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作者:张立宪 更新:2021-11-25 13:47
烁哥可不是这么没出息的人。俺们系大学四年打的架,至少有三成跟他有关系,还有三成本来是别人挑起来的,他也急忙跑过去,使之变得跟他有关系,另外三成是他没赶上,就总是耿耿于怀地念叨,剩下那一成,是他不喜欢的同学惹的架,求他助拳他也不会。
烁哥啊,有多少回,你在那么多人的场合做了第一个挺身而出的人;有多少回,你一听说有人打架了就从宿舍往外奔,还不忘卸下根床上的钢管做武器;有多少回,俺们在楼道的长明灯下等你打桥牌,等半天不见人,就急忙出去找你,把你从孤军奋战的战场救下来;有多少回,你喝得大醉瘫在水泥地上,尽管是得胜回营,你却在哭,泪水和吐出来的东西混在一起。
即使俺老得挥不动拳头,烁哥,只要有你的架,俺肯定过去凑把手。只因为发生在你身上的一个故事,一次你的妈妈病了,想吃一碗朝鲜冷面,你就骑自行车从东四十条的家赶到西四的延吉冷面馆,再端着一碗面骑回去,到家,面都坨了,咱娘吃得那个香啊。
烁哥啊,在你恋爱时,俺看你脸上发出那么贱的憨笑,就想也许是因为把残暴都挥发到架场上了吧,你变成了世界上最温柔的男人。好在,烁嫂是个识货的人,她知道一个男人的憨厚同样是一种尊严。
道一声别离忍不住想要轻轻地抱一抱你。
我用一转身离开的你,用我一辈子去忘记。俺就这么告别了俺的年轻时代。
用一转身离开的,是俺一生中最巅峰的一种状态。哥几个意气风发地走在大街上的那种感觉,只能是一辈子的谈资了。毕业,工作,俺开始枯萎,慢慢老去。
结婚后,俺某次陪太太去医院看病。突然楼道里一阵喧哗,大伙纷纷开始躲闪,一个浑身血污的汉子在到处找病房,一看就是刚从架场上挂彩回来。
等他走到俺面前的时候,俺问:“怎么了?”
“唉,没什么事儿。”那人轻描淡写地说,伤口很深。
俺一下子就被打动了,想多看一会儿,看那哥们包扎好再走。但是,俺太太颤抖的手拽住了俺。俺知道,俺已经不能想怎么着就怎么着了。
果然,已经好几年过去了,俺再也没打过架。俺这个当年追求民主平等的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也开始觉得自己的命很值钱,跟别人共同打拼同归于尽,不值。
镜头再转到“鹅与鸭”酒吧。
美女说,为什么一定要打架呢?暴力真的是不可避免的吗?
俺想了想说,让我来复述一个故事吧。美国电视剧《甜心俏佳人》(7)中有一集名叫《Cro-Magnon》(8),一个男生的恋人是另一个男生的前任女友,在一次派对上,后者向前者轻佻地说着那个女孩的坏话,被那个男孩打得乱七八糟的。约翰律师为这个打架的男生辩护,他先请了一个人类行为学专家到庭,然后却盯着那个专家发了一会儿呆,什么问题也没有问。到最后,一向神神道道的他发表了一通“历来最好的”结案陈词——
他又能怎么做呢?当另一个男子用语言羞辱他的爱侣。他应该转身离开吗?我曾传唤人类行为学家上庭,但当我见到他时,我想到,陪审团需要专家来教导他们吗?来教育他们人的本性吗?女士们先生们,在派对上发生的事情关乎人的本性。男人,任何男人都好战,虽然已经进化得穿上了衣服,用上了手提电话,但原始本性依然存在。
十三岁时,我到电影院排队买票,有一个比我大的男孩加塞。他说,你能把我怎么样?我不敢有反应。这件事情让我深受困扰。后来我上了高中,当了学生代表,读了法律专业,成绩骄人,但这件事情的阴影在我心中却永难磨灭。
三年前,我在一家酒吧,有人撞了我的肩膀后直闯厕所。是他的不对,但他膀大腰圆。他对我说:“笨蛋。”我说:“什么?”“笨蛋,”他重复了一遍,还问我,“怎么着?有什么问题吗?”我说:“是,有问题。”他说:“你要找麻烦吗?”就开始推我。此刻,他变成电影院那个男孩了。我知道要打架了,这是我第一次要跟人打架。他提起右手时,我记得父亲曾说过后腿要站稳,就拉开后腿摆出架势。那男人走近,但没等他出手,我已挥出拳头,正中其鄂骨,他倒在地上,一时站不起来了。
我当律师很成功,做善事也不甘人后,我做一些公益事业,为我带来很大满足感,但身为男子汉——这一拳却是我毕生最有满足感的一刻。
这算高尚吗?肯定不是。我感到惭愧吗?绝对是。这是不争的事实吗?是,是男人的本性。
我在此并非要鼓吹暴力,但当男人佳人有约,而女友被人侮辱时,他可以怎么做呢?你们退席后得承认这个事实:庆幸他挥出了这一拳。
沉默了一会儿,美女又说,一个男孩子,要是遇到自己明知道打不过的人,他是该屈服呢,还是放手一搏?前者太伤尊严了,后者又太危险了。
这是一个没有答案的问题,就像人们在争论那个被强奸犯逼得跳楼的女孩,有人居然说她不应该跳,哪怕暂时就范,也不该让自己付出瘫痪的代价。说得真轻巧。
但人的血性毕竟不是因果分明的逻辑推理,不是天平两端的精密平衡,不是安慰自己的动听道理。如果所有的人都那么精明地知道值不值,就真的是一个强奸犯横行的世道了。所以,俺说——
最好是不打,可真要想打,那打就打吧。
只要你还年轻,只要你还有血性,就不要老是避让,老是忍耐,让强权凌驾,让谋杀得逞。
注
(1)本文回目均引自罗大佑《亚细亚的孤儿》一歌的歌词。
(2)其实《中南海保镖》之前还有一部时装片《无敌小子》,又名《中华英雄》,但许多影迷都不给算。
(3)马尔克斯即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那个加西亚·马尔克斯,《番石榴飘香》是他与哥伦比亚作家兼记者门多萨的谈话录。
(4)摘自罗大佑歌曲《现象七十二变》。
(5)《Captain Corelli's Mandolin》,直译为《科雷利上尉的曼陀林》。
(6)这三句话是我在西祠胡同的签名档,一直没有更换,“贱”这个词也一度成为朋友们的口头禅。
(7)《Ally McBeal》,又译《艾莉的异想世界》,美国热门法庭电视剧,主演Calista Flockhart为哈里森·福特的现任妻子。
(8)“Cro-Magnon”是个专用名词,指旧石器时代的一个人种,在这里大概是指人类的原始本性吧?
关于评书的记忆碎片
俺叫老六
凡是能够跟俺完成一次非正式场合交往的人,都就不再叫俺大名,而是直接以“老六”称之。俺为什么(1)?从评书说起。
一,《隋唐演义》,瓦岗寨三十六条好汉中的老六是王伯当,他是众帅哥中排行最高的。老大魏征、老三徐茂功是道士,没劲;老二秦琼假惺惺的像个娘们,一张黄脸像得了肝炎,没劲;老四程咬金、老五单雄信都是红胡子蓝靛脸,长得不好脾气还挺爆,也没劲;也就
排到人家老六那儿,还像那么回事儿,白马白袍,刀法绝伦,占山为王,义薄云天。
二,还是《隋唐演义》,十三杰中排行老六的是伍云召,将门虎子,忠良之后,忍无可忍,揭竿而出,俺喜欢。看他前面那几位,老大李元霸是个白痴;老二宇文成都长得不好看,还老被老三裴元庆欺负;老三裴元庆模样功夫都要得,可他姐姐被大老粗程咬金先奸后娶,他连个屁都不敢放,还归顺了人家;老四雄阔海是个太行山的强盗;老五伍天锡虽排名高过老六,但他不是老伍家的嫡系子孙,所以还得归老六管;也就排到人家老六那儿,还像那么回事儿。
三,《水浒传》,梁山一百单八将中的老六是天雄星豹子头林冲,他的作用很重要,很重要呀很重要,他的牛逼不须表,不须表呀不须表。
四,《杨家将》,请看杨六郎在《辕门斩子》中的血泪控诉:“我大哥替了宋王死,二哥替了赵德芳,三哥马踩如泥酱,四哥八弟失落番邦,五哥出家当了和尚,七弟又被那仁美伤,只剩下我沙里淘金的杨六郎”。
五,还是《杨家将》,大郎之妻张金定(2),二郎之妻李翠萍,三郎之妻花似玉,四郎之妻罗赛英,五郎之妻罗刹女,六郎之妻柴郡平,七郎之妻杜金娥,八郎之妻肖金蓉,数人家老六的媳妇最漂亮,出身也好,八贤王的妹子,羡煞其它哥几个。对了,他还有一个妻子,大刀王兰英,武功了得,帮他消灭强敌。
六,综上所述,老六最好,所以俺让自己叫老六。
说说评书的事儿
俺是想借机说说评书的事儿。
如今有一家电台中午十二点半开始,连播起了刘兰芳的《岳飞传》。俺有一天坐在出租车里,突然听到了收音机里那熟悉的激越入云的刘氏评书,顿时被搞得五迷三道的。车到目的地,这一回还没说完,恨不得路途再远些。
俺这天听的是岳飞在八盘山第一次跟金兵交锋一段,大郎主粘罕麾下枭将金牙忽主动请缨。听多评书的人都知道,这肯定属于犯贱受死的角色。
好玩的是刘兰芳的艺术表达方法。她先说金牙忽身高顶丈膀大腰圆,使用的又是重兵器,说这样膂力过人的战士千万不要跟他硬碰硬,要不兵器非被磕飞不可。
然后开打,岳飞偏跟人家来了个硬碰硬,结果被磕飞兵刃的却是可怜的金牙忽……未过一个照面,就将金牙忽毙于马下。多么棒的烘衬!
烁哥啊,有多少回,你在那么多人的场合做了第一个挺身而出的人;有多少回,你一听说有人打架了就从宿舍往外奔,还不忘卸下根床上的钢管做武器;有多少回,俺们在楼道的长明灯下等你打桥牌,等半天不见人,就急忙出去找你,把你从孤军奋战的战场救下来;有多少回,你喝得大醉瘫在水泥地上,尽管是得胜回营,你却在哭,泪水和吐出来的东西混在一起。
即使俺老得挥不动拳头,烁哥,只要有你的架,俺肯定过去凑把手。只因为发生在你身上的一个故事,一次你的妈妈病了,想吃一碗朝鲜冷面,你就骑自行车从东四十条的家赶到西四的延吉冷面馆,再端着一碗面骑回去,到家,面都坨了,咱娘吃得那个香啊。
烁哥啊,在你恋爱时,俺看你脸上发出那么贱的憨笑,就想也许是因为把残暴都挥发到架场上了吧,你变成了世界上最温柔的男人。好在,烁嫂是个识货的人,她知道一个男人的憨厚同样是一种尊严。
道一声别离忍不住想要轻轻地抱一抱你。
我用一转身离开的你,用我一辈子去忘记。俺就这么告别了俺的年轻时代。
用一转身离开的,是俺一生中最巅峰的一种状态。哥几个意气风发地走在大街上的那种感觉,只能是一辈子的谈资了。毕业,工作,俺开始枯萎,慢慢老去。
结婚后,俺某次陪太太去医院看病。突然楼道里一阵喧哗,大伙纷纷开始躲闪,一个浑身血污的汉子在到处找病房,一看就是刚从架场上挂彩回来。
等他走到俺面前的时候,俺问:“怎么了?”
“唉,没什么事儿。”那人轻描淡写地说,伤口很深。
俺一下子就被打动了,想多看一会儿,看那哥们包扎好再走。但是,俺太太颤抖的手拽住了俺。俺知道,俺已经不能想怎么着就怎么着了。
果然,已经好几年过去了,俺再也没打过架。俺这个当年追求民主平等的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也开始觉得自己的命很值钱,跟别人共同打拼同归于尽,不值。
镜头再转到“鹅与鸭”酒吧。
美女说,为什么一定要打架呢?暴力真的是不可避免的吗?
俺想了想说,让我来复述一个故事吧。美国电视剧《甜心俏佳人》(7)中有一集名叫《Cro-Magnon》(8),一个男生的恋人是另一个男生的前任女友,在一次派对上,后者向前者轻佻地说着那个女孩的坏话,被那个男孩打得乱七八糟的。约翰律师为这个打架的男生辩护,他先请了一个人类行为学专家到庭,然后却盯着那个专家发了一会儿呆,什么问题也没有问。到最后,一向神神道道的他发表了一通“历来最好的”结案陈词——
他又能怎么做呢?当另一个男子用语言羞辱他的爱侣。他应该转身离开吗?我曾传唤人类行为学家上庭,但当我见到他时,我想到,陪审团需要专家来教导他们吗?来教育他们人的本性吗?女士们先生们,在派对上发生的事情关乎人的本性。男人,任何男人都好战,虽然已经进化得穿上了衣服,用上了手提电话,但原始本性依然存在。
十三岁时,我到电影院排队买票,有一个比我大的男孩加塞。他说,你能把我怎么样?我不敢有反应。这件事情让我深受困扰。后来我上了高中,当了学生代表,读了法律专业,成绩骄人,但这件事情的阴影在我心中却永难磨灭。
三年前,我在一家酒吧,有人撞了我的肩膀后直闯厕所。是他的不对,但他膀大腰圆。他对我说:“笨蛋。”我说:“什么?”“笨蛋,”他重复了一遍,还问我,“怎么着?有什么问题吗?”我说:“是,有问题。”他说:“你要找麻烦吗?”就开始推我。此刻,他变成电影院那个男孩了。我知道要打架了,这是我第一次要跟人打架。他提起右手时,我记得父亲曾说过后腿要站稳,就拉开后腿摆出架势。那男人走近,但没等他出手,我已挥出拳头,正中其鄂骨,他倒在地上,一时站不起来了。
我当律师很成功,做善事也不甘人后,我做一些公益事业,为我带来很大满足感,但身为男子汉——这一拳却是我毕生最有满足感的一刻。
这算高尚吗?肯定不是。我感到惭愧吗?绝对是。这是不争的事实吗?是,是男人的本性。
我在此并非要鼓吹暴力,但当男人佳人有约,而女友被人侮辱时,他可以怎么做呢?你们退席后得承认这个事实:庆幸他挥出了这一拳。
沉默了一会儿,美女又说,一个男孩子,要是遇到自己明知道打不过的人,他是该屈服呢,还是放手一搏?前者太伤尊严了,后者又太危险了。
这是一个没有答案的问题,就像人们在争论那个被强奸犯逼得跳楼的女孩,有人居然说她不应该跳,哪怕暂时就范,也不该让自己付出瘫痪的代价。说得真轻巧。
但人的血性毕竟不是因果分明的逻辑推理,不是天平两端的精密平衡,不是安慰自己的动听道理。如果所有的人都那么精明地知道值不值,就真的是一个强奸犯横行的世道了。所以,俺说——
最好是不打,可真要想打,那打就打吧。
只要你还年轻,只要你还有血性,就不要老是避让,老是忍耐,让强权凌驾,让谋杀得逞。
注
(1)本文回目均引自罗大佑《亚细亚的孤儿》一歌的歌词。
(2)其实《中南海保镖》之前还有一部时装片《无敌小子》,又名《中华英雄》,但许多影迷都不给算。
(3)马尔克斯即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那个加西亚·马尔克斯,《番石榴飘香》是他与哥伦比亚作家兼记者门多萨的谈话录。
(4)摘自罗大佑歌曲《现象七十二变》。
(5)《Captain Corelli's Mandolin》,直译为《科雷利上尉的曼陀林》。
(6)这三句话是我在西祠胡同的签名档,一直没有更换,“贱”这个词也一度成为朋友们的口头禅。
(7)《Ally McBeal》,又译《艾莉的异想世界》,美国热门法庭电视剧,主演Calista Flockhart为哈里森·福特的现任妻子。
(8)“Cro-Magnon”是个专用名词,指旧石器时代的一个人种,在这里大概是指人类的原始本性吧?
关于评书的记忆碎片
俺叫老六
凡是能够跟俺完成一次非正式场合交往的人,都就不再叫俺大名,而是直接以“老六”称之。俺为什么(1)?从评书说起。
一,《隋唐演义》,瓦岗寨三十六条好汉中的老六是王伯当,他是众帅哥中排行最高的。老大魏征、老三徐茂功是道士,没劲;老二秦琼假惺惺的像个娘们,一张黄脸像得了肝炎,没劲;老四程咬金、老五单雄信都是红胡子蓝靛脸,长得不好脾气还挺爆,也没劲;也就
排到人家老六那儿,还像那么回事儿,白马白袍,刀法绝伦,占山为王,义薄云天。
二,还是《隋唐演义》,十三杰中排行老六的是伍云召,将门虎子,忠良之后,忍无可忍,揭竿而出,俺喜欢。看他前面那几位,老大李元霸是个白痴;老二宇文成都长得不好看,还老被老三裴元庆欺负;老三裴元庆模样功夫都要得,可他姐姐被大老粗程咬金先奸后娶,他连个屁都不敢放,还归顺了人家;老四雄阔海是个太行山的强盗;老五伍天锡虽排名高过老六,但他不是老伍家的嫡系子孙,所以还得归老六管;也就排到人家老六那儿,还像那么回事儿。
三,《水浒传》,梁山一百单八将中的老六是天雄星豹子头林冲,他的作用很重要,很重要呀很重要,他的牛逼不须表,不须表呀不须表。
四,《杨家将》,请看杨六郎在《辕门斩子》中的血泪控诉:“我大哥替了宋王死,二哥替了赵德芳,三哥马踩如泥酱,四哥八弟失落番邦,五哥出家当了和尚,七弟又被那仁美伤,只剩下我沙里淘金的杨六郎”。
五,还是《杨家将》,大郎之妻张金定(2),二郎之妻李翠萍,三郎之妻花似玉,四郎之妻罗赛英,五郎之妻罗刹女,六郎之妻柴郡平,七郎之妻杜金娥,八郎之妻肖金蓉,数人家老六的媳妇最漂亮,出身也好,八贤王的妹子,羡煞其它哥几个。对了,他还有一个妻子,大刀王兰英,武功了得,帮他消灭强敌。
六,综上所述,老六最好,所以俺让自己叫老六。
说说评书的事儿
俺是想借机说说评书的事儿。
如今有一家电台中午十二点半开始,连播起了刘兰芳的《岳飞传》。俺有一天坐在出租车里,突然听到了收音机里那熟悉的激越入云的刘氏评书,顿时被搞得五迷三道的。车到目的地,这一回还没说完,恨不得路途再远些。
俺这天听的是岳飞在八盘山第一次跟金兵交锋一段,大郎主粘罕麾下枭将金牙忽主动请缨。听多评书的人都知道,这肯定属于犯贱受死的角色。
好玩的是刘兰芳的艺术表达方法。她先说金牙忽身高顶丈膀大腰圆,使用的又是重兵器,说这样膂力过人的战士千万不要跟他硬碰硬,要不兵器非被磕飞不可。
然后开打,岳飞偏跟人家来了个硬碰硬,结果被磕飞兵刃的却是可怜的金牙忽……未过一个照面,就将金牙忽毙于马下。多么棒的烘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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