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堪冷酒入愁肠
作者:曼倩天涯    更新:2021-11-25 11:33
  她空腹倒了一听酒下肚,只觉得胃里烧烧的,很不舒服,然而竟有一种异样的快意,又开了一罐,向傅青纶举了举:“劝君更进一杯酒,与尔同消万古愁!”又仰头干了。
  傅青纶陪了她一口,解劝道:“这次数学竞赛,不过是一时失误,不必放在心上。你实力是在那里的,以后还有很多机会。”
  林之若摇头道:“如果是失误,我自然不放在心上。只不过,这次并不是失误。”
  傅青纶不解地望着她。林之若笑了笑,拾起一片碎石,在草地上画了一个平面座标,在其上添了数道曲线,道:“你看,如果用横轴代表时间,纵轴代表世间名利恭敬,这些曲线,便是每个人不同的人生路线。就算我们这样十几岁的少年,发展尚未可知,但是根据各人的性情,志向,才华,背景,也大致可以有个概念。”
  傅青纶俯首看去,越想越觉得有意思,不禁笑道:“前人有‘天下熙熙,皆为名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的话,我已经觉得算是狠的了,但还不及你这一个座标囊括苍生,既有概论,又有区别,来得简洁犀利。”
  林之若指着其中一道陡峭向上的,“这是指数曲线,一分汗水,十分回报,大概可以称得上是前程似锦的标板罢。你和我,本来都沿着这个痕迹在走。这是我们现在的位置。”她拿石片在曲线靠近零点的地方,画了一个小小圆圈。见傅青纶点头赞赏,又画了一条趋势平缓的曲线,和指数曲线恰在圆圈处相交:“这是对数曲线,成就总是比付出要少。”
  傅青纶已经大概知道她的意思,皱眉道:“你是说,这次竞赛,代表了发生在那个圆圈处的转折。从此,你从指数曲线转到了对数曲线?不至于吧?”
  林之若自嘲地笑了笑:“我也一直希望,这只是我自己的幻觉,虽然每时每刻,我都在头痛中质疑自己。可是竞赛的成绩,你也看到了。”她凝视傅青纶:“如果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你身上,你怎么办?”
  傅青纶心潮起伏,设想着自己如果青云折翼,会是怎样一番情形,良久,黯然道:“我会到一个谁也不认识我,谁也找不到我的地方,独自一个人,默默走完我的曲线。”
  林之若抚掌而赞:“这话只有你能说出,也只有你敢说出!”
  傅青纶心痛地道:“我虽然能理解那种痛苦,可是,我却不希望,你会这么做!”
  林之若感激地望了他一眼,道:“其实要想超越,也很简单。”她拿石片轻轻一划,在横纵轴之外,又添了一个座标:“空间不是二维,而人生可以追求的,更远不止于名利恭敬。从这道Z轴看去,所有的曲线,前途似锦也好,平庸琐碎也好,都陷在欲望痴迷的泥潭里,为外物所驱,为妄想所蔽,不能自拔。”
  傅青纶沉默半晌,道:“你数学比我好,我本来是不服气的。现在才知道,不仅仅是学习的问题。你能在因循琐碎中,横生别路,山穷水尽处,另辟新天,这份本事,这份胸襟,我是无论如何,也学不到的。”
  林之若摇头:“哪里有那么好?我是纸上谈兵,知而不能行。否则,两条曲线,便应无二,头痛与否,一般清明,我又何须借酒浇愁?”她冁然一笑,开了一罐新酒,道:“有人陪的寂寞,就不算是寂寞;有人懂的痛苦,也不能算是痛苦。谢谢你的这番话,这片心意。来,人间岂是偏我祟,有酒何妨同醉!”她一仰头,又流水一般倒了下去。
  傅青纶一把抢过,却见她已经喝了一小半,皱眉道:“小点口,这样喝很伤身子。”拿了一块月饼,递给林之若:“来,先吃点东西。空腹喝酒容易醉。”
  林之若不接月饼,伸指在傅青纶腕上一扣。傅青纶只觉得手腕一麻,她已经夺回酒罐,笑道:“你这个弟子太也没有礼数,竟然敢打断师傅的酒兴。这要在封建时代,你这是忤逆之罪,知道不?”
  傅青纶跟着笑道:“弟子知罪。不过,你也不能空口白牙就当了师傅吧?怎么着也得给弟子演示演示本门绝学。”
  林之若道:“本门绝学浩如烟海,你想看什么?”
  傅青纶想了想,道:“武侠里,最神秘最高雅的,好像是剑术。就请师傅练一套剑法给弟子开开眼界罢。”
  林之若知他心意,是不想自己连着喝酒,一笑站起,道:“其实真正用于应战的剑法,只是一些基本原则,主要还是看使用者的反应和运用。我现在头痛,不能剧烈运动,使出来也不好看。不过,我小的时候,练过一套达摩剑法,据说是当年禅宗祖师达摩所创,和印度的瑜伽功类似,是给佛家弟子磨练身体,凝定心意之用,倒是可以表演给你看。”
  傅青纶很高兴,道:“我给你配乐,你跟着节奏,放慢速度,不会震动头部,我也看得清楚。今天是中秋,咱们不问明月几时有,却何妨起舞对青天。”
  林之若到旁边的柳树上,折了一根手指粗细的枝条,去了前面尖细的部分,留下约两尺长的一段,尚带着扶疏翠叶,挥动了两下,道:“秋霜钩没带出来,只好将就用这把柳叶剑了。”
  傅青纶笑道:“能得林大侠一舞,这柳条真是三生有幸。”
  林之若果然执柳枝如执宝剑,凝神肃立。此时满月当空,寒光匝地,她白衣胜雪,容色如水,在月色下,仿似瑶宫仙子,直欲乘风归去。傅青纶怔了一怔,才轻轻吹起口哨。
  林之若凝神细听,却是罗大佑的“童年”,想是傅青纶听她说这套剑法是小时候习得,是以选了这支曲子。她随着节奏,缓缓出招,前击,侧削,低伏,旋转,手逐眼动,身随意转,仿佛月光里的一只仙鹤,悠然适意地舒展着羽翼。
  一套剑法舞罢,傅青纶击掌赞叹:“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这剑舞柔中有刚,动中带静,比普通的舞蹈,果然别有一番风味。”
  林之若掷了柳枝,回到他身边坐下,道:“那是你看得少的缘故。我这套剑法,用来比拟公孙大娘,比几个光屁股的小孩看了电视剧,就跑去华山论剑更为可笑。”
  傅青纶递过她的酒罐,又拿起自己的,先喝了一口,道:“武功我不懂。不过,我看你练的时候,那种心意凝定,神志空明的样子,倒是和达摩的本意很一致。”
  林之若跟着喝了一口,笑道:“其实还是你的口哨吹得好,我听着,就好像看到了以前常常玩耍的草坡,闻到了野蒿丛被太阳晒过的清香,小时候学过的一招一式,自然而然就想了起来。”她看着傅青纶:“你总说我是你的对手。其实,单就音乐才华而言,我就是把吃饭睡觉的时间都用上,从现在苦练到死,也赶不上你一分。同学们都说,什么歌让你一唱,比原来还更有味道呢。唐馨更是崇拜得不得了,说光是听你唱歌,就已经可以一生一世。”
  傅青纶却没有听过这话,低下头,反复思量。他和唐馨在一起的时候,心思大半倒是放在学习和与林之若争胜上,对唐馨的言语举动,并没有特别留意。而今分开来,自己也饱尝了相思之苦,反而渐渐领悟了唐馨的一番密意深情,既感动又惭愧,一时怅然无语。
  林之若知他心意,故意笑道:“你口哨都吹得这么动听,那古筝肯定更是弹得出神入化了,怎么从来不肯在班里表演?该不是怕麻烦吧?只要你说一声,我立刻亲自去你家把古筝扛来。要不然,”她眼光流转,似笑非笑:“是嫌我们粗鄙,听不懂你的阳春白雪?就算我这样五音不全的人不配听,咱们班里集中了全校的才子才女,还没有两个能懂得欣赏的?”
  傅青纶很是尴尬,闷头喝了一会儿酒,忽然道:“其实,我最开始学的是钢琴,古筝是很久以后才开始学的。”
  林之若略略诧异:“怎么从来没有听你说起过?不过,你手指倒真是特别修长,不会弹钢琴反而可惜了。”
  傅青纶笑道:“我七岁开始学琴,那时候手还很小呢,纯粹是家里的意愿。当时好像学点乐器什么的是潮流,尤其是钢琴,好像会弹几下,就算不是艺术家,也入了上流社会似的。”
  林之若笑道:“可不是!我妈妈还曾经逼我学琴。音乐老师跟她说我不是那块材料,她还不信,说我背乐谱很快,手也灵巧。老师没办法,教了我一星期,让我弹一个练习曲给她听。才弹了一段,妈妈脸色都变了,不声不响拉着我就走。”她抬起自己的手看了看,自嘲地笑了笑:“不是玉,怎么琢磨,也不能成器。”
  傅青纶道:“怪不得你家里有钢琴。想是你妈妈在你这里失了望,自己跑去学了?”
  林之若点了点头,又问:“那你为什么改学古筝了呢?”
  傅青纶默然,只是一口口喝酒。林之若以为他不会再回答了,正想转开话题,却听他问:“你最喜欢什么颜色?”
  林之若愣了一下:“为什么问这个?”
  傅青纶道:“你别管,先回答我。”
  林之若满腹疑惑,道:“青琉璃色。”
  “嗯,超越尘世的颜色。”傅青纶接着问:“你最喜欢的气味?”
  “青草和阳光的味道。”
  “嗯,童年的味道。你最喜欢的花?”
  “雪莲。”
  “嗯,孤寒自乐的花朵。”傅青纶望着林之若,悠悠吟道:“谁道高处不胜寒,有人高处成鲜妍。根深不向红尘住,冰为肌骨雪为颜。”
  林之若惊诧不已。这首诗分明是自己多年之前写的,连自己也已不能记得完全,怎么他竟然能随口念出?
  傅青纶迎着林之若诧异的目光,泰然自若地继续追问:“你最喜欢的诗人?”
  林之若心中思索,随口答道:“王维。”
  “兴来每独往,盛事只自知。的确是你的风格。你最喜欢的文学作品?”
  “西游记。”
  “大闹天宫,十万八千里苦行,终于堪破嗔痴,悟空成佛。你这个爱好,很是独特。”傅青纶微笑:“你最喜欢的艺术作品?”
  “梵高的向日葵。”
  “辉煌的呐喊与挣扎,永恒的渴望和追求。明明是来自阳光的色彩,却积聚成惊心动魄的沉痛与不甘。你虽然五音不全,对艺术却很敏感,能捕捉其中最细微的情感。你最喜欢的乐器?”
  林之若惊疑不定,上下打量着他,却不回答。
  傅青纶低声道:“是古筝,对不对?你喜欢它,因为它有笛之清亮而无其单调,有箫之沉郁而无其缠绵,有琵琶之慷慨而无其粗豪,有古琴之风节而无其闲逸,有胡笳之凛冽而无其苍凉。”
  林之若直跳起来,道:“你,你怎么知道?连唐馨都不可能知道这么多。”
  傅青纶微微一笑:“我还知道,你所以喜欢古筝,其实纯粹是听磁带得来的印象。事实上,你从来没有听过真人的演奏,也不认识任何会弹古筝的人。”他顿了顿:“当然,除了我。”
  林之若镇定下来,凝望了傅青纶半晌,道:“你知不知道一个叫杨雪的女孩?”
  傅青纶不回答,却抬头看了看月亮,见已将到天心,道:“天晚了,我们回去吧。公园虽然是敞开式的,但是呆得太晚,终究不太好。”
  林之若见他紧要时刻,偏偏卖起了关子,要不是实在惊疑,几乎要笑出声来。她心中虽然恨不得伸手进傅青纶脑袋里,把答案生生挖出来,面上却淡然不动声色,慢条斯理地整理地上的物品,把空瓶和果皮扔进垃圾筒,和傅青纶提了剩下的东西,踏着满地的月光,缓缓走回了校园。
  林之若酒量甚浅,又是空腹,初时还不觉得怎样,这时候冷风一吹,便开始头重脚轻,不由笑道:“原来喝醉的感觉是这样的,好像走在云彩里一样,无论脚下怎么用力,也踩不到实地。”
  傅青纶怕她跌倒,轻轻扶住她:“这还不能算醉,顶多是微醺而已。醉了的人,没有这么清楚精确的描述能力。”
  林之若推开他,道:“我好不容易有点飘飘欲仙的感觉,你别来捣乱。你见过被人扶着的神仙么?”
  傅青纶缩回手笑道:“你再多喝点,还更飘飘欲仙呢。弄不好,还吟诗百篇,创个醉拳醉八仙什么的,文成武就,流芳百世。”
  到了林之若所住的楼下,傅青纶立定脚步,向林之若道:“今晚你喝得尽兴么?”
  林之若微笑:“尽兴如何?不尽兴又如何?”
  傅青纶不好回答,想了想,道:“你回去之后,会干什么?”
  林之若道:“干什么都好,总之不能睡觉。你听。”
  傅青纶侧耳倾听,二楼酒店的音乐,离着这么远,依然清晰可闻,不由微微皱眉。
  林之若道:“今天过节,不闹到后半夜肯定是不会停的了。我等会儿再买点酒,回去吟诗练武,就算不流芳百世,也要酸倒一片才够本。”
  傅青纶踌躇了一下,终于道:“我上去陪你吧。”
  林之若等的就是这句话,闻言眼珠一转,道:“好。不过,你请客请到底,送佛送到西,再去买一些酒和点心来,今晚咱们不醉无归。”向傅青纶一笑,不待他回答,噔噔噔跑上了楼。
  傅青纶买了东西上来,见林之若把本来放在床头的一张小小书桌拉了出来,上面放了带回来的水果月饼,桌边放了一把椅子,她自己却盘膝坐在床上,冲着自己微微笑,不由得半开玩笑地道:“我怎么觉着有点鸿门宴的架势?”
  林之若道:“怎么?胆怯了?”
  傅青纶微笑入座:“虽千万人吾往矣。”
  林之若给两个人各拿了一罐酒,道:“难怪那么多女生喜欢你,果然豪情慷慨。”她开了自己那罐,向傅青纶晃了晃:“干喝酒没意思。要不,我们比比?”
  “比什么?”
  “以武会友,显得我是欺负你。我们以诗会友?”
  傅青纶望了她一眼,心想以诗会友,何尝不是欺负我,不过他一来性子高傲,二来知道林之若另有所图,不愿示弱,笑道:“怎么个会法?”
  林之若胸有成竹:“今天是中秋,我们就对带有月字的诗词,格式韵律不拘,但是字数必须相同,而且月字必须在同一位置上。比如说,‘窗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可以对‘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对不出来,答的人喝一口。对得出来,出题的人喝一口。”
  傅青纶爽快地道:“好。你先说。”
  林之若随口道:“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
  “ 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林之若喝了一口,道:“该你了。”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醉不成欢惨将别,别时茫茫江浸月。”
  “明月出天山,苍茫云海间。”
  “落月满屋梁,犹疑照颜色。”
  “日色欲尽花含烟,月明如素愁不眠。”
  “风波不信菱枝恶,月露谁叫桂叶香。”
  ……
  两人这样你一口我一口,对着喝了起来。林之若虽然腹中所记诗词较多,傅青纶却酒量较好,两个人谁也没有能占了上风,渐渐地都有了醺醺醉意,话也多了起来。
  林之若晃着手里的酒罐,道:“有你这样旗鼓相当的对手,真是一大快事。我上次和人对诗,还是上初中的时候,和一个朋友,确切地说,应该是笔友。”
  傅青纶知道这一关终究逃不过去,也不接口,只是静静看着她。
  林之若自顾道:“那是一个女孩,她小时候得过小儿麻痹症,左脚落下点残疾。因为这个原因,她可能有点自卑,总是一个人呆着。但是她特别聪明,看过很多书,博闻强志,见解和学识,都超乎同龄人之上。我们通信大概有一年,话题涉猎之广,简直是无所不至。我一开始和她通信,还带着帮助她鼓励她的意思。后来对她却是深深敬服,把她当成我唯一的知己。每天最大的乐趣,便是收到她的来信。甚至等待的时间,也觉得是幸福的,充满期望的。”
  她看着傅青纶:“不知道你能不能理解,两个同样寂寞的女孩,突然之间发现了彼此,并且心意相通的那种感觉。热情依慕有似乎恋人,但是那种了解和和谐,又不是异性之间所能达到的。”
  傅青纶道:“相信我,我能了解。”他声音低沉,也许是因为酒意,还带着一丝滞涩。
  林之若看了他一眼,继续道:“可是,初二下半年,毫无预兆地,她就突然消失了。我们那么好,对方的信晚来一天,都焦急得不行。如果不是发生了什么不可控制的事情,她一定不会不理我的。我给她写了很多信,都没有回音。每天看报纸的社会新闻版,看到涉及少女的事故,我就心惊肉跳。后来,我实在忍不住,不顾她曾严厉禁止,偷偷按通讯的地址找去,谁知道,根本就没有这个人!那个地址,从来就没有这个人!”
  傅青纶不敢让她看见自己的神色,只是低头喝酒。
  林之若道:“我设想过无数可能。最荒谬的一种,是杨雪像卫斯理的一个故事里面讲的那样,根本就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台电脑。可是,一年多的频繁通信,杨雪在我心目中,是一个有血有肉,有智慧有情感,仿佛天山上的雪莲花一样的女孩,别说江城,甚至整个世界上都没有这么聪明的电脑,就是有,它能有人的思想和感情,矛盾和痛苦么?可是,若非如此,她怎么就像空气人一样,突然就无影无踪,连痕迹都没了呢?”
  傅青纶依然低头喝酒,心中矛盾万分。
  林之若盯着他,道:“你说得出我送给她的诗,我和她讲过的话,一定和杨雪有关系。如果你有难言之隐,我也不会强求。但是,如果可以,我希望你能告诉我,杨雪,她现在……还好么?”
  傅青纶听到她声音微微颤抖,心中翻江倒海,挣扎良久,终于道:“杨雪,是我的表妹。她现在很好。”
  林之若并不诧异,望着他,等待下文。
  傅青纶抬起头,迎视着她,道:“但是和你通信的,却是我。”
  林之若惊得从床上站起来,盯着傅青纶,却说不出话。
  傅青纶叹了口气,道:“杨雪最后和你通讯的地址,是江城五中二年十一班,对不对?她最开始写信给你,是因为看了你在江城少年报上发的一篇文章,希望和你探讨关于文学的话题,对不对?她不愿意和你见面,却寄给你一张照片,是穿着白色羽绒服坐在雪地里,你便题了那首雪莲诗送她,对不对?她说她很寂寞,身边的人不是笑她,就是不理她,没有一个可以谈心的人,对不对?你写给她的最后一封信,是一首长诗,写你寻她不得的思念和迷茫,并且接连引用了历史上十八位女子来比喻她在你心中的形象,对不对?”
  林之若缓缓坐下:“果然是你?一直都是你?”
  “一直都是我。杨雪是我姑姑家的表妹,家在双榆县。她的确得过小儿麻痹,照片的确是她本人。我曾经把你的那首诗转告给她。她很喜欢,用毛笔写了出来,挂在墙上。不过,她不知道你的名字,更不知道我们的关系。”
  傅青纶既已说出,不再踌躇,喝了口酒,道:“此事说来话长。当初我被迫转到四中,家人朋友还总是拿这事取笑,我一直很不高兴。偶然看到你的文章,想戏弄你一下,就用杨雪的口气写了一封信给你,没想到你真的回了。你在信中,比现实生活中坦诚热切多了,有问必答。开始我还暗中和你较劲。你说在看红楼,我便硬着头皮,去啃那些当时我只觉得唧唧歪歪毫无意义的文字。你说喜欢古诗,我就拼命背诵名句。你开始练硬笔书法,我便赶紧去临帖练字。你说最崇拜音乐家,因为音乐能表达出文字无法描述,语言不能诉说的深层情感,我就很得意,向你炫耀我的音乐知识。你说你最喜欢的乐器是古筝,只是可惜整个江城都未必有人会弹,我便不顾家人反对弃琴学筝。找不到老师,只能恳求爸爸给我从南方带回来一架,自己搜集一些参考资料,摸索着弹。那时候,我纯粹是孩子心性,总想着有一天狭路相逢,你苦苦哀求我弹,我拒绝你的时候,该有多么得意。”
  林之若不再怀疑,却更加郁闷:“难怪我觉得和杨雪那么投缘,竟好像心意相通一样。”
  傅青纶道:“我有备你无心,自然是我占了便宜。后来我发现自己在你心中的分量越来越重,你越来越喜欢我,依恋我,把我引为平生唯一的知己,就改了想法,觉得让你失去这个唯一的知己,岂不是比想听古筝而得不到的打击更大。”
  林之若苦笑:“于是,杨雪就消失了。怪不得我怎么找都找不到。”
  傅青纶低声道:“其实,你来五中找杨雪的时候,我就站在旁边。看着你扯住每一个路过的女生打听,又焦灼又失望的样子,我觉得很痛快,很得意。你要找的目标,明明就在几步之外,可是你不知道,你看不见。”
  “你要找的目标,明明就在几步之外,可是你不知道,你看不见。”林之若心中反复想着这句话,不由得痴了。人生的事,岂不是大多如此!人们追寻着理想,追寻着幸福,却不知道,追寻的,其实只是自己拟想出来的一个幻象。而真实的目标,其实一直在那里,从未动过。所谓苦海无边,回头是岸;众生与佛,等无差别。自己自以为受了命运的打击,狂歌当哭,呼酒买醉,却不知命运本是虚无,烦恼即是菩提,岂不是可笑而复可悲!
  傅青纶见林之若怔仲不语,低声问:“你恨我么?”
  林之若摇摇头:“正相反,我应该感谢你,让我知道杨雪,或者我心中的杨雪,并没有发生可怕的意外。我早就想过千百次,只要她还好好活着,其他都不重要。”她顿了顿,略去了后面的话。其实,她还千百次地想过,如果还能见到杨雪,一定要冲过去,把她紧紧抱在怀里,用自己所有的热爱和柔情,去抚慰她身心的伤痛。她下意识里,总觉得杨雪是一个林黛玉似的少女,聪明骄傲,柔弱易碎,必然是在迫不得已的压力下,才会离开自己,因而不由自主地想要保护她,照顾她。然而面前高大英挺的少年,虽然同样聪明骄傲,却和柔弱易碎四个字扯不边。她一时有点茫然若失,无法把两个形象重叠起来。
  傅青纶松了一口气,道:“刚才我不肯讲,并不是我故作神秘。我是怕,我一说出来,你就真地瞧不起我了。可是,你问我为什么不肯在班里弹筝的时候,我又忍不住,想要告诉你,我的筝,本是为你而学。”
  林之若笑道:“严格地说,是为了拒绝我而学。怪不得那次唐馨邀请你表演,你会说出‘只怕有人不配听’这样的怪话来。”
  傅青纶很是尴尬:“现在你心中,只怕是觉得我不配弹。”
  林之若斩钉截铁地道:“你的确不配弹。”见傅青纶脸上渐渐浮起悲哀惭愧之色,低头不语,才大笑着道:“傅青纶虽然不配弹,杨雪却是配的。而且,就算她不肯弹,我也一定会泣血哀求,非要她弹不可。”
  傅青纶这才知道被她戏弄了,哭笑不得,半晌道:“原来杨雪在你心中,还是很有分量的。”
  林之若正色道:“所以,你虽然欺骗了我,我还是要感谢你,因为你给了我杨雪,给了我生命中最深刻最美好的一段友谊。和杨雪通信的那段时间,我正处在青春叛逆期,只觉得世上没有一个人明白我,理会我。我明明很努力地按这个世界教给我的道理去做,可是反而被这个世界遗弃。我明明很真诚地想要尽一点职责,帮助一些有需要的人,可是只遭到同伴的疏远和嘲笑。那种茫茫人世孑然独立的孤单感,对一个刚刚长大的孩子来说,是很可怕的。杨雪的出现,让我知道这世界上,不是只有我一个人,不被父母理解,不被同龄人接受。无论她是谁,怀着怎样的目的,她给我的温暖和慰藉,尤其是两个人之间,那种心意相通,志趣相近的交流,是真真切切,无法伪造,不容置疑的。”
  傅青论凝望着她,心中悲喜交集。过了许久,忽然道:“你不恨我,我却恨你。”
  见林之若诧异地望着自己,他苦笑着解释:“就像你说的,那种心灵上的交流,是实实在在,无法掩饰的。我虽然骗了你,但是内心深处,何尝不是把你当成唯一的知己。停止通信之后,我还是一直关注着你,并且确信自己,或者准确地说,是杨雪,在你心中有着无可比拟的地位。初三开学不久的那次物理竞赛,我知道能见到你,高兴得好几宿都没有睡好,还想着和你一笑泯恩仇,从此成为真正的朋友。可是,你根本就不记得我是谁。更可气的是,你身边跟着一个女孩,亲亲密密地说笑进出,根本就不像你信中和我说的那样,你没有任何亲密的朋友,只有杨雪一个知己。我觉得自己好傻,自以为报复了你,谁知道结果还是被你骗了。”
  林之若笑道:“那个女孩,自然就是唐馨。原来这才是刚上高中时,你冷淡我和唐馨的原因。当时我还想,不就好多年前一个厕所事件嘛,又和唐馨一点关系都没有,你至于那么对她么?看你后来的表现,不像是胸怀那么狭窄的人啊。看来,你的古筝,我还是有机会听到的了?”
  傅青纶低声道:“你一定会听到的。”
  林之若很是高兴,拿酒罐和傅青纶碰了碰:“来,我们杯酒释前嫌。”
  傅青纶按住自己的酒罐,苦涩地道:“其实,我最恨你的,不是你的才华,不是你的‘欺骗’,而正是你这份潇洒从容,我行我素。你不在乎的事情,哪怕别人苦苦挣扎,觉得惊涛骇浪天翻地覆,你也漫不经心,云淡风清一句话,就统统抹过了。而你在乎的事情,哪怕傻得可笑,哪怕明明大家都知道应该那样做,却就是没有人那样做,你也挺身而出,一往无前。你并不完美,可是就是让人无法比较,无法掌握。和你这样的人在一起,很难心理平衡。如果不想自惭形秽,那就只好冷淡疏远。如果不想爱,那便只能恨。”
  林之若放下手中的酒,默然半晌,道:“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我今天才真正明白,为什么从小到大,有很多人夸奖我,但却很少有人真正喜欢我;为什么爸爸做得越好,妈妈就越恨他。”她忽然抬头,冲傅青纶笑了笑:“其实,你是老鸹站在猪身上,看不见自家黑。你也不比我招人待见,只不过我是固执,你是骄傲罢了。”
  傅青纶低头想了想,自失地一笑:“的确。咱俩彼此彼此,同病相怜。”他举起自己的酒,和林之若碰了碰:“同为天涯沦落人,相逢原是曾相识!干杯。”
  林之若痛快地一饮而尽,叹道:“我们两个这么讨厌,本来活该孤独一世。不过,我们很幸运,碰上了唐馨孟繁星他们这些天性纯真的人。”
  傅青纶也感慨道:“唐馨的确很难得,有一颗真正的赤子之心,从来就不会去思量那些阴暗的念头。这样的人,在今天的世界上,比大熊猫都少见了。”
  林之若望着他,似笑非笑:“那你又不珍惜?”
  傅青纶叹了口气:“情之所衷,我也无可奈何。”
  林之若缓缓道:“你和我,从唐馨那里,一个得到了最美丽的爱情,一个得到了最宝贵的友情。你已经负了她,我无论如何,不能再对不起她了。”
  傅青纶明白她的意思,自知这是一个死结,索性不去想它,只是默然饮酒。
  室内一旦静默,对面卡拉OK的声音便分外清晰。一个女音正在唱电视剧“渴望”的主题歌,虽然没有怎么跑调,但是声音尖细颤抖,实在难听。
  林之若已经颇有醉意,加上本来乐感就差,倒也不甚在意,只是一口口喝酒。傅青纶皱着眉忍了一会儿,突然拿起筷子,敲着桌面,按拍高歌:
  “悠悠岁月,欲说当年好困惑;
  亦真亦幻,难取舍。
  悲欢离合,都曾经有过;
  这样执着,究竟为什么?”
  他音色醇厚,舒展自如,立刻压住了原来的女音,较之毛阿敏的原唱,更多了几分慷慨悲昂。林之若停杯不饮,听他击节而歌:
  “漫漫人生路,上下求索。
  心中渴望,真诚的生活。
  谁能告诉我,是对还是错;
  问询南来北往的客…….”
  酒店里的女子唱完了,音乐已经换成了一个轻快的民歌,傅青纶还怔怔地拿着筷子,不知道在想什么。
  林之若笑道:“平时让你唱首歌,你矜持得厉害。原来你醉了,还有这等好处,不用人请,自己就唱。”
  傅青纶忽地又喝了一口酒,豪气干云地道:“人生几何,对酒当歌!”
  林之若伏在桌上,笑不可抑:“说得好。我也要唱。”她乘着酒兴,把自己能记得一点调子的,东一句西一句地哼了出来,也不管成不成曲。
  傅青纶听了一会儿,皱眉道:“真难听。你还是老实喝酒,听我给你唱罢。”
  林之若不服气:“歌要让我来点。”
  傅青纶傲然:“随便你。”
  林之若知道他喜欢比较优雅蕴藉的调子,却偏偏尽点通俗民歌类型的,还强辩曰“对诗带个月字,唱歌也得跟月亮有关的”。
  傅青纶也不推辞,她点什么就唱什么,坦然唱着“月亮走,我也走,我送阿哥到村口”,“
  世间溜溜的女子,任我溜溜的爱哟;世间溜溜的男子,任我溜溜的求哟”,“半个月亮爬上来,照着我的姑娘梳妆台”,“你看你看,月亮的脸,悄悄地在改变”。有记不清楚歌词的地方,就只哼调子。
  看着平时那么清高矜持的少年,一本正经地唱着这些俚曲情歌,林之若笑倒在床上,酒意上冲,竟爬不起来。
  傅青纶边唱边喝啤酒润嗓子,渐渐地也觉得脑袋沉重,伏在桌子上,声音已经沙哑,犹自坚持:“你再点。你……你点得出,我就……就唱得出。”
  林之若已经有点迷糊:“月亮代表,嗯,代表我的心。”
  这首歌的歌词除了高潮部分,傅青纶都不记得。林之若听着他含混不清地哼哼,取笑道:“这也算唱歌?我姥家的猪都会。”
  傅青纶立时吐字清楚地唱:
  “……在你耳边轻轻唱
  你问我爱你有多深
  我爱你有几分
  我的情也真我的爱也那么真
  月亮代表我的心。”
  林之若略略清醒,有点尴尬,道:“真难听。换一个。”
  傅青纶颓然倒在身后的空床上,过了好久,突然道:“林之若,我爱你。”
  林之若本来已经朦胧睡去,被他惊醒,愣了一下,笑道:“傅青纶,你笨蛋。”
  “林之若,我爱你!”
  “傅青纶,你笨蛋!”
  “我一直爱着你,爱了很久很久,自己却不知道。你知道么?”
  “我爱的是天上的星星,你知道么?”
  “我爱的也是天上的星星,看得见,却够不着。你知道么?”
  “每个人,都是一颗星星,在世界之外寂寞燃烧。你知道么?”
  “我恨你,也是因为我爱你,你知道么?”
  “你是笨蛋,你知道么?”
  “我是笨蛋。你聪明,你说,天上的星星会落下来么?”
  “它已经落下来了,可是你看不到。”
  “我为什么看不到?”
  “因为你还仰着脖子,笨蛋。”
  ……
  曾几何时,李碧荷也是命运的宠儿,也有过蔑视一切目中无人的年代。从小学起,她就因为优秀的学习成绩,超人的美术才华,出色的演讲水平,一直是班里的风头人物。那时候,她很瞧不起男生,觉得他们学习差,觉悟低,就会调皮捣蛋,闯祸惹事,是劣等种族。
  可是,才上初中,形势似乎就调转了过来。尤其是傅青纶转来之后,一直稳居榜首,文艺体育,样样出色行当。李碧荷很快就接受了老师和家长一再宣扬的一个现实,那就是男孩子在理化的学习上,有着女生无法比拟的优势。事实上,逐渐长大的过程中,她已经或多或少地意识到,无论成绩如何,这是一个男人主宰的世界。女生和男生之间,并不存在真正的竞争。因而这份妥协,除了扭转了男生在她心目中二等公民的地位,基本上无损于她的骄傲。在女生中,她仍然是综合成绩最好,最令人羡慕的那一个。
  林之若的出现,比傅青纶带给她的打击,要沉重千倍万倍。她不明白,那个头发又短又乱,整天捧着课外书,上课总是打瞌睡的女孩,怎么就能学习那么好。她不服气,把全部精力都投入学习,对其他的事情不闻不问,连出板报这种她作为美术特长生以前最得意的工作,都推辞了出去。夜里宿舍熄灯以后,还要打着手电看书做题到深夜。以至于高一上学期一次班级劳动,她踩着桌子擦高处的玻璃时,一阵晕眩,竟然摔了下来。
  接住她的,是正和李凯抬水经过的孟繁星。她刚刚从惊恐中回过神来,猛然看到孟繁星俊秀的脸庞,听到他关切的询问,羞窘得满面通红,慌忙挣扎着站起来,跑回到自己的座位上。
  然而,孟繁星双臂的力度,身上那种男孩子特有的气息,却弥留在她的感觉里,久久不散。
  从此,那个温和俊秀的男孩,便在她少女的心里,成了骑着白马的王子,勇敢冷静地解救她于危难之间的英雄。
  在那之后的岁月里,李碧荷曾经无数次在心中回放那一刻,快镜头,慢镜头,长镜头,近镜头,推前,拉后,旋转,从各个角度,配着不同的音乐和光色,淋漓尽致的抒写着那一生只有一次的觉醒。
  是的,觉醒。对李碧荷来说,那是一种宿命式的觉醒。仿佛一缕春风拂过,沉睡的大地忽然睁开了眼睛;仿佛一颗露珠滚落,含苞的花蕾蓦然绽放。仿佛一架沉寂多年的钢琴,在某种神秘力量的驱使下,被一双巧妙的手轻轻按响;仿佛一轴封存许久的画卷,在某个无法预知的时刻,被一个命定的人徐徐展开。
  突然之间,她的世界不再只是黑白的单调轮换,不再只是学习与休息,竞争与荣誉。林之若的阴影渐渐淡去。她惊喜地发现,原来叶是绿的,花是红的,天是蓝的,而梦,是七彩的。
  一成不变的学习生活,开始鲜活生动起来。
  每一次走入教室,总是下意识地,先看向后排他的座位。如果他坐在那里,便有一种无端的满足和欣喜。而如果他不在,便会莫名地空虚,感觉的触角一直提着,直到他回到教室,才松了一口气般,平静下来。
  在食堂,她不再固执地呆在自己最爱的临窗座位,而是换到了更为吵闹和阴暗的一边,因为那里,一抬头,便可以看到一个明朗的笑容。
  埋头做题的时候,整个世界的喧闹都远去,唯有孟繁星的声音,会自动通过屏蔽,每一个字,每一个音,都真切地传入耳膜。
  上课的时候,偶然有一次,她发现眼镜片的反光中,映出坐在后排的他凝神听讲的面容。从此无论座位怎样轮换,她总是能找到一个适当的角度,使得老师板书的旁边,眼角的余光里,常常伴随着一张俊朗的脸庞,照亮她的整个视野。
  最沉醉的,是他在球场上矫健的身姿。十几岁的男孩,在课堂上,在异性面前,总是温和沉静甚至有一丝羞涩。只有在运动中,他青春的活力,才得到淋漓尽致地释放,仿佛夏日的阳光,热烈,舒展,烤得人整颗心都滚烫起来。孟繁星的球风并不张扬,然而流畅,冷静,果断,既善于配合程辉侵略性的攻击,也能在处于下风的时候,凝聚和调动己方的力量,扭转局面。本来对体育一向漠不关心的李碧荷,忽然发现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开始贪婪地凝视操场上那个修长优美的身形。他跃起投篮的侧影,常常让她的呼吸,有一刹那的停滞。
  她有两个好朋友,都是原来五中的,不过不在快班。其中一个,已经有了男朋友,因而大家一起私语调笑的时候,便常常涉及爱情这个话题。李碧荷曾经向她们隐约透漏过自己的心事,也曾悄悄把孟繁星指给她们看。两个人都鼓励她主动一点,帮她出了很多主意。
  出于一向的拘谨和矜持,李碧荷选择了一种非常婉转的表达方式。因为和傅青纶来自同一所初中,较为熟悉一些,她屡屡去找傅青纶商讨问题。这时候,和傅青纶同桌的孟繁星大多都会注意倾听。虽然不敢直视他,她的眼角余光,却在在处处,有他的存在。有的时候,即使自己已经明白了,但因为孟繁星神色中还有困惑,她也会借故和傅青纶多讨论一会儿,直到孟繁星恍然大悟。能对心爱的人有所助益,即使是用这样一种煞费苦心的方式,她的心里,也还是甜甜的。
  渐渐的,她不再满足于这种间接的接触,尤其是,随着班里同学们彼此熟识起来,她发现孟繁星在女生面前,也并非总是羞涩,和附近的唐馨林之若等人,甚至还有说有笑。她渴望能走进他的视野,他的生活,能坦然而亲密地,和他交谈。
  但是人和人之间的亲密,看起来似乎很容易做到,真正实行起来,却无处下手。尤其是傅青纶和唐馨好了以后,这唯一的接近他们那个小圈子的途径,似乎也被切断了。虽然一起登过山,劳过动,还分在一个学雷锋小组,可是,她始终无法让那个男孩的目光,落到自己身上。她明白,自己不像唐馨,自然而然会得到异性的关注和仰慕。甚至还不如林之若,因为有着男孩子漫不在乎的作派,在男生群里,反而比在女生中更容易得到认同,更舒服自在。
  而她,只能遥遥注目,默默渴望。
  有时候,李碧荷实在遏制不住心底的悸动,便偷偷地在纸上,画孟繁星的像。他投篮的动作,他走路的姿态,他思索的表情,他微笑的样子,一张又一张。她不敢带回家,更不敢留在学校,只好每画完一张,端详欣赏过无数遍之后,撕成碎片。
  那些碎片,她装在一个精致的空饼干盒里,小心放在自己的床下。
  多么悲哀而又甜蜜的秘密!青春的心事,只能以这样一种破碎的方式,来保存和纪念。
  也有狂喜的瞬间。比如高一篮球赛时,她因为个子比较高,被林之若强行拖上场,出了糗,回到座位上之后,把头埋在手臂里当鸵鸟,不去听后面男生们的嘲笑。忽然,孟繁星温和的声音响起,制止了程辉等人,转移了话题。那一刻,她的一颗心,突然轻盈起来,仿佛一根小小的羽毛,被春风托起,飞啊飞啊,好久都不能落地。
  高二上学期,学校要求快班派出两名代表,到其他班座谈,交流学习经验。虽然没有什么实际利益,这却是一件很出风头的差事。下午上课前,班主任召开临时班会,让大家提名投票。李碧荷觉得这纯粹是走形式。毫无疑问,能作代表的,自然是学习最好的两个人。因而,她自顾看书做题,根本就没抬头。可是,继林之若和傅青纶等人之后,她震惊地听到了自己的名字,而且,还是那个让她魂牵梦绕心动神摇的声音。她脸热烘烘的,益发把头低下去,耳朵里反反复复地回响着那个清朗的声音。后面的讨论,根本就没有听进去。
  班会的结果大大出乎她的意料。在林之若,傅青纶和高夏三位主要班干部的一致赞同和强烈推荐下,她和李凯被选出来,极其风光地到各班做了一次巡回演讲。
  从普通班同学专注的目光和敬佩的神情中,她不仅找回了以前的自信,还生发了新的希望。
  那个男孩,这样子对她,难道全无原因么?
  也许,当春风唤醒大地,大地也温暖了春风;
  也许,当露珠催开蓓蕾,蓓蕾也感动了露珠。
  也许,当琴键被按响,那旋律同样激荡着演奏者的心房;
  也许,当画卷被展开,那色彩同样牵动着观赏者的目光。
  也许,也许,自己的一片痴情,终究还是激起了回响。
  她鼓起勇气,向孟繁星借了一本诗集。书本里,他留下的每一处折痕,每一个字迹,她都看了又看,仿佛里面带着他的气息,无比的亲切和珍贵。她留下了那本书,另买了一本,踌躇良久,最后,在扉页上画了一幅漫画,题了一首小诗,趁着一个没人在旁边的时刻,忐忑不安地还给了他。孟繁星随手收下,并没有细看。她有一点点失望,但是仔细一想,又很庆幸。如果他当时就发现了,自己还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此后的整个寒假,她都坐立不安,等待着孟繁星的反应。有好几次,她忍不住,想要去找他,却不敢去他家,只是在附近的商场里徘徊,希望有一次偶遇。
  现实生活中,偶遇永远是一件很稀罕的事情。
  可是,即便是只有一点点的希望,也比闷坐家中等待,容易捱过。
  再也不愿受那样悬而未决的折磨。于是,开学之后,她拿出所有的勇气,转去体育组,来到他的身边。
  他依然是温和而礼貌的态度,略略推辞,但是并没有认真拒绝。
  他教她打篮球,教她持球的方式,带球的技巧,断球的诀窍,认真而耐心,近在咫尺,呼吸可闻。
  那样的时刻,于她,就是天堂。
  每一个细节,每一次对望,她都写在日记里,画在簿子上,细细珍藏。
  那段日子,所有人都认为他是她的男朋友。谣言传得久了,便难以分清真假。她自己,几乎都当成了事实。
  直到在他的生日宴会上,看到林之若和程辉对唱时,他凝视她的目光。
  有了对比,她才知道,原来他看着自己的时候,只是尊敬和礼貌,亲切和友好。而他看着林之若的时候,却是热切的,渴慕的。他可以毫无顾忌地直视自己,却不敢迎视林之若的目光,正如自己常常不能自己地避开他的注视一样。
  她自欺地想,这也许是自己的幻觉,不然,这么明显的爱慕,他周围的人怎么会毫无察觉。
  而这最后一根稻草,也终于被他明明白白地粉碎。
  那一晚,她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看着日记里的记载和图片,哭了一夜。
  爱,是这么辛苦,又这么绝望。
  她已经淡下去的对林之若的不甘不愤,又重新涌了上来,并且空前地强烈。
  那个学期,林之若不知道有什么喜事,本来挺安静的一个人,突然变得神采飞扬。在班里成天和程辉斗嘴,在宿舍里虽然除了和唐馨,不怎么说话,但是嘴角含笑,走路生风,宿舍里的值日卫生工作,也都抢着去做,就算有人有意往她身上推也不在乎,仿佛她已经拥有整个世界,因而不屑于计较这些小事一样。
  不知道为什么,李碧荷很讨厌她这个样子。她在上铺,时间又安排得满满的,有时候林之若主动帮助她递一些东西,或是打热水什么的,她都板着脸拒绝。林之若只是耸耸肩,再不干涉她的事情,却也从来不和任何人抱怨,仿佛根本就没往心里去一样。这样一来,倒显得自己心胸狭窄,李碧荷更不舒服了。
  如果林之若对孟繁星好,她也许就死心了。毕竟,感情是不能强求的。如果所爱的人却不爱我,那么,当她躲在角落里心碎的时候,至少还可以祈祷他能得到幸福。
  可是,在感情上和在学业上一样,林之若明明什么都没有付出,就得到了别人苦苦追求而不得的东西,却根本就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幸运,更没有珍惜。
  每当听到林之若和程辉高声谈笑,她就悲哀地想,林之若究竟知不知道,旁边那个默默倾听的男孩,一直对她怀有一份超乎友谊的情感?如果她知道了,她会感动,会珍惜么?那样一个男孩般粗枝大叶,看似什么都不放在心上的女孩,就算不是同性恋,能体会孟繁星的好处么?她会像自己一样,把他当成王子来爱慕,当成英雄来崇拜么?
  她越思量,就越觉得,林之若根本配不上孟繁星的感情。
  她为孟繁星不值,也为他不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