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作者:叶永烈    更新:2021-11-29 07:08
  对毒剂有一般的了解,而对于实用园艺学却一无所知。”
  “地质学知识——偏于实用,但也有限。但他一眼就能分辨出不同的土质。”
  “化学知识——精深。”
  “解剖学知识——准确,但无系统。”
  “我有许多特殊的知识,把这些知识应用到案件上去,就能使问题迎刃而解。”福尔摩斯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比如说,福尔摩斯在破案中,根据许多细微的现象作出了科学的判断:
  “一个人的身高,十之八九可以从他的步伐的长度上知道。”
  “假若一个人能够毫不费力地一步跨过四尺半,他决不会是一个老头儿。”
  “我还从地板上收集到一些散落的烟灰,它的颜色很深而且是呈片状的,只有印度雪茄的烟灰才是这样。我曾经专门研究过雪茄烟灰。事实上,我还写过这方面的专题论文呢。我可夸口,无论什么名牌的雪茄或纸烟的烟灰,只要我看上一眼就能识别出来。”
  “我嗅了一下死者的嘴唇,嗅出有点酸味,因此我就得出这样的结论他是被迫服毒而死。”
  柯南道尔在《血字的研究》这篇侦探小说中,曾作过这样的预言“侦探术迟早要发展成为一门精确的科学。”
  柯南道尔的话,说对了。当年,福尔摩斯只是凭借自己的经验来破案。现在,如果福尔摩斯还活着,他一定会运用现代科学来破案,使侦探真正成为一门精确的科学。
  在现代化的今天,敌人以现代化的间谍技术窃取科学情报,而我们必须用现代化的技术作为反间谍的手段,这是间谍与反间谍斗争在新形势下的特点。在一般案件的侦破过程中,现代科学技术是一面捉拿罪犯的“照妖镜”。正因为这样,如今的公安侦察人员,有着一双用现代科学技术武装起来的奇特的眼睛,常常被人们誉为“科学福尔摩斯”或者穿白大褂的侦探——“白衣侦探”。
  二、指纹的秘密
  《405谋杀案》与指纹
  也许,你看过惊险故事片《405谋杀案》吧!
  影片一开始,丁娟在405房间里,发现自己的男朋友李良被杀,吓得尖叫起来。
  老公安侦察员陈明辉出马,侦察这一案件。
  在405房间的桌子上,有两杯开水。他估计这是有人来看望李良,李良给客人和自己各倒一杯。在一个杯子上查出了李良的指纹,在另一个杯子上却查出了电视台摄影师方明山的指纹。
  于是,方明山便成了嫌疑犯而被捕。
  后来,陈明辉经过仔细调查,这才廓清迷雾:原来是有人从方明山办公室换走了方明山用过的玻璃杯。在谋杀了李良之后,把这个杯子放在现场,妄图嫁祸于方明山。
  在侦破“405谋杀案”的过程中,那玻璃杯上的指纹成为关键性的线索。
  小小指指,为什么会成为如此重要的罪证呢?
  说来话长。
  指纹,很早就引起了人们的兴趣。
  在出土的秦代竹简《盗穴》篇中,记叙了两千多年前勘查盗墓案件时的情景,其中提到“手迹六处”,这说明那时候就已经注意到手印了。
  人们发现,人的指纹各不相同。从唐朝起,签订契约便用指纹当作“图章”,称为“押指模”。
  在日本,人们也曾用指纹作为印鉴。如日本古生物学家川岛太郎便在《法学溯源》一书中记载了日本古代的情况:“按《太和法律》,男女离婚文书须由丈夫亲笔撰写,方能生效。如丈夫不会写字,可雇人代笔,但在名字下必须按食指指印为证。”
  在法国,有的投机商常常雇人伪造著名画家或雕塑家的作品,摹仿他们的签字。高价出售这些“名作”。著名画家、雕塑家们终于想出了办法对付投机商:他们在作品上按了自己的指印。这样,投机商就无法伪造了。
  1685年,荷兰解剖学家开始研究拇指指纹的构造。
  1686年,意大利解部学家马尔丕基教授,开始用显微镜观察、研究各种指纹图案。
  1823年,普鲁士伯莱斯劳大学的教授珀克杰,把指纹分为9大类。’
  科学家用科学的眼光观察指纹。渐渐地,人们对指纹的认识,一步一步深入。
  著名英国生物学家达尔文有个表弟叫高尔顿,他非常详细地研究指纹,在1880年写出《指纹》一书,创立了一门崭新的学问——“指纹学”。
  高尔顿明确地指出,每一个人的指纹各不相同。
  他用科学理论解释了指纹各不相同的原因。他指出指纹是由勾、眼、桥、棒、点等纹线组成的,每一条指纹的分支、起点、终点以及结合点各不相同,起码有100个细微的特征。如果把这些特征排列组合,指纹的种类多得惊人,在1后面要加60个0!这数字远远大于人类人口的总数。因此指纹变化多端,每个人的指纹几乎不可能完全相同。
  高尔顿的结论是正确的。迄今为止,科学家尚未发现世界上有两个指纹相同的人。
  高尔顿把指纹分为弓型、箕型、斗型,建立了指纹的科学分类法,一直被沿用到今天。
  1892年,在阿根廷发生了两个孩子被杀的案件。孩子的母亲、寡妇弗朗西丝卡控告一个牧场工人,说是这个工人为了娶她而杀害了孩子。警察在勘查现场时,发现有一个血手印。一核对,竟和弗朗西丝卡的指纹相同。警察由此断定,杀人犯不是牧场工人,正是弗朗西丝卡自己!
  在铁证面前,弗朗西丝卡不得不供认:她爱上了另一个青年工人。那个青年嫌她有两个孩子,弗朗西丝卡凶狠地杀死了亲生孩子,又嫁祸于他人。
  这个案件审判之后,引起轰动。人们开始意识到指纹在侦破案件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于是,高尔顿的科学专著《指纹》一下子引起了各国警察局的极大兴趣。阿根廷警官佛斯谛克、英国警官亨利,都成了指纹的热心研究者,提出了识别罪犯指纹的科学分类法。
  1913年,我国开始把指纹分类法用于破案。
  指纹的特性
  指纹跟破案,为什么会有那么密切的关系呢?
  这可以说有三方面的原因:
  第一,罪犯在作案的时候,总要用手,不论是握刀、开刀、撬锁、盗物,常要留下指纹。这叫“普遍性”。
  第二,人的指纹各不相同,通过指纹可以查明作案者。这叫“特定性”。
  第三,每个人的指纹,终生不变。这叫“稳定性”。
  指纹、究竟是什么东西呢?
  指纹,就是指手指尖的皮肤纹理。它实际上就是表皮外的真皮突起的纹线。不光是人的手指尖有这种特殊的花纹,在手掌和脚趾、足跟,也有类似的特殊花纹,分别称为“掌纹”、“趾纹”、“足纹”。它们与指纹合称“肤纹”。在破案时,用得最多的是指纹。
  伸出你的手,仔细看看指纹。你可以发现,指纹分为三种类型:
  一、斗型,由许多同心圆或螺旋形纹线构成,看上去象水中的游涡;
  二、箕型,纹线象簸箕似的,有一边是开口的;
  三、弓型,纹线象弓一样。
  人们除了指纹的形状不同以外,纹线的条数也常不相同。
  尽管全世界的人口已达50多亿,然而,尚未发现两个指纹完全相同的人,即使是孪生兄弟或孪生姐妹,指纹也彼此不同。
  很有趣,三四个月的胎儿,便已形成指纹。当人从婴儿长人为成人,指纹只不过变大增粗,它的形状、特性却固定不变。即便是脱皮之后,也不改变。
  有的罪犯在犯罪之后,妄图用火烫、刀割或用化学药剂腐蚀自己的指纹,然而,等伤口痊愈,指纹依旧。
  正因为指纹无法改变,所以它成了破案时确定罪犯的重要证据。
  几年前,安徽省铜陵市发生一桩盗窃案:一家被盗,盗贼早巳无踪影。公安人员赶到现场。见屋内翻得乱七八糟。公安人员注意到门外地上有一个白瓷茶盘。主人说,这瓷盘本来放在箱内,怎么会丢在这里?主人说正要弯腰拾起盘子,被公安人员一把拦住。
  公安人员戴上手套,小心地取起瓷盘。经过仔细鉴定,查出盘上有四个清晰的指纹。一查对,断定不是主人的指纹。
  显然,这个瓷盘是盗贼从箱里取出,慌张之中丢失在门外。这四个指纹,是盗贼留下的。
  后来,公安人员发现了嫌疑犯。一对照指纹,跟白瓷盘上的指纹完全吻合。就这样,公安人员断定,那个嫌疑犯就是盗贼。
  经过审讯,盗贼供认了犯罪的经过……。
  像这样依据指纹侦破案件的实例,不胜枚举。也正因为这样,公安人员一到作案现场,总是用敏锐的眼睛在门把手、窗栓、茶杯等等容易留下罪犯指纹的地方,仔细搜索着。
  激光显示指纹
  在破案的时候,一般来说,从现场取到罪犯的指纹,还算比较容易。比如,在惊险故事片《秘密图纸》中公安人员从公文皮包上,找到了作案者的指纹。
  然而,从嫌疑犯对象那里取得指纹,得十分巧妙——既取到指纹,又不能打草惊蛇。在影片《秘密图纸》中,特务去打电话,付电话费时从衣袋里掏出一个5分硬币。这硬币被秘密地送到公安局——因为硬币上留有特务的指纹。经与公文皮包上的指纹相对照,证明指纹完全一样,于是便认定作案者就是那个打电话的特务。
  留在硬币、公文皮包、报纸、书、门、窗、桌、椅、玻璃板、雨伞柄等物品上的指纹,一般并不清楚,在鉴定指纹时,要设法显示指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