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杀戮战场
作者:明日 更新:2021-11-25 14:12
在外焦急等待的大金援军终于见到了城门洞开,立时锣鼓震天,齐声呐喊,蚂蚁般地越过护城河的冰面、越过失去作用的吊桥,杀进了这个令他们蒙受屈辱的城市。
他气喘吁吁地用布条缠好小臂上的一个刀创,和完成了任务的部下们倚在城门侧的内墙上,看着潮水般涌入的大金步、骑兵扑向城内,心想楚州完了,在他的手中,自己扮演了一个什么角色,他不敢想那两个字!
他垂头看着手上沾满鲜血的镔铁弯刀,自己杀了多少个同胞,五个、十个?
他不知道将来能否原谅自己,但真的可以为了一个伟大的目标而毫无底线、牺牲无辜吗?
或许,他远没有自己想像般伟大,所做的一切无非是为自我保命找个台阶下吧。
“兄弟,我们成功了!哈哈……”浑身浴血的移刺古扑上来拥抱他,他扫视过一张张追随自己的熟悉面孔,忽里赤、李巨……个个挂彩、伤痕累累。
难道他们就该死吗?谁不是父母生的,除了那些发动战争的人,谁不无辜?在无情的战场上,有人活着、总得有人死。
忽见忽里赤瞪大双眼,“嗖”地将手中标枪向他掷来,他什么也没想,便感觉标枪带着凉风刮过面颊,而正拥抱他的移刺古也几乎在同一时间将他抱转身来。
只听一声惨叫,掉了个的他正看到原先自己的身后现在是移刺古的身后,一个刚从死尸堆里爬出的宋兵中枪倒下,手中犹握着一把大刀,部下们均发出有惊无险后的吁声。
忽里赤又救了他一次,而移刺古更将死亡的机会留给了自己。
“好兄弟,这是第一次有人肯为我而死。”这种时刻,任何感激的言语都是多余的,他惟有以默默的拥抱表达自己的感情。
移刺古跟妻子刚新婚三月便走上战场,家中尚有寡母,他的父亲死于对辽国的征战中,只在每月由信差捎寄军饷回家算是报平安,他若倒下,一个妻子将失去丈夫,一个母亲将失去儿子,一个家庭将支离破碎。
有人活着,总得有人死,非得如此吗?
他无法不感慨万分,随即想起自己对完颜楚月的承诺,那一刻他当真是满腔的英雄气短、儿女情长;然而到了这战场上,却尽是勇往直前的豪情;但面对那秦桧时,又是另一番誓杀奸贼的决心。
他知道自己不是个英雄,但他确实可以为这时代的两个人而死,现在又增加了一个,就好像后世的他可以为自己的亲人奉献自己的一切一样,这只是任何一个真正的“人”的行为。
但他只有一条命,他升起一个奇怪的念头,若终有一日需要他在三者之间作出抉择,他该怎办?他惟有祈祷这一日永不到来。
真他妈的矛盾啊,感性与理性兼具的人——本来就是一个矛盾的综合体,这大概就是身为人类的无奈吧。
在稍后的小憩中,他和部下们坐在一座真正古代城池的青石大街上,一旁是成堆的尸体兵器,一旁是挺进的兄弟部队,一面吃着迟到的午餐,一面试图解开这些可能永远也解不开的心结。
战事远非他想象的那样简单,攻入城的金军并没有就此征服了这座不屈的城市,这些在平原上驰骋无敌的北族士兵遇到了他们最头疼的战术——巷战。
大宋士兵将每一间房屋、每一条街道都变成了战场,从巷口、门窗、屋顶、阴沟等处全方位地攻击敌人,神出鬼没;又将砖瓦石块一切可以利用的东西都变成了杀敌利器,举目皆兵。金军每前进一步,都付出极其惨重的代价。
大金后续部队源源不断地进城,更高级别的将领接过了指挥权,但只能龟缩于北城一角,艰难地扩大占领区。
尚能作战的五百余死士作为一个独立的编制,依旧归于他和移刺古的领导,他来不及打量他见到的第一座古代城池的完整面貌,便按照进军的号令率领部下沿着已占领的大街向前挺进。
“啾——”,他听到天空中传来奇异的鸟叫声,复听到周围金兵的欢呼声,他仰头望去,朗朗的下午晴空下,一只硕大的苍鹰在楚州城的上空盘旋,原来女真族的战魂——神鹰出动了。
此鹰是女真的特产和族宝,个头大,速度快,眼力准,攻击凶,训练成功后,不仅是狩猎的好帮手,更是野战侦察和制敌的利器,又因其威武雄壮,被尊为大金的护教神鹰。
但在这混乱的攻坚战中,神鹰起不了多大的作用,谁将它放了出来?
他心里一动,莫不是达凯来了?
急急的马蹄声和响铃声从身后传来,行进中的步兵们纷纷闪至两旁,紧接着,一彪人马皆黑的重甲骑兵从街中驰过,领头的是一位赤马银甲小将,不是达凯是谁?
他目光追去,达凯手持一面虎头图腾大旗,威风凛凛,杀气腾腾,凭良心说,是个人物。
达凯最担心的事变成了现实,那个荒岛小子建功了,他不甘心,不甘心对方的平地崛起,更不甘心的是表妹对这小子的日益青睐,青梅竹马的表兄妹本是水到渠成的一对,却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来。
达凯现在最想做的事就是压住这小子的风头。
所以,他迫不及待地向挞懒请战,率领他的圣骑队来了,更放出了护教神鹰。
圣骑队的职责是萨满教护法,轻易不上战场,挞懒所部仅有百人编制,此刻却被达凯为一己之私拉出来。
圣骑兵全是百里挑一的女真勇士,坐骑皆为产自东北的高大骏马,装备极为精良,不出手则矣,一出手便是雷霆万钧之势。
他们拐上一条东西走向的宽广长街,直扑向战斗激烈的最前线。
达凯的目标很明确,擒贼擒王,若能捉住宋军首脑赵立,那便是最大的功劳,要知道,这家伙可是令他的舅父挞懒亲王寝食难安、恨之入骨的人物。
当死士队踏上这条看来是楚州城主街道的时候,正是圣骑队大发神威之际,他见识到了古代装甲部队的威力。
这些圣骑兵身披重甲,马裹皮革,上下不惧弓矢,手持巨型标枪,以皮带挂肩,夹标枪于掖下,左右贴墙,五骑连成一排,在居中的达凯大旗指挥下,冲向宋军的街垒,有如后世的坦克车一般,其配合极熟,挡者死,碰者亡。
而金军步兵则紧随其后,扫荡守军残部。
“这莫不是小说中金兀术使用的连环马的雏形?”他避开流矢,跳进一个靠前的战壕,看着周围到处是被那巨型标枪挑死的宋军将士,下意识地想着此战术的破法:“砍马脚,钩镰枪。”
面对圣骑队的横冲直撞,宋军一面节节后退,一面不断设置拒马枪,这种在人字结构木架上斜穿枪尖的反骑兵武器却被金军步兵们一一破坏。
如若这条主街道被金军占领,楚州将犹如人的心脏上被插了一把刀,只有等死的份了,双方在这个主战场上投入的兵力越来越多,已达到上万人。
金军步兵开始扫荡街边的建筑物,以减少两翼的压力,中路则以骑、步兵混合,圣骑队为先锋,稳步推进。
失去两翼优势的宋军不断发起反冲锋,却因为缺少骑兵,收效甚微,围城中的宋军战马得不到补充。
他看到街边的民屋中不时有受惊的百姓奔出,有的便被杀红了眼的金兵随手杀死,心头好生不忍,却无力阻止,惟能节制自己的部下不参与其中。
死士队跟随着中路的攻击队伍缓缓地前进,脚下尸横遍地,满地的鲜血染红了残雪,他听着对面熟悉的淮北口音一次一次地由远及近,又一次一次的由近及远,尽量克制着自己纠缠杂乱的念头,心里却一阵阵涌出对先人们的敬意与感动,他们才是真正的英雄,而自己,不过是个投身异族的……
他发现自己正逐渐地丧失斗志,心中一激灵,这可是要人命的心软,心肠要硬起来,否则,休想活着回去见郡主。
唉!他怎么在这种时候又想起了郡主,这颗心愈发硬不起来了,管他呢,反正老子身上穿着救命宝贝呢。
他正胡思乱想个不停,忽听得对面一声轰天巨响,便感觉前方的队型大乱,方反应过来宋军祭出了看家宝贝——令金人闻风丧胆的“震天雷”。
他虽然没见过这玩意,却也根据基本的历史常识推测出,这是祖国古代四大发明中的火药在战场上的初期应用,应该是后世火炮的雏形吧,杀伤力已相当厉害,但好像制造成本极高,宋军也仅拥有数座,防守在各战略要塞,而且不能连发,要鼓捣半天才能打一炮,否则,世界的历史就要改写了,哪轮到八国联军侵略中国,但更重要的是它的威慑作用。
金军骑兵的马匹受惊,自相踩踏,与步兵乱作一团,更听得纷纷后退的士兵皆口呼:“赵爷爷来了!”
宛若退潮中的礁石一般,经过他严格演练的死士队在溃退的队伍中巍然不动,一下子变成了第一梯队。
被炮声震醒的他抛开杂念,向空旷的前方望去,但见对面手持各般兵器、军甲各异的宋兵簇拥着一名宋军大将挡在道中,一面赤红大旗迎风招展,上书一个反白的“赵”字。
那大将浓眉大眼,阔鼻短须,约莫三、四十岁,一身铜甲钢盔,从宋军的阵中昂首而出,横枪立马,一声大喝:“大宋徐州赵立在此!”
说话间,早有几个先恢复镇定的圣骑兵拍马上前,挺起三、四根巨型标枪一起冲向三十步外的赵立。
他看得皱眉,这赵立如何敌得过“坦克”,便听得身后传来达凯迫切的声音:“让我来!”
说时迟、那时快,但见赵立双手一分,一杆红缨枪变做两杆,竟是个双枪将,胯下一催战马,已单骑冲向圣骑兵们。
两军的士兵俱呐喊助威,双方飞一般靠近,顾不得达凯的命令,圣骑兵们的标枪成矩形刺上去,要在赵立接近他们之前挑其于马下。
好个赵立,在迎面而来的枪丛中,双枪的枪尖一抖一摇,“铛”地数响,那四根标枪俱被打开,两根枪头朝地,两根枪头朝天。
眨眼间,赵立已冲入敌骑中,如此近的距离使对方的长标枪失去了作用,只见赵立错马之间,“扑扑”几枪,俱中敌兵咽喉,四具尸身扑通落地,血溅当场。
这结果来得太快,双方人马皆没反应过来,直到赵立返回已阵时,宋军才大声喝彩起来,吐了一口方才的恶气。
这边的金军皆鸦雀无声,难以置信,堪称女真最精锐的圣骑队竟如此不堪对方一击,这赵爷爷真乃神人也!
他终于见到了只在小说中才出现的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的气魄,这是一种不同于团队力量的另一种力量,他心驰神往,如此天神般的英雄,自己如何跟他相比,真真萤火之光岂能与日月争辉,若见了那个大英雄又是如何一番情景?
他气喘吁吁地用布条缠好小臂上的一个刀创,和完成了任务的部下们倚在城门侧的内墙上,看着潮水般涌入的大金步、骑兵扑向城内,心想楚州完了,在他的手中,自己扮演了一个什么角色,他不敢想那两个字!
他垂头看着手上沾满鲜血的镔铁弯刀,自己杀了多少个同胞,五个、十个?
他不知道将来能否原谅自己,但真的可以为了一个伟大的目标而毫无底线、牺牲无辜吗?
或许,他远没有自己想像般伟大,所做的一切无非是为自我保命找个台阶下吧。
“兄弟,我们成功了!哈哈……”浑身浴血的移刺古扑上来拥抱他,他扫视过一张张追随自己的熟悉面孔,忽里赤、李巨……个个挂彩、伤痕累累。
难道他们就该死吗?谁不是父母生的,除了那些发动战争的人,谁不无辜?在无情的战场上,有人活着、总得有人死。
忽见忽里赤瞪大双眼,“嗖”地将手中标枪向他掷来,他什么也没想,便感觉标枪带着凉风刮过面颊,而正拥抱他的移刺古也几乎在同一时间将他抱转身来。
只听一声惨叫,掉了个的他正看到原先自己的身后现在是移刺古的身后,一个刚从死尸堆里爬出的宋兵中枪倒下,手中犹握着一把大刀,部下们均发出有惊无险后的吁声。
忽里赤又救了他一次,而移刺古更将死亡的机会留给了自己。
“好兄弟,这是第一次有人肯为我而死。”这种时刻,任何感激的言语都是多余的,他惟有以默默的拥抱表达自己的感情。
移刺古跟妻子刚新婚三月便走上战场,家中尚有寡母,他的父亲死于对辽国的征战中,只在每月由信差捎寄军饷回家算是报平安,他若倒下,一个妻子将失去丈夫,一个母亲将失去儿子,一个家庭将支离破碎。
有人活着,总得有人死,非得如此吗?
他无法不感慨万分,随即想起自己对完颜楚月的承诺,那一刻他当真是满腔的英雄气短、儿女情长;然而到了这战场上,却尽是勇往直前的豪情;但面对那秦桧时,又是另一番誓杀奸贼的决心。
他知道自己不是个英雄,但他确实可以为这时代的两个人而死,现在又增加了一个,就好像后世的他可以为自己的亲人奉献自己的一切一样,这只是任何一个真正的“人”的行为。
但他只有一条命,他升起一个奇怪的念头,若终有一日需要他在三者之间作出抉择,他该怎办?他惟有祈祷这一日永不到来。
真他妈的矛盾啊,感性与理性兼具的人——本来就是一个矛盾的综合体,这大概就是身为人类的无奈吧。
在稍后的小憩中,他和部下们坐在一座真正古代城池的青石大街上,一旁是成堆的尸体兵器,一旁是挺进的兄弟部队,一面吃着迟到的午餐,一面试图解开这些可能永远也解不开的心结。
战事远非他想象的那样简单,攻入城的金军并没有就此征服了这座不屈的城市,这些在平原上驰骋无敌的北族士兵遇到了他们最头疼的战术——巷战。
大宋士兵将每一间房屋、每一条街道都变成了战场,从巷口、门窗、屋顶、阴沟等处全方位地攻击敌人,神出鬼没;又将砖瓦石块一切可以利用的东西都变成了杀敌利器,举目皆兵。金军每前进一步,都付出极其惨重的代价。
大金后续部队源源不断地进城,更高级别的将领接过了指挥权,但只能龟缩于北城一角,艰难地扩大占领区。
尚能作战的五百余死士作为一个独立的编制,依旧归于他和移刺古的领导,他来不及打量他见到的第一座古代城池的完整面貌,便按照进军的号令率领部下沿着已占领的大街向前挺进。
“啾——”,他听到天空中传来奇异的鸟叫声,复听到周围金兵的欢呼声,他仰头望去,朗朗的下午晴空下,一只硕大的苍鹰在楚州城的上空盘旋,原来女真族的战魂——神鹰出动了。
此鹰是女真的特产和族宝,个头大,速度快,眼力准,攻击凶,训练成功后,不仅是狩猎的好帮手,更是野战侦察和制敌的利器,又因其威武雄壮,被尊为大金的护教神鹰。
但在这混乱的攻坚战中,神鹰起不了多大的作用,谁将它放了出来?
他心里一动,莫不是达凯来了?
急急的马蹄声和响铃声从身后传来,行进中的步兵们纷纷闪至两旁,紧接着,一彪人马皆黑的重甲骑兵从街中驰过,领头的是一位赤马银甲小将,不是达凯是谁?
他目光追去,达凯手持一面虎头图腾大旗,威风凛凛,杀气腾腾,凭良心说,是个人物。
达凯最担心的事变成了现实,那个荒岛小子建功了,他不甘心,不甘心对方的平地崛起,更不甘心的是表妹对这小子的日益青睐,青梅竹马的表兄妹本是水到渠成的一对,却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来。
达凯现在最想做的事就是压住这小子的风头。
所以,他迫不及待地向挞懒请战,率领他的圣骑队来了,更放出了护教神鹰。
圣骑队的职责是萨满教护法,轻易不上战场,挞懒所部仅有百人编制,此刻却被达凯为一己之私拉出来。
圣骑兵全是百里挑一的女真勇士,坐骑皆为产自东北的高大骏马,装备极为精良,不出手则矣,一出手便是雷霆万钧之势。
他们拐上一条东西走向的宽广长街,直扑向战斗激烈的最前线。
达凯的目标很明确,擒贼擒王,若能捉住宋军首脑赵立,那便是最大的功劳,要知道,这家伙可是令他的舅父挞懒亲王寝食难安、恨之入骨的人物。
当死士队踏上这条看来是楚州城主街道的时候,正是圣骑队大发神威之际,他见识到了古代装甲部队的威力。
这些圣骑兵身披重甲,马裹皮革,上下不惧弓矢,手持巨型标枪,以皮带挂肩,夹标枪于掖下,左右贴墙,五骑连成一排,在居中的达凯大旗指挥下,冲向宋军的街垒,有如后世的坦克车一般,其配合极熟,挡者死,碰者亡。
而金军步兵则紧随其后,扫荡守军残部。
“这莫不是小说中金兀术使用的连环马的雏形?”他避开流矢,跳进一个靠前的战壕,看着周围到处是被那巨型标枪挑死的宋军将士,下意识地想着此战术的破法:“砍马脚,钩镰枪。”
面对圣骑队的横冲直撞,宋军一面节节后退,一面不断设置拒马枪,这种在人字结构木架上斜穿枪尖的反骑兵武器却被金军步兵们一一破坏。
如若这条主街道被金军占领,楚州将犹如人的心脏上被插了一把刀,只有等死的份了,双方在这个主战场上投入的兵力越来越多,已达到上万人。
金军步兵开始扫荡街边的建筑物,以减少两翼的压力,中路则以骑、步兵混合,圣骑队为先锋,稳步推进。
失去两翼优势的宋军不断发起反冲锋,却因为缺少骑兵,收效甚微,围城中的宋军战马得不到补充。
他看到街边的民屋中不时有受惊的百姓奔出,有的便被杀红了眼的金兵随手杀死,心头好生不忍,却无力阻止,惟能节制自己的部下不参与其中。
死士队跟随着中路的攻击队伍缓缓地前进,脚下尸横遍地,满地的鲜血染红了残雪,他听着对面熟悉的淮北口音一次一次地由远及近,又一次一次的由近及远,尽量克制着自己纠缠杂乱的念头,心里却一阵阵涌出对先人们的敬意与感动,他们才是真正的英雄,而自己,不过是个投身异族的……
他发现自己正逐渐地丧失斗志,心中一激灵,这可是要人命的心软,心肠要硬起来,否则,休想活着回去见郡主。
唉!他怎么在这种时候又想起了郡主,这颗心愈发硬不起来了,管他呢,反正老子身上穿着救命宝贝呢。
他正胡思乱想个不停,忽听得对面一声轰天巨响,便感觉前方的队型大乱,方反应过来宋军祭出了看家宝贝——令金人闻风丧胆的“震天雷”。
他虽然没见过这玩意,却也根据基本的历史常识推测出,这是祖国古代四大发明中的火药在战场上的初期应用,应该是后世火炮的雏形吧,杀伤力已相当厉害,但好像制造成本极高,宋军也仅拥有数座,防守在各战略要塞,而且不能连发,要鼓捣半天才能打一炮,否则,世界的历史就要改写了,哪轮到八国联军侵略中国,但更重要的是它的威慑作用。
金军骑兵的马匹受惊,自相踩踏,与步兵乱作一团,更听得纷纷后退的士兵皆口呼:“赵爷爷来了!”
宛若退潮中的礁石一般,经过他严格演练的死士队在溃退的队伍中巍然不动,一下子变成了第一梯队。
被炮声震醒的他抛开杂念,向空旷的前方望去,但见对面手持各般兵器、军甲各异的宋兵簇拥着一名宋军大将挡在道中,一面赤红大旗迎风招展,上书一个反白的“赵”字。
那大将浓眉大眼,阔鼻短须,约莫三、四十岁,一身铜甲钢盔,从宋军的阵中昂首而出,横枪立马,一声大喝:“大宋徐州赵立在此!”
说话间,早有几个先恢复镇定的圣骑兵拍马上前,挺起三、四根巨型标枪一起冲向三十步外的赵立。
他看得皱眉,这赵立如何敌得过“坦克”,便听得身后传来达凯迫切的声音:“让我来!”
说时迟、那时快,但见赵立双手一分,一杆红缨枪变做两杆,竟是个双枪将,胯下一催战马,已单骑冲向圣骑兵们。
两军的士兵俱呐喊助威,双方飞一般靠近,顾不得达凯的命令,圣骑兵们的标枪成矩形刺上去,要在赵立接近他们之前挑其于马下。
好个赵立,在迎面而来的枪丛中,双枪的枪尖一抖一摇,“铛”地数响,那四根标枪俱被打开,两根枪头朝地,两根枪头朝天。
眨眼间,赵立已冲入敌骑中,如此近的距离使对方的长标枪失去了作用,只见赵立错马之间,“扑扑”几枪,俱中敌兵咽喉,四具尸身扑通落地,血溅当场。
这结果来得太快,双方人马皆没反应过来,直到赵立返回已阵时,宋军才大声喝彩起来,吐了一口方才的恶气。
这边的金军皆鸦雀无声,难以置信,堪称女真最精锐的圣骑队竟如此不堪对方一击,这赵爷爷真乃神人也!
他终于见到了只在小说中才出现的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的气魄,这是一种不同于团队力量的另一种力量,他心驰神往,如此天神般的英雄,自己如何跟他相比,真真萤火之光岂能与日月争辉,若见了那个大英雄又是如何一番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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