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作者:玄雨    更新:2021-11-25 13:21
  他的名字还是在刚懂事时,流浪到一个村子,听到一个小孩唤他的小狗,才想到要为自己起个名字,但想了好久也想不出一个好听的名字。最后只好借用那只小狗的名字——康斯。也就是说他的名字,是狗的名字。
  至于姓氏,康斯没有去想,大陆上众多的平民都无法拥有姓氏,更别说孤儿出身的他了。
  一个孤儿为了生存,能干什么呢?
  年幼时,为了捡些残羹剩饭果腹,得忍受众人的蔑视和打骂,特别是那些小孩的嘲笑和戏弄,还要躲避那些只敬罗衣的恶狗追咬。睡觉时则靠在人家的墙脚,缩成一团度过,不过总是被人赶走罢了。
  到了冬天,晚上就不敢睡觉了,害怕自己自此一觉不醒。只好拼命的跑呀跳啊,让身体能暖和起来。
  只有在白天,太阳出来时才爬上树睡觉,因为白天在地下睡觉,根本不知道将会遇上什么事情。
  可以说他的幼儿时期就是这样度过的。
  等年长一点的时候,他开始在野外挖野菜和捕抓小动物来吃了。自从他拥有自力为生的能力后,他就再也没有捡那些残羹剩饭来吃过,野外就是他生活的全部范围。
  不知为何,他从来没有对那些蔑视他、欺负他的人产生仇恨。他从来不向别人乞讨,也不吃那些可怜他而施舍给他的食物,当然他更不会去偷去抢。
  为这事,许多乞丐都说他脑袋傻了,有人施舍为何不要?但康斯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不想吃别人施舍的食物。
  虽然他没有读过书,也没人教育他,可不知道为什么,他却自然而然的练了一身的傲骨和处世不惊的态度。
  在野外不知生存多少年后,他流浪到了崎红国。崎红国正在和邻国黑岩国交战,急需大量的士兵。他那在野外生存锻链的体格,和他那历经风霜而显得成熟的脸,被征兵的军人看中了。
  当他被捉壮了的士兵抓住后,毫不反抗的参军了。可能他厌倦了流浪的生活,也可能他找不到自己能干的工作吧。
  他就这样的当了兵,并把自己当兵的那一天,当成是自己的十八岁生日。大陆历一七三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可能这年龄与真实的年龄相比会太小或者太大,但不管怎样,他终于有了自己的年龄和生日了。
  康斯身上穿着麻布衣,右手一把普通的长剑,左手一块由数块木板并成的盾牌,标准的轻步兵的装备。虽然简陋,但没办法,因为轻步兵都是由军队抓到的无业流民和普通罪犯组成的,完全是用来消耗敌方人数与士气的工具,是每次战争中都要冲锋在最前线的炮灰部队。
  康斯的兵器在军中算是不错的了,也多亏他是老兵才能拥有金属武器,要知道他初阵时,手里拿的可是削尖的木棍。
  康斯看看身边又少了几个眼熟的同伴,就知道这些人已经死去了。这些事在这三年来已经看惯了。
  二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但能够在三年的战争中,而且是在身为炮灰部队参与最前线的战争中安然活下来,这对当事人来说,则是一段漫长的时间。
  当第一次参加战斗时,看到刚才还在身边喊叫的伙伴,脑袋一下子就被人砍成两半,脑浆四射。而那个砍人的敌人,又马上被人在肚子开了个洞,里面的肠子啪啦、啪啦的掉出来。最后这个一脸不敢相信,一边抓着肠子往肚子里塞,一边大喊的敌军士兵,则被康斯用削尖的木棍刺穿了喉咙。
  对于这些足以让普通人恶心得呕吐、恐惧的大喊大叫的场面,康斯完全没有任何感觉,因为比这更恐怖的事情,在他流浪的时候都看过,而且看得多了。
  所以当他手中的剑,刺中眼前敌人的脖子,看到对方怀着不甘的眼神倒下时,他的心里只有:“等下我也会这样”的感觉而已。
  康斯在这三年里没有学到什么知识,也没有时间去学知识,当然,自己的名字和数字的简单知识是学会了的。
  这场崎红国和黑岩国的边界战争经历了三年还没有打完,但却消耗了无数士兵的生命。这次攻击敌人,下次则防守敌人的攻击。
  三年来都是重复着这样的战斗,双方牺牲的士兵都是廉价的轻步兵,那些主力部队则好好的待在后方。
  虽然战争的起因,是两国交界处原始森林内一处矿藏的归属,可那个矿藏就算藏量非常富足,却也不是什么稀有矿物,根本不值得两国花费如此巨大的代价去争夺。
  当然,康斯明白,这只是自己和普通士兵的想法而已,上面的高层有各种充足的理由,来解释为什么一定要拥有那处矿藏的。
  敌方的长枪兵出动了,无数明晃晃的枪刀在阳光下闪着寒光,当然,更多的则是削尖的木棍而巳。只是这种木棍顺着地势直冲下来,可以轻易地把一个身穿轻装盔甲的军官刺个穿透,更不要说只有一身麻布衣遮身的轻步兵了。
  康斯吸了口气,握紧了手里那把卖到铁器铺只能值几枚铜币的长剑。
  康斯虽然认为自己的生命很贱,什么时候死,死在哪里都无所谓。但人的本能是爱惜生命的,所以他这二年来,其他东西没学到多少,但杀人的技术却学了个精透。
  敌人嗷嗷叫着的冲下来,可以看清那些敌人狰狞的脸孔了。可以想像得到他们紧握着的长枪,都瞄准了自己这些敌人的胸口,恨不能把自己这些敌人给穿个透心凉。
  康斯没有时间思考自己是不是恨对方,在战场上完全没有什么仇恨的,目的只有一个——消灭敌人。
  他身子一晃,一柄长枪擦身而过,落空了。在那名敌人还一脸可惜的时候,康斯的剑非常轻松的顺势割开了他的喉管,一股激昂的热血立刻向天空喷洒。
  敌人刚倒下去,马上又有一柄长枪狠狠的往他的肚子刺来,那是后面的长枪兵。
  战场上,大家都只注意自己前面和身旁有没有敌人。根本不去理会,也不可能理会四周的环境,特别是在冲锋的时候。
  康斯又是侧身一闪,惊险的躲过这么一击。没有理会被划破的衣服,也没有看对方一眼,抽出躲闪时顺手剌入那人胸口的剑。然后,握紧剑,又迎上出现在面前的一名敌兵。
  三年,一千多的日子,三分二的时光就是这样度过的。杀人、被杀、受伤、养伤、训练、冲锋、撤退,双方七兵的生活就只有这几样,可以说脑里充满了刺激、恐惧、痛苦、麻木、厌倦的这些感觉。
  康斯已经杀了八个敌人,自己左手臂也被刺了一枪。
  那把金属枪头原本是要刺往自己喉咙的,危急巾忙用带有木盾的手臂挡住。幸好有木盾挡了一些冲力,如果不是的话,手臂就不单单是被刺伤那么简单了。
  当然被刺的同时,也把剑刺入对方胸口,用一只手受伤,换来八条人命真是太值得了。
  就这么一会儿工夫,康斯随同大部队攻上了山坡,敌军的轻步兵大体全灭,剩下的不是投降就是逃走了,投降的普通亡兵如果没有钱赎回自己的话,那么他们的余生将在胜利者的矿场度过。
  至于那给崎红国部队带来最大伤害的弓箭兵,早在崎红国部队攻击黑岩国刀剑兵的时候,就已经撤退了。
  这时敌方全军撤退的号角响起了,康斯完全没有惊讶,他知道自己这方的主力出动了。而那些黑岩国可说完好无损的主力部队,将会马上如潮水般的退回边界。
  康斯所属的部队没有前去追杀,三年来都是这样,打一阵子,一方的主力出动,另一方就马上撤退。接着那好像胜利的一方,在占据矿藏不久之后,上次失败的那方就会开始反击。然后上次胜利的一方正上次败方的主力出动后,就会开始撤离矿藏的退回来。
  崎红国和黑岩国就是这样,反覆替换的扮演着胜利者和失败者的角色。
  站在山坡上的康斯,抬头看了看蔚蓝天空上飘浮着的白云。叹了口气,绷紧的神经松了下来。
  从有记忆以来,他就喜欢上看天空,看那蔚蓝的颜色,看那变幻莫测的云朵,看那漆黑莫名的夜空,看那洁白浩然的明月,看那无以计数的星星。
  虽然不知为了什么,但是看到那无边无际的天空,心情就会非常的舒适、安详,好像—切痛苦烦恼都因此消散而去。
  康斯被战场上响起胜利的欢呼声惊醒,他低下头没有欢呼,只是扔掉那把已经有了裂痕的长剑和木制盾牌,随手从地上捡起一把不知道是哪个敌军军官掉落的、外表完好的刀,佩在身上,往远处自己所属部队的旗帜处走去。
  康斯对武器没有任何偏好,几乎所有的制式武器他都可以熟练使用,这也是在战场上锻链而来的。在战场上,一旦武器损坏了,根本不可能寻找合适的武器,只能随于抓起身边的任何一件武器杀敌护身。
  康斯没有去捡敌方的兵器,虽然崎红国军队中,足以获得敌方的兵器多寡来决定个人功绩的。而这敌军兵器,是不管你是如何弄来的。但康斯却跟本不会去在意这些事情。
  在所有幸存的人都俯身去捡武器的时候,只有康斯一人昂首走着,显得是那么的格格不入。
  但那些人没有理会,拼命的在地上寻找着武器,要知道削尖的木棍可不算武器,只有那些金属制造、现在还算完好的兵器才算。
  这些金属武器代表着士兵的赏银多不多,能不能成为装甲步兵的关键。
  装甲兵跟轻步兵相比,不但配备了重型的盔甲、锋利的武器,而且待遇上更是天差地别。这是每个轻步兵渴求的目标,一来可以更安全,二来可获得更多的薪金。
  康斯知道地上这些倒下的尸体,不论是同伴的还是敌人的,都不会有人去处理。只有刚好看到自己朋友的尸体时,才会有可能拖去埋掉。不过这些尸体的大部分脸孔,要么被人踩烂,要么被砍烂、捅穿,再加上满山遍野的尸体,如何辨认自己的朋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