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作者:王强 更新:2021-12-02 19:30
《圈子圈套》第一部——外企商战纪事
作者:王强
申明:本书由奇书网(www.Qisuu.com)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自序
写完了,意犹未尽,总觉得还应该再写点儿什么。对了,应该有个序。我向来是不喜欢戴帽子的,可是不戴帽子是不行的。又因为无人给写,所以只好来个自序。只是这“自序”二字中的“自”,颇易让人联想到“自X”——括号——不是自杀,也不是自宫,但已经接近了——括号完了。
这部小说写出来给谁看?
给在IT企业干着或干过的朋友们解闷用的。这写的不是那谁吗?这公司是不是其实就是XX公司啊?这项目写的怎么像是YY公司的项目啊?对号入座,虽然没什么意义,解闷而已嘛。如果能在小说里发现某人的影子,甚至自己的影子,请会心一笑罢了。
给做销售的、想做销售的切磋技艺用的。销售是门手艺,也是艺术,所以只可意会不可言传,靠什么?靠悟性,只可自己体会揣摩。小说里提到的那些雕虫小技、蝇营狗苟,如果不能带来某些顿悟,就权当反面教材罢了。
给刚出校门的新人们、给已在围城之中希冀突围而出的老手们当职场指南用的。大言不惭,见笑了。可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毕竟我是老江湖了嘛。很多老江湖不都摆摊算命了吗?姑妄言之,姑妄听之罢了。
我为什么写这部小说?
因为我有生活——括号——包括各种生活——括号完了。
我一出校门就做销售,在外企做了近十年,给美国公司做过,给德国公司做过。在有150多年历史的老牌巨头做过,也当过一家公司在中国的光杆司令从零开始过。从销售代表,而销售经理,而高级经理,而总经理,一路爬上去过。不用编,直接写出来,就这么容易,干嘛不写?
因为我有时间。
自打开始创业,时间似乎比以前多了。公司就像一棵嫩苗,我尽力呵护,可也不能一天到晚蹲旁边看着她长,也不能没事就给她浇水施肥,弄不好会把她弄死了,而且浇水施肥也是要钱的————地主家也没有余钱了。既然不能拔苗助长,就干脆一边守着她,一边写点儿东西。据说夜深人静的时候在麦田里,能听见麦苗生长的声音,我就是在夜里服务器自动做备份的时候,写的这些东西。
因为我有文笔。
我的文笔好是有历史基础的。在小学,我就获得过班里作文比赛的一等奖。在清华,导师对我的论文的评价也独具慧眼:学术上没什么价值,但是文字通顺。当然,主要还是因为和那些老总们一比,才让我如此狂妄的,谁让他们大多已经除了Email啥也不会写了呢?
我写完了,我过瘾了。该您看了,该您过瘾了,呵呵。
第一章
八月的北京,简直就是一个火炉,盼了好多天的雨,一直像是在和人们逗着玩儿。每次好不容易终于盼来了黑云压城,一派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样子,可是每次这风又都吹得稍微大了些,把自己刚送来的云彩又给刮得无影无踪了。
洪钧站在自己办公室的落地窗前,一会儿看看天上的云彩,一会儿低头看着大厦底下街道上的景象。夏天盼雨,就像洪钧盼着客户和他签合同一样。这客户也像是雨,一直盼着它来,也好几次好像是真要来了,又没了消息。
但这次不同,这次是真要来了,洪钧想着,心里漾起一种暖暖的感觉,慢慢地不只是暖,他开始觉得热了。洪钧做销售已经做了十多年,在现在这家ICE公司做销售总监也已经快三年了。他很喜欢这家美国的软件公司,他感觉在ICE有一种成就感,最近这些天他的成就感正经历着极大的满足。
合智集团这个客户,就像是夏天的这场雨,终于要被盼来了。一百七十万美元的合同!就要瓜熟蒂落,决不会再被什么风给刮跑了。ICE公司在中国从来没有签过这么大的合同,在洪钧印象里这么大的合同在整个亚太区也是凤毛麟角。但是,洪钧心里清楚,他现在所体会到的这种成就感的满足,并不只是因为合智集团这个合同。洪钧做了这么多年的销售,经历了太多的输赢,早已经在感觉上“疲”了、“冷淡”了,单单赢得一个合同并不会让他多么兴奋。而更让洪钧兴奋的是:他终于要被“扶正”了。
洪钧代理ICE中国区的首席代表已经将近一年,从最初的兴奋、到急于做出成绩的急切,到最近已经开始变得有些焦虑了。每次听说要把“代理”二字抹掉,每次又都只是风声而已,一吹而过。但这次不同,这次他是真要被扶正了。
下午,洪钧的老板,ICE主管亚太区业务的副总裁皮特·布兰森就要到北京了。明天,就在明天,一切都已经安排就绪,首先是和合智集团的正式签约仪式,然后就是皮特和洪钧一起出席一个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和业界宣布正式任命洪钧为ICE中国代表处的首席代表。
洪钧看着街道上那些在骄阳底下奔波的人们,他好像感觉到和他们一样的燥热难耐,可他是在舒适的房间里啊。洪钧回头看了眼墙上的空调控制器,开着的呀,而且已经开到了最大的冷风量。快到中午了,从现在到要去机场接皮特的这段时间里,洪钧没什么事情做,可他却好像有些躁动。已经连着几天了,他常常这样心不在焉,魂不守舍,有些像是刚赢得金牌的运动员,胜利之后,接下来的都是庆功活动,好像离训练场和赛场都越来越远了,怎么也无法把心收回来。洪钧从窗边走到墙边,在自己的办公室里来回踱步,搞不清楚自己是要做些什么,可就是有一种兴奋和冲动。忽然,他隔着落地玻璃上的百叶窗帘间的缝隙,看见琳达熟悉的身影在外面大办公区的走廊上像云彩一样一闪而过,他一下子明白自己要做的是什么了。
洪钧走回到自己的大班台后面,坐在高背的皮椅上,右手拨弄了一下桌面上的鼠标,刚才还在待机的黑色IBM笔记本电脑的屏幕上就出现了电子邮件窗口。洪钧从窗口里的公司通讯录中很熟练地找出“琳达·苏——市场专员”,点击放到电子邮件的收信人栏里,不写标题,直接在信的内容栏里写道:“Miss you。”发了出去。
才过了几秒钟,洪钧就等不及了,“不会是发给别人了吧?”他这么担心着,正要去查发信箱看看是不是发错了,电脑屏幕上显示收到了一封电子邮件,是琳达的。洪钧迫不及待地打开,看见一行字:“Me too。中午吃什么?”
洪钧敲了一个字就点了回复按钮:“你!”
这次等的时间好像更长,洪钧的手刚放到电话上准备打给琳达,就又看到了琳达发回的邮件:“现在?去哪儿?”
洪钧不加思索地迅速敲打着键盘,写道:“我家。”把邮件发出去以后,洪钧就不再等着琳达回复,直接扣上了笔记本电脑,一边站起身来收拾东西,一边拿起桌上的电话拨了司机小丁的手机号码,听到接通了就对小丁说:“丁啊,是我。我得回家拿些东西,你在楼下等我。”
洪钧走出办公室的时候,看见琳达站在她的办公桌前正在收拾手包,心想:“女人就是得永远拿着个包。”他把目光从琳达那里移开,没有放慢脚步,直接走了出去。
小丁接上洪钧,把洪钧送回自己住的公寓。洪钧在公寓楼前下了车,对小丁说:“先去附近找个饭馆吃午饭吧,别在我这儿等了,我要走的时候会先给你打电话。”小丁答应着开走了。
洪钧住在东三环和东四环之间,这是几幢落成不到一年的高档公寓。洪钧自己有时候也想不明白当初为什么买了这套三房两厅两卫的房子,反正就是典型的“炒房炒成了房东”,而且他这个房东同时又是唯一的房客,结果一个人在里面住着感觉别扭得很。他有时候分析,认为自己以闪电般的速度泡上琳达就是这套大房子惹的祸。有时候他自己也会想得糊涂了,究竟是自己把琳达勾上了手,还是自己被琳达钓上了钩。
洪钧进了家门,还没来得及换上舒适的衣服,门铃就响了。他打开门,琳达就像小鹿一样跳了进来。琳达把手包“啪”的一声扔到厅里的真皮沙发上,双臂勾在洪钧的脖子后面,两只脚互相蹭着把高跟鞋蹬掉甩在地板上,说:“我到得快吧?我下taxi的时候看见小丁的车出去,他肯定看见我了。”
洪钧怔了一下,把琳达的手从自己的脖子上掰下来,说:“臭丫头,你怎么不等他离开了再到?”
琳达一听就噘了嘴,扭着身子拉着洪钧往沙发上坐,嘟囔着:“人家知道你急嘛,所以想早点送到你嘴边。再说,他肯定也早就知道了。”
洪钧坐在沙发上,让琳达站在他面前,摩挲着她的裙子,口气也缓和了下来,“知道了和看到了可不一样。以前他是以为自己知道,现在他是相信自己知道了。不过没所谓。”
“就是,怕什么,你没结婚我没嫁人。你开始的时候还不许我用公司的Email给你发message呢,现在你自己在Email里什么都敢写。”琳达边说边把身体靠向洪钧。
洪钧撑住琳达移过来的身体,解释道:“老外们毕竟不希望在我这儿发生office romance,不过现在反正是谁都知道了,但怎么也不能让人家都知道咱俩中午跑回来‘那个’呀。”
作者: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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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
写完了,意犹未尽,总觉得还应该再写点儿什么。对了,应该有个序。我向来是不喜欢戴帽子的,可是不戴帽子是不行的。又因为无人给写,所以只好来个自序。只是这“自序”二字中的“自”,颇易让人联想到“自X”——括号——不是自杀,也不是自宫,但已经接近了——括号完了。
这部小说写出来给谁看?
给在IT企业干着或干过的朋友们解闷用的。这写的不是那谁吗?这公司是不是其实就是XX公司啊?这项目写的怎么像是YY公司的项目啊?对号入座,虽然没什么意义,解闷而已嘛。如果能在小说里发现某人的影子,甚至自己的影子,请会心一笑罢了。
给做销售的、想做销售的切磋技艺用的。销售是门手艺,也是艺术,所以只可意会不可言传,靠什么?靠悟性,只可自己体会揣摩。小说里提到的那些雕虫小技、蝇营狗苟,如果不能带来某些顿悟,就权当反面教材罢了。
给刚出校门的新人们、给已在围城之中希冀突围而出的老手们当职场指南用的。大言不惭,见笑了。可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毕竟我是老江湖了嘛。很多老江湖不都摆摊算命了吗?姑妄言之,姑妄听之罢了。
我为什么写这部小说?
因为我有生活——括号——包括各种生活——括号完了。
我一出校门就做销售,在外企做了近十年,给美国公司做过,给德国公司做过。在有150多年历史的老牌巨头做过,也当过一家公司在中国的光杆司令从零开始过。从销售代表,而销售经理,而高级经理,而总经理,一路爬上去过。不用编,直接写出来,就这么容易,干嘛不写?
因为我有时间。
自打开始创业,时间似乎比以前多了。公司就像一棵嫩苗,我尽力呵护,可也不能一天到晚蹲旁边看着她长,也不能没事就给她浇水施肥,弄不好会把她弄死了,而且浇水施肥也是要钱的————地主家也没有余钱了。既然不能拔苗助长,就干脆一边守着她,一边写点儿东西。据说夜深人静的时候在麦田里,能听见麦苗生长的声音,我就是在夜里服务器自动做备份的时候,写的这些东西。
因为我有文笔。
我的文笔好是有历史基础的。在小学,我就获得过班里作文比赛的一等奖。在清华,导师对我的论文的评价也独具慧眼:学术上没什么价值,但是文字通顺。当然,主要还是因为和那些老总们一比,才让我如此狂妄的,谁让他们大多已经除了Email啥也不会写了呢?
我写完了,我过瘾了。该您看了,该您过瘾了,呵呵。
第一章
八月的北京,简直就是一个火炉,盼了好多天的雨,一直像是在和人们逗着玩儿。每次好不容易终于盼来了黑云压城,一派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样子,可是每次这风又都吹得稍微大了些,把自己刚送来的云彩又给刮得无影无踪了。
洪钧站在自己办公室的落地窗前,一会儿看看天上的云彩,一会儿低头看着大厦底下街道上的景象。夏天盼雨,就像洪钧盼着客户和他签合同一样。这客户也像是雨,一直盼着它来,也好几次好像是真要来了,又没了消息。
但这次不同,这次是真要来了,洪钧想着,心里漾起一种暖暖的感觉,慢慢地不只是暖,他开始觉得热了。洪钧做销售已经做了十多年,在现在这家ICE公司做销售总监也已经快三年了。他很喜欢这家美国的软件公司,他感觉在ICE有一种成就感,最近这些天他的成就感正经历着极大的满足。
合智集团这个客户,就像是夏天的这场雨,终于要被盼来了。一百七十万美元的合同!就要瓜熟蒂落,决不会再被什么风给刮跑了。ICE公司在中国从来没有签过这么大的合同,在洪钧印象里这么大的合同在整个亚太区也是凤毛麟角。但是,洪钧心里清楚,他现在所体会到的这种成就感的满足,并不只是因为合智集团这个合同。洪钧做了这么多年的销售,经历了太多的输赢,早已经在感觉上“疲”了、“冷淡”了,单单赢得一个合同并不会让他多么兴奋。而更让洪钧兴奋的是:他终于要被“扶正”了。
洪钧代理ICE中国区的首席代表已经将近一年,从最初的兴奋、到急于做出成绩的急切,到最近已经开始变得有些焦虑了。每次听说要把“代理”二字抹掉,每次又都只是风声而已,一吹而过。但这次不同,这次他是真要被扶正了。
下午,洪钧的老板,ICE主管亚太区业务的副总裁皮特·布兰森就要到北京了。明天,就在明天,一切都已经安排就绪,首先是和合智集团的正式签约仪式,然后就是皮特和洪钧一起出席一个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和业界宣布正式任命洪钧为ICE中国代表处的首席代表。
洪钧看着街道上那些在骄阳底下奔波的人们,他好像感觉到和他们一样的燥热难耐,可他是在舒适的房间里啊。洪钧回头看了眼墙上的空调控制器,开着的呀,而且已经开到了最大的冷风量。快到中午了,从现在到要去机场接皮特的这段时间里,洪钧没什么事情做,可他却好像有些躁动。已经连着几天了,他常常这样心不在焉,魂不守舍,有些像是刚赢得金牌的运动员,胜利之后,接下来的都是庆功活动,好像离训练场和赛场都越来越远了,怎么也无法把心收回来。洪钧从窗边走到墙边,在自己的办公室里来回踱步,搞不清楚自己是要做些什么,可就是有一种兴奋和冲动。忽然,他隔着落地玻璃上的百叶窗帘间的缝隙,看见琳达熟悉的身影在外面大办公区的走廊上像云彩一样一闪而过,他一下子明白自己要做的是什么了。
洪钧走回到自己的大班台后面,坐在高背的皮椅上,右手拨弄了一下桌面上的鼠标,刚才还在待机的黑色IBM笔记本电脑的屏幕上就出现了电子邮件窗口。洪钧从窗口里的公司通讯录中很熟练地找出“琳达·苏——市场专员”,点击放到电子邮件的收信人栏里,不写标题,直接在信的内容栏里写道:“Miss you。”发了出去。
才过了几秒钟,洪钧就等不及了,“不会是发给别人了吧?”他这么担心着,正要去查发信箱看看是不是发错了,电脑屏幕上显示收到了一封电子邮件,是琳达的。洪钧迫不及待地打开,看见一行字:“Me too。中午吃什么?”
洪钧敲了一个字就点了回复按钮:“你!”
这次等的时间好像更长,洪钧的手刚放到电话上准备打给琳达,就又看到了琳达发回的邮件:“现在?去哪儿?”
洪钧不加思索地迅速敲打着键盘,写道:“我家。”把邮件发出去以后,洪钧就不再等着琳达回复,直接扣上了笔记本电脑,一边站起身来收拾东西,一边拿起桌上的电话拨了司机小丁的手机号码,听到接通了就对小丁说:“丁啊,是我。我得回家拿些东西,你在楼下等我。”
洪钧走出办公室的时候,看见琳达站在她的办公桌前正在收拾手包,心想:“女人就是得永远拿着个包。”他把目光从琳达那里移开,没有放慢脚步,直接走了出去。
小丁接上洪钧,把洪钧送回自己住的公寓。洪钧在公寓楼前下了车,对小丁说:“先去附近找个饭馆吃午饭吧,别在我这儿等了,我要走的时候会先给你打电话。”小丁答应着开走了。
洪钧住在东三环和东四环之间,这是几幢落成不到一年的高档公寓。洪钧自己有时候也想不明白当初为什么买了这套三房两厅两卫的房子,反正就是典型的“炒房炒成了房东”,而且他这个房东同时又是唯一的房客,结果一个人在里面住着感觉别扭得很。他有时候分析,认为自己以闪电般的速度泡上琳达就是这套大房子惹的祸。有时候他自己也会想得糊涂了,究竟是自己把琳达勾上了手,还是自己被琳达钓上了钩。
洪钧进了家门,还没来得及换上舒适的衣服,门铃就响了。他打开门,琳达就像小鹿一样跳了进来。琳达把手包“啪”的一声扔到厅里的真皮沙发上,双臂勾在洪钧的脖子后面,两只脚互相蹭着把高跟鞋蹬掉甩在地板上,说:“我到得快吧?我下taxi的时候看见小丁的车出去,他肯定看见我了。”
洪钧怔了一下,把琳达的手从自己的脖子上掰下来,说:“臭丫头,你怎么不等他离开了再到?”
琳达一听就噘了嘴,扭着身子拉着洪钧往沙发上坐,嘟囔着:“人家知道你急嘛,所以想早点送到你嘴边。再说,他肯定也早就知道了。”
洪钧坐在沙发上,让琳达站在他面前,摩挲着她的裙子,口气也缓和了下来,“知道了和看到了可不一样。以前他是以为自己知道,现在他是相信自己知道了。不过没所谓。”
“就是,怕什么,你没结婚我没嫁人。你开始的时候还不许我用公司的Email给你发message呢,现在你自己在Email里什么都敢写。”琳达边说边把身体靠向洪钧。
洪钧撑住琳达移过来的身体,解释道:“老外们毕竟不希望在我这儿发生office romance,不过现在反正是谁都知道了,但怎么也不能让人家都知道咱俩中午跑回来‘那个’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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