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作者:xiaose_wh    更新:2021-12-03 08:42
  事实上,有不少人认为多明戈让出公爵爵位是因为被魔王施展了精神魔法的缘故。既然多明戈看起来与从前并没有太大的不同,那就证明多明戈没有被精神魔法所控制。
  “戴维斯,原来你还记得当年曾经向我效忠过,我以为你忘了呢。的确,主公的主公,不是你的主公。但是,现在我就站在你的面前,难道还要反抗你的主公吗?我命令你,马上打开城门,宣布服从兰特公爵的领导。”
  对于多明戈,站在斯尔弗城门上的贵族们多少有些畏惧。在多明戈掌政时期,布雷西亚贵族已经充分了解了多明戈的喜怒无常,而布雷西亚两百年内第一天才的表现及实力,也给他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些斯尔弗郡的贵族从内心深处产生了无力感。抗拒一个白银骑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如果战败,多明戈的会对他们进行什么样的处罚?
  除此之外,昨天向城内射入的传单,也令防守者极为头疼。斯尔弗城是个拥有五万人口的城市,这在90%都是山区的斯尔弗郡来说,已经是最大的城市了。由于饥荒的产生及平叛大军的推进,附近一些地区的贵族和农民也涌进了这个城市,导致斯尔弗城的粮食供应更加困难。虽然贵族尽力遮掩,但城内的平民已经四处传诵了传单的内容:城外两座营寨中的一个,是专门为饥民准备的难民营。缺少粮食的人,可以在难民营内得到基本的粮食供应。
  得到这个消息后,城内已经爆发了数次骚乱。虽然这些骚乱已经被贵族们竭力平息了,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没有任何一个思维正常的贵族会有信心坚持超过一周的时间。早知道如此,郡守和那些囤积着粮食的贵族们或许会对饥民发放一定的粮食。焦虑的贵族们在心中以不符合他们身份的词汇咒骂着饥民。在他们看来,这些饥民实在是太没有一点气节了。
  不过,贵族其实并没有责骂平民的立场。最初叛乱的大旗是:反对魔王接任布雷西亚公爵的位置。可是现在,原来的公爵多明戈.马耐斯亲自前来劝降,如果仍旧叛乱,那么原先叛乱的理由就不再有说服力了。如果形势稍微好些,或许有些人会考虑索性叛乱到底——既反对兰特,也反抗多明戈。但是现在,形势如此糟糕,而斯尔弗城无论是军心还是民心都非常的不稳。
  面色苍白的贵族们面面相觑。无奈之下,他们向多明戈要求一个小时进行考虑。多明戈尖声大笑,他的话语如同笑声那样尖刻。“可以。如果一个小时内你们乘乘地投降,那么爵位及人身方面不会有损失。如果你们胆敢抗拒,那么后果不是你们所能够想象的。”
  说完这些话后,多明戈骑着马施施然向营地方向而去。
  马迪尔在离城门口一公里的地方迎接多明戈。作为一个高级狙击手,马迪尔的视力极佳。虽然远离城门口一公里的距离,但斯尔弗城墙上众人的表情却逃不过马迪尔的观察。待多明戈到来后,马迪尔向前迎接,对多明戈恭维道:“多明戈,此次平叛,你当获首功。”
  这句话,又惹得多明戈洋洋得意地发出招牌式的尖笑。
  不出马迪尔的意料,半个小时过去后,斯尔弗城的城门就打开了。以戴维斯为首的贵族们打着白旗来到了马迪尔的营地。在斯尔弗城内的贵族,都是斯尔弗郡掌握大权或是实力较强的豪族,既然这些主要人物已经投降,斯尔弗郡其余地区的叛乱自然不攻自乱了。
  为了更快地解决斯尔弗郡全境的叛乱问题,马迪尔将只在营地内留下了一个联队。他将另两个塞斯联队与布雷西亚联队临时重新组合,分别派往斯尔弗郡各地运送赈灾粮食。当然,在每一支队伍里,马迪尔要求至少有一个斯尔弗城内的贵族自愿参加。
  对于这些对未来充满恐惧的贵族而言,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将功赎罪的好机会,因而斯尔弗郡的贵族争先抢后地向马迪尔表达要求完全这项任务的决心。斯尔弗郡贵族如此踊跃的态度,使马迪尔不得不改变原先的计划,将每支队伍分配了三到五个对目的地有较大影响的贵族。
  在原来的宣传下,消息闭塞的平民认为兰特是个吃人的魔王。但是现在贵族宣传的方向却改变了。
  其实即使没有贵族的宣传也无所谓,这个魔王送来赈灾的粮食,已经足以使平民改变看法——哪有那么仁慈的魔王呢?况且,只要能够保证平民吃饱肚子,就是魔王又有什么关系呢?
  这样,斯尔弗郡的叛乱,在兵不血刃的情况下,在马迪尔到达斯尔弗城的七十二个小时内就完全平息了。
  唯一令马迪尔头疼的是:饥民太多,粮食太少。
  一百二十吨的粮食,足够马迪尔的部队吃三个月。但是对于整个斯尔弗郡而言,既使每个饥民每天只吃两餐,每餐只吃一碗不太稀的稀粥,还是实在太少。除了斯尔弗郡本地的饥民外,甚至还从刚得郡流入了不少灾民。据不完全统计,斯尔弗郡的灾民一共有两万多人。这么多灾民,带来的粮食最多只够吃二十多天。
  没有其他的办法,马迪尔只好快马飞报主公,请兰特对斯尔弗郡分发赈灾粮。信使刚刚离开,兰特派遣的赈灾人员就到达了斯尔弗郡。通过询问得知,兰特在马迪尔出发的第二天,就命令这些赈灾人员前往各自的地点进行赈灾。
  看到赈灾粮食这么快到达,马迪尔对兰特更加佩服了。得民心者得天下。这样一来,布雷西亚人一定会完全接受兰特。
  唯一令人遗憾的是,从刚得郡灾民的口中得知,凯森虽然比马迪尔更快平息了叛乱,但他采用的是铁血政策。
  第四部 第十二章
  第十二章
  站在离刚得郡首府索罗城南面五公里处遥望着城池。这样的距离,以圣骑士的视力看索罗城,同样觉得它显得非常渺小。
  卓索图族的战士喜欢在大草原上一刀一枪地直接拼杀。卡敖奇战役结束后,兰特优先为卓索图族战士配套了装备。对于长年只能握轻飘飘的长剑或是大木棒的卓索图战士来说,那些重剑或是重斧非常合他们的胃口。紧握着新配备的优质武器,他们早就热血沸腾了。可惜一路来到索罗城下,都没有遇到象样的敌人前来挑战。
  凯森眯着眼盯着眼前的索罗城。与别的卓索图人不同,与英格兰尼议和后,凯森为了更好地了解敌人,曾多次孤身一人前往内陆学习。对于计谋,凯森由最初的不屑,最终转变为敬佩。
  正在漫不经心地对自己的计划做最后的修正,坐下的骏马一声长嘶,不安分地人立而起。这匹骏马,身形高大、四肢修长有力。它剪短了鬃毛和尾巴,浑身深灰,带着白色花班。毛多卷曲,很象鱼鳞。这是他击毙英格兰尼征西大元帅后的战利品——一匹真正的豹爪猴头马。成为它的主人时间并不长,但凯森已经完全了解了它的性格。正如传说中的一样,豹爪猴头马的脾气非常暴燥。毫无疑问,这是一匹野生的豹爪猴头马。
  严格意义上的豹爪猴头马,是从野外捕获的。豹爪猴头马虽然极为罕见,但进行人工交配并非做不到。可是经人工驯养并交配得到的马驹,不知道为什么,虽然它长大后的外形与父母相同,却远远比不上它父母那样的速度、耐力以及凶狠。豹爪猴头马的速度本来就略逊于照夜狮子马,没有了强烈的攻击其他马匹的特点,它甚至根本就排不进爱克斯三大宝马的行列。
  凯森有三大爱好:美食第一、神兵次之、佳人第三。事实上,草原边缘族人最喜欢的就是锋利的武器和高大的骏马。由于接触了大量内陆文化的原因,凯森与普通的草原边缘族人有些不同。不过对于骏马的兴趣,凯森与族人一样有着极为浓厚的兴趣。可惜三大宝马全都可遇不可求。做为圣骑士,除了与相同等级战士的对决外,马匹的优劣并没有太大的影响。不过堂堂的卓索图族族长,没有一匹真正的宝马,实在令族人太没面子。说起来,这匹被凯森亲呢地称为狂豹的爱骑,性格很合凯森的心意,都是火爆脾气。这使得凯森对狂豹的欣赏程度甚至超过了马迪尔的汗血宝马闪电。
  凯森觉得很庆幸,如果敌人当中拥有足够数量的魔法师,那将是个令人头疼的问题。好在主公在半年前重创了布雷西亚军。普通人经过半年的正规训练后,可以掌握一定的格斗技巧,成为战士。但是魔法师部队则无法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恢复元气。敌军中缺少魔法师,使得卓索图族战士在平原上作战占据着绝对的优势。
  凯森的嘴边挂着愉快的笑容,只要能够引诱敌人从索罗城出来,战斗就算是胜利了。如果是一般情况下,引蛇出洞还要大费周折。现在就不同了,三十吨粮食虽然并不多,但是只要再稍微刺激一下索罗城的防守方,就很容易让他们从那厚厚的城墙里冲出来了。
  “沙龙!”
  凯森身后一个高高瘦瘦的联队长答道:“在。”
  沙龙,这位将毕生献给与英格兰尼做斗争的刚毅气烈的武将,沉默寡言,以凶狠著称。在卡敖奇大战中,死在沙龙重矛之下的英格兰尼人多达二十一个——没有伤者。那段时间沙龙一直沉浸在那种快感中。现在来平息布雷西亚的叛乱,沙龙就显得有些兴致缺缺。也许,应该让沙龙闻一闻血腥的气味了。
  “率领你的联队去索罗城西面打粮。将联队分散为十个小队,各个小队先自行行动。如果敌人进行顽强的抵抗,不必强攻。只拣容易攻击的庄园下手!另外,尽量少杀人,至少要为每个庄园留一辆马车或是一匹快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