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作者:[英]K.辛普逊 更新:2021-11-29 03:59
因为有一个男人和一个妇女在当地一家小酒店饮酒,争吵起来,在晚上9点钟后不久有人看见他们进入这个屋子,到10点30分,一场凶猛的大火把这座屋子烧光了。只发现一具尸体,刑事警察局的官员总是考虑凶杀的可能性,因此在半夜前不久开始了全面的搜查。
在彻底烧焦的瓦砾堆里搜索人体残骸的痕迹时,我们突然看到一只人的前臂样的东西,烧焦得认不出来。我们在仔细清理后把它放进纸板箱里,在警车的护送下带到当地停尸室,预定和其他尸体碎片一起送到法医科学实验室。十分钟后,在伦敦警察厅和当地刑事警察局局长、火灾保险公司经理和贝德福德警察医生认真仔细检查后,我作了一个横切,以便切到骨骼,证明它是人臂。焦痂在我的小刀下剥落,突然我们全都爆发了一阵大笑,因为在工作台上切开的,原来是……一条法兰西面包!这肯定是笑我。一直到今天,当我到贝德福德了解一件犯罪案时,很可能有人问我在我吃午茶时要不要一片法兰西面包!
要是只有一个人单独工作的话,法医病理学家的情绪会是很低落的。但他是小组中的一员。饶有风趣的警察,求知欲很强的年青医生,警惕性很高的律师,照章办事的地方官员、辩护人、法官,全都会在最使人感到忧郁凄凉的环境中,提供保持理智和幽默感的稳定力量。
象史密斯(后来成为伯肯赫迪勋爵)那样著名的才智横溢的律师的故事一再被人们传诵着。
“史密斯先生,”一次一位法官打断他,“我已经很认真地听你讲了大概有40分钟之久了,可我却还是糊里糊涂。”
“不,法官先生”史密斯冷冰冰地回答,“不过是比较了解了情况而已。”
法庭上的交锋很少是单调乏味的,因为很少律师是那样的。大多数不是挑战就是愉快地对攻击加以回击。也许微微一笑,然后说:“大夫,你不是一本正经地在说A加B的平方等于A2加2AB加B2吧?”
法庭上的医学实践也不是专业生活中一个单调无味的学科。它充满了人身攻击、挑战和出奇的事。我总是很喜欢巡回大审的戏剧性事件,与律师进行舌战,在对案件的医学和科学证据方面进行盘诘时绞尽脑汁,与对方的律师进行斗智,后者有自己的同事象唐纳德·蒂亚尔或F·E·坎普斯这样的人的指导,来探查案件证据的弱点和可靠性。尤其是坎普斯,似乎是特别喜欢在重大案件中进行各种吹毛求疵的捣乱活动。但这对我是有益的:它保持高标准的工作质量,需要十分认真对待细节和准确性。
有能力的律师会经常激励你去严格执行任务,去对付一项挑战。这种挑战不容许一个法医病理学家象私人开业那样随便马虎。
“大夫,”他们以缓慢而断然的挑战态度说,“你是不是敢肯定地说你所描述的损伤排除了意外事故的可能性?”
啊,也许你没有考虑到这种可能性,但现在是一个挑战。和下院议员或法官不一样,你必须现在马上作出回答。不能等待进一步考虑后才回答。你可以说,“我不认为有意外的可能”,但你多少有点搞不清对方可能采取的策略,他肚中还有什么别的诡计。
“喂,大夫,这是一个严重的指控,你又是个专家。”律师咄咄逼人。“你是排除或不排除那一种可能性?是还是不,大夫?”
律师全都想得到一个究竟“是’或者“不是”的回答。任何地方都不可能模棱两可,不能说“或许是”。有一次一个年青的高级律师对我大吼道:
“告诉我,大夫,造成这些损伤的先后次序是怎样的?”而在我刚要开口之前他又说……
“我要得到‘是’或‘不是’的问答,不要长篇大论!”
所有这些考验对专业水准都是有益的。不允许谁畏缩不前、不求上进或敷衍了事。这是一种充满挑战的生活,不允许碌碌无为。一般有识之土都需要它,头脑机警的人则因此而大得其利。
当然也有许多困难和使人头痛的烦恼。首先是老爷式的冗长和进展缓慢的法律程序。每位法医病理学家都要与下列问题斗争:时间不方便或不必要的电话,严寒和酷暑,有许多创伤的尸体(一个创伤就已经够受了),腐败的尸体,苍蝇群集的,支离破碎的尸骸,长时间等候殡仪馆的人或某科专家的到来,肮脏的屋子和不整洁的料理丧葬者。
除此之外,还要估计到一件诉讼要在未定日期和通常在70或80英里之外的巡回审判法庭中进行。出席审判的通知常常是通过检察长或当地警察局在审判前一天的黄昏6点钟以后才送到。“大夫,请您明天早上出席诺丁安巡回大审;上午10点钟。是指控斯洛夫的皮兹的案件。”从不考虑第二天上午你的工作安排,有没有人约定你或别的法庭早已聘请你为它服务(巡回大审和民事高级法庭有优先权)。也从不考虑下午6点钟以后不可能找到明天你所需要的每个人,以便告诉他们现在发生的事情。
既不考虑明天你可能开始度假而且已经收拾好行装准备旅行,或者更糟的是也不考虑你已经在旅行了!
1956年,我和我的秘书琼·斯科特·邓恩结婚的那一天,在我去巴黎时口袋里却装着要我第二天上午10点出席伦敦中央刑事法院的具结通知书。我刚刚到达,就要回到格亚·圣故扎亚的月台上,乘坐回伦敦的夜班车。这真是一个了不起的蜜月!
更糟糕但却有趣得多的是1966年4月,我正好在摩洛哥中部的亚特拉斯山度假。当时刚刚结束从马拉喀什开始的一次非常闷热的长途行车,我正在非兹市的詹买士大厦洗澡松松身。电话铃响了。
“我们在大厦会客室,辛普逊先生。我们是警察。请下来,并请随带护照。”
我急急忙忙穿好衣服。在外国,警察可能难以对付。我怎么啦?我租用的辛姆卡汽车辗死一只狗吗?也许是的。或者更糟的是不是在丹吉尔港兑换了一些外币?
果然,在门厅站着两个摩洛哥警官——从他们的衣服镶边知道他们是相当高级的官员。立正。
“辛普逊先生吗?”
“是的,当然,先生。你们有什么事?”
“先生,这里,劳贺。”我们一起进到一间办公室。
他们仔细检查了我的护照,校对了我的照片。他们拿出一个黑色公事皮包,资历较高的官员从里面取出标明“国际警察组织”的电报。
“通缉你,”这个官员缓慢地带点威胁地宣读:“你被指控犯杀人罪。明天,即19日星期五,上午10点钟到格洛斯特巡回审判法庭。”
多够刺激!非兹市警察一生中从没有收到过国际警察组织的电报。他们抓到了要抓的人!这就是因杀人罪而被通缉的基思·辛普逊!
不幸得很,从丹吉尔传递伦敦警察厅电讯到非兹市的激动人心的过程中,遗漏了三个很重要的字。打给伦敦警察厅的长途电话查明,正如我猜想的,国际警察组织的原始电讯是这样写的:“请你为指控杀人案作证”⑦。它造成多大的误会!!到酒吧间里几杯酒下肚,紧张气氛才平息了!警官们走了,但没有一点丧气。我为他们感到遗憾:刚才看起来多象他们大显身手的时刻到了。
如果有人认为法医病理学家可以很好安排他们的日子,按他们自己最方便的时间处理死尸;可以在天气晴朗时去度假休息,那么,这种人应该花几天时间去停尸室转转,让他们一刻也不停地赶到离伦敦好几英里外的法庭去,然后回到实验室或者去作报告,还要接待,口授信件,服从到各处去的传唤:“大夫,请尽可能快。先生,尸体放在露天。我们相当焦急,警察局只有一个人在那里。尽可能快来,好不好?”“我马上就来。”这是每个刑事侦察局长希望得到的回答。只要可能,我总是放下了自己的事尽可能快地赶去。我知道在尸体完全冷却和气味变掉之前着手工作,这对我们双方解决任何凶杀案来说是多么重要。
能有规律的生活该多好啊!这样的讲法或许太沉闷了。我想,人各有所好,因为不是每一个人都会选择在死尸上花那么多时间的专业的。对于我来说,这就是生活的乐趣。一个不断变化着的情景,有各种特点的角色出现。普通老百姓、警察、律师、医师、科学家、屡教不改的囚犯、青年学生,每天都有一些新的惊人的事情,一些挑战、一些幽默感、一些悲怆。有挑战的气氛和智能的考验不同于“只是在办公室里又混过了一天。”任何一瞬间,电话都可能引出一件事情来,从被勒死的皮姆里戈的妓女直至要到加拿大去的紧迫呼唤。
为什么选择法医学?天啊,怎能选择别的专业呢?
(伍新尧 郭景元)
2.早年
我成为一个医生是因为我父亲是医生。他是一个很好的或许有点守旧的开业医生。他有一大批十分信赖他的病人,而对于这些病人,他既是个医生又是一般顾问,要是他的儿子中有人不跟着他学医,他就会感到非常失望。我的哥哥丹尼斯不喜欢读书,而我除了医学之外没有想到其他的生涯。我的母亲是个很文静很有才华的妇女,她讲话很生动,文章也写得很好,她聪明地不让别的念头进入我的脑海。
我的父亲出身于苏格兰家族,但在他还是个医学院学生时,他的家就搬到英国南部,这样,他先是在爱丁堡后来是在伦敦大学医学院取得医师资格。
在彻底烧焦的瓦砾堆里搜索人体残骸的痕迹时,我们突然看到一只人的前臂样的东西,烧焦得认不出来。我们在仔细清理后把它放进纸板箱里,在警车的护送下带到当地停尸室,预定和其他尸体碎片一起送到法医科学实验室。十分钟后,在伦敦警察厅和当地刑事警察局局长、火灾保险公司经理和贝德福德警察医生认真仔细检查后,我作了一个横切,以便切到骨骼,证明它是人臂。焦痂在我的小刀下剥落,突然我们全都爆发了一阵大笑,因为在工作台上切开的,原来是……一条法兰西面包!这肯定是笑我。一直到今天,当我到贝德福德了解一件犯罪案时,很可能有人问我在我吃午茶时要不要一片法兰西面包!
要是只有一个人单独工作的话,法医病理学家的情绪会是很低落的。但他是小组中的一员。饶有风趣的警察,求知欲很强的年青医生,警惕性很高的律师,照章办事的地方官员、辩护人、法官,全都会在最使人感到忧郁凄凉的环境中,提供保持理智和幽默感的稳定力量。
象史密斯(后来成为伯肯赫迪勋爵)那样著名的才智横溢的律师的故事一再被人们传诵着。
“史密斯先生,”一次一位法官打断他,“我已经很认真地听你讲了大概有40分钟之久了,可我却还是糊里糊涂。”
“不,法官先生”史密斯冷冰冰地回答,“不过是比较了解了情况而已。”
法庭上的交锋很少是单调乏味的,因为很少律师是那样的。大多数不是挑战就是愉快地对攻击加以回击。也许微微一笑,然后说:“大夫,你不是一本正经地在说A加B的平方等于A2加2AB加B2吧?”
法庭上的医学实践也不是专业生活中一个单调无味的学科。它充满了人身攻击、挑战和出奇的事。我总是很喜欢巡回大审的戏剧性事件,与律师进行舌战,在对案件的医学和科学证据方面进行盘诘时绞尽脑汁,与对方的律师进行斗智,后者有自己的同事象唐纳德·蒂亚尔或F·E·坎普斯这样的人的指导,来探查案件证据的弱点和可靠性。尤其是坎普斯,似乎是特别喜欢在重大案件中进行各种吹毛求疵的捣乱活动。但这对我是有益的:它保持高标准的工作质量,需要十分认真对待细节和准确性。
有能力的律师会经常激励你去严格执行任务,去对付一项挑战。这种挑战不容许一个法医病理学家象私人开业那样随便马虎。
“大夫,”他们以缓慢而断然的挑战态度说,“你是不是敢肯定地说你所描述的损伤排除了意外事故的可能性?”
啊,也许你没有考虑到这种可能性,但现在是一个挑战。和下院议员或法官不一样,你必须现在马上作出回答。不能等待进一步考虑后才回答。你可以说,“我不认为有意外的可能”,但你多少有点搞不清对方可能采取的策略,他肚中还有什么别的诡计。
“喂,大夫,这是一个严重的指控,你又是个专家。”律师咄咄逼人。“你是排除或不排除那一种可能性?是还是不,大夫?”
律师全都想得到一个究竟“是’或者“不是”的回答。任何地方都不可能模棱两可,不能说“或许是”。有一次一个年青的高级律师对我大吼道:
“告诉我,大夫,造成这些损伤的先后次序是怎样的?”而在我刚要开口之前他又说……
“我要得到‘是’或‘不是’的问答,不要长篇大论!”
所有这些考验对专业水准都是有益的。不允许谁畏缩不前、不求上进或敷衍了事。这是一种充满挑战的生活,不允许碌碌无为。一般有识之土都需要它,头脑机警的人则因此而大得其利。
当然也有许多困难和使人头痛的烦恼。首先是老爷式的冗长和进展缓慢的法律程序。每位法医病理学家都要与下列问题斗争:时间不方便或不必要的电话,严寒和酷暑,有许多创伤的尸体(一个创伤就已经够受了),腐败的尸体,苍蝇群集的,支离破碎的尸骸,长时间等候殡仪馆的人或某科专家的到来,肮脏的屋子和不整洁的料理丧葬者。
除此之外,还要估计到一件诉讼要在未定日期和通常在70或80英里之外的巡回审判法庭中进行。出席审判的通知常常是通过检察长或当地警察局在审判前一天的黄昏6点钟以后才送到。“大夫,请您明天早上出席诺丁安巡回大审;上午10点钟。是指控斯洛夫的皮兹的案件。”从不考虑第二天上午你的工作安排,有没有人约定你或别的法庭早已聘请你为它服务(巡回大审和民事高级法庭有优先权)。也从不考虑下午6点钟以后不可能找到明天你所需要的每个人,以便告诉他们现在发生的事情。
既不考虑明天你可能开始度假而且已经收拾好行装准备旅行,或者更糟的是也不考虑你已经在旅行了!
1956年,我和我的秘书琼·斯科特·邓恩结婚的那一天,在我去巴黎时口袋里却装着要我第二天上午10点出席伦敦中央刑事法院的具结通知书。我刚刚到达,就要回到格亚·圣故扎亚的月台上,乘坐回伦敦的夜班车。这真是一个了不起的蜜月!
更糟糕但却有趣得多的是1966年4月,我正好在摩洛哥中部的亚特拉斯山度假。当时刚刚结束从马拉喀什开始的一次非常闷热的长途行车,我正在非兹市的詹买士大厦洗澡松松身。电话铃响了。
“我们在大厦会客室,辛普逊先生。我们是警察。请下来,并请随带护照。”
我急急忙忙穿好衣服。在外国,警察可能难以对付。我怎么啦?我租用的辛姆卡汽车辗死一只狗吗?也许是的。或者更糟的是不是在丹吉尔港兑换了一些外币?
果然,在门厅站着两个摩洛哥警官——从他们的衣服镶边知道他们是相当高级的官员。立正。
“辛普逊先生吗?”
“是的,当然,先生。你们有什么事?”
“先生,这里,劳贺。”我们一起进到一间办公室。
他们仔细检查了我的护照,校对了我的照片。他们拿出一个黑色公事皮包,资历较高的官员从里面取出标明“国际警察组织”的电报。
“通缉你,”这个官员缓慢地带点威胁地宣读:“你被指控犯杀人罪。明天,即19日星期五,上午10点钟到格洛斯特巡回审判法庭。”
多够刺激!非兹市警察一生中从没有收到过国际警察组织的电报。他们抓到了要抓的人!这就是因杀人罪而被通缉的基思·辛普逊!
不幸得很,从丹吉尔传递伦敦警察厅电讯到非兹市的激动人心的过程中,遗漏了三个很重要的字。打给伦敦警察厅的长途电话查明,正如我猜想的,国际警察组织的原始电讯是这样写的:“请你为指控杀人案作证”⑦。它造成多大的误会!!到酒吧间里几杯酒下肚,紧张气氛才平息了!警官们走了,但没有一点丧气。我为他们感到遗憾:刚才看起来多象他们大显身手的时刻到了。
如果有人认为法医病理学家可以很好安排他们的日子,按他们自己最方便的时间处理死尸;可以在天气晴朗时去度假休息,那么,这种人应该花几天时间去停尸室转转,让他们一刻也不停地赶到离伦敦好几英里外的法庭去,然后回到实验室或者去作报告,还要接待,口授信件,服从到各处去的传唤:“大夫,请尽可能快。先生,尸体放在露天。我们相当焦急,警察局只有一个人在那里。尽可能快来,好不好?”“我马上就来。”这是每个刑事侦察局长希望得到的回答。只要可能,我总是放下了自己的事尽可能快地赶去。我知道在尸体完全冷却和气味变掉之前着手工作,这对我们双方解决任何凶杀案来说是多么重要。
能有规律的生活该多好啊!这样的讲法或许太沉闷了。我想,人各有所好,因为不是每一个人都会选择在死尸上花那么多时间的专业的。对于我来说,这就是生活的乐趣。一个不断变化着的情景,有各种特点的角色出现。普通老百姓、警察、律师、医师、科学家、屡教不改的囚犯、青年学生,每天都有一些新的惊人的事情,一些挑战、一些幽默感、一些悲怆。有挑战的气氛和智能的考验不同于“只是在办公室里又混过了一天。”任何一瞬间,电话都可能引出一件事情来,从被勒死的皮姆里戈的妓女直至要到加拿大去的紧迫呼唤。
为什么选择法医学?天啊,怎能选择别的专业呢?
(伍新尧 郭景元)
2.早年
我成为一个医生是因为我父亲是医生。他是一个很好的或许有点守旧的开业医生。他有一大批十分信赖他的病人,而对于这些病人,他既是个医生又是一般顾问,要是他的儿子中有人不跟着他学医,他就会感到非常失望。我的哥哥丹尼斯不喜欢读书,而我除了医学之外没有想到其他的生涯。我的母亲是个很文静很有才华的妇女,她讲话很生动,文章也写得很好,她聪明地不让别的念头进入我的脑海。
我的父亲出身于苏格兰家族,但在他还是个医学院学生时,他的家就搬到英国南部,这样,他先是在爱丁堡后来是在伦敦大学医学院取得医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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