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作者:碧绿海 更新:2021-12-03 06:48
“拿着我的信物,你们首先到圣水湖畔的晨雾之村,找到一位名叫塞丝丽的女占卜师,她可以用她的水晶球联系上希斯敏;如果不去找她,想要找到希斯敏就十分困难,即使找到了也会花掉不少时间。希斯敏看到我的信物,又听你说明事情的缘由,我保证她一定会加入你们,帮助你们寻找‘奇迹之果’;同时,希斯敏的强力魔法也一定对你们的旅途大有帮助,不是我太多心,一旦进入圣水湖地区,空气中的灵力就会大增。在圣水湖、索兰尼斯森林、席罗斯山脉,都栖息着各种猛兽,它们会为了保护自己的领地而战,而它们的力量都不可小窥;并且,守护果实的人,力量也十分强大,所以你们要尤其注意,不要一不小心就中了圈套或是受到伤害。”
莫兰斯点着头,表示一定会按照薇丝说的去做。
“那么,我们的第一站,就是晨雾之村了!大家上路吧!”
话音落下,八匹骏马向着西方疾驰而去。
第二十九章 启程
(莫兰斯的心路历程之六)
我们的宿营帐篷,搭建在小河边一百米的一快空地上。其中我睡的那一间帐篷是自己动手的,而且我很自豪,我的比马可她们几位女侍的都牢靠很多。
夏天的早晨,阳光在从东方撒下它的万丈光芒,透过茂盛的树冠,泥地上斑斑点点,好像宫廷画家,用调进了金粉的颜料,在地面上恣意涂抹。早起的小鸟和山鸡为我们准确地报时,听到它们欢快的叫声,大家都从帐篷里探出脑袋来。深深地吸一口空气,混着清甜晨露,滋润整个肺部,那一瞬间什么烦恼忧愁似乎都烟消云散了!
如果能在这美丽的地方生活一辈子,该有多好!
但我立刻赶跑了这个不切实际的想法。我的身上,还担负着很重要的任务呢!
我转头望了望菲丝·艾蒙德,全队中就数她醒得最早。当我们刚刚睁开睡意惺忪的双眼,她已经叫起克丽斯汀,一同去河边寻找大家的早餐了。克丽斯汀会一些魔法,虽然都属于初级,但用来做一些实惠的小事还是挺有效果,所以菲丝就叫她帮忙捉鱼。虽然耗费了不少精神,但收获也很不错。我们有了一顿非常丰盛的早餐!
接连几天,为了避开村镇、要塞以及能够成为战场的开阔地,我们都是拣山路来走,一眼望去,整片整片的树林被军队砍伐光了,鸟兽皆散,我们能够采到一些夜菇,捉几只兔子,已经是很幸运了。所以大家一直都以身上的干粮为主,吃得嘴巴都抗议了。难得今天一大早就开荤,大家都十分感激得望着菲丝和克丽斯汀。
说起来,两位女侍还是骑士阶层呢,不论捉鱼还是烹饪,手艺都很不错,反倒是贝斯、卢这些在公会里混了很久的大男人,手艺又不怎么样,平日里又显得比较懒。当肥鱼在火堆上烤得吱吱作响,四处飘溢的香味勾引得大家直流口水,贝斯兴奋得大声叫着:“好久没吃到这么好的烤鱼了,今天非要吃得痛快不可!”
一旁的卢显得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出门在外,三天两头就会碰上这种情况,所以,若不能习惯每天清水和干粮的生活,吃不了餐风宿露之苦,怎么够资格成为冒险者呢!”不过他眼睛的余光却盯着肥鱼不放,咽喉里似乎在吞着口水。好虚伪啊!
经过一阵时间的旅行,我已经对几位冒险者比较了解了。
刚才那个贝斯,全家都是赏金猎人,而且他从小就被冠以“公会神童”的称号,十五岁时实力就已经超过了他的父亲。人品就更加不必怀疑了,当时女侍们去公会挑选同伴,肯定会非常仔细地考察所有人。贝斯很瘦,是个用巧劲的战士,有机会我倒希望能够和他比试一场——还是等到任务结束再说吧。
矮人奎林,是队伍中的活宝,虽然已经有一百来岁了,耍起脾气来,却和十来岁的小孩相似。他已经和贝斯、卢、马可吵过几架了,所以大家都多留了一份心,生怕一不留神又惹着这个煞神。奎林尤其嗜好暴饮麦酒,他的酒量几乎等于全队其他人的总和!而且他酒后经常失言,不知不觉把一些往事抖露出来,比如他的家乡席罗斯山脉,比如他们的祖先曾与龙族间爆发的战斗,比如他所喜欢的人……不过每到关键之处,他都会猛地把话匣子紧闭起来。
卢来自小丰穰大陆的卡尔诺司(他们那边自称为赤月王朝),对于往事他很少提起,不过我们知道,他从村民警备队的队长升上正规军弓箭队队长,在那个位置上干了五年,然后光荣退役。他一直都是独身,公会就是他的家。
我想,四个人中经历最平凡的要数雪儿了。她从小在光之母神神殿长大,很认真地遵从教义,修习魔法;获准外出云游只是在两年以前,而两年的经历中也没什么大风大浪。不过公会却极力推荐她,认为她的身上具备着很多人都没有的吃苦耐劳的精神。
我们围着火堆享受早餐。雪儿虽然不必禁荤,但是只吃了少许就坐到一旁,轻声去背诵她的教义了。
大家都吃饱以后,我们继续围坐着,一边讨论一边确定现在所在的方位。之前薇丝给了我一张很简陋的地图,据说是从前的探索者绘制的。
我们距离晨雾之村,还有不少路程要走。
贝斯首先嚷了起来:“干嘛要去那村子呢?老实说我很不喜欢湿漉漉的地方,让人心情不爽!而且据说在那村子周围潜伏着不少怪物。大家还是抓紧时间去找‘奇迹之果’吧,早去早回。”
“去一趟又有什么关系,反正是顺路,难不成你是怕了那些怪物?”奎林也嚷起来,瞧,又得罪了对方!
贝斯哼了一声,因为我这个队长在坐镇,所以没发起脾气:“老伯,我的字典里没有‘怕’这个字!我不愿去那里,是因为小时候我爸就告诉我,那里不是个好地方。”
“你爸怎么知道那里不好?”
“他去过好几次了!”
不能让两个人这样争下去,时间可不是他们的。
我干咳两声,算是提醒他们,然后我解释说:“这是薇丝特别嘱咐我的,一定要去找希斯敏,只有找到了她,我们寻找‘奇迹之果’才会容易许多。千万不能等到做错了才回头改正,时间不允许的!”
“那你怎么知道薇丝说的就没错?”
就是这性格了!奎林口不遮言,那副表情真的让人发恨!难怪他老早就从山里跑出来了,估计是被族人赶的!
“暂时什么都别说了,上路!”我把地图往怀里一揣,先站里起来。我们的马匹都吃饱了,大家把宿营用具捆在马鞍上,我飞身上马,向后面望了望,马可一边费劲地拉奎林上马,一边抱怨着:“你这死胖子,少吃点行不行!”
我们沿着林荫路飞驰,不知不觉地,一天又这样过去了。
“今天是几号了?”
我问身后的菲丝·艾蒙德。她摇摇头,因为日复一日都身处于类似的景色中,大家的时间概念都受到了影响。
我发现自己已不像刚刚出发时那样充满了紧张。虽然心中非常惦记着姐姐,希望早日找到“奇迹之果”把她治好,但神奇的大自然,似乎有一种魔力,能够使人留连于其中。
我们一直沿着圣水湖畔前进。果然是大陆上最出名的大湖,连大陆都要以之命名!有时候,我们看到氤氲紫气升起,朦胧中,好像有无数的水之元素精灵这里的元素精灵,几乎是一种没有实体的存在,与白精灵,黑精灵这两种类似于人类的智慧种族,有本质上的区别。,在似远似近之处轻盈地舞蹈;有时候,阵雨刚过,我们从大树底下走出来,擦擦沾湿了雨水的头发,眼前是一道亮丽的彩虹;有时是在夜里,如果还没睡着,就有可能看到元素精灵们在湖面上,在草木间纵情跳跃和歌舞,月光轻柔地撒下,精灵的周身满是光辉……我们常常以为自己是在做梦,现实中哪有这样的情景出现!
圣水湖畔确实美丽如斯!
广阔的湖面上几乎看不到打渔的船只。传闻这个大湖中栖息着身体庞大的圣兽,千百年来一直守护着湖里的生物。人类只能在近岸的水域里活动,不过那里的鱼虾资源也很丰富了。
因此我们只能够绕着大湖行路,而不能乘船直达湖的那一边。
湖的北岸,在水域与索兰尼斯大森林之间那片地带里,零星散布着几个小村庄,晨雾之村就是其中一个。虽然与森林靠得非常近,住在森林里的精灵们却从来不愿拜访这些近邻,村子里的人也不敢深入到森林里去。一直以来大家都谨慎地守着这个原则。
这一天我们来到了一个村子边上。是个地图上没有标出来的村落,后来我们问知,这是“十泉之村”。
一场大雨把大家都淋得浑身湿透,伴着湖面吹过来的凉风,每个人都紧不住打起了哆嗦。所以看到村庄,我们几乎要欢呼雀跃起来,到了旅馆里就可以换一身衣服了,还能好好地吃一顿。
“我要喝酒!”矮人奎林在马可的背后大声嚷嚷着,一边用手拍着腰间空空如也的盛酒皮囊,“我一定可以把旅馆酒窖里的珍藏都喝光!”
平地上,几十间小屋四处散布。算起来,这里的居民应该只有一百人左右吧。小村子里究竟有没有旅馆,我们现在开始怀疑了。我们策马向村子奔去,但是在村口,一个骑马的女孩拦住了我们。
女孩的身上套着白色的神官服,不过看她双肩上突出的棱角,便知道她里面还穿着铠甲。
莫兰斯点着头,表示一定会按照薇丝说的去做。
“那么,我们的第一站,就是晨雾之村了!大家上路吧!”
话音落下,八匹骏马向着西方疾驰而去。
第二十九章 启程
(莫兰斯的心路历程之六)
我们的宿营帐篷,搭建在小河边一百米的一快空地上。其中我睡的那一间帐篷是自己动手的,而且我很自豪,我的比马可她们几位女侍的都牢靠很多。
夏天的早晨,阳光在从东方撒下它的万丈光芒,透过茂盛的树冠,泥地上斑斑点点,好像宫廷画家,用调进了金粉的颜料,在地面上恣意涂抹。早起的小鸟和山鸡为我们准确地报时,听到它们欢快的叫声,大家都从帐篷里探出脑袋来。深深地吸一口空气,混着清甜晨露,滋润整个肺部,那一瞬间什么烦恼忧愁似乎都烟消云散了!
如果能在这美丽的地方生活一辈子,该有多好!
但我立刻赶跑了这个不切实际的想法。我的身上,还担负着很重要的任务呢!
我转头望了望菲丝·艾蒙德,全队中就数她醒得最早。当我们刚刚睁开睡意惺忪的双眼,她已经叫起克丽斯汀,一同去河边寻找大家的早餐了。克丽斯汀会一些魔法,虽然都属于初级,但用来做一些实惠的小事还是挺有效果,所以菲丝就叫她帮忙捉鱼。虽然耗费了不少精神,但收获也很不错。我们有了一顿非常丰盛的早餐!
接连几天,为了避开村镇、要塞以及能够成为战场的开阔地,我们都是拣山路来走,一眼望去,整片整片的树林被军队砍伐光了,鸟兽皆散,我们能够采到一些夜菇,捉几只兔子,已经是很幸运了。所以大家一直都以身上的干粮为主,吃得嘴巴都抗议了。难得今天一大早就开荤,大家都十分感激得望着菲丝和克丽斯汀。
说起来,两位女侍还是骑士阶层呢,不论捉鱼还是烹饪,手艺都很不错,反倒是贝斯、卢这些在公会里混了很久的大男人,手艺又不怎么样,平日里又显得比较懒。当肥鱼在火堆上烤得吱吱作响,四处飘溢的香味勾引得大家直流口水,贝斯兴奋得大声叫着:“好久没吃到这么好的烤鱼了,今天非要吃得痛快不可!”
一旁的卢显得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出门在外,三天两头就会碰上这种情况,所以,若不能习惯每天清水和干粮的生活,吃不了餐风宿露之苦,怎么够资格成为冒险者呢!”不过他眼睛的余光却盯着肥鱼不放,咽喉里似乎在吞着口水。好虚伪啊!
经过一阵时间的旅行,我已经对几位冒险者比较了解了。
刚才那个贝斯,全家都是赏金猎人,而且他从小就被冠以“公会神童”的称号,十五岁时实力就已经超过了他的父亲。人品就更加不必怀疑了,当时女侍们去公会挑选同伴,肯定会非常仔细地考察所有人。贝斯很瘦,是个用巧劲的战士,有机会我倒希望能够和他比试一场——还是等到任务结束再说吧。
矮人奎林,是队伍中的活宝,虽然已经有一百来岁了,耍起脾气来,却和十来岁的小孩相似。他已经和贝斯、卢、马可吵过几架了,所以大家都多留了一份心,生怕一不留神又惹着这个煞神。奎林尤其嗜好暴饮麦酒,他的酒量几乎等于全队其他人的总和!而且他酒后经常失言,不知不觉把一些往事抖露出来,比如他的家乡席罗斯山脉,比如他们的祖先曾与龙族间爆发的战斗,比如他所喜欢的人……不过每到关键之处,他都会猛地把话匣子紧闭起来。
卢来自小丰穰大陆的卡尔诺司(他们那边自称为赤月王朝),对于往事他很少提起,不过我们知道,他从村民警备队的队长升上正规军弓箭队队长,在那个位置上干了五年,然后光荣退役。他一直都是独身,公会就是他的家。
我想,四个人中经历最平凡的要数雪儿了。她从小在光之母神神殿长大,很认真地遵从教义,修习魔法;获准外出云游只是在两年以前,而两年的经历中也没什么大风大浪。不过公会却极力推荐她,认为她的身上具备着很多人都没有的吃苦耐劳的精神。
我们围着火堆享受早餐。雪儿虽然不必禁荤,但是只吃了少许就坐到一旁,轻声去背诵她的教义了。
大家都吃饱以后,我们继续围坐着,一边讨论一边确定现在所在的方位。之前薇丝给了我一张很简陋的地图,据说是从前的探索者绘制的。
我们距离晨雾之村,还有不少路程要走。
贝斯首先嚷了起来:“干嘛要去那村子呢?老实说我很不喜欢湿漉漉的地方,让人心情不爽!而且据说在那村子周围潜伏着不少怪物。大家还是抓紧时间去找‘奇迹之果’吧,早去早回。”
“去一趟又有什么关系,反正是顺路,难不成你是怕了那些怪物?”奎林也嚷起来,瞧,又得罪了对方!
贝斯哼了一声,因为我这个队长在坐镇,所以没发起脾气:“老伯,我的字典里没有‘怕’这个字!我不愿去那里,是因为小时候我爸就告诉我,那里不是个好地方。”
“你爸怎么知道那里不好?”
“他去过好几次了!”
不能让两个人这样争下去,时间可不是他们的。
我干咳两声,算是提醒他们,然后我解释说:“这是薇丝特别嘱咐我的,一定要去找希斯敏,只有找到了她,我们寻找‘奇迹之果’才会容易许多。千万不能等到做错了才回头改正,时间不允许的!”
“那你怎么知道薇丝说的就没错?”
就是这性格了!奎林口不遮言,那副表情真的让人发恨!难怪他老早就从山里跑出来了,估计是被族人赶的!
“暂时什么都别说了,上路!”我把地图往怀里一揣,先站里起来。我们的马匹都吃饱了,大家把宿营用具捆在马鞍上,我飞身上马,向后面望了望,马可一边费劲地拉奎林上马,一边抱怨着:“你这死胖子,少吃点行不行!”
我们沿着林荫路飞驰,不知不觉地,一天又这样过去了。
“今天是几号了?”
我问身后的菲丝·艾蒙德。她摇摇头,因为日复一日都身处于类似的景色中,大家的时间概念都受到了影响。
我发现自己已不像刚刚出发时那样充满了紧张。虽然心中非常惦记着姐姐,希望早日找到“奇迹之果”把她治好,但神奇的大自然,似乎有一种魔力,能够使人留连于其中。
我们一直沿着圣水湖畔前进。果然是大陆上最出名的大湖,连大陆都要以之命名!有时候,我们看到氤氲紫气升起,朦胧中,好像有无数的水之元素精灵这里的元素精灵,几乎是一种没有实体的存在,与白精灵,黑精灵这两种类似于人类的智慧种族,有本质上的区别。,在似远似近之处轻盈地舞蹈;有时候,阵雨刚过,我们从大树底下走出来,擦擦沾湿了雨水的头发,眼前是一道亮丽的彩虹;有时是在夜里,如果还没睡着,就有可能看到元素精灵们在湖面上,在草木间纵情跳跃和歌舞,月光轻柔地撒下,精灵的周身满是光辉……我们常常以为自己是在做梦,现实中哪有这样的情景出现!
圣水湖畔确实美丽如斯!
广阔的湖面上几乎看不到打渔的船只。传闻这个大湖中栖息着身体庞大的圣兽,千百年来一直守护着湖里的生物。人类只能在近岸的水域里活动,不过那里的鱼虾资源也很丰富了。
因此我们只能够绕着大湖行路,而不能乘船直达湖的那一边。
湖的北岸,在水域与索兰尼斯大森林之间那片地带里,零星散布着几个小村庄,晨雾之村就是其中一个。虽然与森林靠得非常近,住在森林里的精灵们却从来不愿拜访这些近邻,村子里的人也不敢深入到森林里去。一直以来大家都谨慎地守着这个原则。
这一天我们来到了一个村子边上。是个地图上没有标出来的村落,后来我们问知,这是“十泉之村”。
一场大雨把大家都淋得浑身湿透,伴着湖面吹过来的凉风,每个人都紧不住打起了哆嗦。所以看到村庄,我们几乎要欢呼雀跃起来,到了旅馆里就可以换一身衣服了,还能好好地吃一顿。
“我要喝酒!”矮人奎林在马可的背后大声嚷嚷着,一边用手拍着腰间空空如也的盛酒皮囊,“我一定可以把旅馆酒窖里的珍藏都喝光!”
平地上,几十间小屋四处散布。算起来,这里的居民应该只有一百人左右吧。小村子里究竟有没有旅馆,我们现在开始怀疑了。我们策马向村子奔去,但是在村口,一个骑马的女孩拦住了我们。
女孩的身上套着白色的神官服,不过看她双肩上突出的棱角,便知道她里面还穿着铠甲。
作品本身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如因而由此导致任何法律问题或后果,本站均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