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作者:伊恩·弗莱明    更新:2021-11-29 08:20
  我的名字叫做葳芙安(葳芙)·蜜雪儿。在这儿沉醉往事的时候是二十三岁,我身高五英尺六英寸。在英国时,所有认识我的英国女孩们,都说我屁股翘翘的,{奇书手机电子书网}线条优美,尤其适合穿紧身的衣服。在这以前,我就知道自己有副完美无瑕,足以自傲的好身材。我的眼睛是绿色的,头发是天然的褐色,我希望有一天,能把头发留长,长得象卷毛的狮子狗一样,以此显出自己的成熟。我的颧骨较高,英国的女孩们说,一看就知道我是外国人,这很令我不安。我的鼻子过于小巧,相比之下嘴巴显得有点大,有点丰满,过于性感。
  我自己虽然不觉得怎样,但总受别人嫉妒、羡慕并不是件愉快的事。我感情丰富,自认为带点孤傲和罗曼蒂克,但别人,譬如修道院的姊妹们以及脾气暴躁的斯泰特,就常觉得我又任性又倔强,他说:“葳芙安,女孩子要温柔些,要象棵柳树,不要象棵松树,松树太刚烈,那是男人才该有的气概,而不该是你呵!”
  我是法裔加拿大人,出生在距魁北克不远的厄奴奈安海岛以北的一个小城圣·花米由。这个海岛在圣·劳伦斯河流进魁北克海峡的海洋中央,状似一条落难的船,细长形。我是在河边长大的,因此凡是有关户外的运动,如游泳、钓鱼、露营等,我都喜欢。我对父母的印象很模糊,没什么记忆,不过我好象比较喜爱父亲,讨厌母亲。八岁时,蒙特利尔有朋友举行结婚典礼,邀请我父母参加。当时正值战争时期,他们的座机失事,不幸双亡。而同时丧夫,变成未亡人的罗兰斯·杜柔,我的叔母,经法院的判决,成为我的监护人,我就顺理成章地搬到叔母的住处,由她抚养。我和叔母相处得很好,到现在为止,我一直很喜欢她,而且一直怀着感激的心情。但是我是基督徒,我叔母是新教徒。宗教信仰的不同,使我们不时产生争执。在魁北克,传教士的势力相当强,叔母宗教信仰的不同,使我活在宗教争夺战阴影中。最后,基督教获胜了,我的精神领域终于有了归宿。因此十五岁以前,我一直在犹鲁修里·伊特修道院受教育。修女们管教严格,要求对主非常虔诚,我脑子里灌满了晦涩的宗教史以及各种古怪的神学教义。本来我就对护士和修女没什么好感,但是现在却偏偏要和她们打交道。我几乎要闷死了,只得求救于叔母。她很高兴地把我救出修道院,还说,等到了十六岁,就送我到英国的新娘学校去学习大家闺秀的风范。在这块保守的土地上,她这么做当然引起了强烈的不安。犹鲁修里修道院是魁北克的基督教传教中心,很久以前,魁北克发生过英法之战,当时吃了败仗的法国将军默卡尔木的头盖骨,被当作战利品,放在这座修道院中。而修道院也以此为荣。将近两个世纪了,每次做礼拜,不管白天晚上,跪在头盖骨前的修士修女们总不少于九个人。我的家庭也是属于法裔加拿大人,所以一旦这家的女儿敢于破坏这传统规矩,一定会被当作一桩丑闻来议论。
  魁北克这类家庭的儿女们,通常自成一个社交圈——类似秘密团体。这种社交圈组织严密,力量强大,很象日内瓦的Calvin 派别(基督教的一派)。
  属于这个派的人,不论男女都很得意地把自己称作“法裔加拿大人”,而且用法语发音。在他们眼里,较为低等的是那些新教徒的加拿大人,还有“奈桑古尼”(指英国移民的子孙)和“奈桑美利坚”(指美国人)。法裔加拿大人最引以为荣的,就是能讲法语,而且能讲两百年以前的移民者方言,但现在的法国人听不懂,因为它混合着法语化的英文——这种关系很象非洲白人的语言及荷兰语之间的关系。这个魁北克派的自以为是,连法国本土人都看不过去,因为这些法裔加拿大人,简直把法国人也都当作外人来看待。我不知自己为何拉拉杂杂的提了这么多无聊事。当然,作为蜜雪儿家的一分子,我对能否打破这种传统并不肯定,但如果身为西西里岛的黑手党的一分子而发生背叛行为,则是犯了滔天大罪,死不足惜。我现在的处境和它相似,因此我不能随便抛弃修道院和魁北克,以防自己落入万人唾骂,走投无路的境地。
  叔母很有分寸地替我解决了这些问题。比如,我以前的朋友,都被禁止再和我来往。我当然很生气地抗议,但叔母都一笑置之,大概认为我是个神经质的人,而不予理会。事实上我到了英国之后,还是怀着脱离朋友的负罪感。这感觉使我一直小心翼翼的,无法开朗起来,带着一股英国人所说的殖民地的小家子气。所以一旦进入为年轻女孩儿们设立的新娘学校时,我的恐惧和心理负担则更重了。
  在英国,新娘学校大部分都集中在萨宁格代这个地方。奥斯陆之家,就位于萨宁格代区。奥斯陆之家是一座类似维多利亚时代的古老建筑。三楼有许多隔间,共二十五间。每间寝室可容纳两人,我和另一个外国人合住一间。
  这位小姐,是黑皮肤的利巴若伊人,腋下长满了密密麻麻的黑色长毛,父亲是百万富翁。最讨厌巧克力和埃及男影星班谢勒。所以,只要碰到有闪闪白牙、浓密胡须、炯炯发亮眼睛、油亮亮头发的男星照片,马上就会被我们抢过去撕掉,唯恐引起她的反感。也许是因为老子有钱,她很傲慢,平时颐指气使,人缘欠佳。这样一来,我就因而得宠,成了宿舍里最受欢迎的人。当然并不是所有人都这样友善、欺生的人也比比皆是。有人说话粗野,还带土音;有人欠缺教养,行动粗鲁。有时祸从天降,我常被一些无聊事困扰。再加上我是加拿大人,离乡背井来到这陌生的地方,有种寄人篱下的感觉。现在想起来,那时的我,确实有些神经过敏,性格又急躁,对某些恶作剧,实在无法忍受。有一次我不客气向那两三个虐待我的人发火。结果他们把我压在床上,拳头如下雨一样打在我身上。有人猛掐我的大腿,有人提了桶水往我头上浇下去。当时我又痛又委曲,失声痛哭,开口求饶。他们犹不死心,还要我保证以后乖乖的听话,不要目中无人。开始我愤愤不平,不过平静之后,也就自然而然地习惯了这种和平协定。即使不情愿,也还是柔顺地开始学习大家要求的“淑女”之道。
  休息时间,是工作之余唯一可外出的时间。我喜欢大自然,喜欢户外运动。宿舍里,有个叫苏珊的苏格兰女孩和我一样,也喜爱户外运动,我们俩成了好友。她是独生女,从小缺少玩伴,所以她父母很欢迎我成为她的朋友。
  每年夏季,我就到苏格兰她家里去。冬天和春天是滑雪季节,我就和她一起到瑞士、奥地利、意大利等地。我们在新娘学校同时入学,也同时毕业。毕业后,为了参加乌迪帕克饭店举行的舞会,我求叔母代付五百英镑的会费才和苏珊顺利参加了舞会。舞会很无聊,我只和苏珊跳了几次舞。参加的人中虽不乏年轻小伙子,但和我所认识的加拿大人比起来,差得老远。他们全都是软绵绵的小白脸,一点男人气概都没有,而且看起来一副老奸巨滑,工于心计的样子(可是有一个给我印象最坏的男人,却听说是某项国际田径赛的冠军呢)。
  就在这段时间,我认识了德立克。
  当时我只有十七岁半。我和苏珊两人合租了位于俄尔多·嘉积街的一栋拥有三个房间的屋子。六月底,我们还没找到工作。闷极了,就决定邀几个好友,开个舞会乐一乐,联络联络感情。刚好对面一家房子的主人,要利用暑假到国外旅行。临走托我们看管房子,我们马上想到利用这屋子作为舞场,反正空着也是空着。人的方面不成问题,我们常参加舞会,认识的人很多。
  可是经费怎么办?我们俩花钱如流水,所以经常囊空如洗。没办法,只好又打电话给叔母,请她寄一百英镑来。有了钞票就好办事,这下子我们可以风风光光的开个舞会了。我们邀请了差不多三十个人,不过估计能够参加的大概只有二十位。于是我们准备了十八瓶香槟酒,由于高兴,还买了桃红色的好酒,十磅装的罐装酒比较便宜,也买了两罐。同时我们又在街上买了些有大蒜味的佐料,把奶油涂在黑面包上,夹着荷兰胡椒和熏过的鲑鱼片,做成可口的三明治,另外还用乌梅、巧克力调制了类似圣诞大餐时的餐后甜点。
  不过真是吃力不讨好,这些餐后甜点大家都不爱吃。等一切食物准备好后,我们把雪白发亮的桌布铺在桌上,把门敞开,屋内,金碧辉煌,七彩缤纷,好象盛大的成人舞会似的。
  舞会开得很成功,我这做主人的也觉得自豪。我们邀请的三十位来宾,全都来了,没有一位缺席,甚至有些还自携舞伴,使舞场显得有些拥挤了。
  有些人在休息时干脆跑到楼梯上坐,还有些男人,我亲眼所见,他们居然把女孩抱在膝上,在厕所里谈得天花乱堕!音乐声、人声、咀嚼声,屋子里一片喧哗,热闹非凡。大多数朋友都表现得很友善,连平日难处的人,在柔和的灯光下,似乎都显得很可爱。一切都太圆满了。但是,这时发生了美中不足的事:酒没有了!联系感情的酒没有了,被喝光了。这使我没了主张,不知所措地站在桌子边。一个爱恶作剧,专以拆别人台为乐的人,倒完了最后一滴酒后,挥起酒瓶,东摇西晃,大声道:“喂!喂!拿水来,既然没有酒,拿水来!这种差劲的英格兰地方,我一辈子都不会再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