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作者:岑凯伦    更新:2021-12-03 05:23
  “真的呀!”
  “一个有了妻室的人,是应该要安分守己,我也曾说过,我一旦结了婚,有了太太,我会很专一。怎样?打令。想透了没有?先注册,等你高兴了,我们才举行婚礼,摆喜筵宴请亲友,好不好?”
  “你以前的那些女朋友呢?”
  “我已经有太太了,她们又不是笨蛋,谁还肯要我!”
  “你的伤痕……”梦诗拨开他的头发。
  “医生说,会过去的,只不过要等一段时期。放心,你仍会有一个英俊的丈夫。”
  “臭美!”
  “我们去结婚了!”天培开了车匙,踏了油门,他回过头,在梦诗的唇上吻了一下,然后把车开出车房。
  在露台上的秋诗,感到满心快慰!
  “在干什么?”梦诗由背后抱住天培。
  “跟白天使玩够了?”
  “唔!它好馋嘴,吃了很多新鲜青草。”
  “怪不得它越来越肥!”
  “你还没有告诉我你在画什么?”
  “你坐在我的膝上,我告诉你!”
  梦诗跳到他的怀里,两手绕住他的脖子。
  “画建筑图!我准备在浅水湾起一间新房子。”
  “你学过建筑?”
  “会一点皮毛,将来还要正式请一个工程师。我们的家,全部白色,白色的厚毛地毡,白色的窗纱,白色的酒吧!白色的家具……你喜欢白色的,是不是?”
  “唔!你呢?”
  “我喜欢你所喜欢的!”
  “我们不要用墙纸,墙纸大俗气。墙壁完全画壁画,好不好?”
  “当然好!”
  梦诗又拨开他的头发:“疤痕越来越小了,真幸运,脸部没有受伤。”
  “假如我受伤,变了丑八怪,你就不再要我了,是不是?”
  “你说呢!”梦诗用脸颊擦着天培的下颚:“我逃不出你的掌心,你好强壮!”
  “那是说,我变了丑八怪你仍然要我,来,亲一下。”
  “唔!别嘛!”她轻轻扭着腰,一点反抗都没有。
  一会,天培问:“公平一点好不好?”
  “什么事情不公平了?”
  “我带你回家,见过祖父祖母,见过爸爸妈妈,也见过我的哥哥姐姐……”
  “她们还送了我许多金银珠宝。”
  “那是见面礼。等你真的嫁给我,她们还会送你更多。爷爷会送你一颗很大很大的钻石,我们家传之宝的大翡翠玉牌,奶奶也会送给你,你可以开珠宝店了!”
  “你祖父祖母和父母对我那么好,你的嫂嫂和姐姐会不会妒忌?”
  “绝对不会。因为,我自小被宠惯了,她们心里早就明白,爷爷他们会把最好的东西,留给我的妻子。而且,我们家里每一个人都喜欢你,说你像天上的仙女一样。我大姐,正在设计一个别致的钻石别针,送给你做结婚礼物。”
  “要那么多珠宝干什么,只要大家融洽相处就够了!”
  “保证她们会对你好。梦诗,结婚证书都拿了,你一天挨一天,到底哪一天才肯带我回家见你的父母?”
  “可是,我们没有很多很多的珠宝。”
  “大男人,要什么珠宝。只要丈母娘说一声好女婿就够了!”
  “真的要见我的家人?”
  “我是你的丈夫,有什么理由连太太的父母也不认识?你是否不喜欢……”
  “不要胡思乱想!”梦诗用手掩住他的嘴:“你不明白,我一向不喜欢交男朋友,家里每一个人都以为我会做修女,我突然带一个丈夫回家,我怕……”
  “害羞,是不是?”
  “唔!”
  “那你一辈子把我藏起来,做你的黑市丈夫?”天培抗议。
  “说得真难听!好吧!星期六,世浩和丽诗订婚,我带你回家。”梦诗呶了呶嘴:“看啊!那天她们一定会取笑我!”
  第10章
  马家今天好热闹。
  因为是马家第一次为下一代办喜事。
  丽诗是马家的宠儿。世浩是马太太长久盼望的女婿。
  世浩肯入赘马家,他的身份是马家的儿子。多了一个儿子,马永安夫妇怎能不高兴。
  由于父母的重视,姐妹们都不敢怠慢,而爱诗为了讨好丽诗(张保罗事件之后),除了送一份特大礼,并且把她最新的男朋友——最要好亚积带回来。
  秋诗没有请徐森一,原因很复杂,也可以说,是保护她自己。
  上次,马太太生辰那一天,她不是失去了霍英平?
  不想再走同一的路。
  虽在感触,却替小妹感到快乐,她也没穿黑色的,她选了一条浅蓝的长裙。
  亚积早来了,他和爱诗挺亲热的,揽腰搭肩,还出现当众亲嘴的表演。
  马家的人都很开通,其实也见惯不怪。
  爱诗穿的是金线长裙,贴身的,没穿胸围,十分性感。
  最大的分别是梦诗,以前,家里有什么舞会,她总是懒洋洋的,提不起劲。今天,丈夫要来了,而且还是第一次正式出现马家,她的内心,难免有点紧张。
  她今天也换了样,头发全都盘在头上,耳鬓的左右。有一串卷发,身上一件银白色真丝旗袍,虽然封得密密的,却能充分表现出她的美妙身段。
  她高贵明艳得令男孩子迷醉,她永远是男孩子追求的对象,可是,永远没有人能够得到她。
  不!她不是属于天培了吗?
  天培快要来了吧!
  急什么,时间还早嘛,很多亲友都还没有来呢。
  今晚的男女主角手拖着手的出来了。丽诗穿了一袭粉红色的,今年最流行的雪纺,宽身长裙,长发上压着一顶皇冠形的珍珠冠,是马永安夫妇送给她的订婚礼物。
  程世浩穿的也是粉红色三件头西装,白色礼服衬花,深紫色的丝绒蝴蝶领带。
  世浩认为男人穿粉红色太女性化,可是,丽诗是喜欢和他配衣服的,五年多也配惯了,又何况,这一次是未婚妻的要求。
  世浩有点害羞,心情却十分愉快。
  爱诗看见他们,立刻拖着男朋友上前,奉承地说:“小妹,你比白雪公主还要漂亮!”
  “你也很漂亮,性感美人!”
  “我?老了!”她夸张地:“二十几岁的人,没前途了!”
  “大姐听了,会怎样想?”
  “我没说她,她才二十五岁。”发觉自己前后矛盾,便拉着男朋友说:“亚积,我的小妹妹是不是很美丽呢?”
  “你们四姐妹都漂亮,就连伯母,也是最漂亮的伯母。”
  “你的嘴好油!”爱诗咭咭笑:“小妹,听说三妹会请她的男朋友来!”
  “是的!”
  “这个人一定很特别,能够追到梦诗,可真不简单啊!”
  “是嘛!”丽诗对她,虽决心原谅,但仍有芥蒂:“等会儿,你可要多看几眼。”
  “我又不是妈咪!”
  “你眼光好,你喜欢的,一定是富有吸引力的男孩子。”丽诗突然低叫:“世浩,美宝她们都来了!”
  爱诗和亚积饮酒谈笑,她是个很乐观的人,明知道丽诗故意避开她,她一点也不介意。
  她的脸皮,似乎特别厚。
  她正在仰着颈笑,突然,她看见一个穿白色晚札服的男孩子进来了。
  他多高大,多强壮,多英俊,多迷人,官魅力而性感,她喜欢他那玫瑰色的皮肤,男孩子要不是太白就是太黑,她喜欢这种肤色的男人。
  他充分表现出男性的魔力。
  他是谁?他正是爱诗心目中的白马王于。
  猎人看到了自己深爱的猎物,她心里有多兴奋!
  她眼睛都呆了!
  梦诗走过去,他揽住梦诗的腰。
  梦诗娇滴滴地靠着他。
  多出色,多有气派的男孩子,怪不得梦诗会喜欢他。
  秋诗也走过去,他们显然很熟。
  他们谈了一会,秋诗去把马太太找来。
  马太太也很欣赏天培,心里称赞女儿够眼光,他果然和谢夫他们不同。
  “左先生吗?欢迎,欢迎!”
  “伯母,叫我天培!”
  “天培?左天培?”马太太想一想:“这名字我好像听过!”
  “妈咪!他就是那个害我闹腹泻的左天培,”梦诗瞟了他一眼。
  “是你呀!好调皮。”连认为会做修女的女儿也谈起恋爱来,马太太怎能不开心:“天培,我很喜欢你,以后你要多来玩!管管我这刁蛮女!”
  “以后我会常来。管,可不敢,因为我是梦诗的手下败将!”
  “是吗?以后要是她欺负你,告诉我,我和你联手。”
  “谢谢伯母!”
  秋诗加上一句:“其实应该叫妈咪!”
  “叫妈咪更好。”马太太连忙说:“有亲切感,不过,就怕天培不喜欢……”
  “妈咪!”天培抢着叫。
  “乖,乖,等我告诉你爸爸,给你送份见面礼。”马太太笑得合不拢嘴,果然立刻去找马永安!
  “告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