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作者:舍瓦核弹 更新:2021-11-25 12:54
少年剑客低头说道:“走吧走吧,走了好,姓朴的保护不了自己的女人,我一辈子也忘不了你。”说话间他拔出藏在靴子里的匕首,撕开上衣划在胸前。
少女回头看到爱侣在胸膛之上划下四个血迹斑斑的字迹“此情不渝”,少女一把夺下他手中的匕首,眼眶湿润的说道:“你怎么这么傻?你怎么这么傻?”
剑客说道:“当一个女人深深埋在我心里的时候,不是那么一句忘了我如此简单,时间可以忘记一切,但是留在自己身上的印记却永远忘记不掉,那东西叫情。”
少女一把抱着剑客开始盈盈哭泣,粉泪打湿了她的衣襟。剑客傻傻的笑道:“达莱,请你离开高丽的时候记住,在金刚山下有一个叫朴不花的傻子在等你。”
“不花,请你理解一下我的父王,这也是无奈之举,北方的渤海国已经被契丹人灭了,战火已烧到了太白山(长白山),契丹人的下个目标就是我们高丽,父王曾经对我说过,一个人来到世间的时候,那么他的命运就已经和他的民族紧紧联系在一起,我爱你,可是我更爱高丽。我不想去侮辱的和亲,可是我懂得,如果我不去和亲,高丽将迟早面临被吞并的威胁,我们南边还有新罗敌视,我爱你,可是我更爱高丽,因为我是高丽的公主。”
剑客木纳半晌无语。
他搂着他的女人站在大树下,足足四个时辰,太阳从南边转向西面,残阳西暮,血红的阳光渗透了半边天空,缤纷的紫霞浮现在他们头顶。
次日,高丽王京城内,一阵欢快的锣鼓声从王宫广场上传来,高丽国的王亲贵胄们都走出宫门前去即将远赴契丹和亲,为高丽带来“屈辱和平”的公主。
王京中的百姓们脸上无不挂着喜庆的笑容,出嫁一个公主可以保他们高丽暂时平安无事,避免遭受契丹铁蹄蹂躏之苦,这买卖划算。瞧瞧北方的渤海国那个被人占领的惨象,高丽人真有点幸灾乐祸的味道。
剑客站在人群中目送着自己的爱人满含哀怨的离开了母国,他内心充满心酸和无奈,他自言道:“一个民族如果要通过女人换和平,这是有理想的民族吗?”他仅仅握着双拳。
忽然他耳边闻听到,从迎娶公主的车队里有人在唱到:“金达来花,金达来花,你凋零在深秋的时节里,当太白山(长白山)上的积雪将你覆盖的时候,我就在也看不到你啦!人生苦短,如果还有来生,我还想一直看着你,你是多么的妖艳美丽,我看着你笑,看着你流泪,看着你慢慢的生长和枯萎,尽管那是欢乐与悲伤的,但是我却一直希望看着你,看着你,直到我合起双眼。。。。。。”
剑客忍不住潸然落泪,那是他的公主坐在一座空荡荡的大撵车内,孤独的吟唱,为了她的爱人能听到。
呼喊呼喊呼唤,朴不花在床上扑腾几下醒了,他睁开双眼,发现于飞龙就坐在床边,他一把拉着他的手说道:“兄弟,我找得你好苦。”
于飞龙笑道:“朴兄啊,昨夜你伴鬼把我吓得不轻。”
朴不花拱手道:“抱歉。”
“没关系。”
“我这是在哪里?”
于飞龙道:“这里是定州节度使衙门,也就是你昨天来到的地方。”
朴不花一怔,说道:“定州衙门怎么如此寒酸,唉!我以为是很气派呢,害的我在定州城秘密找了好多家大宅院都不是,结果被巡城兵士发现暴露行迹,在打斗中受伤,唉!”
于飞龙赔罪道:“都怪我不喜好气派,把堂堂节度使衙门搞得如此冷清,没有仆人和丫鬟,所以兄长才找得辛苦,兄长的胸前受的仅是小小的箭伤,曾破一点皮肉加之劳累过渡,才会昏倒,修养即日即可痊愈。”
孙余粮此时也站在一旁,他盯着朴不花前胸的刺字,自言道:“嘿嘿,这位大哥的文身够个性,比他妈黑道上的看着更威风。”
于飞龙闻听回头瞪他一眼,孙余粮立刻住口,朴不花看着孙余粮,随即对于飞龙说道:“不知这位小哥是。。。”
于飞龙道:“他是我在定州收的徒弟,叫孙余粮,往后他行走江湖还望你照应。”
朴不花拱手说道:“岂敢岂敢。”
于飞龙招呼孙余粮道:“饭桶叫叔叔。”
孙余粮愕然道:“师父,你有没有搞错,昨夜是他把我打昏,我才无法给你开门的,再说他年岁也比我打不了多少,不叫。”
于飞龙笑道:“奶奶的,嘴巴还硬了。”
孙余粮伴个鬼脸说道:“就是不叫,你能把我咋样?打不了你再把我双手搞脱臼。”说着大步流星出去了。
于飞龙和孙余粮虽然有师徒的名分,可是由于年纪相差不打,都没有二十平时打打闹闹惯了,倒不如说是哥们。
于飞龙只是摇头一笑,随他去了。
朴不花待孙余粮走后,立刻起身,将房门关上,一脸严肃,于飞龙不解道:“朴兄你这是为何?”
朴不花打个手势,说道:“嘘,小心隔墙有耳,兄弟我这次是拼命从契丹赶到中原啊!”
于飞龙说道:“你怎么这样啊?有什么惊天密闻?”
朴不花走到于飞龙身边,双手仅仅握着他的肩膀,说道:“我是为了大唐和高丽的共同利益才找你的。”
随后他将当日听到述律平和耶律朝宗打算派兵偷袭定州的全盘计划详细说出,另外还把密图之事说给于飞龙。
他闻听以后呆了半晌,摇头说道:“不可能,不可能,李嗣源是李从荣的亲老子,他不会背叛大唐将北方重镇的军事秘密透漏给契丹。”
朴不花说道:“这是事实。”
“我不相信,你是契丹的大官为何故意把契丹的军事机密透露给我?”
“我是契丹的官吏,可我更是高丽人,一个还怀有爱国心的高丽人。”
于飞龙沉思半天。
朴不花道:“我在契丹还见到了你以为故人。”
“谁?”
“你熟悉的一个契丹人。”
于飞龙顿时面露喜色,说道:“一定是红儿,她在契丹还好吗?”
朴不花道:“很好,过得舒坦。”
于飞龙道:“你们怎么会认识?”
朴不花一怔,想了半天才搪塞道:“朋友,在宫廷里边的朋友。”
这时于飞龙不禁又开始怀疑萧红儿的身份,他问道:“红儿在宫廷是什么身份啊。”
朴不花再次被问住不好回答,他心说:你跟述律红有过什么事情我又不清楚,我怎么回答?便说道:“她很神秘。”
于飞龙道:“拉倒吧,就她个操蛋丫头那屌脸,嘿嘿,朴大哥,你别拿我开逗了。”
朴不花说道:“她的身份你早晚会知道的。”
随后他收拾了一下自己东西,说道:"我现在立刻要走。”
“哎呀,你我兄弟好久不见,大哥多留几日,你我叙旧一番。”
“不行,时间紧迫,我要立刻动身回契丹,时间长了会遭人怀疑,我不想暴露身份。”
“你为什么把如此重要的情报告诉我?”
“朋友,我们是朋友,我们有共同的敌人就是契丹。”朴不花说道。
于飞龙见强留他不住,也只好不在留他,随后他以定州节度使的身份只身保护朴不花秘密出境。
定州城北五十处,契丹同大唐边境线上,朴不花骑在于飞龙送他的马上,说道:“兄弟送君千里终需一别,请就此打住吧。”
于飞龙叹气道:“你我分别不知何时重逢。”
“就看缘分了,如果我有机会能回到高丽一定亲自请你去高丽尝尝五香狗肉,呵呵。”
“朴兄,你是我在江湖上最佩服的侠客。”
“不要再提什么陈年老帐了,告辞。”
“告辞。”
朴不花一拱手,随策马扬鞭而去。
于飞龙目送他离开,只是心中暗想:朴不花的情报到底可信不可心?还是防着点为妙。
第九十三节 为了汉人的脸3之老兵
于飞龙在回去的路上回想起朴不花的话,喃喃自言道:“朋友,呵呵,咱们是朋友,如果你是契丹人,恐怕我们就是仇敌,利益,他妈的利益,如果你是汉人,你我就是生死至交,你是高丽人,你我只能永远作朋友,虽是知己又有何用?”
他牵着马匹回到城中,心中不知怎的登时又是郁闷异常,索性单身跑到一家酒馆子去喝闷酒。
待到得酒肆门口,见得一衣衫褴褛仅能遮身,胡须深长,两眼珠子早已不知去向,双眼失明的壮年汉子手中抱着一把土琵琶,孤单单的靠着墙坐在地上,仰望着大脑袋,好像他要用两个无眼珠子的黑洞去感受天上太阳的光明。
他一边弹着琵琶一边拉着高嗓门嘶哑的唱着。
“初一到十五,元宵那圆又圆,在外的人呀不能回家去过年,朱门豪宅酒肉满,可怜穷人受苦寒,浪子在外战沙场保朝廷,家小在乡遭官欺,吾父吾母吾妻吾子吾家人,呜呜呜,大年三十命归天,报国打仗身伤残,朝廷抚恤真可怜,三两白银打发人,命中注定兵命溅。寒心寒人叫命苦,贼老天你娘里不张眼。”
曲声虽不动听倒也能唱出真情实感,街头路人照样走各自的路,好像这个卖唱汉子是透明的,不存在。
汉子也没有当街头行人存在,依旧自己唱自己的,他双腿旁放着一个旧的掉渣的灰瓷碗,里面除了一枚零碎的同伴再无其他钱物。于飞龙发现他双腿上好像少了一只脚,汉子胸前还刺着文身,他依稀可以看清那上面纹的字迹“大唐忠孝军”。
他走到酒馆里,此时正是晌午,前来吃酒的客人多,生意兴隆。
店内酒保看到有客人前来忙殷勤上前,满脸笑盈盈招呼道:“客官来了里面请。”
他将于飞龙引到一处空位上,说道:“客爷打算吃些什么?”
于飞龙挠挠头,说道:“先来一坛烧酒,十个红烧肘子,五个卤香猪蹄子,去吧。”
少女回头看到爱侣在胸膛之上划下四个血迹斑斑的字迹“此情不渝”,少女一把夺下他手中的匕首,眼眶湿润的说道:“你怎么这么傻?你怎么这么傻?”
剑客说道:“当一个女人深深埋在我心里的时候,不是那么一句忘了我如此简单,时间可以忘记一切,但是留在自己身上的印记却永远忘记不掉,那东西叫情。”
少女一把抱着剑客开始盈盈哭泣,粉泪打湿了她的衣襟。剑客傻傻的笑道:“达莱,请你离开高丽的时候记住,在金刚山下有一个叫朴不花的傻子在等你。”
“不花,请你理解一下我的父王,这也是无奈之举,北方的渤海国已经被契丹人灭了,战火已烧到了太白山(长白山),契丹人的下个目标就是我们高丽,父王曾经对我说过,一个人来到世间的时候,那么他的命运就已经和他的民族紧紧联系在一起,我爱你,可是我更爱高丽。我不想去侮辱的和亲,可是我懂得,如果我不去和亲,高丽将迟早面临被吞并的威胁,我们南边还有新罗敌视,我爱你,可是我更爱高丽,因为我是高丽的公主。”
剑客木纳半晌无语。
他搂着他的女人站在大树下,足足四个时辰,太阳从南边转向西面,残阳西暮,血红的阳光渗透了半边天空,缤纷的紫霞浮现在他们头顶。
次日,高丽王京城内,一阵欢快的锣鼓声从王宫广场上传来,高丽国的王亲贵胄们都走出宫门前去即将远赴契丹和亲,为高丽带来“屈辱和平”的公主。
王京中的百姓们脸上无不挂着喜庆的笑容,出嫁一个公主可以保他们高丽暂时平安无事,避免遭受契丹铁蹄蹂躏之苦,这买卖划算。瞧瞧北方的渤海国那个被人占领的惨象,高丽人真有点幸灾乐祸的味道。
剑客站在人群中目送着自己的爱人满含哀怨的离开了母国,他内心充满心酸和无奈,他自言道:“一个民族如果要通过女人换和平,这是有理想的民族吗?”他仅仅握着双拳。
忽然他耳边闻听到,从迎娶公主的车队里有人在唱到:“金达来花,金达来花,你凋零在深秋的时节里,当太白山(长白山)上的积雪将你覆盖的时候,我就在也看不到你啦!人生苦短,如果还有来生,我还想一直看着你,你是多么的妖艳美丽,我看着你笑,看着你流泪,看着你慢慢的生长和枯萎,尽管那是欢乐与悲伤的,但是我却一直希望看着你,看着你,直到我合起双眼。。。。。。”
剑客忍不住潸然落泪,那是他的公主坐在一座空荡荡的大撵车内,孤独的吟唱,为了她的爱人能听到。
呼喊呼喊呼唤,朴不花在床上扑腾几下醒了,他睁开双眼,发现于飞龙就坐在床边,他一把拉着他的手说道:“兄弟,我找得你好苦。”
于飞龙笑道:“朴兄啊,昨夜你伴鬼把我吓得不轻。”
朴不花拱手道:“抱歉。”
“没关系。”
“我这是在哪里?”
于飞龙道:“这里是定州节度使衙门,也就是你昨天来到的地方。”
朴不花一怔,说道:“定州衙门怎么如此寒酸,唉!我以为是很气派呢,害的我在定州城秘密找了好多家大宅院都不是,结果被巡城兵士发现暴露行迹,在打斗中受伤,唉!”
于飞龙赔罪道:“都怪我不喜好气派,把堂堂节度使衙门搞得如此冷清,没有仆人和丫鬟,所以兄长才找得辛苦,兄长的胸前受的仅是小小的箭伤,曾破一点皮肉加之劳累过渡,才会昏倒,修养即日即可痊愈。”
孙余粮此时也站在一旁,他盯着朴不花前胸的刺字,自言道:“嘿嘿,这位大哥的文身够个性,比他妈黑道上的看着更威风。”
于飞龙闻听回头瞪他一眼,孙余粮立刻住口,朴不花看着孙余粮,随即对于飞龙说道:“不知这位小哥是。。。”
于飞龙道:“他是我在定州收的徒弟,叫孙余粮,往后他行走江湖还望你照应。”
朴不花拱手说道:“岂敢岂敢。”
于飞龙招呼孙余粮道:“饭桶叫叔叔。”
孙余粮愕然道:“师父,你有没有搞错,昨夜是他把我打昏,我才无法给你开门的,再说他年岁也比我打不了多少,不叫。”
于飞龙笑道:“奶奶的,嘴巴还硬了。”
孙余粮伴个鬼脸说道:“就是不叫,你能把我咋样?打不了你再把我双手搞脱臼。”说着大步流星出去了。
于飞龙和孙余粮虽然有师徒的名分,可是由于年纪相差不打,都没有二十平时打打闹闹惯了,倒不如说是哥们。
于飞龙只是摇头一笑,随他去了。
朴不花待孙余粮走后,立刻起身,将房门关上,一脸严肃,于飞龙不解道:“朴兄你这是为何?”
朴不花打个手势,说道:“嘘,小心隔墙有耳,兄弟我这次是拼命从契丹赶到中原啊!”
于飞龙说道:“你怎么这样啊?有什么惊天密闻?”
朴不花走到于飞龙身边,双手仅仅握着他的肩膀,说道:“我是为了大唐和高丽的共同利益才找你的。”
随后他将当日听到述律平和耶律朝宗打算派兵偷袭定州的全盘计划详细说出,另外还把密图之事说给于飞龙。
他闻听以后呆了半晌,摇头说道:“不可能,不可能,李嗣源是李从荣的亲老子,他不会背叛大唐将北方重镇的军事秘密透漏给契丹。”
朴不花说道:“这是事实。”
“我不相信,你是契丹的大官为何故意把契丹的军事机密透露给我?”
“我是契丹的官吏,可我更是高丽人,一个还怀有爱国心的高丽人。”
于飞龙沉思半天。
朴不花道:“我在契丹还见到了你以为故人。”
“谁?”
“你熟悉的一个契丹人。”
于飞龙顿时面露喜色,说道:“一定是红儿,她在契丹还好吗?”
朴不花道:“很好,过得舒坦。”
于飞龙道:“你们怎么会认识?”
朴不花一怔,想了半天才搪塞道:“朋友,在宫廷里边的朋友。”
这时于飞龙不禁又开始怀疑萧红儿的身份,他问道:“红儿在宫廷是什么身份啊。”
朴不花再次被问住不好回答,他心说:你跟述律红有过什么事情我又不清楚,我怎么回答?便说道:“她很神秘。”
于飞龙道:“拉倒吧,就她个操蛋丫头那屌脸,嘿嘿,朴大哥,你别拿我开逗了。”
朴不花说道:“她的身份你早晚会知道的。”
随后他收拾了一下自己东西,说道:"我现在立刻要走。”
“哎呀,你我兄弟好久不见,大哥多留几日,你我叙旧一番。”
“不行,时间紧迫,我要立刻动身回契丹,时间长了会遭人怀疑,我不想暴露身份。”
“你为什么把如此重要的情报告诉我?”
“朋友,我们是朋友,我们有共同的敌人就是契丹。”朴不花说道。
于飞龙见强留他不住,也只好不在留他,随后他以定州节度使的身份只身保护朴不花秘密出境。
定州城北五十处,契丹同大唐边境线上,朴不花骑在于飞龙送他的马上,说道:“兄弟送君千里终需一别,请就此打住吧。”
于飞龙叹气道:“你我分别不知何时重逢。”
“就看缘分了,如果我有机会能回到高丽一定亲自请你去高丽尝尝五香狗肉,呵呵。”
“朴兄,你是我在江湖上最佩服的侠客。”
“不要再提什么陈年老帐了,告辞。”
“告辞。”
朴不花一拱手,随策马扬鞭而去。
于飞龙目送他离开,只是心中暗想:朴不花的情报到底可信不可心?还是防着点为妙。
第九十三节 为了汉人的脸3之老兵
于飞龙在回去的路上回想起朴不花的话,喃喃自言道:“朋友,呵呵,咱们是朋友,如果你是契丹人,恐怕我们就是仇敌,利益,他妈的利益,如果你是汉人,你我就是生死至交,你是高丽人,你我只能永远作朋友,虽是知己又有何用?”
他牵着马匹回到城中,心中不知怎的登时又是郁闷异常,索性单身跑到一家酒馆子去喝闷酒。
待到得酒肆门口,见得一衣衫褴褛仅能遮身,胡须深长,两眼珠子早已不知去向,双眼失明的壮年汉子手中抱着一把土琵琶,孤单单的靠着墙坐在地上,仰望着大脑袋,好像他要用两个无眼珠子的黑洞去感受天上太阳的光明。
他一边弹着琵琶一边拉着高嗓门嘶哑的唱着。
“初一到十五,元宵那圆又圆,在外的人呀不能回家去过年,朱门豪宅酒肉满,可怜穷人受苦寒,浪子在外战沙场保朝廷,家小在乡遭官欺,吾父吾母吾妻吾子吾家人,呜呜呜,大年三十命归天,报国打仗身伤残,朝廷抚恤真可怜,三两白银打发人,命中注定兵命溅。寒心寒人叫命苦,贼老天你娘里不张眼。”
曲声虽不动听倒也能唱出真情实感,街头路人照样走各自的路,好像这个卖唱汉子是透明的,不存在。
汉子也没有当街头行人存在,依旧自己唱自己的,他双腿旁放着一个旧的掉渣的灰瓷碗,里面除了一枚零碎的同伴再无其他钱物。于飞龙发现他双腿上好像少了一只脚,汉子胸前还刺着文身,他依稀可以看清那上面纹的字迹“大唐忠孝军”。
他走到酒馆里,此时正是晌午,前来吃酒的客人多,生意兴隆。
店内酒保看到有客人前来忙殷勤上前,满脸笑盈盈招呼道:“客官来了里面请。”
他将于飞龙引到一处空位上,说道:“客爷打算吃些什么?”
于飞龙挠挠头,说道:“先来一坛烧酒,十个红烧肘子,五个卤香猪蹄子,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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