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作者:伊恩·弗莱明 更新:2021-11-29 08:17
也许邦德的顺手牵羊使不少生命得到了挽救。少了一根金条,一般人一定会大小调查,但他们只能认为是某个流浪汉发现了它,发了一笔横财。
邦德打开后排座位下面的秘门,将金条放到里面。这是个危险的东西。
他势必要和情报局的某个工作站取得联系,把这根金条交给他们。他们将会把它放在大使馆的外交邮袋里送回伦敦。
邦德必须迅速地报告这件事。它会提供很多线索。局长甚至可能会通知法国情报组织,请他们派人去监视那座桥,看看有什么人去取藏金。不过,邦德希望那种事情不要发生。他正开始接近金手指极不希望打草惊蛇。他愿意金手指上方的天空是蔚蓝清澈的,没有一丝疑云。邦德的车子继续向前走。
有些其他的事情要考虑。到马孔之前,他必须追上金手指。只有这样他到下个岔口时,才能确定去日内瓦还是去里昂。
其次,他必须解决那个女孩。不论她美丽与否,她会把这一切搞糟的。
他必须停下来,买些食品。已是下午一点钟,金手指吃野餐那副样子早已使他觉得肚子饿了。
同时还应检查一下汽车,该给它去加油加水了。
“信鸽”的嗡嗡声变得越来越大。他已到了马孔市郊。他必须追上去,哪怕被对方发现。然而这儿交通频繁,往来的车辆迫使他缓慢前进。在遥远的前方,有一点黄色的影子。它越过铁路桥,穿过一个小广场,沿着河边继续前进。
快到河口了。金手指向右拐还是继续朝前横过那座桥?“银鬼”继续向前走。很清楚,金手指的目的地一定是瑞士了!
邦德跟随着向前走,来到圣劳伦德镇郊外。现在该找一家菜馆、一家面包店,或一家酒店。
这时,邦德向汽车的后照镜看了一眼。呃,呃!那辆小胜利牌汽车紧紧地跟在他后面。
她跟随他有多久了?邦德刚才只是专心致志地跟踪金手指,从进入这个市镇之后,一直没有注意后面。她一定是藏在一条偏僻的街道中。这自然不可能是巧合了,必须采取措施。对不起,亲爱的,我不得不治你一下。不过,我会尽可能地温和一些。
邦德突然在一家肉店前面停下来,他用力进行倒车,接着听见了一阵嘎扎和叮呤的声音。邦德熄了火,走下车来。
他绕过车走到汽车后面。那个女孩现出非常愤怒的样子,一只穿着丝袜的美丽长脚刚刚伸到路上。她取下护目镜,站在马路上,两手叉在腰上。她那美丽的嘴巴因愤怒而绷得紧紧的。他这辆奥斯顿汽车尾部缓冲杠已经撞坏并卡在她那胜利牌汽车的前灯和散热器中。邦德微笑着说:“如果你再这样碰我,我们最后一定会结合的。”
邦德话音未落,脸上挨了一记狠狠的耳光。邦德举起一只手摸摸他的腮帮。
不少人站在旁边看热闹。喃喃的赞美声和猥亵的言词混杂在一起。女孩的愤怒并没有因这一耳光而消散。“你这个该死的蠢材!你到底在做什么?”
邦德心想,漂亮的女子发脾气时,她们总是美丽的。他说:“你的刹车不大灵吧。”
“我的刹车!你这话到底是什么意思?是你把车子倒回来撞我的。”“齿轮打滑了,我又不知道你离我这么近。”现在该平息她的怒气了,“十分抱歉,一切修理费用和损失由我负责。真是倒霉。我来看看坏到什么程度。你能不能倒一下车子?看起来不象是保险杆撞在一起了。”邦德接着把一只脚踩在胜利车的缓冲横杠上摇撼着。
“你竟敢碰我的车子!不准动!”女孩愤怒地坐回到驾驶座位上。她按了一下自动发动器,汽车发动了,车盖下传来了金属的碰击声。她熄了火,把身体探出车外。“嗨,你这个白痴!你撞坏了我的风扇!动不了了!”
邦德的目的达到了。他爬进汽车,往前一开,离开了“胜利”汽车。车上的一些碎片,被汽车的缓冲横杠带过来,掉在地下。
他又走下车来。看热闹的人走了一些。其中有一个人穿着机械工的工作服。他自告奋勇地去找一辆拖车。
邦德走到“胜利”边上。女孩已经下了车,正在等着他。她的表情改变了,显得比较安静。邦德注意到她深蓝色的眼睛在仔细地注视着他的脸。
邦德说:“事实上,没多大问题。可能是把风扇撞离了位。修理工会把前灯装进灯座,并把保险杆拉直的。明天上午你就可以继续前进了。”邦德把手伸到口袋里取出皮夹子,“呃,这件事自然使你生气,我自然要承担一切责任。这是十万法郎,赔偿你的损失和在这儿耽搁一天以及打电话通知你的朋友等其他费用。请收下。这事就这样算了。我本应该留在这儿,等明天上午看你驾车离去。可是,今天晚上,我有一个约会,所以我不能停下来。”
“不行。”女孩冷静地而明确地说。她把手放到背后,等待着。“可是……”
她要干什么?找警察局?要他受危险驾车的处分吗?“今天晚上我也有一个约会,我一定要赶到日内瓦去。你愿意带我到那里去吗?离这儿不远,大概只有一百英里,两小时就可以到达”。她指了指邦德的车,“你愿意吗?”
她的声音中带有一种异常坚决的要求。没有欺骗,没有威胁,只有强烈的要求。
邦德开始感到她不仅仅是一个美丽的女子。她也许希望赶上金手指,或者想对他勒索一番。可是从她外表来看,她不象是那种人。她的脸表露了一切,太单纯了。此外,她并没有穿勾引人的服装,而是一件白色的男式丝质厚衬衫。领口敞开着,但如扣上钮扣就成了军服式领子。衬衫的袖子又长又宽,扎束在手腕上。
她的指甲没有染过,唯一的首饰是戴在无名指上的金戒指。她系了一条宽宽的有线缝的黑皮带,上面有两排铜扣子。她的短裙子是漆黑色的,打了褶,鞋子看上去是双华贵的黑凉鞋,驾车时穿着既舒适又凉爽。唯一耀眼色彩的是一条粉红色的围巾。这条围巾已经从头上解下来在和那副白色眼镜一起拿在手里。
一切看来都是非常动人。不过,这副打扮并不使邦德觉得她很有女人味。
她的行为和外表都露出一股男性气和爱野外生活的神气。邦德心想,她可能是英国妇女滑雪队的一名队员,或者喜欢打猎或参加骑马障碍赛。
虽然她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姑娘,可是她对自己的美丽毫不在意。她头发散乱不整齐,中间一条比较歪歪扭扭的分缝。
她苍白匀称的面貌与其性格形成鲜明对比。面部主要的特征是蓝眼睛,黑眉毛,无真无邪的嘴唇。高高的颅骨和优美的下颚线条显示了她桀骜不驯的性格,她自豪地站着,那丰满的乳房在丝质衬衫中高高地突出。她的两只脚稍微分开,两只手放在背后。她的姿势既表现激怒又表示挑战。
这一切似乎在说:“好了,你这讨厌鬼,不要把我当做‘小妇人’看待。
你已经使我陷入了困境。现在你必须替我解决困难。你也许很有吸引力,不过,我有我的生活道路,我知道我该去哪儿。”邦德考虑着她的要求。这将是多么麻烦的事情呢?他要花多少时间才能把她摆脱而去干自己的事呢?有没有任何危险?不过,尽管有这些不利的情况,他已对她产生一种好奇心,想知道她要去干什么。他曾在途中对她胡思乱想过。这种想象,现在已朝现实迈出了第一步。不管这样,少女有难,岂能不管。
邦德简洁地说:“我很高兴把你带到日内瓦。好吧,上车。”他把自己汽车尾部的行李箱打开,“让我来把你的东西放进去。我去修车。这儿有一些钱。请你拿去买点东西当午餐,你喜欢吃什么就买什么。至于我,请买六英寸里昂香肠,一条枕头面包,一点奶油,半公升马孔酒,要把酒瓶的塞子打开。”
他们的目光相遇,迅速交换了男人与女人,主人与奴隶的眼神。女孩接过钞票,“谢谢,我自己也买和你一样的东西。”
她走到“胜利”车行李箱旁边把锁打开说:“不用麻烦你,我可以搬这些东西的。”她随即从里面取出一个高尔夫球棒袋和一只小小的华贵的手提箱,把它们提到奥斯顿车旁,再度拒绝了邦德想提供的帮助,将它们安置在邦德行李旁边。
他把行李箱锁好后,她回到“胜利”里面,取出一个宽大的黑色皮袋子。
邦德说:“我可以知道你的姓名和地址吗?”
“什么?”
邦德重述着他的问题,猜想着她是否会撒谎。
她说:“我没有固定的地址,最好说是日内瓦的伯格斯旅馆吧。我的名字叫苏美斯,蒂莉·苏美斯小姐。”她说话一点也不迟疑,说完之后,随即走开了。
一刻钟之后,他们一同坐着邦德的车子出发了。
女郎挺直身躯坐着,注意着道路。“信鸽”的嗡嗡声较微弱。估计“银鬼”距离他们有五十英里。邦德加快了速度,飞快地穿越包格路,在朋丹过了河。
八十四号公路位于汝拉山山麓,道路弯弯曲曲。邦德驶过一个个之字形弯路,好象在进行阿尔卑斯山的汽车竞赛。女孩在转弯时曾两次倒向邦德身上,于是她把手抓住驾驶盘,也来驾驶,好象是他的副手。一次,一个紧急刹车,几乎使他们翻在路旁。邦德扫了一眼她的侧影,她的嘴唇张开,鼻孔有点发红,眼睛雪亮,显出一副快乐的样子。过了山顶是下坡路,下面是瑞士的边境。“信鸽”发出稳定的信号。
邦德打开后排座位下面的秘门,将金条放到里面。这是个危险的东西。
他势必要和情报局的某个工作站取得联系,把这根金条交给他们。他们将会把它放在大使馆的外交邮袋里送回伦敦。
邦德必须迅速地报告这件事。它会提供很多线索。局长甚至可能会通知法国情报组织,请他们派人去监视那座桥,看看有什么人去取藏金。不过,邦德希望那种事情不要发生。他正开始接近金手指极不希望打草惊蛇。他愿意金手指上方的天空是蔚蓝清澈的,没有一丝疑云。邦德的车子继续向前走。
有些其他的事情要考虑。到马孔之前,他必须追上金手指。只有这样他到下个岔口时,才能确定去日内瓦还是去里昂。
其次,他必须解决那个女孩。不论她美丽与否,她会把这一切搞糟的。
他必须停下来,买些食品。已是下午一点钟,金手指吃野餐那副样子早已使他觉得肚子饿了。
同时还应检查一下汽车,该给它去加油加水了。
“信鸽”的嗡嗡声变得越来越大。他已到了马孔市郊。他必须追上去,哪怕被对方发现。然而这儿交通频繁,往来的车辆迫使他缓慢前进。在遥远的前方,有一点黄色的影子。它越过铁路桥,穿过一个小广场,沿着河边继续前进。
快到河口了。金手指向右拐还是继续朝前横过那座桥?“银鬼”继续向前走。很清楚,金手指的目的地一定是瑞士了!
邦德跟随着向前走,来到圣劳伦德镇郊外。现在该找一家菜馆、一家面包店,或一家酒店。
这时,邦德向汽车的后照镜看了一眼。呃,呃!那辆小胜利牌汽车紧紧地跟在他后面。
她跟随他有多久了?邦德刚才只是专心致志地跟踪金手指,从进入这个市镇之后,一直没有注意后面。她一定是藏在一条偏僻的街道中。这自然不可能是巧合了,必须采取措施。对不起,亲爱的,我不得不治你一下。不过,我会尽可能地温和一些。
邦德突然在一家肉店前面停下来,他用力进行倒车,接着听见了一阵嘎扎和叮呤的声音。邦德熄了火,走下车来。
他绕过车走到汽车后面。那个女孩现出非常愤怒的样子,一只穿着丝袜的美丽长脚刚刚伸到路上。她取下护目镜,站在马路上,两手叉在腰上。她那美丽的嘴巴因愤怒而绷得紧紧的。他这辆奥斯顿汽车尾部缓冲杠已经撞坏并卡在她那胜利牌汽车的前灯和散热器中。邦德微笑着说:“如果你再这样碰我,我们最后一定会结合的。”
邦德话音未落,脸上挨了一记狠狠的耳光。邦德举起一只手摸摸他的腮帮。
不少人站在旁边看热闹。喃喃的赞美声和猥亵的言词混杂在一起。女孩的愤怒并没有因这一耳光而消散。“你这个该死的蠢材!你到底在做什么?”
邦德心想,漂亮的女子发脾气时,她们总是美丽的。他说:“你的刹车不大灵吧。”
“我的刹车!你这话到底是什么意思?是你把车子倒回来撞我的。”“齿轮打滑了,我又不知道你离我这么近。”现在该平息她的怒气了,“十分抱歉,一切修理费用和损失由我负责。真是倒霉。我来看看坏到什么程度。你能不能倒一下车子?看起来不象是保险杆撞在一起了。”邦德接着把一只脚踩在胜利车的缓冲横杠上摇撼着。
“你竟敢碰我的车子!不准动!”女孩愤怒地坐回到驾驶座位上。她按了一下自动发动器,汽车发动了,车盖下传来了金属的碰击声。她熄了火,把身体探出车外。“嗨,你这个白痴!你撞坏了我的风扇!动不了了!”
邦德的目的达到了。他爬进汽车,往前一开,离开了“胜利”汽车。车上的一些碎片,被汽车的缓冲横杠带过来,掉在地下。
他又走下车来。看热闹的人走了一些。其中有一个人穿着机械工的工作服。他自告奋勇地去找一辆拖车。
邦德走到“胜利”边上。女孩已经下了车,正在等着他。她的表情改变了,显得比较安静。邦德注意到她深蓝色的眼睛在仔细地注视着他的脸。
邦德说:“事实上,没多大问题。可能是把风扇撞离了位。修理工会把前灯装进灯座,并把保险杆拉直的。明天上午你就可以继续前进了。”邦德把手伸到口袋里取出皮夹子,“呃,这件事自然使你生气,我自然要承担一切责任。这是十万法郎,赔偿你的损失和在这儿耽搁一天以及打电话通知你的朋友等其他费用。请收下。这事就这样算了。我本应该留在这儿,等明天上午看你驾车离去。可是,今天晚上,我有一个约会,所以我不能停下来。”
“不行。”女孩冷静地而明确地说。她把手放到背后,等待着。“可是……”
她要干什么?找警察局?要他受危险驾车的处分吗?“今天晚上我也有一个约会,我一定要赶到日内瓦去。你愿意带我到那里去吗?离这儿不远,大概只有一百英里,两小时就可以到达”。她指了指邦德的车,“你愿意吗?”
她的声音中带有一种异常坚决的要求。没有欺骗,没有威胁,只有强烈的要求。
邦德开始感到她不仅仅是一个美丽的女子。她也许希望赶上金手指,或者想对他勒索一番。可是从她外表来看,她不象是那种人。她的脸表露了一切,太单纯了。此外,她并没有穿勾引人的服装,而是一件白色的男式丝质厚衬衫。领口敞开着,但如扣上钮扣就成了军服式领子。衬衫的袖子又长又宽,扎束在手腕上。
她的指甲没有染过,唯一的首饰是戴在无名指上的金戒指。她系了一条宽宽的有线缝的黑皮带,上面有两排铜扣子。她的短裙子是漆黑色的,打了褶,鞋子看上去是双华贵的黑凉鞋,驾车时穿着既舒适又凉爽。唯一耀眼色彩的是一条粉红色的围巾。这条围巾已经从头上解下来在和那副白色眼镜一起拿在手里。
一切看来都是非常动人。不过,这副打扮并不使邦德觉得她很有女人味。
她的行为和外表都露出一股男性气和爱野外生活的神气。邦德心想,她可能是英国妇女滑雪队的一名队员,或者喜欢打猎或参加骑马障碍赛。
虽然她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姑娘,可是她对自己的美丽毫不在意。她头发散乱不整齐,中间一条比较歪歪扭扭的分缝。
她苍白匀称的面貌与其性格形成鲜明对比。面部主要的特征是蓝眼睛,黑眉毛,无真无邪的嘴唇。高高的颅骨和优美的下颚线条显示了她桀骜不驯的性格,她自豪地站着,那丰满的乳房在丝质衬衫中高高地突出。她的两只脚稍微分开,两只手放在背后。她的姿势既表现激怒又表示挑战。
这一切似乎在说:“好了,你这讨厌鬼,不要把我当做‘小妇人’看待。
你已经使我陷入了困境。现在你必须替我解决困难。你也许很有吸引力,不过,我有我的生活道路,我知道我该去哪儿。”邦德考虑着她的要求。这将是多么麻烦的事情呢?他要花多少时间才能把她摆脱而去干自己的事呢?有没有任何危险?不过,尽管有这些不利的情况,他已对她产生一种好奇心,想知道她要去干什么。他曾在途中对她胡思乱想过。这种想象,现在已朝现实迈出了第一步。不管这样,少女有难,岂能不管。
邦德简洁地说:“我很高兴把你带到日内瓦。好吧,上车。”他把自己汽车尾部的行李箱打开,“让我来把你的东西放进去。我去修车。这儿有一些钱。请你拿去买点东西当午餐,你喜欢吃什么就买什么。至于我,请买六英寸里昂香肠,一条枕头面包,一点奶油,半公升马孔酒,要把酒瓶的塞子打开。”
他们的目光相遇,迅速交换了男人与女人,主人与奴隶的眼神。女孩接过钞票,“谢谢,我自己也买和你一样的东西。”
她走到“胜利”车行李箱旁边把锁打开说:“不用麻烦你,我可以搬这些东西的。”她随即从里面取出一个高尔夫球棒袋和一只小小的华贵的手提箱,把它们提到奥斯顿车旁,再度拒绝了邦德想提供的帮助,将它们安置在邦德行李旁边。
他把行李箱锁好后,她回到“胜利”里面,取出一个宽大的黑色皮袋子。
邦德说:“我可以知道你的姓名和地址吗?”
“什么?”
邦德重述着他的问题,猜想着她是否会撒谎。
她说:“我没有固定的地址,最好说是日内瓦的伯格斯旅馆吧。我的名字叫苏美斯,蒂莉·苏美斯小姐。”她说话一点也不迟疑,说完之后,随即走开了。
一刻钟之后,他们一同坐着邦德的车子出发了。
女郎挺直身躯坐着,注意着道路。“信鸽”的嗡嗡声较微弱。估计“银鬼”距离他们有五十英里。邦德加快了速度,飞快地穿越包格路,在朋丹过了河。
八十四号公路位于汝拉山山麓,道路弯弯曲曲。邦德驶过一个个之字形弯路,好象在进行阿尔卑斯山的汽车竞赛。女孩在转弯时曾两次倒向邦德身上,于是她把手抓住驾驶盘,也来驾驶,好象是他的副手。一次,一个紧急刹车,几乎使他们翻在路旁。邦德扫了一眼她的侧影,她的嘴唇张开,鼻孔有点发红,眼睛雪亮,显出一副快乐的样子。过了山顶是下坡路,下面是瑞士的边境。“信鸽”发出稳定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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