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作者:寂无 更新:2021-11-25 14:37
先是一怔,继而才反应过来,嘴角一挑,露出一丝自我的嘲笑,道:“你认错人了,我不是周伟明。”话毕,我已经上了楼。
迷雾般的眼神望着我消失在楼梯道里,心中虽然不解,但一想我如此反常,继而又笑了笑,对身后的保镖道:“打个电话给周伟明看看。
西装立领,人高马大的保镖利索的将手机掏了出来拔通了周伟明的电话,金惜珊拿过电话,听出了对方的声音,很和气,于是会心一笑,全然不把刚才的事当回事了,只是在她心里却留下了一副冷淡的表情,那是她第一次见过的。
回到了家,打开了行旅箱想找件合适的衣服待晚上上班穿,突然,我的余光扫到了箱子夹层中的一本破书,觉得奇怪,于是我拿了出来[奇`书`网`整.理.'提.供],蓝色的封面什么都没有,而且已经有些发黄,书中还发出浓厚的陈墨味,想起了,原来是几个月前在金月广场上,一位抚琴老者给自己的曲谱,后来自己翻开看了看,前面十几页的确都是一些古代名曲,但现在翻开的后几十页却全然不是宣纸所写,而羊皮,因为年久的原因,所以纸跟羊皮早已成了一个色彩,发黄的色彩,所以我也未曾多注意,只见羊皮第一页龙飞凤舞般的写着“仙修诀”三个大字,于是,我又翻了一页,内容:自盘古开天劈地以来,大地就已渐渐有人走了仙之一途,吾本是落魄书生,尝尽世所诸苦,自以为生无生趣,死无死意,是以,吾选择了仙修一途,历尽风吹雨打三千三百三十五年方自修成正果,一时兴起,留下“修仙诀,“但盼后世得主有缘千里来相会。
“仙修诀”摇了摇头,虽然不信,但我还是继续着打开后面的内容。
仙,本为虚,人间眼中幻,可不信,真虚也,可信之,大多也是真幻也,修仙不易,若无绝对恒心,还请勿练......
书一扔,拿出一套黑色的休闲装穿在了身上,看了看手表,时间还有40分钟,打的可以很快到,但我不想浪费一路风景,于是我便动身出发了。
第三卷:《 江 湖 》 第七十三章:俊男美女
爱中国,望着这牌子,我嘴角微微一挑,露出一丝自我嘲笑之色,怔了几秒,然后举步而入,时间,晚上9.50分,经理王中走了过来指着手表道:“你怎么才来?”
淡淡的瞄了他一眼,叹了口气。
王中想说些什么,但见我如此,又没说出口,继而和气的道:“去准备准备吧,今晚可能有重要佳宾会来。”
点了点头,进去挑了把“魔子LOVE”品牌的电子吉它,拔动了下琴弦,嗯,声音不错,于是选了首歌曲径自弹了起来,没多久,王中带了个十八九岁的美女过来道:“她叫小静,以后是你的助理,现在叫她告诉你一些基本的规则吧,五分钟后出场。”说完留下了那个叫小静的女生,自己出去了。
“那我现在跟你讲讲……”
一挥的,我打断她的话道:“我知道。”
小静看到我先是一愣,继而又微微一笑,也不介意我的冷漠,落落大方的道:“我叫小静,小女人的小,安静的静,可以叫我静儿,你怎么称呼?”
点点头,“古幻雪。”
喔了一声,“那以后我就叫你雪吧?”
嗯了一声,我并未再说什么,只是随意的拔动着手中吉它的中弦。
“你弹得不错,而且,你很像一个人。”她像个很喜欢说话的人。
望了她一眼,“有烟吗?”
静儿淡淡一笑,抽出一支金丝云烟。
接过烟,一个只玉手伸了过来,握着一根火材止住了我掏火机的动作,斜了一眼她,她正对着我微笑,又是一个媚骨天生的美人胚子,但此时此刻的我似乎对此并无兴趣,低下头,点着了烟,一缕青丝直起,长吐一口烟雾,直喷得枭枭而起的青丝曲成数道弯来,继而又随风飘散,神态极是颓废且带着浓烈的忧郁之色。
一支烟燃烧到了一半,静儿看了看手机时钟,“时间到了。”
望了她一眼,嗯了一声。
静儿拿出一把梳子,在我头上梳了几下,还给我带上了一幅特大号的黑色眼镜,感叹一声,然后道:“走吧。”
酒吧里昏暗的灯光下早已坐满了行行色色的人,其中大多是男女比例成正比,或互望着对方,或端起杯子与对方碰杯,男士在这里显得极有风度,女士在这里显得很是高贵,曾几何时,我也与一位美丽的女子坐在了靠窗台的那张桌子上,但此时,那个位子上却空的,只是在它的邻近坐着一对二十几岁的男女,男的并不英俊,但穿着大方得体,一看就知道是贵家大少,女的却美艳异常,一根钻石项练在她胸上发出了耀眼的银光,闭了闭眼,拔动五指在弦丝轻拂着,不得不说,这里的气氛给人的感觉是柔美的,是浪漫的,来到这里的人都不会觉得这里的水酒有多贵,因为他们觉得值,当然,不是有钱人也来不起。
随着吉它声的响起,各种乐器均已启动,一位妙龄少女拿着话筒正在上面唱着抒情的歌曲,曲毕,好一阵掌声响起,同时,我感伤吉它声引来了不少的目光,大多以女性的为善,虽有个别男性带着妒忌的神色,但我并没在意,只是低着头径自弹着,仿佛这里的一切都跟我无关似的,全付的心思均在回忆中,也许是由于太过伤感,太过抒情,是以,下一首本为劲爆的歌曲却换在了下下曲,换上了一位在这里有着“伤感王子”之称的信,信的歌声的确很有容易打动人的心,看得出,他给我的目光是赞许与惊奇的,但表面的他也只是给我一个淡淡的微笑,三首歌曲完,继下来的时间是舞女的,我也得到了一丝歇息的机会,回到后台,静儿给我倒了杯咖啡,闻了闻,虽然质量差了点,但我也不介意,喝上了一口,闭上眼去,仰在椅背上休息。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静儿推了推我道:“雪,要上场了。”
睁开了眼,发现自己身上盖了件蓝色牛仔上衣,看是静儿的,于是冲她微微一笑,递还给了她。
场中已不似先前那般安静,此时已换上了劲爆的摇滚曲,一阵阵掌声来自酒吧里的男男女女之手,显明的,这阵掌声似乎不是给我们乐队的,微微抬了抬头,一张美丽得足已令整个酒吧暗然的脸出现在我的眼帘,金惜珊,只是她的左边还有一位男子,一位长得极为英俊潇洒的美男子“周伟明”,双眼有神,充分的给予了他面对一切的信心,的确,他跟我长得很像,只是他的发要稍短些,而且有些弯曲而金黄,我却是一头漆黑的散发,目光懒散,所以,也不是区分不出来,乐队因为他们的到来而停顿了一下,当然,吉它声依然未停,因为我只是看了一眼继而又低下了头去,也许是我的吉它声让他们得到清醒,是以,乐队与主唱的声音再次唱响起来,唱得比先前更卖劲。
虽然他们的到来得到了热烈的掌声与羡慕,但能进这里的人都非一般人,是以,骚动很快就已平静,现场依然听歌的听歌,喝酒的喝酒,只是时不时的会向二人瞄去,几个保镖也选了三张桌子以三个不同的方向围着二人坐了下来。
抬起头,看了一眼,她们所坐的位置正是从前我与束玲慧常坐的,心中浮起一丝怀念感伤,而这时的演唱者正是那位伤感王子“信”,在我忧伤的吉它声下,其它乐手亦被带入一种别离的意味,而信的声音更是发挥的淋漓尽致,唱毕良久,掌声才自周伟明的手中响起,继之而来的是久久不绝,金惜姗的目光带有意犹未尽之意,只见她对周伟明道:“你们中国真是藏龙卧虎啊,一个小小的酒吧竟然会有如此美妙的弦律。”
有着忧郁症的周伟明只是对她淡淡一笑,他很有个性,在他面前的女性能不被迷倒者,至今恐怕还没有出现过一个,而他眼前女子的神色却在告诉他,你现在已经遇到一个了。
她永远都是那么美丽高贵,仿佛所有在她面前的男性都只是俘努,只是她这次中国之旅告诉了她,那个所有从此可以去掉了,因为她已经遇见了两个这样的男性,一是眼前的周伟明,二是我。
第三卷:《 江 湖 》 第七十四章:再现侠踪一身奇
零晨十二点,也就是我下班时间,由于跟王中说好的,工资现结,所以他给了我两千RMB,梳了个头,照着镜子看了一眼,镜子里的我说不出的冷森,感觉都有点不像自己了,典型的颓废代言人,对着镜子微微一笑,拿起外套,然后回家,经过酒吧时,金周二人还未离去。
“过来坐坐。”听到这声音,我回过头去看了看,竟是周伟明的声音,停顿了会,但我还是走了过去,周伟明早已拉了一张椅子,看了看,我坐了下去,桌上多了个杯子,周伟明正往杯子里倒着鲜血般的红酒,酒满,他才拿起自己的杯子看着我,“喝一杯吧?”
点点头,不爱说话已经成为了我的习惯,我拿起酒杯与他碰了杯,然后一口喝了下去。
“听说有个人跟我长得很像,本来还只是怀疑中,不过,我现在信了。”周伟明的声音依然是如此自信而冷淡。
看了二人一眼,嘴角挑起,露出一丝微笑,“我要走了,慢聊。”话毕,我起身而去。
摇了摇头,望了身边的美人一眼,周伟明道:“他很有意思。”
金惜善冲她一笑,“他比你酷。”
周伟明那有如星月般的双眼一瞪,笑道:“真的吗?”
“真的……”她望着他,整个脸部因为忍住笑而变得扭曲,实在是可爱极了,特别是那一丝凤目,都快米成了一线。
终于,二人相视一眼,大笑了起来……
回到了家,看了看时间,已经12.30了,冲了个凉,然后上床睡觉,但翻来复去的怎么也睡不着,当然,这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平常都是酒精在作崇,所以比较容易入睡,但今天我没喝多少,心中想来想去,总是两张美丽的脸孔浮现着打乱我的思绪,“唉”。
迷雾般的眼神望着我消失在楼梯道里,心中虽然不解,但一想我如此反常,继而又笑了笑,对身后的保镖道:“打个电话给周伟明看看。
西装立领,人高马大的保镖利索的将手机掏了出来拔通了周伟明的电话,金惜珊拿过电话,听出了对方的声音,很和气,于是会心一笑,全然不把刚才的事当回事了,只是在她心里却留下了一副冷淡的表情,那是她第一次见过的。
回到了家,打开了行旅箱想找件合适的衣服待晚上上班穿,突然,我的余光扫到了箱子夹层中的一本破书,觉得奇怪,于是我拿了出来[奇`书`网`整.理.'提.供],蓝色的封面什么都没有,而且已经有些发黄,书中还发出浓厚的陈墨味,想起了,原来是几个月前在金月广场上,一位抚琴老者给自己的曲谱,后来自己翻开看了看,前面十几页的确都是一些古代名曲,但现在翻开的后几十页却全然不是宣纸所写,而羊皮,因为年久的原因,所以纸跟羊皮早已成了一个色彩,发黄的色彩,所以我也未曾多注意,只见羊皮第一页龙飞凤舞般的写着“仙修诀”三个大字,于是,我又翻了一页,内容:自盘古开天劈地以来,大地就已渐渐有人走了仙之一途,吾本是落魄书生,尝尽世所诸苦,自以为生无生趣,死无死意,是以,吾选择了仙修一途,历尽风吹雨打三千三百三十五年方自修成正果,一时兴起,留下“修仙诀,“但盼后世得主有缘千里来相会。
“仙修诀”摇了摇头,虽然不信,但我还是继续着打开后面的内容。
仙,本为虚,人间眼中幻,可不信,真虚也,可信之,大多也是真幻也,修仙不易,若无绝对恒心,还请勿练......
书一扔,拿出一套黑色的休闲装穿在了身上,看了看手表,时间还有40分钟,打的可以很快到,但我不想浪费一路风景,于是我便动身出发了。
第三卷:《 江 湖 》 第七十三章:俊男美女
爱中国,望着这牌子,我嘴角微微一挑,露出一丝自我嘲笑之色,怔了几秒,然后举步而入,时间,晚上9.50分,经理王中走了过来指着手表道:“你怎么才来?”
淡淡的瞄了他一眼,叹了口气。
王中想说些什么,但见我如此,又没说出口,继而和气的道:“去准备准备吧,今晚可能有重要佳宾会来。”
点了点头,进去挑了把“魔子LOVE”品牌的电子吉它,拔动了下琴弦,嗯,声音不错,于是选了首歌曲径自弹了起来,没多久,王中带了个十八九岁的美女过来道:“她叫小静,以后是你的助理,现在叫她告诉你一些基本的规则吧,五分钟后出场。”说完留下了那个叫小静的女生,自己出去了。
“那我现在跟你讲讲……”
一挥的,我打断她的话道:“我知道。”
小静看到我先是一愣,继而又微微一笑,也不介意我的冷漠,落落大方的道:“我叫小静,小女人的小,安静的静,可以叫我静儿,你怎么称呼?”
点点头,“古幻雪。”
喔了一声,“那以后我就叫你雪吧?”
嗯了一声,我并未再说什么,只是随意的拔动着手中吉它的中弦。
“你弹得不错,而且,你很像一个人。”她像个很喜欢说话的人。
望了她一眼,“有烟吗?”
静儿淡淡一笑,抽出一支金丝云烟。
接过烟,一个只玉手伸了过来,握着一根火材止住了我掏火机的动作,斜了一眼她,她正对着我微笑,又是一个媚骨天生的美人胚子,但此时此刻的我似乎对此并无兴趣,低下头,点着了烟,一缕青丝直起,长吐一口烟雾,直喷得枭枭而起的青丝曲成数道弯来,继而又随风飘散,神态极是颓废且带着浓烈的忧郁之色。
一支烟燃烧到了一半,静儿看了看手机时钟,“时间到了。”
望了她一眼,嗯了一声。
静儿拿出一把梳子,在我头上梳了几下,还给我带上了一幅特大号的黑色眼镜,感叹一声,然后道:“走吧。”
酒吧里昏暗的灯光下早已坐满了行行色色的人,其中大多是男女比例成正比,或互望着对方,或端起杯子与对方碰杯,男士在这里显得极有风度,女士在这里显得很是高贵,曾几何时,我也与一位美丽的女子坐在了靠窗台的那张桌子上,但此时,那个位子上却空的,只是在它的邻近坐着一对二十几岁的男女,男的并不英俊,但穿着大方得体,一看就知道是贵家大少,女的却美艳异常,一根钻石项练在她胸上发出了耀眼的银光,闭了闭眼,拔动五指在弦丝轻拂着,不得不说,这里的气氛给人的感觉是柔美的,是浪漫的,来到这里的人都不会觉得这里的水酒有多贵,因为他们觉得值,当然,不是有钱人也来不起。
随着吉它声的响起,各种乐器均已启动,一位妙龄少女拿着话筒正在上面唱着抒情的歌曲,曲毕,好一阵掌声响起,同时,我感伤吉它声引来了不少的目光,大多以女性的为善,虽有个别男性带着妒忌的神色,但我并没在意,只是低着头径自弹着,仿佛这里的一切都跟我无关似的,全付的心思均在回忆中,也许是由于太过伤感,太过抒情,是以,下一首本为劲爆的歌曲却换在了下下曲,换上了一位在这里有着“伤感王子”之称的信,信的歌声的确很有容易打动人的心,看得出,他给我的目光是赞许与惊奇的,但表面的他也只是给我一个淡淡的微笑,三首歌曲完,继下来的时间是舞女的,我也得到了一丝歇息的机会,回到后台,静儿给我倒了杯咖啡,闻了闻,虽然质量差了点,但我也不介意,喝上了一口,闭上眼去,仰在椅背上休息。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静儿推了推我道:“雪,要上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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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中已不似先前那般安静,此时已换上了劲爆的摇滚曲,一阵阵掌声来自酒吧里的男男女女之手,显明的,这阵掌声似乎不是给我们乐队的,微微抬了抬头,一张美丽得足已令整个酒吧暗然的脸出现在我的眼帘,金惜珊,只是她的左边还有一位男子,一位长得极为英俊潇洒的美男子“周伟明”,双眼有神,充分的给予了他面对一切的信心,的确,他跟我长得很像,只是他的发要稍短些,而且有些弯曲而金黄,我却是一头漆黑的散发,目光懒散,所以,也不是区分不出来,乐队因为他们的到来而停顿了一下,当然,吉它声依然未停,因为我只是看了一眼继而又低下了头去,也许是我的吉它声让他们得到清醒,是以,乐队与主唱的声音再次唱响起来,唱得比先前更卖劲。
虽然他们的到来得到了热烈的掌声与羡慕,但能进这里的人都非一般人,是以,骚动很快就已平静,现场依然听歌的听歌,喝酒的喝酒,只是时不时的会向二人瞄去,几个保镖也选了三张桌子以三个不同的方向围着二人坐了下来。
抬起头,看了一眼,她们所坐的位置正是从前我与束玲慧常坐的,心中浮起一丝怀念感伤,而这时的演唱者正是那位伤感王子“信”,在我忧伤的吉它声下,其它乐手亦被带入一种别离的意味,而信的声音更是发挥的淋漓尽致,唱毕良久,掌声才自周伟明的手中响起,继之而来的是久久不绝,金惜姗的目光带有意犹未尽之意,只见她对周伟明道:“你们中国真是藏龙卧虎啊,一个小小的酒吧竟然会有如此美妙的弦律。”
有着忧郁症的周伟明只是对她淡淡一笑,他很有个性,在他面前的女性能不被迷倒者,至今恐怕还没有出现过一个,而他眼前女子的神色却在告诉他,你现在已经遇到一个了。
她永远都是那么美丽高贵,仿佛所有在她面前的男性都只是俘努,只是她这次中国之旅告诉了她,那个所有从此可以去掉了,因为她已经遇见了两个这样的男性,一是眼前的周伟明,二是我。
第三卷:《 江 湖 》 第七十四章:再现侠踪一身奇
零晨十二点,也就是我下班时间,由于跟王中说好的,工资现结,所以他给了我两千RMB,梳了个头,照着镜子看了一眼,镜子里的我说不出的冷森,感觉都有点不像自己了,典型的颓废代言人,对着镜子微微一笑,拿起外套,然后回家,经过酒吧时,金周二人还未离去。
“过来坐坐。”听到这声音,我回过头去看了看,竟是周伟明的声音,停顿了会,但我还是走了过去,周伟明早已拉了一张椅子,看了看,我坐了下去,桌上多了个杯子,周伟明正往杯子里倒着鲜血般的红酒,酒满,他才拿起自己的杯子看着我,“喝一杯吧?”
点点头,不爱说话已经成为了我的习惯,我拿起酒杯与他碰了杯,然后一口喝了下去。
“听说有个人跟我长得很像,本来还只是怀疑中,不过,我现在信了。”周伟明的声音依然是如此自信而冷淡。
看了二人一眼,嘴角挑起,露出一丝微笑,“我要走了,慢聊。”话毕,我起身而去。
摇了摇头,望了身边的美人一眼,周伟明道:“他很有意思。”
金惜善冲她一笑,“他比你酷。”
周伟明那有如星月般的双眼一瞪,笑道:“真的吗?”
“真的……”她望着他,整个脸部因为忍住笑而变得扭曲,实在是可爱极了,特别是那一丝凤目,都快米成了一线。
终于,二人相视一眼,大笑了起来……
回到了家,看了看时间,已经12.30了,冲了个凉,然后上床睡觉,但翻来复去的怎么也睡不着,当然,这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平常都是酒精在作崇,所以比较容易入睡,但今天我没喝多少,心中想来想去,总是两张美丽的脸孔浮现着打乱我的思绪,“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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