宁愿使用离间计也不愿意与之进行生死决斗。而科洛斯却至少拥有两名魔导师、一名圣骑士、一名影剑士。树的影,人的名,我可不至于狂妄地认为绝对有信心从那些绝世强者的包围中逃得生天。
去科洛斯那种极度危险的地方,即便针锋相对地带上兰丝、凯森、萨弗斯,也未必能绝对保证我的安全。况且带上兰丝他们,安全性未必能够增加,反而表现出了敌意,正所谓未见其利先见其弊。
虽然明知危险,马迪尔等人对于出使科洛斯的任务倒也踊跃。象马迪尔这样的骑士,总是将替主公承担危险看作莫大的荣誉。不过,大战刚刚结束,军部正忙得一塌糊涂。军事次臣多明戈正在巴塞市得意得忘乎所以,现在整个军部的事务全由马迪尔负责,他走不开。而且,马迪尔也过于刚直。作为胜利者去签订条约倒没什么,如果让他作为舌辩之士出使科洛斯,未必合适。
由国师或是首相出使我倒是放心。前者老奸巨猾,后者计谋无双,与科洛斯谈判想必不会吃什么亏。而且,由他们出使也足以表达我方的诚意。
想来想去,最后还是决定让斌出使科洛斯。
万一科洛斯方面翻脸,斌也不会有足够的吸引力促使对方产生扣留使者的念头。
斌不会魔法,所以只好乘着飞翼出发。记得我第一次去科洛斯,从曼城出发到抵达目的地耗时共计五十七天。可是斌乘座飞翼从鸠格市到科洛斯,却只需要八个小时。他是早上九点钟出发的,没有意外应该能够在下午五点钟抵达。今天休息一天,明天就可以开始谈判。只是不知道与科洛斯谈判需要花多长时间。
但愿千万不要是一场马拉松式的谈判。我可是打算在今年秋收之后向英格兰尼发动总攻略呢!冬季不适合大战,如果错过今年秋天,那就要等到明天春天才行。所谓夜长梦多,谁知道这么长的时间里会有什么变故呢?
第九部 第三十一章
第三十一章
办公桌上一共有三份文件,当我在这些文件上签字后,它们就会正式生效。
拿起最上面的那份文件。这是一份确认“法英哥法案”拥有合法效力的文件。
对于大多数的犯罪,受害者与政府的态度通常都是一致的。然而绑架案中的受害者,其立场却未必与政府相同。一般来说绑架案中的受害者,无论是人质还是人质家属,通常都希望能够与罪犯达成妥协。而爱克斯大陆的大多数政府都对绑架案持强硬的态度——当然,也有以人质安全为首要考虑的政府,持这种温和态度的政府以科洛斯为代表——科洛斯甚至愿意政府出面满足罪犯的要求。
外公最自豪的事之一便是在他的领地中,连续十八年不曾有过绑架案发生。要知道,外公是塞斯的重臣,也是塞斯双壁之一,他的领地可不象普通的贵族那样只有一个庄园、一座小城堡或是一个小镇——外公拥有塞斯的第二大城市吾尔汉,三座小型城堡以及三十七座庄园。拥有将近十万人的领地中连续十八年不曾发生过绑架案,也确实是一件值得自豪的事。
分析其原因,之所以十八年不曾有绑架案发生,一方面固然是因为外公对领地治理的较好,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外公对绑架案极为强硬的缘故。塞斯对绑架案的态度本来就强硬,又由于领主拥有对领地中一级犯罪以下的完全裁判权,所以外公对此类案件的处理犹为严厉——甚至可以用血腥来形容。
听老管家说,外公继承爵位和领地的时候,并没有表现出对绑架案强烈的厌恶。大约是我父母结婚之后,外公不知道是受了什么刺激,结果就对绑架之类的案件极为反感了。
那时,外公完全将绑架案当作杀人案处理。更令人难以接受的是,外公是这样规定的:绑架者成功获得赎金后如果向外公自首,则绑架者将被赦免,且所获赎金将一个铜板都不少地转变为“告发犯罪的奖金”。相反,被告发的绑架案受害者反而将受到严厉的处罚。人质如果是自己想办法逃脱的倒还可以保得一命,如果是以赎金赎回,则处死。而人质家属,也将以“纵容、包庇犯罪”(交赎金给罪犯是为纵容,知悉关于罪犯的信息却不告知领主是为包庇)的罪名受到家庭财产被完全没收的可怕处罚。
最初的几例判例使得外公的名声遭受到了严重的损害,也使外公遭受到各方面强大的压力,但是他依然我行我素。大约过了一年左右,外公领地内的绑架案便完全销声匿迹了。这时候,领地里的民众(不包括绑架案的受害者)才开始渐渐认同外公对付绑架案的手段。
不知道外公为什么会对绑架案采取如此激烈的手段,不过我却知道:如果真的想要杜绝绑架案件,外公的方法却也不失为明策。
只要利益足够,即便必须冒着上绞架的风险,也无法阻止人们去做某些事。所以说,即便抓获绑架者后处以极为残酷的处罚,也未必能够打消他们的贪欲。相反,如果采取釜底抽薪的方法,却最终可以使一次冒着风险的成功绑架变得毫无利益——只要迫使绑架案的家属绝对不肯满足绑架者的要求。
初期自然有受害者家属会忍不住与绑架者合作。然而绑匪成功获得赎金后,却毫无疑问总是会选择向外公自首。谁都知道,绑架者根本不会顾虑自首的行为是否会对绑架行业造成致命的打击,是否会导致受害者将会遭受严厉处罚:既可以使绑架罪行得到赦免,又可以使赎金成为自己合法的财产,这样的好事有谁会拒绝?
感情用事的人确实有,但是目睹了几个悲惨的例子之后,所有的人都会明白这样一个事实:向绑匪支付赎金是绝对愚蠢的行为,家产毫无例外将会被没收,人质也仍旧会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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