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
作者:琼瑶 更新:2021-11-29 11:03
第二天,她依然去上班,精神旺盛而心情良好。萧彬看到她有些惊异,说:“我以为你会请一天假!”
“为什么呢?”她扬着眉说:“别把我想得太娇弱,我还不是那种看到只老鼠就会晕倒的女孩!”
萧彬欣赏的看着她,看到她那一脸的笑意,一身的青春,他不禁感动的点了点头。“你确实不是娇弱的,非但不娇弱,还相当倔强。很少看到像你这样临危不乱,又这样能代对方去设想的。”
“代对方设想?哦,你是说,我帮他解了绳子?其实我并没有帮他设想,我是不忍心看到一个那么有丈夫气概的人,被五花大绑的捆在地上。他眼睛里有种悲哀,不是悲哀,是绝望!我受不了这种绝望!”
萧彬深刻的研究她,好一会儿没开口。迎蓝不由自主的又回忆到昨天被刀挟持的那一幕。
“那个黎之伟,”她忍不住开口询问:“你后来把他怎么样了?送警了吗?”“不。我只是等他酒醒了,开车把他送回家!”他燃起一支烟,喷出一口烟雾,顿了顿,又说:“其实,黎之伟是个很优秀的年轻人,一年多前,他没有留上满脸胡子,他充满活力和信心。他学的是新闻,有才气,有抱负,有理想,能侃侃而谈,也很肯埋头工作。他是年轻有为的,自傲而乐天的。是萧家--毁了他。”他惊愕的看他,没想到他会这么坦白。
“我知道一点点,”她说:“其实,他在迁怒,不是萧家毁了他,而是祝采薇毁了他!”
他迅速的看他。“谁和你谈过?”“是阿奇。”“阿奇。”他沉吟着:“嗯,阿奇曾经是黎之伟的好朋友,你瞧,人生的变化真大!昨天,我以为阿奇会杀了他!”
“阿奇不会的,”她热烈的代阿奇辩护。“他并没有打伤黎之伟,是不是?”“是的,没打伤。”“唉!”她叹口气:“黎之伟也满可怜的,他为什么不忘掉祝采薇?”“像祝采薇那种女孩,任何男人都很难忘记她!”
哦!是吗?她心中在转着念头。祝采薇是天仙吗?她身上有魔力吗?她又想起那失魂落魄,憔悴如死的黎之伟。哎哎,她想,如果她是祝采薇,她决不会移情别恋!能有一个像黎之伟这样充满男性与丈夫气概的人“生死相许”,怎能再投入别人的怀抱?她退回到自己的办公厅,和往常一样,又是一个忙碌的早晨,接不完的电话,看不完的来信,排不出空档的时间表,和做不完的记录。她忙得没时间再想黎之伟和祝采薇。好不容易挨到中午,下班铃一响,她就浑身振作起来,这是她和阿奇的时间了!每天,几乎就在为这一刻而活啊!她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见阿奇了。从昨晚到现在,似乎已有几千几万年了。韶青如果看到她这副样子,准又要嘲笑她了:
“不害臊吗?认识才多久,就爱得如疯如狂了!”
昨晚很遗憾,没有让韶青见到阿奇,昭青临时加晚班,深夜才回来,那时,阿奇早就走了!真该让他们见见面,问问韶青对他的看法。不过,如果韶青不赞成阿奇,她就会放弃阿奇吗?才不呢!就像她不赞成那驾驶员,韶青仍然离不开那驾驶员一样。噢,多险!想起阿奇昨晚的玩笑,她仍然禁不住发抖,她差一点就和韶青同一命运了!在这一刹那,她有些了解韶青,而且深切的同情她起来!
走出大厦门口,她四面张望,没见到阿奇,他大概怕“人言可畏”,而在转角处等她吧。她心急的往转角处走,突然间,有个影子翩然的停在她面前。
“你在找阿奇吗?”她一愣,定睛看去,面前正亭亭玉立的站着一个女孩。头发微鬈的披泻在肩上,皮肤又细又晰又白,像刚出蕊的花瓣,粉粉的、娇娇的。她有对如梦如幻的眸子,雾雾的,蒙蒙的,静静的,水水的,总像在说话似的。她的鼻子秀气而小巧,嘴唇的弧度美好而轮廓清晰,像古代仕女图里的小嘴。她穿了件雪白雪白的真丝衬衫,系了一条翠蓝翠蓝的大圆裙子,那腰肢纤小得不盈一握。脖子上坠着一个钻石坠子,那坠子上有颗心形的蓝宝钻,悬空的镶着,在她那乳白的皮肤上轻轻晃动。迎蓝看呆了,她总觉得自己够美了,也觉得韶青够美了,可是,现在,她必须承认,她还没见过这种美。何况,这女孩连脂粉都不施,干净得就像才出水的荷花。她吸了口气,本能已告诉她这是谁了。“祝采薇,”她迷糊的问:“你是祝采薇吗?”
“是。”祝采薇安静的回答。“你是夏迎蓝了?”
她点头,两个“女秘书”彼此打量了一会儿。
“是我叫阿奇把你今天中午的时间让给我,”祝采薇说,雾蒙蒙的眼珠水盈盈的凝视她。老天!这样的眼睛不但能迷死男人,连女人都会着迷呢!
“哦!”她被动的、眩惑的应着:“有事要和我谈?”她明知故问。“是的。我请你去吃午饭,来吧!”
她跟着祝采薇走到街边,那儿停着一辆得雪亮雪亮的、深红色的欧洲车,小小的、流线型的。迎蓝对车子完全一窍不通,却仍然能体会这辆小车子的价格惊人。采薇开了车门,迎蓝钻了进去,坐在驾驶座旁边。
采薇从另一道门上了驾驶座,她熟练的发动了车子,扶着驾驶盘,车子开向了中山北路,一路上,她都不说话,而迎蓝是更无法开口,只是痴痴的看着她,不信任似的看着她。她手臂上戴着两串细细的K金镯子,镶着一粒粒小钻,手腕一动,镯子就彼此撞击,发出细碎的、叮叮当当的轻响,如梦,如诗,如歌。车子停在一家欧洲式的西餐馆前面。走进去,里面全是地毯,灯光幽暗,四面窗子上,有一片一片的水帘在倾泻,流水淙淙,颇富情调。她们在屋子一隅坐了下来,她带点歉意似的开了口:“我不是要摆阔,到这种地方来,只为了这里很安静,可以好好的谈几句。”她没接口,模糊的想起阿奇,如果她和阿奇能到这样的一个地方来谈心,一定颇富罗曼蒂克的气氛。思想刚转到这儿,她就被一种犯罪感给抓住了,为什么要水帘?为什么要蜡烛?为什么要情调?“但使两情相悦,无灯无月何妨?”灯月都可不要,只要两情相悦!她平静了;阿奇,只要有你!牛肉面馆就是天堂!阿奇,只要有你!
采薇点了两客快餐,又点了咖啡。快餐送来了,她几乎没吃,只是猛喝咖啡,一面深深打量迎蓝。当迎蓝也吃得差不多时,她才低低的开了口:
“听说,黎之伟昨天跑去大闹达远,害你吃苦了。”
她一惊,谁这么讨厌,去和这位少奶奶多嘴?
“没什么,”她很快的说:“他喝醉了酒,自己也不知道在干些什么。”采薇死死的注视她,忽然间,她一把握住了迎蓝的手腕,她的手心滚烫,眼里猝然涌上一层极深极深的痛楚,她颤栗的、迫切的问:“他怎样了?很潦倒吗?很憔悴吗?很凶吗?他们打伤了他吗?”她一连串的问着,哀求着:“告诉我,迎蓝,我不能问别人,只能问你!”她惊愕万分,一瞬也不瞬的瞪着采薇。“你还在关心他?”她讶异的问:“你已经移情别恋了,为什么还要关心他?”她的手更加热切的握住了她,含泪说:
“别再惩罚我了!告诉我吧,请你!”
“是的。”她吸了口气。“他很憔悴很潦倒,但是,比憔悴潦倒更严重的,是他很绝望,像--像个走投无路的猛兽。他绝望、悲哀、愤怒--而且无助。”
采薇的眼睛张得更大了,泪珠在眼眶里荡漾,却没落下来,她用吞尖舔嘴唇,嗫嗫嚅嚅的,作梦似的说:
“我要找他去!我要--找他去!”
“为什么?”迎蓝有力的问:“是想再刺激他?再更深的毁灭他?”她抬头看迎蓝,蓦然间,她把头埋进双手中,泪水从指缝里向下滴落,她无声的、忍痛的啜泣。这把迎蓝那柔弱的同情心又撼动了。她打开手皮包,拿了一张化妆纸给她,她接过来,擦擦眼睛再擦擦鼻子。然后,她深吸了口气,振作了一下。“我真该死!”她说:“我想不到自己还这么脆弱!我该忘了他的!我该--可是--”眼泪又来了:“哦,上帝知道,我活得太累太累了!”迎蓝盯着她,有五分激动,还有五分愤怒。
“你为什么嫁到萧家去?”她率直的问:“为了爱情?还是为了金钱?”她抬起眼睛来,含泪的眸子清亮晶莹。但是,那份如梦如诗的韵味依旧浓厚。“你问了一个要点,这也是我常常自问的问题,你猜怎么,我的答案大概是后者!”“哦,”她惊呼:“为了金钱?”
“当时,我并不确实知道这一点。萧人仰的追求一上来就来势汹汹--”“萧人仰?”她问,第一次听到这名字。
“就是萧彬的儿子,我的丈夫。你不知道他怎么追求我,而整个达远连董事长,都在支持他。他知道我有爱人,知道有黎之伟,那时,黎之伟每天都接我上下班,就像阿奇对你一样。”她深刻的看了迎蓝一眼。“而人仰呢?他全体不顾,什么都不顾。当我无意间告诉他,我很喜欢夏威夷的火鹤花,第二天,我可以整个办公厅堆满了火鹤花,是他连夜打长途电话到夏威夷,派那儿的客户专程送来的。这还没有什么,他还能找到一个状如火鹤花的银花瓶,里面只插上一朵火鹤花,送到我面前来。在花心里,他插了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她低下头,打开皮包,取出那张纸条:“我特别带了些东西给你看,让你了解我当时怎么会选择他。”
她接过纸条,纸条上画满了手绘的火鹤花,在群花的中间,有两行细腻的小字:
“花如火,情如火,连夜送上千万朵!
花如火,情如火,多情却怕无情锁!”
她震动的把纸条还给采薇,心里有些明白,再坚韧的钢,也禁不起细火慢慢的烧。“然后,这一类的事情在我们之间经常发生,例如:我说过一句,我喜欢真丝衬衫,可惜买不起。第二天,我办公厅里就挂满了真丝衬衫,从米色到咖啡色,从粉紫到深紫,从水红到枣红,从黑到白--简直什么颜色都有。我想学骑马,他居然买了一匹马寄养在马场,马背上烙着我的名字。而马鞍、马装、马靴、马鞭--无一不备。唉!你不知道,我那时过的日子多苦,妈妈害严重的胃出血,住在一间暗无天日的小屋里,爸爸早就去世了,小弟小妹都在读书,全家就靠我的薪水过日子。我什么时候见过这种场面?什么时候领略过这种感情?是的,我爱黎之伟,他的环境比我更苦,刚从新闻系毕业,在一家小报社当记者,白天黑夜都要跑新闻,他和我相聚的时间不多。偶然相聚,我们去吃路边摊,去吃蚵仔煎,去吃牛肉面。冬天,寒流过境,我们躲在体育馆的屋檐下避风,两个人都冻得嘴唇发紫。夏天,我们在淡水河边,被蚊子叮得遍体鳞伤。哦,迎蓝,我告诉你,当一个人太穷的时候,连恋爱的气氛都谈不上了,这是件非常残酷的事实!所以,人类的故事,周而复始,永远逃不开贫富的问题。”她住了口,喝了口咖啡。迎蓝没说话,却不以为然的轻摇了一下头。她又想起阿奇,他们吃牛肉面,喝鱼丸汤,常常安步当车的走到这儿走到那儿,阿奇从不送她东西,他说过一句话:“贵的,我买不起,便宜的,配不上你!”当然,这是他滑头的地方,但,她听了仍然很舒服。“你不同意我的话。”采薇点点头,吸了口气,她又继续说:“黎之伟实在爱我,但是,他错在对我太有把握了,我十四岁就被他吻了,从此,两个人都没交过其他的异性朋友。当然,追求我的人很多,我们常把情书折成小船,放到淡水河里去,让它随波逐流。最初,我也和他提过人仰在追我,他并不紧张,而后来,我就不说了。我猜,当我不说的时候,我已经对人仰动心了。而最后面临的决定,是我母亲忽然病危,半夜里发作,气喘不过来,我吓得要死,找不到黎之伟,却找到了萧人仰。人仰飞车而来,一句话都没说,就把母亲抱进汽车,再飞车到医院,连夜开始急救,氧气筒氧气罩全出动了,然后,医生说要输血,血库里已无存货,找血牛找不到,我的血型和妈妈相同,我说输我的,人仰说他也是O型,输他的。结果,医生说我根本贫血,就输了他的,足足输了将近1000CC。输过血,他脸色好白好白,躺在那儿瞅着我,我马上知道,我完了,黎之伟也完了。”她闭闭眼睛,新的泪珠又涌出了眼眶,她用手支住头,玩弄着桌上的咖啡杯。迎蓝已经听得发呆了。“母亲被救了过来,人仰的脸色还没回复,我坐在他身边掉眼泪,他忽然拉住我的手,对我郑重的说:‘嫁我吧!我虽然不像黎之伟那样在你心里根深蒂固,可是,我能给你更多的爱,和更多的照顾。最起码,我不会让你又老又病的母亲,住在那样一间小破屋里。知道吗?采薇,这简直是--一种罪过!一种不孝!’我痛哭着扑进他怀里,第二个星期,我们订婚了,一个月后,我们飞美国举行了婚礼,因为怕黎之伟来大闹结婚礼堂。”她说完了。抬起头来,她用化妆纸擦干了眼睛,她那乌黑的头发半垂在面颊上,映得那面颊更娇更嫩了。“你们结婚多久了?”迎蓝问。
“才一年多。”“那--萧人仰对你不好吗?”
“不,他很好,又体贴又温柔,全家都对我好。是我自己不够好,我常想起黎之伟,在我订婚以后,黎之伟还企图挽回,他跟我说了好多好多,我只是不停的摇头,后来,他火了,他给了我两耳光,骂我下贱,卑鄙,只认得金钱--我心都碎了,我哭着嚷:我就是!我就是!谁叫你是穷小子!他狂叫着跑走了,从此,就变得酗酒,堕落,生活颓废--啊,迎蓝,我不能忘了他,是我毁了他!”
迎蓝呆望着她。“但是,你已经无能为力了!你毁了黎之伟,总不能再毁萧人仰吧!”她怔了怔,脸上掠过一阵惨痛。
“是的,我不能。我不能。我太天真了。我本来想求你帮一个忙,现在想来,是太荒谬了--”
“你要我帮什么忙?”“去帮我打个电话,约黎之伟出来,我想见他一面。”
“你为什么不自己打电话呢?”
“我打过,他摔我电话,他全家都摔我电话,他们都认得我的声音,只要听到我的声音,他们马上把电话切断,我根本没办法和他通话。”“为什么不找上门去?”
她打了个寒战。“我不敢,他生起气来很可怕,我不能带伤回家。”
迎蓝深思的看她。“你想跟他说什么?”她问。
“我不知道,”采薇可怜兮兮的。“我只想劝劝他,让他忘了我,让他振作起来,让他好好的活下去!”
“你认为这会有效吗?”她深刻的问:“你认为他还会听你吗?除非你能--”她住了口。
“能什么?”她追问。“能放弃萧人仰,回到黎之伟身边去!”她冲口而出,说过,就后悔了,这算什么建议?好端端的,劝人家离婚吗?不管萧人仰的死活了吗?采薇深呼吸了一下。“不。”她轻声说:“错了一次,不能再错一次,毁了一个,不能再毁一个!”迎蓝定定的注视采薇。忽然间,觉得对这女孩生出一个强烈的同情和好感。一个又美丽又纤细又多情的女孩!这种女孩是注定要受苦的!“听我说,采薇!”她不自禁的直呼她的名字:“你最聪明的做法,是完全忘掉黎之伟,全心全意的去爱你的丈夫。我告诉你,黎之伟会渡过他的困难的!有一天他会碰到别的女孩,会再恋爱,时间和空间会治好他!”
“真的吗?”“我相信。”她肯定点头。“而萧人仰,他对你的爱情不会比黎之伟少,否则他做不出那些疯狂的事,如要你离开萧人仰,他会--不堪涉想!”
采薇沉思良久,忽然抬起头来,脸上浮起一股勇敢而坚定的神色,她紧握了迎蓝的手一下。
“你提醒了我。迎蓝,你真好!我--可不可以--”她有些嗫嚅和羞涩,虽然已为人妻,仍然像个小女孩。“和你成为好朋友?”“当然,你已经是我的好朋友了。”
“唉!”她叹口气:“你知道我有多难!有时,想找个能谈话的人都找不到,人仰虽然爱我,我却不能把这些话讲给他听,是不是?”迎蓝了解的点点头。看了看手表。
“我送你回去上班!”采薇跳起身子。“当我公公的女秘书也不很容易,是不是?”迎蓝和她一起走出餐厅,坐进了小红车。
“奇怪,”她说:“为什么萧彬的女秘书都嫁进了萧家?”
采薇发动了车子,说:
“并不奇怪,他们从上千上万的应征者里,淘汰又淘汰,过滤又过滤,选出他们最中意的女孩来当女秘书。然后,萧家的人只要下决心追求谁,全家都同心协力的帮忙。他们家追求起女孩来--是让人难以抗拒的。”她回头看看迎蓝,笑了笑:“说不定,你也会走进萧家来,那么,我们就比朋友还亲了!”“我吗?”她坚决的摇摇头:“我决不会!”
采薇看了她一眼,没有接口。她的眼光若有所思的落在车窗外,眼里迷迷蒙蒙的浮上了一层薄雾。
“为什么呢?”她扬着眉说:“别把我想得太娇弱,我还不是那种看到只老鼠就会晕倒的女孩!”
萧彬欣赏的看着她,看到她那一脸的笑意,一身的青春,他不禁感动的点了点头。“你确实不是娇弱的,非但不娇弱,还相当倔强。很少看到像你这样临危不乱,又这样能代对方去设想的。”
“代对方设想?哦,你是说,我帮他解了绳子?其实我并没有帮他设想,我是不忍心看到一个那么有丈夫气概的人,被五花大绑的捆在地上。他眼睛里有种悲哀,不是悲哀,是绝望!我受不了这种绝望!”
萧彬深刻的研究她,好一会儿没开口。迎蓝不由自主的又回忆到昨天被刀挟持的那一幕。
“那个黎之伟,”她忍不住开口询问:“你后来把他怎么样了?送警了吗?”“不。我只是等他酒醒了,开车把他送回家!”他燃起一支烟,喷出一口烟雾,顿了顿,又说:“其实,黎之伟是个很优秀的年轻人,一年多前,他没有留上满脸胡子,他充满活力和信心。他学的是新闻,有才气,有抱负,有理想,能侃侃而谈,也很肯埋头工作。他是年轻有为的,自傲而乐天的。是萧家--毁了他。”他惊愕的看他,没想到他会这么坦白。
“我知道一点点,”她说:“其实,他在迁怒,不是萧家毁了他,而是祝采薇毁了他!”
他迅速的看他。“谁和你谈过?”“是阿奇。”“阿奇。”他沉吟着:“嗯,阿奇曾经是黎之伟的好朋友,你瞧,人生的变化真大!昨天,我以为阿奇会杀了他!”
“阿奇不会的,”她热烈的代阿奇辩护。“他并没有打伤黎之伟,是不是?”“是的,没打伤。”“唉!”她叹口气:“黎之伟也满可怜的,他为什么不忘掉祝采薇?”“像祝采薇那种女孩,任何男人都很难忘记她!”
哦!是吗?她心中在转着念头。祝采薇是天仙吗?她身上有魔力吗?她又想起那失魂落魄,憔悴如死的黎之伟。哎哎,她想,如果她是祝采薇,她决不会移情别恋!能有一个像黎之伟这样充满男性与丈夫气概的人“生死相许”,怎能再投入别人的怀抱?她退回到自己的办公厅,和往常一样,又是一个忙碌的早晨,接不完的电话,看不完的来信,排不出空档的时间表,和做不完的记录。她忙得没时间再想黎之伟和祝采薇。好不容易挨到中午,下班铃一响,她就浑身振作起来,这是她和阿奇的时间了!每天,几乎就在为这一刻而活啊!她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见阿奇了。从昨晚到现在,似乎已有几千几万年了。韶青如果看到她这副样子,准又要嘲笑她了:
“不害臊吗?认识才多久,就爱得如疯如狂了!”
昨晚很遗憾,没有让韶青见到阿奇,昭青临时加晚班,深夜才回来,那时,阿奇早就走了!真该让他们见见面,问问韶青对他的看法。不过,如果韶青不赞成阿奇,她就会放弃阿奇吗?才不呢!就像她不赞成那驾驶员,韶青仍然离不开那驾驶员一样。噢,多险!想起阿奇昨晚的玩笑,她仍然禁不住发抖,她差一点就和韶青同一命运了!在这一刹那,她有些了解韶青,而且深切的同情她起来!
走出大厦门口,她四面张望,没见到阿奇,他大概怕“人言可畏”,而在转角处等她吧。她心急的往转角处走,突然间,有个影子翩然的停在她面前。
“你在找阿奇吗?”她一愣,定睛看去,面前正亭亭玉立的站着一个女孩。头发微鬈的披泻在肩上,皮肤又细又晰又白,像刚出蕊的花瓣,粉粉的、娇娇的。她有对如梦如幻的眸子,雾雾的,蒙蒙的,静静的,水水的,总像在说话似的。她的鼻子秀气而小巧,嘴唇的弧度美好而轮廓清晰,像古代仕女图里的小嘴。她穿了件雪白雪白的真丝衬衫,系了一条翠蓝翠蓝的大圆裙子,那腰肢纤小得不盈一握。脖子上坠着一个钻石坠子,那坠子上有颗心形的蓝宝钻,悬空的镶着,在她那乳白的皮肤上轻轻晃动。迎蓝看呆了,她总觉得自己够美了,也觉得韶青够美了,可是,现在,她必须承认,她还没见过这种美。何况,这女孩连脂粉都不施,干净得就像才出水的荷花。她吸了口气,本能已告诉她这是谁了。“祝采薇,”她迷糊的问:“你是祝采薇吗?”
“是。”祝采薇安静的回答。“你是夏迎蓝了?”
她点头,两个“女秘书”彼此打量了一会儿。
“是我叫阿奇把你今天中午的时间让给我,”祝采薇说,雾蒙蒙的眼珠水盈盈的凝视她。老天!这样的眼睛不但能迷死男人,连女人都会着迷呢!
“哦!”她被动的、眩惑的应着:“有事要和我谈?”她明知故问。“是的。我请你去吃午饭,来吧!”
她跟着祝采薇走到街边,那儿停着一辆得雪亮雪亮的、深红色的欧洲车,小小的、流线型的。迎蓝对车子完全一窍不通,却仍然能体会这辆小车子的价格惊人。采薇开了车门,迎蓝钻了进去,坐在驾驶座旁边。
采薇从另一道门上了驾驶座,她熟练的发动了车子,扶着驾驶盘,车子开向了中山北路,一路上,她都不说话,而迎蓝是更无法开口,只是痴痴的看着她,不信任似的看着她。她手臂上戴着两串细细的K金镯子,镶着一粒粒小钻,手腕一动,镯子就彼此撞击,发出细碎的、叮叮当当的轻响,如梦,如诗,如歌。车子停在一家欧洲式的西餐馆前面。走进去,里面全是地毯,灯光幽暗,四面窗子上,有一片一片的水帘在倾泻,流水淙淙,颇富情调。她们在屋子一隅坐了下来,她带点歉意似的开了口:“我不是要摆阔,到这种地方来,只为了这里很安静,可以好好的谈几句。”她没接口,模糊的想起阿奇,如果她和阿奇能到这样的一个地方来谈心,一定颇富罗曼蒂克的气氛。思想刚转到这儿,她就被一种犯罪感给抓住了,为什么要水帘?为什么要蜡烛?为什么要情调?“但使两情相悦,无灯无月何妨?”灯月都可不要,只要两情相悦!她平静了;阿奇,只要有你!牛肉面馆就是天堂!阿奇,只要有你!
采薇点了两客快餐,又点了咖啡。快餐送来了,她几乎没吃,只是猛喝咖啡,一面深深打量迎蓝。当迎蓝也吃得差不多时,她才低低的开了口:
“听说,黎之伟昨天跑去大闹达远,害你吃苦了。”
她一惊,谁这么讨厌,去和这位少奶奶多嘴?
“没什么,”她很快的说:“他喝醉了酒,自己也不知道在干些什么。”采薇死死的注视她,忽然间,她一把握住了迎蓝的手腕,她的手心滚烫,眼里猝然涌上一层极深极深的痛楚,她颤栗的、迫切的问:“他怎样了?很潦倒吗?很憔悴吗?很凶吗?他们打伤了他吗?”她一连串的问着,哀求着:“告诉我,迎蓝,我不能问别人,只能问你!”她惊愕万分,一瞬也不瞬的瞪着采薇。“你还在关心他?”她讶异的问:“你已经移情别恋了,为什么还要关心他?”她的手更加热切的握住了她,含泪说:
“别再惩罚我了!告诉我吧,请你!”
“是的。”她吸了口气。“他很憔悴很潦倒,但是,比憔悴潦倒更严重的,是他很绝望,像--像个走投无路的猛兽。他绝望、悲哀、愤怒--而且无助。”
采薇的眼睛张得更大了,泪珠在眼眶里荡漾,却没落下来,她用吞尖舔嘴唇,嗫嗫嚅嚅的,作梦似的说:
“我要找他去!我要--找他去!”
“为什么?”迎蓝有力的问:“是想再刺激他?再更深的毁灭他?”她抬头看迎蓝,蓦然间,她把头埋进双手中,泪水从指缝里向下滴落,她无声的、忍痛的啜泣。这把迎蓝那柔弱的同情心又撼动了。她打开手皮包,拿了一张化妆纸给她,她接过来,擦擦眼睛再擦擦鼻子。然后,她深吸了口气,振作了一下。“我真该死!”她说:“我想不到自己还这么脆弱!我该忘了他的!我该--可是--”眼泪又来了:“哦,上帝知道,我活得太累太累了!”迎蓝盯着她,有五分激动,还有五分愤怒。
“你为什么嫁到萧家去?”她率直的问:“为了爱情?还是为了金钱?”她抬起眼睛来,含泪的眸子清亮晶莹。但是,那份如梦如诗的韵味依旧浓厚。“你问了一个要点,这也是我常常自问的问题,你猜怎么,我的答案大概是后者!”“哦,”她惊呼:“为了金钱?”
“当时,我并不确实知道这一点。萧人仰的追求一上来就来势汹汹--”“萧人仰?”她问,第一次听到这名字。
“就是萧彬的儿子,我的丈夫。你不知道他怎么追求我,而整个达远连董事长,都在支持他。他知道我有爱人,知道有黎之伟,那时,黎之伟每天都接我上下班,就像阿奇对你一样。”她深刻的看了迎蓝一眼。“而人仰呢?他全体不顾,什么都不顾。当我无意间告诉他,我很喜欢夏威夷的火鹤花,第二天,我可以整个办公厅堆满了火鹤花,是他连夜打长途电话到夏威夷,派那儿的客户专程送来的。这还没有什么,他还能找到一个状如火鹤花的银花瓶,里面只插上一朵火鹤花,送到我面前来。在花心里,他插了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她低下头,打开皮包,取出那张纸条:“我特别带了些东西给你看,让你了解我当时怎么会选择他。”
她接过纸条,纸条上画满了手绘的火鹤花,在群花的中间,有两行细腻的小字:
“花如火,情如火,连夜送上千万朵!
花如火,情如火,多情却怕无情锁!”
她震动的把纸条还给采薇,心里有些明白,再坚韧的钢,也禁不起细火慢慢的烧。“然后,这一类的事情在我们之间经常发生,例如:我说过一句,我喜欢真丝衬衫,可惜买不起。第二天,我办公厅里就挂满了真丝衬衫,从米色到咖啡色,从粉紫到深紫,从水红到枣红,从黑到白--简直什么颜色都有。我想学骑马,他居然买了一匹马寄养在马场,马背上烙着我的名字。而马鞍、马装、马靴、马鞭--无一不备。唉!你不知道,我那时过的日子多苦,妈妈害严重的胃出血,住在一间暗无天日的小屋里,爸爸早就去世了,小弟小妹都在读书,全家就靠我的薪水过日子。我什么时候见过这种场面?什么时候领略过这种感情?是的,我爱黎之伟,他的环境比我更苦,刚从新闻系毕业,在一家小报社当记者,白天黑夜都要跑新闻,他和我相聚的时间不多。偶然相聚,我们去吃路边摊,去吃蚵仔煎,去吃牛肉面。冬天,寒流过境,我们躲在体育馆的屋檐下避风,两个人都冻得嘴唇发紫。夏天,我们在淡水河边,被蚊子叮得遍体鳞伤。哦,迎蓝,我告诉你,当一个人太穷的时候,连恋爱的气氛都谈不上了,这是件非常残酷的事实!所以,人类的故事,周而复始,永远逃不开贫富的问题。”她住了口,喝了口咖啡。迎蓝没说话,却不以为然的轻摇了一下头。她又想起阿奇,他们吃牛肉面,喝鱼丸汤,常常安步当车的走到这儿走到那儿,阿奇从不送她东西,他说过一句话:“贵的,我买不起,便宜的,配不上你!”当然,这是他滑头的地方,但,她听了仍然很舒服。“你不同意我的话。”采薇点点头,吸了口气,她又继续说:“黎之伟实在爱我,但是,他错在对我太有把握了,我十四岁就被他吻了,从此,两个人都没交过其他的异性朋友。当然,追求我的人很多,我们常把情书折成小船,放到淡水河里去,让它随波逐流。最初,我也和他提过人仰在追我,他并不紧张,而后来,我就不说了。我猜,当我不说的时候,我已经对人仰动心了。而最后面临的决定,是我母亲忽然病危,半夜里发作,气喘不过来,我吓得要死,找不到黎之伟,却找到了萧人仰。人仰飞车而来,一句话都没说,就把母亲抱进汽车,再飞车到医院,连夜开始急救,氧气筒氧气罩全出动了,然后,医生说要输血,血库里已无存货,找血牛找不到,我的血型和妈妈相同,我说输我的,人仰说他也是O型,输他的。结果,医生说我根本贫血,就输了他的,足足输了将近1000CC。输过血,他脸色好白好白,躺在那儿瞅着我,我马上知道,我完了,黎之伟也完了。”她闭闭眼睛,新的泪珠又涌出了眼眶,她用手支住头,玩弄着桌上的咖啡杯。迎蓝已经听得发呆了。“母亲被救了过来,人仰的脸色还没回复,我坐在他身边掉眼泪,他忽然拉住我的手,对我郑重的说:‘嫁我吧!我虽然不像黎之伟那样在你心里根深蒂固,可是,我能给你更多的爱,和更多的照顾。最起码,我不会让你又老又病的母亲,住在那样一间小破屋里。知道吗?采薇,这简直是--一种罪过!一种不孝!’我痛哭着扑进他怀里,第二个星期,我们订婚了,一个月后,我们飞美国举行了婚礼,因为怕黎之伟来大闹结婚礼堂。”她说完了。抬起头来,她用化妆纸擦干了眼睛,她那乌黑的头发半垂在面颊上,映得那面颊更娇更嫩了。“你们结婚多久了?”迎蓝问。
“才一年多。”“那--萧人仰对你不好吗?”
“不,他很好,又体贴又温柔,全家都对我好。是我自己不够好,我常想起黎之伟,在我订婚以后,黎之伟还企图挽回,他跟我说了好多好多,我只是不停的摇头,后来,他火了,他给了我两耳光,骂我下贱,卑鄙,只认得金钱--我心都碎了,我哭着嚷:我就是!我就是!谁叫你是穷小子!他狂叫着跑走了,从此,就变得酗酒,堕落,生活颓废--啊,迎蓝,我不能忘了他,是我毁了他!”
迎蓝呆望着她。“但是,你已经无能为力了!你毁了黎之伟,总不能再毁萧人仰吧!”她怔了怔,脸上掠过一阵惨痛。
“是的,我不能。我不能。我太天真了。我本来想求你帮一个忙,现在想来,是太荒谬了--”
“你要我帮什么忙?”“去帮我打个电话,约黎之伟出来,我想见他一面。”
“你为什么不自己打电话呢?”
“我打过,他摔我电话,他全家都摔我电话,他们都认得我的声音,只要听到我的声音,他们马上把电话切断,我根本没办法和他通话。”“为什么不找上门去?”
她打了个寒战。“我不敢,他生起气来很可怕,我不能带伤回家。”
迎蓝深思的看她。“你想跟他说什么?”她问。
“我不知道,”采薇可怜兮兮的。“我只想劝劝他,让他忘了我,让他振作起来,让他好好的活下去!”
“你认为这会有效吗?”她深刻的问:“你认为他还会听你吗?除非你能--”她住了口。
“能什么?”她追问。“能放弃萧人仰,回到黎之伟身边去!”她冲口而出,说过,就后悔了,这算什么建议?好端端的,劝人家离婚吗?不管萧人仰的死活了吗?采薇深呼吸了一下。“不。”她轻声说:“错了一次,不能再错一次,毁了一个,不能再毁一个!”迎蓝定定的注视采薇。忽然间,觉得对这女孩生出一个强烈的同情和好感。一个又美丽又纤细又多情的女孩!这种女孩是注定要受苦的!“听我说,采薇!”她不自禁的直呼她的名字:“你最聪明的做法,是完全忘掉黎之伟,全心全意的去爱你的丈夫。我告诉你,黎之伟会渡过他的困难的!有一天他会碰到别的女孩,会再恋爱,时间和空间会治好他!”
“真的吗?”“我相信。”她肯定点头。“而萧人仰,他对你的爱情不会比黎之伟少,否则他做不出那些疯狂的事,如要你离开萧人仰,他会--不堪涉想!”
采薇沉思良久,忽然抬起头来,脸上浮起一股勇敢而坚定的神色,她紧握了迎蓝的手一下。
“你提醒了我。迎蓝,你真好!我--可不可以--”她有些嗫嚅和羞涩,虽然已为人妻,仍然像个小女孩。“和你成为好朋友?”“当然,你已经是我的好朋友了。”
“唉!”她叹口气:“你知道我有多难!有时,想找个能谈话的人都找不到,人仰虽然爱我,我却不能把这些话讲给他听,是不是?”迎蓝了解的点点头。看了看手表。
“我送你回去上班!”采薇跳起身子。“当我公公的女秘书也不很容易,是不是?”迎蓝和她一起走出餐厅,坐进了小红车。
“奇怪,”她说:“为什么萧彬的女秘书都嫁进了萧家?”
采薇发动了车子,说:
“并不奇怪,他们从上千上万的应征者里,淘汰又淘汰,过滤又过滤,选出他们最中意的女孩来当女秘书。然后,萧家的人只要下决心追求谁,全家都同心协力的帮忙。他们家追求起女孩来--是让人难以抗拒的。”她回头看看迎蓝,笑了笑:“说不定,你也会走进萧家来,那么,我们就比朋友还亲了!”“我吗?”她坚决的摇摇头:“我决不会!”
采薇看了她一眼,没有接口。她的眼光若有所思的落在车窗外,眼里迷迷蒙蒙的浮上了一层薄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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