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一般路过的孙传庭
作者:佚名 更新:2025-09-23 03:07
第97章 一般路过的孙传庭
雪飘过。¨5′0′2_t¨x^t\.,c\o·m/
官道上,一支官军人马正缓缓前进著。
经过半个月的奔波,这支来自陕西的勤王大军已是面有菜色,人人疲惫不堪。
孙传庭看著灰头土脸的部下,心中倍感无奈。
“传令,原地休息,埋锅造饭。”
不一会儿的时间,炊烟便畏升起。
一名秦兵小卒排队打了一碗粥,他看著那碗稀的几乎和白开水没两样的汤,忍不住埋怨道:“音皮疝疝子!额们千里迢迢的来勤王,连饭都快吃不上了!饿死算逑,勤个鸟的王!”
另一个小兵急忙道:“额背不住你个瓜皮咧!赶紧把你那个鸟嘴给闭上!要是被抚台大人听到了,你这瓜皮的脑袋还要不要得?”
那秦兵小卒依旧是骂骂咧咧,大军行动的匆忙,这大半个月的行军,兄弟们就没吃过一回饱饭,虽然大家都愿意跟著抚台大人杀韃子,但朝廷总不能连饭都不让人吃饱吧?
此时,孙传庭也是心中干著急。
说好的行军粮只发下来不到一半,如今別说是东进杀虏了,恐怕还没等走到一半,勤王大军就得到处挖树皮吃了。
孙传庭直嘆气。
虽说近些年来,大明天灾不断,饿遍地,易子而食的惨剧比比皆是,但他深知,大明朝不是没钱,也不是没粮,而是大部分的钱粮都集中在少数人手中。]}狐D恋?)文~学`\ o±?最3~新??章?¤节>`?更D(新(?快3?¥
而那些人,寧肯把米放陈,餵肥了老鼠,养肥了农民军,也不肯拿出一些为国出力。
这群该死的蛀虫!
如今,他的部队已经来到了真定府地界,也跟著子打了几场小规模遭遇战,输多胜少,士气低迷。此时真定府各地均遭受到了韃子的掠夺,粮价飞涨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地步,村镇也並无余粮。
大军无处补给,军心涣散。
孙传庭只得命令部下去远处的州县购粮,只是这一来一回,时间就被耽误了。
此事若是被朝中那些根本就不明白前线状况的肱骨大臣知道了,说不定还要被扣上一个畏战的帽子。
前方军情紧急,纵然他有心杀虏,却是无能为力。
孙传庭看向远方,问道:“这里是何地?”
他魔下的一个夜不收管队官抱拳道:“抚台大人,再往前走,就是辛乡,归赵州管辖。”
“唉,这一路来,韃虏肆虐,遇难百姓的尸体隨处可见。那知州毫无作为,任我大明百姓被肆意屠戮!该杀!”
那夜不收队官问道:“抚台大人,要不要卑职派人去辛乡购粮?”
孙传庭冷哼一声:“那知州龟缩城內,他还会管其他村镇百姓的死活!?那辛乡,估计也是遭了子的毒手,哪里又有多余的粮食?”
孙传庭沉吟片刻:“罢了,你便带人去侦查一番,若是遇到大股奴贼,切记不可浪战。x小,;说§C??M±S- (#免¤?μ费|阅?读¥”
“卑职领命。”
孙传庭看向天空中飘下的雪,心头淒凉。
“这雪什么时候能停啊。”
“下了一小天了,这雪估计快停了。” 刘燁身披大擎,站在辛乡的城墙之上,他伸手接住天空中飘下的雪,脑海中构思著接下来高阳之战的计划。
按照沙雕网友和玩家们查到的资料,此时,明末重臣孙承宗正在高阳城组织抵抗,待到十一月初九日,高阳城破,孙承宗殉国,全家遇难。
辛乡距离高阳城大约有四天的路程,再过几日,自己就该带著玩家们出发了。
这时,孙思明火急火燎的赶了过来,
“將军,外面有一伙来歷不明的官军!看样子,不像是將军的部下....
刘燁不紧不慢的说道:“看见了。莫要声张,以免城中百姓惊慌,待我先去摸摸他们的底细。
辛乡镇城墙外,那夜不收队官看著悬掛在城门上的人头,又看了看堆在城外,由两百多颗人头所堆砌而成的京观,只觉胸中气血翻滚,心中极度愤怒。
再看看辛乡镇的城墙,似乎並没有攻城的痕跡,可想而知的是,这里的守城官定然是降了奴贼手段残忍的韃子固然可恨,但在他看来,这些软骨头却更为可恨。
他们剥削大明百姓,赚著大明的钱,关键时刻不想著怎么保卫给予他一切的大明,却转手就给大明卖了,心甘情愿的去给异族人当奴才!
这夜不收队官曾在高迎祥手下做过事,杀过不少贪官和土財主。他当初接受詔安时,就曾有言在先:老子不认什么狗屁大明朝廷,只认你孙抚台!
他的心中对大明朝是恨的,但他也不曾忘记,当年洪武皇帝驱逐韃虏,恢復中华。否则如今,
华夏大地还是由蒙古韃子所统治,自己这些汉人,仍然是低人一等的存在。
如今又有建奴妄图入关,重现当年暴元旧事。
和这种大事比起来,自己与大明朝的那些恩怨,还真算不得什么了,他只希望能在抚台魔下多杀韃子。
管队官吼道:“快回去稟告抚台大人,就说辛乡镇已经沦陷!这群该死的韃子,竟然用我大明百姓的人头筑京观!我必向抚台请战!”
一个夜不收小军领命而去,
就在这时,辛乡的城墙上忽然出现一个外披大擎,穿盔戴甲的青年军官。
“尔系何卫所军士?”
听到这话,这领队官冷笑一声,高声道:“吾乃右金都御史孙传庭大人的部將!城中发生了何事?莫不是你与那韃子里应外合,残害我大明军民,用他们的人头筑成京观!?”
刘燁一惊。
孙传庭?
没想到这么早就遇到了歷史上赫赫有名的人物。
刘燁逛歷史板块的论坛时,就经常听网友们有一个说法,叫孙传庭死,明廷亡。
古往今来的任何一朝代,总是会有几个在王朝末期试图力挽狂澜的人。
秦时有章邯,汉时又有诸葛武侯,而大明朝,就是这个孙传庭了。
刘燁手里有这么多的鞋子人头,这可都是实打实的军功,总得想个办法变现。若是能抱上孙传庭这个大腿,在朝中有个靠山,帮自己美言两句,加官进爵指日可待啊!
在这个万恶的封建社会,有了身份和地位,自己才能更好的发展。
虽然大家总是將军將军的叫著,但其实他就是一个破小旗,连个告身都没有,说起来辛乡目前的状態就和割据差不多,一切都靠缴获的韃子物资自给自足。
大明朝廷的羊毛,他必须得婷啊!
刘燁中气十足的大笑一声,对下方的管队官说道:“哈哈哈!兄弟,你误会我了,快请友军进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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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孙传庭也是心中干著急。
说好的行军粮只发下来不到一半,如今別说是东进杀虏了,恐怕还没等走到一半,勤王大军就得到处挖树皮吃了。
孙传庭直嘆气。
虽说近些年来,大明天灾不断,饿遍地,易子而食的惨剧比比皆是,但他深知,大明朝不是没钱,也不是没粮,而是大部分的钱粮都集中在少数人手中。]}狐D恋?)文~学`\ o±?最3~新??章?¤节>`?更D(新(?快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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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他的部队已经来到了真定府地界,也跟著子打了几场小规模遭遇战,输多胜少,士气低迷。此时真定府各地均遭受到了韃子的掠夺,粮价飞涨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地步,村镇也並无余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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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传庭只得命令部下去远处的州县购粮,只是这一来一回,时间就被耽误了。
此事若是被朝中那些根本就不明白前线状况的肱骨大臣知道了,说不定还要被扣上一个畏战的帽子。
前方军情紧急,纵然他有心杀虏,却是无能为力。
孙传庭看向远方,问道:“这里是何地?”
他魔下的一个夜不收管队官抱拳道:“抚台大人,再往前走,就是辛乡,归赵州管辖。”
“唉,这一路来,韃虏肆虐,遇难百姓的尸体隨处可见。那知州毫无作为,任我大明百姓被肆意屠戮!该杀!”
那夜不收队官问道:“抚台大人,要不要卑职派人去辛乡购粮?”
孙传庭冷哼一声:“那知州龟缩城內,他还会管其他村镇百姓的死活!?那辛乡,估计也是遭了子的毒手,哪里又有多余的粮食?”
孙传庭沉吟片刻:“罢了,你便带人去侦查一番,若是遇到大股奴贼,切记不可浪战。x小,;说§C??M±S- (#免¤?μ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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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传庭看向天空中飘下的雪,心头淒凉。
“这雪什么时候能停啊。”
“下了一小天了,这雪估计快停了。” 刘燁身披大擎,站在辛乡的城墙之上,他伸手接住天空中飘下的雪,脑海中构思著接下来高阳之战的计划。
按照沙雕网友和玩家们查到的资料,此时,明末重臣孙承宗正在高阳城组织抵抗,待到十一月初九日,高阳城破,孙承宗殉国,全家遇难。
辛乡距离高阳城大约有四天的路程,再过几日,自己就该带著玩家们出发了。
这时,孙思明火急火燎的赶了过来,
“將军,外面有一伙来歷不明的官军!看样子,不像是將军的部下....
刘燁不紧不慢的说道:“看见了。莫要声张,以免城中百姓惊慌,待我先去摸摸他们的底细。
辛乡镇城墙外,那夜不收队官看著悬掛在城门上的人头,又看了看堆在城外,由两百多颗人头所堆砌而成的京观,只觉胸中气血翻滚,心中极度愤怒。
再看看辛乡镇的城墙,似乎並没有攻城的痕跡,可想而知的是,这里的守城官定然是降了奴贼手段残忍的韃子固然可恨,但在他看来,这些软骨头却更为可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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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夜不收队官曾在高迎祥手下做过事,杀过不少贪官和土財主。他当初接受詔安时,就曾有言在先:老子不认什么狗屁大明朝廷,只认你孙抚台!
他的心中对大明朝是恨的,但他也不曾忘记,当年洪武皇帝驱逐韃虏,恢復中华。否则如今,
华夏大地还是由蒙古韃子所统治,自己这些汉人,仍然是低人一等的存在。
如今又有建奴妄图入关,重现当年暴元旧事。
和这种大事比起来,自己与大明朝的那些恩怨,还真算不得什么了,他只希望能在抚台魔下多杀韃子。
管队官吼道:“快回去稟告抚台大人,就说辛乡镇已经沦陷!这群该死的韃子,竟然用我大明百姓的人头筑京观!我必向抚台请战!”
一个夜不收小军领命而去,
就在这时,辛乡的城墙上忽然出现一个外披大擎,穿盔戴甲的青年军官。
“尔系何卫所军士?”
听到这话,这领队官冷笑一声,高声道:“吾乃右金都御史孙传庭大人的部將!城中发生了何事?莫不是你与那韃子里应外合,残害我大明军民,用他们的人头筑成京观!?”
刘燁一惊。
孙传庭?
没想到这么早就遇到了歷史上赫赫有名的人物。
刘燁逛歷史板块的论坛时,就经常听网友们有一个说法,叫孙传庭死,明廷亡。
古往今来的任何一朝代,总是会有几个在王朝末期试图力挽狂澜的人。
秦时有章邯,汉时又有诸葛武侯,而大明朝,就是这个孙传庭了。
刘燁手里有这么多的鞋子人头,这可都是实打实的军功,总得想个办法变现。若是能抱上孙传庭这个大腿,在朝中有个靠山,帮自己美言两句,加官进爵指日可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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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大家总是將军將军的叫著,但其实他就是一个破小旗,连个告身都没有,说起来辛乡目前的状態就和割据差不多,一切都靠缴获的韃子物资自给自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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