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作者:张立宪 更新:2021-11-25 13:48
当看到拉斯柯尼科夫走在广场上,突然想俯下身亲吻那片肮脏土地的时候,正是深夜,我趴在被窝里,赤身裸体,泣不成声。
我的八十年代。
1991年,我走上工作岗位,一个月工资和奖金加起来是一百二十元,所以大家都哭着喊着要上夜班,这样每月可以有五十元的夜班补助,很大一笔钱耶。
汇报这个帐目不是为了哭穷,而是为了显富——两年后,国家普调工资,我一个月的收入突然成了六七百元。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你的工资是六七百元,可那会儿的书还是按照人们一二百元的工资水平定的价呀!
这是我另一处生逢其时的幸福生涯,并且更愉快的是,此时的我恰如其分地失恋了,不用把钱捐给那一场风花雪月的事,真是——从来没这么款过。
中华书局二十册一套的《资治通鉴》是58.2元,精装的《剑桥中国史》全部九本才一百多块,《中国人史纲》两本一套才8.45元,而两本的《伊加利亚旅行记》你知道是多少钱吗?
对不起,猜错了,是三元整。
你觊觎许久的美书(有人反对我创造出这个词吗?),终于可以被你如愿以偿地搬回家了。记得那时总是哥几个一块去书店,分头觅食,那厮喊道:“老六,我看到了一本浅蓝色的书。”
“你大爷的!”我的色盲并不怕人笑话,可毕竟书店里有那么多人,如果让我循色找去,结果捧着红宝书回家,岂不污了读书人的名头?
“是左琴科(21)的《一部浅蓝色的书》。”
“哦。”我的脸羞得连自己都知道那是红色了,“帮我暖住!”
“暖”是我们之间发明的淘书专用词,类似抱窝的母鸡孵小鸡,要将其牢牢地摁在自己身下,迈克尔·泰森来抢都不给。
抱着一大堆书到结帐处,一边从口袋里排出几张大钞付帐,一边吩咐人将书用牛皮纸捆扎起来,那种感觉跟二奶押着大款席卷燕莎赛特(22)没什么两样。
迫不及待回到宿舍,打开纸包,一本本书拿出来,捧在手中,许多还是老相识,当年在图书馆就一见倾心,却直到现在才真正属于自己,平展的页面,整齐的切割,把鼻子凑近,嗅一下诱人的芳香。
你怎能不幸福得直哼哼?
如今有个字眼叫“物流”。应该说,当年的物流是很不发达的,这是商品经济不完善的症结,但从另一方面来说,也是一桩好事——你到任何一家书店,都忍不住进去看看,并且总能发现在别处找不到的美书。美书就像美女,不能太容易得手。
每到一个城市,去考察一下当地的书店,像燕子积巢一样往家里搬书,这是一个多会过日子的男人啊。
1993年的上海国际电影节,是我第一次去这个繁华的都市。住了两天组委会给安排的豪华所在,心疼得不行,就跟另一个朋友搬出银星宾馆,住到了旁边的交大招待所,然后,他去淘碟,我去买书。
让出租车拉到一条书店云集的街上,一家家店逛起,到得傍晚,落日熔金,拎着两大包书走到街边,正要拦手招出租车,却又停下,咬咬牙冲进书店,将刚才犹豫半天的《经史百家杂抄》暖住,才心满意足地回到住处。为了弥补开销,只好和室友食红烧牛肉面两碗——真是好吃。
室友买回一大堆老电影VCD,后来他转战“东方时空”,与战友们攒出流芳一时的《分家在十月》(23),而我也得到了莫大的欣慰——这套曾国藩攒的《经史百家杂抄》再也没见在江湖上出现过。
朋友是用来喝酒灌醉的,但用来买书也挺好。我和分居北京的斌斌小强经常相互为对方买书。说实话,北京人当时生在福中不知福,逛书店反倒没有我这个出差到京的人勤。那次在商务印书馆,看到大学时让我们秉烛夜读传诵一时的《光荣与梦想》,狂喜莫名,怒买三套,分送两人。天可怜见,这套书再没重版过,据说是因为版权问题。
他们感动之余,看到好书也经常为我暖住。一次到得北京,先和斌斌去吃朝鲜冷面,饭桌上掏出准备敬献给对方的书,居然都是《停滞的帝国》(24)。
还有人记得《爱情故事》中那香艳的一幕吗?奥利弗和詹尼一起躺在床上看书——
“奥利弗,照你这样坐在那里就知道看我读书,这次考试你恐怕要过不了关了。”
“我没在看你读书。我在读我自己的书。”(奇书网 www.Qisuu.Com)
“瞎扯。你在看我的腿。”
“只是偶尔瞟上一眼。读一章书瞟一眼。”
“你那本书章节分得好短哪。”
这一段馋得我不行,想红袖添香夜读书的情景也不过如此了吧。
尽管这一境界没有达到,但到我结婚时,人生理想还是实现了一部分——依靠多年来的辛勤积累和多方采购,我终于为自己创造了一个一伸手就能拿到书的环境,从床到沙发,从厕所到饭桌,俯仰皆拾。
不能像奥利弗一样看詹尼的腿,但可以看男人的毛腿。一起看书的,是加我在内的三个男人,三人均已婚,都设有高大的书架——出自同一个设计师之手;三家的藏书大致相同——基本上都是一块买的;书的摆放也基本一致——全是采用我的编目法。
那真是一段快乐的时光。饭后一人抱着一大桶可乐,相互炫耀自己读过的书。背是背不下来的,但可以从书架上取下书,掰到那一页,然后念起来,要掰不着,就要被嘲笑一通。憋得熟了,三人一起去撒尿,三股水柱一起射入马桶。
三人读书,相互印证,彼此发现,是比一人效率高些。那天我看了余华首发在《收获》上的《活着》,觉得好得不得了。正巧中午另一头猪来我家吃炸酱之面。饭后我向伊推荐这篇小说,冷冷地说句:“快,看。”——注意,吃过蒜之后,跟朋友说话一定要多用爆破音,最大限度地喷发,将其熏晕。然后,我去午休。
春梦做至六成,被吵醒。
是那厮如同牛吼的哭泣。
爱情的另外一种译法
最近生活中发生了一桩小小的笑话。一位朋友在英国,某一天逛了伦敦的书店一条街——查令十字街,为我买了一本期待已久的书《查令十字街84号》(84 Charing Cross Road),然后寄往北京,还兴冲冲地先用数码相机将书拍了照mail过来,让我预热一下。结果,不幸的很,这本书在大英帝国的邮政系统兜了一个圈子,又回到了朋友的手上——她将收件人与寄件人的位置弄颠倒了。
其实以我的英文修养,肯定啃不动原版书,但对于这本书,还是希望能保留一本,因为它被誉为“爱书人的《圣经》”。
这本书讲的就是一个纽约爱书人通过书信往来在伦敦一家古旧书店(书名即是这家书店的地址)淘书并建立深厚友谊的故事。来往的书信被她汇集成此书,成为读书人的掌上明珠。刚被台湾翻译出版,译者便是一位古旧书店的工作人员。
不管是原版还是中文版,得到这本书都并非易事。好在,根据原著拍摄的同名电影已经有DVD出售,约在半年前,我买到了。该片由美国哥伦比亚公司1986年拍就,片长100分钟,担纲主演的是演技派演员安妮·班克劳夫特和安东尼·霍普金斯,拍的真是无可挑剔。后来查资料得知,该书还曾被BBC于七十年代拍过一个电视电影。
且慢高兴,我敢担保,即使你看到这张影碟,最大的可能也是与其失之交臂,因为,影碟被碟商译成了一个耸人听闻的动作片名字——《迷阵血影》。
所以,你也许注定与查令十字街84号无缘了。
所以,请允许我复述一遍这个非常简单的故事。
穷困的女作家海伦受不了纽约昂贵庸俗的古旧书店,便按照《书评周刊》上的地址,给位于伦敦查令十字街84号的马克书店(后来被海伦派去伦敦侦察的好友形容成一家“狄更斯时代的书店”)写了一封信,求购一些绝版图书。这一天是1949年10月5日。
很快,回信和她要的书就来了,那些书令海伦的书架相形见绌。双方的信任和欣喜很快达成,除了海伦有一点点麻烦,她是个连付帐和找零都搞不清楚的女人,更不用说将英镑换算成美元了。马克书店的经理弗兰克除了满足她购书的要求外,还给她准备了英镑和美元两种发票。
温暖的相知借助娓娓道来的书信,很块就俘获了远隔重洋的海伦和弗兰克。
五十年代初期的英国百废待兴,物资实行配给制。海伦就从美国给书店的店员们寄来火腿鸡蛋和香肠,让他们吃到很久没有见过的“完整而大块”的肉。而弗兰克并不是不知感恩的人,他开始在英国各地奔波,出入豪宅,为存货不多的书店添置新品,踏破铁鞋,为她寻觅难得一见的珍本。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书信成为他们平静流淌的生活中无时不在的旁白。
海伦不是没想过去伦敦看看书店看看弗兰克。她终于有了自己的积蓄,而英女王的登基又使得赴英的费用打了折。眼看可以成行,但她的牙逼着她留在了纽约。她只好给弗兰克写信:“我陪着我的牙,而牙医却在渡蜜月,他的结婚费用是我出的……”
弗兰克只好为她和刚刚登基的伊莉莎白女王祝福。
书照买,信照写。
到了这一天,海伦的信三个月后才接到回音,她被告知:弗兰克于1968年12月22日病逝。
海伦马上赶到查令十字街84号。走进即将被拆迁的马克书店时,距离她第一次给这里写信,已经过去了二十年。
她笑着对空荡荡的书店说:“我来了,弗兰克,我终于来了。”
我的八十年代。
1991年,我走上工作岗位,一个月工资和奖金加起来是一百二十元,所以大家都哭着喊着要上夜班,这样每月可以有五十元的夜班补助,很大一笔钱耶。
汇报这个帐目不是为了哭穷,而是为了显富——两年后,国家普调工资,我一个月的收入突然成了六七百元。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你的工资是六七百元,可那会儿的书还是按照人们一二百元的工资水平定的价呀!
这是我另一处生逢其时的幸福生涯,并且更愉快的是,此时的我恰如其分地失恋了,不用把钱捐给那一场风花雪月的事,真是——从来没这么款过。
中华书局二十册一套的《资治通鉴》是58.2元,精装的《剑桥中国史》全部九本才一百多块,《中国人史纲》两本一套才8.45元,而两本的《伊加利亚旅行记》你知道是多少钱吗?
对不起,猜错了,是三元整。
你觊觎许久的美书(有人反对我创造出这个词吗?),终于可以被你如愿以偿地搬回家了。记得那时总是哥几个一块去书店,分头觅食,那厮喊道:“老六,我看到了一本浅蓝色的书。”
“你大爷的!”我的色盲并不怕人笑话,可毕竟书店里有那么多人,如果让我循色找去,结果捧着红宝书回家,岂不污了读书人的名头?
“是左琴科(21)的《一部浅蓝色的书》。”
“哦。”我的脸羞得连自己都知道那是红色了,“帮我暖住!”
“暖”是我们之间发明的淘书专用词,类似抱窝的母鸡孵小鸡,要将其牢牢地摁在自己身下,迈克尔·泰森来抢都不给。
抱着一大堆书到结帐处,一边从口袋里排出几张大钞付帐,一边吩咐人将书用牛皮纸捆扎起来,那种感觉跟二奶押着大款席卷燕莎赛特(22)没什么两样。
迫不及待回到宿舍,打开纸包,一本本书拿出来,捧在手中,许多还是老相识,当年在图书馆就一见倾心,却直到现在才真正属于自己,平展的页面,整齐的切割,把鼻子凑近,嗅一下诱人的芳香。
你怎能不幸福得直哼哼?
如今有个字眼叫“物流”。应该说,当年的物流是很不发达的,这是商品经济不完善的症结,但从另一方面来说,也是一桩好事——你到任何一家书店,都忍不住进去看看,并且总能发现在别处找不到的美书。美书就像美女,不能太容易得手。
每到一个城市,去考察一下当地的书店,像燕子积巢一样往家里搬书,这是一个多会过日子的男人啊。
1993年的上海国际电影节,是我第一次去这个繁华的都市。住了两天组委会给安排的豪华所在,心疼得不行,就跟另一个朋友搬出银星宾馆,住到了旁边的交大招待所,然后,他去淘碟,我去买书。
让出租车拉到一条书店云集的街上,一家家店逛起,到得傍晚,落日熔金,拎着两大包书走到街边,正要拦手招出租车,却又停下,咬咬牙冲进书店,将刚才犹豫半天的《经史百家杂抄》暖住,才心满意足地回到住处。为了弥补开销,只好和室友食红烧牛肉面两碗——真是好吃。
室友买回一大堆老电影VCD,后来他转战“东方时空”,与战友们攒出流芳一时的《分家在十月》(23),而我也得到了莫大的欣慰——这套曾国藩攒的《经史百家杂抄》再也没见在江湖上出现过。
朋友是用来喝酒灌醉的,但用来买书也挺好。我和分居北京的斌斌小强经常相互为对方买书。说实话,北京人当时生在福中不知福,逛书店反倒没有我这个出差到京的人勤。那次在商务印书馆,看到大学时让我们秉烛夜读传诵一时的《光荣与梦想》,狂喜莫名,怒买三套,分送两人。天可怜见,这套书再没重版过,据说是因为版权问题。
他们感动之余,看到好书也经常为我暖住。一次到得北京,先和斌斌去吃朝鲜冷面,饭桌上掏出准备敬献给对方的书,居然都是《停滞的帝国》(24)。
还有人记得《爱情故事》中那香艳的一幕吗?奥利弗和詹尼一起躺在床上看书——
“奥利弗,照你这样坐在那里就知道看我读书,这次考试你恐怕要过不了关了。”
“我没在看你读书。我在读我自己的书。”(奇书网 www.Qisuu.Com)
“瞎扯。你在看我的腿。”
“只是偶尔瞟上一眼。读一章书瞟一眼。”
“你那本书章节分得好短哪。”
这一段馋得我不行,想红袖添香夜读书的情景也不过如此了吧。
尽管这一境界没有达到,但到我结婚时,人生理想还是实现了一部分——依靠多年来的辛勤积累和多方采购,我终于为自己创造了一个一伸手就能拿到书的环境,从床到沙发,从厕所到饭桌,俯仰皆拾。
不能像奥利弗一样看詹尼的腿,但可以看男人的毛腿。一起看书的,是加我在内的三个男人,三人均已婚,都设有高大的书架——出自同一个设计师之手;三家的藏书大致相同——基本上都是一块买的;书的摆放也基本一致——全是采用我的编目法。
那真是一段快乐的时光。饭后一人抱着一大桶可乐,相互炫耀自己读过的书。背是背不下来的,但可以从书架上取下书,掰到那一页,然后念起来,要掰不着,就要被嘲笑一通。憋得熟了,三人一起去撒尿,三股水柱一起射入马桶。
三人读书,相互印证,彼此发现,是比一人效率高些。那天我看了余华首发在《收获》上的《活着》,觉得好得不得了。正巧中午另一头猪来我家吃炸酱之面。饭后我向伊推荐这篇小说,冷冷地说句:“快,看。”——注意,吃过蒜之后,跟朋友说话一定要多用爆破音,最大限度地喷发,将其熏晕。然后,我去午休。
春梦做至六成,被吵醒。
是那厮如同牛吼的哭泣。
爱情的另外一种译法
最近生活中发生了一桩小小的笑话。一位朋友在英国,某一天逛了伦敦的书店一条街——查令十字街,为我买了一本期待已久的书《查令十字街84号》(84 Charing Cross Road),然后寄往北京,还兴冲冲地先用数码相机将书拍了照mail过来,让我预热一下。结果,不幸的很,这本书在大英帝国的邮政系统兜了一个圈子,又回到了朋友的手上——她将收件人与寄件人的位置弄颠倒了。
其实以我的英文修养,肯定啃不动原版书,但对于这本书,还是希望能保留一本,因为它被誉为“爱书人的《圣经》”。
这本书讲的就是一个纽约爱书人通过书信往来在伦敦一家古旧书店(书名即是这家书店的地址)淘书并建立深厚友谊的故事。来往的书信被她汇集成此书,成为读书人的掌上明珠。刚被台湾翻译出版,译者便是一位古旧书店的工作人员。
不管是原版还是中文版,得到这本书都并非易事。好在,根据原著拍摄的同名电影已经有DVD出售,约在半年前,我买到了。该片由美国哥伦比亚公司1986年拍就,片长100分钟,担纲主演的是演技派演员安妮·班克劳夫特和安东尼·霍普金斯,拍的真是无可挑剔。后来查资料得知,该书还曾被BBC于七十年代拍过一个电视电影。
且慢高兴,我敢担保,即使你看到这张影碟,最大的可能也是与其失之交臂,因为,影碟被碟商译成了一个耸人听闻的动作片名字——《迷阵血影》。
所以,你也许注定与查令十字街84号无缘了。
所以,请允许我复述一遍这个非常简单的故事。
穷困的女作家海伦受不了纽约昂贵庸俗的古旧书店,便按照《书评周刊》上的地址,给位于伦敦查令十字街84号的马克书店(后来被海伦派去伦敦侦察的好友形容成一家“狄更斯时代的书店”)写了一封信,求购一些绝版图书。这一天是1949年10月5日。
很快,回信和她要的书就来了,那些书令海伦的书架相形见绌。双方的信任和欣喜很快达成,除了海伦有一点点麻烦,她是个连付帐和找零都搞不清楚的女人,更不用说将英镑换算成美元了。马克书店的经理弗兰克除了满足她购书的要求外,还给她准备了英镑和美元两种发票。
温暖的相知借助娓娓道来的书信,很块就俘获了远隔重洋的海伦和弗兰克。
五十年代初期的英国百废待兴,物资实行配给制。海伦就从美国给书店的店员们寄来火腿鸡蛋和香肠,让他们吃到很久没有见过的“完整而大块”的肉。而弗兰克并不是不知感恩的人,他开始在英国各地奔波,出入豪宅,为存货不多的书店添置新品,踏破铁鞋,为她寻觅难得一见的珍本。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书信成为他们平静流淌的生活中无时不在的旁白。
海伦不是没想过去伦敦看看书店看看弗兰克。她终于有了自己的积蓄,而英女王的登基又使得赴英的费用打了折。眼看可以成行,但她的牙逼着她留在了纽约。她只好给弗兰克写信:“我陪着我的牙,而牙医却在渡蜜月,他的结婚费用是我出的……”
弗兰克只好为她和刚刚登基的伊莉莎白女王祝福。
书照买,信照写。
到了这一天,海伦的信三个月后才接到回音,她被告知:弗兰克于1968年12月22日病逝。
海伦马上赶到查令十字街84号。走进即将被拆迁的马克书店时,距离她第一次给这里写信,已经过去了二十年。
她笑着对空荡荡的书店说:“我来了,弗兰克,我终于来了。”
作品本身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如因而由此导致任何法律问题或后果,本站均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