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猎杀(一)
作者:司马 更新:2021-11-25 12:48
这是一间典型的英式酒吧。【无弹窗.】典雅而不奢靡。空间很大,有序的排列着沙、小桌,吧台整洁。客人们不多,但都很有风度,女侍们穿着端庄,气氛慵懒而惬意。跟法式的浪漫和美式的开放大异其趣。
今天的莫风是一个身形佝偻的老头,他花了比平时多三倍的时间来给自己易容,直到他相信对方不可能看出任何破绽为止。
此时他正一个人孤独的抱着白兰地,在屋角啜饮。他锐利的目光投过酒杯,变得游离而不可捉摸。他审慎的观察着每一个客人。每个人,都有可能是那条狼。
在对称的另一个屋角,刑天化装成一个富裕家庭的少爷,幽雅的酒吧里不时的响起他跟几个英国高级婊子放肆的笑声。这死胖子正拿着一管口红在一个大胸的女人脸上比比划划,但是莫风知道,那管口红里面,是一颗子弹。就一颗,对于刑天这个级别的枪手来说,一颗就已经够了;更何况,只要有需要,这个胖子全身上下所有掏的出来的东西都可能是一把改装过的枪。
那么,现在的问题是,到底哪个才是中山狼曹杰呢?那个坐在对面一直阴着脸的大个子,也许就是曹杰化装的;当然,吧台后面的那个侍者,他调酒的手法好象太不专业了;不过,刑天身边的那个不爱说话的妓女也有嫌疑,谁说中山狼就不能化装成女的?
莫风突然现了一件有趣的事情,就是当你成心要去怀疑一个人的时候,怎么看怎么能加重自己的疑心,但是你的判断却未必正确。正当他觉得自己真是十分有趣的时候,一个人引起了他的注意。
在离莫风不远的一张沙上,坐着一个男人。他是背对着莫风的,从纯黄色的金来看,应该是个纯种的盎克鲁撒克逊民族人。但是他的坐姿实在是太不英国,太不绅士了:他整个背部抵在沙上,全身放松的把两手搭在沙靠背上,斜歪着脑袋。在伦敦这种讲求风度的地方,在如此高尚的酒吧里这样坐着,好象是很没有礼貌的一件事,而这个人已经保持这种姿势至少二十分钟了,起码莫风进来后他就没动过。
这不是有点奇怪吗?莫风很自然的站了起来,慢慢的走到那张沙前面去,想看看这人的长相。
他只看了一眼。只看了一眼他就后悔了,非常之后悔。尽管这个男人带着墨镜,但是全身感受不到一丝生命的气息,身经百战的莫风一眼就看出了——他是个死人!而且还死了一段时间了,至少几个小时,身体已经开始僵硬,所以才用那么别扭的姿势坐了那么久。
一种强烈的、不祥的预感猛的涌上莫风心头,每次遭逢大难能化险为夷,好几次都仰赖于莫风这种神奇的第六感。
那么这次呢?莫风清楚的知道,要生危险了,可是危险在哪里?
答案很快揭晓!
所有人在想事情的时候,难免会有片刻的迟钝或错愕。对于高手而言,这一楞神的时间已经足以决定一切了。
那个人——应该叫那具尸体,在此时突然象被抽掉了脊椎一样的颓然往地上滑落。虽然明知是死人,但是莫风还是本能的伸出手去下意识的想扶一下。就在此刻,尸体身下的那张“沙”突然动了!
这实在是一种诡异至极的情形,以至于象刑天这样冷静的枪手都吃惊的忘了做出反应。原本决不可能有生命的死物,一张沙,居然动了!从坐垫下探出的脑袋,伸展的四肢,带着一股莫名的邪恶气息扑面而来!
莫风一个单足点地,腾身后翻,刚要提掌护身,喉头上一凉!一只酷似人手的钢爪冰凉凉的抵在莫风的喉头,在酒吧昏暗的灯光下闪着幽幽的蓝光。空气中飘来一股苯化物和钾混合的气味,莫风苦笑了一下,他知道,这种毒只要有一点渗进血液,就是一头犀牛也会在三十秒内倒毙。
莫风观察遍了每个酒吧里的客人,假设了所有的假设,可是怎么能想到,曹杰根本就没有把自己化装成一个人!象他这样疯狂的变态,思维方式本来就不能用常理而喻,也只有他,才会想到把自己弄成一个沙的样子,趴在一具尸体身下几个小时来诱杀对手。莫风自责不已:真是太大意了!
曹杰笑了。他的样子清瘦而文雅,可是令人看了心生阵阵寒意。也不知他现在的样子易容过了没有,也许他这种人连他自己也忘记了自己的本来样貌究竟是怎样的了。装了假手之后,他还没有跟真正意义上的高手交锋过,想不到第一死在他钢爪之下的居然是大名鼎鼎的光明猎人!他好象有一点得意了。
人在得意的时候,往往是警惕性方面最懈怠的时候。刑天现在就是这么想的,他握着唇膏枪的手都出汗了——一次机会,只有一次机会!此时刑天和曹杰之间只隔着莫风,而莫风比这个中山狼高大的多,所以曹杰只在莫风的右肩膀上方露出了半边额头。但是对刑天的枪法来说,这就足够了。酒吧里的客人、侍者和妓女们开始惊惶失措的乱窜乱跑,混乱之中正好可以掩饰一个枪手所有的准备动作——一击必杀!
刑天若无其事的悄悄把唇膏枪抬到自己胸口水平的位置。可是,曹杰却在此时把头看似无意的向下缩了缩,半边额头立刻隐没在莫风宽健的肩膀之后了。刑天心中一突,冷汗顺着他脂肪堆积的脖子痛快的流进了衬衣领子里。
然后,他就听见曹杰冰冷的声音和狼啸一般的笑声,尖锐的仿佛在自己的耳边响起:“那个胖子……说你呢,枪神刑天先生,把你手里的那只淘气的口红丢掉吧,不然你的朋友会送命的。桀桀桀……”
“妈的,原来是条阉狼,说话象太监。”刑天低低的咒骂着,抬手把唇膏枪扔进桌上的烟灰缸。
后一点反败为胜的可能也被扼杀了,可是莫风看着蓝幽幽的狼爪,竟自信的微笑了起来……
今天的莫风是一个身形佝偻的老头,他花了比平时多三倍的时间来给自己易容,直到他相信对方不可能看出任何破绽为止。
此时他正一个人孤独的抱着白兰地,在屋角啜饮。他锐利的目光投过酒杯,变得游离而不可捉摸。他审慎的观察着每一个客人。每个人,都有可能是那条狼。
在对称的另一个屋角,刑天化装成一个富裕家庭的少爷,幽雅的酒吧里不时的响起他跟几个英国高级婊子放肆的笑声。这死胖子正拿着一管口红在一个大胸的女人脸上比比划划,但是莫风知道,那管口红里面,是一颗子弹。就一颗,对于刑天这个级别的枪手来说,一颗就已经够了;更何况,只要有需要,这个胖子全身上下所有掏的出来的东西都可能是一把改装过的枪。
那么,现在的问题是,到底哪个才是中山狼曹杰呢?那个坐在对面一直阴着脸的大个子,也许就是曹杰化装的;当然,吧台后面的那个侍者,他调酒的手法好象太不专业了;不过,刑天身边的那个不爱说话的妓女也有嫌疑,谁说中山狼就不能化装成女的?
莫风突然现了一件有趣的事情,就是当你成心要去怀疑一个人的时候,怎么看怎么能加重自己的疑心,但是你的判断却未必正确。正当他觉得自己真是十分有趣的时候,一个人引起了他的注意。
在离莫风不远的一张沙上,坐着一个男人。他是背对着莫风的,从纯黄色的金来看,应该是个纯种的盎克鲁撒克逊民族人。但是他的坐姿实在是太不英国,太不绅士了:他整个背部抵在沙上,全身放松的把两手搭在沙靠背上,斜歪着脑袋。在伦敦这种讲求风度的地方,在如此高尚的酒吧里这样坐着,好象是很没有礼貌的一件事,而这个人已经保持这种姿势至少二十分钟了,起码莫风进来后他就没动过。
这不是有点奇怪吗?莫风很自然的站了起来,慢慢的走到那张沙前面去,想看看这人的长相。
他只看了一眼。只看了一眼他就后悔了,非常之后悔。尽管这个男人带着墨镜,但是全身感受不到一丝生命的气息,身经百战的莫风一眼就看出了——他是个死人!而且还死了一段时间了,至少几个小时,身体已经开始僵硬,所以才用那么别扭的姿势坐了那么久。
一种强烈的、不祥的预感猛的涌上莫风心头,每次遭逢大难能化险为夷,好几次都仰赖于莫风这种神奇的第六感。
那么这次呢?莫风清楚的知道,要生危险了,可是危险在哪里?
答案很快揭晓!
所有人在想事情的时候,难免会有片刻的迟钝或错愕。对于高手而言,这一楞神的时间已经足以决定一切了。
那个人——应该叫那具尸体,在此时突然象被抽掉了脊椎一样的颓然往地上滑落。虽然明知是死人,但是莫风还是本能的伸出手去下意识的想扶一下。就在此刻,尸体身下的那张“沙”突然动了!
这实在是一种诡异至极的情形,以至于象刑天这样冷静的枪手都吃惊的忘了做出反应。原本决不可能有生命的死物,一张沙,居然动了!从坐垫下探出的脑袋,伸展的四肢,带着一股莫名的邪恶气息扑面而来!
莫风一个单足点地,腾身后翻,刚要提掌护身,喉头上一凉!一只酷似人手的钢爪冰凉凉的抵在莫风的喉头,在酒吧昏暗的灯光下闪着幽幽的蓝光。空气中飘来一股苯化物和钾混合的气味,莫风苦笑了一下,他知道,这种毒只要有一点渗进血液,就是一头犀牛也会在三十秒内倒毙。
莫风观察遍了每个酒吧里的客人,假设了所有的假设,可是怎么能想到,曹杰根本就没有把自己化装成一个人!象他这样疯狂的变态,思维方式本来就不能用常理而喻,也只有他,才会想到把自己弄成一个沙的样子,趴在一具尸体身下几个小时来诱杀对手。莫风自责不已:真是太大意了!
曹杰笑了。他的样子清瘦而文雅,可是令人看了心生阵阵寒意。也不知他现在的样子易容过了没有,也许他这种人连他自己也忘记了自己的本来样貌究竟是怎样的了。装了假手之后,他还没有跟真正意义上的高手交锋过,想不到第一死在他钢爪之下的居然是大名鼎鼎的光明猎人!他好象有一点得意了。
人在得意的时候,往往是警惕性方面最懈怠的时候。刑天现在就是这么想的,他握着唇膏枪的手都出汗了——一次机会,只有一次机会!此时刑天和曹杰之间只隔着莫风,而莫风比这个中山狼高大的多,所以曹杰只在莫风的右肩膀上方露出了半边额头。但是对刑天的枪法来说,这就足够了。酒吧里的客人、侍者和妓女们开始惊惶失措的乱窜乱跑,混乱之中正好可以掩饰一个枪手所有的准备动作——一击必杀!
刑天若无其事的悄悄把唇膏枪抬到自己胸口水平的位置。可是,曹杰却在此时把头看似无意的向下缩了缩,半边额头立刻隐没在莫风宽健的肩膀之后了。刑天心中一突,冷汗顺着他脂肪堆积的脖子痛快的流进了衬衣领子里。
然后,他就听见曹杰冰冷的声音和狼啸一般的笑声,尖锐的仿佛在自己的耳边响起:“那个胖子……说你呢,枪神刑天先生,把你手里的那只淘气的口红丢掉吧,不然你的朋友会送命的。桀桀桀……”
“妈的,原来是条阉狼,说话象太监。”刑天低低的咒骂着,抬手把唇膏枪扔进桌上的烟灰缸。
后一点反败为胜的可能也被扼杀了,可是莫风看着蓝幽幽的狼爪,竟自信的微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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