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2章
作者:韦小宝 更新:2021-11-29 08:43
柯林点点头。费列格的要求不算高,血珠不算什么好东西。它是强者去沙山提升实力后的附产品。许多强者手里都有现成的,以天魔女在西大陆的强势。甚至不需要派人去,就可以收集到足够的血珠。
“等血珠到手之后再说。”费列格不肯多说,如果让天魔女天道祭天的真象,知道噬血珠的真正用处,费列格生怕她会后悔。不管天魔女如果示好,费列格依然不敢相信她,两个大陆之间。只可能是敌对地。永远不可能成为朋友。
从沙山得到的血珠,至于血池。那可能是个骗局,又或许是西蒙地方法不对头。若是用血珠入药,或者炼制其它的东西。那才是真正地浪费呢,血珠不难得到,可费列格真的不愿意再听沙山上的鬼音,那声音太刺激人了。
柯林看了费列格一眼,转身进入树林,果然是大陆上最好的盗贼,前后不过几息,费列格已经看不到柯林的身影,连气息也无法感觉到,这就是盗贼最厉害的地方,可以无声无息的瞒过绝大部分地强者。如果柯林本身地实力能再强些,他就成为令所有强者变色的刺客了。
刺客这个职业,在大陆上是没有地。无论是魔法盾还是护体斗气,瞬间防御的能力都极强,能功破防御的高手,没必要偷偷摸摸杀人,大可正大光明地进行决斗。如果不能破掉防御,靠近强者那是找死。
奥克兰帝国与风神帝国相邻,不需要走魔域森林,距离也不算太远,花了两天时间找到飓风,费列格向奥克兰帝国前进。风神帝国在奥克兰帝国的东南方向,回去的时候,正好可以路过自己的领地,收集精血不是一时半刻可以完全的,也算不上太急,费列格准备去领地看看,哥哥姐姐都住在那儿,他们都不太喜欢帝都。
这也难怪,从德兰公国下面小地方出来的平民,就算由吴天陛下亲赐成为贵族,在奥克西姆这样的大都市中,同样无法融入贵族圈。别说他们的爵位不高,就算是费列格的父亲,拥有大公爵的爵位,还是无法被贵族们接受。
整个兰迪斯家族,能被帝都贵族们认可的只有两个人。第一个自然是费列格,因为他是一名魔法师,而且还是帝国的骄傲,最年轻的魔导师。所有人都知道,。魔法师就是天生的贵族,他们拥有丰富的知识,超强的战斗力,只要是魔法师,就不可能是那些没见过市面的乡下人可以比较的,哪怕这位魔法师也是从乡下小村中出来的。
另一位能够接受的是珍妮,当然不是因为珍妮长得漂亮,贵族们也不会因为为少女的纯真而感动。珍妮是王妃,这个身份才是真正能被帝都贵族们接受的原因。
在神之大陆,贵族可不是一句话,或者一个封号就能被人认可的,通常来说,一个贵族家族,想要被人接受,成为真正的贵族,至少要经过几代人,才能慢慢融入贵族们的奇书网电子书生活圈中,只有经过岁月的锤炼,家族的成员才能成为真正的贵族。刚刚得到封号的贵族,只能算是暴发户,这样的家族,也是贵族们最喜欢嘲弄的人。
兰迪斯家族同样有这样的情况,只是由于有费列格这位奥克兰的骄傲之称的年轻魔导师存在,再加上吴天大帝给予的多次警告,才没人敢在兰迪斯家族成员面前过去放肆。即使不能嘲笑暴发户,绝对大部分的贵州选择敬而远之,将兰迪斯家族的其他成员孤立起来。
正是这样的原因,费列格的两个哥哥,和姐姐,绝大部分时间都在费列格的封地中居住,在那里,他们令人敬仰的贵族,连姐夫弗吉斯一家也搬到里居住,那儿至少要比库卡镇繁华得太多了,正好弗吉斯家有管理方面的经验,这些年下来,倒是将费列格的封地管理的有模有样。
费列格从没有关心过自己的封地,对元素矿场倒是很关心,那里能够提供他足够使用的元素水晶。至于封地可以上交的金币,费列格完全没兴奋,在他的空间戒子中,有一千多金币,这已经足够他使用了,大部分时候,他是不需要花钱的。
魔法师的地位在大陆上还是非常强势的,就算费列格口袋里一个铜币也没有,也不需要为吃住担心,会有许多贵族主动为他付帐。
费列格的封地上有一座城市,这他是知道的,一路打听,才找到兰迪斯城,当然这里原来并不叫这个名字,按习惯,贵族得到封地后,第一个村、镇或者是城市,起的名字肯定是家族的封号。费列格的父母没什么学问,起家族封号的时候,直接用姓氏起的,因此封地里的城市自然而然的成为了兰迪斯城。
兰迪斯城面积不算太大,人口却不少,原来有不足十万人,现在已经快要接近五十万人,费列格无法想象,自己封地的城市,居然比得上德兰公国的国都,甚至还要更繁华些。
兰迪斯城发展的这样好,自然不是普罗和卡瓦两个哥哥的功能,至于弗吉斯一家,就算出力也不会太多,毕竟他们只是出至于小地方的勋爵,单从爵位上讲,还不如费列格的两个哥哥呢,管理能力实在有限。
之所以有目前的规模,还是吴天大帝起的作用最大,他没办法在其它方面补偿费列格,只能把赏赐算到费列格的家人身上。收获最大的自然是费列格的父亲雷斯诺,不仅早已经成为了公爵,而且也有一片封地,和费列格的封地连成一片,已经可比一些小公国的面积了。
除了雷斯诺之外,两个哥哥,一个姐姐,都受到了封赏,至于费列格的封地,更是大力扶持,派来专门的管理人才,还向这里先后进行了三次大规模的移民,才有了今天这样的规模。
兰迪斯城先后进行了四次扩建,由于扩建的间隔时间太短,以至于外城的城墙只修了一小半,大部分的地方都没有城墙。在城市里面,除了原来的城墙外,还有另一道后修的城墙,目前修建的已经是第三道城墙了。
考虑到以后兰迪斯城规模可能更大,因此这次扩建城墙的时候,规划的面积比原来大得多,城墙长度自然也增加了许多,所以修建的速度就比预计的慢了不少。
这倒便宜了住在第二道城墙外,第三道城墙内的居民,由于没有城墙,自然没办法收入城税,虽然兰迪斯城的入城税已经足够低了,可对于平民来说,能省点总是好的。
兰迪斯城的主人是帝国最尊贵魔法师中的一员,是吴天大帝最信任的年轻天才,是奥克兰帝国的骄傲。这么多的头衔、光环,落到兰迪城平民头上,最大的实惠就是城市的税赋非常的少,少到只有普通城市的五分之一,因为费列格魔法师阁下的封地,是不需要向帝国交任何赋税的,甚至在大陆战争时间,也可以不用上交任何物资和战争税。
第三百五十二章 封地
在整个奥克兰帝国,可是头一份,就算是各地的亲王样的待遇,为此许多人看兰迪斯城都很眼红。
现在的兰迪斯城有三座城门,等外面最后一道城墙修完,城门增加到八座。好在目前城市面积最大的部分还没有城墙,因此进出城门还不显得如何拥挤。
费列格正自打量着,城门口一阵大乱,两队手持长矛的士兵列队跑出,分立两侧,另有一些士兵开始驱赶进城出城的人群。费列格眉毛轻轻上扬,他不喜欢这样,特别是在自己的封地上,哪怕他是第一次来这里,这儿依旧是他的封地。
倒是城门口的百姓似乎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场景,非常配合士兵,让出城门口,耐心等待着什么。
片刻后,大队的骑兵从远至近,向城门口开来,看骑士们身上的铠甲,居然是最好的墨铠,士兵的脸上带着一丝疲倦之色,精神头却很足,眉宇眼角边满是骄傲之色。
自己的私兵好象是不用上战场的吧,费列格的第一只私军远远超过伯爵私军的规定,整整一个师团的墨铠军,闻名于两大陆的飓风师团。在后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蓝天军团的士兵都认为自己是兰迪斯家族的私军,直到费列格把他们交还到吴天大帝手中。
现在封地里的私军,是后来招收精壮民众,与飓风师团相差甚远,飓风师团原来的班底,大部分是帝国的正规军,几乎不用训练,就可以投入到大陆战争中。
至于墨铠,早已经无法生产了,不过自己的私军可以装备,倒不令人意外,毕竟草原山谷是费列格发现并且贡献给帝国的。
雷斯诺公爵可以拥有五千私军,费列格是伯爵,可以拥有一千私军。两个哥哥也都是伯爵,各有一千私军,整个封地上,应该有八千兰迪斯家族私军,全部装备墨铠可能有些困难,装备一半还是没问题的。
费列格身边停着一辆华丽的马车,除了车夫外,还有四位武士,想来车上的主人也算有些身份。不愿意到城门口等待,而是停在距离城门远一些的路边。
此时四位武士也偷偷打量着费列格,他身上的魔法袍无论走到哪儿。都很容易吸引人地眼球。兰迪斯城比起以前是繁华多了,可这里距离风神帝国不远,也算是边境城市,在成为费列格封地之前,自然不能同大城市相比。这里可是很少能看到魔法师的。
向武士招了招手,一名武士走了过来,向费列格行了个武士礼,费列格的魔法袍上没有任何的徽章,让他无法分辨出费列格的魔法师等级和家族。
“您好,尊敬的魔法师先生。有什么可以为您效劳的?”
“前面是怎么回事?据我所说,兰迪斯家族的私军,不需要去前线,这些士兵好象刚打完仗?”
“等血珠到手之后再说。”费列格不肯多说,如果让天魔女天道祭天的真象,知道噬血珠的真正用处,费列格生怕她会后悔。不管天魔女如果示好,费列格依然不敢相信她,两个大陆之间。只可能是敌对地。永远不可能成为朋友。
从沙山得到的血珠,至于血池。那可能是个骗局,又或许是西蒙地方法不对头。若是用血珠入药,或者炼制其它的东西。那才是真正地浪费呢,血珠不难得到,可费列格真的不愿意再听沙山上的鬼音,那声音太刺激人了。
柯林看了费列格一眼,转身进入树林,果然是大陆上最好的盗贼,前后不过几息,费列格已经看不到柯林的身影,连气息也无法感觉到,这就是盗贼最厉害的地方,可以无声无息的瞒过绝大部分地强者。如果柯林本身地实力能再强些,他就成为令所有强者变色的刺客了。
刺客这个职业,在大陆上是没有地。无论是魔法盾还是护体斗气,瞬间防御的能力都极强,能功破防御的高手,没必要偷偷摸摸杀人,大可正大光明地进行决斗。如果不能破掉防御,靠近强者那是找死。
奥克兰帝国与风神帝国相邻,不需要走魔域森林,距离也不算太远,花了两天时间找到飓风,费列格向奥克兰帝国前进。风神帝国在奥克兰帝国的东南方向,回去的时候,正好可以路过自己的领地,收集精血不是一时半刻可以完全的,也算不上太急,费列格准备去领地看看,哥哥姐姐都住在那儿,他们都不太喜欢帝都。
这也难怪,从德兰公国下面小地方出来的平民,就算由吴天陛下亲赐成为贵族,在奥克西姆这样的大都市中,同样无法融入贵族圈。别说他们的爵位不高,就算是费列格的父亲,拥有大公爵的爵位,还是无法被贵族们接受。
整个兰迪斯家族,能被帝都贵族们认可的只有两个人。第一个自然是费列格,因为他是一名魔法师,而且还是帝国的骄傲,最年轻的魔导师。所有人都知道,。魔法师就是天生的贵族,他们拥有丰富的知识,超强的战斗力,只要是魔法师,就不可能是那些没见过市面的乡下人可以比较的,哪怕这位魔法师也是从乡下小村中出来的。
另一位能够接受的是珍妮,当然不是因为珍妮长得漂亮,贵族们也不会因为为少女的纯真而感动。珍妮是王妃,这个身份才是真正能被帝都贵族们接受的原因。
在神之大陆,贵族可不是一句话,或者一个封号就能被人认可的,通常来说,一个贵族家族,想要被人接受,成为真正的贵族,至少要经过几代人,才能慢慢融入贵族们的奇书网电子书生活圈中,只有经过岁月的锤炼,家族的成员才能成为真正的贵族。刚刚得到封号的贵族,只能算是暴发户,这样的家族,也是贵族们最喜欢嘲弄的人。
兰迪斯家族同样有这样的情况,只是由于有费列格这位奥克兰的骄傲之称的年轻魔导师存在,再加上吴天大帝给予的多次警告,才没人敢在兰迪斯家族成员面前过去放肆。即使不能嘲笑暴发户,绝对大部分的贵州选择敬而远之,将兰迪斯家族的其他成员孤立起来。
正是这样的原因,费列格的两个哥哥,和姐姐,绝大部分时间都在费列格的封地中居住,在那里,他们令人敬仰的贵族,连姐夫弗吉斯一家也搬到里居住,那儿至少要比库卡镇繁华得太多了,正好弗吉斯家有管理方面的经验,这些年下来,倒是将费列格的封地管理的有模有样。
费列格从没有关心过自己的封地,对元素矿场倒是很关心,那里能够提供他足够使用的元素水晶。至于封地可以上交的金币,费列格完全没兴奋,在他的空间戒子中,有一千多金币,这已经足够他使用了,大部分时候,他是不需要花钱的。
魔法师的地位在大陆上还是非常强势的,就算费列格口袋里一个铜币也没有,也不需要为吃住担心,会有许多贵族主动为他付帐。
费列格的封地上有一座城市,这他是知道的,一路打听,才找到兰迪斯城,当然这里原来并不叫这个名字,按习惯,贵族得到封地后,第一个村、镇或者是城市,起的名字肯定是家族的封号。费列格的父母没什么学问,起家族封号的时候,直接用姓氏起的,因此封地里的城市自然而然的成为了兰迪斯城。
兰迪斯城面积不算太大,人口却不少,原来有不足十万人,现在已经快要接近五十万人,费列格无法想象,自己封地的城市,居然比得上德兰公国的国都,甚至还要更繁华些。
兰迪斯城发展的这样好,自然不是普罗和卡瓦两个哥哥的功能,至于弗吉斯一家,就算出力也不会太多,毕竟他们只是出至于小地方的勋爵,单从爵位上讲,还不如费列格的两个哥哥呢,管理能力实在有限。
之所以有目前的规模,还是吴天大帝起的作用最大,他没办法在其它方面补偿费列格,只能把赏赐算到费列格的家人身上。收获最大的自然是费列格的父亲雷斯诺,不仅早已经成为了公爵,而且也有一片封地,和费列格的封地连成一片,已经可比一些小公国的面积了。
除了雷斯诺之外,两个哥哥,一个姐姐,都受到了封赏,至于费列格的封地,更是大力扶持,派来专门的管理人才,还向这里先后进行了三次大规模的移民,才有了今天这样的规模。
兰迪斯城先后进行了四次扩建,由于扩建的间隔时间太短,以至于外城的城墙只修了一小半,大部分的地方都没有城墙。在城市里面,除了原来的城墙外,还有另一道后修的城墙,目前修建的已经是第三道城墙了。
考虑到以后兰迪斯城规模可能更大,因此这次扩建城墙的时候,规划的面积比原来大得多,城墙长度自然也增加了许多,所以修建的速度就比预计的慢了不少。
这倒便宜了住在第二道城墙外,第三道城墙内的居民,由于没有城墙,自然没办法收入城税,虽然兰迪斯城的入城税已经足够低了,可对于平民来说,能省点总是好的。
兰迪斯城的主人是帝国最尊贵魔法师中的一员,是吴天大帝最信任的年轻天才,是奥克兰帝国的骄傲。这么多的头衔、光环,落到兰迪城平民头上,最大的实惠就是城市的税赋非常的少,少到只有普通城市的五分之一,因为费列格魔法师阁下的封地,是不需要向帝国交任何赋税的,甚至在大陆战争时间,也可以不用上交任何物资和战争税。
第三百五十二章 封地
在整个奥克兰帝国,可是头一份,就算是各地的亲王样的待遇,为此许多人看兰迪斯城都很眼红。
现在的兰迪斯城有三座城门,等外面最后一道城墙修完,城门增加到八座。好在目前城市面积最大的部分还没有城墙,因此进出城门还不显得如何拥挤。
费列格正自打量着,城门口一阵大乱,两队手持长矛的士兵列队跑出,分立两侧,另有一些士兵开始驱赶进城出城的人群。费列格眉毛轻轻上扬,他不喜欢这样,特别是在自己的封地上,哪怕他是第一次来这里,这儿依旧是他的封地。
倒是城门口的百姓似乎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场景,非常配合士兵,让出城门口,耐心等待着什么。
片刻后,大队的骑兵从远至近,向城门口开来,看骑士们身上的铠甲,居然是最好的墨铠,士兵的脸上带着一丝疲倦之色,精神头却很足,眉宇眼角边满是骄傲之色。
自己的私兵好象是不用上战场的吧,费列格的第一只私军远远超过伯爵私军的规定,整整一个师团的墨铠军,闻名于两大陆的飓风师团。在后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蓝天军团的士兵都认为自己是兰迪斯家族的私军,直到费列格把他们交还到吴天大帝手中。
现在封地里的私军,是后来招收精壮民众,与飓风师团相差甚远,飓风师团原来的班底,大部分是帝国的正规军,几乎不用训练,就可以投入到大陆战争中。
至于墨铠,早已经无法生产了,不过自己的私军可以装备,倒不令人意外,毕竟草原山谷是费列格发现并且贡献给帝国的。
雷斯诺公爵可以拥有五千私军,费列格是伯爵,可以拥有一千私军。两个哥哥也都是伯爵,各有一千私军,整个封地上,应该有八千兰迪斯家族私军,全部装备墨铠可能有些困难,装备一半还是没问题的。
费列格身边停着一辆华丽的马车,除了车夫外,还有四位武士,想来车上的主人也算有些身份。不愿意到城门口等待,而是停在距离城门远一些的路边。
此时四位武士也偷偷打量着费列格,他身上的魔法袍无论走到哪儿。都很容易吸引人地眼球。兰迪斯城比起以前是繁华多了,可这里距离风神帝国不远,也算是边境城市,在成为费列格封地之前,自然不能同大城市相比。这里可是很少能看到魔法师的。
向武士招了招手,一名武士走了过来,向费列格行了个武士礼,费列格的魔法袍上没有任何的徽章,让他无法分辨出费列格的魔法师等级和家族。
“您好,尊敬的魔法师先生。有什么可以为您效劳的?”
“前面是怎么回事?据我所说,兰迪斯家族的私军,不需要去前线,这些士兵好象刚打完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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