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1章
作者:丁中江    更新:2021-11-25 16:11
  变法有三不利:(一)法律上无根据。(二)手续纷繁,徒费时日。(三)西南表示反对,去统一之时愈远,故于二者之中决定取常法而不取变法,前经通电与西南各省及中央直辖各省区磋商,今已得十余处之复电,均赞成恢复旧国会,一俟各省区复电到齐,即当转呈,并请中央积极主张云云。
  同日,江苏督军齐燮元亦有电报给徐世昌,电云:
  “我大总统本以救国之心,出膺艰钜,频年以来,艰难干运,宵旰殷忧,无非以法治为精神,以统一为蕲向。乃不幸值国家之多故,遂因应之俱穷,因国是而召内讧,因内讧而构兵衅,国人之苦怨愈深,友邦希望将绝。今则关外之干戈未定,而西南又告警矣。兵连祸结,縻有已时,火热水深,于今为烈。窃以为种种痛苦,由于统一无期,统一无期,由于国是未定。群疑众难,责望交丛。旷观大势所趋,人心所向,对于政府欲其鼎新革故,不得不出于改弦易辙之途,欲其长治久安,不得不谋根本之解决。今则恢复国统,已成国是,万喙同声,群情一致。伏思我大总统为民为国,敝屐尊荣,本其素志,倦勤有待,屡闻德音,虚已待贤,匪伊朝夕。若能俯从民意之请愿,仍本救国之初心,慷慨宣言,功成身退,既昭德让,复示大公,进退维公,无善于此。”
  徐世昌被这一连串的“逼宫”电报弄得头昏眼花,这位北洋元老,最有经验的老狐狸,面对当前局面,也有手足无措之苦,他毕竟还是个老油条,所以装做很谦和的姿态,发表一个电报,电云:
  “鄙人忧患余生,忝膺国宰,原思竭尽智虑,力求和平,保全黎庶,统一国家。乃事变纷乘,朝夕迁易,百艰躬试,劫运难消。兢惕忧戚,衰颓益甚,茹荼集蓼,莫喻此衷。顷阅孙传芳勘电所陈,忠言快论,实获我心。果能如此进行,使亿众一心,悉除逆诈,免斯民涂炭之苦,跻国家磐石之安,政治修明,日臻强盛,鄙人虽居草野,得以余年而享太平,其乐无穷,胜于今日十倍。况斡旋运数,挽济危亡,本系鄙人初意,鄙人力不能逮,群贤协谋以成其意,更属求之而不得之举。一有合宜办法,便即束身而退,决无希恋。先布区区,敬候明教。”
  徐世昌比袁世凯当年高明了一点,不像袁用咬牙切齿的态度对待陈宦的劝退电,可是徐所谓的“合宜办法”也与袁所耍的“筹商善后”手法异曲同工,无非是拖延时间,等待新的变局。
  徐不如袁之处,袁在最后,虽然众叛亲离,但还有几个死党,而徐世昌在这个时候,却没有一个人支持他。
  5月20日旧国会筹备处在天津发出通电,定于6月1日“依法”自行集会。28日曹锟、吴佩孚联名回电表示赞成。徐世昌还想做最后努力,挽救他自己的垂危命运,因此他去拜访王士珍,请他出面组阁,可是这位北洋元老依然像以前一样,毫无表示,深藏若虚。接着徐世昌任命董康兼署财政总长,高恩洪署理交通总长,派彭寿莘为第十五师师长,改任张锡元为察哈尔都统。徐这些做法,都是根据曹吴的意见发表的,也就是愿居总统之名,一切唯曹吴之命是从的具体表现。然而曹吴并不将就。
  6月1日旧国会议员以吴景濂和王家襄为首,共有203人联名发表宣言,指徐世昌为非法总统,全文如下:
  “民国宪法未成以前,国家根本组织,厥惟《临时约法》。大总统无解散国会之权,则六年六月十二日解散参众两院之令,当然无效。又查《临时约法》第二十八条,参议院以国会成立之日解散,其职权由国会行之,则国会成立以后,不容再有参议院发生,亦无疑义。乃两院既经非法解散,旋又组织参议院,循是而有七年之非法国会,以及同年之非法大总统,选举会。徐世昌之任大总统,既系选自非法,大总统选举会显属篡窃行为,应即宣告无效。自今日始,应由国会完全行使职权,再由合法大总统依法组织政府,护法大业,亦已告成。其西南各省,因护法而成立之一切特别组织,自应于此终结。至徐世昌窃位数年,祸国殃民,障碍统一,不忠共和,黩货营私,种种罪恶,举国痛心,更无俟同人等一一列举也。六载分崩,扰攘不止,拨乱反正,惟此一途。凡我国人,同此心理,特此宣言。”
  天下事就是这么可笑,从前痛斥国会为暴民专政机关,要挟北京政府迅予解散的北洋军人们,现在却都变成了旧国会的拥护者,欢呼“法统重光”。
  徐世昌不管外间如何驱逐他,却尽一切努力赖着总统的位子不让。
  6月2日吴佩孚的驻京代表钱少卿一连打了好几次电话到总统府,问总统何时离开北京?徐世昌正在设宴招待回国不久的顾维钧。席散后,才宣布辞职,离职全文云:
  “查大总统选举法第五条内载‘大总统因故不能执行职务时,以副总统代理之。’又载‘副总统同时缺位时,由国务院摄行其职务’,各等语,本大总统现在因病,宣告辞职,依法应由国务院摄行职务”。
  徐世昌颁下辞职令后,即将总统印信交付国务院,当日即挂专车由北京去天津。
  一九一、黎元洪再作冯妇
  当徐世昌宣布辞职出京后,11年6月2日北京国务院也发表一道院令云:
  “本日徐大总统宣告辞职,由国务院依法摄行职务,所有各官署公务,均仍照常进行。京师地方,治安关系重要,应由京畿卫戍总司令督同步军统领、京兆尹、警察总监妥慎办理,此令。”
  同时又由全体国务员联名发表通电,由周自齐领衔:
  “自齐等遭逢世变,权领部曹,谨举此权奉还国会,用尊法统,暂以国民资格维持一切 ,听候接收”。
  由于总统已是非法产生,因此内阁地位也是非法的,所以不敢以内阁摄行总统职权,而以“国民”资格摄行职权。
  6月2日湖北督军萧耀南发表通电称:
  “……六年解散之国会一经恢复,东海地位在法律上失所依据,谅能敝屣尊荣,为斯民造福。中山护法曾有宣言,国会一日恢复即行引退 ,求仁得仁,当亦不致再事争执。继续统绪,舍黄陂(黎元洪)莫属。”
  吴佩孚通电云:
  “……我徐大总统敝屣十余月之尊荣,克偿二十二行省之统一,奉身而退,亦属初衷。我黎大总统遭非常之变,延垂绝之统,以公意为进退,法所当然。……”
  齐燮元等15省督军联名通电:
  “……南北之争,实以法律问题为争持之焦点,法统既定,一切葛藤从此立解。”
  这一片迎黎的声浪,把那位息隐天津的黎元洪说成是非出山不可的人物。其实这也是一种手法,所谓恢复法统,不过是直系军阀一石两鸟之计,他们左手推翻了徐世昌,右手打倒了孙中山的护法政府,然后捧出一个傀儡,建立一个直系可以一手控制的政府以达到“全国的统一”。也就是6月2日,吴景濂、王家襄同赴天津黎宅去谒黎,敦请黎复任大总统,黎说:“你们选举曹锟为总统,事情就好办得多了。”同日曹、吴领衔通电“恭迎”黎大总统复职。曹的参谋长熊炳琦和吴的参谋长李倬章,以及北京国务院的代表高恩洪,都到天津来迎黎。
  6月3日吴景濂、王家襄通电各省军民长官:“国会正式开会尚须时日,国家行政机关不可一日间断,行政职权亦不便由国会兼摄,当此青黄不接之际,应如何接收职权,应候公意商榷施行。”吴佩孚立即复电:“元首未到京以前,当然由国务院摄行职权,职责所关,不得拘牵文义。”
  黎元洪在一片敦促声中,私心暗暗欣喜,正准备动身入京,重掌政权之时,6月3日突然接到浙江督军卢永祥的反对通电,卢电云:
  “接奉徐总统冬电,获悉元首离职赴津,无任惶惑。大总统对内为国民公仆,对外为政府代表,决不能因少数爱憎为进退,亦不容以个人便利卸责。虽《约法》上代理摄行各有规定,而按诸政治现状,均有未合,即追溯民意往事,亦苦无先例可援。项城身故,黄陂辞职,河间代任期满,系在国会解散复辟乱平之后,故新旧递嬗,匕鬯不惊。今则南北分驰,四郊多垒,中枢尤破碎不完,既无副座,复无合法之国务院,则《约法》四十二条大总统选举法第五条代摄行之规定,自不适用。仅以假借《约法》之命令,付诸现内阁,内阁复任意还诸国会,不惟无以对国民,试问此种儿戏行动,何以见重于友邦?此不得不望我国民慎重考虑者一也。
  传闻有人建议以恢复法统为言,并请黄陂复任。国人善忘,竟有率尔附和者,永祥等反复思维,殊不得其解。盖既主张法统,则宜持有系统之法律见解,断不容随感情为选择,二三武人议论固不足变更法律,二三议员之通电更不足代表国会,此理既明,则《约法》之解释援用,自无聚讼之余地。《约法》上只有‘因故去职及不能视事’二语,并无辞职条文,则当然黄陂辞职自不发生法律问题。河间为旧国会选举之合法总统,则依法代理,应至本任期满为止,毫无疑义。大总统选举法规定任期五年,河间代理期满,即是黄陂法定任期终了,在法律上成为公民,早已无任可复。强而行之,则第一步须认河间代理为不法。试问此代理期内之行为,是否有效?想国人决不忍为此一大翻案,再增益国家纠纷。如此,则黄陂复位之说,适陷于非法。以黄陂之德望,若将来依法被选,吾侪所馨香祷祝。若此时矫法以梏之,诉诸天良,实有所不忍。此不得不望吾国民慎重考虑者又一也。
  迩者民智大进,今非昔比,方寸稍有偏私,肺肝早已共见,伪造民意者,已覆辙相寻,执法自便者,亦屡试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