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作者:吕挽 更新:2021-11-25 15:08
《我们》一书以女主人公周蒙19岁到29岁的感情经历为主线,在广阔的时间和空间背景下,展现了一个从爱情走向生活,从青春花开到花落的人生故事。小说最动人的部分应该是周蒙和初恋情人李然长达十年的相恋相别与相思,作者吕挽以女性特有的细腻把这一份感情刻画得丝丝入扣,情致深长,令人泪下。尤其是十年后的重逢,各有一片天地的昔日情侣默默相望,没有激烈的冲突,没有爆发的情感,有的只是在老情歌般的氛围中,两个人内心的波涛汹涌。他们似乎是平淡地分别了,其实只不过更深刻地懂得:他们深爱彼此,刻骨铭心。——和“有情人终成眷属”完全不同的是,《我们无处安放的青春》要告诉读者的是“相爱的人从来不能相守”。同时,如题目所言,《我们》致力于表达“青春的空灵与沉重”,书里的每个人物,或肆狼狈,或者故作镇定,或者裹足不前,在青春这一无边的题目上写下了各自笨拙真实的答案。
《我们无处安放的青春》做到了不自恋。它塑造了一个相当不完美的女主人公,它讲述了一个基本上否定爱情本身的爱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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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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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然在服务台等着打长途,只有一条长途线,一个穿着时髦的女孩正大声地跟远方的男友电话传情,李然相信大堂上的每个人都听到她谈情说爱,听得津津有味。当然李然可以用刘漪的“大哥大”打,他又没有那样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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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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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意是个嫁得好的女人。
96年,周蒙在北京加盟影视作文案,刘意是发行一部的经理,也是公司的红人。
在北京人眼里,他们都是外地女孩。不同的是刘意嫁了,嫁个北京老公。女人嫁老公其实跟买彩票差不多,没有道理可讲,赌的是个运气。刘意的运气不错,她老公是中央电视台的,单位好,年纪轻轻有房有车,长得也不错,粗中带细高高大大的,还特会疼人。
刘意漂亮吗?一个成熟的女人可以用微笑把她的脸蒙起来,你看不清她,却容易被她的某个细节所打动,刘意清瘦而白哲,有点儿贫血,并不严重,可她老公因此特别心疼她,结婚两三年了也不肯要孩子。其实,女孩子多少都有点儿贫血,因为怕胖习惯扣着吃,因为爱上了要疑惑没爱上要焦急。贫血不是病,是女孩子的娇矜。
有天晚上,为准备一个媒体发布会周蒙和刘意一起加班。材料准备好了,两个人各端上一杯热茶。这时,刘意开了口:
以前,我喜欢过一个男孩。
周蒙知道有故事听,端正坐姿,不动声色地给对方以鼓励。
——他家里是农村的,人很有才气,一进大学就得到教授的赏识,是很出风头的学生会干部。我们是大学同学,同系同届不同班,两个人一句话都没说过。他在大学里也有过个女朋友,很漂亮的。临毕业前,这个女朋友为了分到省城把他甩了,这件事对他打击很大,他放弃了保送念研究生的机会,分配到省城的一个机关工作。后来,他跟我说他心里并不怪他的女朋友,他只怪自己没本事把她留在省城。我生下来就在省城,这就象有的人生下来就在北京。可我现在还是认为,如果我是他的那个女朋友我不会为了省城放弃他,因为,他太好了。
刘意说这句话的时候,轻轻垂下睫毛。她的脸型带点儿欧化。又有着东方人的柔和。因为矛盾特别耐看。一头栗色的长发,笔直地垂下来。
——毕业以后的第一个春节我见到他,是初五,大学同学聚会,在他的宿舍,还有人给我们介绍,说这是谁谁,其实都知道,他叫出了我的名字。这样,我才第一次跟他说话。我记得自己坐在临窗的破长条椅上听他说话,短短的阳光没有拘束地照在我们脸上,那是我记忆中最晴朗的一个冬日,和煦温暖风清云淡,这一切,都是因为有了他。他,我永远忘不了他说话的样子和他的目光,怎么讲?谦逊中含着高贵,骄傲里透出柔和,后来,我也见识过很多有钱有地位的男人,有的你还可以称作世家子弟,但是,没有人,没有人象他那样。他象玉,上好的玉,整个人有一种内在的光华,而我,白白浪费了四年的时间。
——聚会完,在漆黑的楼道里,我跟他落在了后面,并没有讲话只是让人喘不过气来的沉默,好象一出声就会碰伤了自己似的。可是我知道,我明明白白地知道,我爱他,我愿意立刻嫁给他,虽然我从来没有想过嫁给一个农民的儿子。那时我刚跟我的男朋友分手,家里已经安排好我去北京,又过了两个月,我办好了停薪留职的一切手续,我真的要走了。在这两个月里,我什么都没有做我没有去找过他也没有给他打过电话,虽然谈过恋爱,我并不知道怎样去追求一个男孩子。
——临走前,几个大学同学为我搞了个小型聚会,我再一次见到了他,那一次,他说我是“养在深闺人不识”。晚上,他送我回家,四月,正是春暖花开的日子,我们散步穿过了半个城市,各自谈了失败的初恋。我第一个男友并不令我伤心只是使我难堪,而我现在全心全意地爱着身边的这个男人。快到家时,我想,也许,从此,就见不到这个人了,我跟他说了,他,委婉地拒绝了我。
刘意微笑着捧起已经喝干了的茶杯,周蒙站起来,给她续了热水问了第一句话:如果他的答案是是,你会留下来吗?
——不知道,可是我知道如果不是要走了我不会跟他说的,有过这种感觉吗?当你离开一个地方就死了一次似的。
周蒙点头她深知:那你再也没有见过他?
——没有,什么都没有,我没有他的照片没有他的信哪怕一张贺卡一句话都没有。我有的只是一个电话,我走前的那个下午他给我打了个电话,问我行李多不多要不要他来送站,这次,轮到我说不了,我不能够再面对他。
一年多以后,我听说他结婚了,现在,孩子都四五岁了。你看,最后,我们都要结婚,可是我老有一种感觉,在某一个转身之间我会看到他,他正轻轻抬起头来,脸上是那么一种迟疑而温柔的神气。
周蒙听得心惊。
刘意犹自诉说着——他是这样徘徊在我心里,挥之不去,我才知道,我一直不承认的,是有那三个字的:心上人,他是我心里的那个人。
手一松,一杯热茶直直跌在地上,裤腿立刻溅湿了,周蒙蹲下身收拾,轻悄地抹去眼角的一滴泪珠。
刘意关怀地探过身子:周蒙,你没烫着吧?
这时间,刘意的老公来了,推开玻璃门,一只胳臂长驱直入地把他媳妇揽了过去:干完了?累坏了吧?今天我给你做了条清蒸鱼,回去正好吃。
刘意自然让周蒙搭他们的车回去,周蒙推辞说不麻烦了男朋友潘多就要来接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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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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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里道着明天见,合上门还没有转过身,眼泪已经汹涌地奔流而出。
她曾有过他的照片他的信他的贺卡也曾有过他的爱语和拥抱,如今,能烧的都烧掉了不能烧的随风而去,甚至,连他的名字都挂上了一把不敢轻易打开的锁。她以为一切已经掩饰得极好,可是在今晚在毫无防备的一刻,李然的身影从内心浮出生动一如往昔,令她无处躲藏痛哭失声。
空荡荡的水泥路上,周蒙一个人从面的上下来,向她的小屋走去,依然潮湿的裤腿寒气逼人,清白的路灯把她的影子拖得长长的。
夜深了,也冷极了,空气都冰住了,脆薄而清冽,月亮是真正的冷月,一只冻醒的夜鸟苍惶地滑过一段去年秋天的枯枝。
半透明的冬夜里,宁静淹没了过去与未来,那么空灵而沉重的,如同小鸟跳动着的心脏,婴儿印下的足迹,我们无处安放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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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初相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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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蒙至今记得1992年的春天师大校园里的樱花开得特别烂漫。樱花落的时候她第一次见到李然。
李然是傍晚时分和两个同事坐着报社的破吉普回到江城的,在下头流窜了小半个月的他觉得省城的夜晚格外地
灯红酒绿纸醉金迷,好像这不是一天无奈地结束而是另一天生动地开始。
没有人等他回来,甚至连他自己也没有觉察到内心模糊的指望和期待。
在报社的公共浴池里洗了个澡,从办公室拿了信,把拍好的胶卷交给暗房,再数一数兜里的钱,李然知道,今
晚他付得起的娱乐只能是去师大小宗那儿了。
小宗那儿总有吃的、玩的,还有,女孩子。
在师大新修的单身公寓里李然没有找到小宗。小宗是李然大学的同班同学,一个不大不小的干部子弟,毕业后
当了这所省属师大的团委书记。
出了公寓楼,李然去了旁边的“教师俱乐部”,这里也是小宗的据点之一。俱乐部有两张台球桌,主要是卖卖
饮料和夜宵。
李然进去的时候,台球桌那边挺热闹的,一个相貌委琐的小个子连挑了几员猛将,环视而立,透着独孤求败的
劲头。他们是玩钱儿的,现在都没人敢跟小个子打了。李然认识这小个子,是师大子弟,球打得挺刁的,李然
也跟他玩过,互有输赢。
小个子向李然扔过球杆,挺着小胸脯:“玩玩儿?”
第一局,李然赢了。
《我们无处安放的青春》做到了不自恋。它塑造了一个相当不完美的女主人公,它讲述了一个基本上否定爱情本身的爱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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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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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然在服务台等着打长途,只有一条长途线,一个穿着时髦的女孩正大声地跟远方的男友电话传情,李然相信大堂上的每个人都听到她谈情说爱,听得津津有味。当然李然可以用刘漪的“大哥大”打,他又没有那样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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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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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意是个嫁得好的女人。
96年,周蒙在北京加盟影视作文案,刘意是发行一部的经理,也是公司的红人。
在北京人眼里,他们都是外地女孩。不同的是刘意嫁了,嫁个北京老公。女人嫁老公其实跟买彩票差不多,没有道理可讲,赌的是个运气。刘意的运气不错,她老公是中央电视台的,单位好,年纪轻轻有房有车,长得也不错,粗中带细高高大大的,还特会疼人。
刘意漂亮吗?一个成熟的女人可以用微笑把她的脸蒙起来,你看不清她,却容易被她的某个细节所打动,刘意清瘦而白哲,有点儿贫血,并不严重,可她老公因此特别心疼她,结婚两三年了也不肯要孩子。其实,女孩子多少都有点儿贫血,因为怕胖习惯扣着吃,因为爱上了要疑惑没爱上要焦急。贫血不是病,是女孩子的娇矜。
有天晚上,为准备一个媒体发布会周蒙和刘意一起加班。材料准备好了,两个人各端上一杯热茶。这时,刘意开了口:
以前,我喜欢过一个男孩。
周蒙知道有故事听,端正坐姿,不动声色地给对方以鼓励。
——他家里是农村的,人很有才气,一进大学就得到教授的赏识,是很出风头的学生会干部。我们是大学同学,同系同届不同班,两个人一句话都没说过。他在大学里也有过个女朋友,很漂亮的。临毕业前,这个女朋友为了分到省城把他甩了,这件事对他打击很大,他放弃了保送念研究生的机会,分配到省城的一个机关工作。后来,他跟我说他心里并不怪他的女朋友,他只怪自己没本事把她留在省城。我生下来就在省城,这就象有的人生下来就在北京。可我现在还是认为,如果我是他的那个女朋友我不会为了省城放弃他,因为,他太好了。
刘意说这句话的时候,轻轻垂下睫毛。她的脸型带点儿欧化。又有着东方人的柔和。因为矛盾特别耐看。一头栗色的长发,笔直地垂下来。
——毕业以后的第一个春节我见到他,是初五,大学同学聚会,在他的宿舍,还有人给我们介绍,说这是谁谁,其实都知道,他叫出了我的名字。这样,我才第一次跟他说话。我记得自己坐在临窗的破长条椅上听他说话,短短的阳光没有拘束地照在我们脸上,那是我记忆中最晴朗的一个冬日,和煦温暖风清云淡,这一切,都是因为有了他。他,我永远忘不了他说话的样子和他的目光,怎么讲?谦逊中含着高贵,骄傲里透出柔和,后来,我也见识过很多有钱有地位的男人,有的你还可以称作世家子弟,但是,没有人,没有人象他那样。他象玉,上好的玉,整个人有一种内在的光华,而我,白白浪费了四年的时间。
——聚会完,在漆黑的楼道里,我跟他落在了后面,并没有讲话只是让人喘不过气来的沉默,好象一出声就会碰伤了自己似的。可是我知道,我明明白白地知道,我爱他,我愿意立刻嫁给他,虽然我从来没有想过嫁给一个农民的儿子。那时我刚跟我的男朋友分手,家里已经安排好我去北京,又过了两个月,我办好了停薪留职的一切手续,我真的要走了。在这两个月里,我什么都没有做我没有去找过他也没有给他打过电话,虽然谈过恋爱,我并不知道怎样去追求一个男孩子。
——临走前,几个大学同学为我搞了个小型聚会,我再一次见到了他,那一次,他说我是“养在深闺人不识”。晚上,他送我回家,四月,正是春暖花开的日子,我们散步穿过了半个城市,各自谈了失败的初恋。我第一个男友并不令我伤心只是使我难堪,而我现在全心全意地爱着身边的这个男人。快到家时,我想,也许,从此,就见不到这个人了,我跟他说了,他,委婉地拒绝了我。
刘意微笑着捧起已经喝干了的茶杯,周蒙站起来,给她续了热水问了第一句话:如果他的答案是是,你会留下来吗?
——不知道,可是我知道如果不是要走了我不会跟他说的,有过这种感觉吗?当你离开一个地方就死了一次似的。
周蒙点头她深知:那你再也没有见过他?
——没有,什么都没有,我没有他的照片没有他的信哪怕一张贺卡一句话都没有。我有的只是一个电话,我走前的那个下午他给我打了个电话,问我行李多不多要不要他来送站,这次,轮到我说不了,我不能够再面对他。
一年多以后,我听说他结婚了,现在,孩子都四五岁了。你看,最后,我们都要结婚,可是我老有一种感觉,在某一个转身之间我会看到他,他正轻轻抬起头来,脸上是那么一种迟疑而温柔的神气。
周蒙听得心惊。
刘意犹自诉说着——他是这样徘徊在我心里,挥之不去,我才知道,我一直不承认的,是有那三个字的:心上人,他是我心里的那个人。
手一松,一杯热茶直直跌在地上,裤腿立刻溅湿了,周蒙蹲下身收拾,轻悄地抹去眼角的一滴泪珠。
刘意关怀地探过身子:周蒙,你没烫着吧?
这时间,刘意的老公来了,推开玻璃门,一只胳臂长驱直入地把他媳妇揽了过去:干完了?累坏了吧?今天我给你做了条清蒸鱼,回去正好吃。
刘意自然让周蒙搭他们的车回去,周蒙推辞说不麻烦了男朋友潘多就要来接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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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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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里道着明天见,合上门还没有转过身,眼泪已经汹涌地奔流而出。
她曾有过他的照片他的信他的贺卡也曾有过他的爱语和拥抱,如今,能烧的都烧掉了不能烧的随风而去,甚至,连他的名字都挂上了一把不敢轻易打开的锁。她以为一切已经掩饰得极好,可是在今晚在毫无防备的一刻,李然的身影从内心浮出生动一如往昔,令她无处躲藏痛哭失声。
空荡荡的水泥路上,周蒙一个人从面的上下来,向她的小屋走去,依然潮湿的裤腿寒气逼人,清白的路灯把她的影子拖得长长的。
夜深了,也冷极了,空气都冰住了,脆薄而清冽,月亮是真正的冷月,一只冻醒的夜鸟苍惶地滑过一段去年秋天的枯枝。
半透明的冬夜里,宁静淹没了过去与未来,那么空灵而沉重的,如同小鸟跳动着的心脏,婴儿印下的足迹,我们无处安放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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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初相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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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蒙至今记得1992年的春天师大校园里的樱花开得特别烂漫。樱花落的时候她第一次见到李然。
李然是傍晚时分和两个同事坐着报社的破吉普回到江城的,在下头流窜了小半个月的他觉得省城的夜晚格外地
灯红酒绿纸醉金迷,好像这不是一天无奈地结束而是另一天生动地开始。
没有人等他回来,甚至连他自己也没有觉察到内心模糊的指望和期待。
在报社的公共浴池里洗了个澡,从办公室拿了信,把拍好的胶卷交给暗房,再数一数兜里的钱,李然知道,今
晚他付得起的娱乐只能是去师大小宗那儿了。
小宗那儿总有吃的、玩的,还有,女孩子。
在师大新修的单身公寓里李然没有找到小宗。小宗是李然大学的同班同学,一个不大不小的干部子弟,毕业后
当了这所省属师大的团委书记。
出了公寓楼,李然去了旁边的“教师俱乐部”,这里也是小宗的据点之一。俱乐部有两张台球桌,主要是卖卖
饮料和夜宵。
李然进去的时候,台球桌那边挺热闹的,一个相貌委琐的小个子连挑了几员猛将,环视而立,透着独孤求败的
劲头。他们是玩钱儿的,现在都没人敢跟小个子打了。李然认识这小个子,是师大子弟,球打得挺刁的,李然
也跟他玩过,互有输赢。
小个子向李然扔过球杆,挺着小胸脯:“玩玩儿?”
第一局,李然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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