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作者:[英]K.辛普逊 更新:2021-11-29 03:59
一天凌晨,在英国我躺在床上只想设法得到更多的材料时,这个案件却一步一步地在我面前展现开来。那是1971年凌晨3点15分,一阵刺耳的电话铃声吵醒了我。
“对不起,先生,这么早就吵醒您,但,我们这儿碰到了一个看起来很棘手的案子,想得到您的帮助。”
“你在哪里?”我问,希望它离这里不超过10分钟的路。
“加西,先生。我是侦探警官布朗,我不知道您今天早晨能否坐飞机来。”
“告诉我点情况,警官。”我想在坐飞机到这个英吉利海峡小岛之前搞清楚有多紧急。
“是一个14岁的少年,死在他父母的起居室里,到处是血,家具乱七八糟。门的把手被拉掉。他的父母昨晚8点左右都出去,半夜后不久才回家,他们说回到家时就发现他死了。情况就这样。”
“警察医生说什么呢?”我问。
“麻烦就在这里,”布朗警官说,“他早上1点30分被叫来,说整个尸体都已形成尸僵,尸体谅必死了七、八个小时。那样推算大约在昨晚6点钟左右,他的父母承认当时他们还在家。我们不知道他的创伤是怎么回事。”布朗补充说,“他满身都是血,看起来很棘手。”他的意思是看起来象谋杀案。
我不知道警察医生关于尸僵的意见是否正确。“他探过尸体的温度吗?”我问。布朗警官说他没有。“那么我建议你们马上再去叫他来,叫他探体温。要他隔一小时后再探一次,如果体温在继续下降,我们就可以知道下降得多快。然后再打电话给我。”我回去睡觉。
5点半钟电话铃又响了。布朗警官报告说,死者的体温4点钟时是华氏93度,5点时华氏92度。
“那么他不可能死于昨晚6点钟。”我说,“他谅必在11点或12点钟左右死亡。正好在他父母回家前,这样看来他的父母似乎是无罪的。”
“那尸僵……”
“那不是尸僵。它谅必是尸体痉挛,是在死亡那一瞬间发生的尸体僵直。它意味着这个小孩在死亡当时非常惊慌,神经非常紧张。现在我建议你们把尸体抬到停尸室,把伤口弄干净,看看从哪里出血。然后再打电话给我。”
7点半钟时电话又响了。“他的一只脚底有深达4英寸的一个伤口,先生。这是他身上唯一的伤口。”
“我从没有见过一件凶杀案,甚至是一次打架仅仅割伤一只脚的,”我说,“是赤脚还是穿着袜子?”
“穿着袜子的,先生。您提到这点,使我们发现门边地板还有一个打烂的大玻璃杯或类似的东西。”
“他谅必是在漆黑一团的地方跌跌撞撞喝醉酒或……”我正在怀疑到药物的作用。
“我忘了讲,”布朗警官说,“那个地方有一股很强烈的威士忌酒味,还有半瓶的苏格兰威士忌酒在餐柜上。我认为很可能是入侵者喝的。”
“你们清洁尸体时闻到这股酒味吗?”
“想起来了,”布朗警官说,“有的!”
“喔,我不知道,”我说,用肘部支撑着,背靠在床上,“看起来这很象是乘他父母不在时他痛饮了一番;可能是在黑暗中以免被捉到。如果饮了酒,跌跌撞撞的,酒瓶掉到地上或是摔在地上,他可能绊倒在破酒瓶上,割伤了脚。然后惊慌失措——这种惊恐状态可用来解释尸体痉挛——因为流血而死去。可能是这样的。那么为什么门把会脱开的?”
“哦,我问过这点,先生。门把原来是经常脱开的。上面也没有什么痕迹。”
当时接近早上8点钟。“我想现在需要的就是拿他的血液标本,乘今早的飞机送来。”我说,“我们看看血液是否含有高浓度的酒精。要是超过150左右,我想在电话里我们已经解决这个案子。”
酒精浓度达每百毫升173毫克!对于一个14岁的孩子来说是喝得太多了。案子到中午就结束了。
这个案子是例外,因为通常我都欢迎坐飞机到新地方去的每一次机会。1973年当我就要放弃我在盖氏医院大学的职位时,我已经:
1.周游了世界,在印度、曼谷、香港、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演讲过,回来时路经斐济和墨西哥。
2.访问了蒙特卡洛,给美国“年青的大学校长”讲演,富得象克利沙斯①(①公元前六世纪小亚西亚吕底亚国极富的国王。——译者)那样的一群人们,他们喜欢以极豪华的方式研究他们的边缘问题——象人口压力、犯罪的控制、吸毒和社会趋势等。连雷尼亚王子和格雷丝公主也听了我的讲演。
3.给卑尔根(挪威)大学一次盛大的学生集会作了一次纪念性讲演,他们以铜管乐队游行欢迎我。授予我“领头母牛勋章”,在一条兰色的缎带上挂着一个小银钟,它是不授予妇女的!
4.连续三次访问了加勒比地区,作艾德林顿凶杀案的尸体发掘和参加对三个人的审判。这三个人在圣路西亚他们自己的家里残杀了受害者。
5.揭开了在塞浦路斯北边海岸一个山洞里发现的一具尸骸的秘密(可惜没有访问这个岛屿),那是战争的遗留物。
6.为加拿大警察解决了一个北美酒醉妇女拘留后被发现吊死在艾德蒙顿拘留所里的问题,报界宣称她是被督察追逼自杀的。
7.访问了百慕大群岛,对被皇家指控的一个男人作证。这个男人对当地一个英国姑娘伏击,用拳猛击她,掐她的脖子,强奸她,然后把她丢进当地小艇俱乐部下面的海水里。
8.访问了特立尼达去发掘盖莉·本森的尸体。
9.代表英国理事会接受了访问印度、尼泊尔和锡兰的邀请,对法医学服务方面的问题作了讲演,也提供了意见。
……当然,还有,“在家”时做我的日常工作,在伦敦、伯明翰、海威克姆、扑茨茅斯和其他任何发现不幸的受害者死亡的场所进行检查。
1973年秋天,由凯茨·曼特接替我在盖氏医院法医学教授的职位。自从他在战后不久从战时刑事委员会调来和我一起工作后,就一直是我得力的第一个助手。没有人有过比他更忠诚,更完全可靠的同事了。很快他就深入到“老哥西”凶杀案中,并且作为“伦敦警察厅病理学家”参与了特丁顿著名的拖船路凶杀案。他在这两个案子中都获得了功绩。他继续以他那种信得过和正直的荣誉为警察局和内政部服务,这些荣誉正是使我放心地离开这一工作时所希望的。
1976年英国广播公司为“地平线”电视系列片拍摄了我职业生活的传略。我的同事们十分令人高兴地恭维了它。“全英医学理事会”没有说它是“严重的职业性不端行为”——哗众取宠的广告!医生有下面五个不准:通奸、做广告、酗酒、滥用特权和结交不合格的人员。在我即将退休时,似乎所有这五个方面我都避免了。
当我从盖氏医院法医学教授的职位上退休时,我并没有放弃作为内政部病理学家的工作。就在我写这本书时,我的大多数时间仍然花在法庭和做大量的各种各样的尸体检查。有哪一种职业能提供我有过的激动人心、旅行和兴趣呢?完全不同于那些每天赶在8点15分到伦敦的办公室,或检查喉咙,检查发臭的脚,对付各种各样的人,将他们的精神与身体问题进行分类。我的病人从不会陈诉。如果他们的病搞不清,我就会把他们送回冷藏库,同我的问事商量,然后回来再干。当然,开始那二十年有些事情是必须经过刻苦磨炼的:我的全部时间都用在外出,到各种各样的地方,围着尸体站在沟里、田野里、后院小屋和污秽房间里,要遭受法官和律师对年青医生的奚落。但报酬是多么大!随着时间的推移,现在甚至法官看起来也开始变得年青些,举止合理些:多年前,我们都曾是年青的同事和亲切的对手。
我那勤奋工作的苏格兰父亲在我还是小学生时就经常对我说:“值得争取的东西是不易得到的。你应该为得到这些而努力。”这一点至少在医学生涯上是聪明又正确的。没有一个医生是不经过努力学习和受到苏格兰人所特有的品质——勤奋——的熏陶而能取得荣誉的。我知道没有什么职业比从事医学工作更好……对那些有幸从事法医学工作的人更是如此。退休吗?我还想不出理由来。
(伍新尧 郭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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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先生,这么早就吵醒您,但,我们这儿碰到了一个看起来很棘手的案子,想得到您的帮助。”
“你在哪里?”我问,希望它离这里不超过10分钟的路。
“加西,先生。我是侦探警官布朗,我不知道您今天早晨能否坐飞机来。”
“告诉我点情况,警官。”我想在坐飞机到这个英吉利海峡小岛之前搞清楚有多紧急。
“是一个14岁的少年,死在他父母的起居室里,到处是血,家具乱七八糟。门的把手被拉掉。他的父母昨晚8点左右都出去,半夜后不久才回家,他们说回到家时就发现他死了。情况就这样。”
“警察医生说什么呢?”我问。
“麻烦就在这里,”布朗警官说,“他早上1点30分被叫来,说整个尸体都已形成尸僵,尸体谅必死了七、八个小时。那样推算大约在昨晚6点钟左右,他的父母承认当时他们还在家。我们不知道他的创伤是怎么回事。”布朗补充说,“他满身都是血,看起来很棘手。”他的意思是看起来象谋杀案。
我不知道警察医生关于尸僵的意见是否正确。“他探过尸体的温度吗?”我问。布朗警官说他没有。“那么我建议你们马上再去叫他来,叫他探体温。要他隔一小时后再探一次,如果体温在继续下降,我们就可以知道下降得多快。然后再打电话给我。”我回去睡觉。
5点半钟电话铃又响了。布朗警官报告说,死者的体温4点钟时是华氏93度,5点时华氏92度。
“那么他不可能死于昨晚6点钟。”我说,“他谅必在11点或12点钟左右死亡。正好在他父母回家前,这样看来他的父母似乎是无罪的。”
“那尸僵……”
“那不是尸僵。它谅必是尸体痉挛,是在死亡那一瞬间发生的尸体僵直。它意味着这个小孩在死亡当时非常惊慌,神经非常紧张。现在我建议你们把尸体抬到停尸室,把伤口弄干净,看看从哪里出血。然后再打电话给我。”
7点半钟时电话又响了。“他的一只脚底有深达4英寸的一个伤口,先生。这是他身上唯一的伤口。”
“我从没有见过一件凶杀案,甚至是一次打架仅仅割伤一只脚的,”我说,“是赤脚还是穿着袜子?”
“穿着袜子的,先生。您提到这点,使我们发现门边地板还有一个打烂的大玻璃杯或类似的东西。”
“他谅必是在漆黑一团的地方跌跌撞撞喝醉酒或……”我正在怀疑到药物的作用。
“我忘了讲,”布朗警官说,“那个地方有一股很强烈的威士忌酒味,还有半瓶的苏格兰威士忌酒在餐柜上。我认为很可能是入侵者喝的。”
“你们清洁尸体时闻到这股酒味吗?”
“想起来了,”布朗警官说,“有的!”
“喔,我不知道,”我说,用肘部支撑着,背靠在床上,“看起来这很象是乘他父母不在时他痛饮了一番;可能是在黑暗中以免被捉到。如果饮了酒,跌跌撞撞的,酒瓶掉到地上或是摔在地上,他可能绊倒在破酒瓶上,割伤了脚。然后惊慌失措——这种惊恐状态可用来解释尸体痉挛——因为流血而死去。可能是这样的。那么为什么门把会脱开的?”
“哦,我问过这点,先生。门把原来是经常脱开的。上面也没有什么痕迹。”
当时接近早上8点钟。“我想现在需要的就是拿他的血液标本,乘今早的飞机送来。”我说,“我们看看血液是否含有高浓度的酒精。要是超过150左右,我想在电话里我们已经解决这个案子。”
酒精浓度达每百毫升173毫克!对于一个14岁的孩子来说是喝得太多了。案子到中午就结束了。
这个案子是例外,因为通常我都欢迎坐飞机到新地方去的每一次机会。1973年当我就要放弃我在盖氏医院大学的职位时,我已经:
1.周游了世界,在印度、曼谷、香港、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演讲过,回来时路经斐济和墨西哥。
2.访问了蒙特卡洛,给美国“年青的大学校长”讲演,富得象克利沙斯①(①公元前六世纪小亚西亚吕底亚国极富的国王。——译者)那样的一群人们,他们喜欢以极豪华的方式研究他们的边缘问题——象人口压力、犯罪的控制、吸毒和社会趋势等。连雷尼亚王子和格雷丝公主也听了我的讲演。
3.给卑尔根(挪威)大学一次盛大的学生集会作了一次纪念性讲演,他们以铜管乐队游行欢迎我。授予我“领头母牛勋章”,在一条兰色的缎带上挂着一个小银钟,它是不授予妇女的!
4.连续三次访问了加勒比地区,作艾德林顿凶杀案的尸体发掘和参加对三个人的审判。这三个人在圣路西亚他们自己的家里残杀了受害者。
5.揭开了在塞浦路斯北边海岸一个山洞里发现的一具尸骸的秘密(可惜没有访问这个岛屿),那是战争的遗留物。
6.为加拿大警察解决了一个北美酒醉妇女拘留后被发现吊死在艾德蒙顿拘留所里的问题,报界宣称她是被督察追逼自杀的。
7.访问了百慕大群岛,对被皇家指控的一个男人作证。这个男人对当地一个英国姑娘伏击,用拳猛击她,掐她的脖子,强奸她,然后把她丢进当地小艇俱乐部下面的海水里。
8.访问了特立尼达去发掘盖莉·本森的尸体。
9.代表英国理事会接受了访问印度、尼泊尔和锡兰的邀请,对法医学服务方面的问题作了讲演,也提供了意见。
……当然,还有,“在家”时做我的日常工作,在伦敦、伯明翰、海威克姆、扑茨茅斯和其他任何发现不幸的受害者死亡的场所进行检查。
1973年秋天,由凯茨·曼特接替我在盖氏医院法医学教授的职位。自从他在战后不久从战时刑事委员会调来和我一起工作后,就一直是我得力的第一个助手。没有人有过比他更忠诚,更完全可靠的同事了。很快他就深入到“老哥西”凶杀案中,并且作为“伦敦警察厅病理学家”参与了特丁顿著名的拖船路凶杀案。他在这两个案子中都获得了功绩。他继续以他那种信得过和正直的荣誉为警察局和内政部服务,这些荣誉正是使我放心地离开这一工作时所希望的。
1976年英国广播公司为“地平线”电视系列片拍摄了我职业生活的传略。我的同事们十分令人高兴地恭维了它。“全英医学理事会”没有说它是“严重的职业性不端行为”——哗众取宠的广告!医生有下面五个不准:通奸、做广告、酗酒、滥用特权和结交不合格的人员。在我即将退休时,似乎所有这五个方面我都避免了。
当我从盖氏医院法医学教授的职位上退休时,我并没有放弃作为内政部病理学家的工作。就在我写这本书时,我的大多数时间仍然花在法庭和做大量的各种各样的尸体检查。有哪一种职业能提供我有过的激动人心、旅行和兴趣呢?完全不同于那些每天赶在8点15分到伦敦的办公室,或检查喉咙,检查发臭的脚,对付各种各样的人,将他们的精神与身体问题进行分类。我的病人从不会陈诉。如果他们的病搞不清,我就会把他们送回冷藏库,同我的问事商量,然后回来再干。当然,开始那二十年有些事情是必须经过刻苦磨炼的:我的全部时间都用在外出,到各种各样的地方,围着尸体站在沟里、田野里、后院小屋和污秽房间里,要遭受法官和律师对年青医生的奚落。但报酬是多么大!随着时间的推移,现在甚至法官看起来也开始变得年青些,举止合理些:多年前,我们都曾是年青的同事和亲切的对手。
我那勤奋工作的苏格兰父亲在我还是小学生时就经常对我说:“值得争取的东西是不易得到的。你应该为得到这些而努力。”这一点至少在医学生涯上是聪明又正确的。没有一个医生是不经过努力学习和受到苏格兰人所特有的品质——勤奋——的熏陶而能取得荣誉的。我知道没有什么职业比从事医学工作更好……对那些有幸从事法医学工作的人更是如此。退休吗?我还想不出理由来。
(伍新尧 郭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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