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2)云中的战斗
作者:和气生财    更新:2021-11-29 00:56
  非与庄万古对视一眼,都是五年时间内没有停止过修没有打算与庄万古战斗,墨非转身就走,再不走他怕压不住自己想与之战斗的心。墨非走后,再细细的打量云中城,发现云中城,果然是一座战士的城池,风格简单、实用,基本没有多余的存在。
  且说庄万古一路行行走走,发现铁扇公主、万圣公主的脸色都相当不对劲,而碧霄似乎也隐隐有些不舒服,当下银眉一绞,碧霄言道:“看来果真是如此了。”
  问到原因,原来云中城乃是四大部洲间一奇异所在,这云中城听闻只有战士在其中会感觉无比畅快,而如果不是战士,在这云中城,则会越来越难受。见得确实如此,当下便让三位夫人先回北岳帝宫,白蝙蝠当然也回去,这个胆小的家伙,怎么看也不像是战士。
  之后庄万古便是孤身一人上路,行于云中城中。未行多久,但见一座石碑,石碑上刻着一些字,大体的意思,与碧霄刚才说过的话差不多,这是一座战士的城池。
  而且亦知道,这座云中城,并不是云中子一个人的城池,这个城池有三位主人,玉鼎真人、清虚道德真君、云中子,阐教门下最强的三位,虽说是阐教门下最强三位任城主,但是,云中城却并不是阐教的势力范围,这里就是战士的城池,不归属于任何一方势力。
  赫赫杀胡令。言尽胡人皆可杀,也只有云中城,才有这般嚣张,不管不顾任何后果,颁布下杀胡之令。
  且说庄万古信步而行,到一酒楼当中,这云中城地酒楼到也异样,里面有酒也有桌子。不过没有收钱的人,打了几角酒,就自己给多少钱,暂时无钱也便算了。
  打了七角酒喝,随手放下些铜钱,便在这简陋的酒楼中喝起来。在酒楼当中亦有不少人,无论是哪个都是悍勇无比,身披刀剑,大块吃肉、大碗喝酒,恁的快意,对于外面胡人的攻城,一点也不在意。也有刚从城头下来的,口中谈论的是刚刚击杀了多少胡人,颇有些饮尽胡人血的味道。
  只是呆在这座云中城一会儿,庄万古就发现。自己有些喜欢上这座城池了。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正是这种感觉。好男儿,当浮一大白。杯到,酒尽。
  相比起这些悍勇无比地样子来,庄万古银发白眉的样子,在其中就有些柔弱了。但是其久为上位者的气势,让这些悍勇之极的战士,不敢轻看。而且能在云中城久呆之人,都是战士。
  便在庄万古坐在酒楼上,边欣赏边喝酒之际。一道身影走进酒楼,这道身影却是沉稳而有力。手中倒提着三尖两刃刀,气势与上番相比,要强悍上许多,不是旁人,正是修行当中的杨戬。冷傲的气质仍在,只是更多地是悍勇的气质,五年来,大大小小、生生死死的无数战斗,使得此时的杨戬,便如同一把尖锐的刀。
  杨戬经历过无数大大小小的战斗,感觉已经变得无比的锐利,马上便注意到了庄万古,银发白眉这种特征实在太好认了,在三界当中找不到第二个,当下微微拱手,庄万古亦拱手回礼,两人也不搭话,均在酒楼二层,各自喝酒。
  杨戬酒喝得极慢,看来不是专程为喝酒而来的,双目时不时会盯着下方的街道,莫非是在等着挑战的人,庄万古心中闪过这样地疑惑,往酒楼旁的街道上看去,此时地街道上走来一个中年道人,这中年道人面目普通,背上背负着十二柄剑之多,每一步都行得相当的小心,似乎每时每刻,都可以碰得到要杀他地人、暗算他的人一般。
  庄万古的目光没有杀气,只有好奇,所以直接跳过,望向杨戬,杨戬放下酒杯,倒提三尖两刃刀,一跃而下,落在街道上:“杨戬参见度厄真人。”说的是客气话,但是说话时是提着三尖两刃刀说的,到是没有丝毫客气的成份。
  原来是度厄真人,这度厄真人也和十二金仙同辈,不过不在数教门下,是个散修,其厉害异常,赤精子这自然不提,连广成子都在其手下招过败绩,足见其厉害。他多与昆仑仙人交手,到少与其它人交手,他曾有一败,惨败在玉鼎真人的手下。
  “杨戬来挑战度厄真人,还请真人赐教。”虽然和度厄真人差了一级,但杨戬现在经常跃级挑战,所以也丝毫不惧,度厄真人也不敢大意,单凭玉鼎真人的唯一弟子,便值得度厄真人十倍认真。
  度厄真人之了得,身形在快速飞地同时,甩出十二柄剑,或握这柄,或握那柄,杨戬基本感觉同时在和十二个人交手,听师尊说过,这度厄真人有一门奇学,可以把心神分成十二份控制十二柄剑,同时化成十二人交手。
  杨戬亦用出自己苦修的成果来,三尖两刃刀一展,直如黄龙吞水,凭空产生一种冰天雪地地冷意,仿佛如山之颠看雪景一般,冰冷彻骨,随手而展,冰寒之极。
  “你这不是玉鼎真人的路数?”度厄真人都感觉到微微的冷意。
  “自然。”杨戬言道:“师尊曾言过,每个人都有最适合自己的战斗路数,在下无能学会师尊的掌控时间,只有自创一路。”纵是最敬爱师尊,只是杨戬毕竟是杨戬,不可能永远生活在师尊的阴影下。
  若是在其它城池突然来这种战斗,只怕会把行人惊到,只是云中城乃是战斗之城,便是平民也好战斗,见得战斗,均在一旁围观。
  庄万古正在这边喝酒关注战局,桌子上突然坐下一个人来,戴着杨戬的面具,戴着面具冒充别人的,除了修罗还会有哪个,修罗一点不客气的悬壶酒,自斟自饮一杯。
  “墨
  中城。”庄万古提醒道,修罗毫不在意:“他在便I身万千,他也奈何不了我,只有奈落那家伙,才会像死狗一样躲到幽冥教主的座下去,不敢出来。”
  而这时,在东南方的远处有两股强绝的**力相拼了一次,有更强大的两个人在一起打了起来,庄万古与修罗两人同时起身,电射向两位**力动手处。这还是庄万古第一次看到修罗展现本事,好快的速度,修罗不是乘云而飞,而是一直用瞬步的,他的脚下永远是瞬步,把极耗法力的瞬步一直施用,也是修行的手段。
  两人速度一模一样,同时落在东南方的事发点,庄万古自然惊异于修罗的速度,而修罗更是惊异,修罗最自豪的便是速度,没想到庄万古把速度拉平了,而修罗也知道,自己出手速度没有庄万古快,实则是平局,其实输了一招。
  两位**力者,一位自然是墨非,立在屋瓦上,负手而立,冷眼看着对手,而他的对手,则是一位年青到极点的男子,看起来仅有二十岁的样子,一袭青衣,气质上与云中子到是有些像,只是他与墨非一般,全身上下没有悬挂任何武器。
  “清虚道德真君。”原来这便是清虚道德真君,没想到阐教第二高手清虚道德真君,居然看起来如此年青,那方是杨戬战赵公明的弟子赵平原。这方是墨非碰到清虚道德真君。
  庄万古终于明白了战斗之城地含义,在这座只有战士的城池里面,强大的战士碰到强大的战士,只有一个结果,那就是先挑上一局再说,不用论生死,不用拼输赢,只是享受着战斗的过程。以及在战斗当中的提升。
  墨非已经和清虚道德真君交起手来,没有用准教主的能力,仅仅是用招式以及法力和道德真君对拼,道德真君身为十二金仙当中的第二高手,自然也不是吃素地。
  道德真君玩的是火,三昧真火、天上火、石中火、人间火、木可火随手而来。五火合一,论玩火,红孩儿却要比他差得极远,而且他的火并非轻易可灭掉,他有青鸾翅,有大鹤翅,有孔雀翅,有白鹤翅,有鸿鹄翅,有枭鸟翅。七禽翎,火在这些翅翎上。极难扑灭,便纵是墨非现在是准教主。法力胜过道德真君,但是不动用准教主能力,仍是难胜过道德真君。
  不过不能轻易获胜,甚至有落在下风的痕迹,但是墨非反而极度兴奋,对手难找,像道德真君这般的对手,更是难找。压缩自己部分能力,与之战斗。在战斗当中学习,这便是修行。
  再次见到墨非的出手,墨非地出手奇诡难测,繁复无比,随手挥出来攻击的,尽是白梅花,他与道德真君交手,只打得满地梅花落,说来他的白梅花也怪,纵是五火合一,可以燃烧他的梅花,但是,燃烧得极慢。
  墨非与道德真君的战斗,是见过的最美、最华丽的战丽,一地的梅花飞,而且那些梅花还在不停的燃烧,焰焰的火焰燃烧着洁白地梅花,有一种相当华丽的视觉效果。
  见得墨非战道德真君打得过瘾,庄万古翻手取出画弓,一箭向修罗射去,修罗轻易地避过,两人的速度本来就一样。这是一座战斗地城市,并不在乎战斗的结果输与赢,只是在享受战斗的过程。
  “修罗,我也早想试试你的实力了。”庄万古瞬步加赤龙吞血剑,修罗脚一点屋上之瓦,避过此击,修罗虽然表面嬉皮笑脸,喜欢装扮别人的样子,其实何尝不是个战斗狂人,不然他也不会想挑战幽冥教主。
  “也罢,我便来试一试北岳你到底多少斤两。”修罗的战斗开始,三昧真火、天上火、石中火、人间火、木可火五火合一,五火合一自然奈何不了庄万古,庄万古亦是玩火的大行家,七殊雷火以及身体内藏的可以高达千万度地恐怖雷球轰出,敌住五火合一。
  第一招用了五火合一,第二招修罗的第二招居然是梅花,白色地梅花,刚才第一招是道德真君的招式,第二次就是墨非的招式,莫非,庄万古心中一惊,莫非修罗的战斗,就是不停的复制别人用过的招式。
  果然被庄万古猜中了,第三招居然是紫微大帝的北斗七星斗数,见过紫微大帝用过数次紫微斗数,庄万古自然不惧,以十八重黄泉当中的卫星硬撼北斗七星斗数。
  修罗的第四招已然发出,玉鼎真人的快剑,只可惜玉鼎真人是最不好复制的一个,时间掌控根本不可能复制,不过剑的速度也够快的。庄万古以赤龙吞血剑火并之。
  第五招乌云仙的万倍重力,与正牌的乌云仙战斗过,自然躲过,第六招居然是庄万古自己的招式,阴影移动加赤龙吞血剑,第一次吃自己的招式,庄万古完全不习惯,居然被划伤了,好在修罗手中的并不是真正的赤龙吞血剑。
  六招完毕,修罗止住出招,这回他换了一副面孔,是乌云仙的面孔:“如何,这便是我的战斗方式。”
  庄万古不由的哑然,修罗喜欢冒充别人,他的招式居然也是复制,不停的复制别人的招式,好在他用别人的招式,也仅仅能发挥数成威力,不能和原主人一模一样,不过纵是如此,也相当烦麻,等于同时和许多许多人战斗,战斗经验少的,纵是法力更高些,碰到这种战斗方式,绝对要在修罗手下吃上大亏。
  不过庄万古仍然不由的怀疑,修罗真的没有自己的战斗方式吗?还或者,他还有保留。想起来了,在墨非还没提升到准教主之前,修罗是幽冥六道三大逆天者之首,排名更在墨非之上。
  看修罗这种战斗方式,确实可以排在那时的墨非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