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作者:古龙    更新:2021-12-03 08:11
  孙小红嘟着嘴,道:“我又没有说出去……”
  孙老先生笑道:“你用的法子更高明,你自己不说,却要我替你说。”
  孙小红抿嘴道:“就算我说了,我也只跟他说,他……他又不是别人。”
  “他又不是别人?”
  这句话李寻欢听在耳里,心里也不知是什么滋味。
  他知道自己又已欠下了一笔债,这辈子只怕也休想还得了。
  一个女人若不再将你当做“别人”,那就表示她已跟定了你,你就算像马一样长了四条腿,也休想再能跑得了。
  孙老先生的笑声突然顿住,一字字道:“兴云庄里的确藏着本武功秘笈,那并不是谣言。”
  李寻欢动容道:“是谁的武功秘笈?我怎会一点也不知道?”
  孙老先生将烟斗重新燃着,望着袅娜四散的烟雾,缓缓道:“你可听说过王怜花这个人么?”
  李寻欢道:“这名字天下皆知,我当然不会没听说过。”
  孙老先生道:“王怜花本是沈浪沈大侠的死敌,后来却变成沈大侠的好朋友,因为他这人本在正邪之间,虽然邪,却并不太恶毒,做事虽任性,但有时却也很讲义气,很有骨气。所以,他虽然害过沈大侠很多次,沈大侠还是原谅了他。”
  沈浪和王怜花之间,当然也有段很曲折的故事,这故事我曾经在“武林外史”这本书里很仔细的叙述过。
  李寻欢道:“听说王怜花已与沈大侠伉俪结伴归隐,远游海外,那也是很多年以前的事了。”
  孙老先生道:“不错,他后来的确被沈大侠所感化。”
  他长叹了一声,接着道:“要杀一个人很容易,要感化一个人却困难得多,沈大侠的确是人杰,你若早生几年,一定也是他的好朋友。”
  李寻欢目中也不禁露出了向往之色,却不知千百年后,他侠名留传之广,受人崇敬之深,绝不在他所向往的沈浪之下。
  孙老先生道:“沈大侠虽是人杰,但王怜花却也不凡,否则又怎会成为沈大侠的死敌?”
  两个聪明才智相差很远的人,也许可以结成朋友,却绝不会成为敌人,所以只有上官金虹才有资格做李寻欢的仇敌,别的人简直不配。
  李寻欢道:“听说这人乃是武林中独一无二的才子,文武双全,惊才绝艳,所学之杂,涉猎之广,武林中还没有第二个人能比得上。”
  孙老先生道:“不错,此人不但星卜星相,琴棋书画都来得,而且医道也很精,易容术也很精,十个人都学不全的,他一个人就学全了。”
  他叹了口气,道:“就因为他见猎心喜,什么都要学一点,所以武功才不能登峰造极,否则以他的聪明才智,又怎会屡次败于沈大侠手下。”
  李寻欢忽然想起了阿飞。
  阿飞的聪明才智是不是比王怜花更高,因为他只学了一样事,只练一剑,他这一剑本可练到空前绝后,无人能抵挡的地步。
  “只可惜聪明人偏偏时常要做傻事。”
  李寻欢叹了口气,不愿再想下去。
  孙老先生道:“王怜花改邪归正后,已知道他以前所学不但太杂,也太邪,本想将那本‘怜花宝鉴’付之一炬。”
  李寻欢道:“什么‘怜花宝鉴’?”
  孙老先生道:“怜花宝鉴就是将他自己一生所学全记载在上面的一本书。”
  李寻欢道:“他为什么想烧了它?”
  第七十八章 恐怖的决斗
  孙老先生谈到王怜花想将自己所著“怜花宝鉴”烧了的事,李寻欢不由问道:“他为什么想烧了它?”
  孙老先生道:“因为那上面不但有他的武功心法,也记载着他的下毒术,易容术,苗人放虫,波斯传来的摄心术……”
  他叹息着接道:“这么样一本书若是落在不肖之徒的手里,后果岂非不堪设想?”
  李寻欢也叹道:“那的确是后患无穷?”
  孙老先生道:“但这是他一生心血所聚,他也不舍得将之毁于一旦,所以他远赴海外之前,就将这本书交给了一个他认为最为可靠的人。”
  听到这话,李寻欢对这件事的来龙去脉都已了解,也已猜到藏在兴云庄里的那本武功秘瘦,就是“怜花宝鉴”。
  但还有几件事他想不通,试探着问道:“他腰将这本秘发交给谁了?”
  孙老先生道:“交给了你!”
  李寻欢怔了怔,道:“我?”
  孙老先生笑了笑,道:“普天之下,除了小李探花外,还有谁是最可靠的人呢?”
  他接着又道:“他将这本‘怜花宝鉴’交托给你,不但要你替他保存,还想要你替他找个天资高,心术好的弟子,作为他的衣钵传人。”
  李寻欢苦笑道:“但这件事我却连一点都不知道。”
  孙老先生道:“因为你那时恰巧出去了。”
  李寻欢沉思道:“十二年前……不错,那时我到关外去了一趟,回来时又遇伏受了重伤,若不是龙啸云仗义相救,我……”
  说到这里,他咽喉头似已被塞住,再也说不下去。
  这本是他这一生中最难忘怀的一件事。
  就因为这件事,他的一生才会改变——由幸福变为不幸!
  孙老先生道:“王怜花虽未见着你,却见到了林姑娘,那时他远游在即,沈大侠已在海口等着他,他自己不能停留,所以就将那‘怜花宝鉴’交给了林姑娘。”
  男女之间的事,世上只怕很少人能比王怜花了解得更多了,他自己已看出林诗音和李寻欢之间的情感非比寻常。
  但林诗音为何从未将这件事向李寻欢提起?
  李寻欢迟疑着道:“这件事不知前辈是从哪里听到的?是不是很可靠?”
  孙老先生道:“绝对可靠。”
  孙小红忍不住插嘴道:“这件事就是我二叔说的,王老前辈到兴云庄……不,到李园去见林姑娘的时候,我二叔就在外面等着。”
  她叹息了一声,幽幽道:“自从那天之后,一直到现在,我二叔就从未离开过那地方一步!”
  李寻欢苦笑道:“难道他就是受了王怜花的托付,在那里监视着我?”
  孙老先生道:“王怜花既然肯将那么重要的东西交给你,就绝不会对你不放心,只不过,他对你的武功还不大信任,生怕有人听到消息,会去夺书,所以才会要老二留在那里,到了必要时,也好助你一臂之力。”
  孙小红道:“我二叔当年游侠江湖间,曾经被王老前辈救过一命,他这人最是恩怨分明,王老前辈要他做的事,他的确可说是万死不辞。”
  孙老先生道:“但后来却在无意中听到林姑娘并没有将那‘怜花宝鉴’转交给你,所以你出关之后,他更不放心,更不肯离开一步了。”
  李寻欢叹道:“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孙二侠的确不愧为王老前辈的好朋友,只不过……”
  他盯着孙老先生,一字字道:“孙二侠又怎会知道林姑娘未曾将‘怜花宝鉴’转交给我?这件事连我自己都不知道。”
  孙老先生长长吸了奇$%^書*(网!&*$收集整理口烟,缓缓道:“连你都不知道,我又怎么会知道?”
  李寻欢说不出活来了。
  他从来也未想到林诗音对他也有隐瞒着的事。
  孙老先生又道:“王怜花不但有杀人的本事,也有救人的手段,中年后医道更精,的确可说已有生死人,肉白骨的功力。”
  孙小红道:“龙小云是林姑娘的亲生儿子,一个做母亲的,确是不借做任何事的,所以,我想……”
  她没有再说下去。
  她的意思李寻欢却已听懂——无论谁都应该听得懂的。
  林诗音一定已将那本“怜花宝鉴”传给了她的儿子,她一定将这本神奇的书保存了很多年,而且保存得很秘密。
  问题是,她为什么始终没有将这件事告诉他呢?
  李寻欢第一次看到林诗音的时候,她也还是个孩子。
  那天正是下雪。
  庭园中的梅花开得正好,梅树下的雪也仿佛分外洁白。
  那天李寻欢正在梅树下堆雪人,他找了两块最黑最亮的煤,正准备为这雪人嵌上一双明亮的眼睛。
  这是他最愉快的时候。
  他并不十分喜欢堆雪人,他堆雪人,只不过是为了要享受这一刹那间的愉快——每当他将“眼睛“嵌上去的时候,这臃肿的而愚蠢的雪人就像是忽然变得有了生命。每当这一刹那问,他总会感觉到说不出的满足和愉快。
  他一向喜欢建设,憎恶破坏。
  他热爱着生命。
  他总是一个人偷偷的跑来堆雪人,因为他不愿任何人来分享他这种秘密的欢偷,那时他还不知道欢愉是绝不会因为分给别人而减少的。
  后来他才懂得,欢乐就像是个聚宝盆,你分给别人的越多,自己所得的也越多。
  痛苦也一样。
  你若想要别人来分担你的痛苦,反而会痛苦得更深。
  雪人的脸是圆的。
  他正考虑着该在什么地方嵌上这双眼睛,他多病的母亲忽然破例走入了庭园,身旁还带着个披着红擎的女孩子。
  猩红的风蓬,比梅花还鲜艳。
  但这女孩子的脸却是苍白的,比雪更白。
  红和自永远是他最喜爱的颜色,因为“白”象征纯洁,“红”象征热情。
  他第一次看到她,就对她生出了一种说不出的同情和怜惜,几乎忍不住要去拉住她的手,免得她被寒风吹倒。
  他母亲告诉他:“这是你姨妈的女儿,你姨妈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了,所以她从今天开始,就要住在我们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