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4章
作者:天从 更新:2021-11-29 14:22
而哈克雷斯死亡后所留下的那块魔晶,显然就是连接“梦幻空间”的关键所在。
身为修真者,我精神力之强同样毋庸置疑,哈克雷斯如果想以精神力来控制我,显然是摸错了门路,而我也不会给他这样的机会。
此时哈克雷斯继续向我解说着:“整个哈克雷斯一族,并不是常驻在梦幻空间中,我们只是按照我一族所特有的规律,每隔一段时间就公派出一名同胞负责雄系这个空间的平衡,而最近的这一段时间刚好是轻到我值守。”
“阁下的实力十分强大,当你强行进入梦幻空间时,我就已经得到了警报。而最神奇的是,阁下似乎也懂得掩盖自己实力的方法,进入到这个空间后,居然被传送到了一些低等级魔兽活动的区域。本来我是很想提前会会阁下,但为了保征这个梦幻空间的平衡,我又不能离开做为中枢控制的这片星空区域太久。于是,我就只好在这里静静的等待阁下光临了。时间对于我们哈克雷斯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而阁下来到这里的速度。也快地大大出乎我的意料。”
“早在阁下进入这梦幻空间时,我就已经从开辟通道所残留的精神力波动上察觉出,阁下是来自奇迹大陆。按照奇迹大陆这个时空的时间,我的一名同胞大约是在一万年前到了那里,很可惜他失败了,被那些土著杀死,使这个梦幻空间少了一个标本。”
“由于我们哈克雷斯一族分散在宇宙各处,要调动另一名同胞到达奇迹大陆,还需要一个过程。但按行程估计,那名同胞应该也快接近奇迹大陆了吧?但我万万没有想到。阁下居然会抢先一步从奇迹大陆进入到这梦幻空间。
“当然,从梦幻空间出现之初到现在,侵入这里的并不是只有阁下。只不过以前的那些入侵者。不具备阁下这样的强大实力,将精力耗费在了漫长的途中,最后不是被控制住精神成为这里的标本,就是永远地埋尸于这空间的某一处土地之下。阁下能够以这么快的速度就突破到这星空区域,而且沿途之中几乎没有耗费任何力气,实力之强实在是罕见啊。”
哈克雷斯想利用这沿途地各级魔兽损耗我的力气?那么显然是他打错如意算盘了。在这“梦幻空间”内,天地元气充沛的超乎想像,使得我回气速度极快。根本不存在力有不继的可能。
从哈克雷斯先前的话中来看,他们这一族追逐的是元素能量的潮汐,那么他们接触的生命体,只怕都是运用元素力量地族群。
别看哈克雷斯自称足迹遍布宇宙,估计他们也没接触过科技文明或是像我这样的修真者吧?
只看看他们在梦幻空间中所建立的标本,也就明白他们征服的多是魔兽类生命。至于白蛟。很可能是一个例外,也许是那头不开眼的哈克雷斯。傻里傻气的跑到地球,搏获了白蛟做为标本。但是,如果他想对地球发动所谓地侵略,估计会死得很难看。
抛开元婴期这样的顶尖修真高手不谈,只要随便来个凝魄期修为地修真者。也就吓以轻松的将哈克雷斯给灭掉。只可惜这哈克雷斯不知道被那位修真者给收拾了,除了收服一头白蛟外。没在地球上闯出任何名堂就魂归异乡。而干掉哈克雷斯的修真者,估计也只会认为自己不过是收给了某路妖魔鬼怪,并不会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只可惜了哈克雷斯死后留下的魔晶,如果地球上甫这么一块玩意,而同样用精神力入侵就能进入到这“梦幻空间”,那么这里如此充沛的天地元气,恐怕是任何修真者都梦寐以求地洞天福地。
真是不知道哈克雷斯一族是如何造出这“梦幻空间”的,居然能够聚集如此多地天地元气,估计这是一种无心插柳柳成荫的效果吧。
哈克雷斯不明白为什么我经过连番大战,却没有耗费什么力气,而我当然也不会向其明言,只是开口问了一个我最关心的问题:“就算我是无意中进入到这梦幻空间,难道我就没有办法回到奇迹大陆了吗?”
哈克雷斯叹了口气道:“我想把你留在这里,你却急着想回去,这真是一个难以调和的矛盾啊。实际上,你要想回去也很简单,只要杀掉我,得到另一块魔晶,自然可以怎么来的就怎么回去。”
我眉一挑,道:“就这么简单?”
哈克雷斯点点头道:“当然简单,比如说我想把你留下,只要杀了你,自然就可以办到。就这么简单!”
我忍不住哈哈大笑道:“看来我们的矛盾真是没办法调和啊,只有打上一架了,输的那个自然就一了百了。”
哈克雷斯点点头,道:“像阁下这样实力强大的存在,如果任你留在这个梦幻空间里,可说是一种破坏平衡的存在,不论是我杀了你,还是你杀了我,都可以抹去你在这里的痕迹,这对于我们哈克雷斯一族来说,是件好事。”
我冷哼一声道:“对于我来说,收拾掉你,回到奇迹大陆,才算得上是件好事!”
“这个当然,任何生物都有着追求生命延续的本能,就算是强者也不会例外。”哈克雷斯的语气依然是那么的平淡。
卷七 唯我证道 第三十六章 双剑战风火!
我静静的看着哈克雷斯,然后缓缓将全身的气机提升到了极限,向他一指道:“既然矛盾不可调和,那么就让我们看一看,谁有本事将生命延续下去吧!”
和哈克雷斯接触的时间不算太长,但给我的感觉却是这种生物简直就是一种类似于机械生命的存在,对生死的概念极为淡漠,一切行为处事就像是按部就班一样,不做任何变通。这样的特性,可能和他们的种族习惯有关吧。
哈克雷斯一族在我眼中看来,就像是在宇宙中流荡的蝗虫,这种生活方式类似于以前一种在地球上很流行的游戏《星际争霸》中的虫族,所有族中生命都听从于同一个大脑——母虫的指挥,然后再把破坏蔓延到自己触角所能及的每一处地方。
消灭掉我眼前的哈克雷斯,顶多就只像是灭掉了一个铬端,对于整个哈克雷斯一族来说并没有任何影响,他们还是会继续把恐怖与破坏带给整个宇宙!
现在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干掉眼前的这家伙,然后回到奇迹大陆,阻止哈克雷斯入侵我的这个第二故乡。估计,在万年前的那个众神时代,正是因为有了给克雷斯这样的强敌,才使各族之间能够紧密的团结在一起吧?
相比较之下,不知道另一种神级魔兽哈马图尔又有着什么了不得的来历。
我将气机全数放开,给予哈克雷斯的压力极大,如果他再隐藏自己的实力,就会在气势上彻底的被我压制住。
也不见哈克雷斯有什么特别的动作,我就看到从四周地虚空中。不断的涌来一股股元素能量,最后化成红、蓝两道光华,团团的围住哈克雷斯,呈螺旋状的不停旋转着。
如此强大的元素能量,我以前从来没有正面应对过,这毫无疑问就是神级的力量!而更厉害的一点是,给克雷斯居然还是风火两系双修的神级魔兽,这也使得他的实力将会更为强大!
这是我来到这个异界后,首次面对如此实力的对手,自然不敢有一丝一毫地大意。随着我头顶泥丸宫一开,两道剑气先后冲天飞起,“阿基隆斯之剑”被我踏在脚下。而“七星剑”则是在我头顶如同游龙般的上下飞舞。
以双飞剑对双元素,这一战到还算得上是旗鼓相当。
出于对哈克雷斯实力的忌惮,我不可能一上手就全力出击,于是手中剑诀一引,“七星剑”疾如飞虹地就向哈克雷斯笔直射了过去。同时,我脚下踩着“阿基隆斯之剑”,在空中走出一个S形,尽量的向哈克雷斯靠了过去。
拥有双飞剑后。我在空中的身形也灵活了许多,至少不会因为御剑攻击之后,因为脚下无飞剑可踏,只能靠着肉身在空中飞行。多出的这一柄飞剑,就足以保证我在空中飞行的速度与持久性。只要能够近哈克雷斯的身,到时候我就可以试试“九天神雷”在实战中的威力了。
面对我的飞剑一击。哈克雷斯不慌不忙,只见他地两只触手向上扬起。
红、蓝两道光华快速的在他身周盘旋一圈后,立刻化成一连串的小光圈,向飞射过来的“七星剑”套去。
“七星剑”在修真界只算得上是一柄下品飞剑,但在这个异世之中,却可以称得上是胜过圣器的神器。其锋锐程度,绝对超过哈克雷斯的想像。
最前面地一道光环已经套住了“七星剑”的剑身。同时向内一缩,就像是想将“七星剑”给绑紧一样。可惜地是,光环在“七星剑”的剑身上划过,立刻就被切成两半,化成一团班驳的光屑消失不见。
哈克雷斯惊讶的喷了一声,显然他没料到我飞剑的锋利会达到这种程度。
不过,由哈克雷斯发出来地光环数量实在是太多,能够拉二连三的不停向“七星剑”套去。
每一道光环只要一接触到“七星剑”地剑刃,立刻就会被切碎成光屑,无法将“七星剑”给套住,但光环的数量多,上面附着的力量也不弱,在接连破开数十道光环后,飞剑的去势终于缓了下来。最终近乎于停滞不前。
给克雷斯借机再次扬起了一只触手,一挥之间就弹出了一团拳头般大小的青色火焰,以极快的速度向着“七星剑”射了过去。
青色火焰可是代表着最高段的火系元素力量,号称燃烧温度胜过了一般火临十倍以上,能够烧毁任何物质,被称为“融金火”,意思就是指任何金属都挡不住这种火焰的燃烧。
身为修真者,我精神力之强同样毋庸置疑,哈克雷斯如果想以精神力来控制我,显然是摸错了门路,而我也不会给他这样的机会。
此时哈克雷斯继续向我解说着:“整个哈克雷斯一族,并不是常驻在梦幻空间中,我们只是按照我一族所特有的规律,每隔一段时间就公派出一名同胞负责雄系这个空间的平衡,而最近的这一段时间刚好是轻到我值守。”
“阁下的实力十分强大,当你强行进入梦幻空间时,我就已经得到了警报。而最神奇的是,阁下似乎也懂得掩盖自己实力的方法,进入到这个空间后,居然被传送到了一些低等级魔兽活动的区域。本来我是很想提前会会阁下,但为了保征这个梦幻空间的平衡,我又不能离开做为中枢控制的这片星空区域太久。于是,我就只好在这里静静的等待阁下光临了。时间对于我们哈克雷斯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而阁下来到这里的速度。也快地大大出乎我的意料。”
“早在阁下进入这梦幻空间时,我就已经从开辟通道所残留的精神力波动上察觉出,阁下是来自奇迹大陆。按照奇迹大陆这个时空的时间,我的一名同胞大约是在一万年前到了那里,很可惜他失败了,被那些土著杀死,使这个梦幻空间少了一个标本。”
“由于我们哈克雷斯一族分散在宇宙各处,要调动另一名同胞到达奇迹大陆,还需要一个过程。但按行程估计,那名同胞应该也快接近奇迹大陆了吧?但我万万没有想到。阁下居然会抢先一步从奇迹大陆进入到这梦幻空间。
“当然,从梦幻空间出现之初到现在,侵入这里的并不是只有阁下。只不过以前的那些入侵者。不具备阁下这样的强大实力,将精力耗费在了漫长的途中,最后不是被控制住精神成为这里的标本,就是永远地埋尸于这空间的某一处土地之下。阁下能够以这么快的速度就突破到这星空区域,而且沿途之中几乎没有耗费任何力气,实力之强实在是罕见啊。”
哈克雷斯想利用这沿途地各级魔兽损耗我的力气?那么显然是他打错如意算盘了。在这“梦幻空间”内,天地元气充沛的超乎想像,使得我回气速度极快。根本不存在力有不继的可能。
从哈克雷斯先前的话中来看,他们这一族追逐的是元素能量的潮汐,那么他们接触的生命体,只怕都是运用元素力量地族群。
别看哈克雷斯自称足迹遍布宇宙,估计他们也没接触过科技文明或是像我这样的修真者吧?
只看看他们在梦幻空间中所建立的标本,也就明白他们征服的多是魔兽类生命。至于白蛟。很可能是一个例外,也许是那头不开眼的哈克雷斯。傻里傻气的跑到地球,搏获了白蛟做为标本。但是,如果他想对地球发动所谓地侵略,估计会死得很难看。
抛开元婴期这样的顶尖修真高手不谈,只要随便来个凝魄期修为地修真者。也就吓以轻松的将哈克雷斯给灭掉。只可惜这哈克雷斯不知道被那位修真者给收拾了,除了收服一头白蛟外。没在地球上闯出任何名堂就魂归异乡。而干掉哈克雷斯的修真者,估计也只会认为自己不过是收给了某路妖魔鬼怪,并不会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只可惜了哈克雷斯死后留下的魔晶,如果地球上甫这么一块玩意,而同样用精神力入侵就能进入到这“梦幻空间”,那么这里如此充沛的天地元气,恐怕是任何修真者都梦寐以求地洞天福地。
真是不知道哈克雷斯一族是如何造出这“梦幻空间”的,居然能够聚集如此多地天地元气,估计这是一种无心插柳柳成荫的效果吧。
哈克雷斯不明白为什么我经过连番大战,却没有耗费什么力气,而我当然也不会向其明言,只是开口问了一个我最关心的问题:“就算我是无意中进入到这梦幻空间,难道我就没有办法回到奇迹大陆了吗?”
哈克雷斯叹了口气道:“我想把你留在这里,你却急着想回去,这真是一个难以调和的矛盾啊。实际上,你要想回去也很简单,只要杀掉我,得到另一块魔晶,自然可以怎么来的就怎么回去。”
我眉一挑,道:“就这么简单?”
哈克雷斯点点头道:“当然简单,比如说我想把你留下,只要杀了你,自然就可以办到。就这么简单!”
我忍不住哈哈大笑道:“看来我们的矛盾真是没办法调和啊,只有打上一架了,输的那个自然就一了百了。”
哈克雷斯点点头,道:“像阁下这样实力强大的存在,如果任你留在这个梦幻空间里,可说是一种破坏平衡的存在,不论是我杀了你,还是你杀了我,都可以抹去你在这里的痕迹,这对于我们哈克雷斯一族来说,是件好事。”
我冷哼一声道:“对于我来说,收拾掉你,回到奇迹大陆,才算得上是件好事!”
“这个当然,任何生物都有着追求生命延续的本能,就算是强者也不会例外。”哈克雷斯的语气依然是那么的平淡。
卷七 唯我证道 第三十六章 双剑战风火!
我静静的看着哈克雷斯,然后缓缓将全身的气机提升到了极限,向他一指道:“既然矛盾不可调和,那么就让我们看一看,谁有本事将生命延续下去吧!”
和哈克雷斯接触的时间不算太长,但给我的感觉却是这种生物简直就是一种类似于机械生命的存在,对生死的概念极为淡漠,一切行为处事就像是按部就班一样,不做任何变通。这样的特性,可能和他们的种族习惯有关吧。
哈克雷斯一族在我眼中看来,就像是在宇宙中流荡的蝗虫,这种生活方式类似于以前一种在地球上很流行的游戏《星际争霸》中的虫族,所有族中生命都听从于同一个大脑——母虫的指挥,然后再把破坏蔓延到自己触角所能及的每一处地方。
消灭掉我眼前的哈克雷斯,顶多就只像是灭掉了一个铬端,对于整个哈克雷斯一族来说并没有任何影响,他们还是会继续把恐怖与破坏带给整个宇宙!
现在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干掉眼前的这家伙,然后回到奇迹大陆,阻止哈克雷斯入侵我的这个第二故乡。估计,在万年前的那个众神时代,正是因为有了给克雷斯这样的强敌,才使各族之间能够紧密的团结在一起吧?
相比较之下,不知道另一种神级魔兽哈马图尔又有着什么了不得的来历。
我将气机全数放开,给予哈克雷斯的压力极大,如果他再隐藏自己的实力,就会在气势上彻底的被我压制住。
也不见哈克雷斯有什么特别的动作,我就看到从四周地虚空中。不断的涌来一股股元素能量,最后化成红、蓝两道光华,团团的围住哈克雷斯,呈螺旋状的不停旋转着。
如此强大的元素能量,我以前从来没有正面应对过,这毫无疑问就是神级的力量!而更厉害的一点是,给克雷斯居然还是风火两系双修的神级魔兽,这也使得他的实力将会更为强大!
这是我来到这个异界后,首次面对如此实力的对手,自然不敢有一丝一毫地大意。随着我头顶泥丸宫一开,两道剑气先后冲天飞起,“阿基隆斯之剑”被我踏在脚下。而“七星剑”则是在我头顶如同游龙般的上下飞舞。
以双飞剑对双元素,这一战到还算得上是旗鼓相当。
出于对哈克雷斯实力的忌惮,我不可能一上手就全力出击,于是手中剑诀一引,“七星剑”疾如飞虹地就向哈克雷斯笔直射了过去。同时,我脚下踩着“阿基隆斯之剑”,在空中走出一个S形,尽量的向哈克雷斯靠了过去。
拥有双飞剑后。我在空中的身形也灵活了许多,至少不会因为御剑攻击之后,因为脚下无飞剑可踏,只能靠着肉身在空中飞行。多出的这一柄飞剑,就足以保证我在空中飞行的速度与持久性。只要能够近哈克雷斯的身,到时候我就可以试试“九天神雷”在实战中的威力了。
面对我的飞剑一击。哈克雷斯不慌不忙,只见他地两只触手向上扬起。
红、蓝两道光华快速的在他身周盘旋一圈后,立刻化成一连串的小光圈,向飞射过来的“七星剑”套去。
“七星剑”在修真界只算得上是一柄下品飞剑,但在这个异世之中,却可以称得上是胜过圣器的神器。其锋锐程度,绝对超过哈克雷斯的想像。
最前面地一道光环已经套住了“七星剑”的剑身。同时向内一缩,就像是想将“七星剑”给绑紧一样。可惜地是,光环在“七星剑”的剑身上划过,立刻就被切成两半,化成一团班驳的光屑消失不见。
哈克雷斯惊讶的喷了一声,显然他没料到我飞剑的锋利会达到这种程度。
不过,由哈克雷斯发出来地光环数量实在是太多,能够拉二连三的不停向“七星剑”套去。
每一道光环只要一接触到“七星剑”地剑刃,立刻就会被切碎成光屑,无法将“七星剑”给套住,但光环的数量多,上面附着的力量也不弱,在接连破开数十道光环后,飞剑的去势终于缓了下来。最终近乎于停滞不前。
给克雷斯借机再次扬起了一只触手,一挥之间就弹出了一团拳头般大小的青色火焰,以极快的速度向着“七星剑”射了过去。
青色火焰可是代表着最高段的火系元素力量,号称燃烧温度胜过了一般火临十倍以上,能够烧毁任何物质,被称为“融金火”,意思就是指任何金属都挡不住这种火焰的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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