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人生若如再见
作者:宁夏333    更新:2021-11-25 16:25
  喜欢一个人已经不容易,可是要相处,好象更难。
  不是夏以博的问题,他对我很好,一如他承诺的那样,但是——以他的方式对我好,却未必是我想要的。
  说实话,我们有点格格不入。
  我本来是很喜欢逛街购物的,虽然通常都因为经济原因光看不买,可还是很有乐趣,在一堆衣服首饰中惊喜地发现自己喜欢的东西,可以试穿试戴,还可以跟老板娘讨价还价,买到价廉又物美的东西在姐妹面前炫耀也是很大快人心的事,与同事们分享杀价的乐趣,更是茶余饭后最好的消遣,总之,购物在我的生命中绝对是一件快乐又很重要的事情。
  不过和夏以博出去购物,毫无乐趣可言,我不过是试衣服的工具,他选中的衣服我去试,不错就买下,不看价钱,也不征询我的意见,我知道他有钱,可也不用这么糟蹋吧,同一类型的衣服一买就是几套,我怎么穿得过来,而且,在公司穿这么贵的衣服未免太奇怪——真的很贵,贵得让我咂舌,去掉两个零还差不多。
  我不是矫情,收到礼物我自然高兴,可这样的礼物,让我有负担,而且不实用。虽然我已经几次提出抗议,可是抗议无效,他只需用温柔的眼神看我一眼,然后柔声说“我想对你好一点”我就没辙,彻底没辙,只会象个傻瓜一样笑,可是,真是很不讨喜又很有负担的礼物。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我们的兴趣爱好相差甚远,我喜欢看演唱会,看周星驰的电影,可他——我跟他去看过几次歌剧、芭蕾,无聊得我差点睡着了,有一次还真的睡着了——在蝴蝶夫人的咏叹调中。后来是被夏以博狠狠地拧醒的,他气得差点把我扔在大街上,还威胁我,如果有下次就真的把我扔下不理我了,我嘟囔着回击“那就不要再逼我来这种地方”,看硬的不行,夏以博采用怀柔政策,用他那杀死人不偿命的笑容诱惑我:“我想让你变的高雅一点,当然你已经——很——高雅了”,我又没原则地投降,继续在大剧院里神游太空。
  偶尔他也会陪我看去看喜剧电影,只是看完后总是用一种怜悯的眼神看着我,还不住地摇头:“你怎么喜欢看这么幼稚的东西,一看就不真实,太假了。”只是看场电影,又没有请他发表影评,好看让人笑不就好了,管他真不真实?真实的场景在现实社会中还没有尝够吗,到电影院还要看写实影片那不是有病吗?可是,我是辩不过他的,在哈佛大学法学院高才生的面前我还是乖乖闭嘴,大不了以后不和他一起看电影就是了。
  还有一个大问题,吃饭。我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当和牛、牛排这些顶级食品,你吃起来象米饭一样平常的时候,它们也就和米饭没有什么区别了。我真是吃腻了这些东西,每天都是这些,我快消化不良了。我好怀念那些川菜、湘菜还有火锅,我已经好些天没有见过它们了,真是怀念。可是,和夏以博一起去吃是不可能的,他不吃辣,一点也不能吃,火锅是不科学的饮食方式,不但不会陪我去,也不许我去。我不知道,如果这些都不能吃,我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我于是总躲着他,尤其是吃饭的时候,我现在看到皮鞋都反胃,对牛肉简直是深恶痛决,幸好,那个罪魁祸首出差了,我终于可以暂时和牛肉说再见了,实在是太好了。
  我觉得自己象飞出笼子的鸟,分外地快活,我早给自己安排好了,逛街,吃川菜,再去看一场极其幼稚极其好笑的电影。可是,怎么回事?
  我竟然不觉得开心:试衣服不觉得开心,和老板娘讨价还价也没了劲头,川菜好象也没有以前好吃了,明明是很搞笑的电影,我却笑不出来,反而有一种想哭的冲动。我想念那个人,虽然分手不过几个小时,我已经开始想他了。
  想他——我试衣服时他赞美的笑容;想他——吃饭时看着我宠溺的眼神;想他——看电影时在我耳边的低语;想他——走路时让我靠里走;想他——过马路时牵着我的手;想他——天冷时把外衣脱下披在我肩上,想他——累了的时候,可以靠在他的身上;想他——会温柔地对我说“别怕,有我呢”。
  我是不是有病?我成了被虐狂?喜欢被虐待?否则,我为什么在他离开不到五小时,就开始发疯似的想他,早知道就跟着一起去了,原来,在笼子里呆久了,竟然习惯了那里的生活,能够自由地飞翔我反而不习惯了,我想回到笼子里。
  灰溜溜地一个人回家——还是回家等他的电话吧,不知道还会不会给我打电话,我找了无数个借口拒绝和他一起出差,他好象生气了,不知道会气多久,如果一起去了该多好,现在可以手牵手在西湖边漫步,是我一直很想做的事,和自己爱着的男人,手牵手,在西湖边,微风拂面,是何等浪漫的场景,我竟然错过了。我斗胆篡改了那首名诗“自由诚可贵,爱情价更高”,爱情大过天,比什么都重要。
  我一定是疯了,莫名其妙就疯了,一定是被爱情冲昏了头,什么自由、什么个性、什么爱好,好象在爱情面前统统都不重要了,这样的我,一定会死得很快,而且注定死得很难看。
  我狠狠地敲敲自己的头,赶快清醒过来,清醒过来,我定了定神,心好象平静了些,待会一定不能主动给夏以博打电话,就算他来电话,也要表现的矜持一点,绝对不能咧着嘴哈哈大笑,也不能主动说我很想你之类肉麻的话,一定要矜持,矜持。
  我边走边想,直到快到家门口才发现门口好象蹲着一个人,什么人?天还不晚,应该没有这么猖狂的歹徒吧?我退后几步,努力做出一副凶狠的表情:“谁?”
  那个人缓缓地站起身,朝我扑了过来,一把抱住了我,在抱住我的前一瞬,我看清了他的脸,子峻,竟然是子峻,他终于回来了。
  他紧紧地抱住我:“丁丁,我回来了,我回来了。”
  声音很激动,带着欣喜。我百感交集,你为什么要回来,我要你的时候你不肯回来,现在——我好不容易放开了你,想要重新开始的时候,你为什么要回来?
  我呆呆地看着他,子峻松开了我,仔细看着我:“丁丁,你怎么了,我是子峻呀,我回来了,我真的回来了。”
  比起两年前他仿佛瘦了些,不过精神却很好,看着我的眼睛充满着重逢的喜悦,他张开双臂,大概期待我给他一个大大的拥抱,一如多年前他每一次受伤后总是到我这里寻求温暖,这一次——我狠狠地踹了他一脚:“丁子峻,你去死吧。”
  子峻没有料到我会这样对他,我踢了个正着,我今天又恰巧穿了一双粗跟的皮鞋,这一下力道不清,子峻下意识地捂住了腿,他大叫:“丁丁。”
  我怒视着他:“你给我滚,我不想再看到你。”
  子峻呆呆地看着我,大概从来没有看过我这样对他,想得到爱又得不到爱的人是最卑微的,自从我爱上他,而他又很不幸爱着别人的时候,我们就不是平等的,今天我终于可以平等地站在他的面前,就为这个,我也要感谢夏以博,感谢他给了我这样的勇气。
  我更大声地:“你不走?不走我走。”
  我拿出钥匙,打开房门,进去后马上关门,我看到一只手很适时地□□门缝里,我犹豫了几秒,一狠心还是关门,我听到子峻一声惨叫:“丁丁,痛呵。”
  我无奈,只好开门,他的手好象真的被夹到了,我没好气:“你干嘛把手伸进来?”
  “丁丁,我的手真的受伤了,你看,你看。”
  丁子峻伸手给我看他手上的夹痕,看着看着,他的人就闪了进来,然后大模大样地坐在沙发上,笑嘻嘻地看着我:“我就知道你不会忍心赶我走。”
  我白了他一眼,从药箱里找了支软膏给他:“自己擦擦。”
  子峻一边擦药一边小心地看着我:“你怎么这么凶,都不象以前的你。”
  “以前的我怎么了?我一直都是这样的,你不是叫我母老虎吗?母老虎凶起来有什么奇怪的?”
  “我觉得你这次不同了,以前你虽然凶,但是——反正不一样了。”
  当然不一样,我现在爱上了别人,再也不会傻傻地追逐自己得不到的东西,也不再奢望他的爱情,所以我变得刚强,我看着他:“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刚下飞机”,子峻讨好地冲我笑笑:“我一下飞机就来找你,我在这里等了好久了。”
  “找我干嘛?我这里又没有金子。”我冷冷地。
  “丁丁,你不要这样,你怎么这么冷淡呢?我们就算——你说过我们还是朋友的。”
  我忍不住:“朋友?是朋友会一走两年,连个消息也没有?丁子峻,你摸摸自己的良心问自己,你到底有没有把我当朋友?你虽然不把我当朋友,但我还是把你当作我最重要的朋友,你不觉得应该对关心你的朋友交代一声吗,哪怕是一句简单的“我很好”也可以,你怎么可以这么吝啬!现在你回来,难道还要我放鞭炮欢迎你回来?丁子峻,你不要欺人太甚!”
  子峻这一次是彻底没有声音了,过了许久,他才怯怯地:“我不是存心不给你消息的,我只是不知道该跟你说些什么,我怕再惹你伤心。”
  我冷笑:“你还会怕我伤心?”我突然想起:“这两年你到底去了哪里?”
  “英国。”子峻犹豫了很久,还是说了。
  虽然早已猜到,但是从子峻的口中说出我还是深受打击,他到底还是去了,他到底还是舍不得她。过了许久,我才问:“你见到春晓了?”
  子峻默默地点点头:“是,我见到她了。”
  “她好吗?”其实问了也是白问,这个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女子怎会不好。
  “好”,子峻苦笑:“她快结婚了。”
  我一惊,瞪大了眼睛看着子峻,他的笑容有些憔悴:“新郎不是我,是当地一个富有的华侨,年轻有为,和她很般配。”
  我不解地:“那么,芭蕾呢?她不跳了。”
  子峻嘲讽地笑:“她说她最爱的是芭蕾,为了芭蕾放弃了我,现在又为了一个男人,不,为了钱,放弃了芭蕾,她根本谁都不爱,她最爱的人是她自己,只可惜我到现在才明白。”
  我终于明白了,原来春晓要结婚了,他没希望了,所以又回过头来找我,我是什么,替代品,备胎?我有这么可怜吗?也许,我应该拿起扫帚把他赶出去,但是——他好象真的受了打击,那种黯然神伤的表情,哪怕在他和春晓闹得最凶的时候也没有见过,我心软了:“以后你打算怎么办?”
  子峻笑:“当然还是做律师,多亏了振声,我们的事务所还在,而且业务不错,我准备回事务所帮他。我觉得我这个人很幸运,有振声、有你这样的朋友。”
  丁子峻讨好地看着我,这种眼神,可怜巴巴,象个孩子的眼神,他一定有事求我,我不动声色,淡淡地看着他,果然,他舔了舔嘴唇:“丁丁,我饿了,有没有吃的?”
  我就知道,一回来就差我煮饭,我不干,我再也不是以前那个丁丁了,我指指冰箱:“冰箱里又冷饭,也有菜,热热就可以吃,自动动手,丰衣足食,我去洗澡了,你自己看着办吧。”
  子峻看来我好久,终于:“我知道了。”
  早该这样了,以前我真是太宠他了。我自顾自去洗澡,等我出来的时候,我真是大吃一惊:子峻在厨房里,挽着袖子,正在做饭,我凑近了,原来是蛋炒饭,桌上还有热好的菜,那个架势,很熟练,这真的是那个号称“君子远厨房”的丁子峻吗?
  子峻回头冲我笑:“我不是以前那个丁子峻了,虽然还不是很拿手,但是普通的菜式还是没问题的。”他把蛋炒饭出锅装盆,做了个请的姿势:“小姐,可不可以赏光,尝尝看?”
  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我还真没想到子峻还能做出这样像模像样的蛋炒饭,看来,英国这一趟还是有收获的。不只是做饭的手艺,做饭的积极性也很高,饭后还抢着洗碗,这是我认识的那个子峻吗?
  吃完饭,我们坐在客厅喝咖啡,已经很晚了,他还没有走的意思,我忍不住问:“你现在还住在老地方吗?”
  我是提醒他该回家了,他前两年赚了不少钱,已经贷款买了房,离这里不远,丁子峻没说话,我有一种不祥的预感:“那个房子?”
  子峻见瞒不住,只有交代:“我在出去之前就卖了。”
  我再也忍不住,霍地站了起来:“你说什么,丁子峻,你再说一遍,房子你卖了?”
  子峻垂着头:“我那时候缺钱,所以——”
  我颓然地倒在沙发上:他竟然卖了?是我每天抽空去打扫的,是我亲手选的窗帘,橘红色的窗帘,他冬天怕冷,我想给他温暖的感觉,我跑了好几家大卖场,才找到这个花色,我费了多少工夫装饰那个家,我以为那也是我的家,想不到他连说都不说一声就卖了,丁子峻,你真是够狠。原来你早就安排好了,你走的时候,根本没有想过要回来,你早已截断了自己的后路,那么——你今天根本就不应该再回来。
  我打开房门,平静地:“丁子峻,你给我走,我再也不要见到你。”
  我恨眼前的这个人,真的开始恨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