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作者:凯丝·莱克斯 更新:2021-11-29 06:55
我往下一看,发现所在之处到处都是老鼠。我必须不停踢它们,将它们踢离我的脚。这时,有一个模糊的影子出现在我眼前,看起来像是一个不断挥舞铲子的人,不过当他转过身来时,我认出他是彼得。彼得指着我,对我说了一些话,但是我无法听出他在说什么。然后他开始大叫,并且对我招手。这时他的嘴巴变成一个黑色圆圈,而且不断变大、变大。他的脸开始变形,随后被吸进这个黑色的圆圈里,变成一个非常丑陋、像小丑一样的面具。
这时有许多老鼠跑过我的脚,有一只正在拖着伊莉莎白·康诺的头。当它拉着她的头越过这片草地的时候,尖锐的牙齿像老虎钳般紧紧地咬住她的头发。
我试着逃跑,但是双腿却无法移动。我的身体开始下沉,直入地底。我放眼四周,发现自己在一个墓穴里。泥土开始洒落我全身。克劳得尔和查博纽正低头凝视着我。我想开口说话,嘴巴是张开了,却发不出。我要他们将我拉出这个坑。我把手伸向他们,可是他们却不理我的要求。
然后他们和另一个图像连在一起。一个男人站在墓穴口,他穿着一件长袍,戴着一顶样式很旧的帽子。他往下看我,问我是否已经确定了?我没办法回答他的问题。他告诉我目前我所在的地方是属于教堂的土地,我必须立即离开。他说只有在教堂工作的人才可以进入这里。他穿着神职人员特有的长袍,飘飞在风里。我很担心万一他不小心掉进这个墓穴里怎么办?他用一只手去抓住衣服,用另一只手拨行动电话。电话开始响了,但是他不理它,只让电话一直响着。
我终于发现,原来是茶几上的电话在响。我从梦中惊醒,连忙伸手接起电话。
“喂。”我相当无力地回答。
“布兰纳?”
对方讲的是英语。声音听起来很粗野,但却十分熟悉。我努力让自己清醒过来。
“我是。”我看一下表。可是表竟然不在手腕上。
“我是莱思。你最好有要紧的事告诉我。”
“现在几点了?”我完全不知道自己睡了5分钟还是5个钟头。我已经很厌烦自己头脑仍这么不清楚。
“4点15分。”
“等一下。”
我把话筒放下,步伐不稳地走到浴室。我泼了一些冷水在脸上,唱了几句歌词,重新裹好头上的毛巾,然后回去继续和莱思说话。我不想让他等太久而加深他的不耐烦,不过我更不想让他听出我疲倦的声音。我想,我最好花点时间整理一下自己,让自己回到正常状态。
“对不起,让你久等。现在我觉得舒服多了。”
“刚刚有人在唱歌吗?”
“今天晚上我去了圣伦伯特,”我开始进入话题。虽然我有许多事想告诉他,但不想一开始时就切人重心。“我找到圣杰魁斯画上x记号的地点。它是在一处几乎已经荒废的一座教堂土地上。”
“你要我凌晨4点打电话来,就是为了告诉我这些吗?”
“我发现一具尸体,也已经被肢解了,破坏的情况很严重,大概只能看出骨骼的形状。我们必须现在就回到那里,以免那具尸体遭人破坏,或被附近的野狗拿来当晚餐。”
我吸了一口气,等待他的回应。
“你是不是他妈的疯了?”
我不确定他是指我发现的东西,或者是指我独自一个人到了那里。如果他指的是后者,或许他是对的,但我是为了寻求答案而去的。
“我确定发现了一具尸体。”
他没有出声,沉默了一段时间。“尸体是埋着的,还是在地上?”
“被埋着的,但埋得不深。我看一部分已露在外面,雨水让它暴露得更严重了。”
“你确定这不是被盗墓人恶意丢弃、任它腐坏的尸体?”
“尸体被装在塑胶袋里。”就像伊莉莎白和茜儿的案子。其他的话我想不必再多说了。
“妈的!”我听到一声划火柴的声音,然后是一长声吐气。他肯定点了一根香烟。
“我们现在就出发?”
“门都没有?”我能听见把烟从嘴里拔出的声音。“‘我们’是什么意思?布兰纳,不管你的名声怎样,但跟我没有关系。你这种追根究底的态度也许对克劳得尔有用,但不适合我。下一次如果你想到犯罪现场跳华尔滋的话,我建议你不妨到凶案组问问看,看是否有人愿意让你顶他的位置。”
虽然我不期望他会乐意帮忙,但也没想到他的反应这么强烈。我正准备开始生气,准备好和他大吵一架,等待他再骂过来。但是他不说了。
“谢谢你这么快回我电话。”
“喂。”
“你现在在哪?”如果我的脑袋功能完全正常,我绝不会问这样的问题。我立刻后悔自己这么问。
他停顿片刻,说:“和一位朋友在一起。”
问得好,布兰纳。难怪他被你惹恼了。
“我想今晚应该有人在那里。”
“什么?”
“当我注视那个弃尸地的时候,我听到背后传来一个声音,然后我的头被人重击了一下,就昏过去了。我醒过来后,发现暴风雨把现场弄得乱七八糟,所以我也不能确定一切是否一样。”
“你有没有受伤?”
“没有。”
又是一段时间的沉默。我可以感觉到他正在慎重思考这件事。
“我会派一个小队去那个地点看守到早上。然后我会到那儿支援他们。你想我们需不需要带狗去?”
“当时我只看到一个袋子在那里,不过我想应该还有更多才对。另外,那个地方看起来好像已经有人开始在挖掘了。带狗去或许是不错的点子。”
我等待他的答复。但他什么都没说。
“你什么时候会来接我?”我问他。
“我不会过去接你的,布兰纳博士。这是真实的杀人事件,属于凶案小组的辖区,不是儿戏。”
现在我对他的态度已经感到强烈不悦了,我感觉太阳穴的青筋鼓起来,一股怒气冲上脑际。
“你比加拿大捷运犯了更多错误,”我轻蔑地对他说。“莱恩,人总是说‘给我一些比较有用的证据’,好了,现在我找到了,而且也可以立刻带你去看。现在那些骨骼都还在那儿。如果我判断正确的话,那些骨骼跟这几件案子一定有关。”
我们两人在电话两端沉默了很长的时间,我想他可能会挂掉电话。我等着他下一个举动。
“我8点以前到你那里。”
“我等你。”
“布兰纳?”
“什么事?”
“也许你应该去买一个头盔。”
他挂断了电话。
十六
莱恩遵守了诺言,不到8点45分,我们已抵达现场,把车子停在现场监识小组的厢型车后。这辆车所在的位置,离我昨晚停车的地方不到十英尺。与昨夜比较起来,这里像是完全不同的世界。街上阳光普照,道路上人车杂杏,充满了活力。街道两旁都停满了各式轿车和巡逻车,至少20个制服或便衣警员三五成群地交谈着。
我看到来自蒙特娄警局、魁北克警局以及圣伦伯特警局的警员,他们散布四处,制服不同,标志也不一样。他们就像不同群体的鸟,因缘际会地聚在一起,叽叽喳喳,每种鸟都焙耀自己特殊的羽毛花色,强调自己的属性。
一个背着大袋子的女人和一个提着照相机的男人,正靠在一部白色雪佛兰汽车旁抽烟。看来另一个族群也赶到了一一新闻记者。在不远处篱笆旁的人行道上,一只德国牧羊犬站在一个身穿深蓝色服装的男人旁,低头不停嗅着。它尽量往前,绷紧绳子,鼻子不肯离开地面嗅闻着每一块地方,然后又冲回牵它的人身旁,抬起头望着他,不停摇尾巴。它看来好像很渴望离开那个地方,对于牵它的人迟迟不动感到很困惑。
“该到的都到了。”莱恩说。他把车停在路边,解开安全带。
他并没有为电话中无礼的态度向我道歉,我也不期望。没有人在凌晨4点被吵醒还会有好脾气。在开来这里的路上,他表现得相当友善,几乎可说想讨好我。他详细告诉我每个地方发生过的案子,还提了些警方的臭事软闻。每件事都十分骇人。“这儿,在这栋三楼公寓里,一个女人拿油锅攻击丈夫,然后又攻击我们。那儿,那栋建筑后面,我们在通风管里发现一个全身赤裸的男人。”满嘴警察经。我怀疑,也许警察对地理环境的认知,乃是透过各地所发生的案件,而不是像一般人一样利用街名、河川或门牌来辨别方位。
莱恩看见贝坦德,便向他走过去。在他身处的那群人中,有一位魁北克警官、皮尔·拉蒙斯和一位戴着太阳眼镜的削瘦金发男人。我跟着莱思横过马路,浏览了一下街上的人群,看看克劳得尔和查博纽是否也在里面。我觉得这里好像魁北克的官方集会,他们应该会在这儿。不过,所有人都到了,就是不见他们两个。
当我们渐渐走近,我感觉那个戴太阳眼镜的男人似乎有点局促不安。他的手不停动着,不断模着唇上一小撮胡子和拨弄头发。他的皮肤特别苍白,不但没有血色,而且几乎看不到任何血管组织。他穿着皮质的军用夹克和黑色长筒靴。我想,他若不是25岁,就是65岁。
我感到拉蒙斯看了我一眼,他点了个头,但什么也没说。我开始有些疑虑了。我把所有人叫到这里来,可不是排队观赏马戏团节目。如果他们什么都没发现怎么办?
这时有许多老鼠跑过我的脚,有一只正在拖着伊莉莎白·康诺的头。当它拉着她的头越过这片草地的时候,尖锐的牙齿像老虎钳般紧紧地咬住她的头发。
我试着逃跑,但是双腿却无法移动。我的身体开始下沉,直入地底。我放眼四周,发现自己在一个墓穴里。泥土开始洒落我全身。克劳得尔和查博纽正低头凝视着我。我想开口说话,嘴巴是张开了,却发不出。我要他们将我拉出这个坑。我把手伸向他们,可是他们却不理我的要求。
然后他们和另一个图像连在一起。一个男人站在墓穴口,他穿着一件长袍,戴着一顶样式很旧的帽子。他往下看我,问我是否已经确定了?我没办法回答他的问题。他告诉我目前我所在的地方是属于教堂的土地,我必须立即离开。他说只有在教堂工作的人才可以进入这里。他穿着神职人员特有的长袍,飘飞在风里。我很担心万一他不小心掉进这个墓穴里怎么办?他用一只手去抓住衣服,用另一只手拨行动电话。电话开始响了,但是他不理它,只让电话一直响着。
我终于发现,原来是茶几上的电话在响。我从梦中惊醒,连忙伸手接起电话。
“喂。”我相当无力地回答。
“布兰纳?”
对方讲的是英语。声音听起来很粗野,但却十分熟悉。我努力让自己清醒过来。
“我是。”我看一下表。可是表竟然不在手腕上。
“我是莱思。你最好有要紧的事告诉我。”
“现在几点了?”我完全不知道自己睡了5分钟还是5个钟头。我已经很厌烦自己头脑仍这么不清楚。
“4点15分。”
“等一下。”
我把话筒放下,步伐不稳地走到浴室。我泼了一些冷水在脸上,唱了几句歌词,重新裹好头上的毛巾,然后回去继续和莱思说话。我不想让他等太久而加深他的不耐烦,不过我更不想让他听出我疲倦的声音。我想,我最好花点时间整理一下自己,让自己回到正常状态。
“对不起,让你久等。现在我觉得舒服多了。”
“刚刚有人在唱歌吗?”
“今天晚上我去了圣伦伯特,”我开始进入话题。虽然我有许多事想告诉他,但不想一开始时就切人重心。“我找到圣杰魁斯画上x记号的地点。它是在一处几乎已经荒废的一座教堂土地上。”
“你要我凌晨4点打电话来,就是为了告诉我这些吗?”
“我发现一具尸体,也已经被肢解了,破坏的情况很严重,大概只能看出骨骼的形状。我们必须现在就回到那里,以免那具尸体遭人破坏,或被附近的野狗拿来当晚餐。”
我吸了一口气,等待他的回应。
“你是不是他妈的疯了?”
我不确定他是指我发现的东西,或者是指我独自一个人到了那里。如果他指的是后者,或许他是对的,但我是为了寻求答案而去的。
“我确定发现了一具尸体。”
他没有出声,沉默了一段时间。“尸体是埋着的,还是在地上?”
“被埋着的,但埋得不深。我看一部分已露在外面,雨水让它暴露得更严重了。”
“你确定这不是被盗墓人恶意丢弃、任它腐坏的尸体?”
“尸体被装在塑胶袋里。”就像伊莉莎白和茜儿的案子。其他的话我想不必再多说了。
“妈的!”我听到一声划火柴的声音,然后是一长声吐气。他肯定点了一根香烟。
“我们现在就出发?”
“门都没有?”我能听见把烟从嘴里拔出的声音。“‘我们’是什么意思?布兰纳,不管你的名声怎样,但跟我没有关系。你这种追根究底的态度也许对克劳得尔有用,但不适合我。下一次如果你想到犯罪现场跳华尔滋的话,我建议你不妨到凶案组问问看,看是否有人愿意让你顶他的位置。”
虽然我不期望他会乐意帮忙,但也没想到他的反应这么强烈。我正准备开始生气,准备好和他大吵一架,等待他再骂过来。但是他不说了。
“谢谢你这么快回我电话。”
“喂。”
“你现在在哪?”如果我的脑袋功能完全正常,我绝不会问这样的问题。我立刻后悔自己这么问。
他停顿片刻,说:“和一位朋友在一起。”
问得好,布兰纳。难怪他被你惹恼了。
“我想今晚应该有人在那里。”
“什么?”
“当我注视那个弃尸地的时候,我听到背后传来一个声音,然后我的头被人重击了一下,就昏过去了。我醒过来后,发现暴风雨把现场弄得乱七八糟,所以我也不能确定一切是否一样。”
“你有没有受伤?”
“没有。”
又是一段时间的沉默。我可以感觉到他正在慎重思考这件事。
“我会派一个小队去那个地点看守到早上。然后我会到那儿支援他们。你想我们需不需要带狗去?”
“当时我只看到一个袋子在那里,不过我想应该还有更多才对。另外,那个地方看起来好像已经有人开始在挖掘了。带狗去或许是不错的点子。”
我等待他的答复。但他什么都没说。
“你什么时候会来接我?”我问他。
“我不会过去接你的,布兰纳博士。这是真实的杀人事件,属于凶案小组的辖区,不是儿戏。”
现在我对他的态度已经感到强烈不悦了,我感觉太阳穴的青筋鼓起来,一股怒气冲上脑际。
“你比加拿大捷运犯了更多错误,”我轻蔑地对他说。“莱恩,人总是说‘给我一些比较有用的证据’,好了,现在我找到了,而且也可以立刻带你去看。现在那些骨骼都还在那儿。如果我判断正确的话,那些骨骼跟这几件案子一定有关。”
我们两人在电话两端沉默了很长的时间,我想他可能会挂掉电话。我等着他下一个举动。
“我8点以前到你那里。”
“我等你。”
“布兰纳?”
“什么事?”
“也许你应该去买一个头盔。”
他挂断了电话。
十六
莱恩遵守了诺言,不到8点45分,我们已抵达现场,把车子停在现场监识小组的厢型车后。这辆车所在的位置,离我昨晚停车的地方不到十英尺。与昨夜比较起来,这里像是完全不同的世界。街上阳光普照,道路上人车杂杏,充满了活力。街道两旁都停满了各式轿车和巡逻车,至少20个制服或便衣警员三五成群地交谈着。
我看到来自蒙特娄警局、魁北克警局以及圣伦伯特警局的警员,他们散布四处,制服不同,标志也不一样。他们就像不同群体的鸟,因缘际会地聚在一起,叽叽喳喳,每种鸟都焙耀自己特殊的羽毛花色,强调自己的属性。
一个背着大袋子的女人和一个提着照相机的男人,正靠在一部白色雪佛兰汽车旁抽烟。看来另一个族群也赶到了一一新闻记者。在不远处篱笆旁的人行道上,一只德国牧羊犬站在一个身穿深蓝色服装的男人旁,低头不停嗅着。它尽量往前,绷紧绳子,鼻子不肯离开地面嗅闻着每一块地方,然后又冲回牵它的人身旁,抬起头望着他,不停摇尾巴。它看来好像很渴望离开那个地方,对于牵它的人迟迟不动感到很困惑。
“该到的都到了。”莱恩说。他把车停在路边,解开安全带。
他并没有为电话中无礼的态度向我道歉,我也不期望。没有人在凌晨4点被吵醒还会有好脾气。在开来这里的路上,他表现得相当友善,几乎可说想讨好我。他详细告诉我每个地方发生过的案子,还提了些警方的臭事软闻。每件事都十分骇人。“这儿,在这栋三楼公寓里,一个女人拿油锅攻击丈夫,然后又攻击我们。那儿,那栋建筑后面,我们在通风管里发现一个全身赤裸的男人。”满嘴警察经。我怀疑,也许警察对地理环境的认知,乃是透过各地所发生的案件,而不是像一般人一样利用街名、河川或门牌来辨别方位。
莱恩看见贝坦德,便向他走过去。在他身处的那群人中,有一位魁北克警官、皮尔·拉蒙斯和一位戴着太阳眼镜的削瘦金发男人。我跟着莱思横过马路,浏览了一下街上的人群,看看克劳得尔和查博纽是否也在里面。我觉得这里好像魁北克的官方集会,他们应该会在这儿。不过,所有人都到了,就是不见他们两个。
当我们渐渐走近,我感觉那个戴太阳眼镜的男人似乎有点局促不安。他的手不停动着,不断模着唇上一小撮胡子和拨弄头发。他的皮肤特别苍白,不但没有血色,而且几乎看不到任何血管组织。他穿着皮质的军用夹克和黑色长筒靴。我想,他若不是25岁,就是65岁。
我感到拉蒙斯看了我一眼,他点了个头,但什么也没说。我开始有些疑虑了。我把所有人叫到这里来,可不是排队观赏马戏团节目。如果他们什么都没发现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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