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 元宝·女人·狗_03
作者:古龙    更新:2021-12-03 07:58
  03
  麦老广。
  麦老广是个小饭铺的名字,也是个人的名字。
  “麦老广”的烧腊香得据说可以将附近十里之内的人和狗全都引到门口来。麦老广也就是这小饭铺的老板、大师傅兼跑堂。
  除了烧腊外,麦老广只卖白饭和粥。若想喝酒,就得到隔壁几家的“言茂源酒铺”去买,或者是买了烧腊到言茂源去喝。
  有人劝麦老广,为什么不带着卖酒呢,岂非可以多赚点钱?
  但麦老广是个固执的人,“老广”大多是很固执的人,所以要喝酒,还得自己去买,你若对这地方不满意,也没地方好去。
  因为麦老广的烧腊不但最好,也是这附近唯一的一家。
  山城里的人连油灯都舍不得点,怎么舍得花钱到外面吃饭。所以就算有人想抢老广的生意,过几天也就会自动关门大吉。
  麦老广对王动和郭大路他们一向没有恶感,因为他知道这些人虽然穷,却从不赊账。
  他们每次来的时候,身上总有两把银子,而且每次都吃得很多。无论哪个饭铺老板都不会对吃很多的客人有恶感的。
  麦老广的斜对面,就是王动他们的“娘舅家”。
  娘舅家的意思就是当铺。
  他们每次来的时候,差不多都会先到娘舅家去转一转,出来的时候一定比进去的时候神气得多。
  但今天却很例外。
  他们走过娘舅家的时候,居然连停都没有停下来,而且胸挺得很高。看他们走路的样子,就知道口袋绝不会是空的。
  麦老广又放心,又奇怪:“乜呢班契弟改行做贼?点解突然有咁多钱?”
  契弟并不完全是骂人的意思,有时完全是为了表示亲热。
  这次来的有四个人,还没进门,麦老广就迎了上去,用他那半生不熟的广东官话打招呼,道:“你今日点解这么早?”
  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广东人说官话。
  好在郭大路已听惯了,就算听不懂,也猜得出。笑道:“不是人来得早,是钱来得早,先给我们切两只烧鹅,五斤脆皮肉,再来个油鸡。”
  麦老广眨眨眼,道:“唔饮酒?”
  郭大路道:“当然要,你先去拿十斤来,等等一齐算给你。”
  他说话的声音也响,因为他身上有锭足足十两重的金子。
  既然是为了要打听谁家被偷的消息,花他们十两金子又何妨。肚子饿的时候连话都懒得说,怎么能打听消息?
  所以他们的良心上连一点负担都没有。
  酒渐渐在瓶子里下降的时候,责任心就在他们心里上升起来。
  喝了人家的酒,就该替人家做事。
  他们绝不是白吃的人。
  于是郭大路就问道:“这两天你可有听到什么消息没有?”
  没有。
  城里最耸动的消息,就是开杂货店的王大娘生了个双胞胎。
  大家开始奇怪了。
  郭大路道:“也许他们不是在这里偷的。”
  燕七道:“一定是。”
  郭大路道:“那么这地方为什么没有被偷的人?一夜间偷了这么多人家,是大事,城里早该闹翻天了。”
  燕七道:“不是没有,而是不说,不敢说。”
  郭大路道:“被偷又不是件丢人的事,为什么不敢说?”
  燕七道:“一个人的钱财若是来路不正,被人偷了也只好哑巴吃黄莲,苦在心里。”
  郭大路笑道:“这么样说来,可就不关我们的事,我们反正已尽了力,是不是?”
  这时酒已差不多全到了他的肚子里,已快将他的责任心完全挤了出来。他忽然觉得轻松得很,大声道:“再去替我们拿十斤酒来。”
  麦老广还没有走出门,门外忽然走进来三个人。
  第一人很高,穿的衣服金光闪闪,好像很华丽;第二人更高,瘦得出奇。但这两人长得究竟是什么模样,别人并没有看清。
  因为所有人的目光都已被第三个人吸引。
  这人全身都是黑的,黑衣、黑裤、黑靴子,手上戴着黑手套,头上也戴着黑色的毡笠,紧紧压在额上。
  其实他就算不戴这顶毡笠也没有人能看到他的脸,他连头带脸都用一个黑布的套子套了起来,只露出一双刀一般的眼睛。
  这是夜行人的打扮,只适合半夜三更去做见不得人的事时穿着,但他却光明正大地穿到街上来。
  他长得是什么样子?
  究竟是个怎么样的人?
  谁也看不见,谁也不知道,他全身上下根本没有一寸可以让人家看见的地方。
  但也不知为了什么,每个人都觉得他全身上下每一寸地方都充满了危险。
  最危险的当然还是他背后背着的那柄剑。
  一柄四尺七寸长的乌鞘剑。
  很少人用这种剑,因为要将这么长一柄剑,从剑鞘中拔出来就不是件容易事,那必须有很特别的手法,很特别的技巧。
  能用这种剑的人,就绝不是容易对付的。他既然已很困难地将剑拔出来,就绝不会轻轻易易放回去。
  剑回鞘的时候通常已染上了血。
  别人的血!
  这三个人走进来后,就占据了最里面角落的一张桌子,显然不愿意打扰别人,更不愿意被别人打扰。
  他们要的东西是:“随便。”
  那表示他们既不是为了“吃”而到这里来的,也不讲究吃。
  不讲究吃的人若不是忧心忡忡,就一定是在想着别的事。无论他们想的是什么,都一定不会是件令人愉快的事。
  林太平一直在瞧着黑衣人的剑,喃喃道:“剑未出鞘,就已带着杀气。”
  王动道:“不是剑的杀气,是人的杀气。”
  林太平道:“你们知不知道这人是谁?”
  郭大路叹了口气,道:“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就算已喝得酩酊大醉,也绝不会找这人打架。”
  燕七忽然道:“另外两个人我倒认得。”
  郭大路道:“他们却不认得你。”
  燕七笑了笑,淡淡道:“我算什么,像他们这么有名气的人怎会认得我?”
  郭大路道:“他们很有名?”
  燕七道:“坐在最外面那个又瘦又高的人,叫作夹棍,又叫作棍子。”
  郭大路道:“棍子,倒也像,夹棍这名字就有点特别了。”
  燕七道:“夹棍是种刑具,无论多刁多滑的贼,一上了夹棍,你要他说什么他就说什么,要他叫你祖宗他都不敢不叫。”
  郭大路道:“他也有这种本事?”
  燕七道:“据说无论谁遇着他都没法子不说实话,就算是个死人,他也有本事问得出口供来。”
  王动道:“这人的手段一定很辣。”
  燕七道:“他还有个外号叫棍子,那意思就是‘见人就打’。无论谁落到他的手里,都免不了要先被他打得鼻青眼肿再说。黑道上的朋友一遇见他,简直就好像遇见了要命鬼、活阎王。”
  王动道:“他是干什么的?”
  燕七道:“清河县的捕头。”
  王动道:“清河县并不是个大地方,岂非埋没了人才?”
  燕七道:“就因为他的手段太辣,所以一直升不上去。但无论什么地方有了办不了的大案子,都免不了要到清河县去借他。”
  郭大路道:“那位金光闪闪的仁兄呢?”
  燕七道:“他姓金,又喜欢金色,所以叫‘金狮’,但别人在背地里却都叫他金毛狮子狗。”
  郭大路笑道:“凭良心讲,这人倒一点也不像狮子狗。”
  燕七道:“你看过狮子狗没有?”
  郭大路道:“各种狗我都看过。”
  燕七道:“狮子狗脸上什么东西最大?”
  林太平抢着道:“鼻子最大。”
  燕七道:“什么东西最小?”
  林太平道:“嘴。”
  他笑了笑,又解释着道:“我小时候养过好几条狮子狗。”
  燕七道:“你们再看看那人的脸。”
  从这边看过去,刚好可以看到那“金毛狮子狗”的脸。
  无论谁看他的脸,都无法不看到他的鼻子。
  他的鼻子就已占据了整个一张脸的三分之一。
  无论谁的嘴都比鼻子宽,但他的鼻子却比嘴宽;若是从他头上望下去,一定看不到他的嘴,因为嘴巴已被鼻子挡住。
  郭大路几乎笑出声来,忍住笑道:“果然是个特大号的鼻子。”
  王动道:“他眼睛一定不太灵。”
  郭大路奇道:“你怎么知道?”
  王动道:“因为他眼睛已被中间的鼻子隔开了,所以左边的眼睛只能看到左边的东西,右边的眼睛只能看到右边。”
  他话未说完,连燕七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郭大路道:“可是到现在我还没有找到他的嘴。”
  燕七忍住笑道:“他的鼻子下面的那个洞,就是嘴了。”
  郭大路道:“那是嘴么,我还以为是鼻孔哩。”
  林太平道:“鼻孔上怎么会长胡子?”
  郭大路道:“我以为那是鼻毛。”
  王动道:“所以他吃东西的时候,别人往往不知道东西是从哪里吃下去的。”
  他们虽然在拼命忍住笑,但这时实在忍不住了。
  郭大路笑得几乎滑到桌子底下去。
  那金毛狮子狗忽然回过头,瞧了他们一眼。
  只瞧了一眼,就又转回头。
  这一眼就已足够。
  每个人都已感觉到他眼睛里那种逼人的锋芒,竟真的有点像是雄狮的眼睛,连眼珠子都是黄的。
  他们说话的声音本来就很低,现在更低了。
  郭大路道:“这人又是干什么的?”
  燕七道:“也是捕头,两年前还是京城的捕头,最近听说已升到北九省的总捕头。”
  郭大路道:“看他穿得就像是个花花公子,实在不像是位名捕。”
  王动道:“你也不像穷光蛋。”
  林太平道:“他的本事又在哪里?”
  燕七道:“在鼻子上。”
  林太平道:“鼻子?”
  燕七道:“他的鼻子虽大,却不是大而无当。据说他的鼻子比狗还灵,一个人只要被他嗅过味道,无论怎么改扮,都逃不了。”
  林太平道:“这本事倒的确不小。”
  燕七道:“这两人可说全都是六扇门里一等一的顶尖高手,若不是什么大案子,绝惊动不了他们,所以……”
  王动道:“所以你奇怪,他们为什么忽然到了这种地方来。”
  燕七道:“我的确奇怪得很,若说他们是为了昨天晚上的案子来的,他们的消息怎会这么快?”
  就在这时,街上忽然传来了一声女人的尖叫声,就好像有人踩到了鸡脖子似的。
  然后,他们就看到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从对面一家房子里冲出来,一个矮矮胖胖的男人拼命拉也拉不住。
  到后来这女人索性赖到地上,号啕大哭,边哭边叫,道:“我连棺材本都被人偷去了,为什么不能说?……我偏要说。”
  她愈说愈伤心,索性用头去撞地,大哭道:“天呀,天杀的强盗呀,你好狠的心呀,你为什么不留点给我?……整整的三千两金子,还有我的首饰,若有哪位好心的人替我找回来,我情愿分给他一多半。”
  那男人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用出吃奶的力气,总算把她死拖了回去,抽空还扭转头,勉强笑道:“我们哪有三千两金子给人家偷?”
  郭大路和燕七交换了眼色,正想问麦老广:“这人是谁?”
  但那夹棍却比他们问得更快。
  他声音很沉,说话很慢,每个字说出来都好像很费力。那给人一种感觉,他说的每个字你最好都留神去听着。
  麦老广道:“这夫妻两人听说是从开封来的,本来做的是棉布生意,积了千多两银子,准备到这里节节省省地过下半辈子。他们家里若真有三千两金子被人偷了,那才真是怪事。”
  他本不是个多嘴的人,但现在嘴上却好像抹了油,而且连官话都突然说得比平时标准多了。
  夹棍在听着。
  他说得慢,听得更仔细,像是要把你说的每个字都先嚼烂,再吞到肚子里去,而且一吞下去就永远不会吐出来。
  等麦老广说完,他又问道:“他们姓什么?”
  麦老广道:“男的姓高,女的娘家好像是姓罗。”
  夹棍突然站了起来,大步走了出去。
  那黑衣人从头到尾都没有说一个字,此刻忽然道:“午时到了没有?”
  麦老广道:“刚过午时。”
  黑衣人道:“拿来。”
  金狮子迟疑着,道:“这地方不方便吧。”
  黑衣人道:“方便。”
  金狮子好像叹息了一声,从怀里取出锭约莫有二十两重的金子,放在桌上,轻轻地推了过去。
  黑衣人收下金子,再也不说一个字。
  金狮子长长吐出口气,望着窗外的天色,喃喃道:“一天过得好快。”
  可是在有些人看来,这一天就好像永远也熬不过去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