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夕共此灯烛光
作者:曼倩天涯 更新:2021-11-25 11:33
江城是一个过了气的小工业城,经济和教育都不发达。由于师资和设备的限制,一中虽然特别组织了快班,但每年竞赛,至多不过在省里拿个二三等奖。加上虽然年年有人报考清华北大,却十来年都没有人考上过,一中始终不能评上全省重点中学,成了历任校领导的一块心病。
今年居然有两个人竞赛出线,校方自然喜出望外,如何能任由林之若放弃这大好机会?此后的两天里,班主任,校领导,纷纷出动,对林之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胁之以威,诱之以利。
对于江城的大部分学生及父母来说,最大的渴望,不过是能考上大学,能离开这个落后的小城,找到一份衣食无忧的工作。因为专业兴趣这样虚无缥缈的大题目,放弃保送一流大学的机会,对他们来说,简直和食不果腹的饥民,居然还挑剔红烧肉的味道不正一样不可思议。程辉听了林之若的理由,悻悻地道:“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孟繁星关切的询问林之若:“你真的只是不喜欢化学?可是你化学又学得那么好?”
唐馨道:“就是。保送清华北大,那是多少人想都不敢想的啊!”
林之若想了想,道:“我问你们,如果你家很穷,你偶然结识了一个财雄势大的异性,他/她向你求婚。你并不喜欢对方,但是家里人贪图富贵,一致劝你接受,你干不干?”
大家相顾失笑。傅青纶道:“怎么能这么比方?靠裙带关系往上爬,会被人瞧不起。可是这次机会,你完全是靠自己的能力争取来的,那怎么一样?”
林之若道:“俗话说,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专业选择本来就和婚姻一样,某种程度上,是影响终身的。咱们不考虑别人怎么看,就说自己的想法。”
唐馨摇头:“我不干。不喜欢对方,过得不会开心,钱再多有什么用?”
孟繁星凝视着林之若,李凯望了一眼唐馨,都跟着摇头。
程辉却道:“当然要娶。这么好的机会怎么能放过?男人奋斗一辈子,为啥?说到底,是为地位和女人。两者得兼,傻瓜才不干。就算不喜欢那个女人,有了财富权势,天下美女,还不是任我予取予夺?”
唐馨道:“你也太功利了,难道对自己的感情喜好一点都不考虑?”
程辉一本正经的道:“就是因为考虑了自己的感情,我才更要这样做。能娶到自己真心爱慕的女人的男人有几个?我喜欢她,她不喜欢我。她喜欢我,我又不喜欢她。好不容易两情相悦,还有种种现实的障碍,不是棒打鸳鸯,就是两地相思。就算排除万难,修成正果,没钱一样是贫贱夫妻百事哀,弄不好还得打官司离婚。所以啊,发展才是硬道理。一个男人,没有成功的事业,便不该娶他最爱的女人。如果不能娶最爱的女人,娶谁又有什么分别?当然要挑最有利的了。”
唐馨笑道:“你总有歪理。但是咱们不是讨论你的婚姻问题,是讨论之若去不去培训的问题。按你的理论,之若应该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把自己嫁出去再说?”
程辉道:“那又不一定。我刚才说的,是就我自己的情况而言。人穷志短,能有个像样的地方接收就笑得合不拢嘴了,还敢挑挑拣拣,说什么喜欢不喜欢?林之若什么人啊,那是皇帝的女儿,根本就不愁嫁不出去。她喜欢什么专业,就选什么专业,就算不保送,还不是照样考清华北大?”
林之若摇头道:“你太抬举我了。无论是竞赛,还是高考,都是有风险的。不然,校方也不会施加这么大的压力。”
孟繁星关切地问:“那你不同意,校方怎么说?”
林之若苦笑:“还能怎么说?当然是找家长。我爸打电话给校长办公室,说支持我的选择,都不行。校领导非要他亲自来一趟。”
此事一夜之间,轰动一中。林之若走到哪里,都有人指指点点。以讹传讹,后来竟然变成“那个不肯保送北大的女生”。林谦诚到达的下午,校领导请他吃饭,于明雷和林之若作陪。一行人从操场穿过,引得万人瞻仰。教学楼里每一层窗子后,都挤着一排黑压压的脑袋。
孟繁星从来没有见过林谦诚,也跟在程辉后面向外看,只见校领导身边,走着一个中等身材的中年男子,沉静大方,儒雅从容,无论容貌气度,都一眼看得出林之若的影子,虽然素不相识,却让他心中感觉无限亲切。
酒席之上,校领导殷勤劝请。林谦诚久经风浪,不动声色,先详细询问女儿的情况。听说了林之若得病经过,大为震惊,要求立刻带林之若回上海详细检查,竞赛也好,高考也好,容后再说。于明雷赶紧把省城三院专家的诊断结果转述给他。林之若本人也反对,觉得病情并无可疑之处,重在休养,不愿意千里往返奔波。林谦诚本来对女儿是否参加竞赛,并不介意,任由女儿自行决择。此时考虑到她的病情,也支持她放弃培训。因为竞赛培训的学习强度,远较高考复习为重,容易加重病情,反而影响了高考。
校领导见白费了若干唇舌气力,仍是这样的结果,很是失望。最后还是于明雷提出了一个办法,把本年度高考的考题拿来,在教研室对林之若当场测试。她每答完一科,也不必检查,立刻由相应的科任老师判卷。林之若三个多小时答完了五份卷子,累得瘫在桌子上动弹不了。还没有缓过劲来,成绩已经统计出来,她的综合成绩竟然远远高过一中本届状元,超出了全国最好大学的录取分数线。于明雷以此解除了林之若父女的后顾之忧,指出林之若参加竞赛培训只需尽力而为,并非背水一战,就算因为头痛不能取得名次,依然可以回来参加高考,也依然有把握考上最好的大学。而且省城三院就在省城大学附近,林之若要复诊,远比在江城容易得多。
林谦诚被于明雷说服,作为家长拍板同意林之若前去参加培训。林之若回到班级,把经过跟大家说了,叹道:“于老师真不简单。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就是绝招啊。”
程辉诧异的看了她一眼:“你才知道?于老师那就是修行千年的老狐狸。”
唐馨拉着林之若的手,道:“之若,那你自己愿意去么?”
林之若摊开手:“愿意,当然愿意。进可攻,退可守,公费去省城游玩三个月,我还有什么理由反对?”
唐馨搂着林之若的脖子,很为她高兴。大家也都受了感染。傅青纶似乎尤其开心。虽然没有说什么,神情间却流露出掩饰不住的兴奋。
望着微笑的林之若,孟繁星心中空荡荡的。真的就要这样分别,真的就要从此云水相隔了么?那个他默默关注,倾心相爱的女孩,真的就要从此飞出他的世界,走向他无法追随,无法陪伴,甚至无法关心,无法窥伺的别样的天地中去了么?
即将来临的别离,给了他前所未有的勇气。第二天下午一下课,孟繁星就守在校门口。见林之若从食堂出来,和唐馨说了两句话,便一个人向校外走来,他插在兜里的手握成了拳头,汗津津的,自己却毫无察觉,脚步顿了一顿,迎上了踏着金色斜晖漫步而来的林之若。
今夕共此灯烛光
林之若依着江边那棵大柳树,看着缓缓东流的江水,和沿着江堤走来的少年。
他手中拎着一个很大的盒子,颀长的身影略略倾侧,映着天边暗红的云彩,四野深碧的草木,仿佛一卷移动的彩画山水。
一对晚归的燕子从水边掠过,剪刀也似的翅膀在空中划出优美的弧形。不知道什么地方传来蛐蛐的叫声,如清水般荡漾开来,声声歌着流年短促。
林之若深深吸了一口气。多么美好的傍晚,多么美好的时光!所以才会有夸父逐日的传说吧,耗尽生命中所有的能量与热情,也要挽留那一抹亮色。
孟繁星走到林之若面前,站定,见她目不转睛的望着自己,脸上红了红,低下头,把手中的盒子放在地上,解开包装,却是一个水果奶油蛋糕,上面橘黄色的奶油写着‘生日快乐’。乐字的右下角,还点缀着一朵鲜红的奶油玫瑰花。
林之若有一丝惊讶:“你约我来,是给我过生日?”
孟繁星点了点头,在草地上面对林之若坐下:“昨天是你的生日,是吧?你不让我逃课,只好今天给你补过了。”见林之若欲言又止,又道:“我知道你不喜欢过生日,觉得对母亲和孩子来说,那都是痛苦的一天。可是,我希望从今天起,你会觉得,生命的开始和延续,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
林之若凝望着他,默然不语。孟繁星接着道:“我过生日时,你曾经在送我的书上留言,感谢我带给这个世界的光明与温暖。同样的,今天,我想要告诉你,你的存在,无论你愿意与否,也已经照亮了许多人的生命,影响了很多人的生活。你过得如何,快乐不快乐,已经不再是你一个人的事情。”
林之若望着他,惊奇不已。这么羞涩温和的一个男孩,昨天主动约自己出来,已经让她大感意外;而见面之后,开口就是这么严肃的一篇话,竟仿佛已经知道了这几日她心头萦绕不去的阴影,特地来开解她似的,更让她既感动又尴尬,一时说不出话来。
孟繁星从掏出两盒彩色的小蜡烛,温柔地道:“过去的十七年,我没有能够陪你庆祝。可是,我相信每一年,你都有很多快乐的,值得纪念,值得庆祝的事情。我和你一起回顾,好不好?就算我给你补过以前的生日。”
林之若益发诧异:“怎么回顾?”
孟繁星笑了一下,在蛋糕上插下一根蜡烛:“这是你生命里的第一个年头。那时候的你,还是一个粉嘟嘟的婴儿,和所有的婴儿一样,对这个世界的一切都感到无限新奇,给父母长辈带来很多的欢笑。”
林之若微笑:“说得老气横秋的。其实你还不是一样?看你现在的模样,小的时候一定跟洋娃娃似的,特别可爱。”
孟繁星笑道:“我没说不一样啊。我妈妈说我小的时候,是小区里所有婶子大娘的宠儿。好多人上赶着跟我订娃娃亲呢。”
林之若想象着他婴儿时代的模样,惋惜地道:“只可惜那时候我不认识你。不然,我爬也要爬过去,先霸占了再说。”
孟繁星笑道:“你现在霸占也不晚啊。”
林之若从来没有听过他这样大胆的玩笑,心中一动,探究的目光落在他脸上。
孟繁星不经意间吐露心声,反而把自己吓了一跳,一霎那,心旌与柳枝齐摇,双颊共晚霞一色。他赶紧低下头去,插上第二根蜡烛:“你开始摇摇摆摆地走路,呢喃不清地学话,开始和身外的世界交流。这个时候的小孩,是妈妈的心尖宝贝。每一个在母亲怀里长大的孩子,都曾拥有过世界上最深切最温柔的慈爱。只可惜我们长大之后,便不记得幼儿时代的一切。”
林之若俯视着那根蜡烛,若有所思,默然不语。
连着插上三根蜡烛,孟繁星柔声道:“在乡下的时候,你外婆说,你小时候特别聪明,三岁能背乘法表,四岁能背唐诗,五岁便会解鸡兔同笼的问题。那时候的你,是全家的骄傲吧?”
林之若侧头想了想:“可能吧。我也不是很清楚。五岁之前的记忆,都很模糊了。唯一有点印象的,好像是有一次在爸爸的办公室,大家都来逗我,给我出各种题目。一位叔叔还悄悄把我的辫子系在椅子上。我要出去找爸爸,一迈步,就被绊倒在地,连椅子都翻了。大家哈哈大笑。我很不高兴,回家就吵着剪头发。其实妈妈很喜欢我留长头发的。她早晨无论多么忙,都会拿梳子细细地给我梳头,编很多可爱的小辫子。”
孟繁星微笑道:“你妈妈是因为喜欢你,才会花很多心思给你打扮啊。只可惜你从小就那么倔强,不对你心意的,便不肯留意,很容易错过生活中一些小小的乐趣。”
林之若想了想,自己也笑起来:“我是有这个毛病。”她调皮地向孟繁星一揖:“多谢孟老师提醒,我以后一定注意。”
孟繁星拿起六根蜡烛,插成一排:“六岁到十一岁,你上小学。你这样的性子,决不会默默无闻,一定有很多趣事。可惜我和你不在一个学校,没有机会知道。希望以后,你会慢慢讲给我听。”
慢慢讲给他听?林之若心中一震,借着暗淡下去的暮色,细细审视孟繁星的面容,却见他毫无异常,看来只是随口说出,并无深意。可是,正因为漫不经心,随口而出,反而让她更加心动神摇,让她觉得,这个少年和自己一样,很久很久以来,已经在心底深处,把对方当成了最亲密的人。那种亲密,已经酝酿如此之久,那个愿望,已经潜伏如此之深,所以在最不经意,最不设防的时候,便自然而然流露出来。
孟繁星没有觉察她的心绪起伏,慎重地插上了第十二根蜡烛:“这一年,我认识了你。”
“你认识了我?”
“是啊。初一你是在三班吧?我就在隔壁的四班。我们的任课老师都是一样的。不过,我认识你,不是因为老师们上课总提起你的大名,也不是因为你考试竞赛总是第一。那时候,我对成绩还没有什么概念。我认识你,是因为你是学生会的纪律委员,负责检查间操纪律。很多男生因为逃间操,都曾经被你训斥过。同学们给你起了个外号,叫‘灭绝师太’。”
林之若有点尴尬:“有那么夸张么?当时我还觉得自己很尽职尽责呢。”
孟繁星笑道:“当年你明明个子矮矮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看着就让人心里打怵。那时候,我一看到你就绕路走,生怕不小心犯在你手里。
“怪不得我不认识你呢。”
“是我不敢让你认识。”孟繁星又插了一根蜡烛:“初二你升了职,不再管间操,大家那个高兴。当时程辉分到我们班,用了两句很酷的词来形容,到现在我还印象深刻。”
“什么词?”
“奔走相告,弹冠相庆。”
林之若嘿嘿笑了:“我就知道他嘴里吐不出象牙来。”
孟繁星道:“那时候你在一班,我们在八班,基本上没有什么交集。不过还是能听到有关你的传言,都是说你有多拽的。比如说,你不交作业,和老师拍桌子对着吼,考试半个小时交卷,作文没有老师敢给评分,等等。”
林之若骇笑:“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孟繁星道:“虽然是传闻,也可见你在大家心目中的形象。一般而言,女生无论干什么,都是成群结队的。只有你,总是一个人,独来独往。我经常看到你一个人在操场上走过,目不斜视,好像什么都看不进眼里去似的。
林之若自嘲地一笑:“不是我不想成群结伙,是没有人肯和我成群结伙啊。”
孟繁星微笑:“现在我当然知道。不过当时,我的确相信你是个极其骄傲自负,难以接近的人。那个时候,我无论如何想不到,有一天,我会和你……靠得这么近。”
林之若心头暖暖的,见他插上了第十四根蜡烛,抢先道:“这个生日,很值得纪念。因为这一天,我认识了你。”
“这一天,你认识了我。”孟繁星不由自主地低声重复了一遍,抬眼看着林之若。
林之若听着他语气中无限激荡缠绵之意,竟也失去了一向的镇定从容,微微低了头,双颊也热了起来。
晚风吹拂,暮色渐浓,仿佛厚厚的灰纱,把两个人笼罩在这个小小的,只有对方的天地里。
过了许久,孟繁星才低声道:“原来开学那天,就是你的生日。”
为了摆脱暧昧尴尬的气氛,林之若故意笑道:“是啊。你还送了我一份别致的生日礼物,把我撞了个仰八叉,还洒了满身的水。”
孟繁星也笑了:“当时我别提多害怕了。撞上谁不好,撞上这个全年级最恐怖的人物,以为你不知道怎么惩罚我呢。想不到你一句话都没有说,反而是看起来挺温柔的唐馨,狠狠训了我一通。那时候我就想,这人啊,真是不可貌相。”
林之若想着当日的情形:“是程辉他们跟在你后面吧?你回去的时候,我听到他们哄堂大笑,笑什么呢?”
“还能笑什么?程辉他们本来躲得远远的,生怕你一怒,连他们都怪上。看到是唐馨出头,又转过头来,嫉妒我有艳福,后悔自己怎么没有跑在前头。”
林之若抿嘴乐了:“这倒的确是他的作风。”
孟繁星道:“从那之后,我开始仔细观察你,发觉你其实和大家传说的很不一样,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
“嗯,这话我爱听。”林之若调笑他:“怎么个很好很好法?”
孟繁星想了想,腼腆地笑了:“我不会形容。总之,你心地很好,很纯真,对人也很坦诚,很亲切。不过,你好像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不太注意身边的事情,言辞又厉害,观点又奇特,不了解你的人,就很容易产生误会。”
林之若很是感动:“原来那个时候,你已经是我的知己。”
“其实,你对我的影响很大。”孟繁星低下头,道:“我本来一直都是混混沌沌的。可是,初三那一年,因为你,我好像突然开始会思考,会想很多以前从来没有想过的事情,学习上也开始认真起来。”
“可惜没有酒。”林之若笑道:“我们这也算惺惺相惜吧,应该干一杯才对。”
孟繁星又插下一根蜡烛:“高一的生日,你是在滨洲度过的。你出了那件事,我很为你担心。后来你回来了,变得更加坚强开朗,我又很为你高兴。其实,听说你去滨州的时候,我虽然很诧异,但是又好像意料之中,仿佛知道你遇到这样的事情,就一定会这样做似的。就算不是去滨洲,也会有别的一种激烈的抗争方式。”
林之若有点意外:“老实说,事情发生之前,我自己都想不到我会这么反应。你怎么判断的呢?”
“只是直觉。你即使在最安静的时候,也给我一种刚烈不屈的感觉。就好像一头虎,就算蜷着,你也知道那不是一只大猫。”
“厉害,厉害。怪不得我爸都佩服你呢。”林之若打量着他:“识人之明,也是一种天赋吧。我就没有这种本领。你以后应该做和人打交道的工作。商场也好,官场也好,前途都不可限量。”
察觉到她语气中的严肃和诚挚,孟繁星羞赧地低下头,心头却因为这份盛赞,而涌起一股希望的热潮。他又插上一根蜡烛,道:“其实,在大家心目中,你才是真正的前途不可限量。而你,又是那么地意气风发,神采飞扬。我最喜欢看你微笑的样子,好像整个世界都在你手中。你什么都不怕,什么都可以做,又什么都不在乎,什么都无所谓。如果能一直看到你的这个样子,即使我就是你并不在乎的世界的一部分,我也会很高兴很满足了。”
林之若头痛之后,一直挣扎在痛苦的漩涡里,还没有机会追思往事。此刻听到孟繁星的描述,想起头痛之前,自己无拘无束,纵横书卷的生活,悠然自得,舒适快意的心境,黯然无语。
孟繁星插上最后一根蜡烛,直视着她:“今天,我陪你一起庆祝你的十七岁生日。你每天头痛,数学竞赛又没有考好,可能会觉得没有什么值得高兴的。可是,我想你知道,生命是一个机会,是无限的可能。也许有很多痛苦,却也可能有更多快乐。而无论痛苦还是快乐,都有一个人,愿意,并且恳求,你和他分享,希望以后你的每一个生日,都能陪在你身边,和你一同庆祝。”
鼓起勇气,说完这番话,孟繁星心怦怦乱跳,等着林之若的回答,却见她只是怔怔望着自己,不知道在想什么,既不说话,也不动弹。他暗暗叹了口气,拿起火柴,把蜡烛一一点燃。一团团小小的橘黄的火焰,在暗沉的暮色中跳跃着,仿佛一颗颗燃烧的心脏,放射着可以照亮整个世界,温暖整个世界的光芒。
摇动的烛光里,孟繁星俊秀的脸庞,忽明忽暗,仿佛午夜盛放的昙花,在最阴暗冰冷的时刻,倾尽生命最美的风华。无可抗拒,不容挽留。林之若深为感动,凝望着他的脸庞,再也不肯移开目光。
孟繁星柔声道:“来,许个愿,吹蜡烛。”
林之若想了想,道:“愿这个世界,不再有生老病死,怨恨贪痴,爱无别离,所求能得。”她长吸了一口气,鼓腮吹出,所有的烛火跳了一下,一同熄灭。
世界霎时沉入黑暗。直到眼睛适应了淡淡的月光,两个人才发现对方正在凝望自己,都不好意思地一笑。
孟繁星道:“你这个愿望,我怎么听着,跟课本上那句‘愿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差不多?你还真有古人风范。”
林之若笑道:“杜甫是穷怕了,以为人有了大屋子住,就会开心。其实,人的欲望复杂着呢。饥思食,渴思饮,饱暖了想空闲,空闲了吧,又嫌寂寞难耐。所以人啊,注定了是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思的什么,反而不重要。”
她仰起脸庞,望着柳枝后的一弯新月,轻轻地道:“你对我的好意,我都清楚。你嫌我对你冷淡,我也知道。我妈妈出事的时候,你曾经说,所爱之人的沉默,比误解和争吵更伤人。这话我一直记着。现在,我可以明明白白告诉你,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这么渴望亲近一个人,渴望得到他,触摸他,想得心都痛了,要用很大很大的力气,才能控制自己。可是,越是渴望,我就越怕,怕我会辜负了你,怕有一天,你会后悔。”
孟繁星只觉得心一直提上来,以至于喉咙发紧,嘴里有淡淡地腥咸味,连声音都颤抖了:“为什么?”
林之若心疼地看了他一眼,狠了狠心,道:“头痛之前,我一直不明白,人们为什么会那么辛苦地追求爱情。我总觉得,一个人多好啊,自由自在。就算是喜欢一个人吧,就像喜欢明月清风,有的时候尽情欣赏,没有的时候也无所谓,何必非要带回家,占为己有呢?”她的声音变得苦涩:“头痛之后,我才明白。原来一个人软弱的时候,总是希望可以抓住什么东西,希望自己喜欢的人,能一直陪在身边。就好像溺水的人,哪怕抓住一棵稻草,一根浮木也是好的。可是,这对你是不公平的。”
见孟繁星张口欲语,她摆手阻止:“我知道,你会说,你是心甘情愿的。但是,我不能接受你这样的牺牲。如果我把你拖下水,影响了你的成绩,你的前途,我怎么能安心呢?如果我健康时不肯回应你,一生病便滥用你的柔情,抚慰我的伤痛,这样的自私,连我自己都要鄙视自己,又怎么配得上你这么好的人,这么纯的感情呢?”
孟繁星温柔地凝视她:“就这样?”
“什么就这样?”
“你的顾虑,就是这样?”
“这样还不够么?我……”林之若的话遽然中断。孟繁星突然探身过来,嘴唇在她脸颊上轻轻一碰,又闪电般缩了回去。
那一刹那,仿佛电流通过全身,所有的细胞都变得兴奋,所有的感觉都被激活。爱情如此奇妙,只是这一轻触,已经是人世间最美妙最强烈的感觉。
天地忽然安静了下来。江水拍打着江堤的节奏,晚风吹过柳叶的轻吟,草丛里昆虫的鸣唱,都变得那么清晰,那么响亮。
过了许久许久,孟繁星才平缓了心跳的频率,轻轻道:“之若,我不是想冒犯你。我只是想你知道,并不是只有你,才是那个溺水的人。能陪在你的身边,也是我梦寐以求说不出口的渴望,是我能想象得到的最巨大的幸福。只要你不嫌弃我,无论你走到哪里,哪怕是天涯海角,我也会尽我最大的努力,追随你的脚步,陪伴在你的身边。你在哪里,哪里,便是我的目的地。”
林之若默然良久,道:“这已经是一个承诺。我们还太小,还不能把握自己的命运,不能支配自己的生活,没有能力,也不应该,承担这样沉重的诺言。”
孟繁星强抑着激动,道:“我不是一时冲动。我想过很长时间了。如果我们现在错过了,将来,我们有能力有承当的时候,却已经没有那个可以承诺的人,又有什么意义呢?”
林之若想了想,道:“我还是不希望,我们的感情,会给你学业或者生活带来任何影响。不如这样吧,明年今日,我们再讨论这个问题。那时候,我们都过了十八岁,也应该都已经上了大学,可以算是大人了。在那之前,我们在班里,还维持一般的同学关系,好不好?”
孟繁星凝望着她,心神激荡:“好。你想怎样,都好。”
林之若看着眼前的少年,忽然觉得前所未有的放松和惬意:“我现在向你要一样东西,可不可以?”
“可以,什么都可以。”
林之若微笑招手:“你坐过来一些。”
孟繁星小心翼翼地挪到她的身边:“你要什么?”
林之若笑道:“我不敢要你的承诺,可是,我也舍不得你把这样东西给了别人。所以,我先拿了再说。”她揽住孟繁星的脖子,示意他俯下头来,轻轻地,缓缓地,把自己的嘴唇,覆在他的唇上。
欲将沉醉换悲凉
现在的你,就在我身边露出笑脸
一辆轿车,把傅青纶和林之若再次送到了省城大学。随行的校长办公室主任为他们办好了入营手续,便原车返回了江城。
此后的三个月中,这陌生的城市,偌大的校园,便只剩了他们两个人,在森森草木中,茫茫人流里,相依相对。
和林之若并肩走在从校门通向宿舍的林荫路上,傅青纶不知道自己心中那份忐忑,是惶恐还是欣喜。偷眼望去,林之若衣襟脸庞上,都洒满了树叶间漏下的斑驳光影,摇曳迷离,掩住了她的神情,看不出悲喜。
傅青纶暗暗叹了口气。
他自从明了了自己的心意,整个暑假,又和意中人终日厮守,相思日深,几成煎熬。可是,林之若无论平时多么春风和煦,只要他略略流露真情,便立刻变成三秋寒霜,九冬深雪。在下河湾,林之若从树上跳下,跌落他身上的时候,他一时冲动,把她勾入自己怀里,林之若当即变了颜色,当着众人的面,不顾而去。后来武侠故事接龙的时候,更是一出手,便取了代表傅青纶的人物的性命。傅青纶在异性面前,因为知道自己的魅力,一向从容自若,游刃自如,突然遭遇林之若这一份凛冽决绝,偏偏又是自己寤寐以求的对象,竟然弄得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好不容易等到一个机会,尾随林之若进了江超的看林小屋,想为自己的鲁莽道歉。还没有开口,林之若就端颜正色,转述了唐馨的一片痴情,要求他慎重对待,不可对她再造成伤害。
对唐馨,傅青纶总觉得有所亏负,因而宁可受着程辉的讥讽,李凯的冷眼,也坚持给她补习。对林之若维护唐馨的一片苦心,他更是深为尊重。可是,这样一来,就只能苦苦压抑自己的一番深情。在一中的时候还好,大家混在一起说说笑笑,日子很好打发。可是在省城,单独面对着他渴望而又不能亲近的女孩,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还能把握得住。而林之若那个激烈的性子,要是一旦有了越份的举动,后果,是他连想都不敢想的。
骄傲如他,不是没有想过,要挥慧剑,斩情丝,找回以前的自在自如,无牵无挂。可是,相思一旦生发,是那样的不能解释、不可理喻、不能自制。无论做什么,心里总是有一个影子;无论到哪里,想的还是那同一个人。那是不能用理性分析、不能用毅力控制、不能借外力压抑、更不能靠自己解脱的一种思想的病痛,附骨随形,无药可治。更绝望的情形,是单向的相思。因为没有回应,没有交流,所以更加在想象中疯长;因为不能说出,不能道明,所以只有在心底抑郁;因为有所顾虑,有所恐惧,所以在理智的沼泽中挣扎;因为不得不揣度、猜测,所以心情摇摆不定,时时阴转多云,云动成雨。一次次下了决心要忘却要割舍,却一次次轻易地被一个背影、一次偶遇所击碎。
有一首歌唱道:“明明知道相思苦,偏偏为你牵肠挂肚;经过几许细思量,宁愿承受这痛苦”。其实这不过是自欺欺人,就像在苦难中的人,默诵“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一样。真正的相思,是苦到了极处,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你纵然想不要也不可得,所谓“宁愿”云云,不过是阿Q式的自慰罢了。
参加物理和化学培训的,各有六个人,却只有林之若一个女生。男生们直接住进了本科宿舍,恰好分学科占了两个房间。到林之若时,却大费周章,让负责接待他们的老师几乎皱破了眉头,先是插进了女生宿舍,连换了两间,都没能住上几天,最后被安排进了进修教师所住的职工楼。傅青纶帮她搬家,见分配给她的是一套带着独立卫生间和微型起坐间的教师宿舍,卧室里虽然有两张床,但是据给他们开门的楼管处大爷说,这个学期都不会再有人住进来,很是羡慕:“真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啊。我们六个人才一个寝室,你一个人就独占了这么大一套房子。就是离教学区远了点。”
林之若也很高兴,在房间里走来走去,笑道:“你这是恭喜我呢,还是诅咒我?塞翁得马,可是祸事啊。”
不知道是林之若有先见之明,还是她运气实在太坏,事态的发展,竟然被她不幸言中。这个特殊的住宿安排,给她带来了许多困扰。
曾经举办过夏令营闭幕酒会的那个餐厅,就在林之若房间的斜对角,虽然是学校后勤部经营的,却对外开放,卡拉OK的声音震耳欲聋,每晚都响到半夜。周五周六还有舞会,更是一直喧嚷到凌晨。林之若头痛之后,本来就容易失眠,自从搬进职工楼,就没睡过一晚好觉,连戴耳塞都不管用。
然而,最让她难受的,还不是生活上的困难,而是人情上的冷漠和排挤。
这次培训和夏令营不同,课程安排和管理都非常松散,基本上是大家自行修选大学课程。听课和本科生一起,实验则集中安排在本科生不需要用实验室的时候,比较机动。傅青纶和林之若自学能力都比较强,很快就适应了这种学习方式。但是因为林之若独自住在职工楼里,管理人员有什么事情,比如实验时间的变动,课程进度通知等等,都是先告诉男生,再让男生通知她。参加培训的学生来自全省各地,互不相识,也没什么组织纪律,两边宿舍相隔又远,那几个男生便懒得给林之若传话。有好几次,林之若跑去实验室,都被告知实验已经改期,甚至已经做过了,不能再为她一个人单独开放一次。林之若几次向管理老师抗议,都没有什么效果,反而弄得另外几个人对她益发侧目而视。
傅青纶很是看不过眼,无奈自己在物理组,帮不上什么忙,只能空言安慰。林之若本来是抱着几分游戏的心态来参加培训的,激愤之下,反而动了好胜之心,不顾头痛失眠,每天早晨上课之前先去实验室确认实验日程,空闲时间就在宿舍自习,大有不破楼兰誓不还的气势。傅青纶担心她的身体,一有空,便去陪她。
这天进了房间,见林之若捧着两页信纸,边看边笑,不禁诧异:“什么事这么开心?”
林之若抬头笑道:“我刚刚收到唐馨的信。她说程辉晚上不睡觉,在宿舍拿脑袋撞床柱,撞得砰砰的,被楼长在楼道里听到了,罚他打扫宿舍楼前的空地一周。程辉现在每天晚饭后拿着扫帚和落叶奋战,还不死心,偷着到树林里练铁头功,惹得全班男生跟在后面看。”
傅青纶笑得捂着肚子,指着她道:“亏你笑得出来。这铁头功是你教给孟繁星的吧?孟繁星转教程辉的时候我也在,当时我憋笑差点没憋出内伤。说来也怪,你那套口诀明明都是胡说八道,怎么他把床都要撞翻了,好像还不知道疼,难道里面带着催眠术?”
林之若笑道:“不是催眠术,但也不是武功心法,其中另有诀窍。你拜我为师,我就告诉你。”
傅青纶想起神雕侠侣,心中一漾,道:“你是哪派的?古墓派的我才拜。”
林之若撇嘴道:“古墓派不就是一个玉女心经么,有什么了不起?本人乃是信口胡诌派开山鼻祖,自创绝学‘随心所欲经’,非孔孟,篡黄老,舌批少林,齿寒武当,震铄古今,颠覆武林,踏雪无痕冷月无声杀人不见血骗死没商量,要不是天资卓荦,慧根深种的有缘人,求我我还不教呢。”
傅青纶不知道她听懂了自己的含义没有,但无论如何不敢再说,拱手道:“弟子愚钝,有眼不识泰山,这就尾随程大师兄,拜入林大侠门下,还望大侠不吝赐教。”
林之若正色道:“也罢。见你如此诚心,我就指点你这铁头功的秘诀。你仔细听好,这秘诀只有两个字:‘憋气’。”见傅青纶摸不着头脑,大笑道:“你闭上嘴巴,捏住鼻子一分钟,再撞墙试试,就明白了。”
傅青纶冰雪聪明,略一思索,已知究竟:“原来你那些口诀,纯粹是拖延时间,等人憋得不行了,只想着呼气,就算疼也不觉得了。”
“这个道理,是我头痛的时候悟出的。人的痛觉感受能力,就那么多。平时你觉得很痛的事情,在遇上更紧迫更强烈的痛苦时,就显得微不足道了。不过,这个戏法,得练的人对教的人完全信服,一丝不苟地照做才行,一说破了就不好使了。”林之若笑道:“所以像你这样聪明的徒弟,我是不敢收的。”
傅青纶疑惑:“程辉也是一个聪明人,怎么就死心塌地被你给骗了呢?”
林之若道:“其实骗他的不是我,是他自己的愿望。自从上学期你们和钉子打架吃了亏之后,程辉一直愤愤不平,想找回场子。而且,我们离开学校之后,钉子又开始去找唐馨,还和她出去吃过冷饮。程辉要报仇,要保护妹妹,却没有力量,自然病急乱投医。”
傅青纶闻言很是诧异:“想不到还有这么多隐情。这些都是唐馨写信告诉你的?她没说为什么会和钉子出去?”
林之若自知说走了嘴,掩饰道:“唐馨自然不知道程辉的用心。其间的关节,是我自己推测的。和钉子出去的原因,她倒是说了。她对钉子虽然没有什么意思,但也不讨厌他,反正怎么都推不掉,就当是散散心。整天闷在教室里学习,也实在难为了她。”
傅青纶忧心忡忡:“但愿她成绩不要再下滑才好。”
林之若趁机道:“你既然这么关心她,不如写封信鼓励鼓励她。你一句话,比钉子出尽八宝花样百出还好使得多。”
傅青纶蹙眉看着她:“之若,你不是开玩笑吧?”
“怎么是开玩笑?你答应了我要全始全终,帮助唐馨的。”
“可是……咱们班是公用信箱。我和唐馨,现在已经不是……这样不好吧?同学们会怎么想?”
“没关系。你可以附在我的回信里面。我和唐馨通信,那是天公地道,谁也说不来什么的。”林之若逼视着他:“君子一诺,千金不易。举手之劳,不费你什么事吧?”
傅青纶看了她一眼,干脆地道:“好。我就在这里写。”他取了纸笔,立刻伏案写了起来,不一会儿就写好了,递给林之若:“你看看,这样行么?”
林之若正在把一个玻璃做成的东西小心翼翼地用胶带固定在硬纸板上,并不抬头:“你写什么,是你和唐馨之间的事情,给我看干什么?”
傅青纶想了想,把信纸折上,道:“也好。我放在这里,你回信的时候帮我捎上就行了。”
林之若这才抬起头来,嫣然一笑:“好,为大义不拘小节,干脆利落,这才是真正的男儿本色。”
得她一赞,傅青纶心里暖洋洋的,凑近她身边看她手里的东西:“这是什么?”
林之若得意地举起硬纸板:“这是我做玻璃工时顺便弄的小玩意,好多天了,每天实验之后偷空做一点,今天才算完工。”
傅青纶仔细看去,却是用玻璃棒拉成的四个字“日月昭昭”,日月各是一笔连下,看来是用一根玻璃棒拉成,昭字则分了三笔,起笔圆润,落笔纤细,中间平直,间架结构流畅自然,有些转折的地方,只有头发丝那样细的玻璃丝相连,看来很是用了一番心思。他审视良久,知道这几个字,是林之若受众人冷落,一腔郁气发泄而成,不禁赞叹:“亏你想得出来这个玩法。说不定能成为书法艺术的一个新流派呢。”
林之若笑道:“哪里有那么夸张?玻璃棒和煤气灯,毕竟不能像笔和墨那样可以细致入微地控制,勉强连成字就不错了,什么神韵气势都谈不上。不过,这个东西花了我不少功夫是真的。尤其是昭字,为了和其他的字均衡,每一部分都要做得小一点,你看放在这里简单,不知道前仆后继壮烈牺牲了多少玻璃棒呢。好在实验室别的器材都限制,唯独玻璃棒和玻璃管是无限量供应的,而且废品回收,不至于太浪费。”
傅青纶叹道:“只有你这种人,才想得出这种精致的淘气。”
林之若把硬纸板小心翼翼地放在桌面上,道:“我可不敢跟宝二爷比。人家吃喝玩乐,那是正业。我这个,是不务正业。”她直起身来,道:“不过有一点倒是相通的。我做化学实验的感觉,和贾宝玉读子曰诗云差不多,都头痛得厉害。那些酸啊碱啊的,放火上一蒸,那股味熏得我恨不得晕过去。要不是有这么个好玩的事情,真不知道能不能挺得住。”
傅青纶凝视着她,无限怜惜心痛。林之若避开他的目光,拉过椅子坐下,手支着头,道:“不要怜悯我。不然我恨你。”
傅青纶走到她身边,道:“我哪敢怜悯你?敬佩还来不及。尤其是你这个玻璃书法,我简直佩服之至。能不能送我一套?”
林之若笑道:“好啊。不过不能多,限两个字,还得笔画简单的。”
傅青纶想了想,道:“不如就用你的名字吧?之若,之若,简单明了,含蓄蕴藉。”
林之若赶紧摇头:“不好。这两个字,文不文,白不白,既无出处,也无意义,挂出来你不觉得寒碜,我还嫌丢人呢。”她想了想,道:“过两天就是中秋。中秋最出名的吟咏,大概是那句‘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了。不如这样,我就给你做‘千里’两个字,算是我送你的中秋礼物,祝你鲲鹏展翅,一飞千里。”
傅青纶笑道:“你这个礼物太新奇高雅了,我可没你的本事,只能用最俗的方式回报。中秋晚上,我请你出去吃饭赏月。”
林之若道:“好。后天我下午有实验,五点之前应该可以结束。不过得说好了,地点和方式由我来选。”
“没问题。到时候我在楼前等你。”
中秋不是法定假期,学校照常上课。中午放学回来,傅青纶接到于明雷打到宿舍楼传达室的电话,通知他们数学竞赛的结果。傅林二人都得了全省二等奖,地区一等奖,但是没有在省里出线。傅青纶放下电话,颇为诧异。自己数学并不特别出色,这个成绩,可以说是相当理想了。然而对林之若,这却是出人意料的失误。看来这个头痛对她的影响,实在是不能忽视。
和林之若共同参加竞赛培训多年,傅青纶对林之若的兴趣和天赋,可以说了解甚深。物理和化学,林之若虽然学得不错,但不过和自己在伯仲之间,甚至还不如自己努力。然而她在数学上天生的热情和才华,却是自己无法比拟的。她天性喜爱追根究底,思索纷繁现象之后的本质,角度独特,如天马行空,不拘一格,却又根植于对数学规律的深刻了解之中,很多自己冥思苦想毫无头绪的问题,她往往有神来之笔,一举攻破。
这样的挫折,对于那样要强那样骄傲的女孩来说,该是一个怎样的打击啊?要不是记起了她下午有实验,不愿意打扰她宝贵的午睡机会,傅青纶就要立刻去找她,尽自己的所能,为她开解。
好不容易等到约定的时间,却没有找到林之若。本来实验结束得晚了一点,也是常事。可是,傅青纶在楼前一直徘徊了近两个小时,眼看天已经黑透,一轮中秋的满月,从最初地平线上温暖的橘黄,变成了柳梢头上冰冷的皎洁,林之若才拎着书包,从化学楼的方向,晃悠悠走了回来。
傅青纶赶紧迎上去。林之若似乎很是疲倦,望了他一眼,抱歉地道:“对不起,让你等了这么久。我把实验试剂打翻了,只好重做。本来要给你做的玻璃字,也没有弄完,真是不好意思。”
傅青纶关切地问:“你没事吧?是不是头痛造成的?还是,”他犹豫了一下:“于老师中午也给你打电话了吧?”
林之若点点头:“不过,不是那个原因。今天做的实验要用浓硝酸,还得加热,那个味道实在太呛人了。我忍了半天,后来有点晕眩,眼前直冒金星,就把烧瓶碰翻了。”
“浓硝酸?”傅青纶吓了一跳:“那是有强烈腐蚀性的啊。有没有溅到身上?”
林之若举起手腕,袖子滑落,露出一片黄色的不规则痕迹,和周围皮肤的白皙泾渭分明:“看,像不像非洲地图?”
傅青纶握住她的手腕,指尖轻抚着那片烧伤,心痛地问:“还疼不疼?要不要去医院?”
“实验室老师已经处理过,现在不怎么疼了。”林之若不着痕迹地抽出手:“这一下,紧急事故处理程序算是刻骨铭心,想忘都忘不掉了。”
看着这个倔强得让人心痛的女孩,傅青纶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
林之若笑道:“你不是要请我吃饭赏月么,怎么不动?该不是看我的礼物没有及时送到,你就想反悔吧?”
“怎么会呢?你想怎么过,你说。”
林之若想了想,道:“我想喝酒。”
傅青纶颇有同感:“好,那我们去找个饭店。”
“不。”林之若道:“这么好的月光,留在室内太煞风景了。我们买了酒,去北面那个公园里喝。那里不是有一大丛玫瑰么?李白的诗,我最喜欢的就是‘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贴近生活,又洒脱自然。”
两个人果然买了月饼水果和一打啤酒,缓步来到公园。玫瑰花大概是耐寒的品种,居然还有一些零星的花朵,在月光下,娉婷摇曳,仿佛已经知道长冬将至,要展示最后的热情与娇艳。英雄白头,美人迟暮,如果已经知道要白头,要迟暮,而尽力成就最后的壮丽与风情,大概也就是那样子了吧。
傅青纶折了一枝玫瑰,别到林之若的衣襟上:“不怕冷的玫瑰,正配你这不怕痛的英雄。”
林之若低头看看,自嘲地一笑:“也好,反正它也开不了几天了。”
傅青纶开了两罐啤酒,递给林之若一罐:“来,难得月圆花好,管它春去秋来。干杯!”
林之若接过来,和他碰了一下:“说得好!”一仰头,竟然长虹吸水般,不换气地把一罐酒都干了,笑着把空罐倒转过来给傅青纶看。
傅青纶见她微现狂态,知道她心中有许多积郁难解,更不说话,也跟着把自己的酒喝干。
街道对面不知哪家酒店里,传来这段时间几乎被唱滥了的谢东的“笑脸”:
常常地想
现在的你
就在我身边露出笑脸
可是可是我,却搞不清
你离我是近还是远
……
傅青纶一向认为这首歌俗气。可是此刻,在清冷的月光下,在黯淡的玫瑰丛边,他忽然觉得,这曲子,其实挺有味道的。
今年居然有两个人竞赛出线,校方自然喜出望外,如何能任由林之若放弃这大好机会?此后的两天里,班主任,校领导,纷纷出动,对林之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胁之以威,诱之以利。
对于江城的大部分学生及父母来说,最大的渴望,不过是能考上大学,能离开这个落后的小城,找到一份衣食无忧的工作。因为专业兴趣这样虚无缥缈的大题目,放弃保送一流大学的机会,对他们来说,简直和食不果腹的饥民,居然还挑剔红烧肉的味道不正一样不可思议。程辉听了林之若的理由,悻悻地道:“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孟繁星关切的询问林之若:“你真的只是不喜欢化学?可是你化学又学得那么好?”
唐馨道:“就是。保送清华北大,那是多少人想都不敢想的啊!”
林之若想了想,道:“我问你们,如果你家很穷,你偶然结识了一个财雄势大的异性,他/她向你求婚。你并不喜欢对方,但是家里人贪图富贵,一致劝你接受,你干不干?”
大家相顾失笑。傅青纶道:“怎么能这么比方?靠裙带关系往上爬,会被人瞧不起。可是这次机会,你完全是靠自己的能力争取来的,那怎么一样?”
林之若道:“俗话说,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专业选择本来就和婚姻一样,某种程度上,是影响终身的。咱们不考虑别人怎么看,就说自己的想法。”
唐馨摇头:“我不干。不喜欢对方,过得不会开心,钱再多有什么用?”
孟繁星凝视着林之若,李凯望了一眼唐馨,都跟着摇头。
程辉却道:“当然要娶。这么好的机会怎么能放过?男人奋斗一辈子,为啥?说到底,是为地位和女人。两者得兼,傻瓜才不干。就算不喜欢那个女人,有了财富权势,天下美女,还不是任我予取予夺?”
唐馨道:“你也太功利了,难道对自己的感情喜好一点都不考虑?”
程辉一本正经的道:“就是因为考虑了自己的感情,我才更要这样做。能娶到自己真心爱慕的女人的男人有几个?我喜欢她,她不喜欢我。她喜欢我,我又不喜欢她。好不容易两情相悦,还有种种现实的障碍,不是棒打鸳鸯,就是两地相思。就算排除万难,修成正果,没钱一样是贫贱夫妻百事哀,弄不好还得打官司离婚。所以啊,发展才是硬道理。一个男人,没有成功的事业,便不该娶他最爱的女人。如果不能娶最爱的女人,娶谁又有什么分别?当然要挑最有利的了。”
唐馨笑道:“你总有歪理。但是咱们不是讨论你的婚姻问题,是讨论之若去不去培训的问题。按你的理论,之若应该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把自己嫁出去再说?”
程辉道:“那又不一定。我刚才说的,是就我自己的情况而言。人穷志短,能有个像样的地方接收就笑得合不拢嘴了,还敢挑挑拣拣,说什么喜欢不喜欢?林之若什么人啊,那是皇帝的女儿,根本就不愁嫁不出去。她喜欢什么专业,就选什么专业,就算不保送,还不是照样考清华北大?”
林之若摇头道:“你太抬举我了。无论是竞赛,还是高考,都是有风险的。不然,校方也不会施加这么大的压力。”
孟繁星关切地问:“那你不同意,校方怎么说?”
林之若苦笑:“还能怎么说?当然是找家长。我爸打电话给校长办公室,说支持我的选择,都不行。校领导非要他亲自来一趟。”
此事一夜之间,轰动一中。林之若走到哪里,都有人指指点点。以讹传讹,后来竟然变成“那个不肯保送北大的女生”。林谦诚到达的下午,校领导请他吃饭,于明雷和林之若作陪。一行人从操场穿过,引得万人瞻仰。教学楼里每一层窗子后,都挤着一排黑压压的脑袋。
孟繁星从来没有见过林谦诚,也跟在程辉后面向外看,只见校领导身边,走着一个中等身材的中年男子,沉静大方,儒雅从容,无论容貌气度,都一眼看得出林之若的影子,虽然素不相识,却让他心中感觉无限亲切。
酒席之上,校领导殷勤劝请。林谦诚久经风浪,不动声色,先详细询问女儿的情况。听说了林之若得病经过,大为震惊,要求立刻带林之若回上海详细检查,竞赛也好,高考也好,容后再说。于明雷赶紧把省城三院专家的诊断结果转述给他。林之若本人也反对,觉得病情并无可疑之处,重在休养,不愿意千里往返奔波。林谦诚本来对女儿是否参加竞赛,并不介意,任由女儿自行决择。此时考虑到她的病情,也支持她放弃培训。因为竞赛培训的学习强度,远较高考复习为重,容易加重病情,反而影响了高考。
校领导见白费了若干唇舌气力,仍是这样的结果,很是失望。最后还是于明雷提出了一个办法,把本年度高考的考题拿来,在教研室对林之若当场测试。她每答完一科,也不必检查,立刻由相应的科任老师判卷。林之若三个多小时答完了五份卷子,累得瘫在桌子上动弹不了。还没有缓过劲来,成绩已经统计出来,她的综合成绩竟然远远高过一中本届状元,超出了全国最好大学的录取分数线。于明雷以此解除了林之若父女的后顾之忧,指出林之若参加竞赛培训只需尽力而为,并非背水一战,就算因为头痛不能取得名次,依然可以回来参加高考,也依然有把握考上最好的大学。而且省城三院就在省城大学附近,林之若要复诊,远比在江城容易得多。
林谦诚被于明雷说服,作为家长拍板同意林之若前去参加培训。林之若回到班级,把经过跟大家说了,叹道:“于老师真不简单。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就是绝招啊。”
程辉诧异的看了她一眼:“你才知道?于老师那就是修行千年的老狐狸。”
唐馨拉着林之若的手,道:“之若,那你自己愿意去么?”
林之若摊开手:“愿意,当然愿意。进可攻,退可守,公费去省城游玩三个月,我还有什么理由反对?”
唐馨搂着林之若的脖子,很为她高兴。大家也都受了感染。傅青纶似乎尤其开心。虽然没有说什么,神情间却流露出掩饰不住的兴奋。
望着微笑的林之若,孟繁星心中空荡荡的。真的就要这样分别,真的就要从此云水相隔了么?那个他默默关注,倾心相爱的女孩,真的就要从此飞出他的世界,走向他无法追随,无法陪伴,甚至无法关心,无法窥伺的别样的天地中去了么?
即将来临的别离,给了他前所未有的勇气。第二天下午一下课,孟繁星就守在校门口。见林之若从食堂出来,和唐馨说了两句话,便一个人向校外走来,他插在兜里的手握成了拳头,汗津津的,自己却毫无察觉,脚步顿了一顿,迎上了踏着金色斜晖漫步而来的林之若。
今夕共此灯烛光
林之若依着江边那棵大柳树,看着缓缓东流的江水,和沿着江堤走来的少年。
他手中拎着一个很大的盒子,颀长的身影略略倾侧,映着天边暗红的云彩,四野深碧的草木,仿佛一卷移动的彩画山水。
一对晚归的燕子从水边掠过,剪刀也似的翅膀在空中划出优美的弧形。不知道什么地方传来蛐蛐的叫声,如清水般荡漾开来,声声歌着流年短促。
林之若深深吸了一口气。多么美好的傍晚,多么美好的时光!所以才会有夸父逐日的传说吧,耗尽生命中所有的能量与热情,也要挽留那一抹亮色。
孟繁星走到林之若面前,站定,见她目不转睛的望着自己,脸上红了红,低下头,把手中的盒子放在地上,解开包装,却是一个水果奶油蛋糕,上面橘黄色的奶油写着‘生日快乐’。乐字的右下角,还点缀着一朵鲜红的奶油玫瑰花。
林之若有一丝惊讶:“你约我来,是给我过生日?”
孟繁星点了点头,在草地上面对林之若坐下:“昨天是你的生日,是吧?你不让我逃课,只好今天给你补过了。”见林之若欲言又止,又道:“我知道你不喜欢过生日,觉得对母亲和孩子来说,那都是痛苦的一天。可是,我希望从今天起,你会觉得,生命的开始和延续,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
林之若凝望着他,默然不语。孟繁星接着道:“我过生日时,你曾经在送我的书上留言,感谢我带给这个世界的光明与温暖。同样的,今天,我想要告诉你,你的存在,无论你愿意与否,也已经照亮了许多人的生命,影响了很多人的生活。你过得如何,快乐不快乐,已经不再是你一个人的事情。”
林之若望着他,惊奇不已。这么羞涩温和的一个男孩,昨天主动约自己出来,已经让她大感意外;而见面之后,开口就是这么严肃的一篇话,竟仿佛已经知道了这几日她心头萦绕不去的阴影,特地来开解她似的,更让她既感动又尴尬,一时说不出话来。
孟繁星从掏出两盒彩色的小蜡烛,温柔地道:“过去的十七年,我没有能够陪你庆祝。可是,我相信每一年,你都有很多快乐的,值得纪念,值得庆祝的事情。我和你一起回顾,好不好?就算我给你补过以前的生日。”
林之若益发诧异:“怎么回顾?”
孟繁星笑了一下,在蛋糕上插下一根蜡烛:“这是你生命里的第一个年头。那时候的你,还是一个粉嘟嘟的婴儿,和所有的婴儿一样,对这个世界的一切都感到无限新奇,给父母长辈带来很多的欢笑。”
林之若微笑:“说得老气横秋的。其实你还不是一样?看你现在的模样,小的时候一定跟洋娃娃似的,特别可爱。”
孟繁星笑道:“我没说不一样啊。我妈妈说我小的时候,是小区里所有婶子大娘的宠儿。好多人上赶着跟我订娃娃亲呢。”
林之若想象着他婴儿时代的模样,惋惜地道:“只可惜那时候我不认识你。不然,我爬也要爬过去,先霸占了再说。”
孟繁星笑道:“你现在霸占也不晚啊。”
林之若从来没有听过他这样大胆的玩笑,心中一动,探究的目光落在他脸上。
孟繁星不经意间吐露心声,反而把自己吓了一跳,一霎那,心旌与柳枝齐摇,双颊共晚霞一色。他赶紧低下头去,插上第二根蜡烛:“你开始摇摇摆摆地走路,呢喃不清地学话,开始和身外的世界交流。这个时候的小孩,是妈妈的心尖宝贝。每一个在母亲怀里长大的孩子,都曾拥有过世界上最深切最温柔的慈爱。只可惜我们长大之后,便不记得幼儿时代的一切。”
林之若俯视着那根蜡烛,若有所思,默然不语。
连着插上三根蜡烛,孟繁星柔声道:“在乡下的时候,你外婆说,你小时候特别聪明,三岁能背乘法表,四岁能背唐诗,五岁便会解鸡兔同笼的问题。那时候的你,是全家的骄傲吧?”
林之若侧头想了想:“可能吧。我也不是很清楚。五岁之前的记忆,都很模糊了。唯一有点印象的,好像是有一次在爸爸的办公室,大家都来逗我,给我出各种题目。一位叔叔还悄悄把我的辫子系在椅子上。我要出去找爸爸,一迈步,就被绊倒在地,连椅子都翻了。大家哈哈大笑。我很不高兴,回家就吵着剪头发。其实妈妈很喜欢我留长头发的。她早晨无论多么忙,都会拿梳子细细地给我梳头,编很多可爱的小辫子。”
孟繁星微笑道:“你妈妈是因为喜欢你,才会花很多心思给你打扮啊。只可惜你从小就那么倔强,不对你心意的,便不肯留意,很容易错过生活中一些小小的乐趣。”
林之若想了想,自己也笑起来:“我是有这个毛病。”她调皮地向孟繁星一揖:“多谢孟老师提醒,我以后一定注意。”
孟繁星拿起六根蜡烛,插成一排:“六岁到十一岁,你上小学。你这样的性子,决不会默默无闻,一定有很多趣事。可惜我和你不在一个学校,没有机会知道。希望以后,你会慢慢讲给我听。”
慢慢讲给他听?林之若心中一震,借着暗淡下去的暮色,细细审视孟繁星的面容,却见他毫无异常,看来只是随口说出,并无深意。可是,正因为漫不经心,随口而出,反而让她更加心动神摇,让她觉得,这个少年和自己一样,很久很久以来,已经在心底深处,把对方当成了最亲密的人。那种亲密,已经酝酿如此之久,那个愿望,已经潜伏如此之深,所以在最不经意,最不设防的时候,便自然而然流露出来。
孟繁星没有觉察她的心绪起伏,慎重地插上了第十二根蜡烛:“这一年,我认识了你。”
“你认识了我?”
“是啊。初一你是在三班吧?我就在隔壁的四班。我们的任课老师都是一样的。不过,我认识你,不是因为老师们上课总提起你的大名,也不是因为你考试竞赛总是第一。那时候,我对成绩还没有什么概念。我认识你,是因为你是学生会的纪律委员,负责检查间操纪律。很多男生因为逃间操,都曾经被你训斥过。同学们给你起了个外号,叫‘灭绝师太’。”
林之若有点尴尬:“有那么夸张么?当时我还觉得自己很尽职尽责呢。”
孟繁星笑道:“当年你明明个子矮矮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看着就让人心里打怵。那时候,我一看到你就绕路走,生怕不小心犯在你手里。
“怪不得我不认识你呢。”
“是我不敢让你认识。”孟繁星又插了一根蜡烛:“初二你升了职,不再管间操,大家那个高兴。当时程辉分到我们班,用了两句很酷的词来形容,到现在我还印象深刻。”
“什么词?”
“奔走相告,弹冠相庆。”
林之若嘿嘿笑了:“我就知道他嘴里吐不出象牙来。”
孟繁星道:“那时候你在一班,我们在八班,基本上没有什么交集。不过还是能听到有关你的传言,都是说你有多拽的。比如说,你不交作业,和老师拍桌子对着吼,考试半个小时交卷,作文没有老师敢给评分,等等。”
林之若骇笑:“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孟繁星道:“虽然是传闻,也可见你在大家心目中的形象。一般而言,女生无论干什么,都是成群结队的。只有你,总是一个人,独来独往。我经常看到你一个人在操场上走过,目不斜视,好像什么都看不进眼里去似的。
林之若自嘲地一笑:“不是我不想成群结伙,是没有人肯和我成群结伙啊。”
孟繁星微笑:“现在我当然知道。不过当时,我的确相信你是个极其骄傲自负,难以接近的人。那个时候,我无论如何想不到,有一天,我会和你……靠得这么近。”
林之若心头暖暖的,见他插上了第十四根蜡烛,抢先道:“这个生日,很值得纪念。因为这一天,我认识了你。”
“这一天,你认识了我。”孟繁星不由自主地低声重复了一遍,抬眼看着林之若。
林之若听着他语气中无限激荡缠绵之意,竟也失去了一向的镇定从容,微微低了头,双颊也热了起来。
晚风吹拂,暮色渐浓,仿佛厚厚的灰纱,把两个人笼罩在这个小小的,只有对方的天地里。
过了许久,孟繁星才低声道:“原来开学那天,就是你的生日。”
为了摆脱暧昧尴尬的气氛,林之若故意笑道:“是啊。你还送了我一份别致的生日礼物,把我撞了个仰八叉,还洒了满身的水。”
孟繁星也笑了:“当时我别提多害怕了。撞上谁不好,撞上这个全年级最恐怖的人物,以为你不知道怎么惩罚我呢。想不到你一句话都没有说,反而是看起来挺温柔的唐馨,狠狠训了我一通。那时候我就想,这人啊,真是不可貌相。”
林之若想着当日的情形:“是程辉他们跟在你后面吧?你回去的时候,我听到他们哄堂大笑,笑什么呢?”
“还能笑什么?程辉他们本来躲得远远的,生怕你一怒,连他们都怪上。看到是唐馨出头,又转过头来,嫉妒我有艳福,后悔自己怎么没有跑在前头。”
林之若抿嘴乐了:“这倒的确是他的作风。”
孟繁星道:“从那之后,我开始仔细观察你,发觉你其实和大家传说的很不一样,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
“嗯,这话我爱听。”林之若调笑他:“怎么个很好很好法?”
孟繁星想了想,腼腆地笑了:“我不会形容。总之,你心地很好,很纯真,对人也很坦诚,很亲切。不过,你好像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不太注意身边的事情,言辞又厉害,观点又奇特,不了解你的人,就很容易产生误会。”
林之若很是感动:“原来那个时候,你已经是我的知己。”
“其实,你对我的影响很大。”孟繁星低下头,道:“我本来一直都是混混沌沌的。可是,初三那一年,因为你,我好像突然开始会思考,会想很多以前从来没有想过的事情,学习上也开始认真起来。”
“可惜没有酒。”林之若笑道:“我们这也算惺惺相惜吧,应该干一杯才对。”
孟繁星又插下一根蜡烛:“高一的生日,你是在滨洲度过的。你出了那件事,我很为你担心。后来你回来了,变得更加坚强开朗,我又很为你高兴。其实,听说你去滨州的时候,我虽然很诧异,但是又好像意料之中,仿佛知道你遇到这样的事情,就一定会这样做似的。就算不是去滨洲,也会有别的一种激烈的抗争方式。”
林之若有点意外:“老实说,事情发生之前,我自己都想不到我会这么反应。你怎么判断的呢?”
“只是直觉。你即使在最安静的时候,也给我一种刚烈不屈的感觉。就好像一头虎,就算蜷着,你也知道那不是一只大猫。”
“厉害,厉害。怪不得我爸都佩服你呢。”林之若打量着他:“识人之明,也是一种天赋吧。我就没有这种本领。你以后应该做和人打交道的工作。商场也好,官场也好,前途都不可限量。”
察觉到她语气中的严肃和诚挚,孟繁星羞赧地低下头,心头却因为这份盛赞,而涌起一股希望的热潮。他又插上一根蜡烛,道:“其实,在大家心目中,你才是真正的前途不可限量。而你,又是那么地意气风发,神采飞扬。我最喜欢看你微笑的样子,好像整个世界都在你手中。你什么都不怕,什么都可以做,又什么都不在乎,什么都无所谓。如果能一直看到你的这个样子,即使我就是你并不在乎的世界的一部分,我也会很高兴很满足了。”
林之若头痛之后,一直挣扎在痛苦的漩涡里,还没有机会追思往事。此刻听到孟繁星的描述,想起头痛之前,自己无拘无束,纵横书卷的生活,悠然自得,舒适快意的心境,黯然无语。
孟繁星插上最后一根蜡烛,直视着她:“今天,我陪你一起庆祝你的十七岁生日。你每天头痛,数学竞赛又没有考好,可能会觉得没有什么值得高兴的。可是,我想你知道,生命是一个机会,是无限的可能。也许有很多痛苦,却也可能有更多快乐。而无论痛苦还是快乐,都有一个人,愿意,并且恳求,你和他分享,希望以后你的每一个生日,都能陪在你身边,和你一同庆祝。”
鼓起勇气,说完这番话,孟繁星心怦怦乱跳,等着林之若的回答,却见她只是怔怔望着自己,不知道在想什么,既不说话,也不动弹。他暗暗叹了口气,拿起火柴,把蜡烛一一点燃。一团团小小的橘黄的火焰,在暗沉的暮色中跳跃着,仿佛一颗颗燃烧的心脏,放射着可以照亮整个世界,温暖整个世界的光芒。
摇动的烛光里,孟繁星俊秀的脸庞,忽明忽暗,仿佛午夜盛放的昙花,在最阴暗冰冷的时刻,倾尽生命最美的风华。无可抗拒,不容挽留。林之若深为感动,凝望着他的脸庞,再也不肯移开目光。
孟繁星柔声道:“来,许个愿,吹蜡烛。”
林之若想了想,道:“愿这个世界,不再有生老病死,怨恨贪痴,爱无别离,所求能得。”她长吸了一口气,鼓腮吹出,所有的烛火跳了一下,一同熄灭。
世界霎时沉入黑暗。直到眼睛适应了淡淡的月光,两个人才发现对方正在凝望自己,都不好意思地一笑。
孟繁星道:“你这个愿望,我怎么听着,跟课本上那句‘愿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差不多?你还真有古人风范。”
林之若笑道:“杜甫是穷怕了,以为人有了大屋子住,就会开心。其实,人的欲望复杂着呢。饥思食,渴思饮,饱暖了想空闲,空闲了吧,又嫌寂寞难耐。所以人啊,注定了是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思的什么,反而不重要。”
她仰起脸庞,望着柳枝后的一弯新月,轻轻地道:“你对我的好意,我都清楚。你嫌我对你冷淡,我也知道。我妈妈出事的时候,你曾经说,所爱之人的沉默,比误解和争吵更伤人。这话我一直记着。现在,我可以明明白白告诉你,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这么渴望亲近一个人,渴望得到他,触摸他,想得心都痛了,要用很大很大的力气,才能控制自己。可是,越是渴望,我就越怕,怕我会辜负了你,怕有一天,你会后悔。”
孟繁星只觉得心一直提上来,以至于喉咙发紧,嘴里有淡淡地腥咸味,连声音都颤抖了:“为什么?”
林之若心疼地看了他一眼,狠了狠心,道:“头痛之前,我一直不明白,人们为什么会那么辛苦地追求爱情。我总觉得,一个人多好啊,自由自在。就算是喜欢一个人吧,就像喜欢明月清风,有的时候尽情欣赏,没有的时候也无所谓,何必非要带回家,占为己有呢?”她的声音变得苦涩:“头痛之后,我才明白。原来一个人软弱的时候,总是希望可以抓住什么东西,希望自己喜欢的人,能一直陪在身边。就好像溺水的人,哪怕抓住一棵稻草,一根浮木也是好的。可是,这对你是不公平的。”
见孟繁星张口欲语,她摆手阻止:“我知道,你会说,你是心甘情愿的。但是,我不能接受你这样的牺牲。如果我把你拖下水,影响了你的成绩,你的前途,我怎么能安心呢?如果我健康时不肯回应你,一生病便滥用你的柔情,抚慰我的伤痛,这样的自私,连我自己都要鄙视自己,又怎么配得上你这么好的人,这么纯的感情呢?”
孟繁星温柔地凝视她:“就这样?”
“什么就这样?”
“你的顾虑,就是这样?”
“这样还不够么?我……”林之若的话遽然中断。孟繁星突然探身过来,嘴唇在她脸颊上轻轻一碰,又闪电般缩了回去。
那一刹那,仿佛电流通过全身,所有的细胞都变得兴奋,所有的感觉都被激活。爱情如此奇妙,只是这一轻触,已经是人世间最美妙最强烈的感觉。
天地忽然安静了下来。江水拍打着江堤的节奏,晚风吹过柳叶的轻吟,草丛里昆虫的鸣唱,都变得那么清晰,那么响亮。
过了许久许久,孟繁星才平缓了心跳的频率,轻轻道:“之若,我不是想冒犯你。我只是想你知道,并不是只有你,才是那个溺水的人。能陪在你的身边,也是我梦寐以求说不出口的渴望,是我能想象得到的最巨大的幸福。只要你不嫌弃我,无论你走到哪里,哪怕是天涯海角,我也会尽我最大的努力,追随你的脚步,陪伴在你的身边。你在哪里,哪里,便是我的目的地。”
林之若默然良久,道:“这已经是一个承诺。我们还太小,还不能把握自己的命运,不能支配自己的生活,没有能力,也不应该,承担这样沉重的诺言。”
孟繁星强抑着激动,道:“我不是一时冲动。我想过很长时间了。如果我们现在错过了,将来,我们有能力有承当的时候,却已经没有那个可以承诺的人,又有什么意义呢?”
林之若想了想,道:“我还是不希望,我们的感情,会给你学业或者生活带来任何影响。不如这样吧,明年今日,我们再讨论这个问题。那时候,我们都过了十八岁,也应该都已经上了大学,可以算是大人了。在那之前,我们在班里,还维持一般的同学关系,好不好?”
孟繁星凝望着她,心神激荡:“好。你想怎样,都好。”
林之若看着眼前的少年,忽然觉得前所未有的放松和惬意:“我现在向你要一样东西,可不可以?”
“可以,什么都可以。”
林之若微笑招手:“你坐过来一些。”
孟繁星小心翼翼地挪到她的身边:“你要什么?”
林之若笑道:“我不敢要你的承诺,可是,我也舍不得你把这样东西给了别人。所以,我先拿了再说。”她揽住孟繁星的脖子,示意他俯下头来,轻轻地,缓缓地,把自己的嘴唇,覆在他的唇上。
欲将沉醉换悲凉
现在的你,就在我身边露出笑脸
一辆轿车,把傅青纶和林之若再次送到了省城大学。随行的校长办公室主任为他们办好了入营手续,便原车返回了江城。
此后的三个月中,这陌生的城市,偌大的校园,便只剩了他们两个人,在森森草木中,茫茫人流里,相依相对。
和林之若并肩走在从校门通向宿舍的林荫路上,傅青纶不知道自己心中那份忐忑,是惶恐还是欣喜。偷眼望去,林之若衣襟脸庞上,都洒满了树叶间漏下的斑驳光影,摇曳迷离,掩住了她的神情,看不出悲喜。
傅青纶暗暗叹了口气。
他自从明了了自己的心意,整个暑假,又和意中人终日厮守,相思日深,几成煎熬。可是,林之若无论平时多么春风和煦,只要他略略流露真情,便立刻变成三秋寒霜,九冬深雪。在下河湾,林之若从树上跳下,跌落他身上的时候,他一时冲动,把她勾入自己怀里,林之若当即变了颜色,当着众人的面,不顾而去。后来武侠故事接龙的时候,更是一出手,便取了代表傅青纶的人物的性命。傅青纶在异性面前,因为知道自己的魅力,一向从容自若,游刃自如,突然遭遇林之若这一份凛冽决绝,偏偏又是自己寤寐以求的对象,竟然弄得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好不容易等到一个机会,尾随林之若进了江超的看林小屋,想为自己的鲁莽道歉。还没有开口,林之若就端颜正色,转述了唐馨的一片痴情,要求他慎重对待,不可对她再造成伤害。
对唐馨,傅青纶总觉得有所亏负,因而宁可受着程辉的讥讽,李凯的冷眼,也坚持给她补习。对林之若维护唐馨的一片苦心,他更是深为尊重。可是,这样一来,就只能苦苦压抑自己的一番深情。在一中的时候还好,大家混在一起说说笑笑,日子很好打发。可是在省城,单独面对着他渴望而又不能亲近的女孩,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还能把握得住。而林之若那个激烈的性子,要是一旦有了越份的举动,后果,是他连想都不敢想的。
骄傲如他,不是没有想过,要挥慧剑,斩情丝,找回以前的自在自如,无牵无挂。可是,相思一旦生发,是那样的不能解释、不可理喻、不能自制。无论做什么,心里总是有一个影子;无论到哪里,想的还是那同一个人。那是不能用理性分析、不能用毅力控制、不能借外力压抑、更不能靠自己解脱的一种思想的病痛,附骨随形,无药可治。更绝望的情形,是单向的相思。因为没有回应,没有交流,所以更加在想象中疯长;因为不能说出,不能道明,所以只有在心底抑郁;因为有所顾虑,有所恐惧,所以在理智的沼泽中挣扎;因为不得不揣度、猜测,所以心情摇摆不定,时时阴转多云,云动成雨。一次次下了决心要忘却要割舍,却一次次轻易地被一个背影、一次偶遇所击碎。
有一首歌唱道:“明明知道相思苦,偏偏为你牵肠挂肚;经过几许细思量,宁愿承受这痛苦”。其实这不过是自欺欺人,就像在苦难中的人,默诵“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一样。真正的相思,是苦到了极处,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你纵然想不要也不可得,所谓“宁愿”云云,不过是阿Q式的自慰罢了。
参加物理和化学培训的,各有六个人,却只有林之若一个女生。男生们直接住进了本科宿舍,恰好分学科占了两个房间。到林之若时,却大费周章,让负责接待他们的老师几乎皱破了眉头,先是插进了女生宿舍,连换了两间,都没能住上几天,最后被安排进了进修教师所住的职工楼。傅青纶帮她搬家,见分配给她的是一套带着独立卫生间和微型起坐间的教师宿舍,卧室里虽然有两张床,但是据给他们开门的楼管处大爷说,这个学期都不会再有人住进来,很是羡慕:“真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啊。我们六个人才一个寝室,你一个人就独占了这么大一套房子。就是离教学区远了点。”
林之若也很高兴,在房间里走来走去,笑道:“你这是恭喜我呢,还是诅咒我?塞翁得马,可是祸事啊。”
不知道是林之若有先见之明,还是她运气实在太坏,事态的发展,竟然被她不幸言中。这个特殊的住宿安排,给她带来了许多困扰。
曾经举办过夏令营闭幕酒会的那个餐厅,就在林之若房间的斜对角,虽然是学校后勤部经营的,却对外开放,卡拉OK的声音震耳欲聋,每晚都响到半夜。周五周六还有舞会,更是一直喧嚷到凌晨。林之若头痛之后,本来就容易失眠,自从搬进职工楼,就没睡过一晚好觉,连戴耳塞都不管用。
然而,最让她难受的,还不是生活上的困难,而是人情上的冷漠和排挤。
这次培训和夏令营不同,课程安排和管理都非常松散,基本上是大家自行修选大学课程。听课和本科生一起,实验则集中安排在本科生不需要用实验室的时候,比较机动。傅青纶和林之若自学能力都比较强,很快就适应了这种学习方式。但是因为林之若独自住在职工楼里,管理人员有什么事情,比如实验时间的变动,课程进度通知等等,都是先告诉男生,再让男生通知她。参加培训的学生来自全省各地,互不相识,也没什么组织纪律,两边宿舍相隔又远,那几个男生便懒得给林之若传话。有好几次,林之若跑去实验室,都被告知实验已经改期,甚至已经做过了,不能再为她一个人单独开放一次。林之若几次向管理老师抗议,都没有什么效果,反而弄得另外几个人对她益发侧目而视。
傅青纶很是看不过眼,无奈自己在物理组,帮不上什么忙,只能空言安慰。林之若本来是抱着几分游戏的心态来参加培训的,激愤之下,反而动了好胜之心,不顾头痛失眠,每天早晨上课之前先去实验室确认实验日程,空闲时间就在宿舍自习,大有不破楼兰誓不还的气势。傅青纶担心她的身体,一有空,便去陪她。
这天进了房间,见林之若捧着两页信纸,边看边笑,不禁诧异:“什么事这么开心?”
林之若抬头笑道:“我刚刚收到唐馨的信。她说程辉晚上不睡觉,在宿舍拿脑袋撞床柱,撞得砰砰的,被楼长在楼道里听到了,罚他打扫宿舍楼前的空地一周。程辉现在每天晚饭后拿着扫帚和落叶奋战,还不死心,偷着到树林里练铁头功,惹得全班男生跟在后面看。”
傅青纶笑得捂着肚子,指着她道:“亏你笑得出来。这铁头功是你教给孟繁星的吧?孟繁星转教程辉的时候我也在,当时我憋笑差点没憋出内伤。说来也怪,你那套口诀明明都是胡说八道,怎么他把床都要撞翻了,好像还不知道疼,难道里面带着催眠术?”
林之若笑道:“不是催眠术,但也不是武功心法,其中另有诀窍。你拜我为师,我就告诉你。”
傅青纶想起神雕侠侣,心中一漾,道:“你是哪派的?古墓派的我才拜。”
林之若撇嘴道:“古墓派不就是一个玉女心经么,有什么了不起?本人乃是信口胡诌派开山鼻祖,自创绝学‘随心所欲经’,非孔孟,篡黄老,舌批少林,齿寒武当,震铄古今,颠覆武林,踏雪无痕冷月无声杀人不见血骗死没商量,要不是天资卓荦,慧根深种的有缘人,求我我还不教呢。”
傅青纶不知道她听懂了自己的含义没有,但无论如何不敢再说,拱手道:“弟子愚钝,有眼不识泰山,这就尾随程大师兄,拜入林大侠门下,还望大侠不吝赐教。”
林之若正色道:“也罢。见你如此诚心,我就指点你这铁头功的秘诀。你仔细听好,这秘诀只有两个字:‘憋气’。”见傅青纶摸不着头脑,大笑道:“你闭上嘴巴,捏住鼻子一分钟,再撞墙试试,就明白了。”
傅青纶冰雪聪明,略一思索,已知究竟:“原来你那些口诀,纯粹是拖延时间,等人憋得不行了,只想着呼气,就算疼也不觉得了。”
“这个道理,是我头痛的时候悟出的。人的痛觉感受能力,就那么多。平时你觉得很痛的事情,在遇上更紧迫更强烈的痛苦时,就显得微不足道了。不过,这个戏法,得练的人对教的人完全信服,一丝不苟地照做才行,一说破了就不好使了。”林之若笑道:“所以像你这样聪明的徒弟,我是不敢收的。”
傅青纶疑惑:“程辉也是一个聪明人,怎么就死心塌地被你给骗了呢?”
林之若道:“其实骗他的不是我,是他自己的愿望。自从上学期你们和钉子打架吃了亏之后,程辉一直愤愤不平,想找回场子。而且,我们离开学校之后,钉子又开始去找唐馨,还和她出去吃过冷饮。程辉要报仇,要保护妹妹,却没有力量,自然病急乱投医。”
傅青纶闻言很是诧异:“想不到还有这么多隐情。这些都是唐馨写信告诉你的?她没说为什么会和钉子出去?”
林之若自知说走了嘴,掩饰道:“唐馨自然不知道程辉的用心。其间的关节,是我自己推测的。和钉子出去的原因,她倒是说了。她对钉子虽然没有什么意思,但也不讨厌他,反正怎么都推不掉,就当是散散心。整天闷在教室里学习,也实在难为了她。”
傅青纶忧心忡忡:“但愿她成绩不要再下滑才好。”
林之若趁机道:“你既然这么关心她,不如写封信鼓励鼓励她。你一句话,比钉子出尽八宝花样百出还好使得多。”
傅青纶蹙眉看着她:“之若,你不是开玩笑吧?”
“怎么是开玩笑?你答应了我要全始全终,帮助唐馨的。”
“可是……咱们班是公用信箱。我和唐馨,现在已经不是……这样不好吧?同学们会怎么想?”
“没关系。你可以附在我的回信里面。我和唐馨通信,那是天公地道,谁也说不来什么的。”林之若逼视着他:“君子一诺,千金不易。举手之劳,不费你什么事吧?”
傅青纶看了她一眼,干脆地道:“好。我就在这里写。”他取了纸笔,立刻伏案写了起来,不一会儿就写好了,递给林之若:“你看看,这样行么?”
林之若正在把一个玻璃做成的东西小心翼翼地用胶带固定在硬纸板上,并不抬头:“你写什么,是你和唐馨之间的事情,给我看干什么?”
傅青纶想了想,把信纸折上,道:“也好。我放在这里,你回信的时候帮我捎上就行了。”
林之若这才抬起头来,嫣然一笑:“好,为大义不拘小节,干脆利落,这才是真正的男儿本色。”
得她一赞,傅青纶心里暖洋洋的,凑近她身边看她手里的东西:“这是什么?”
林之若得意地举起硬纸板:“这是我做玻璃工时顺便弄的小玩意,好多天了,每天实验之后偷空做一点,今天才算完工。”
傅青纶仔细看去,却是用玻璃棒拉成的四个字“日月昭昭”,日月各是一笔连下,看来是用一根玻璃棒拉成,昭字则分了三笔,起笔圆润,落笔纤细,中间平直,间架结构流畅自然,有些转折的地方,只有头发丝那样细的玻璃丝相连,看来很是用了一番心思。他审视良久,知道这几个字,是林之若受众人冷落,一腔郁气发泄而成,不禁赞叹:“亏你想得出来这个玩法。说不定能成为书法艺术的一个新流派呢。”
林之若笑道:“哪里有那么夸张?玻璃棒和煤气灯,毕竟不能像笔和墨那样可以细致入微地控制,勉强连成字就不错了,什么神韵气势都谈不上。不过,这个东西花了我不少功夫是真的。尤其是昭字,为了和其他的字均衡,每一部分都要做得小一点,你看放在这里简单,不知道前仆后继壮烈牺牲了多少玻璃棒呢。好在实验室别的器材都限制,唯独玻璃棒和玻璃管是无限量供应的,而且废品回收,不至于太浪费。”
傅青纶叹道:“只有你这种人,才想得出这种精致的淘气。”
林之若把硬纸板小心翼翼地放在桌面上,道:“我可不敢跟宝二爷比。人家吃喝玩乐,那是正业。我这个,是不务正业。”她直起身来,道:“不过有一点倒是相通的。我做化学实验的感觉,和贾宝玉读子曰诗云差不多,都头痛得厉害。那些酸啊碱啊的,放火上一蒸,那股味熏得我恨不得晕过去。要不是有这么个好玩的事情,真不知道能不能挺得住。”
傅青纶凝视着她,无限怜惜心痛。林之若避开他的目光,拉过椅子坐下,手支着头,道:“不要怜悯我。不然我恨你。”
傅青纶走到她身边,道:“我哪敢怜悯你?敬佩还来不及。尤其是你这个玻璃书法,我简直佩服之至。能不能送我一套?”
林之若笑道:“好啊。不过不能多,限两个字,还得笔画简单的。”
傅青纶想了想,道:“不如就用你的名字吧?之若,之若,简单明了,含蓄蕴藉。”
林之若赶紧摇头:“不好。这两个字,文不文,白不白,既无出处,也无意义,挂出来你不觉得寒碜,我还嫌丢人呢。”她想了想,道:“过两天就是中秋。中秋最出名的吟咏,大概是那句‘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了。不如这样,我就给你做‘千里’两个字,算是我送你的中秋礼物,祝你鲲鹏展翅,一飞千里。”
傅青纶笑道:“你这个礼物太新奇高雅了,我可没你的本事,只能用最俗的方式回报。中秋晚上,我请你出去吃饭赏月。”
林之若道:“好。后天我下午有实验,五点之前应该可以结束。不过得说好了,地点和方式由我来选。”
“没问题。到时候我在楼前等你。”
中秋不是法定假期,学校照常上课。中午放学回来,傅青纶接到于明雷打到宿舍楼传达室的电话,通知他们数学竞赛的结果。傅林二人都得了全省二等奖,地区一等奖,但是没有在省里出线。傅青纶放下电话,颇为诧异。自己数学并不特别出色,这个成绩,可以说是相当理想了。然而对林之若,这却是出人意料的失误。看来这个头痛对她的影响,实在是不能忽视。
和林之若共同参加竞赛培训多年,傅青纶对林之若的兴趣和天赋,可以说了解甚深。物理和化学,林之若虽然学得不错,但不过和自己在伯仲之间,甚至还不如自己努力。然而她在数学上天生的热情和才华,却是自己无法比拟的。她天性喜爱追根究底,思索纷繁现象之后的本质,角度独特,如天马行空,不拘一格,却又根植于对数学规律的深刻了解之中,很多自己冥思苦想毫无头绪的问题,她往往有神来之笔,一举攻破。
这样的挫折,对于那样要强那样骄傲的女孩来说,该是一个怎样的打击啊?要不是记起了她下午有实验,不愿意打扰她宝贵的午睡机会,傅青纶就要立刻去找她,尽自己的所能,为她开解。
好不容易等到约定的时间,却没有找到林之若。本来实验结束得晚了一点,也是常事。可是,傅青纶在楼前一直徘徊了近两个小时,眼看天已经黑透,一轮中秋的满月,从最初地平线上温暖的橘黄,变成了柳梢头上冰冷的皎洁,林之若才拎着书包,从化学楼的方向,晃悠悠走了回来。
傅青纶赶紧迎上去。林之若似乎很是疲倦,望了他一眼,抱歉地道:“对不起,让你等了这么久。我把实验试剂打翻了,只好重做。本来要给你做的玻璃字,也没有弄完,真是不好意思。”
傅青纶关切地问:“你没事吧?是不是头痛造成的?还是,”他犹豫了一下:“于老师中午也给你打电话了吧?”
林之若点点头:“不过,不是那个原因。今天做的实验要用浓硝酸,还得加热,那个味道实在太呛人了。我忍了半天,后来有点晕眩,眼前直冒金星,就把烧瓶碰翻了。”
“浓硝酸?”傅青纶吓了一跳:“那是有强烈腐蚀性的啊。有没有溅到身上?”
林之若举起手腕,袖子滑落,露出一片黄色的不规则痕迹,和周围皮肤的白皙泾渭分明:“看,像不像非洲地图?”
傅青纶握住她的手腕,指尖轻抚着那片烧伤,心痛地问:“还疼不疼?要不要去医院?”
“实验室老师已经处理过,现在不怎么疼了。”林之若不着痕迹地抽出手:“这一下,紧急事故处理程序算是刻骨铭心,想忘都忘不掉了。”
看着这个倔强得让人心痛的女孩,傅青纶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
林之若笑道:“你不是要请我吃饭赏月么,怎么不动?该不是看我的礼物没有及时送到,你就想反悔吧?”
“怎么会呢?你想怎么过,你说。”
林之若想了想,道:“我想喝酒。”
傅青纶颇有同感:“好,那我们去找个饭店。”
“不。”林之若道:“这么好的月光,留在室内太煞风景了。我们买了酒,去北面那个公园里喝。那里不是有一大丛玫瑰么?李白的诗,我最喜欢的就是‘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贴近生活,又洒脱自然。”
两个人果然买了月饼水果和一打啤酒,缓步来到公园。玫瑰花大概是耐寒的品种,居然还有一些零星的花朵,在月光下,娉婷摇曳,仿佛已经知道长冬将至,要展示最后的热情与娇艳。英雄白头,美人迟暮,如果已经知道要白头,要迟暮,而尽力成就最后的壮丽与风情,大概也就是那样子了吧。
傅青纶折了一枝玫瑰,别到林之若的衣襟上:“不怕冷的玫瑰,正配你这不怕痛的英雄。”
林之若低头看看,自嘲地一笑:“也好,反正它也开不了几天了。”
傅青纶开了两罐啤酒,递给林之若一罐:“来,难得月圆花好,管它春去秋来。干杯!”
林之若接过来,和他碰了一下:“说得好!”一仰头,竟然长虹吸水般,不换气地把一罐酒都干了,笑着把空罐倒转过来给傅青纶看。
傅青纶见她微现狂态,知道她心中有许多积郁难解,更不说话,也跟着把自己的酒喝干。
街道对面不知哪家酒店里,传来这段时间几乎被唱滥了的谢东的“笑脸”:
常常地想
现在的你
就在我身边露出笑脸
可是可是我,却搞不清
你离我是近还是远
……
傅青纶一向认为这首歌俗气。可是此刻,在清冷的月光下,在黯淡的玫瑰丛边,他忽然觉得,这曲子,其实挺有味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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