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作者:[英]尼克·霍恩比    更新:2021-11-25 13:48
  现在她只对“工作”专注——她赚多少钱、她承受的压力、她的表现、她的同伴怎么看她,诸如此类的事。然后当她对工作不那么专注时,她便专注在自己为什么对工作,或这一类的工作,不专注。
  有时候——最近几乎没有了——我可以做些事或说些话,好让她抽离自己,那是我们最合得来的时候:她常常会抱怨我“永无止境的平庸”,不过自有它的用处。
  我从来没有疯狂地热恋她,这曾经让我对长远的未来展望感到担忧,我以前认为——不过看看我们收尾的样子,也许我还是这么认为——所有的爱情都需要热恋带来的那种激烈碰撞,才能让你发动,并把你推过路障。然后,当碰撞的能量消逝,而你近乎停滞之际,你环顾周遭,看你还剩下什么。有可能是完全不一样的东西,有可能是差不多相同的东西,但是更温和平静,或者有可能一无所有。
  跟萝拉在一起,有一阵子我对这种过程的想法完全改观。我们两个都没有失眠的夜晚,或失去胃口,或等待电话铃响的焦躁不安。但不管怎样,我们就这样继续下去,何况,因为没有激情可以消逝,所以我们从来不用环顾周遭去看到底还剩下什么;因为我们剩下的跟我们一直以来所拥有的一模一样。她没有搞得我很凄惨,或很焦虑,或神经紧张,而当我们上床的时候,我没有手慌脚乱让我自己失望,如果你懂我的意思的话。我想你懂。
  我们常常约会,而她每个星期都到俱乐部来,而当她失去她在拱门公寓的租约时,她搬来跟我住,一切顺理成章,而且有好几年都是这样。如果我很迟钝的话,我会说钱改变了一切,当她换了工作,她突然间有了很多钱,而我丢了俱乐部的工作,再加上景气不好,使得过路人对我的店似乎过而不见,我口袋空空。当然这种事让生活变得更复杂,而且还有很多重新调整要考量、很多架要吵、很多界线要划清。不过说真的,不是因为钱的关系。是因为我。就像丽兹说的,我是个混蛋。
  我跟丽兹约好在卡姆登喝一杯的前一晚,丽兹跟萝拉约了见面吃饭,丽兹为了伊恩的事把萝拉教训了一顿,而萝拉并不打算为自己做任何辩护,因为那表示要说我的不是,而她有一种强大但偶尔不智的忠贞感(拿我来说,就不可能克制得了我自己)。但是丽兹说过了头,以至于萝拉发飙,所有有关我的劣事便滔滔不绝地涌出,然后她们俩都哭了,而丽兹为了说错话跟萝拉道歉了五十到一百次。隔天丽兹发飙,试着打电话给我,然后大步走到酒馆里对我破口大骂。当然,这些事我都无法确定。我跟萝拉根本没联络,而丽兹跟我只有短暂而不快的晤面。但是,即便如此,不需要对相关的人物有多么深入的见解就能猜到这些。
  我不知道萝拉确切说了些什么,但是她至少会揭露两点,或者甚至底下全部四点:
  1.我在她怀孕时跟别人上床。
  2.我的外遇直接导致她堕胎。
  3.在她堕胎后,我跟她借了一大笔钱到现在还没还。
  4.就在她离开前不久,我告诉她我在这段关系里并不快乐,我也许会想找别人。
  我说过或做过这些事吗?没错,是我。有没有不那么严重的情形?应该没有,除非任何情形(换句话说,来龙去脉)都能被视为不严重。在你下判断前,虽说你可能已经下了判断,走开,然后写下你曾对你的伴侣做过的最坏的四件事,就算是假设——特别是假设——你的伴侣并不知道。别加以粉饰,或试图解释,写下来就是,列成条目,用最平铺直叙的语言。写完了吗?好,现在看谁才是混蛋!
  第二部分
  我为我们感到骄傲(1)
  8
  “你他妈的跑哪里去了?”当巴瑞星期六早上来上班的时候我问他。我从我们去看茉莉在白狮的表演后就没见过他——没有电话,没有道歉,什么都没有。
  “我他妈的跑哪里去了?我他妈的跑哪里去了?天哪!你真是个混蛋。”巴瑞仿佛在解释似的这么说。“对不起,洛。我知道你最近不太顺心,你遇到了麻烦事,不过,你要晓得,那晚我们他妈的花了好几个小时找你。”
  “好几小时?超过一小时?至少两小时?我十点半走,所以你们到十二点半才放弃,对吗?你们一定一路从普特尼找到渥平。”
  “别当个伶牙俐嘴的混蛋。”
  总有一天,也许不是接下来几个星期内,但一定是在可预见的未来,有人提到我的时候可以不用在句子里加上“混蛋”两个字。
  “好吧,抱歉。不过我敢说你们找了十分钟,然后就跟茉莉还有那个什么,丁骨,喝酒去了。”
  我痛恨叫他丁骨。这样叫令我牙根发软,就像你不过要个汉堡,你却得说“巨型多层牛肉堡”,或者当你不过想要一片苹果派时,却得说“妈妈的家常点心”。
  “那不是重点。”
  “你玩得愉快吗?”
  “好极了。丁骨曾在两张盖·克拉克(Guy Clark)的专辑和一张吉米·戴尔·吉摩(Jimmie Dale Gilmore)的专辑中演出。”
  “帅呆了。”
  “噢,滚蛋啦。”
  我很高兴今天是星期天,因为我们还算忙禄,巴瑞跟我用不着找话说。当狄克泡咖啡时,我在储藏室找一张雪莉·布朗(Shirley Brown)的单曲,他告诉我丁骨曾在两张盖·克拉克的专辑和一张吉米·戴尔·吉摩的专辑中演出。
  “而且你知道吗?他人好得不得了。”他加了一句,惊讶于某个达到这种令人头晕目眩的巅峰的人能够在酒馆跟人做几句文明的交谈。不过这种员工间的互动差不多就到这里为止。有太多其他人可以说话了。
  第二部分
  我为我们感到骄傲(2)
  虽然有很多人进店里来,只有一小部分的人会买东西。最好的顾客是那些星期六一定得买张唱片的人,即便没有任何他们真正想买的;除非他们回家时拎着一个扁扁平平、四四方方的袋子,否则他们就会浑身不畅快。你可以马上认出谁是唱片迷,因为当他们受够了正在翻看的那个架子后,会突然大步流星地走到店里完全不同的一区,从中间拉出一张唱片封套,然后来到柜台前;这是因为他们脑海中早已经列好一张可能买的明细(“如果我五分钟内再找不到的话,那张我半小时前看到的蓝调合辑就凑合着用。”),然后突然间,会为自己浪费这么多时间在找一些不是自己真正想要的东西而感到不耐烦。我很清楚这种感觉(这些人是我的同路人,我了解他们超过了解世界上任何人),那是一种坐立难安、病态、惊慌失措的感受,然后你踉踉跄跄走出店门。你走得比平常快得多,试图挽回白白流逝的时光,然后通常你会有股冲动想去读报纸的国际新闻版,或是去看一部彼得·格林那威(Peter Greenaway)的电影,去消耗一些结实饱满的东西,把它们填在棉花糖般空洞无用的脑袋瓜上方。
  我喜欢的另一种人则是被迫找来找某个困扰他们、令他们魂不守舍的曲调,这个曲调在他们追逐公交汽车时可以在呼吸里听得见,或者开车回家时可以在挡风雨刷的节奏里听见。有的时候分心的原因平凡而易见:他们在广播、或是在舞厅听到。但有的时候仿佛像魔术变出来的一样。有时候发生的原因只是因为太阳出来了,然后他们看见某个帅哥美女,然后他们忽然发现自己哼着一小段他们十五、二十年没听过的歌;有一次,一个家伙跑来因为他梦见一张唱片,全部细节,曲调、名称、艺人。然后当我帮他找到时(那是一张老雷鬼唱片,“典范演唱组”(The Paragons)的Happy Go Lucky Girl),那张唱片跟在他睡梦中里显现的几乎一模一样,他脸上的表情让我觉得我好像不是一个开唱片行的人,而是个产婆,画家,或某个生活向来超凡绝俗的人。
  在周六你可以很清楚地看出狄克和巴瑞的用处。狄克就跟一个小学教师一样耐心一样热忱一样温和:他卖给客人他们不知道自己想要的唱片,因为他直觉知道他们应该买什么。他聊聊天,然后在唱盘上放些音乐,然后很快他们就几乎是不由自主地掏出五块钱,仿佛那是他们打从一进门就要买的东西。巴瑞,同一时间,则是威胁顾客就范。他因为他们没有“耶稣和玛莉之钥演唱组”(Jesus and Mary Chain)的第一张专辑而羞辱他们,然后他们就买了,然后他因为他们没有Blonde On Blonde而嘲笑他们,所以他们又买那张,然后当他们告诉他,他们从来没听过安·派柏丝(Ann Peebles),他因不可置信而勃然大怒,然后他们又买了一些她的东西。大多数周六下午四点钟左右,当我帮我们每个人泡茶时,我有一点点陶陶然,也许是因为这毕竟是我的工作,而情况还算可以,也许是因为我为我们感到骄傲,也为了我们的天份——虽微小但奇特——我们将它发挥得淋漓尽致。
  所以到我要关上店门,准备像每周六一样大伙出去喝一杯时,我们又快快乐乐地在一起了;我们有一笔善意基金可以让我们花在接下来几个空洞的日子里,然后到星期五的午餐时间会刚刚好花到一毛也不剩。事实上,在把客人赶出门后、到我们收工之前,我们快乐到列出前五名皇帝艾维斯的歌(我选Alison、Little Triggers、Man Out of Time、King Horse和一首Merseybeat风格版本的Every day I Write The Book,我有卷盗版卡带,但不知道放哪里去了,我认为,最后一首的暧昧性聪明地抵销了第一首的必然性,因而先行灭除了巴瑞的嘲弄),况且,经过了整个星期的愠怒与争执,能再度想想这种事感觉真的很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