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作者:[美]史蒂芬·列维特&史蒂芬·都伯纳    更新:2021-11-25 13:49
  相扑力士有严格的排名,而排名高下左右相扑手的收入、跟班(entourage)人数多寡以至膳食住宿交通的规格等等。属于幕内和十丙的六十六名顶级力士,是相扑界的精英分子,他们之中的前四十名年人息最少十七万(美元,下同),位列底层的力士年人只在勉强堪以糊口的一万五千元水平。显而易见,非顶级相扑力士收入菲薄,而且必须“有事服其劳”,打扫高手的宿舍、服侍他们饮食起居以至沐浴清洁等“厌恶性工作”,都是他们的日常例行任务。在“赢者通吃(杀)”(winner takes all)的运动世界(其实在资本主义社会什么行业均如此),社会地位与收入两极化十分明显,唯以相扑的情况最极端。
  相扑力士的排名由“公平竞赛”的成绩决定,这即是说,在比赛中胜出次数愈多爿陷便愈高,而这类“名人赛”(elitetournaments)每年举行六次,每名力士参加十五回合比赛,胜出八回合的力士便有资格晋级,落败者当然要降班,还可能被淘汰出幕内和十丙的行列。[奇`书`网`整.理提.供]在十五场赛事中胜出八场因此十分重要。
  如果一个相扑力士在十四个回合比赛中,成绩是七胜七败,最后一个回合便是决定他升降班的关键;假若对手的成绩是八胜六负,第十五个回合之战果对他来说意义不大,因为胜固是锦上添花,落败是八胜七负不会使他降班,这意味赛果的意义对双方大有分别,造成急欲求胜者可能千方百计令对手“让赛”,一切见不得光的事由是发生。
  按照常理推测,当二名取得七负七胜赛果的相扑力土进行“定生死”即最后一个回合比赛时,由于与赛者都有求胜的决心(或必要),因此这场赛事作假的可能性甚低;而一名在十五回合赛事中已胜出十场的力士,要他故意落败的可能性亦不大,因为摆在这类长胜军面前
  的是值二万至十万现金的“敢斗赏”和“技能赏”,随之而来的当然还有非物质的荣耀,这即是说,即使巨额金钱可以令长胜军“佯输”,无形报酬亦甚难取替,因此这类赛事的
  结果在赛圈外决定的可能性很低。
  利维德从这三万二千回合赛果,梳理归纳出下面四个简单“公式”——七胜七负与八胜六负的两名力士比赛,根据历史纪录,以统计学算出的预期赛果是,七胜七负者胜出的机率为百分之四十/乙氨七;但实际情况是七胜七负者胜出机率高达百分之七十九点六。这种结果可以理解,因为八胜六负者技术稍胜,因此七胜七负者胜算不及一半(百分之四十八点七),颇为合理;但在真正比赛中七胜七负者打败比他技高半筹者的机会竟高至近百分之八十。此中必有蹊跷。
  另一组数字是七胜七负与九胜五负的两名力士作赛,统计学计算出的预期赛果为七胜七负者胜出的机率只有百分之四十七点二,这是理当如此的,非常明显,九胜五负者比七胜七负者技高一筹,后者胜出机会因此进一步下降;可是,实际上七胜七负者赢面高达百分之七十三点四。此中有诈,呼之欲出!
  上引的数据虽然令利维德对七胜七负力士在第十五回合赛事何以会以高成数击败往绩较佳者生疑,但由于对七胜七负者是“升降班之战”,因此在竞技场上斗志旺盛、全力以赴,结果胜算较高,甚合隋理。可是,这些统计数字同时展示了这最后一战(第十五个回合)有在安排下演出的可能。八胜六负或九胜五负的力士在第十五回合中落败,其在相扑赛排名可保不坠,随之而来的名利等都可保持;但那位七胜七负者再胜一场,不仅可免去被降班的风险,随之而来的物质和非物质报酬相应增加,即名利双收全靠此回合的胜负,其有必赢之心,为此甚且不惜付出一定代价,是必然的。显而易见,遇上这种赛事时,为赛果进行幕后谈判的可能性不容抹煞。要知道六十六名相扑高手虽然分隶不同阵营(相扑部屋,stable[马房)),唯它们均由前相扑高手主理,加以这些选手每二个月便“切磋”十五个回合,是敌亦是友,相扑界由上而下的关系可说十分融洽,凡事因此皆可商量——今回甲(八胜六负或九胜五负)让乙(七胜七负)胜出升班,下回乙或与乙同隶一阵营的丙(八胜六负或九胜五负)亦会礼尚往来输一场。如此这般便创出双赢之局;至于这种安排是否涉及现金交易,由于并无纪录,当然“不好说”。
  日本相扑总会对赛事作弊的指控,—概坚决否认,日本传媒亦鲜敢报道。不过,据一九九六年六月二十八日《纽约时报》及同年九月三十日《时代周刊》(不在日本发行的国际版)的特稿,二名退休相扑手通知外国传媒,扬言要在东京外国记者俱乐部召开招待会,揭发在二百八十一名相扑力士中有二十九名涉及吸毒、性骚扰、逃税、贿赂(比赛作假)以至与山口组(黑社会)有密切联系,十分轰动,相扑界以荣辱攸关,如临末日;消息传出后,这二名决心揭露内幕的力土均接到死亡威胁的电话,但他们不为所动,仍要如期招待记者。不幸的是,在记者会前夕,他们都在家中中毒、暴毙于同一医院;警方认为“死因无可疑”,东京《相扑周刊》的编者指“二名退休力士同日死亡,有中毒之象,但无人知道是谁下毒”。此事虽然美国传媒广事报道,结果由于日本警方没有采取行动或进行毫无结果的敷衍性调查而不了了之。
  流氓经济学家百无禁忌的探索(3)
  和所有涉及金钱利益与个人荣辱的运动一样,相扑亦无法摆脱做假的可能。当然,“树大有枯枝”是现成的遮羞布,只是它有如职业相扑手系于腰间的“腹带”,有时会“出丑”的!
  香港的物业市道受“八万五”重创后,在政府取消公开拍卖官地及低利率宽松货币环境下,急速复苏,可是,市民实质收入徘徊不前,以至受素质日渐提高又有价格竞争优势的内地楼盘的吸引,本地楼市已无复九七年前的盛况,发展商为了“回到从前”,替股东牟取最大利益,遂采取弹性的销售策略,在原本有限量(通常不超过总数二三成)的“内部认购”上下工夫。过去十多年来(若从最早期美孚新起计,已有四十年历史),于新楼盘正式开售前,发展商以主观定出的楼价,供长期捧场客(有实力的楼花炒家)、高级职员及有意进行变相利益输送的对象认购,这些比较接近市场的投资者(?)购人“内购盘”兴趣的浓淡,成为厘定公开发售价的重要参考。这种有“测试市况”性质的运作形式,在地产牛市时固然有给围内人及发展商存心讨好的人尝点甜头的含意,唯由于内部认购者须承担一定风险,因为“试盘”后市道可能突然逆转,导致公开发售价比认购价低,围内人士确曾有过吃亏的个案;但在地产市场长旺的条件下,“最后买家”仍可获利,这些“先得月”的投资者当然获利更丰。换句话说,“内部认购”的卖楼方式虽对围外消费者不公平(他们付出的楼价包含围内人及发展商双重利润),由于楼宇在市道兴旺时是稀有商品,购人者均有利可图,因此彼此长期相安无事甚且可说皆大欢喜!
  可惜好景不常,物业市道九七年后急转直下。近月物业市道尤其是供应量源源不绝的中下级楼宇,虽然略见起色,却因承接力不足、市况呆滞迫使卖方必须另辟蹊径求售。掌握市场信息、具促销技巧及有相当人脉关系的物业代理(经纪),遂突然受发展商倚重,整批整批的楼花在内部认购时落人其手,他们的地位因而类似股市的“批家”;而发展商付予经纪的回佣,亦从过往的百分之一,在若干个案中,增至前所未闻的百分之二点七五;以动辄一千数百万的物业交易,这种比率的佣金可说甚高,高佣金诱发经纪找买家的积极陛,唯很多时过于“进取”,引起“做市”的谣传,近来楼市且出现“托价”疑云,其理在此。不知道发展商这种安排是否无心插柳,把卖楼的主动权交付经纪,确是精明的安排,此中道理很简单,因为此举令经纪卖楼诱因大增。比起直接赚取楼价,回佣便显得微不足道,换句话说,物业经纪掌握大量卖盘,名副其实成为“批家”后,便会想尽办法营造楼价急涨而且升完可以再升的市场气氛,必要时甚且不惜牺牲“鱼饵”,比如缴纳根本只是围内交易的超高楼价的印花税!……
  《怪诞经济学》对此有独到的剖析,物业经纪先利己后利人,是人之常性,却有违必须专心一意替客户争取最大利益以赚取佣金的经纪或代理的专业守则和道德规范。然而,经济学家的实证研究显示“芝加哥十万宗物业成交中有三千业主是经纪本人,他们卖出物业的平均价较市价(委托经纪卖楼的业主所得的价格)高出百分之三”。对于大沽家来说,他们设法让经纪成为投资者,是双赢的安排,但最后买家(自住或投资的置业者)成为这种三角关系中的唯一输家!
  现在让我们看看为什么具经纪兼业主双重身份者会比业主卖得好价?本来可以用本地的例子,不过,香港的交易太灵活,弹性甚大,很难作一般论述,因此还是以美国接受较严格规管、准确度较高的芝加哥——其实全美皆如此——买卖楼宇个案作说明。[奇书网·电子书下载乐园—Www.Qisuu.Com]
  物业经纪接受卖家委托后,跑腿式的繁琐事务甚多,其佣金报酬以平均物业即一般非豪宅的民居价格为例,为成交价的百分之六,一宗三十万(美元,下同)的买卖中,经纪的毛收入为一万八千元,在一股隋形下,这笔佣金为买卖双方经纪平分,他们再向所属公司上缴其半,结果是物业成交价百分之六的佣金,归入双方经纪口袋的各只有百分之一点五即四千五百元(上述是美国的典型例子,香港的情况不尽相同,但摊分佣金的“流程”是一致的),这样子的人息已很不错,问题是,如果经纪再卖力些,也许这层楼宇可卖三十一万,可是,这额外的一万元(扣除佣金卖家实收九千四百元),落入卖方经纪口袋的只有六百元的四分之一即一百五十元,显而易见,业主会大力争取这一万元,唯对经纪诱因则大大不足,这即是说,很少经纪愿意为这点“蝇头小利”多做工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