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作者:把裔 更新:2021-12-03 02:19
“如果钱不够用,你就写个申请,公司对此有专门的补助。”
“谢谢,我够用。”
“我知道你还要租房子,那是笔不小的开支,你完全可以提出申请,别怕难为情。”
她想说我还有点积蓄,但没说出来。“不够用的时候我会申请的。”她嘴上这么说,心里相信那样一来他肯定会小瞧她。虽说他是公司老板,她只是他手下一名雇员,但她不想丧失最基本的平等。她要赢得尊重。另外还有一个非同一般的考虑,这是因为他对她的兴趣非同一般,她看得出。倘若真没看错,她相信那样一来她所得到的就远远不止那么一点可怜的补助。这一想象现在看来似乎有些异想天开,但她还是想争取。如果这真是一次机会的话,不争取就太可惜了。
她相信感觉。
看书看累了,她便玩起电脑游戏,还只会玩些简单的,纸牌和扫雷。扫雷她几乎没成功过一次,总是稍不当心就遭到地雷轰炸。老是不成功,她便只玩收纸牌的游戏,正玩着,骆羽走了过来,以为她在练习电脑,说:“对,应该把看书和练习结合起来,这样才会掌握得快些。”她脸一红,赶紧点了下“×”键。
“下班后别急着走,我请你吃饭。”骆羽又说,“你来公司这么多天了,我作为老板还从没请你吃过饭呢。”
“你不是请我吃过了吗?已经吃过两回了。”
骆羽知道她是指冯娆在内的那两次。“不,我得单独请你吃一回。”说完他就转过身,朝自己的办公桌走去,也不管她是否答应。
匡小岚有些惊讶,她可从没想到他竟然要专门请她吃一顿饭,不禁有些得意。
但很快她又想,或许这是公司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凡是有新员工加入,老板总要单独请他吃一顿饭。
公司的下班时间是5点钟。时间一到就有员工陆续离去。匡小岚在服务台后又看起了电脑书,在等骆羽。可是骆羽迟迟不过来。
后来公司其他的员工都走了,只剩下他们两人,骆羽才走了过来,和她一起步出公司大门,把门锁上。
“饿了是吗?”
“没,我不饿。”她笑着说。
只是骆羽并不冲她笑,他把她带去一家餐馆吃饭,像是在例行公事。这让她多少有些扫兴。如果真是因为有这么个规定他才请她去吃,她就饿得不值。好在后来她发现并不是这么回事,还只吃到一半,他就来了兴致,和她不停地说这说那,她想要真是例行公事,他的话题就绝不会这么多。还有,他拖到其他员工都走了才和她一起去吃饭,是不是不想让那些人知道?
吃完饭他的兴致依然很浓,建议在街上走走,散散步。
“怎么样,在我的公司还适应吗?”
“都这么多天了能不适应吗。”
“你不觉得叫你在服务台有点委屈吗?”
“怎么会呢,我可是感觉很好,很满足。”
“你要说满足就不对了,可以说越是容易满足的人就越是缺乏自信。”
匡小岚本想说句客套话,不料遭到他的批评,但她并没有半点不悦。“只怪我起点太低了。”
“我听冯娆说你还在一些饭馆里做过服务员洗过碗什么的。”
“那时没办法,除了这些,我很难找到工作。”
“我能够理解,可问题是你要保持上进心,要学有一技之长,这样以后即使不在我的公司,你也能找到个好工作。”
“恐怕很难。”
“只要你真正掌握了一门技艺,有了一技之长,在上海找个好工作是完全有可能的。因为上海这座城市最大的特点就是公司多,用工单位多。”
“这倒也是,上海好像还有个名称,叫白领之城。”
“这也就是我刚才说的,上海的公司多,写字楼多。”骆羽说,“不过我倒觉得叫它平庸之城反而更合适。”
匡小岚不解,问:“为什么?”
“因为白领阶层是最平庸的,他们永远只是在替别人打工,虽然薪水拿得还可以。”骆羽说,“况且上海几乎没出现过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大老板、大企业家或者是大冒险家,相对于国内其他地方,就只能算是平庸之城。”
朱家角看船(2)
“可至少你不是呀,你不是挺成功的吗,白手起家把公司办得这么红火?”
“你这样说可是在嘲笑我,我开这么个小公司能算什么呢?”
“可我真是觉得你挺成功的,我相信你早晚一定能够成为大老板大企业家。”
“谢谢!你还是没听懂我刚才说的话,我是说上海这座城市不适合这些人的生存,也就是说不存在滋生这些人的土壤。”
匡小岚不想和他激烈地争论,她觉得这些都是题外话,有些不关痛痒。记忆中她这是第一次陪一个男人在大街上散步。他们一起迈开步子,他迈左脚她也迈左脚,他迈右脚她也迈右脚,两人的步伐保持着高度协调,但她并没刻意,相信他也没,因为他压根就没注意到这些,他净是在不停地说,只她一人分神。暗自观察着这种奇怪的协调,她觉得很有趣,偷偷乐着,还差一点就笑出声来。不知道冯娆和他散步时的步子是否也这样高度协调。
想到冯娆她就有些敏感,她这毕竟是在陪冯娆的男朋友散步,如果给她知道了,无疑又要吃醋。当然冯娆不会知道,因为骆羽不会告诉她。也就是说骆羽在背着冯娆请她吃饭并和她散步。不管骆羽的这种礼遇出于何种目的,她都觉得很开心,因为这至少说明冯娆并不比她高贵到哪里去,这在她很重要。
“说说你的家乡,你的父亲以及你弟弟的情况。”骆羽已经岔开了话题。
“我的家乡有什么可说的?那儿可是典型的农村,跟上海这边比起来算是穷得要命。”
“那是肯定的,你不能把农村和城市放在一块比。”
“我是说跟上海这边的农村比起来也是差得要命。”
“所以你就决定走出来,想在城市中闯出一片天地是吗?”
“我主要是想摆脱那种贫困。”
“你为什么一下子就跑到上海来了呢?”
“这有什么错吗?”
“拿一般的人来说很可能是首选县城,这样好离家近些,或者也可以去远一点的地方,你像省城呀什么的,好像很少有人会像你这样一下子跑得这么远。”
“可我喜欢上海,既然要到城市中去生活,干吗不可以选择大城市呢?”
“家里就你一个人出来是吗?”
匡小岚看了他一眼,说:“是的,就我一个人出来的。”
“你弟弟呢?他没出来?”
“他没。”
“他怎么就不想出来呢?”
匡小岚又看了他一眼。“他还在读书。”
“我好像听说你高中还没读完?”
“是的,我只能算是跨进了高中的门槛,只读了几天就辍学了。”
“为什么?是因为家里穷供不起吗?”
“你说呢?”
“所以你就出来挣钱好寄回去供弟弟读书是吗?”
匡小岚低下头说:“这是没办法的事,就那么个家境,要想两个人都读书是不可能的。”
“你对你弟弟真好。”
“就这么个弟弟,能不对他好吗?”匡小岚笑了,“记得我小时候就对弟弟很好,因为我老早就懂事了,弟弟要是被人欺负,我就总护着他帮他。家里难得买回一点零食水果之类的东西,妈妈叫我吃,我总要留给弟弟吃。还有碰上雷雨天,又是闪电又是打雷,我就会像大人那样捂住弟弟的耳朵,想方设法安慰他,叫他别怕。”
“你弟弟可真幸运,有这么好的姐姐,真让人羡慕。”
骆羽注意到,说起弟弟她的兴致才真正调起来,显然她很爱弟弟,那么弟弟也爱她吗?针对这个问题,她说:“他当然也爱我啦,这是用不着说的。我妈活着的时候就说小初连我的话也不听,他就最听你的话了。我弟弟叫小初,匡小初。
我妈说的没错,他那时候是最听我的话,我叫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说到这儿她竟突然停住,脸色阴郁下来,咬起了嘴唇。“想弟弟了?”骆羽问。她也还是没做声。
他们开始往回走。为了让她从思念弟弟的痛苦中摆脱出来,他又说起了别的。
好在她慢慢地总算恢复了正常。“如果你不介意,我想在礼拜天请你去我家里做客。”话一出口,他自己也觉得很唐突,这句话无论怎样让人理解都像有弦外之意。
果然她说:“那冯娆也去吗?”
“我只是请你去做客,她去干吗呢?”
于是她不再吭声,觉得自己好笨,竟然那么问他。
过马路的时候,红灯突然亮了,一些车子不等他们走过,就冲他们驶过来,一辆车子开到她身边,她没注意,幸亏给他一把拽住,才没撞着。
“好险啦!”她从内心对他充满感激。
“那司机太莽撞了。”他说。
他们走到街道对面,她冷不丁地抬起头,看见一个男人在朝他们迎面走来,她顿时吓得胆战心惊,赶紧躲到骆羽的左后侧,紧挨着他,并且尽量把头压得低些再低些。那男人是阿森,她一直担心遇见他,这种担心终于出现了。他那走起路来摇摇摆摆的姿势,那一头又粗又长的头发,还有那总爱穿在身上的早已发白的肮脏的牛仔裤,她都太熟悉了,只消远远瞅上一眼就能认出。她几乎是屏声息气,几乎把脸整个埋在骆羽的肩膀那儿,闭着眼。
“谢谢,我够用。”
“我知道你还要租房子,那是笔不小的开支,你完全可以提出申请,别怕难为情。”
她想说我还有点积蓄,但没说出来。“不够用的时候我会申请的。”她嘴上这么说,心里相信那样一来他肯定会小瞧她。虽说他是公司老板,她只是他手下一名雇员,但她不想丧失最基本的平等。她要赢得尊重。另外还有一个非同一般的考虑,这是因为他对她的兴趣非同一般,她看得出。倘若真没看错,她相信那样一来她所得到的就远远不止那么一点可怜的补助。这一想象现在看来似乎有些异想天开,但她还是想争取。如果这真是一次机会的话,不争取就太可惜了。
她相信感觉。
看书看累了,她便玩起电脑游戏,还只会玩些简单的,纸牌和扫雷。扫雷她几乎没成功过一次,总是稍不当心就遭到地雷轰炸。老是不成功,她便只玩收纸牌的游戏,正玩着,骆羽走了过来,以为她在练习电脑,说:“对,应该把看书和练习结合起来,这样才会掌握得快些。”她脸一红,赶紧点了下“×”键。
“下班后别急着走,我请你吃饭。”骆羽又说,“你来公司这么多天了,我作为老板还从没请你吃过饭呢。”
“你不是请我吃过了吗?已经吃过两回了。”
骆羽知道她是指冯娆在内的那两次。“不,我得单独请你吃一回。”说完他就转过身,朝自己的办公桌走去,也不管她是否答应。
匡小岚有些惊讶,她可从没想到他竟然要专门请她吃一顿饭,不禁有些得意。
但很快她又想,或许这是公司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凡是有新员工加入,老板总要单独请他吃一顿饭。
公司的下班时间是5点钟。时间一到就有员工陆续离去。匡小岚在服务台后又看起了电脑书,在等骆羽。可是骆羽迟迟不过来。
后来公司其他的员工都走了,只剩下他们两人,骆羽才走了过来,和她一起步出公司大门,把门锁上。
“饿了是吗?”
“没,我不饿。”她笑着说。
只是骆羽并不冲她笑,他把她带去一家餐馆吃饭,像是在例行公事。这让她多少有些扫兴。如果真是因为有这么个规定他才请她去吃,她就饿得不值。好在后来她发现并不是这么回事,还只吃到一半,他就来了兴致,和她不停地说这说那,她想要真是例行公事,他的话题就绝不会这么多。还有,他拖到其他员工都走了才和她一起去吃饭,是不是不想让那些人知道?
吃完饭他的兴致依然很浓,建议在街上走走,散散步。
“怎么样,在我的公司还适应吗?”
“都这么多天了能不适应吗。”
“你不觉得叫你在服务台有点委屈吗?”
“怎么会呢,我可是感觉很好,很满足。”
“你要说满足就不对了,可以说越是容易满足的人就越是缺乏自信。”
匡小岚本想说句客套话,不料遭到他的批评,但她并没有半点不悦。“只怪我起点太低了。”
“我听冯娆说你还在一些饭馆里做过服务员洗过碗什么的。”
“那时没办法,除了这些,我很难找到工作。”
“我能够理解,可问题是你要保持上进心,要学有一技之长,这样以后即使不在我的公司,你也能找到个好工作。”
“恐怕很难。”
“只要你真正掌握了一门技艺,有了一技之长,在上海找个好工作是完全有可能的。因为上海这座城市最大的特点就是公司多,用工单位多。”
“这倒也是,上海好像还有个名称,叫白领之城。”
“这也就是我刚才说的,上海的公司多,写字楼多。”骆羽说,“不过我倒觉得叫它平庸之城反而更合适。”
匡小岚不解,问:“为什么?”
“因为白领阶层是最平庸的,他们永远只是在替别人打工,虽然薪水拿得还可以。”骆羽说,“况且上海几乎没出现过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大老板、大企业家或者是大冒险家,相对于国内其他地方,就只能算是平庸之城。”
朱家角看船(2)
“可至少你不是呀,你不是挺成功的吗,白手起家把公司办得这么红火?”
“你这样说可是在嘲笑我,我开这么个小公司能算什么呢?”
“可我真是觉得你挺成功的,我相信你早晚一定能够成为大老板大企业家。”
“谢谢!你还是没听懂我刚才说的话,我是说上海这座城市不适合这些人的生存,也就是说不存在滋生这些人的土壤。”
匡小岚不想和他激烈地争论,她觉得这些都是题外话,有些不关痛痒。记忆中她这是第一次陪一个男人在大街上散步。他们一起迈开步子,他迈左脚她也迈左脚,他迈右脚她也迈右脚,两人的步伐保持着高度协调,但她并没刻意,相信他也没,因为他压根就没注意到这些,他净是在不停地说,只她一人分神。暗自观察着这种奇怪的协调,她觉得很有趣,偷偷乐着,还差一点就笑出声来。不知道冯娆和他散步时的步子是否也这样高度协调。
想到冯娆她就有些敏感,她这毕竟是在陪冯娆的男朋友散步,如果给她知道了,无疑又要吃醋。当然冯娆不会知道,因为骆羽不会告诉她。也就是说骆羽在背着冯娆请她吃饭并和她散步。不管骆羽的这种礼遇出于何种目的,她都觉得很开心,因为这至少说明冯娆并不比她高贵到哪里去,这在她很重要。
“说说你的家乡,你的父亲以及你弟弟的情况。”骆羽已经岔开了话题。
“我的家乡有什么可说的?那儿可是典型的农村,跟上海这边比起来算是穷得要命。”
“那是肯定的,你不能把农村和城市放在一块比。”
“我是说跟上海这边的农村比起来也是差得要命。”
“所以你就决定走出来,想在城市中闯出一片天地是吗?”
“我主要是想摆脱那种贫困。”
“你为什么一下子就跑到上海来了呢?”
“这有什么错吗?”
“拿一般的人来说很可能是首选县城,这样好离家近些,或者也可以去远一点的地方,你像省城呀什么的,好像很少有人会像你这样一下子跑得这么远。”
“可我喜欢上海,既然要到城市中去生活,干吗不可以选择大城市呢?”
“家里就你一个人出来是吗?”
匡小岚看了他一眼,说:“是的,就我一个人出来的。”
“你弟弟呢?他没出来?”
“他没。”
“他怎么就不想出来呢?”
匡小岚又看了他一眼。“他还在读书。”
“我好像听说你高中还没读完?”
“是的,我只能算是跨进了高中的门槛,只读了几天就辍学了。”
“为什么?是因为家里穷供不起吗?”
“你说呢?”
“所以你就出来挣钱好寄回去供弟弟读书是吗?”
匡小岚低下头说:“这是没办法的事,就那么个家境,要想两个人都读书是不可能的。”
“你对你弟弟真好。”
“就这么个弟弟,能不对他好吗?”匡小岚笑了,“记得我小时候就对弟弟很好,因为我老早就懂事了,弟弟要是被人欺负,我就总护着他帮他。家里难得买回一点零食水果之类的东西,妈妈叫我吃,我总要留给弟弟吃。还有碰上雷雨天,又是闪电又是打雷,我就会像大人那样捂住弟弟的耳朵,想方设法安慰他,叫他别怕。”
“你弟弟可真幸运,有这么好的姐姐,真让人羡慕。”
骆羽注意到,说起弟弟她的兴致才真正调起来,显然她很爱弟弟,那么弟弟也爱她吗?针对这个问题,她说:“他当然也爱我啦,这是用不着说的。我妈活着的时候就说小初连我的话也不听,他就最听你的话了。我弟弟叫小初,匡小初。
我妈说的没错,他那时候是最听我的话,我叫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说到这儿她竟突然停住,脸色阴郁下来,咬起了嘴唇。“想弟弟了?”骆羽问。她也还是没做声。
他们开始往回走。为了让她从思念弟弟的痛苦中摆脱出来,他又说起了别的。
好在她慢慢地总算恢复了正常。“如果你不介意,我想在礼拜天请你去我家里做客。”话一出口,他自己也觉得很唐突,这句话无论怎样让人理解都像有弦外之意。
果然她说:“那冯娆也去吗?”
“我只是请你去做客,她去干吗呢?”
于是她不再吭声,觉得自己好笨,竟然那么问他。
过马路的时候,红灯突然亮了,一些车子不等他们走过,就冲他们驶过来,一辆车子开到她身边,她没注意,幸亏给他一把拽住,才没撞着。
“好险啦!”她从内心对他充满感激。
“那司机太莽撞了。”他说。
他们走到街道对面,她冷不丁地抬起头,看见一个男人在朝他们迎面走来,她顿时吓得胆战心惊,赶紧躲到骆羽的左后侧,紧挨着他,并且尽量把头压得低些再低些。那男人是阿森,她一直担心遇见他,这种担心终于出现了。他那走起路来摇摇摆摆的姿势,那一头又粗又长的头发,还有那总爱穿在身上的早已发白的肮脏的牛仔裤,她都太熟悉了,只消远远瞅上一眼就能认出。她几乎是屏声息气,几乎把脸整个埋在骆羽的肩膀那儿,闭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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