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作者:吴虹飞 更新:2021-11-29 12:48
因为即使告诉了大人他们也不会管。所以男孩子很喜欢欺负我。但是我经常给那些顽劣的男孩子补习功课,我讲功课的水平几乎和老师一样好,我总是非常耐心,循循善诱。其实我只是希望他们会因此不再欺负我了。这个方法果然有效,他们果然不欺负我了。因此我总结出一个经验:如果想要别人不欺负你,你就得对别人好。因为他们被你帮助过了,就不会欺负你了。这个经验后来在成人的世界里被证明是错误的。尤其是在谈恋爱的时候,你不要以为你对别人好,你很耐心,很隐忍,别人就会不欺负你。根本不是这样的。
九岁的时候我开始暗恋班上的一个黑脸小男生,在整个高中时代,我对学校男生的情书一概不予理睬,只是保持和那个小男生长时间的通信,严肃地讨论永动机的设计。尽管我已经竭尽所能,它还是因为无法克服空气的摩擦力而宣告失败。因为爱他,我决定做一个忠贞的女人,一直到十九岁为止,我发现我暗恋的男生已经变得非常非常的胖,完全不适合做一个梦中情人的形象,我想可能也是时间的问题,让我觉得自己渐渐地不爱他了。那个男生在变胖之后给我看了他小学五年级的日记,大概是这么写的:今天阿飞打了我一拳,过了一会儿,她又打我一拳。我没有还手,后来她哭了,我不知道她为什么哭。
终于到了高三。我莫名其妙地得了一种失眠的病。吃什么维生素、太阳神,打什么针,做什么思想工作都不管用。后来我不停地看《安徒生童话》——非常忧郁的童话,就好了。反正没有耽误高考。那时候摆在我面前的有三条路:第一条是当尼姑,第二条是考作曲系,第三条是上大学。第一条是因为我想每天早上起来熬一大锅粥,然后白天去打羽毛球,饿了就吃粥,晚上念经,这显然是很不现实的;对于第二条我的班主任非常恼火,因为他认为我是一个调皮捣蛋的学生:在宿舍里养小鸡,在男生抽屉里放老鼠,在英语老师背后贴“kiss me”的条子,这一种选择无疑也是捣蛋的结果,所以他给我做了思想工作。他问我,你会什么呢?我说我什么也不会,甚至胆小到不肯开口唱歌。我只好去考大学了。
在T大我终于成长为一名平庸的女子。我的智商开始下降——无论是学什么,我都学不会,就连吉他也是半瓶子醋。我是曾经立志做一个诗人的,但我确实没有多少写诗的天分。小学四年级,我反复地寻找的一本书是《秦可卿淫丧天香楼》,十二岁之前,我看完了盗版的《查太莱夫人的情人》,并且迷恋着香港警匪片火光枪声中的情与仇。后来看了川端康成和萨德,我立志写最黄色的小说,结果连屋里最纯情的女生看了都觉得非常纯情。后来这些小说基本上都是死人小说,一到写不下去的时候,我的主人公就会翘辫子,通常是最快捷的方式:跳楼或者被车撞死。
终于到了毕业,小时候捡垃圾的习惯遭到了应有的报应,我做的是关于固体废物处理的课题——中国城市垃圾焚烧可行性分析。于是我天天去大垃圾堆捡垃圾,一共捡了121.2公斤,一点一点地运回实验室,那种气味害得大家怨声载道。我把这些垃圾很科学地分成了十二类,每一类都仔细地称重,烘干,再称重,再烘干,测含水率、比重、热值等等,有生以来我对一件事物了解得如此透彻。我用翔实的数据说明了焚烧垃圾的经济效益:焚烧发热可以发电、供暖、节省煤电。烧的热水可以开澡堂,门票每人一元。还可以开咖啡馆,每杯咖啡两元。尽管言之有物,数据确凿,我还是激怒了系里的教授们。因为大家都是搞垃圾填埋的,如果垃圾拿去焚烧了,就没有人愿意填埋了,他们就会失业。尤其一个技术员出身的老太太简直就是义愤填膺,她养了十几年的蚯蚓——让蚯蚓吃垃圾,真是亏她想得出。她根本不相信第三世界国家可以对垃圾实行大规模的焚烧处理。
只要我不开口说话,大家都会认为这是一个很文静的南方女孩。然而不久之后我还是摇身一变,变成了“幸福大街”声音尖薄、面容模糊的女主唱——连我自己都不相信这个事实。尽管我的功课不是那么好,但我仍然是系里最谦卑恭良的女学生之一。这个转变过程非常复杂,但一言以蔽之,无非是岁月和流年。尚且非常年轻的时候,我遇到了一个人,他的名字叫小龙。叫小龙没有什么可奇怪的,可是我爱上了他。爱上一个人也没有什么可奇怪的,可是我的生活从此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我耗费了所有的精力和才华来争取这个名叫小龙的人。我知道我只是一个普通人,连美国都可以被炸,我不相信一个普通人的悲喜能够带给别人多大的感触。每每在昏暗的酒吧对着寥寥可数的听众唱歌的时候,我总是想起小时候,一个小女孩的目光。它穿过冰冷的玻璃,落在默默无语的白糖饼上。她不肯说她要。
小龙房间里的鱼(4)
三、海豚宾馆和魏晋南北朝
在那些白开水一般的青春岁月里,我常常坐在图书馆的馆藏室里,翻看业已发黄的二、三十年代的旧书。关于胡适、陈独秀、梁遇春、张恨水、叶公超、李金发……那个年代人们敢于陈述各种主张,关于艺术和诗,爱情和革命,机智而热情。我常常一个下午都坐在那里,抄抄笔记,或长时间地发呆。我并非一个爱动脑筋的人,脑子里常常空空的,只是静静坐在那里,打发漫长的下午时光而已。图书管理员已经四十多岁,身材高挑,头发微卷。她有点老了,但仍然很美,甚至还很性感。我第一次看见一个女人超过四十岁还那么美。这些书可以拍照,她说,但是不能复印。她声音柔和而礼貌,就像一个知识分子一样。她应该有情人,一个完全配得起她的情人:身居教授高位,儿孙满堂,白发在鬓,但仍步伐沉稳,声音洪亮。我过去常常想象他们在大房子的无人看见的昏暗角落里,在那些被遗忘的死人的书中间,迫不及待地拥抱、爱抚、亲吻,悲叹这场黄昏恋爱的艰辛和来之不易。而死人的书静静地立在某个书架上。
这个图书馆历史久远,通体为红色的砖墙。因为时间的缘故,颜色有些斑驳了。墙上爬满了常春藤,层层叠叠的,直到冬天才肯褪去深绿的外衣。图书馆如一个寡言的老人,时常静默于黄昏的余晖之中。透过窗户,常常看到远处屋顶上残余的霞光,黑色羽毛的鸟儿划过逐渐暗淡的天空。
这个学校有两万多学生,但大多为理工科,这些死人的书对他们是不实用的,所以这里来人极少,经常就我和一两个老头儿。有时某个管理员就趁着人少,在阅览室里哗啦哗啦地洗衣服。我穿着厚实的棉布裙子——从南方带过来的,戴着眼镜,用红色发卡别了头发,坐在扶手椅上。这个图书馆的书是不能外借的,只能在这里看。整个下午我都安静地坐在那里,直到那个美丽的管理员说:同学,闭馆了。我就温顺地把书还她,收回我的学生证,收拾书包离开。每天如此,礼拜六、礼拜天除外。
春天到了,图书馆门口的路边贴出了告示。
天气逐渐变暖,请大家注意空气中的微尘和花粉。已经有三十位同学因花粉中毒住入校医院。请大家远离一切产生花粉的花朵。
我躲在图书馆里看村上的《舞、舞、舞》,远离空气中无声飞舞的花粉。
我总是梦见海豚宾馆。
那些文字的确是我曾经熟悉的。
春天总是很忙。打工,上课,买纯棉的衬衣和村上的书。
管理员在角落里洗衣服。
今天礼拜五。礼拜六不开门,礼拜天亦不开。
下午图书馆来了一个陌生的女孩。瓜子脸,眉清目秀的,头发一丝不苟地扎在脑后。她要完成选修课的作业,故而奋力抄书。她是个美丽的女孩,腿很长。奇www书qisuu网com这个世界总是有数不尽的美丽女孩。
奇怪的是小龙爱上的任何一个女人都不美丽。按理说,小龙应该爱上我。但是没有。我第一次看到小龙时就预感到他永远不会爱上我。事实果然如此。也许是太爱一个人,反而难以如愿。
下午三点,给小龙电话。
电话的留言机说,你好,我是小龙,我们乐队去了珠海,有事请留言,谢谢。
我扔进几个硬币,又打了一次。
你好,我是小龙……
我柔声说:小龙,是我。
……谢谢,留言机说。
我默默挂上电话。那些硬币“哗啦”一声落下,再无声息。
我不喜欢珠海。
我还不太懂事的时候,在那里和一个男孩好过。他是公司职员,大我差不多两岁。其实他非常有钱,可能是家里当官的缘故。但当时我并不知道他有钱。每天上班前他都放两百元在桌上,我却从来没有拿过。他长得很是俊秀,脾气也很温和,我喜欢他的那件蓝色的水洗布衬衫,很旧了,洗得干干净净地放在衣柜里。我喜欢穿了那件衬衫,再穿一条短短的灰色格子裙,穿着拖鞋和他到海滨路闲逛。我第二次去珠海的时候他提出和我做爱。第二天晚上他仍然哀求我。我迟疑了一下就顺从了,可能是从来没有拒绝的习惯吧。他没有亲我,也没有抚摸我的头发。汗如雨下。我听到外面说话的声音,生硬且粗俗的广东话,似乎有人在放国际歌,一个小贩在外面高叫着卖棉花糖。半夜醒来,听到雨在屋顶发足狂奔。还有英年早逝的舒伯特。
九岁的时候我开始暗恋班上的一个黑脸小男生,在整个高中时代,我对学校男生的情书一概不予理睬,只是保持和那个小男生长时间的通信,严肃地讨论永动机的设计。尽管我已经竭尽所能,它还是因为无法克服空气的摩擦力而宣告失败。因为爱他,我决定做一个忠贞的女人,一直到十九岁为止,我发现我暗恋的男生已经变得非常非常的胖,完全不适合做一个梦中情人的形象,我想可能也是时间的问题,让我觉得自己渐渐地不爱他了。那个男生在变胖之后给我看了他小学五年级的日记,大概是这么写的:今天阿飞打了我一拳,过了一会儿,她又打我一拳。我没有还手,后来她哭了,我不知道她为什么哭。
终于到了高三。我莫名其妙地得了一种失眠的病。吃什么维生素、太阳神,打什么针,做什么思想工作都不管用。后来我不停地看《安徒生童话》——非常忧郁的童话,就好了。反正没有耽误高考。那时候摆在我面前的有三条路:第一条是当尼姑,第二条是考作曲系,第三条是上大学。第一条是因为我想每天早上起来熬一大锅粥,然后白天去打羽毛球,饿了就吃粥,晚上念经,这显然是很不现实的;对于第二条我的班主任非常恼火,因为他认为我是一个调皮捣蛋的学生:在宿舍里养小鸡,在男生抽屉里放老鼠,在英语老师背后贴“kiss me”的条子,这一种选择无疑也是捣蛋的结果,所以他给我做了思想工作。他问我,你会什么呢?我说我什么也不会,甚至胆小到不肯开口唱歌。我只好去考大学了。
在T大我终于成长为一名平庸的女子。我的智商开始下降——无论是学什么,我都学不会,就连吉他也是半瓶子醋。我是曾经立志做一个诗人的,但我确实没有多少写诗的天分。小学四年级,我反复地寻找的一本书是《秦可卿淫丧天香楼》,十二岁之前,我看完了盗版的《查太莱夫人的情人》,并且迷恋着香港警匪片火光枪声中的情与仇。后来看了川端康成和萨德,我立志写最黄色的小说,结果连屋里最纯情的女生看了都觉得非常纯情。后来这些小说基本上都是死人小说,一到写不下去的时候,我的主人公就会翘辫子,通常是最快捷的方式:跳楼或者被车撞死。
终于到了毕业,小时候捡垃圾的习惯遭到了应有的报应,我做的是关于固体废物处理的课题——中国城市垃圾焚烧可行性分析。于是我天天去大垃圾堆捡垃圾,一共捡了121.2公斤,一点一点地运回实验室,那种气味害得大家怨声载道。我把这些垃圾很科学地分成了十二类,每一类都仔细地称重,烘干,再称重,再烘干,测含水率、比重、热值等等,有生以来我对一件事物了解得如此透彻。我用翔实的数据说明了焚烧垃圾的经济效益:焚烧发热可以发电、供暖、节省煤电。烧的热水可以开澡堂,门票每人一元。还可以开咖啡馆,每杯咖啡两元。尽管言之有物,数据确凿,我还是激怒了系里的教授们。因为大家都是搞垃圾填埋的,如果垃圾拿去焚烧了,就没有人愿意填埋了,他们就会失业。尤其一个技术员出身的老太太简直就是义愤填膺,她养了十几年的蚯蚓——让蚯蚓吃垃圾,真是亏她想得出。她根本不相信第三世界国家可以对垃圾实行大规模的焚烧处理。
只要我不开口说话,大家都会认为这是一个很文静的南方女孩。然而不久之后我还是摇身一变,变成了“幸福大街”声音尖薄、面容模糊的女主唱——连我自己都不相信这个事实。尽管我的功课不是那么好,但我仍然是系里最谦卑恭良的女学生之一。这个转变过程非常复杂,但一言以蔽之,无非是岁月和流年。尚且非常年轻的时候,我遇到了一个人,他的名字叫小龙。叫小龙没有什么可奇怪的,可是我爱上了他。爱上一个人也没有什么可奇怪的,可是我的生活从此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我耗费了所有的精力和才华来争取这个名叫小龙的人。我知道我只是一个普通人,连美国都可以被炸,我不相信一个普通人的悲喜能够带给别人多大的感触。每每在昏暗的酒吧对着寥寥可数的听众唱歌的时候,我总是想起小时候,一个小女孩的目光。它穿过冰冷的玻璃,落在默默无语的白糖饼上。她不肯说她要。
小龙房间里的鱼(4)
三、海豚宾馆和魏晋南北朝
在那些白开水一般的青春岁月里,我常常坐在图书馆的馆藏室里,翻看业已发黄的二、三十年代的旧书。关于胡适、陈独秀、梁遇春、张恨水、叶公超、李金发……那个年代人们敢于陈述各种主张,关于艺术和诗,爱情和革命,机智而热情。我常常一个下午都坐在那里,抄抄笔记,或长时间地发呆。我并非一个爱动脑筋的人,脑子里常常空空的,只是静静坐在那里,打发漫长的下午时光而已。图书管理员已经四十多岁,身材高挑,头发微卷。她有点老了,但仍然很美,甚至还很性感。我第一次看见一个女人超过四十岁还那么美。这些书可以拍照,她说,但是不能复印。她声音柔和而礼貌,就像一个知识分子一样。她应该有情人,一个完全配得起她的情人:身居教授高位,儿孙满堂,白发在鬓,但仍步伐沉稳,声音洪亮。我过去常常想象他们在大房子的无人看见的昏暗角落里,在那些被遗忘的死人的书中间,迫不及待地拥抱、爱抚、亲吻,悲叹这场黄昏恋爱的艰辛和来之不易。而死人的书静静地立在某个书架上。
这个图书馆历史久远,通体为红色的砖墙。因为时间的缘故,颜色有些斑驳了。墙上爬满了常春藤,层层叠叠的,直到冬天才肯褪去深绿的外衣。图书馆如一个寡言的老人,时常静默于黄昏的余晖之中。透过窗户,常常看到远处屋顶上残余的霞光,黑色羽毛的鸟儿划过逐渐暗淡的天空。
这个学校有两万多学生,但大多为理工科,这些死人的书对他们是不实用的,所以这里来人极少,经常就我和一两个老头儿。有时某个管理员就趁着人少,在阅览室里哗啦哗啦地洗衣服。我穿着厚实的棉布裙子——从南方带过来的,戴着眼镜,用红色发卡别了头发,坐在扶手椅上。这个图书馆的书是不能外借的,只能在这里看。整个下午我都安静地坐在那里,直到那个美丽的管理员说:同学,闭馆了。我就温顺地把书还她,收回我的学生证,收拾书包离开。每天如此,礼拜六、礼拜天除外。
春天到了,图书馆门口的路边贴出了告示。
天气逐渐变暖,请大家注意空气中的微尘和花粉。已经有三十位同学因花粉中毒住入校医院。请大家远离一切产生花粉的花朵。
我躲在图书馆里看村上的《舞、舞、舞》,远离空气中无声飞舞的花粉。
我总是梦见海豚宾馆。
那些文字的确是我曾经熟悉的。
春天总是很忙。打工,上课,买纯棉的衬衣和村上的书。
管理员在角落里洗衣服。
今天礼拜五。礼拜六不开门,礼拜天亦不开。
下午图书馆来了一个陌生的女孩。瓜子脸,眉清目秀的,头发一丝不苟地扎在脑后。她要完成选修课的作业,故而奋力抄书。她是个美丽的女孩,腿很长。奇www书qisuu网com这个世界总是有数不尽的美丽女孩。
奇怪的是小龙爱上的任何一个女人都不美丽。按理说,小龙应该爱上我。但是没有。我第一次看到小龙时就预感到他永远不会爱上我。事实果然如此。也许是太爱一个人,反而难以如愿。
下午三点,给小龙电话。
电话的留言机说,你好,我是小龙,我们乐队去了珠海,有事请留言,谢谢。
我扔进几个硬币,又打了一次。
你好,我是小龙……
我柔声说:小龙,是我。
……谢谢,留言机说。
我默默挂上电话。那些硬币“哗啦”一声落下,再无声息。
我不喜欢珠海。
我还不太懂事的时候,在那里和一个男孩好过。他是公司职员,大我差不多两岁。其实他非常有钱,可能是家里当官的缘故。但当时我并不知道他有钱。每天上班前他都放两百元在桌上,我却从来没有拿过。他长得很是俊秀,脾气也很温和,我喜欢他的那件蓝色的水洗布衬衫,很旧了,洗得干干净净地放在衣柜里。我喜欢穿了那件衬衫,再穿一条短短的灰色格子裙,穿着拖鞋和他到海滨路闲逛。我第二次去珠海的时候他提出和我做爱。第二天晚上他仍然哀求我。我迟疑了一下就顺从了,可能是从来没有拒绝的习惯吧。他没有亲我,也没有抚摸我的头发。汗如雨下。我听到外面说话的声音,生硬且粗俗的广东话,似乎有人在放国际歌,一个小贩在外面高叫着卖棉花糖。半夜醒来,听到雨在屋顶发足狂奔。还有英年早逝的舒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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