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作者:岑凯伦    更新:2021-12-03 05:23
  “秋诗,我求求你,原谅我这一次吧!”
  “对不起!先生,我还有许多工作要做。”秋诗不想再惹麻烦,她把电话搁起,这样,霍英平就无法再把电话打进来。
  表面上,秋诗做得既干脆又漂亮,不过,她的内心是痛苦的。而且十分矛盾,该不该原谅他?秋诗老在问自己。
  “绝不能原谅他!”那是梦诗的声音:“虽然说二姐勾引他,但是,一个对爱情专一的男人,应该经得起考验。”
  秋诗虽然心肠软,可是,她毕竟有理智,她把痛苦埋在心里,把霍莫平的名字写在海上,让他随永赐逝。
  一星期后,秋诗在另一间大商行,找到了一份合意的工作。能干的女孩子,还怕没有人要?
  新工作令她集中了所有的精力,她忙,再也没有时间去想别的事情。
  梦诗回办公室,碧姬站着等候:“马经理,MM电视台想借我们的明珠厅拍戏。”
  “叫他们派人来跟我谈谈。”
  “他们公关部的人已经来了,在梁经理的办公室。”
  “他们找错了地方,梁经理是管理饮食部的,跟他谈有什么用?”
  “听说他是梁经理的好朋友,所以梁经理想马经理能……”
  “看在梁经理的份上,通融一天,发一张‘派司’给他,对吗?”
  碧姬笑了:“马经理全猜对!”
  “告诉梁经理,我这个人,是不卖交情的。MM电视台想借地方,要直接跟我商量。上一次借帝后厅给AA电视台,全厅的灯都弄熄了,这一回,先小人后君子,要他们签一份文件。”
  碧姬出去。电话铃响了。“公关部马梦诗。”
  “梦诗,我是美施。”她的声音透着喜悦:“我已经找了你好几次。”
  “今天忙透了……”
  “在忙些什么?”
  “今天来了几批外客,法国的,瑞典的,柜台应付不来,只有找我。”
  “他们没有导游?”
  “什么都没有,说的又都是上话。难听死了。看!三点了,我还没有吃午餐。”
  “别烦了!今晚我请你吃韩国菜。”美施问:“你的伴娘礼服已经做好,要不要试试?我来接你下班。”
  “不试了,我对那间新娘之家有信心,而且,我也实在忙,还有人等着要见我。看样子,午餐准会变晚餐。”
  “星期三,我们在教堂排练婚礼,你一定要来的。”
  “有空一定来。不过,别太乐观,到时抽不出时间千万要原谅。”
  “梦诗,你知道伴郎是谁?”
  “你不是说过了?路易的表弟。”
  “可是,我直到今天才见到他。”美施兴奋地说:“我从未见过一个男孩子像他那样讨人喜欢。假如我不是有了路易,假如我条件好些,假如我美施换了梦诗,我一定会追求他。”
  “现在还不迟,反正你还没有嫁给路易。其实这个世纪的女人很大胆,嫁了丈夫偷汉子的人多的是。表姐,现在是男女平等啊!”
  “话是不错,不过,我有自知之明,我明知配不起他,何必碰钉?梦诗,我一看见他,就想起你,我想起你,我认为只有你才配得起他!”
  “那他一定是个和尚。”
  “才不呢!不知道有多好看!”
  “白马王子是不是?我可不是白雪公主,也不是艳尼传里的柯德莉夏萍,我心如止水。表姐我没有时间跟你聊,改天见!”梦诗连忙放下电话,因为,碧姬已经带了梁经理的好朋友进来。
  梦诗无法计算她每天到底要接见多少人。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美施和路易到教堂排练婚礼的那一天,梦诗正要参加酒店董事局会议,她无法抽空去练习。
  其实,她一点也不担心,因为,她虽然不喜欢男朋友,可是,却有过做伴娘的经验,去年她堂姐结婚,也是请她做伴娘的。
  美施举行婚礼的那一天,她一早就赶去美施家。换上她那别致的伴娘礼服。她认为粉红色大俗气,因此,她选了一袭浅黄的,全身衣服却钉上人造的小白兰,衣服虽然美丽,可是,始终无法盖过她脸上的艳光。
  每一个人,包括美施,都同意伴娘比新娘美丽,配角远胜主角。
  美施的房间里堆满了大孩子,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十分热闹。
  “依照中国规矩,我们应该向新郎要开门利是。”积琦蓬问:“对不对?梦诗。”
  “你们喜欢怎样做,我都不反对。不过,我不会参加,因为我不喜欢这一套。”
  “别管梦诗嘛!她这个人很麻烦。喂!我们开口要九千九百九十九元好不好?”
  “好啊!”她们好像一窝峰似的,齐齐跑出去了。
  “梦诗,你猜爱诗能赶回来参加我的婚礼吗?”美施在镜子面前转来转去。
  “她要三天后才能回来,她这一次飞欧洲。其实,她就算回来了,也未必会参加你的婚礼.自从大姐发现了她和霍英平的事,她就不大愿意看见我们。”
  “是羞傀,还是愤恨?”
  “大姐都原谅她了,她还能恨谁?”
  “美施,”外面有人跑进来:“新郎和伴郎带着一队人来了!”
  “他付了开门利是?”
  “他付了三千九百九十九元。路易说:三就是生,早生贵子的意思;九就是长久,夫妻长长久久。”露茜不知道有多高兴:“你们赶快出去,新郎筹急了!”
  梦诗陪着美施出去,步出大厅,她忽然停住了脚步。
  那穿黑色礼服的背影好熟;阔的肩,长的腿,帖服的头发,起码超过六呎身高。
  谁?他是谁?在哪儿见过?
  “新娘子出来了!”积琦莲高叫。
  他口转身来,一张蛋形脸,浓的眉,大眼睛亮晶晶。挺直的鼻梁,丰厚的双唇,咖啡色的皮肤,好俊美的一张脸,好魁梧的身躯。
  他,就是他,梦诗终于想起来了,她咬一咬牙,皇天不负苦心人,机会终于来了!
  路易立刻为他们介绍:“全世界最美丽的伴娘一一马梦诗小姐。全世界最英俊的伴郎——左天培先生。”
  两个人面对着面,左天培显然已把她认出来,他向她嘟了嘟嘴,她冰冷着脸。
  “伴郎伴娘拉拉手。”路易说。
  左天培的脸上不再有笑容,好一会,他才勉强伸出了手,可是梦诗更绝,她一转身,和另一个女孩子说话去了,左天培的手停在半空。
  举行婚札,晚宴……左天培和梦诗完全没有说过一句话,一直到通宵舞会开始——
  梦诗已换上了另一袭白色的长裙,裙袂镶满真孔雀毛,高贵而清雅。而左天培也换了一套枣红色的天鹅绒礼眼,银色领花,里面一件白色钉满珍珠的缎质背心,最为耀目。
  男孩子的日光全集中在梦诗身上,而女孩子则向左天培抛媚眼。
  美施亲自把左天培带到梦诗的身边,她拉着梦诗的手说:“伴郎应该请伴娘跳个舞。”
  “这是我的份内事,不过,我怕碰钉子,因此,我无法从命!”左天培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不断跟女孩子点头。
  “你这人,什么都不好,幸而还有先见之明。不错,我是不会和你跳舞的。”
  “我也从未想过要和你跳舞。想跳舞,这儿的女孩子多的是。而且,她们正等待着我,表嫂,真对不起,失陪了!”左天培一弯腰,便走去请女孩子跳舞。
  梦诗气得要命,紧紧握住粉拳。
  “奇怪,天培一向很尊重我,对我也实在不错,他今晚为什么全变了?”
  “还记得你送给我的白色套装?”
  “记得!那大你给人溅了泥花。衣服不能再穿了,后来那人又送了另一套新衣服给你,还附了一张气人的字条。”
  “唔!你知道那人是谁?”
  “谁?”
  “左天培!”
  “什么?竟然是他?”
  “百分之一百,不信,你问问他!”
  “怪不得你们水火不相容!”
  “你知道多少有关左天培的事?”
  “他出生于名流世家,他的祖父在全世界都有公司工厂,他们在澳洲还有一个大牧场,牧场旁有一间很豪华的别墅。我和路易度蜜月,就住在他家的别墅里。天培排行最小,也最得祖父宠爱。因此,听说连他的父母也怕了他,他的哥哥姐姐们更不敢惹他。”
  “怪不得他那么自大狂妄!”
  “路易告诉我,有很多女孩子追求他,以前,他本来有一个很要好的女朋友,后来因为一点小事闹翻!”
  “你知道是为了什么事吗?”
  “他在英国念书,暑假回来。回来前他叮嘱女朋友,他回香港的期间,不准她和男孩子约会。他在香港住了两个月,再回到英国读书,发觉两个月内,他的女朋友和她的表弟喝了一顿茶,天培很生气,骂了她一顿,她驳嘴,他就把她赶走,从此之后便不肯再见她。”
  “这个人真野蛮,换了我,打他几个巴掌,而且还故意和别的男孩子在他面前亲热。”
  “可惜那女孩子舍不得他,已由英国跟到这儿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