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朝花夕拾
作者:美妙    更新:2021-12-03 04:44
  朝阳斜斜的穿过树林,撒在秋天的草地上一片金黄,不知名的小花在草间随风起舞,一条浅浅的小溪蜿蜒至远方,溪水清澈透底,各色的鹅卵石在阳光下闪烁着五彩的光芒,远处,踏雪悠闲地吃着草,那匹棕红色的马儿也是怡然自得的样子,近处,一个漂亮纤细的少年,满头散乱的长发随风飞扬,划起优雅的弧度……
  而我,头发乱的像草包,一身破烂衣服,还脏兮兮的,正在对少年进行逼供。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未央,你从哪来?你是谁家的孩子?昨晚为什么出现在那?轻功跟谁学的?小孩子要好好读书上学好不好,没事干嘛学人家闯荡江湖啊,别看我,我是有真功夫才出来混的,你呢,废材一根,你不知道吗,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说了好一阵,我都口渴了,他却笑盈盈的没有回答。
  “昨晚多么危险啊,我一个人没事,你可是差点被……”差点被砍死,我都不好意思说,扭头去小溪边喝水。
  “其实昨晚,以你的功夫,完全可以把我……”他终于开口说话了,不过这话一出,我满口的溪水全喷了出来。
  “啊?”
  “我是说,你完全可以把他们全杀掉,把我救出来的。可你明显都没有用杀招。”
  “这……几个小毛贼而已,教训教训他们就算了,用得着杀人吗?”
  这小孩子家,怎么说杀人说的这么轻松。
  “那伙人现在一定在到处搜寻我们,你不杀他们,他们却很想要我俩的命哪。”未央微笑着说。
  真不知道这样的话他也能笑着说出来。我摇头。
  “该不会,这位‘闯荡江湖’的大侠,根本就没有杀过人吧,哦不,看样子,是根本没有见过血。”未央恍然大悟的样子,轻轻摇了摇头,一副遗憾模样。
  真气死我也,因为他说的是真的。我习武多年,别说杀人了,连把人打出血都没有过,而且我学的,大都是防身的功夫,不是拼命的功夫。
  “我是没怎么杀过人,不过我现在很想杀一个人!”我的脸部估计有些扭曲,因为未央看我的神情明显多了些怕怕……”
  我的形象啊,在未央面前是完全无法保存了。这使我想起来《蜡笔小新》里,总是被小新气得抽风的妮妮的妈妈。
  “…………罢了,你不愿意交待,这些就先当作是历史遗留问题再议吧。你说的我也想到了,你的胳膊和我的踏雪都太过显眼,不能进城,这样吧,我骑你的飞燕进城去,买点衣服药物食品,你在这等我……别这样可怜兮兮的看我,我肯定会回来的,为了踏雪我也得回来……好啦,别水汪汪的看我了,男子汉大豆腐!”
  “……飞燕?”
  “对,你的小红马挺好看,就叫做飞燕吧,马踏飞燕,嗯,不错~”我自我陶醉着,走到飞燕的旁边。他比踏雪高大威猛一些,浑身棕红色的短毛闪闪发亮,像缎面一样,应该也是匹名马吧。
  而经过昨晚诡异的一夜之后,踏雪出奇温顺的任未央牵着,而飞燕也对我很是亲昵。
  在未央给我指了城区的方向(我完全迷失方向了)之后,我骑马纵缰踏花而去。
  “我等你回来~”未央远远的喊,我回头一看,未央高扬着手臂正在向我招手,他胳膊上的蝴蝶结在风中飘扬。
  我眼中突然出现一幅画面,公子走了,小娘子倚在门前,一边抹泪一边说:“奴家等你回来……”
  一阵恶寒。
  好在一路上比较顺利,还没到中午,就看到了高高的城门,正是我昨天来过的那座小城。这座城市不大,也不是很繁华,我先到客栈取了昨晚放在客房的包裹,换了身自带的衣服,依旧是长衫、发髻,普通小厮打扮。让小二准备了些能放的干粮包好,然后跟掌柜的结了帐,掌柜因为弄丢了我的马,还特地给我打了折。出门,按照掌柜说的地方,找到了一家医馆,买了好些金创药和绷带之类的,又找了家裁缝店,为未央买身衣服。
  准备的差不多了,心里惦记踏雪,我就准备出城,路过一家路边小摊,看见上面放了很多饰品,就又掏钱买了根男子束发用的银色缎带,放好了,就急急忙忙出城去寻他们了。
  还好飞燕很识路,中午刚过,就找到了在树荫下等候的一人一马,要是我自己,估计在林子里至少迷上几个时辰。听到马蹄声,树下那个挺拔的背影缓缓转过身,俊俏的脸上绽放出灿烂笑容:
  “你回来了。”
  斑驳的树影,微凉的清风,温暖的笑容……多么温情脉脉的气氛啊!
  而我,竟然鬼使神差张口就说:“是啊回来了,放心,没把你的飞燕拐跑!”这么煞风景的话一出口,我就暗暗后悔。
  而他仍温婉的笑着,一脸天真无邪。“我知道你一定会回来。”
  “当然,为了踏雪……”我在说什么啊。
  我也搞不懂自己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刀子嘴,明明对方是个受了伤的无害少年啊。我挥挥手,想把奇怪的自己赶出去。
  我拉他到树荫下坐好,从包裹里掏出干粮给他。然后自己也拿了一块吃,刚才急着回来,没顾上吃饭,只好也吃这么难吃的干粮了。
  他低头一点一点咬着吃,跟小动物一样。柔顺的长发都垂在了他的胸前。
  吃完之后,我拿出药来给他包扎。把昨天我的衣服片一圈一圈解开,最后的几层被血浸透了,干在了伤口上,怕他疼,我一边给他吹气,一边慢慢的揭开,都不忍心看他的表情。
  好在伤口愈合的很好,刀伤因为比较齐,长好了应该不会有大的疤。我拿出金创药给他涂了厚厚一层,又取出专业纱布绷带包好,当然,末了还是一个蝴蝶结,就当是某人的恶趣味吧,哈哈。
  包好之后,我把衣服递给他。“去换吧,我不会看的。”
  他也不言语,转身到树后,一阵悉悉索索。切,我从小到大看我那四个帅哥哥早看够了,对这样的少年才不感兴趣哪。四个哥哥……不知道大家都怎么样了……
  还没来得及伤感一下,未央就轻飘飘的出现在我眼前了。一身月牙白的外袍,衣襟飘扬,潇洒俊逸,果然很衬他。
  “来,坐下。”我向招呼小狗一样招呼他,而他浅浅笑着,十分听话的坐在我面前。我掏出木梳给他梳头,他身子微微颤了一下,也就不动了,任我摆弄。
  给真人梳头的感觉果然跟给芭比娃娃梳头的感觉不同啊。
  用的什么洗发水,发质这么好,又直又顺,乌黑发亮,简直可以跟我的头发相媲美了。我把他头顶的头发高高束成一个发髻,用买的那根银色缎带扎好,余下的薄薄的一层头发就随意的散在他的肩膀上。嗯,肩膀挺宽,就是瘦了点,再长长估计也是型男一只……
  “好了~”我拍拍手。“休息一下,咱们就出发吧,估计天黑能到下一个城市——桂城!”
  “好。”他回头,深深的看了我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