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围场风云
作者:白云青枫 更新:2021-12-03 04:33
雁南归,塞外正清秋。千里江山碧色远,霜花落尽舞回风,思君梦魂中。
望着帐外的落英缤纷,我在纸上写下这首小词。本来是想复习李煜的《望江南》,但一时信手而为,竟成了这样的句子。自觉有些可笑,明明是《望江南》的词牌,竟被我移到了塞外,真是不知所云。
一转眼到塞外差不多快两个月了,从初夏的山花烂漫,到今日的秋色连波,日子已在不知不觉中瞬息而逝。五天之前,老康同志在与蒙古王公的晚宴上,当众宣布了格格和杜楞郡王的婚事,瞧着一脸豪迈的仓津和娇羞满面的格格,心里倒是着实为他们高兴。
生命,如果注定短暂,但至少,我们还可以用幸福去充满它。可是自己,唉,这下又轮到我叹气了...
思念远,暮色楚峰前。梦入江南烟水路,芳菲落尽无人知,相逢君不识。
手中的笔毫无意识的,触碰到心中的痛处。自己也不觉无奈的笑了出来,前路漫漫,熟悉而又陌生,我看得见所有人的结局,却唯独不知道,自己会是谁。
“写什么呢?让我瞧瞧?”一愣神的功夫,桌上的纸已经被人拿了起来。
我回身要抢回来,可十三已经退到了帐篷的另一端,仔细端详了起来。我三步并作两步来到他身旁,一把夺过那张纸,团成一团,扔到了地上,气哼哼地说:“十三爷怎么随便看人家的东西?”
他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回道:“你写出来不就是为了给别人看的,何苦这么小气?”
“反正不是给爷看的,您就省省心吧!”
“那是不是给四哥看的,要不我现在就去请他来?”他凑在我跟前一副无赖的嘴脸。
“你!”这小子也太过分了,竟然拿这件事要挟我,心中本就郁闷,再加上几分气恼,气冲冲的朝着他道,“你欺负人,我不理你了!”转身便走开几步。
“你瞧,说你小气吧!打个趣儿罢了,就值得这么生气?”他迈步跟了过来,伸手捏住了我的下巴,笑得弯弯的眼眸里似有几分意味不明。
我下意识的推了他一下,可他连动都没动,只把头靠得更近了,不错眼珠的瞧着我道:“原以为你这丫头洒脱干脆,可没想到,却会写出这么忧郁的词儿。”
“爷想不到的事还多着呢!”我狠命甩了甩头,挣脱了他温热的大手,终于可以舒服的喘气儿了。
“是吗!那还不让我赶紧见识见识?”他竟然还想靠近,可一转头,却看见了我撂在桌子上的鹅毛笔,便拿起来问道,“这也是笔吗?好生奇怪!”
“这可就是十三爷孤陋寡闻了!”这种我自制的鹅毛笔,说起来还是怕了自己那些虫子爬过一般的毛笔字,才花心思想出这样的办法。虽较之签字笔还欠了些力道,但比起那柔弱无骨的狼毫,还是得用得多了。没想到却招来他的一脸好奇之色,那我就先卖个关子。
他见我一脸的古怪,便拿笔尖沾了点墨汁,然后在纸上画了几下,又仔细看了看,似乎想起了什么,兴奋的说:“我知道了,这是西洋人用的鹅毛笔,当初在汤玛法给皇阿玛的书上是见过的。”
“聪明!看来你还有点见识。”
“如玉,可你是怎么知道这个东西能写字的?”
“嗯…原来,原来我家隔壁的大叔是信天主的,我在他家见的,不光有鹅毛笔,还有羊皮纸和墨水呢。”没有想到他还会刨根问底,只好搪塞着自圆其说。
“难怪呢!你知道得还不少。”还好十三也喜欢这个西洋玩意儿,对我的解释也懒得深究。
他试着写了几个字,但似乎不太中意。忽然转过头来笑嘻嘻的对着我:“如玉,刚才看你写的那几个字挺好看的,可惜被你撕了。再给我写几个如何?”
没想到竟然有人求我的字,不禁一阵惊喜,转念又一想,何不顺便……于是便说:“不如十三爷用一副字跟我交换如何?”
“谁的字?你要是喜欢我写的十幅八幅都行。”
“谢谢爷这么大方,不过您也太高看自己了吧?”既然想要达到目的,就得先杀杀他的威风。
果不出所料,他刚才一脸的笑容已经荡然无存,两道眉毛几乎要拧到一起,顿时一片愁云惨雾。我忍住笑,故意不看他的样子,继续说道:“爷的字也不是不好,不过比起我想要的可还是差了一点。”
“那你,到底想要谁的字?”
“董其昌的。”我终于狮子大开口地说了出来。
“不是吧!这个交易我好像亏得很呀!”十三好像真的被吓到了,看来这位香光居士在清朝也是很值钱的嘛。
“那我就让一步,你拿一副今人的仿帖也行,但得是我认识的人才行!”这下离我的最终目标不远了。
十三想了想,刚要开口,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然后仔细地盯着我看了半天,突然笑了起来:“如玉,你要是想要四哥的字,大可直接开口,不用绕这么大弯子吧?”
这十三爷真是善解人意,虽然迟钝了点,但也终于悟到了。康熙的这些个儿子,无不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而四爷更是以书法见长。康熙就很喜欢董其昌的字,而四爷的书法则追随其父,甚至比乃父更胜一筹。
不过既然目的达到了,还是要鼓励十三一下的:“十三爷圣明,奴婢的心思一点都瞒不过爷。不过既然刚才是爷想要奴婢的字,想来爷也不会为了这么点小事就反悔吧?
十三又是一副拿我没辙的表情,眨了眨眼睛,无可奈何的说:“爷还能跟你一般见识?不过咱们丑话可说在前面,你写的要是让爷不满意,我可不去帮你找四哥讨字!”
“奴婢遵命!现在就写,管保让爷满意!”我也冲他眨了眨眼睛,心想总有办法让你说不出话来。
霁色来西爽,云端见远峰。
翠含新雨重,青爱晚烟浓。
逸兴登山屐,清音隔寺钟。
何时探胜迹,泉石纪游踪。
轻轻放下笔,一脸得意地望着自己的大作。虽说有好几个月不写字了,但近二十年的书也不是白念的,倒是还没发现退化的迹象。
十三起初有些惊讶,顿了顿,竟放声大笑了出来,一边笑还一边说道:“服了你了,竟然连我写的诗你也背得出,真真是小看了你。如此说来,这‘不满意’三个字,我是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了!”
我朝他眨了眨眼道:“那奴婢就等着十三爷的赏赐了!”
其实这首《西山》的原稿,是被格格当宝贝一样受在书房里的,有一次偶尔看到,便随口背了下来,没想到还派上用场了。
“好!答应你的事,自然帮你办到就是。”十三小心的收起这张纸,脸上却浮起一丝坏笑,“不过如此刁钻古怪的丫头,我可是消受不起,看来只好让给四哥了!”
“人家孔融四岁就学会让梨了,十三爷今天才悟到这个道理,呵呵…也不算太晚啊!”竟然又想把本姑娘开心,岂能这么容易让你占了便宜?
还没等十□□应过来,一团火红已经冲进了屋子。
“十三哥,你不是说来叫如玉一起去围猎的吗?怎么这么慢,我们都等不及了!如玉,快走吧,晚了就什么都打不到了。”原来是婉晶风风火火的跑了进来,拉着我就往屋外拽。
“格格,奴婢就不去了吧!那骑马……”
“行啦!去了再说也不迟。”格格不容分说地就把我拽了出去。
留在帐内的那个人,苦笑着摇了摇头,然后飞快地捡起地上的一个纸团,才快步跟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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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看到围猎出发的场面,亲贵皇子们个个跃跃欲试,人喊马嘶此起彼伏,扬起的黄土足有一米多高。而十三,仓津,还有格格也终于因为受不了我等同于步行的前进速度,一个个策马绝尘而去了。他们一走,我倒是自在了很多,至少不用跟在后面吃土了。拍拍身下的这匹老马,行,表现不错,至少能配合本小姐一直安全的坐在马背上。当初阿真哥哥为了教我骑马,描述了古今中外无数二人并骑的浪漫场景,还需下了无数个冰淇淋的承诺,结果也算是差强人意吧,我至少能保持举着冰淇淋端坐在马背上的造型,至于纵马驰骋,那可就不是力所能及的了。
现在四下没人,我倒也乐得清静。一个人骑着马遛弯儿,顺便观赏一下木兰围场的景致,也算是一件乐事。碧云千里,天高云淡,林海万顷,山泉涌溢,随处可见的野菊花风姿绰约,遍地的野草与落叶相映成趣,百鸟栖息婉转鸣于林间,玉带般的溪流若隐若现。难怪康熙皇帝几乎每年都会有几个月到这里驻足,抛开政治原因不说,此地的景色也真称得上是自然天成,气象万千,比之江南水乡的轻灵柔媚,自有一份恬然壮丽的美荡然于胸中。
忍不住跳下马背,希望可以全身心地融入大自然里。那匹老马似乎也很赞成我的决定,低下头安静的吃草。踩在软软的落叶地毯上,嗅着树林里弥漫着的秋天的味道,真是说不出的舒服惬意。再向前走几步,选了一棵异常高大挺拔的白桦树坐了下来,听着树叶沙沙的响声,不觉有了些困意…
恍惚中,依稀看见四爷走了过来,他的神色依旧是淡淡的,清冷的目光直直的射向我。突然间,他一把将我抱起跃上了马背,而那匹老马竟然也抖擞精神,放开四蹄飞奔起来。我闭上眼,紧紧依偎在他的怀里,不敢相信这是真的。而他温暖的手掌,灼热的呼吸,却在四周实实在在包围着我。
突然,一个吻落上我的面颊。
原来,他的唇竟是温暖而湿润的,我感到有些羞涩,又往他的怀里靠了靠,伸手拽紧了他的手臂,却依旧不敢睁开眼睛。
“Will you follow me?”我的帅哥终于说话了。
“Everywhere.”我毫不犹豫地做出了回答。可总觉得有些不对,又不知道错在哪里。我的天,这里不是清朝吗?怎么他会用英语和我对话?赶忙睁开眼,看到的却是阿真微笑的面庞。
“小雨,这么久,你到底去了哪里?让我找得好辛苦!”阿真的眸子似乎有些湿润了。
难道我又穿越回去了?没想到这辛苦的盼望竟然在不经意之间实现了。刚要答话,热泪盈眶的阿真竟然变成了十三。
“如玉,这下你终于动心了吧?”十三仍是一副痞痞的样子。
我第一反应就想跳下马去!而他却死死的拉住了我,把我紧紧地箍在马背上,用他柔软的舌头探入了我的颈中。我狠狠的推了他一把,却发现身下的马儿突然不见了,周围也变得漆黑一片。我大叫着向下跌落,双手漫无目的的乱抓,终于好像碰到了什么,一个毛乎乎的东西撞进我的怀里,而我也终于落到了地上。
睁眼一看,哪里还有十三的影子,仍旧是刚才坐下的地方,只不过怀里抱着一只金毛的小狗。而它,正伸着长长的舌头,舔我的下巴。唉,真是有点郁闷,没想到本小姐抽空睡个觉竟然还被它调戏,估计肯定是只小公狗。
我用手指敲敲他的头,语重心长地说:“年轻人,有空多钻研一下业务,哪么学学抓耗子也算有个一技之长,没的长大了只能当只流氓狗!”
它似乎是听懂了,呜呜叫了两声,又开始舔我的手掌。看来教育的作用还是巨大的嘛,这小东西至少迈出了向绅士狗转型的第一步。我被他舔得痒痒的,便反手握住了它的前抓,另一只手伸到它的颈中呵痒,它却仿佛很熟悉的样子,干脆直接躺在我身上享受起了按摩的待遇。看来这只狗说不定就是哪个王爷阿哥养的,看这等着被人伺候的架势,简直就是驾轻就熟。
我撤掉了金毛的按摩服务,随手摘了一些狗尾草,想专心致志的编只小兔子。它倒也自在,打了个滚儿站起身来,静静的倚在我的身边。
小白兔,白又白,两只耳朵竖起来。不知道清朝的孩子会不会也念这样的儿歌,看着手中成型的兔子,绒乎乎的,除了长的是一身绿毛之外,倒也娇憨可爱。金毛似乎是第一次看见这颜色奇怪的兔子,围着我的手又嗅又舔,甚是兴奋。我一挥手,把兔子扔了出去,而它也转身追了过去。
我随即站起身来藏到了树后,想考验一下金毛的侦察能力,可左等右等却不见他过来。贴着大树露个头,看看它是不是找错了方向,可眼前的景象却把我吓坏了。金毛悠然地坐在树下玩弄着那只快要散架的“兔子”,却全然没有发觉背后一道闪电一样的利器正向它袭来。
我也不知哪来的勇气,竟然飞快地跑过去伏下身,抱着它滚了出去。耳边似乎听到一个声音大叫着“危险”,同时似乎还有什么东西擦着我的脸颊飞了出去,一阵冰凉,好痛呀!继而有热热的液体流下,不知道是血还是泪水。我的脑子里空荡荡的,什么也不能想,就那么直挺挺的趴在地上。直到有人把我拎了起来,晃着我的肩膀,大声叫我的名字,失去的意识才开始逐渐恢复。
“如玉,如玉,你醒醒!醒醒!”那声音好生熟悉,却又想不起来是谁。
我努力睁了睁眼睛,眼前出现了一个男人模糊的面容,就是他晃着我的肩膀,一脸的焦急。
脸上又是一阵火辣辣的疼痛,我伸手想摸,却好像有另外一个人拉住了我抬起的手臂,随即一个冰冷的声音响起:“别乱动!”却又好像,藏着一丝丝痛惜
。
我挣扎着转头望去,竟是又一次对上了四爷的目光。他仍旧像梦里一样直直的盯着我,眼神里却布满了疑惑。
这时,有几人过来七手八脚地把我抬了起来,好像说是要送回格格那儿。刚才那两个人的声音又从背后传来,其中还夹杂着金毛呜呜的叫声。
“四弟,今天真是对不住了,竟然把你的爱犬看成了野兔。”
“三哥客气了,都怪这畜牲随处乱跑,不过,只是苦了那丫头。”
那似曾相识的声音,怎么听起来,好像是御花园里那个无聊的男人?还有,刚才一闪而过的模糊面容,难道,他竟会是,三阿哥?
望着帐外的落英缤纷,我在纸上写下这首小词。本来是想复习李煜的《望江南》,但一时信手而为,竟成了这样的句子。自觉有些可笑,明明是《望江南》的词牌,竟被我移到了塞外,真是不知所云。
一转眼到塞外差不多快两个月了,从初夏的山花烂漫,到今日的秋色连波,日子已在不知不觉中瞬息而逝。五天之前,老康同志在与蒙古王公的晚宴上,当众宣布了格格和杜楞郡王的婚事,瞧着一脸豪迈的仓津和娇羞满面的格格,心里倒是着实为他们高兴。
生命,如果注定短暂,但至少,我们还可以用幸福去充满它。可是自己,唉,这下又轮到我叹气了...
思念远,暮色楚峰前。梦入江南烟水路,芳菲落尽无人知,相逢君不识。
手中的笔毫无意识的,触碰到心中的痛处。自己也不觉无奈的笑了出来,前路漫漫,熟悉而又陌生,我看得见所有人的结局,却唯独不知道,自己会是谁。
“写什么呢?让我瞧瞧?”一愣神的功夫,桌上的纸已经被人拿了起来。
我回身要抢回来,可十三已经退到了帐篷的另一端,仔细端详了起来。我三步并作两步来到他身旁,一把夺过那张纸,团成一团,扔到了地上,气哼哼地说:“十三爷怎么随便看人家的东西?”
他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回道:“你写出来不就是为了给别人看的,何苦这么小气?”
“反正不是给爷看的,您就省省心吧!”
“那是不是给四哥看的,要不我现在就去请他来?”他凑在我跟前一副无赖的嘴脸。
“你!”这小子也太过分了,竟然拿这件事要挟我,心中本就郁闷,再加上几分气恼,气冲冲的朝着他道,“你欺负人,我不理你了!”转身便走开几步。
“你瞧,说你小气吧!打个趣儿罢了,就值得这么生气?”他迈步跟了过来,伸手捏住了我的下巴,笑得弯弯的眼眸里似有几分意味不明。
我下意识的推了他一下,可他连动都没动,只把头靠得更近了,不错眼珠的瞧着我道:“原以为你这丫头洒脱干脆,可没想到,却会写出这么忧郁的词儿。”
“爷想不到的事还多着呢!”我狠命甩了甩头,挣脱了他温热的大手,终于可以舒服的喘气儿了。
“是吗!那还不让我赶紧见识见识?”他竟然还想靠近,可一转头,却看见了我撂在桌子上的鹅毛笔,便拿起来问道,“这也是笔吗?好生奇怪!”
“这可就是十三爷孤陋寡闻了!”这种我自制的鹅毛笔,说起来还是怕了自己那些虫子爬过一般的毛笔字,才花心思想出这样的办法。虽较之签字笔还欠了些力道,但比起那柔弱无骨的狼毫,还是得用得多了。没想到却招来他的一脸好奇之色,那我就先卖个关子。
他见我一脸的古怪,便拿笔尖沾了点墨汁,然后在纸上画了几下,又仔细看了看,似乎想起了什么,兴奋的说:“我知道了,这是西洋人用的鹅毛笔,当初在汤玛法给皇阿玛的书上是见过的。”
“聪明!看来你还有点见识。”
“如玉,可你是怎么知道这个东西能写字的?”
“嗯…原来,原来我家隔壁的大叔是信天主的,我在他家见的,不光有鹅毛笔,还有羊皮纸和墨水呢。”没有想到他还会刨根问底,只好搪塞着自圆其说。
“难怪呢!你知道得还不少。”还好十三也喜欢这个西洋玩意儿,对我的解释也懒得深究。
他试着写了几个字,但似乎不太中意。忽然转过头来笑嘻嘻的对着我:“如玉,刚才看你写的那几个字挺好看的,可惜被你撕了。再给我写几个如何?”
没想到竟然有人求我的字,不禁一阵惊喜,转念又一想,何不顺便……于是便说:“不如十三爷用一副字跟我交换如何?”
“谁的字?你要是喜欢我写的十幅八幅都行。”
“谢谢爷这么大方,不过您也太高看自己了吧?”既然想要达到目的,就得先杀杀他的威风。
果不出所料,他刚才一脸的笑容已经荡然无存,两道眉毛几乎要拧到一起,顿时一片愁云惨雾。我忍住笑,故意不看他的样子,继续说道:“爷的字也不是不好,不过比起我想要的可还是差了一点。”
“那你,到底想要谁的字?”
“董其昌的。”我终于狮子大开口地说了出来。
“不是吧!这个交易我好像亏得很呀!”十三好像真的被吓到了,看来这位香光居士在清朝也是很值钱的嘛。
“那我就让一步,你拿一副今人的仿帖也行,但得是我认识的人才行!”这下离我的最终目标不远了。
十三想了想,刚要开口,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然后仔细地盯着我看了半天,突然笑了起来:“如玉,你要是想要四哥的字,大可直接开口,不用绕这么大弯子吧?”
这十三爷真是善解人意,虽然迟钝了点,但也终于悟到了。康熙的这些个儿子,无不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而四爷更是以书法见长。康熙就很喜欢董其昌的字,而四爷的书法则追随其父,甚至比乃父更胜一筹。
不过既然目的达到了,还是要鼓励十三一下的:“十三爷圣明,奴婢的心思一点都瞒不过爷。不过既然刚才是爷想要奴婢的字,想来爷也不会为了这么点小事就反悔吧?
十三又是一副拿我没辙的表情,眨了眨眼睛,无可奈何的说:“爷还能跟你一般见识?不过咱们丑话可说在前面,你写的要是让爷不满意,我可不去帮你找四哥讨字!”
“奴婢遵命!现在就写,管保让爷满意!”我也冲他眨了眨眼睛,心想总有办法让你说不出话来。
霁色来西爽,云端见远峰。
翠含新雨重,青爱晚烟浓。
逸兴登山屐,清音隔寺钟。
何时探胜迹,泉石纪游踪。
轻轻放下笔,一脸得意地望着自己的大作。虽说有好几个月不写字了,但近二十年的书也不是白念的,倒是还没发现退化的迹象。
十三起初有些惊讶,顿了顿,竟放声大笑了出来,一边笑还一边说道:“服了你了,竟然连我写的诗你也背得出,真真是小看了你。如此说来,这‘不满意’三个字,我是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了!”
我朝他眨了眨眼道:“那奴婢就等着十三爷的赏赐了!”
其实这首《西山》的原稿,是被格格当宝贝一样受在书房里的,有一次偶尔看到,便随口背了下来,没想到还派上用场了。
“好!答应你的事,自然帮你办到就是。”十三小心的收起这张纸,脸上却浮起一丝坏笑,“不过如此刁钻古怪的丫头,我可是消受不起,看来只好让给四哥了!”
“人家孔融四岁就学会让梨了,十三爷今天才悟到这个道理,呵呵…也不算太晚啊!”竟然又想把本姑娘开心,岂能这么容易让你占了便宜?
还没等十□□应过来,一团火红已经冲进了屋子。
“十三哥,你不是说来叫如玉一起去围猎的吗?怎么这么慢,我们都等不及了!如玉,快走吧,晚了就什么都打不到了。”原来是婉晶风风火火的跑了进来,拉着我就往屋外拽。
“格格,奴婢就不去了吧!那骑马……”
“行啦!去了再说也不迟。”格格不容分说地就把我拽了出去。
留在帐内的那个人,苦笑着摇了摇头,然后飞快地捡起地上的一个纸团,才快步跟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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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看到围猎出发的场面,亲贵皇子们个个跃跃欲试,人喊马嘶此起彼伏,扬起的黄土足有一米多高。而十三,仓津,还有格格也终于因为受不了我等同于步行的前进速度,一个个策马绝尘而去了。他们一走,我倒是自在了很多,至少不用跟在后面吃土了。拍拍身下的这匹老马,行,表现不错,至少能配合本小姐一直安全的坐在马背上。当初阿真哥哥为了教我骑马,描述了古今中外无数二人并骑的浪漫场景,还需下了无数个冰淇淋的承诺,结果也算是差强人意吧,我至少能保持举着冰淇淋端坐在马背上的造型,至于纵马驰骋,那可就不是力所能及的了。
现在四下没人,我倒也乐得清静。一个人骑着马遛弯儿,顺便观赏一下木兰围场的景致,也算是一件乐事。碧云千里,天高云淡,林海万顷,山泉涌溢,随处可见的野菊花风姿绰约,遍地的野草与落叶相映成趣,百鸟栖息婉转鸣于林间,玉带般的溪流若隐若现。难怪康熙皇帝几乎每年都会有几个月到这里驻足,抛开政治原因不说,此地的景色也真称得上是自然天成,气象万千,比之江南水乡的轻灵柔媚,自有一份恬然壮丽的美荡然于胸中。
忍不住跳下马背,希望可以全身心地融入大自然里。那匹老马似乎也很赞成我的决定,低下头安静的吃草。踩在软软的落叶地毯上,嗅着树林里弥漫着的秋天的味道,真是说不出的舒服惬意。再向前走几步,选了一棵异常高大挺拔的白桦树坐了下来,听着树叶沙沙的响声,不觉有了些困意…
恍惚中,依稀看见四爷走了过来,他的神色依旧是淡淡的,清冷的目光直直的射向我。突然间,他一把将我抱起跃上了马背,而那匹老马竟然也抖擞精神,放开四蹄飞奔起来。我闭上眼,紧紧依偎在他的怀里,不敢相信这是真的。而他温暖的手掌,灼热的呼吸,却在四周实实在在包围着我。
突然,一个吻落上我的面颊。
原来,他的唇竟是温暖而湿润的,我感到有些羞涩,又往他的怀里靠了靠,伸手拽紧了他的手臂,却依旧不敢睁开眼睛。
“Will you follow me?”我的帅哥终于说话了。
“Everywhere.”我毫不犹豫地做出了回答。可总觉得有些不对,又不知道错在哪里。我的天,这里不是清朝吗?怎么他会用英语和我对话?赶忙睁开眼,看到的却是阿真微笑的面庞。
“小雨,这么久,你到底去了哪里?让我找得好辛苦!”阿真的眸子似乎有些湿润了。
难道我又穿越回去了?没想到这辛苦的盼望竟然在不经意之间实现了。刚要答话,热泪盈眶的阿真竟然变成了十三。
“如玉,这下你终于动心了吧?”十三仍是一副痞痞的样子。
我第一反应就想跳下马去!而他却死死的拉住了我,把我紧紧地箍在马背上,用他柔软的舌头探入了我的颈中。我狠狠的推了他一把,却发现身下的马儿突然不见了,周围也变得漆黑一片。我大叫着向下跌落,双手漫无目的的乱抓,终于好像碰到了什么,一个毛乎乎的东西撞进我的怀里,而我也终于落到了地上。
睁眼一看,哪里还有十三的影子,仍旧是刚才坐下的地方,只不过怀里抱着一只金毛的小狗。而它,正伸着长长的舌头,舔我的下巴。唉,真是有点郁闷,没想到本小姐抽空睡个觉竟然还被它调戏,估计肯定是只小公狗。
我用手指敲敲他的头,语重心长地说:“年轻人,有空多钻研一下业务,哪么学学抓耗子也算有个一技之长,没的长大了只能当只流氓狗!”
它似乎是听懂了,呜呜叫了两声,又开始舔我的手掌。看来教育的作用还是巨大的嘛,这小东西至少迈出了向绅士狗转型的第一步。我被他舔得痒痒的,便反手握住了它的前抓,另一只手伸到它的颈中呵痒,它却仿佛很熟悉的样子,干脆直接躺在我身上享受起了按摩的待遇。看来这只狗说不定就是哪个王爷阿哥养的,看这等着被人伺候的架势,简直就是驾轻就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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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兔,白又白,两只耳朵竖起来。不知道清朝的孩子会不会也念这样的儿歌,看着手中成型的兔子,绒乎乎的,除了长的是一身绿毛之外,倒也娇憨可爱。金毛似乎是第一次看见这颜色奇怪的兔子,围着我的手又嗅又舔,甚是兴奋。我一挥手,把兔子扔了出去,而它也转身追了过去。
我随即站起身来藏到了树后,想考验一下金毛的侦察能力,可左等右等却不见他过来。贴着大树露个头,看看它是不是找错了方向,可眼前的景象却把我吓坏了。金毛悠然地坐在树下玩弄着那只快要散架的“兔子”,却全然没有发觉背后一道闪电一样的利器正向它袭来。
我也不知哪来的勇气,竟然飞快地跑过去伏下身,抱着它滚了出去。耳边似乎听到一个声音大叫着“危险”,同时似乎还有什么东西擦着我的脸颊飞了出去,一阵冰凉,好痛呀!继而有热热的液体流下,不知道是血还是泪水。我的脑子里空荡荡的,什么也不能想,就那么直挺挺的趴在地上。直到有人把我拎了起来,晃着我的肩膀,大声叫我的名字,失去的意识才开始逐渐恢复。
“如玉,如玉,你醒醒!醒醒!”那声音好生熟悉,却又想不起来是谁。
我努力睁了睁眼睛,眼前出现了一个男人模糊的面容,就是他晃着我的肩膀,一脸的焦急。
脸上又是一阵火辣辣的疼痛,我伸手想摸,却好像有另外一个人拉住了我抬起的手臂,随即一个冰冷的声音响起:“别乱动!”却又好像,藏着一丝丝痛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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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挣扎着转头望去,竟是又一次对上了四爷的目光。他仍旧像梦里一样直直的盯着我,眼神里却布满了疑惑。
这时,有几人过来七手八脚地把我抬了起来,好像说是要送回格格那儿。刚才那两个人的声音又从背后传来,其中还夹杂着金毛呜呜的叫声。
“四弟,今天真是对不住了,竟然把你的爱犬看成了野兔。”
“三哥客气了,都怪这畜牲随处乱跑,不过,只是苦了那丫头。”
那似曾相识的声音,怎么听起来,好像是御花园里那个无聊的男人?还有,刚才一闪而过的模糊面容,难道,他竟会是,三阿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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