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作者:席绢 更新:2021-11-29 02:10
但,原本处于怒气中的撒旦王并没有趁机抓手中的小魔当无辜的炮灰,反而陷入深思中,一个挺妙的主意正在慢慢成形。弧形优美的红唇扬了起来,露出连其兄宙斯都为之吃醋、嫉妒的俊颜……
“雷达曼塞斯,在人间,七情六欲中,他们最重视什么?”他问着手下第一大臣,一边将小魔荼靡当铃铛摇晃着。
“亲情、友情、忠贞之情……不过,人类在成年阶段,不论何种人,皆会期待爱情。”
雷达曼塞斯深思地说着,不大明白撒旦王问这些的用意。
“爱情?为了传衍后代所创造的阴谋,不失为一个好法子。”撒旦王轻轻一弹,手中的小魔被抛上去,在快要kiss到宫殿屋顶前,又迅速跌落地,一朵乌云幻化成一把椅子,托住了荼靡的身形,没让他跌在火毡中──法力不够的魔一旦触及便会被烧成魑魅,不但没有法力,连当魔的资格都没有,再次修练成魔恐怕得要五百年后。
“荼靡。”
“小魔在!”荼靡跪在椅子上,万分景仰地疑望着他至高无上的王。
“你知道无回城不是寻常人轻易可来的地方吗?”撒旦王收起笑容,冷峻的表情再度威严地展现。
“我……那个……”再呆再笨的人也知道不该据实告知自己会来的原因是第N次实验法术失败,差点被错误的咒语弹出结界之外,幸好无回宫强烈的磁力将他给吸纳了下来,否则他大概会一路被弹到宇宙黑洞中。真的是,太太太……丢脸了。
小荼靡说不出个所以然,而撒旦王压根儿也不在意他前来的理由,只道:
“你背过地狱律法吧?”
“还记得一些些……”荼靡小声地应着。
“那,擅闯无回宫者,何罪?”
“收回所有法力,并且去第三结界当狱卒,看守那些人界收来的恶灵。”这一条是他常背的,所以清楚得很。“可是,王,我的法力连入门都不及格,我的上司说我连当狱卒的资格都没有。”荼靡再次补充:“大概再修个五百年,我就可以担任好花谢的职责了。”
这么没用的魔实在少见。撒旦王瞄了眼不远处脸色青白交错的司花谢魔,有这种手下,也难怪他会有那种表情了。
“司花谢魔,你还要这名手下吗?”
“愿任王处置。”司花谢魔终于有了如释重负的表情。幸好王没实行连坐法,否则他也会陪葬。
这会儿,连荼靡也开始有了忧患意识,撒旦王不像在生气,看来没有生命之虞,但为什么他开始全身发冷?
“荼靡,看来你对地狱好像没什么贡献。那么,你的存在与否根本不重要喽?”撒旦王又笑了。
“但是,王,目前地狱的公民不是日渐减少吗?少我一个,明年的天魔大会又会少一寸领土了,嘿……”
看来法力再普通的魔总也有一时聪明的时候。
“那不重要。”撒旦王手一勾,荼靡的身子便飞向他,再度成了他的掌中物:“我可以给你一个机会,如果你能建立功劳,非但不必再修行五百年,本王还要赐你五百年的修为,并且提早司职。”
“王!”不待荼靡发表意见,下方的司花谢魔急急阻止:“万万不可,他只有败事的分啊!”
“所以才要找他实验啊。失败正常,但倘若成功──这么笨的小魔都能成功,谁还会失败呢?若是,荼靡失败了,{奇书手机电子书网}就别回来了,明白吗?”最后一句自然是警告手中那个看来依然很呆的小魔。
“明……白……”即使是违心之词,但总要给王知道他其实是挺聪明的。可是……
关于成功与失败的事,到底是什么呢?“王,有什么需要荼靡效劳的事吗?”
撒旦王很满意终于到了点正题的时候。
“你,带着地狱公民契约书,去人间与人类谈生意。”
“我?我只是管花谢的魔呀……”不会是要他以花谢为条件来让地面上的人类交换灵魂吧?呆瓜如他都知道这是行不通的。招财进宝才是人类的最爱,而那种好事早在数千年前便给天界抢了去──没法子,王又猜拳猜输了,只得到病神、瘟神这些无三小路用的东西。
撒旦王改为拎住他的蝙蝠翅:
“目前,你连司花谢的法力都没有,还敢与我顶嘴?”
“不敢啦,但……但……”荼靡欲哭的委屈面孔乞怜地看着他崇拜到十八层地狱去的撒旦王。
“以爱情!你去找人间的旷男怨女,嫁不出去的、娶不到老婆的,替他们安排另一半,但,事先得让他们签下合约,死后来地狱当公民。如果三年内,你可以成功地签回十份合同,本王就纳你为贴身小侍,亲授法力。”这条件可真是无比优渥了!瞧一旁苦修中的魑魅们正含妒地瞪着那名幸运的呆魔。
爱情?牵红线?射红心?
“那……那不是天界的权利吗?这样做会被检举的,到时天界的人追杀我怎么办?”
荼靡疑问地看他的王。
就因为是犯规行为才会派不重要、不起眼的魔去呀!即使阵亡了,地狱也可以一推四五六,一问三不知,否则他以为撒旦王为何如此器重他?
呆子!
撒旦王邪邪地笑着:
“被追杀?到时再说吧!来,本王先给你一些法力,效用是三年,范围有限,你好自为之。”
说完,没让荼靡有喘气思考、卷包袱上路的时间,在几声咒语下,他头昏脑胀地被一阵狂风冲飞上天,直往人界而去,转眼间已消失在众官魔眼前。
没有人祝福他,只以看烈士的表情迎送他走。大家也都知道所谓的“烈士”,就是阵亡的人啦!永别了,荼靡。
不过,至少撒旦王对这件事的看法是挺乐观的。这小呆魔,也许会立奇功回来也说不定。
等着看吧!
小恶魔的人界实习开始了。
※ ※ ※
目标一:萧诺。
年龄:二十七岁。
职业:言情小说作家。
目前情况:单身。
嗯……荼靡坐在松树的枝桠间,看着手上的资料沉吟不已;这是他打算开张的第一票生意──不过,那是昨天以前的事了。也就是说,他,一个管花谢的小魔出师,第一桩生意已告失败。
真是无颜见江东父老呀……
人类实在是奇怪的东西,二十七、八岁不是急着嫁人的年纪吗?为什么他的第一票生意会不灵?还是魔界的调查资料有误?
昨夜他以最不吓人的姿态去拜访他手头上的第一个客户──借来梦神的钥匙去萧诺的梦中与她会面。结果,使尽种种威吓利诱,下场却是被踢出梦之门。渺小的人类在自己专属的梦中是有绝对自主权的,尤其这一位又相当地意志力坚定,居然反过来嘲笑他这个地狱的代表。唉……沦落至此,夫复何言?
时机不同了,连魔鬼这行业也萧条。最可怜的是他啦,戴罪立功的身分,如果能达到大王的标准最好,若是达不到……大概得一辈子在人间流浪了!
所以,他绝对不能因出师未捷就灰心丧志,他应该更加努力才行,否则,他就回不了家了。
自怜完毕。荼靡将资料上“萧诺”那一栏划掉,翻了第二页,上头的名字是:颜茴。
“看来不怎么好打发的名字!好吧,就是你了。”
叹了口气,比起上一回的雄心万丈,这气势可真是一回不如一回。
他真是不明白呀,明明在《地狱文献》中看过,人类怕恶魔比怕神明更多,为什么他会遇到“例外”呢?还是那本文献已经过时了,地面上的人类遇到了比鬼神更值得怕的事?
不会吧?生老病死中,人类最怕的就是死呀,千年轮回也不会有丕变的。还是,他的扮相不够吓人?
想到这儿,他往怀中掏出一面镜子,努力地打量自己。这身“行头”,是尽他能力所及,最上等的造型了;在他看来,很好的嘛,气势够,恐怖性也够,一点儿也没有给地狱丢脸。瞧,尖尖的虎牙,阴森森地闪着诡异的白光,绿色的魅眼与鬼火相同的颜色;更别说他白中泛青的肌肤色泽了,多可怕呀,是不是?
再加上,虽然他没有足够的道行去拥有黑光圈,他仍找了根黑藤蔓编成黑色圆圈绑在角上,证明自己是地狱那边的人;黑色的小角、黑色的头发,黑色的指甲──虽然形成的原因是因为没有常洗手的关系,还有黑色的蝙蝠翼……整体看来,都极尽威严之能事,人类没有理由不怕他的呀!
除非他脚下这块名为“台湾”的地方专出怪人。嗯,一定是的,东方人对地狱的认知是比较偏向牛头马面那些四不像的造型。真是的,也不统一一下,教他们这些身为地狱公民的人无所适从。若要叫他去借颗牛头马头来套在头上,他是死也不会干的,多拙呀!拙还不打紧,要是那种形象传真回地狱,给撒旦王看了,那他要将脸往哪里摆?
在造型上,他坚持要保有可爱、英俊的本色,绝对不愿牺牲形象!就不信这些低等的人类会不害怕!
在萧诺身上丧失的信心与面子,一定要在下一回中追讨回来。那个叫做颜茴的女人,就是他扳回面子的case,势在必得,一定得成功!他决定了!
※ ※ ※
至圣先师,孔子大哥的得意门生之一叫颜回,一箪食、一瓢饮,最后因营养不良,一命归西,为后人立为勤俭好学的典范。那位颜老兄回先生属于数千年前的古人,不过,后世的人类沿着攀亲带故的习性,以他老人家为首,立了族谱,一再牵拖下来,他老人家倒也成了颜氏家族最抬得出来的老祖宗了!
“雷达曼塞斯,在人间,七情六欲中,他们最重视什么?”他问着手下第一大臣,一边将小魔荼靡当铃铛摇晃着。
“亲情、友情、忠贞之情……不过,人类在成年阶段,不论何种人,皆会期待爱情。”
雷达曼塞斯深思地说着,不大明白撒旦王问这些的用意。
“爱情?为了传衍后代所创造的阴谋,不失为一个好法子。”撒旦王轻轻一弹,手中的小魔被抛上去,在快要kiss到宫殿屋顶前,又迅速跌落地,一朵乌云幻化成一把椅子,托住了荼靡的身形,没让他跌在火毡中──法力不够的魔一旦触及便会被烧成魑魅,不但没有法力,连当魔的资格都没有,再次修练成魔恐怕得要五百年后。
“荼靡。”
“小魔在!”荼靡跪在椅子上,万分景仰地疑望着他至高无上的王。
“你知道无回城不是寻常人轻易可来的地方吗?”撒旦王收起笑容,冷峻的表情再度威严地展现。
“我……那个……”再呆再笨的人也知道不该据实告知自己会来的原因是第N次实验法术失败,差点被错误的咒语弹出结界之外,幸好无回宫强烈的磁力将他给吸纳了下来,否则他大概会一路被弹到宇宙黑洞中。真的是,太太太……丢脸了。
小荼靡说不出个所以然,而撒旦王压根儿也不在意他前来的理由,只道:
“你背过地狱律法吧?”
“还记得一些些……”荼靡小声地应着。
“那,擅闯无回宫者,何罪?”
“收回所有法力,并且去第三结界当狱卒,看守那些人界收来的恶灵。”这一条是他常背的,所以清楚得很。“可是,王,我的法力连入门都不及格,我的上司说我连当狱卒的资格都没有。”荼靡再次补充:“大概再修个五百年,我就可以担任好花谢的职责了。”
这么没用的魔实在少见。撒旦王瞄了眼不远处脸色青白交错的司花谢魔,有这种手下,也难怪他会有那种表情了。
“司花谢魔,你还要这名手下吗?”
“愿任王处置。”司花谢魔终于有了如释重负的表情。幸好王没实行连坐法,否则他也会陪葬。
这会儿,连荼靡也开始有了忧患意识,撒旦王不像在生气,看来没有生命之虞,但为什么他开始全身发冷?
“荼靡,看来你对地狱好像没什么贡献。那么,你的存在与否根本不重要喽?”撒旦王又笑了。
“但是,王,目前地狱的公民不是日渐减少吗?少我一个,明年的天魔大会又会少一寸领土了,嘿……”
看来法力再普通的魔总也有一时聪明的时候。
“那不重要。”撒旦王手一勾,荼靡的身子便飞向他,再度成了他的掌中物:“我可以给你一个机会,如果你能建立功劳,非但不必再修行五百年,本王还要赐你五百年的修为,并且提早司职。”
“王!”不待荼靡发表意见,下方的司花谢魔急急阻止:“万万不可,他只有败事的分啊!”
“所以才要找他实验啊。失败正常,但倘若成功──这么笨的小魔都能成功,谁还会失败呢?若是,荼靡失败了,{奇书手机电子书网}就别回来了,明白吗?”最后一句自然是警告手中那个看来依然很呆的小魔。
“明……白……”即使是违心之词,但总要给王知道他其实是挺聪明的。可是……
关于成功与失败的事,到底是什么呢?“王,有什么需要荼靡效劳的事吗?”
撒旦王很满意终于到了点正题的时候。
“你,带着地狱公民契约书,去人间与人类谈生意。”
“我?我只是管花谢的魔呀……”不会是要他以花谢为条件来让地面上的人类交换灵魂吧?呆瓜如他都知道这是行不通的。招财进宝才是人类的最爱,而那种好事早在数千年前便给天界抢了去──没法子,王又猜拳猜输了,只得到病神、瘟神这些无三小路用的东西。
撒旦王改为拎住他的蝙蝠翅:
“目前,你连司花谢的法力都没有,还敢与我顶嘴?”
“不敢啦,但……但……”荼靡欲哭的委屈面孔乞怜地看着他崇拜到十八层地狱去的撒旦王。
“以爱情!你去找人间的旷男怨女,嫁不出去的、娶不到老婆的,替他们安排另一半,但,事先得让他们签下合约,死后来地狱当公民。如果三年内,你可以成功地签回十份合同,本王就纳你为贴身小侍,亲授法力。”这条件可真是无比优渥了!瞧一旁苦修中的魑魅们正含妒地瞪着那名幸运的呆魔。
爱情?牵红线?射红心?
“那……那不是天界的权利吗?这样做会被检举的,到时天界的人追杀我怎么办?”
荼靡疑问地看他的王。
就因为是犯规行为才会派不重要、不起眼的魔去呀!即使阵亡了,地狱也可以一推四五六,一问三不知,否则他以为撒旦王为何如此器重他?
呆子!
撒旦王邪邪地笑着:
“被追杀?到时再说吧!来,本王先给你一些法力,效用是三年,范围有限,你好自为之。”
说完,没让荼靡有喘气思考、卷包袱上路的时间,在几声咒语下,他头昏脑胀地被一阵狂风冲飞上天,直往人界而去,转眼间已消失在众官魔眼前。
没有人祝福他,只以看烈士的表情迎送他走。大家也都知道所谓的“烈士”,就是阵亡的人啦!永别了,荼靡。
不过,至少撒旦王对这件事的看法是挺乐观的。这小呆魔,也许会立奇功回来也说不定。
等着看吧!
小恶魔的人界实习开始了。
※ ※ ※
目标一:萧诺。
年龄:二十七岁。
职业:言情小说作家。
目前情况:单身。
嗯……荼靡坐在松树的枝桠间,看着手上的资料沉吟不已;这是他打算开张的第一票生意──不过,那是昨天以前的事了。也就是说,他,一个管花谢的小魔出师,第一桩生意已告失败。
真是无颜见江东父老呀……
人类实在是奇怪的东西,二十七、八岁不是急着嫁人的年纪吗?为什么他的第一票生意会不灵?还是魔界的调查资料有误?
昨夜他以最不吓人的姿态去拜访他手头上的第一个客户──借来梦神的钥匙去萧诺的梦中与她会面。结果,使尽种种威吓利诱,下场却是被踢出梦之门。渺小的人类在自己专属的梦中是有绝对自主权的,尤其这一位又相当地意志力坚定,居然反过来嘲笑他这个地狱的代表。唉……沦落至此,夫复何言?
时机不同了,连魔鬼这行业也萧条。最可怜的是他啦,戴罪立功的身分,如果能达到大王的标准最好,若是达不到……大概得一辈子在人间流浪了!
所以,他绝对不能因出师未捷就灰心丧志,他应该更加努力才行,否则,他就回不了家了。
自怜完毕。荼靡将资料上“萧诺”那一栏划掉,翻了第二页,上头的名字是:颜茴。
“看来不怎么好打发的名字!好吧,就是你了。”
叹了口气,比起上一回的雄心万丈,这气势可真是一回不如一回。
他真是不明白呀,明明在《地狱文献》中看过,人类怕恶魔比怕神明更多,为什么他会遇到“例外”呢?还是那本文献已经过时了,地面上的人类遇到了比鬼神更值得怕的事?
不会吧?生老病死中,人类最怕的就是死呀,千年轮回也不会有丕变的。还是,他的扮相不够吓人?
想到这儿,他往怀中掏出一面镜子,努力地打量自己。这身“行头”,是尽他能力所及,最上等的造型了;在他看来,很好的嘛,气势够,恐怖性也够,一点儿也没有给地狱丢脸。瞧,尖尖的虎牙,阴森森地闪着诡异的白光,绿色的魅眼与鬼火相同的颜色;更别说他白中泛青的肌肤色泽了,多可怕呀,是不是?
再加上,虽然他没有足够的道行去拥有黑光圈,他仍找了根黑藤蔓编成黑色圆圈绑在角上,证明自己是地狱那边的人;黑色的小角、黑色的头发,黑色的指甲──虽然形成的原因是因为没有常洗手的关系,还有黑色的蝙蝠翼……整体看来,都极尽威严之能事,人类没有理由不怕他的呀!
除非他脚下这块名为“台湾”的地方专出怪人。嗯,一定是的,东方人对地狱的认知是比较偏向牛头马面那些四不像的造型。真是的,也不统一一下,教他们这些身为地狱公民的人无所适从。若要叫他去借颗牛头马头来套在头上,他是死也不会干的,多拙呀!拙还不打紧,要是那种形象传真回地狱,给撒旦王看了,那他要将脸往哪里摆?
在造型上,他坚持要保有可爱、英俊的本色,绝对不愿牺牲形象!就不信这些低等的人类会不害怕!
在萧诺身上丧失的信心与面子,一定要在下一回中追讨回来。那个叫做颜茴的女人,就是他扳回面子的case,势在必得,一定得成功!他决定了!
※ ※ ※
至圣先师,孔子大哥的得意门生之一叫颜回,一箪食、一瓢饮,最后因营养不良,一命归西,为后人立为勤俭好学的典范。那位颜老兄回先生属于数千年前的古人,不过,后世的人类沿着攀亲带故的习性,以他老人家为首,立了族谱,一再牵拖下来,他老人家倒也成了颜氏家族最抬得出来的老祖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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