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作者:于晴 更新:2021-11-29 07:47
《及时行乐》
作者:于晴
声明:本书由奇书网(www.Qisuu.com)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下载后请在24小时内删除.如果喜欢,请购买正版.
序
我很喜欢老套的故事喔。
尤其是某些特定老套带着一点点新意的,一直是我长年看言情小说的不变喜爱。
所谓某些特定老套,不外乎——
1.秘书与总裁(外表土里土气的秘书,却精命得要命,当她摘下眼镜后,顿时化身为世界级的美女秘书,与英俊又白目的总裁热恋。好吧,我承认不管是言情小说或漫画,都时常见,不过我真是爱它入骨了^^)。
2.青梅竹马(最爱,只要别搞什么第三者或误会,我都爱啊)。
3.女扮男装(女扮男装的形式有很多种,只要不是不尊重女性的男主角,我都接受)。
4.传统的暴暴瞎眼男与女看护(对于这种类型,我真是乐此不疲,看见绝不手软)。
以上都是我的最爱。现在言情小说百百种,各武各们的新招都出炉,不过对于我这个守旧派的读者,上了书店,翻看文案,只要是以上的故事,通常都会成为我的首选(不知道这能不能叫老套不死,哈)。
所以当项姐交给我“及时行乐”时,脑中自然而然蹦出一个足不出户的盲眼男子(有此机会,怎能不利用呢^.^,我真是爱死这种角色啊)。原本打算配个史上最耐打耐摔耐骂无怨无悔的女看护,不过本人资质鲁钝、功力不足,不小心选角选错了,写成皮皮女画师……呃,其实我真的很喜欢传统派的老套啊……只是不小心稍微走了调,变成暴暴瞎眼男与皮皮女画师……(下次再接再厉)。
不知道看完书的读者,有多少人会再回头看序?
不知道有多少读者重看完序之后,会想起“有些事即使知道也不能说出口”、即使是做了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时间一久,也不过船过无痕,无人再记着“的部份主轴。
因为现实是如此,所以很舍不得暴暴瞎眼男的我,终究还是巧妙地更支了设定,尽力地做到了好人有好报,不是船过无痕,而是藏在心底,以各种形式惦记着。
是啦是啦,会这么特别强调,正好是近年的感触与想法,撞到了机会,就这么曝光在书上了。由此可见,如果有读者想从书中男女主角的个性窥探作者的本性,嘿,请三思,产生误解的机率很大。通常一个作者的个性,会反应在书中最不经常的蛛丝马迹上,要找很难(其实是我这读者不太称职,很少去找蛛丝马迹)。
有朋友跟我聊起,我的序太正经太严肃……(泣)。对我而言。序是要交代该书用的,要轻松就留等后记吧。
《及时行乐》是套书的一部份(记得没?去年是短言集,每年写套书就是长一岁的时候了,从1997看开始的“戏凤”,至今到底过了几年?(~>_<~不要吧!套书竟然成了我逐渐老去的纪录),套书全部为“食衣住行”,换句话说,有兴趣的读者,请不要往我的书录里找食衣住行,今年套书由万盛出版社甲乙丙丁四人登场,还没看见其它作者的,可以自行对号入座(在网上已玩过一次,非常有趣)。
最后,有上网的读者,可以去拔辣鲜报玩玩,里头目前正群魔乱舞中,通常被报主骗进去的无辜小羊,都不小心露出真面目,弄得形象全无……
未记载之万晋史实
金碧王朝万晋六年春
万晋史官提笔写道——
万晋三年榜眼阮姓卧秋,受封都察巡抚,代天巡狞,为朝尽忠,平反民间冤情,于万晋五年为平县县官陈卢一家洗刷冤屈,不幸遭人瞎双目,经圣上恩准,已于万晋五年秋末辞官,朝服乌纱缴回。
史官收笔,叹道:
“一个年纪轻轻拥有大好前程的高官,在朝史上竟不过三行。十年寒窗苦读,到头一场空。”摇头同情,然后出房。
“史官,这乌纱朝服是阮卧秋的?”一名身着官服的年轻男子似闲逛而来。
“东方大人,”史官讶道,随即恭谨答复:“正是阮卧秋缴回的乌纱朝服。”东方非乃朝中红人,背影雄厚不说,处处……嗯,与忠良做对,阮卧秋在朝时,与他向来不对盘。阮卧秋有此下场,东方非该是世上最快活之人。
“果然啊。我听到这消息时,还以为是谣言呢。”东方非的薄唇微微扬起,修长的无茧十指轻抚上那乌纱朝服,充满讥笑:“才当几年的官啊!枉我找来名医为他医治双眼,到头,还是没有用啊。”
说是名医,搞不好,是勾结那大夫害了阮卧秋永不见日。史官隐忍不悦,在朝中,当哑巴才是明哲保身之道。
“哼哼,辞了官吗?”东方非似笑非笑地注视那朝服,:“一根太直的竹杆,只要稍微一用力就能折断,连这点小道理都不懂,也难怪会辞官。史官,告诉我,阮卧秋在朝史之上占有多少地位?”
“三行。”史官照实答道,不敢隐瞒。
“拼死拼活,只换来三行?”他仰天大笑,笑声几乎无法克制。过了一会儿,他勉强敛起笑,道:“史官,你猜,从今以后,朝史之中还能再有阮姓吗?”
史官垂头不语。
朝史,只能记载台面上的事实,却无法照实撰写台面下的所有真相。后世的百姓所看见的,也不过是修饰过后的辉煌王朝……他这个史官真是好窝囊哪……
“朝史之上,有无阮姓,全由我作主!”东方非冷笑承诺。
楔子
金碧王朝万晋六年
一大一小的影子浅浅的拉长在黄昏的街道上。
小女孩牵着高瘦男子的厚实大手,小脸垂着,很专心地盯着自己的小脚板平实的踩在地面上……
一步一个脚印,就像爹一样不虚不浮,脚板子实实在在的落地,只是,她的脚印好象只有爹的一半不到啊……小脚多踩了几下,务求跟爹一模一样。
“爹……”她张口欲言,想要喊饿。
“乖,我知道妳饿了。”不必言明,男子已知她心思,及时拉住她差点滑落的小手,一并把她的小小身子提了起来,没注意到她的小脚板想努力地平踩在地。
走进最近的一间客栈里,他点了几样小孩子容易吞咽的饭菜,见她拿筷姿势不正,于是自己也抽了一双筷子拿着,不出声也不修正她的动作,就任她目不转睛盯住他举筷的姿势,然后她学了好几次才改过来。
他见状,赞许一笑。
“我说,都察巡抚阮卧秋确实是个青天好官啊。”隔天的大嗓门若有若无地飘了过来,小女孩浑然不觉,一见爹动筷用食,她埋头就吃。那大嗓门继续道:
“如果没有他,陈家沉冤岂能得雪。他是真正的好官,我记得那时,贼人恐他翻案救人,毒瞎了他的双眼,他不但没立刻请大夫,反而差人快马加鞭送他上法场,这才救下陈家最后的血脉,只可惜,这一延迟,这眼睛要医,怕是难了。”
客栈消息广,此地距离平县不过几天路程,阮卧秋负伤法场救人,才过月余,已传得人尽皆知。
“那可怎么办?阮青天未及弱冠已有这番作为,将来多少含冤百姓得靠他平反?”
送菜的店小二路过,插嘴道:
“听说,阮大人的眼是真没法了,可能要辞官,跟咱们一样,当个小老百姓呢。”
“真可怜哪……”唏嘘四起。
高瘦的男子见她脸上有饭粒,微笑地为她拂去。
“谢谢爹。”
“三衡,妳听得懂吗?”
她愣了愣,才知爹在问她什么。她摇摇头,不敢说方才她忙着吞饭跟看爹,根本没在听四周的闲话。
“妳年纪小,听不懂官场是非也是应当。”他柔声叮咛:“妳什么都不必强记,只要记牢一件事,做人要多为自己想。瞧,就像这个官,他太蠢了,如果他及时治眼,也许会有一线光明,现在他瞎眼了辞官了,换来的也不过是几声同情,过了几天,这间客栈里没有人会再想起他。”
她用力点头,细声道:
“三衡记下了。”一双眼仍然盯着爹看,过了一会儿,她终于察觉客栈内鸦雀无声,眼珠一转,人人都在瞪着爹……。爹的确是很好看啊……连她都会着迷,也难怪其它人了……
年轻男子含笑,招来十分不痛快的店小二结帐,当着众人的怒视下,牵着她走出客栈。
先前的黄昏已被黑暗取代。一大一小走了几步,前者突然停下,弯身捧起她的小脸,柔声问道:
“三衡,方才妳学到了什么?”
她摇摇头。
他微微一笑,解惑:
“这让妳学到,有些事即使知道也不能说出口。”
她目不转睛地注视着他的眼眸。
“三衡,”他略加重语气,像是警语:“妳就像妳娘一样很聪明,妳一定明白我的意思。就算察觉了、就算妳是对的,三缄其口才是明哲保身之道,这才是一个聪明人的作风。”
她不发一语,仍然注视着他,搜寻着他几乎与黑夜融为一体的眸瞳。
“三衡,妳记住我的话啊。”他笑着,又彷佛没事的站直身,牵着她的小手,往街尾的摊贩走去。“妳的食量比我还大,一定没吃饱吧?我们去吃蒸饺吧。”
她的视线从彼此交握的手,慢慢地往上抬,努力地伸直脖子,想要看清爹的侧面,然后再慢吞吞地低头,瞪着自己学爹走路的步伐。
不虚不浮,看起来很脚踏实地,这才叫走路,爹说的,她完全相信。
作者:于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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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老套的故事喔。
尤其是某些特定老套带着一点点新意的,一直是我长年看言情小说的不变喜爱。
所谓某些特定老套,不外乎——
1.秘书与总裁(外表土里土气的秘书,却精命得要命,当她摘下眼镜后,顿时化身为世界级的美女秘书,与英俊又白目的总裁热恋。好吧,我承认不管是言情小说或漫画,都时常见,不过我真是爱它入骨了^^)。
2.青梅竹马(最爱,只要别搞什么第三者或误会,我都爱啊)。
3.女扮男装(女扮男装的形式有很多种,只要不是不尊重女性的男主角,我都接受)。
4.传统的暴暴瞎眼男与女看护(对于这种类型,我真是乐此不疲,看见绝不手软)。
以上都是我的最爱。现在言情小说百百种,各武各们的新招都出炉,不过对于我这个守旧派的读者,上了书店,翻看文案,只要是以上的故事,通常都会成为我的首选(不知道这能不能叫老套不死,哈)。
所以当项姐交给我“及时行乐”时,脑中自然而然蹦出一个足不出户的盲眼男子(有此机会,怎能不利用呢^.^,我真是爱死这种角色啊)。原本打算配个史上最耐打耐摔耐骂无怨无悔的女看护,不过本人资质鲁钝、功力不足,不小心选角选错了,写成皮皮女画师……呃,其实我真的很喜欢传统派的老套啊……只是不小心稍微走了调,变成暴暴瞎眼男与皮皮女画师……(下次再接再厉)。
不知道看完书的读者,有多少人会再回头看序?
不知道有多少读者重看完序之后,会想起“有些事即使知道也不能说出口”、即使是做了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时间一久,也不过船过无痕,无人再记着“的部份主轴。
因为现实是如此,所以很舍不得暴暴瞎眼男的我,终究还是巧妙地更支了设定,尽力地做到了好人有好报,不是船过无痕,而是藏在心底,以各种形式惦记着。
是啦是啦,会这么特别强调,正好是近年的感触与想法,撞到了机会,就这么曝光在书上了。由此可见,如果有读者想从书中男女主角的个性窥探作者的本性,嘿,请三思,产生误解的机率很大。通常一个作者的个性,会反应在书中最不经常的蛛丝马迹上,要找很难(其实是我这读者不太称职,很少去找蛛丝马迹)。
有朋友跟我聊起,我的序太正经太严肃……(泣)。对我而言。序是要交代该书用的,要轻松就留等后记吧。
《及时行乐》是套书的一部份(记得没?去年是短言集,每年写套书就是长一岁的时候了,从1997看开始的“戏凤”,至今到底过了几年?(~>_<~不要吧!套书竟然成了我逐渐老去的纪录),套书全部为“食衣住行”,换句话说,有兴趣的读者,请不要往我的书录里找食衣住行,今年套书由万盛出版社甲乙丙丁四人登场,还没看见其它作者的,可以自行对号入座(在网上已玩过一次,非常有趣)。
最后,有上网的读者,可以去拔辣鲜报玩玩,里头目前正群魔乱舞中,通常被报主骗进去的无辜小羊,都不小心露出真面目,弄得形象全无……
未记载之万晋史实
金碧王朝万晋六年春
万晋史官提笔写道——
万晋三年榜眼阮姓卧秋,受封都察巡抚,代天巡狞,为朝尽忠,平反民间冤情,于万晋五年为平县县官陈卢一家洗刷冤屈,不幸遭人瞎双目,经圣上恩准,已于万晋五年秋末辞官,朝服乌纱缴回。
史官收笔,叹道:
“一个年纪轻轻拥有大好前程的高官,在朝史上竟不过三行。十年寒窗苦读,到头一场空。”摇头同情,然后出房。
“史官,这乌纱朝服是阮卧秋的?”一名身着官服的年轻男子似闲逛而来。
“东方大人,”史官讶道,随即恭谨答复:“正是阮卧秋缴回的乌纱朝服。”东方非乃朝中红人,背影雄厚不说,处处……嗯,与忠良做对,阮卧秋在朝时,与他向来不对盘。阮卧秋有此下场,东方非该是世上最快活之人。
“果然啊。我听到这消息时,还以为是谣言呢。”东方非的薄唇微微扬起,修长的无茧十指轻抚上那乌纱朝服,充满讥笑:“才当几年的官啊!枉我找来名医为他医治双眼,到头,还是没有用啊。”
说是名医,搞不好,是勾结那大夫害了阮卧秋永不见日。史官隐忍不悦,在朝中,当哑巴才是明哲保身之道。
“哼哼,辞了官吗?”东方非似笑非笑地注视那朝服,:“一根太直的竹杆,只要稍微一用力就能折断,连这点小道理都不懂,也难怪会辞官。史官,告诉我,阮卧秋在朝史之上占有多少地位?”
“三行。”史官照实答道,不敢隐瞒。
“拼死拼活,只换来三行?”他仰天大笑,笑声几乎无法克制。过了一会儿,他勉强敛起笑,道:“史官,你猜,从今以后,朝史之中还能再有阮姓吗?”
史官垂头不语。
朝史,只能记载台面上的事实,却无法照实撰写台面下的所有真相。后世的百姓所看见的,也不过是修饰过后的辉煌王朝……他这个史官真是好窝囊哪……
“朝史之上,有无阮姓,全由我作主!”东方非冷笑承诺。
楔子
金碧王朝万晋六年
一大一小的影子浅浅的拉长在黄昏的街道上。
小女孩牵着高瘦男子的厚实大手,小脸垂着,很专心地盯着自己的小脚板平实的踩在地面上……
一步一个脚印,就像爹一样不虚不浮,脚板子实实在在的落地,只是,她的脚印好象只有爹的一半不到啊……小脚多踩了几下,务求跟爹一模一样。
“爹……”她张口欲言,想要喊饿。
“乖,我知道妳饿了。”不必言明,男子已知她心思,及时拉住她差点滑落的小手,一并把她的小小身子提了起来,没注意到她的小脚板想努力地平踩在地。
走进最近的一间客栈里,他点了几样小孩子容易吞咽的饭菜,见她拿筷姿势不正,于是自己也抽了一双筷子拿着,不出声也不修正她的动作,就任她目不转睛盯住他举筷的姿势,然后她学了好几次才改过来。
他见状,赞许一笑。
“我说,都察巡抚阮卧秋确实是个青天好官啊。”隔天的大嗓门若有若无地飘了过来,小女孩浑然不觉,一见爹动筷用食,她埋头就吃。那大嗓门继续道:
“如果没有他,陈家沉冤岂能得雪。他是真正的好官,我记得那时,贼人恐他翻案救人,毒瞎了他的双眼,他不但没立刻请大夫,反而差人快马加鞭送他上法场,这才救下陈家最后的血脉,只可惜,这一延迟,这眼睛要医,怕是难了。”
客栈消息广,此地距离平县不过几天路程,阮卧秋负伤法场救人,才过月余,已传得人尽皆知。
“那可怎么办?阮青天未及弱冠已有这番作为,将来多少含冤百姓得靠他平反?”
送菜的店小二路过,插嘴道:
“听说,阮大人的眼是真没法了,可能要辞官,跟咱们一样,当个小老百姓呢。”
“真可怜哪……”唏嘘四起。
高瘦的男子见她脸上有饭粒,微笑地为她拂去。
“谢谢爹。”
“三衡,妳听得懂吗?”
她愣了愣,才知爹在问她什么。她摇摇头,不敢说方才她忙着吞饭跟看爹,根本没在听四周的闲话。
“妳年纪小,听不懂官场是非也是应当。”他柔声叮咛:“妳什么都不必强记,只要记牢一件事,做人要多为自己想。瞧,就像这个官,他太蠢了,如果他及时治眼,也许会有一线光明,现在他瞎眼了辞官了,换来的也不过是几声同情,过了几天,这间客栈里没有人会再想起他。”
她用力点头,细声道:
“三衡记下了。”一双眼仍然盯着爹看,过了一会儿,她终于察觉客栈内鸦雀无声,眼珠一转,人人都在瞪着爹……。爹的确是很好看啊……连她都会着迷,也难怪其它人了……
年轻男子含笑,招来十分不痛快的店小二结帐,当着众人的怒视下,牵着她走出客栈。
先前的黄昏已被黑暗取代。一大一小走了几步,前者突然停下,弯身捧起她的小脸,柔声问道:
“三衡,方才妳学到了什么?”
她摇摇头。
他微微一笑,解惑:
“这让妳学到,有些事即使知道也不能说出口。”
她目不转睛地注视着他的眼眸。
“三衡,”他略加重语气,像是警语:“妳就像妳娘一样很聪明,妳一定明白我的意思。就算察觉了、就算妳是对的,三缄其口才是明哲保身之道,这才是一个聪明人的作风。”
她不发一语,仍然注视着他,搜寻着他几乎与黑夜融为一体的眸瞳。
“三衡,妳记住我的话啊。”他笑着,又彷佛没事的站直身,牵着她的小手,往街尾的摊贩走去。“妳的食量比我还大,一定没吃饱吧?我们去吃蒸饺吧。”
她的视线从彼此交握的手,慢慢地往上抬,努力地伸直脖子,想要看清爹的侧面,然后再慢吞吞地低头,瞪着自己学爹走路的步伐。
不虚不浮,看起来很脚踏实地,这才叫走路,爹说的,她完全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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