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4章
作者:天从 更新:2021-11-29 14:22
平时喜欢身着红衣的凯瑟琳,此时却身着白衣,也算得上是批麻戴孝了。
毕竟在短短数天之内,大长老和哈里发相继而去,凯瑟琳心中绝不会好受。
小丫暗中拉了我一下,于是我和小丫默默地退开站在一旁。凯瑟琳缓步走了上来,仔仔细细的看了一番哈里发的头颅,泪水默默无声的落了下来。
我心中默然,哈里发和凯瑟琳自小就兄妹感情极好,凯瑟琳从小刁蛮任性,除了有陛下夫妇的宠爱外,哈里发这哥哥也在其中推波助澜不少。
遥想一下,当初在帝都地那一段年少生活,也许是我们这些兽族年轻一辈,最开心最无忧无虑的岁月了。
可惜地是,时光一去就不会复回,我们再也不可能回到那个时候了。
凯瑟琳双手将哈里发的头颅捧起,面朝下的放入了深坑之中,缓缓洒上一层泥土,轻声道:“哥哥,你已经没有脸面去见父王和大长老了,也许唯有这样的埋葬方式才适合你!”
说到这里,凯瑟琳脸上的泪珠,已经一颗接着一颗,滴入到了泥土之中。
卷六 烽火家园 第三十三章 黄金军旗,扬我兽威!
我和小丫默默的走了过去,各自捧起一把泥土油在了土坑之中。
凯瑟琳挂着满脸的泪珠看了我们一眼,缓缓的将一堆堆泥土推入到坑中。
很快,哈里发的头颅就埋没不见。
我们没有为哈里发竖碑,因为以他的所作所为,必定会受到兽族民众的唾弃,如果在碑上刻上名字,只会遭来骂名。
最终,当土坑被填平时,凯瑟琳在土坑之上插了一支堕梦萝。堕梦萝是十万大山中的名花,颜色一般为分为黑红两种,红色代表忠诚,而黑色则代表背叛!
堕梦萝就像是能够代表光与暗的两面,如果说哈里发的以往可以被冠称为忠诚,那么他的结局就是背叛。这支黑色的堕梦萝,也许就是哈里发最后的归宿。
断了根的堕梦萝没办法保存太长时间,也许不久之后它就会枯萎凋零并化为泥土,最终消失不见。而哈里发,就这样让他慢慢的消失于大家的记忆之中吧……
在我们大军出发之前,凯瑟琳已经决定离开金汤要塞返回帝都,因为她和哈里发的母亲还在帝都等着安慰。
凯瑟琳的离去很低调,只有我、小丫、安希结伴去送她。在将要离开时,格里木出现了,但他还来不及说任何话,就迎来了凯瑟琳迎面一巴掌。
然后,凯瑟琳头也不回的骑上多足马,绝尘而去,只剩下格里木呆呆的站在那里。
格里木的神情变的极为复杂,我一时之间根本不知道说什么好,也完全猜不透他此刻的感受。最终,格里木默默无言地返回金汤要塞。从始至终没有看我们一眼,就像是我们一行完全不存在似的。
此时我对格里木已不能完全放心,便私下里叮嘱小丫,等我率领大军出征之后,她要时刻注意一下格里木的动静,千万别闹出什么乱子。同时,我拜狂安希,请她尽可能的多多帮助小丫。
小丫和我今时今日的地位,已经是兽族至高无上的权利者,但真正能得到我们完全信任的兽族高层却没多少。特别是能够被我们视为亲兽的,也唯有安希了。
身为高位者,在获得权利的同时。也必定会牺牲些什么,这也许是一种没法改变的宿命。
一天之后,大军终于集结完毕,一大早上我们就誓师祭旗,准备出发。
足足七万名兽族战士,整整齐齐地站在金汤要塞的内墙之下,而在城楼之上,我从小丫手中跪接过黄金比蒙军令。于是。这个代表兽族最高军权的符印,正式递交到我手中,由我单独掌管。执弃黄金比蒙军令,我在外就拥有完全地自主权,可以对军队下达任何命令而且不受任何节制。
一般来说,不是国王与大长老共同亲征。我们兽族对外作战是绝不会出动黄金比蒙军令的。从这一点来看,我算是又创造了兽族的一个历史。当然。这其中也有着小丫对我绝对信任的原因。
接过黄金比蒙军令后,我抖手展开一面金黄色的军旗,就这么迎风持着走下了城楼。
军旗上绣着一个金黄色熊头,然后一柄滴着血的扳斧、一面满是血痕的盾牌交叉立在熊头之下,而四周围全是如火焰般的图腾。
这一面军旗。是兽族特地为我而制,被正式命名为“黄金熊旗”。是我独家专用地军旗。
兽族自古以来,除了国王之外,唯有黄金狮子一族能够拥有金黄色军旗,而我这次被破格授权使用金色军旗,同样代表了一种无上的光荣。
我举着金色军旗从城墙上缓缓而下,所有兽族战士看着我的眼光,充满了热切与崇拜。
对于兽族来说,永远只有强者才值得尊敬,我之所以能受到这一系列的殊荣,全和我的武勇分不开。在我成为众多兽族战士偶像的同时,我也为他们树立了一个榜样。
所有地兽族战士都会渴望着在战场上建功立业,创下与我一样的辉煌,然后接受一份这样地殊荣……
至此,我收获的是所有兽族战士的绝对忠心!
从城楼之上走下,我站在七万兽族战士的队列之前,猛然甩手将军旗插在地上,随着旗杆颤悠悠的晃动,映射着阳光反射出一片金光,确实显地威猛无比。
看着眼前这些士气高昂的兽族战士,我吐气开声大声喝道:“今天,兽神赋予了我们使命,就是让我们去开拓历史!能够肩负这样地使命,是我们每一名战士的光荣!”
“布鲁赛尔圣山,是我们兽族的荣耀之地,代表着兽神的无上光辉。夫去了圣山,就等于我们所有兽族失去了自己的精神家园!五百年,足足五百年!我们兽族没办法踏上圣山朝圣,没办法近距离聆听兽神的声音,这对于我们兽族来说,简直是莫大的遗憾。”
“不过,兽神并没有遗忘我们兽族,现在终于有一个机会摆在我们眼前,可以让我们将布鲁赛尔圣山重新收回到兽族的怀抱。那么,我们这些兽族最勇敢的战士,会因为害怕而放弃这次机会,会因为害怕而停步不前吗?”
“不!不!不!绝不!”几乎所有的兽族战士齐声大喝着,声震整个金汤要塞。
我满意的点点头,继续大声道:“这一次我们孤军杀入人族国度的腹地,一旦战败就很可能所有战士都是有去无回。但是,死亡并不能浇灭我们熊熊的战意,对兽神虔诚的信仰将会是我们最大的动力!我们兽族战士,自古以来就有着陆战甲天下的美名。只要我们举起手中的武器,在这个世界上我们就是无敌的!而布鲁赛尔圣山也必定属于我们兽族!”
“今天站在这里的所有战士,已经成为了历史的一部分,因为近五百年来兽族最光荣的一战,将由各位来谱写。今天,我们兽族在这里竖起了一面黄金军旗。明天,当立下盖世武勋的诸位和我一起朝圣圣山时,还将竖起更多的黄金军旗!对于兽族战士来说,荣耀即吾命!那么,现在我们还等什么?历史,就让我们以武勇来书写!”
说到这里,我将黄金军旗一拨而起,翻身跃上多足马,随风将军旗招展开来,大吼一声道:“大军,出征!”
所有兽族战士响应着我的大喝,共同齐声大喝道:“兽神万岁!兽神万岁!……”
金汤要塞的大门打开了,我一马当先冲在最前面,身后的兽族战士则化为一道洪流,紧随在我身后涌出了金汤要塞。
不论是我们这些出征的兽族战士,还是在城墙上观礼的兽族守军,相信此刻的心情都是无比激动。
整整有五百年了,我们兽族困守在金汤要塞之内,苦苦支撑着,还从来没有反攻到人族境内的机会。这一次,终于轮到我们主动出击了!
我回头看了看城楼之上,小丫正俏生生的站在那里,凝视着我们这支大军向前冲击。虽然我的身形已经淹没在大军之中,但那面黄金军旗就能代表我的存在,而且这面军旗也将是小丫目光凝聚的所在。
小丫,你等着我,相信不久之后,我就可以让你在布鲁赛尔圣山之上,主持朝圣大典了!
大军冲出火焰峡谷之后,略做了一些休整,就向着我们这次的第一站,莫菲斯公国直冲而去。
大军出征之前,我们已经重新整合了一下手头的资源,几乎将所有祭祀纸符都集中在了我这支远征军的手中。
金汤要塞的所有库存,再加上叛军投诚之后收缴回来的,以及狼骑所余不多的剩余纸符,总数量约有五万张。这一个数字。还不够我地大军兽手一张。于是,我继续着先前的分配策略,将绝大多数的纸符分配给鹰族空军,保证他们平均每兽不下于五张。
我们这次出征,就是准备以疾掠如火的势态,快速的冲击莫菲斯公国,以求打通与迷途之森间的连接通道。这样的策略,必定要求我们每一战都要速战速决,也唯有鹰族空军才能发挥出祭祀纸符的最大功效。
人族三大公国,都在边境交界处设唁有所。但我们这支部队的攻击速度何等之快?人族的几个哨所还没来得及发出任何信息,就已经被我们一锅端掉。
等人族发现哨所出问题,估计会到两三天之后。那时候我们早已冲到莫菲斯公国境内,早就没必要隐藏行踪了。
行军时间还不到半天,我就接到战鸽送过来地最新好消息:就在我率军刚刚离开之后,兽族就已经收到了由水族传递过来的国书,正式同意与我们兽族、精灵族、矮人族建立同盟。
毕竟在短短数天之内,大长老和哈里发相继而去,凯瑟琳心中绝不会好受。
小丫暗中拉了我一下,于是我和小丫默默地退开站在一旁。凯瑟琳缓步走了上来,仔仔细细的看了一番哈里发的头颅,泪水默默无声的落了下来。
我心中默然,哈里发和凯瑟琳自小就兄妹感情极好,凯瑟琳从小刁蛮任性,除了有陛下夫妇的宠爱外,哈里发这哥哥也在其中推波助澜不少。
遥想一下,当初在帝都地那一段年少生活,也许是我们这些兽族年轻一辈,最开心最无忧无虑的岁月了。
可惜地是,时光一去就不会复回,我们再也不可能回到那个时候了。
凯瑟琳双手将哈里发的头颅捧起,面朝下的放入了深坑之中,缓缓洒上一层泥土,轻声道:“哥哥,你已经没有脸面去见父王和大长老了,也许唯有这样的埋葬方式才适合你!”
说到这里,凯瑟琳脸上的泪珠,已经一颗接着一颗,滴入到了泥土之中。
卷六 烽火家园 第三十三章 黄金军旗,扬我兽威!
我和小丫默默的走了过去,各自捧起一把泥土油在了土坑之中。
凯瑟琳挂着满脸的泪珠看了我们一眼,缓缓的将一堆堆泥土推入到坑中。
很快,哈里发的头颅就埋没不见。
我们没有为哈里发竖碑,因为以他的所作所为,必定会受到兽族民众的唾弃,如果在碑上刻上名字,只会遭来骂名。
最终,当土坑被填平时,凯瑟琳在土坑之上插了一支堕梦萝。堕梦萝是十万大山中的名花,颜色一般为分为黑红两种,红色代表忠诚,而黑色则代表背叛!
堕梦萝就像是能够代表光与暗的两面,如果说哈里发的以往可以被冠称为忠诚,那么他的结局就是背叛。这支黑色的堕梦萝,也许就是哈里发最后的归宿。
断了根的堕梦萝没办法保存太长时间,也许不久之后它就会枯萎凋零并化为泥土,最终消失不见。而哈里发,就这样让他慢慢的消失于大家的记忆之中吧……
在我们大军出发之前,凯瑟琳已经决定离开金汤要塞返回帝都,因为她和哈里发的母亲还在帝都等着安慰。
凯瑟琳的离去很低调,只有我、小丫、安希结伴去送她。在将要离开时,格里木出现了,但他还来不及说任何话,就迎来了凯瑟琳迎面一巴掌。
然后,凯瑟琳头也不回的骑上多足马,绝尘而去,只剩下格里木呆呆的站在那里。
格里木的神情变的极为复杂,我一时之间根本不知道说什么好,也完全猜不透他此刻的感受。最终,格里木默默无言地返回金汤要塞。从始至终没有看我们一眼,就像是我们一行完全不存在似的。
此时我对格里木已不能完全放心,便私下里叮嘱小丫,等我率领大军出征之后,她要时刻注意一下格里木的动静,千万别闹出什么乱子。同时,我拜狂安希,请她尽可能的多多帮助小丫。
小丫和我今时今日的地位,已经是兽族至高无上的权利者,但真正能得到我们完全信任的兽族高层却没多少。特别是能够被我们视为亲兽的,也唯有安希了。
身为高位者,在获得权利的同时。也必定会牺牲些什么,这也许是一种没法改变的宿命。
一天之后,大军终于集结完毕,一大早上我们就誓师祭旗,准备出发。
足足七万名兽族战士,整整齐齐地站在金汤要塞的内墙之下,而在城楼之上,我从小丫手中跪接过黄金比蒙军令。于是。这个代表兽族最高军权的符印,正式递交到我手中,由我单独掌管。执弃黄金比蒙军令,我在外就拥有完全地自主权,可以对军队下达任何命令而且不受任何节制。
一般来说,不是国王与大长老共同亲征。我们兽族对外作战是绝不会出动黄金比蒙军令的。从这一点来看,我算是又创造了兽族的一个历史。当然。这其中也有着小丫对我绝对信任的原因。
接过黄金比蒙军令后,我抖手展开一面金黄色的军旗,就这么迎风持着走下了城楼。
军旗上绣着一个金黄色熊头,然后一柄滴着血的扳斧、一面满是血痕的盾牌交叉立在熊头之下,而四周围全是如火焰般的图腾。
这一面军旗。是兽族特地为我而制,被正式命名为“黄金熊旗”。是我独家专用地军旗。
兽族自古以来,除了国王之外,唯有黄金狮子一族能够拥有金黄色军旗,而我这次被破格授权使用金色军旗,同样代表了一种无上的光荣。
我举着金色军旗从城墙上缓缓而下,所有兽族战士看着我的眼光,充满了热切与崇拜。
对于兽族来说,永远只有强者才值得尊敬,我之所以能受到这一系列的殊荣,全和我的武勇分不开。在我成为众多兽族战士偶像的同时,我也为他们树立了一个榜样。
所有地兽族战士都会渴望着在战场上建功立业,创下与我一样的辉煌,然后接受一份这样地殊荣……
至此,我收获的是所有兽族战士的绝对忠心!
从城楼之上走下,我站在七万兽族战士的队列之前,猛然甩手将军旗插在地上,随着旗杆颤悠悠的晃动,映射着阳光反射出一片金光,确实显地威猛无比。
看着眼前这些士气高昂的兽族战士,我吐气开声大声喝道:“今天,兽神赋予了我们使命,就是让我们去开拓历史!能够肩负这样地使命,是我们每一名战士的光荣!”
“布鲁赛尔圣山,是我们兽族的荣耀之地,代表着兽神的无上光辉。夫去了圣山,就等于我们所有兽族失去了自己的精神家园!五百年,足足五百年!我们兽族没办法踏上圣山朝圣,没办法近距离聆听兽神的声音,这对于我们兽族来说,简直是莫大的遗憾。”
“不过,兽神并没有遗忘我们兽族,现在终于有一个机会摆在我们眼前,可以让我们将布鲁赛尔圣山重新收回到兽族的怀抱。那么,我们这些兽族最勇敢的战士,会因为害怕而放弃这次机会,会因为害怕而停步不前吗?”
“不!不!不!绝不!”几乎所有的兽族战士齐声大喝着,声震整个金汤要塞。
我满意的点点头,继续大声道:“这一次我们孤军杀入人族国度的腹地,一旦战败就很可能所有战士都是有去无回。但是,死亡并不能浇灭我们熊熊的战意,对兽神虔诚的信仰将会是我们最大的动力!我们兽族战士,自古以来就有着陆战甲天下的美名。只要我们举起手中的武器,在这个世界上我们就是无敌的!而布鲁赛尔圣山也必定属于我们兽族!”
“今天站在这里的所有战士,已经成为了历史的一部分,因为近五百年来兽族最光荣的一战,将由各位来谱写。今天,我们兽族在这里竖起了一面黄金军旗。明天,当立下盖世武勋的诸位和我一起朝圣圣山时,还将竖起更多的黄金军旗!对于兽族战士来说,荣耀即吾命!那么,现在我们还等什么?历史,就让我们以武勇来书写!”
说到这里,我将黄金军旗一拨而起,翻身跃上多足马,随风将军旗招展开来,大吼一声道:“大军,出征!”
所有兽族战士响应着我的大喝,共同齐声大喝道:“兽神万岁!兽神万岁!……”
金汤要塞的大门打开了,我一马当先冲在最前面,身后的兽族战士则化为一道洪流,紧随在我身后涌出了金汤要塞。
不论是我们这些出征的兽族战士,还是在城墙上观礼的兽族守军,相信此刻的心情都是无比激动。
整整有五百年了,我们兽族困守在金汤要塞之内,苦苦支撑着,还从来没有反攻到人族境内的机会。这一次,终于轮到我们主动出击了!
我回头看了看城楼之上,小丫正俏生生的站在那里,凝视着我们这支大军向前冲击。虽然我的身形已经淹没在大军之中,但那面黄金军旗就能代表我的存在,而且这面军旗也将是小丫目光凝聚的所在。
小丫,你等着我,相信不久之后,我就可以让你在布鲁赛尔圣山之上,主持朝圣大典了!
大军冲出火焰峡谷之后,略做了一些休整,就向着我们这次的第一站,莫菲斯公国直冲而去。
大军出征之前,我们已经重新整合了一下手头的资源,几乎将所有祭祀纸符都集中在了我这支远征军的手中。
金汤要塞的所有库存,再加上叛军投诚之后收缴回来的,以及狼骑所余不多的剩余纸符,总数量约有五万张。这一个数字。还不够我地大军兽手一张。于是,我继续着先前的分配策略,将绝大多数的纸符分配给鹰族空军,保证他们平均每兽不下于五张。
我们这次出征,就是准备以疾掠如火的势态,快速的冲击莫菲斯公国,以求打通与迷途之森间的连接通道。这样的策略,必定要求我们每一战都要速战速决,也唯有鹰族空军才能发挥出祭祀纸符的最大功效。
人族三大公国,都在边境交界处设唁有所。但我们这支部队的攻击速度何等之快?人族的几个哨所还没来得及发出任何信息,就已经被我们一锅端掉。
等人族发现哨所出问题,估计会到两三天之后。那时候我们早已冲到莫菲斯公国境内,早就没必要隐藏行踪了。
行军时间还不到半天,我就接到战鸽送过来地最新好消息:就在我率军刚刚离开之后,兽族就已经收到了由水族传递过来的国书,正式同意与我们兽族、精灵族、矮人族建立同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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