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作者:古龙    更新:2021-12-03 08:10
  正如他能够坐下的时候,绝不站着;能够喝酒的时候,绝不喝水。
  这个人就是卜鹰。
  一个人如果没有对手,活在世上也无趣得很,卜鹰活得很有趣,他有个很有趣的对手,关西关二关玉门。“生裂虎豹关玉门”,生撕活人,如儿撕纸。
  这一次他们又赌上了,赌注是一颗充满了神秘传奇的狼牙。
  第一章 狼在火上
  荒山、夜星、晴、冷。
  一条秃顶如鹰的大汉,斜倚在山坡旁的一块青石上,穿一件柔软宽大的黑袍,赤足、麻鞋,一双眼睛比夜星还亮,正盯着前面的一堆火。火焰闪动,火上架着铁枝;铁枝上穿了一只也不知是牛是羊的牲口,已经快烤熟了,焦香四溢,山坡后都一定可以闻得到。
  山坡后果然有人闻到了。
  一条高大魁伟,却瘦骨支离,好象瘦的只剩下皮包骨头一样的汉子,从山坡后转了出来。
  “卜鹰。”
  他非但走不稳,连站好象都站不稳,可是卜鹰着两个字说出口,忽然间他就已从二三十丈外到了火堆前。看见火上的肉,他的眼睛也发出了光。他眼中的光也比夜星还亮。
  “你烤的这不是羊。”
  “这本来就不是。”卜鹰懒洋洋靠在石头上,用一把刷子,从一个桶里蘸着也不知是用什么东西调成的作料,一刷子一刷子,很仔细很仔细地往肉上刷。焦油滴在火焰里,必剥必剥地响着。
  有风,火更大,肉更香。卜鹰说:“没有人说这是羊,这里不是吃羊的地方。”
  病汉皱起两条浓眉,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脸上忽然露出种非常奇怪的表情。
  “这是狼。”
  “对了。”卜鹰眼中有笑意,“关二全身都是病,鼻子总算还没有病。”
  “狼肉太粗,不好吃。”关二说。
  “对。”
  “我只要一半,狼脸子和眼珠也得归我。”
  卜鹰笑了:“狼肉太粗,狼肉不好吃,你为什么还要吃一半?”
  “我要吃的不是狼肉。”关二说,“我要吃的是乡思。”
  “乡思?”
  关二的目光在远方,在夜空中,在夜星上,他的心却在夜星下某一个地方。
  “昔年在关外,关二犹少年,一夜去杀贼,斩首四十六。”
  “杀得好,好痛快。”
  “那一夜,我把一柄百炼钢刀的刀锋都砍卷了,四更后,腹如雷鸣,饿得简直可以吃下一匹马。”
  “那里没有马。”
  “所以我就抓住了一只狼,活生生撕成两半,就象你这样放在火上烤。”关二说,“不到一个时辰,我就把那只狼吃得精光。”
  “吃得好,好痛快。”
  “直到如今,我想起那一夜的事,还是会觉得食指大动,也不知是想杀贼,还是想吃狼。”
  卜鹰又笑了。
  “这里狼倒是有一只,而且是现烤好了的,只可惜跟你一点关系也没有,它吃不了你,你也吃不了它。”
  “为什么?”
  “因为这只狼是我的,从头到尾都是我的,从狼脸子到狼屁股都是我的。”
  “你能吃的下?”
  “吃不下。”
  “你不能分一半给我?”
  “不能。”
  “你什么时候变得如此小气的?”
  “现在。”
  “现在你为什么要变?”
  “因为现在我心里有点不舒服,而且还有一点紧张。”卜鹰说。
  “紧张?”关二很诧异。“身经百战,也不知道出生入死过多少次的卜鹰也会紧张?”
  卜鹰叹了口气:“每当我知道有人来杀我的时候,我就会觉得很紧张,我一紧张,就想吃,所也我才会去弄来这一只狼。”
  关二也笑了。
  “我也一样,一紧张就想吃。”他说,“可是你现在已经可以不必紧张了。”
  “为什么?”
  “因为我,我关西关二,既然吃了你的狼,就不能看着别人来杀你。”
  “你吃了我的狼,就替我杀贼?”
  “是的。”
  关二大笑:“吃狼杀贼,一并举行,三十年前雄风又起,人生至此,不亦快哉。”
  卜鹰却又在叹息:“只可惜今夜来的人没有四十六。”
  来的只有四个人。
  四个人是从不同方向来的,年纪不同、衣着不同,相貌当然更不同。奇怪的是,这四个不同的人却有一种很特别的相同之处。
  四个人看起来都很沉静,连一点火气都没有。在这种春寒料峭的晚上,在这种四野无人的山区里,他们忽然出现,居然就好象在风和日丽的日子到郊外去散步、到人家家里去做客一样。
  难道他们就是来杀人的人?
  关二已经撕下条狼腿,正在开怀大嚼,看见这四个人才喃喃地说:“三万五千两、三万七千五百两、三万两千两、四万两。”他问卜鹰,“一共是多少?”
  “十四万四千五百两。”
  “不便宜,不便宜。”
  “什么不便宜?”
  “这四个都不便宜,很可能比那四十六个都贵一点。”
  “哦?”
  “屠杀狗三万五千两、金老二三万七千五百两、王断三万两千两、萧玉人四万,江湖中身价最贵的杀手,居然一下子来了四位。”关二叹了口气,“想不到居然有人肯花这么多金子来杀你。”
  “是金子?还是银子?”
  黑暗中来的四个人,有一个突然冷笑:“如果是银子,这么一点只配杀狗。”
  关二把狼腿上的最后一点肉啃光,才叹息地摇头:“就算是金子,这么一点,也不配杀我。”
  “杀你?”金老二道,“为什么要杀你?”
  “要杀小鹰,就得先杀我。”
  站在最远的萧玉人忽然开口:“不行,这个人杀不得。”
  “为什么?”
  “杀了他连一两银子都没有人付。”
  关二大笑。
  “萧婆婆果然名不虚传,没有钱赚的生意,绝对不做。”
  他的笑骤然停住,慢吞吞地站起来,整个人就好象被风一吹就要散了的样子,一双眼睛却亮如刀锋,刀锋般划在萧玉人的脸上。
  “只可惜这一次你们不杀我,我也要杀你。”
  萧玉人淡淡的笑了:“你以为杀人是这么容易的事?”
  这句话还没有说完,已经有三个人出手了。
  前面的三个人。
  刀、扎刀、匕首。
  三个人用的都是很普通的兵器,却都是杀人的利器。
  三个人的态度本来都很沉静,可是一出手,就好象变成了三条毒蛇。
  三个人攻击的目标,仍然不是关二,而是卜鹰。
  卜鹰没有动,动的是关二。
  关二动,单刀折、匕首落,一把三尺九寸长的扎刀,在一刹那间竟然被拗成了十三截;两条瘦而健韧的手臂,已经被活生生撕了下来。
  就好象大姑娘喜欢撕绸缎,小孩儿喜欢撕彩纸一样。关二喜欢撕人。
  他撕的不是前面三个人,而是站的最远的,那个值四万两的萧玉人。
  血光飞溅,在夜色中看来并不鲜艳,却使得那条被撕下来凌空飞起的手臂,看起来更诡异可怕。
  前面三个人兵器已失、锐气已折、杀气已灭,人已僵住。
  “啪、啪、啪。”
  卜鹰在鼓掌。掌声三响,他的人已忽然从原地滑开尺。
  因为就在这一刹那间,忽然有一把雪亮的剑自地下穿出。
  卜鹰若不动,这把剑此刻就已经从他的股间刺入,穿透他的肾和肝脏。
  这一着才是真正的杀手,本来已经算准了一击必中,必死无救。
  关二大喝:“好,这一剑二十万!”
  喝声中,他那蜡黄枯瘦的大手已经抓入地下,把一个人活生生地提了出来。
  火光闪动,就在这一瞬间,这个病骨支离一吹就散的大汉,竟象是忽然变成了一个来自太古穷荒的凶神恶鬼。
  第二章 传说
  代号:人蛇。
  姓名:不详。
  擅长:掩护、穿地、易容、缩骨、脱身、治毒、暗器、暗杀。
  身价:黄金二十万两。
  纪录:行刺三十一次,成功二十七次,无功而退四次。
  失手:无。
  “这样的纪录,赌局里一定也有一份。”
  “好象有。”
  “近三年来,听说他已经被列为十大杀手之一。”
  “好象是的。”卜鹰说。
  “那你为什么不问清楚是谁派他来杀你的?为什么要放他走?”
  卜鹰笑了笑:“我纵横江湖二十年,杀人无数,别人要来杀我,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我又何必太计较呢?”
  “好,凭你这句话,当浮三大白。”
  “我不跟你喝酒。”
  “为什么?”
  “你吃的太多,影响我的酒兴。”卜鹰道,“你好象永远都吃不饱,你是不是有病?”
  关二大笑。
  一只狼居然已经快被他吃光了,只剩下一颗狼头还完整。
  关二以一把解腕尖刀挑起狼头,卜鹰忽然出手如电,从狼口中拔出一样东西来,在曙色中闪闪发光。
  “这是什么?”关二问。
  “是牙,是狼牙。”卜鹰说,“狼脸子和眼睛都是你的,这颗狼牙当归我。”
  “羊日夜嚼草,狼日夜嚎叫,所以狼脸子也和羊脸子一样,经久耐咬,都是下酒的好东西;狼眼子也和羊眼子一样,别有异味。”关二问,“狼牙呢?狼牙有什么用?难道你要把狼牙装上去咬人?”
  卜鹰不答,只把那颗狼牙给关二看了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