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光如雪月如霜
作者:曼倩天涯    更新:2021-11-25 11:32
  正文 第25章 刀光如雪月如霜
  孟繁星为林之若做了晚饭,陪她一起吃完,又收拾干净,叮嘱她好好休息,才恋恋不舍的离开。林之若站在窗前,目送着他的背影消失,回去接着看那本荆棘鸟,一直到入睡,心中还是暖洋洋的,头痛仿佛也不那么难以忍受了。
  睡到半夜,突然惊醒,觉得小腹闷闷地痛,心知不好,到洗手间一看,果然是月经来了。她自从头痛之后,月经便开始不规则起来,上次是延长了一周,这次却提前了将近十天。最糟糕的是,家里的卫生用品都耗尽了,还没有来得及补充。
  林之若看了看表,已经过了午夜,这时候所有的便利店和超市都关门了。只有几个街区外,有一个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小卖部。然而那一带在江城是出了名的治安差,有很多夜间营业的洗发店按摩部卡拉OK等暧昧不明的娱乐场所,出入的人也三教九流,乱七八糟,是江蓝一向严厉禁止她涉足的地域。可是若不去,这一夜便很难熬。女人似乎总是有许多的难堪和不方便。然而越是如此,便越见自立自强之可贵。林之若自恃能够防身,找了件江蓝的深色衣服,凑和着套到身上,便出了门。
  街上一个人影都不见,只有路灯冷清清地照着地上的积水。偶尔一辆车经过,水花四溅,暂时打破夜的沉寂。凉风吹拂,带着雨后特有的清新,扑面迎来,让林之若精神一振。她拉高了外套的领子,小心翼翼的避开积水,快步走向小卖部的所在。
  离小卖部越近,便越热闹,路旁霓虹闪烁,渲染出一种和环境极不相称的浮华。这一区的房子都很破,很多都是待拆迁重建的危房平房,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迟迟不动手。头脑灵活的生意人从屋主那里廉价租了来,开始只是卖CD光盘,衣服用品什么的。后来渐渐的搞大了,变成了声色娱乐的集中地。顾客很多是衣冠楚楚的男人,来来往往都隐蔽在不同牌子的汽车里。偶而几个醉汉走过,跌跌撞撞,高声喧嚷,色情下流,旁若无人。
  林之若皱皱眉,尽量躲进路旁树木的暗影里,以免引人注目。冷不防路旁一家店里突然走出两个男人,几乎撞到她身上。
  那两人衣冠不整,前面的敞着前襟,嘴里叼着烟,流里流气;后面的上身只穿了一件背心,露出肌肉发达的胳膊,头发剃成那时候刚开始流行的板寸,根根直立,很是扎眼。叼烟的家伙几乎撞到林之若身上,刚想破口大骂,定睛打量了她一下,发现是个女的,把烟扔了,吹了声口哨,对后面的板寸道:“看,这个比里面那些强多了。一看就是刚出道的,还生嫩着呢。”
  那个板寸有点愣头愣脑的,伸手就向林之若胳膊抓来:“你哪家店的?强哥看上你了,还不招呼,往哪走呢?”
  林之若闪身避过:“我不是做那个的。”
  强哥大笑:“还害羞呢?来,跟哥哥走,保管让你大开眼界。”伸手去搂她肩膀。
  林之若身上不方便,急于脱身,强忍着怒火,沉肩卸开他的力道,冷冷的道:“我真的不是做那个的,你们再不走开,我要叫人了。”
  “呦,脾气还不小呢?哥哥我就喜欢你这样的。你叫啊,叫得好,哥哥有赏。”强哥依然嬉皮笑脸,贴上来去捏林之若的脸:“看起来倒是挺水灵的,不知道摸起来怎么样?”
  林之若大怒,钳住他的手腕,横向一拧,强哥杀猪一样的叫了起来。那个板寸身手倒是很敏捷,见强哥受挫,冲上来一拳向林之若面门打去。
  林之若哪里把他放在眼里,急于脱身,上身后仰,让过他的来势,抓住他的手臂一带,又加上一脚,把他噔噔噔踹出去十几步远。刚直起身,听到强哥扑上来,伸臂欲挡,却听他阴森森的道:“别动。”她扫到寒光一闪,赶紧收回手臂,随即感到一样冰凉而锋利的东西顶住喉头,斜眼看时,却是一柄弹簧刀,在昏暗的灯光下,闪着幽幽的寒芒。林之若只有过和钉子等人的实战经验,想不到街头的流氓会随身携带武器,一时大意,竟被制住。
  强哥得意地对狼狈走回的板寸道:“靠,这个小妞性子还挺烈,是个上品,啧啧,野战滋味肯定不错,今天便宜你了。不是我拉你出来,你他妈的就跟里面那几个烂货耗上了,哪里有机会尝到这样的野味?”待板寸走近,便持刀威逼林之若一直退到房子后面的阴影里,直到她后背抵到墙壁,才淫亵的一笑,空着的左手向她胸口摸去。
  林之若闭了眼睛。身后砖墙的冰冷,隔着衣服,一丝丝的渗入皮肤。头部的血管剧烈跳动,几乎要裂肤而出。小腹依然闷闷地胀痛,血浸湿了内衣,粘粘的很不舒服。这一刻,她意识分外清明。自从意识到男女有别以来,她一直不愿意承认自己天生的柔弱,不愿意屈从于社会默认的女性行为规范,不愿意寻求男性的保护,甚至故意不肯承认,江蓝严禁她夜晚出行,是有其社会现实性的。她相信意志可以战胜软弱,相信努力可以赢得自由,相信自己可以安然无畏的走在这个城市的任何一个角落。可是,冷酷的现实却一次又一次的践踏着她的信念。难道,她十七年来苦苦坚持的一切,她为之反抗了母亲,疏离了几乎整个社会的渴望,竟然终究是错的,终究要受到命运严酷的惩罚?
  粗糙的大手撕开了她前襟的扣子,触上了她胸前的皮肤。一瞬间,两年前被那个酒徒侮辱时那种透彻骨髓的愤怒,无力,绝望,她十七年来苦苦压抑的对生命和命运的不甘,决裂,愤恨,犹如火山迸发,大地震动,使得她每一个毛孔都胀痛起来。她闭目不动,右膝骤然上顶,正撞在强哥的下体。这一下乃是林之若积郁多年的屈辱和愤怒之所聚,力量几乎超越了她体能的限制。强哥看她闭目不语,以为她已经认命,放松了警惕,这一下猝不及防,痛得他惨叫一声,捂住下体,滚倒在地,手中的刀子也嘡啷一声,落在地上。
  林之若甫得自由,立刻伸手去摸地上的刀子。刚弯下腰,就感觉有物体扑过来。她听风辨位,躲闪已经不及,只好伸左臂一挡,随着一阵尖锐的疼痛,热乎乎的液体涌了出来,半条手臂立刻麻木,却原来另外一个歹徒也拔出了刀子。林之若就地扑倒,一个扫堂腿,将他踢倒,右手摸到强哥掉落的刀子,向他腹部狠狠刺了下去。一声长嚎,震得天上一弯冷月,竟仿佛也颤了两颤。
  守着小卖部的,是一个五十余岁的老头。他正在日光灯下昏昏欲睡,突然看到一个浑身鲜血的少女走了进来,还以为是做恶梦,把眼睛揉了又揉。
  林之若道:“大爷,麻烦你打110报警。”见他怔仲不答,自己夺过电话,报了警,让他们连救护车一并带来。老人仍未反应过来,直到林之若指着货架,连说两遍“大爷,麻烦您给我拿一包卫生巾,蓝色包装那个。”,才战战兢兢拿了出来,远远的放在柜台上。林之若付了钱,嫣然一笑:“谢谢大爷。能不能借您的厕所一用?”
  警车和救护车很快呼啸而来。林之若先是被带到医院,因医生说伤口并不严重,经过消毒处理,已经不碍事,又被带回警局问话。询问的是两个年轻的警察,还有一个女警作笔录。三个人看着她,就像看着一头公然走在二十世纪城市街道上的恐龙。
  “姓名?”
  “林之若。”
  “性别?”
  “女。”
  “年龄?”
  “这个九月满十七。”
  “职业?单位?”
  “学生,江城一中。”
  “请描述一下今晚事件的经过。”
  “我走在街上,两个男人持刀挟迫我到屋后,意欲侵犯。我在挣扎中把他们两个打伤,自己也受了伤。”
  “那两个人你认识么?”
  “不认识。不过听他们自己相互称呼,其中一个,好像叫什么强哥。”
  “你知不知道,那两个人受了什么伤?”
  “不知道。那里黑暗,看不清楚,我都是乱打乱踢。”
  “乱打乱踢?那两个人,一个下体破裂,医生说从此变成废人;另一个被刀刺破脾脏,造成内出血,现在还在抢救。到现在这两个人还不能问话。”
  “我是正当防卫。他们失去行动能力后,我没有再碰他们一个手指头。”
  “嘿,你对正当防卫的定义倒是弄得很清楚。不过,你不用担心,这两个人的伤势,都是一击而成,并非重复攻击。你一个小姑娘,力气倒大,下手也够狠啊。”
  “我当时只知道害怕,哪里顾得手上轻重?可能人在极度恐惧之中,会迸发平时发挥不出来的潜力吧。”
  警察似信非信,又反复盘问了一些细节,直到天亮才把林之若送回了家。经过这一番折腾,林之若疲惫不堪,倒头便睡,直到被门铃声惊醒。
  她睡眼惺忪的拉开屋门,见唐馨等五人都聚在门前,还来不及拉开铁门,程辉已经叫了起来:“林之若,你怎么回事?不会是入定了吧?我已经按门铃按得手都酸了。”
  孟繁星和唐馨却同时惊叫:“之若,你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林之若低头,见自己匆忙之间,披上的仍是昨夜的衣服,袖子和前襟上,阳光一照,暗褐色的血痕纵横交错,触目惊心。她苦笑了一下,把他们让进屋,简短讲述了一下昨夜的经历。
  众人震惊万分。孟繁星盯着林之若,根本说不出话来。唐馨抚着林之若打着纱布的左臂,心痛不已,连连追问细节。傅青纶曾经见过林之若的身手,对她很有信心,见她安然无恙,笑道:“前两天我们还讨论,说闷在屋子里学习太无聊,要捉摸点新鲜的玩法,你动作倒是快,转眼就来了场午夜惊魂。可惜我们都没有看到。”
  程辉围着坐在沙发上的林之若绕了几圈,仔细打量,啧啧称奇:“论容貌,论身材,唐馨比你强多了。怎么人家唐馨一点事都没有,你两年就被骚扰了两次呢?林之若,你是不是该反省一下,从自身找找缺点?”
  唐馨嗔道:“之若遇到这样的事情,你不安慰,还乱说。”
  林之若经过昨晚血案,出了长期以来郁结心头的一口恶气,仿佛一个长途跋涉的旅人,陡然卸去了背上沉重的行李,心情分外明朗轻快,并不介意,微笑道:“可能我额头上刻了四个大字,‘欢迎骚扰’,也未可知。”
  程辉摇头:“不要避重就轻。据我看啊,分明是你不守妇道,才会引来这场祸事。你要是像唐馨一样,天一黑就乖乖呆在家中,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我就不信色狼能找到你家来。你说你一个女孩子家,大半夜的不睡觉,到处游荡个什么劲啊?这不分明是想勾引男人犯罪么?”
  唐馨也疑惑:“之若,那么晚了,你出去干什么?”
  林之若不答唐馨,却向程辉招手:“你附耳过来。”
  程辉不解的俯下身子。林之若凑在他耳边道:“我去买卫生用品。”见他仍是茫然,又加上一句:“女性卫生用品。”
  程辉直起身子,脸涨得通红。林之若还不放过他:“现在既然你知道了,就麻烦你再去给我买一些。小区门口有小卖部。”
  程辉推托:“你昨晚不是买了么?”
  “都被警察留下当证物了。”
  “那你也应该让唐馨去买。”
  “不行,我左臂受伤,转动不便,得她陪我洗漱。”
  此时唐馨也猜到了林之若要买什么,恨程辉没有同情心,也催促他:“你不去买,干什么要问?既然问了,就得去买。”
  另外几个男生还茫然不解。孟繁星起身道:“辉子,我跟你去买。”
  程辉大喜:“好。丑话说在前头,到时候得你上前。”
  孟繁星尚不明白,但能为林之若买东西,无论什么,都是心甘情愿的,便点了点头,拉着程辉下去了。
  唐馨陪着林之若洗漱完毕,又帮她换了一套干净衣服,出来看时,两个男生已经回来了。孟繁星脸红红的,把一个塑料袋递给唐馨。程辉却拿着一份江城日报,大呼小叫:“林之若,你一战成名了。”原来到了小卖部,他把孟繁星推上去,自己却远远躲到报摊附近,假装买报纸避嫌,不料有了意外的收获。
  大家围过来看,只见社会新闻版头条大字标题“持刀强暴少女未遂,两名歹徒反受重伤”。里面并未提及姓名,只含糊说是某校高中女生路遇歹徒。林之若笑道:“他们消息倒快。”
  程辉一目十行扫下去,见文中描述两名歹徒,一名“下体重伤,医生称生殖腺碎裂,终生失去生育能力”,另一名“脾脏破裂,有严重内出血”,放下报纸,感叹道:“这两个兄弟可怜啊。”
  唐馨不满:“他们罪有应得,有什么可怜?”
  程辉道:“你们女人哪里知道我们男人的苦处。这百分之九十的女人,都盯着百分之十最优秀最有钱的男人。剩下的百分之九十的男人呢,要花钱买笑吧,不但警察稽查,社会谴责,还要冒着艾滋病毒的攻击。实在按捺不住一时冲动吧,还有林之若这样的色狼杀手虎视眈眈。你看这伤势,哪里是自卫,分明是要命啊。”
  唐馨义愤不已,刚想要抗辩,林之若按住她,盯着程辉道:“谁不苦?是个人就有苦处。有苦处就可以为所欲为么?我看你有钱,可不可以抢过来据为己有?你看我不顺眼,能不能无缘无故就杀我泄愤?一个社会,一个文明的建立,就在于其大部分成员能够压抑自己的欲望,遵从既定的道德和秩序。我最恨的,就是男人利用体力优势,用自己的欲望凌辱女人的意志。无论是不合理的社会制度,还是一时冲动的个人行动,欺凌女子的男人,天伐之,地灭之,人神共诛之!”
  触及痛处,她不知不觉地激动起来。孟繁星见她脸色苍白,右手扶头,有点熬不住的样子,手动了动,想要来扶,但见她正批判男人,生怕自己也包括在内,终于没有敢动弹。
  程辉吓了一跳。他虽然知道林之若一向标榜自己是女权主义者,但是和她玩笑惯了,从来没有见过她真正发脾气。这时见她异乎平时,语气愤慨,言辞激烈,伶牙俐齿都飞到了爪哇国,竟然没有反应。直到唐馨推了推他,才恢复神智,讨好地道:“是,你说得对,这样的男人是社会的恶瘤,活该他恶有恶报。我一向认为,一个真正的男人,对女性应该保护,关注,尊敬,热爱。那公牛还护着母牛和牛犊呢,咱不能连牲口也不如,是不是?”
  见林之若神色略为缓和,赶紧趁热打铁:“作为你身边为数不多的男人之一,我没有能够二十四小时贴身保护,让你独自面对两个持刀的色狼,已经失职之甚。居然还敢同情敌人,讽刺你下手过重,实在罪不可赦,死有余辜。这是我思想长期偏离党的指引,没有和封建遗毒划清界限,不能深刻理解林之若同志身上也压着迫害女性的三座大山的后果。以后我一定迷途知返,悔过自新,痛改前非,拨乱反正,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希望林之若同志允许我苦海无边,回头是岸,将功赎罪,戴罪立功。”
  唐馨被他逗笑了:“你怎么戴罪立功?”
  程辉起身立正,敬了一个军礼:“报告。程辉听从指令,请领导吩咐。”
  见林之若扭头不语,他又故作沉痛地道:“鉴于已经发生的事故不可挽回,我申请参与事后安慰工作。如果林之若同志原谅我的过错,”他张开双臂,“请允许我用自己温暖的手臂,拥抱你受创的身体,用自己宽厚的胸膛,抚慰你受惊的心灵。”
  林之若不理他,却向坐在旁边椅子上的孟繁星道:“你站起来。”见他依言站起,又道:“走过来。”待孟繁星走到她身边,也不抬头,径自起身投入他的怀抱。
  正文 第26章 青春作伴好还乡
  孟繁星伸臂轻轻搂住林之若,身子微微颤抖。
  昨天离开林之若之后,他一直都处于一种奇怪的状态。明明极端兴奋,却又极端平静。兴奋的可以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平静得心灵有如明镜,照彻一切,却没有一丝杂念。那种兴奋,仿佛渴求多年的愿望终于实现;那种平静,也正如渴求多年的愿望终于实现。明明无比清醒,却又如梦如幻。无论是说笑,做事,陪在林之若身边,还是一个人回到家里,都有一种异样的感觉。仿佛行走坐卧的那个人并不是自己,因为所有的感觉都如此陌生,如此的不像真实。晚上无法入睡,索性拿了习题来做。头脑竟然异常敏捷,连做了几套模拟试卷,一对答案,成绩好得自己都不敢相信,以至于他疑惑自己是不是把林之若的一部分灵魂带了回来。
  睡得特别晚,却又很早就醒了。朝着东面的窗子刚刚迎来那天的第一缕微光,楼前树上的小鸟刚刚开始它的第一次吟唱,他便完全的清醒了。在床上静静躺了一会儿,看着阳光渐渐染红窗帘,听着鸟儿的独吟渐渐汇成合唱,只觉得世界如此静谧,如此美好。父母都还没有起床,他轻手轻脚的走进洗手间。擦脸的时候,才从镜子里,发现自己竟然一直在微笑。
  出去晨跑,转过几条街道,在他意识到之前,已经跑进了林之若住的小区,跑到了她的窗下。看着紧紧闭合的窗户,密密垂落的窗帘,想着那个可能还在安恬沉睡的少女,他并没有停下脚步,直接从另一个方向穿回了马路。只是这样一转,心中已经溢满柔情。
  怕被别人嘲笑,他吃过早饭,故意磨蹭了许久,眼看到了大家约定的时间,才慢吞吞的再回到那个地址,看着早到一步的程辉不耐烦地按铃,兴奋而又忐忑的期待着那个已经分别了整整一夜的身影。
  然而,想象中的温柔甜蜜的目光交聚,会心微笑,都没有发生。来开门的林之若明显尚未清醒,鬓发蓬乱,脸上犹有睡觉时枕巾印下的痕迹。更让他惊骇的是,她身上,居然染着斑斑血痕。
  听她轻描淡写的说着昨晚的遭遇,他怎么也禁不住后怕。就在自己微笑着做题的时候,林之若正面对着铮亮的刀锋。如果,林之若动作稍有迟缓;如果,那伤不是手臂而是更关键的部位;如果,歹徒更凶悍一些,警惕性更高一些;如果……如果,林之若再也不能坐在他身边,顾盼神飞,谈笑风生,他简直不知道自己是否还有勇气活下去。
  进门之后,他一直贪婪的注视着林之若,一遍遍的确认,她还在那里,那微笑,那面容,那谈吐,那敏锐,都还是原来的样子。可是,纵然如此,直到林之若扑入他怀里,手臂可以拥围,身体可以触知,鼻端清清楚楚的盘绕着她洗发水的清香,他才终于有了真实的感觉,终于可以相信,这个几乎就失去了的人儿,是完整的真切的存在。
  程辉尴尬的收回手臂,见孟繁星身子颤抖,笑林之若道:“这送上门来的你不要,偏偏去挑老实的欺负。看把我们小孟吓的,都哆嗦了。”
  林之若也感到了孟繁星身子的颤动,在他怀里抬起头来,迎上他凝望自己的目光,读出了心痛,怜惜,询问,关切,万种温柔,千般疼爱,忽然心情大好,只觉天下事无不可为,思维分外清晰,阳光分外明媚,连头和臂上伤口的痛楚,都变得遥远而模糊。她不好意思呆得太久,移开了目光,轻轻把孟繁星推开。
  唐馨见状,立刻跑上来拥住她:“可怜的之若,来,让我也抱抱。”见她微笑不语,踮起脚在她耳边悄声道:“哈,还说不喜欢人家,趁着受伤就吃人家豆腐。看你以后还嘴不嘴硬?”
  林之若在她耳边低声答道:“我这叫明修栈道,暗渡陈仓。”
  唐馨莞尔,放开了林之若,仔细一想,才意识到自己就是被她明修的栈道,望着林之若,又是恼怒,又是好笑。
  傅青纶不言不语,突然走上来,紧跟在唐馨之后,紧紧抱了林之若一下,不待她有所反应,已经松开手,走回座位。
  林之若和李凯同时向唐馨看去,却见她怔怔的望着林之若,毫无觉察。林之若放下心来,李凯却心里涩涩的,说不上什么味道。
  程辉抗议:“明明是我先提出申请的,怎么被你们抢了先?”也走过来想要抱林之若。见林之若侧身躲避,他不敢相强,可怜兮兮的道:“求求你,原谅了我吧。你要怎么惩罚我都可以,就是不要和我冷战。”
  林之若果然不再避开,任由他把她拢入怀里。程辉高兴起来:“怎么样,有没有觉得我的胸膛特宽厚,特有安全感?”
  林之若抿嘴:“何止如此?你的心跳还特有节奏,跟唱歌似的。”
  程辉明知道不是什么好话,但是此刻为了搏林之若一笑,便是刀山火海也硬着头皮上了:“怎么说?”
  林之若道:“它是这样跳的:‘噗,噗,我是懦夫。’‘砰,砰,我是狗熊。’”
  大家都笑了。程辉慨然道:“其实它还有两句话呢。‘呼,呼,之若胜出。’‘通,通,之若英雄。’”
  林之若果然忍俊不禁。程辉退后一步,审视着她的表情:“我的天啊,终于笑了。能搏美人一笑,别说作懦夫作狗熊,便是作牛作马,作细菌作病毒,我也统统认了。”
  程辉见哄好了林之若,又活跃了起来,张罗着打开电视,看电视新闻会不会也报道这件事。
  唐馨却鼓动李凯也去给林之若一个安慰拥抱。李凯忸怩着不肯,被她硬推着走上来,却只是低着头垂着手站在那里。
  林之若暗暗好笑,刚要说话,电话铃响了起来。却是班主任于明雷打来的。原来因为在公安局,她死活不肯给出林谦诚和江蓝在上海的联系方式,警察今天一早便找到了一中,把正在放假的校领导和班主任都惊动了。林之若惶恐不已,连声应承:“是,是,我会和爸爸妈妈联系。……是,我以后小心。……是,不严重,只是划了一个口子,医生已经处理过,没有什么关系了。……不,您千万别来,副校长更不用来……不,不是,是我姥爷听说了这件事,要接我去他家里住一段时间。…… 是,今天下午就走,可能开学才回来。……嗯,我会小心的。……让老师操心了,谢谢老师。……再见。请代我谢谢刘校长。”
  她放下电话,见除了程辉,众人都询问的望着她,刚要解释,程辉忽然道:“嘘,别出声。”大家随着他的目光看向电视屏幕。江城电视台午间新闻主持人正在说:“今天凌晨一点左右,本市发生了一起持刀劫持案。两名青年男子在某某街东段,持弹簧刀威逼某校高中女生,欲实施性侵犯。在争斗中,该女生和两名歹徒都受了伤,被送往江城二院。目前,此案仍在继续调查中。”最后说:“有关部门呼吁本市市民出行时,尤其是年轻女性,要密切注意安全,尽量避免夜晚单人出行。 ”前后不过半分钟,也没有给任何当事人镜头。
  程辉叹道:“这个有关部门太不懂事了。这个案子最大的受害者,分明是那两个色狼。有关部门应该呼吁本市色狼尽量减少作案,即使作案也应该避开单身少女才对,怎么反而呼吁市民小心呢。”见唐馨瞪他,赶紧改口:“我这是背面敷粉,表达我对林之若同志佼佼不群,一枝独秀的强烈崇拜之情。”
  林之若此刻心情大好,闻言只是微笑,并不回嘴。
  孟繁星关心地问林之若:“你说你姥爷来接你,是真的么?”
  林之若道:“是临时编的,但也有一半是真的。姥爷根本不知道这件事,就算知道了,他老人家体弱多病,我接他还差不多,怎么能来接我?刚才于老师打电话,说这件事已经惊动了校方,他要陪同刘副校长来探望我。我哪敢劳动他们大驾啊。再说,这件事现在弄得这么大,要是继续呆在江城,还不知道会有什么人来骚扰呢。反正公安局说他们会落案起诉,有什么事会通知我的监护人,却没说我不可以离开。我今天下午就走,到乡下姥姥家去。那里没有电话,交通不便,偏远闭塞,嘿嘿,是休养生息的好地方。”
  唐馨急道:“你身上有伤,又带着病,怎么能远行?”
  孟繁星对林之若了解甚深。见她看似随便,罗列的理由却个个有理,知道她去意已定,既担心她的伤病,又舍不得和她分离,冲口而出:“我送你去。”
  唐馨踊跃支持:“我也陪你去。”
  林之若很感动,但仍然推辞:“没事。去姥姥家我轻车熟路,又是大白天,不会有事的。”
  程辉提议道:“前两天你们不是还愁没有好玩的地方么?要不我们大家干脆一起去,既护送了林之若,又可以顺便玩一玩。老实说,我早就想到农村的广阔天地体验一下生活了,可惜没有亲戚在乡下,一直都没有机会。”
  此言一出,大家纷纷附和。只有林之若略为踌躇。程辉体察她的心意,道:“我们自己带吃的用的,保证自产自销,自给自足,绝对不打扰你外公家。”他越说越兴奋:“不如我们干脆弄一顶帐篷,就在野地里露营,还可以搞篝火晚会,多有意思。”
  林之若道:“你当那里荒无人烟呢?真支起帐篷,村里人还不围着你当大熊猫看!我姥姥家住的地方倒有的是,不过那里买东西不方便,卫生条件也比城里差很多,你们要去可以,但是遇到困难不许牢骚抱怨。”
  “哪会呢!”程辉霍然站起:“星子,凯子,咱们这就去买东西。”
  林之若叫住他:“青菜就不用了。农村没有冰箱,肉和熟食也不宜多买。可以多带一些卤味,火腿,香肠,午餐肉什么的。你们背得动的话,面包汽水水果也多买一些。我可警告你,下了汽车之后,还要步行十余里,到时候不许叫累。”
  大家都很兴奋。几个男生纷纷给家里打了电话,便出去买东西了,过了许久,大包小包提回好多。林之若见他们低估了行路艰难,摇头暗笑。唐馨却回了一趟家,收拾了些衣物用品,因林之若提过她的小表妹也在姥姥家,还细心的买了许多零食糖果,用书包一并装了。开始的时候还背在自己身上,不久就被李凯抢过去了。
  几个人随便下了点面条,匆匆吃完,便整队出发了。汽车把他们送到林之若外公家附近的一个镇子。林之若找到了在镇政府当秘书的表哥,新婚不久的江志学。江志学见到他们很是高兴,拉着他们回家吃饭:“来,你嫂子手艺不错,你还没有尝过呢。”又向林之若道:“你越来越像小叔了,怎么大夏天的穿个长袖衬衫?是不是你妈妈不在家,没人管你了?回头我让你嫂子带你去商场挑一件短袖的换上。”
  林之若摇头:“不了,到姥姥家还有十几里路呢,一耽搁,天黑之前就回不去了。再说,嫂子还在上班,特意为这个请假也犯不上。哪天周末你们休息,我再来打扰。”
  江志学也不坚持:“那好吧,反正我们回家也很容易。不过,你们这么多东西,步行也不是办法。等着,我去镇子里看看,能不能找个车给你们捎回去。”
  车果然找到了,却是老牛拉的木板车。赶车的是个中年人,和江家是一个村子的,来镇上买农药的。农村人住得近的,大都沾亲带故,论起辈分来,林之若还得管他叫声“舅姥爷”。中年人乐呵呵的听着林之若称呼,打量着这群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城里来的孩子,笑道:“带你们回去没啥问题。只要你们不嫌这牛车埋汰,又走得慢,我乐得路上多几个伴儿。”
  程辉唐馨等人从来没有坐过牛车,新奇的不得了。见舅姥爷点了头,一个个争先恐后的爬了上去。车上铺着稻草,干爽粗糙,别有风味。程辉兴奋的道:“古人走马观花,咱们赶牛看景,也是一绝。”
  林之若不慌不忙,待众人就绪,才在车沿上坐下,两条长腿悬在车外,随着老牛缓慢沉稳的步伐,晃啊晃的。孟繁星怕她一颠簸掉下去,向里移了移,示意她坐进来一些。林之若微笑摇头。
  舅姥爷笑道:“你们啊,都没有这闺女有经验。坐在车里一开始挺舒服的,时间长了,那腿会窝得难受。”
  程辉道:“没关系。难受了我起来跟着走。就凭这老牛的速度,我单腿蹦跶都跟得上。”
  牛车悠然的穿行在乡间的土路上。两边全是庄稼,玉米,高粱,大豆,花生,高低错落,浓淡浅深,大片大片的绿色无边无际的铺展开去,给人一种身在海洋中的感觉。偶而有风拂过,绿色的浪花起伏摇曳,使得这慢腾腾的牛车,仿佛真的成了大海中的一叶小舟。
  正文 第27章 葡萄满架绿生凉
  林之若义不容辞,当了向导:“清风山脉在这里断了一下,再往东北一百多里,才又接续起来,不过改了名字,叫魏驼岭。清风江没了阻挡,在这里转了个弯,流向东南,江面变宽,水流变缓。下河湾乡这个名字,就是这样得来的。这一带农村因为土地肥沃,可以引河水种稻子,还有许多大大小小的泡子,可以养鱼,所以相对比较富庶。”她指点远方:“天边那道青色的影子,就是清风山。清风江离这里也不远,不过被庄稼挡住了,看不到。等会儿到了我姥家,就更近了,可以去江边玩。”
  众人大多没来过乡下,兴奋的指点着周围的一切,辨认着每一种新奇的植物。唐馨发现了一片向日葵田,高兴的叫:“原来向日葵长得这么高啊,叶子大得像蒲扇。 ”目不转睛的瞧了半天,突然道:“咦,向日葵的花盘不是应该跟着太阳转吗?现在太阳在西南方,怎么它们什么方向都有,还都耷拉着脑袋?”
  林之若失笑:“跟着太阳转的那是刚长出的幼嫩花盘。现在它们都结了籽了,那花盘又大又沉,再转,就扭了脖子了。”
  程辉左顾右盼,忽然在林之若耳边道:“我看那玉米棒子个都长足了,要不然我偷偷下去掰几穗,回头咱们煮着吃?”
  林之若摇头:“这大田里的玉米熟得晚。你看着个大,其实还没有挂浆,玉米粒还没有鼓起来,不能吃。我姥家后院自种的白玉米,成熟早,又好吃,你耐心等着,不要乱动,白落个贼名。”又指着一片花生地道:“你看这花生叶子开始干巴了,但还没有干透。这个时候拔出来,果实水分最足,还有点软,用火烧着吃,特别香甜。等收获的时候,花生果已经干了硬了,就差很多了。还有黄豆也正是好时候,等有机会我弄给你吃。”看程辉心驰神往的样子,不禁笑道:“小心,口水要滴到唐馨身上,你没吃上山味,先吃了白眼了。”
  十几里路,走了将近两个小时,才进入江家所住的小东屯。林之若谢过了舅姥爷,带着众人走向后街,指着一家庭院:“那就是了。”
  大门是粗厚的原木剥了皮制成的,两扇相对,因为风吹日晒,外面已经微微发黑。程辉见并无门闩,虽有一个搭扣,也没有系上,便伸手去推。林之若看着他,微笑止步。
  大门出乎他意外的沉重。程辉暗暗用了点力,才把大门推开,刚要迈步,突然一条黄色的大狗蹭的一下窜了出来,冲着他便是一顿猛吠。
  程辉吃惊之下,连连倒退:“靠,还有警卫?就算是柴门闻犬吠,也不用这么嚣张吧?”
  “大黄,回来。”随着一声稚嫩的呼喝,大黄立刻解除战斗警报,跑了回去。程辉松了口气,寻声望去,却见一个大约五六岁的小女孩,矮矮胖胖,穿了一身荷叶样的连衣裙,摇摇摆摆的走了出来。大黄跟在她身边,伸着舌头,摇着尾巴,俯首帖耳,要多谄媚有多谄媚。
  看到解救他的竟是这么一个小孩,程辉有点窘迫,站在那里,不知道怎么招呼。
  那小女孩并不理他,一人一狗,径直扑到林之若腿边:“姐姐,你来了。我好想你噢。”
  林之若单伸右臂,把她抱起,在她的胖脸蛋上猛亲几口:“乖远远,才一个多月不见,你好象又重了几斤哦。”又给她依次介绍:“这都是姐姐的朋友,一起来玩的。”
  小女孩从林之若怀里出溜下来,仰起头,依次审视众人,嘴里甜甜的按林之若的指点叫:“傅哥哥,唐姐姐,孟哥哥,李哥哥,程哥哥。”又严肃的自我介绍:“我叫江致远,是姐姐的表妹。”想了想,又加上注解:“她妈妈是我大姨,我爸爸是她小舅。”
  程辉感觉江致远叫自己的时候,嘴角似乎有一丝嘲讽,很是不爽,向林之若道:“怎么你的名字是随姥家人排行的?你表哥叫之学,表妹叫之远?”
  林之若还没有回答,江致远已经抢着道:“我们不犯一个字。大哥的名字,是孔子‘十五而有志于学’的志学。我的是诸葛亮‘非宁静无以致远’的致远。”
  爷爷曾经反复给她讲过她们兄妹名字的典故。因为每次见到陌生人,第一件事就是问名字,她虽然不解其义,却把这两句话背得滚瓜烂熟。见程哥哥一脸诧异,还可怜他孤陋寡闻,伸出手指在地上把几个字写出来给他看。
  林之若制止她:“你统共也就认识这几个字,别炫耀了。哥哥姐姐们走了很远的路,都累了,你去把大黄牵开,我们好进去。”
  这时候林之若的外公外婆已经闻声迎了出来,把他们让进院子。两个人都白发满头,外公沉默严肃,外婆却和蔼可亲,张罗着给他们端茶倒水。唐馨赶紧跑去帮忙。林之若则督促着男生们把东西放到厨房收好。
  江家院子甚为宽敞,朝南一排四间瓦房,是林之若外公外婆和大舅江超夫妇住的。西面还有三间厢房,是为了江志学结婚盖的,大红喜字仍在。不过江志学婚后单位分了房子,为了工作方便,住在镇上,这三间房子便空着。厢房前栽着葡萄,苍绿的枝蔓,一直爬到房顶上去,形成了一个天然的凉棚,下面放着一张木桌,几把椅子,是家人休闲乘凉的地方。众人放好东西,便被让到葡萄架下休息喝水。
  林之若只说来玩几天,长袖衬衣盖住了左臂的伤口,两位老人不疑有他,自然没有异议。简短说了一些林谦诚和江蓝在上海的情况,又问起大舅夫妇。外婆道:“他们今年承包了一个果园,现在这个时候,要看园子,两个人就住在果园里,连吃饭也只能轮流回来吃。你们来得正好,回头让他摘些新鲜的海棠果给你们尝尝。”
  程辉闲不住,见江致远正襟端坐,跟个小大人似的,眼睛却转来转去,在众人身上肆无忌惮的打量研究,忍不住要去逗她:“远远,你真有学问,连孔子和诸葛亮都知道,在哪学的啊?”
  江致远撇撇嘴:“这算什么学问?是个人就知道。”
  程辉被呛了一下,坚持不懈地继续问:“你的名字又好听又有意义,是谁给你取的啊?”
  “是爷爷。大哥的也是他取的。”
  “那你姐姐呢?”
  “她不是。爷爷说她不姓江,不归他取名。是姑姑和姑夫给取的。”
  “那你姐的名字是什么意思啊?”
  江致远闭嘴不语。程辉逗她:“咦,远远也有不知道的事情呀?”
  江致远不服气:“我怎么不知道。爸爸说,姑姑本来是用‘知其柔弱’的意思,可是姑夫不喜欢,就给改了,现在,现在……就没什么意思了。”
  李凯偷偷在孟繁星耳边道:“我总算明白林之若是怎么培养出来的了。这简直是家学渊源啊,你看,这么丁点大的小女孩,就把程辉噎得一愣一愣的。”
  孟繁星转头看着江致远,试图从她身上拼凑林之若儿时的样子,脑海中浮现出一个小了几号,肥了两圈,一脸严肃,雄辩滔滔的林之若,不禁微笑。
  外公外婆怕他们拘束,聊了几句,嘱咐林之若好好招待,便拉着江致远进屋去。 江致远不肯:“我要和姐姐在一起。”外婆哄她:“乖,你不是有东西要给姐姐看吗?跟奶奶进屋拿去。”
  老人一走,程辉立刻撒欢,先是追着大鹅满院跑,想摸摸他们的额头的那抹黄色,看是硬的还是软的。没有得逞,手上还被啄了一口,泄了气。一眼看到东面马棚里拴着两匹马,正在安静的吃草,学了乖,先问林之若:“它们怕不怕人?”见林之若微笑摇头,才伸手去摸马脸。那马受到陌生人骚扰,很不高兴,扬蹄撂脚,抬头打了个响鼻。程辉吓得赶紧把手缩回来,责怪林之若:“你不是说它不怕人么?”
  “我是说它不怕人。”林之若故意把那个人字咬得重重的:“没说它见到同类会怎么样啊。说不定它以为你是来和它抢草料的呢。”
  众人大笑。程辉一眼看到江致远手里拿个罐子,站在正房门口,不屑的望着自己,哀叹自己不幸,到江家才半个小时,居然被这个小屁孩给鄙视了三次。
  江致远跑到林之若身边,把手里的罐子举给林之若:“姐姐,看。”
  唐馨见是一个精致的乳白玻璃瓶,只有拳头大小,还有浮凸的花纹,不知道里面装了什么,甚为好奇,凑过来看。
  林之若正和傅青纶说话,只是打开瓶盖瞟了一眼,敷衍的说“不错,还挺活泼的。”便递回给江致远,接着向傅青纶道:“我姥爷小时候家里是地主,上过私塾,还当过兵,只可惜是国民党那头的,文革为了这个没少受罪。他的一生,走过大江南北,见过朝代更替,算得上是一部传奇,就是思想有点封建,宗族观念还根深蒂固。不过,这也难怪,这个村子,大部分人都姓江,仍然还是大家族聚居的形式。”
  江致远很不满意林之若的表现,转头见唐馨在看自己,便把瓶子举到她面前:“唐姐姐,你看。”
  唐馨一向喜欢小孩,见江致远粉嫩圆润,聪明活泼,早就恨不得抱过来亲热。不过江致远人虽然小,却一副凛然不可侵犯的样子,她不敢轻举妄动罢了。见她主动搭话,受宠若惊,连忙讨好的打开瓶盖,张眼一望,吓得尖叫一声跳了起来,瓶子也跌落在地上,摔成了几瓣。众人过来看时,只见白色的碎片之中,蠕动着爬出一条碧绿的虫子,一寸多长,身子圆滚滚的,前有触角,后有尾须,腹下许多对短足,是当地很常见的一种靠吃树叶为生的害虫,俗称“树狗”。
  林之若赶紧俯身,从碎片中把试图逃走的虫子捉回,却无处可放。见她为宠物精心寻觅的别墅眨眼变成了碎片,江致远嘴角扁了扁,就想要哭。程辉总算等到一个讨好小主人的机会,不知道从哪里找出来一个空的水果罐头,做了那只树狗的新家。江致远左看右看,很不满意。林之若哄她道:“你看,这个瓶子宽敞多了,它可以爬来爬去。等会儿我再给你捉一条,让它们两个作伴,就不会寂寞了,好不好?”
  江致远转悲为喜:“我现在就去捉。”
  唐馨心惊胆战的躲在一边,疑惑江致远要到哪里去,却见她负了手,仰着头,在葡萄架下走来走去。她也跟着抬头看,只见密密的葡萄叶中间,垂着一串串碧绿晶莹的葡萄,并无异状。
  江致远找了一会儿,叫林之若:“姐姐,这里。”
  林之若走过去,单臂把她抱起,她伸手试了试:“不行,还要再高。”
  孟繁星怕林之若扯动伤口,赶紧过去把她换下。他个子甚高,不须高举,江致远已经触到了葡萄架,伸手摘下了一片葡萄叶。
  唐馨仔细观察,才发现那片叶子边缘残缺,有虫子咬过的痕迹。叶子背面,果然趴着一只树狗,比刚才那只还要粗壮一些,身体的颜色和葡萄叶几乎一模一样,如果不是江致远摘了下来,她就是盯着叶子看,也未必能发现。她这才知道,这片她欢喜赞叹,以为大有田园风味的葡萄架上,竟然还潜伏着一个可怕的世界。她越想越怕,不敢再站在葡萄架下,远远的避到院子里去。
  江致远把新的树狗连叶子一起扔进罐头瓶里。林之若道:“来,姐姐给你的两个宝贝起个名字,好不好?这个大一点的,绿色里面透着点灰白,就叫小白;那个小的暗一点,叫小青。”程辉听到两只树狗竟然叫了白蛇青蛇的名字,几乎笑出声来,赶紧掩住嘴巴,以免白费了刚才的一番殷勤。
  江致远折了一根树枝,摆弄着罐子里的小白和小青,很是满足。林之若体贴唐馨一番苦心,对江致远道:“远远,你唐姐姐给你带了很多好吃的,都在屋里。她叫你去拿呢。”
  唐馨急于弥补,把带来的零食糖果一股脑捧出来。这些东西很多在乡下是买不到的。江致远离家很久,见到这么多老朋友,如获至宝,嘴里吃着,手还不停的往兜里划拉,含含糊糊的道:“谢谢唐姐姐。”
  唐馨大喜,试探着把她胖胖的小身子抱在怀里,她居然也不挣扎。她得寸进尺,也不怕虫子了,走到桌子边坐下,上下其手,连亲带啃,大肆蹂躏。
  江致远看在零食分上,忍受了半天,觉得人情还得差不多了,从她膝头出溜下来,跑到孟繁星身边,拈了一片酸梅干,跷起脚,塞到他嘴里,算是答谢他刚才一抱之恩。孟繁星见她小小年龄,行事大有林之若风范,由衷喜爱,把她抱起来,和她聊天。江致远对他似乎甚有好感,乖乖坐在他怀里,不但有问必答,还主动絮絮讲述自己的趣事,又把兜里的零食拿出来和他分享。
  唐馨看得目瞪口呆,跌足叹道:“我还以为只有林之若精通兵法,谁知道她家连几岁小孩都懂得明修栈道,暗渡陈仓。”
  林之若伏在桌子上偷笑,暗赞小妹妹眼光一流。悄悄抬眼看着那个认真陪着小表妹聊天的少年,俊秀的颜容明朗柔和,心中温馨流转,嘴角一直向下弯,怎么也收不回来。
  孟繁星问江致远:“你怎么喜欢养树狗呢?别人会不会说你淘气?”
  江致远奶声奶气的抗议:“我才不淘气呢。爷爷说南方的小女孩,都养蚕宝宝,是很有爱心很有利益的好习惯。我们这里没有蚕宝宝,所以我就养虫宝宝。奶奶说,我比姐姐小时候乖多了。姐姐像我这么大的时候,整天把树枝削尖了当箭射,还拿家里的鸡鸭当靶子。奶奶还说,那几年,晚上圈鸡鸭的时候,都不用费事,只要让姐姐拿着她的树弓树箭出来往院子里一站,鸡鸭自己就跑回窝里去了。不过早上姐姐不能出来,不然它们死活也不敢出来吃食。”
  众人笑得不行。程辉捂着肚子,望着林之若:“原来你还有这功能,真长见识啊。你刚才讽刺我是马,至少还是善良的食草动物。你是什么林子里冒出来的野兽,吓得鸡鸭辟易,牛羊远遁?”
  林之若拉着他走向后院:“你不是要吃玉米么?哪,这里还有黄瓜,西红柿,茄子,辣椒,小葱,白菜,全是自家种的,保证绿色无污染。快摘,摘好了我们就做晚饭。”
  农村的炉灶,大家都不会使,弄得厨房里浓烟滚滚。外婆想要帮忙,被唐馨给推回去了。几个人舞弄了许久,终于做出了一桌菜。农村习惯了简朴,这顿饭远比江家平常的规格丰盛。江超和妻子轮流从果园回来吃饭,见到外甥女和她的一班青春活泼,又礼貌懂事的同学,很是高兴,热情的邀请他们有时间去果园玩。
  其时白昼正长。吃过晚饭,天色仍然很亮。夕阳斜照,晚霞漫天,六个人谁也不想休息,说说笑笑,漫步出了村子,向江边走去。
  正文 第28章 蛙鸣四野稻花香
  到了江边,众人眼前一亮。清风江静静流淌,水面反射着夕阳的光芒和晚霞的彩色,灿烂夺目,仿佛无边绿野里的一道彩绸。
  这一段江面特别宽阔,和几个泡子连在一起,简直就像是一个湖泊。有的泡子里长着蒲苇,宽而扁的长叶中伸出一支支青色的蒲棒,丛簇着,拥挤着,仿佛列队的士兵,更像是枪戟的阵列,锋芒整齐地指向天空。
  程辉欢呼一声,卷起裤脚,趟进蒲田里去折蒲棒。刚走两步,一只受惊的青蛙扑通一声,从蒲叶上跳进水里。他又惊又喜,卷起袖子,号召几个男生来抓青蛙,为明天的早餐添上一道田鸡腿。林之若远远叮嘱了一句:“蒲叶锋利着呢,小心割破手。”便拉着唐馨沿着江堤走了。
  孟繁星折了两只蒲棒,又和程辉李凯傅青纶几个人玩闹了一阵,偶然一瞥,见唐馨一个人弯着腰在江堤下面的河滩上,不知道在干什么,便悄悄走出泡子,沿着江堤寻去。转过一片蒲田,便望见林之若抱膝坐在一块高岗上,沉默地看着江水,若有所思。白色的身影笼罩在斜晖中,仿佛涂上了淡淡的金光。
  他慢慢走近,在她身边坐下,轻声问:“想什么呢?”
  林之若冲他笑笑:“在想程辉的话。”
  “程辉的话多了去了,不过值得你这么严肃地回想的……你是说受伤的那两个歹徒?”
  林之若点点头:“我在想,当时我是不是真地可以把力道控制得更好一点,确保他们既失去行动能力,又不至于落下残疾。”
  “有答案了么?”
  林之若迷惘的叹了口气:“我不知道。一切发生地那么快,那么突然,好像所有的行动都是本能。”
  孟繁星想了想,道:“先前我光顾着害怕了,其实现在想一想,你下手也真挺狠的。如果这是你的本能反应,那么只可能有两个原因。不是出于极度恐惧,便是出于极度愤怒。”
  林之若看着天边火一样燃烧的云彩,苦笑道:“应该是愤怒吧。刀子放在脖子上的时候,我感觉怪怪的,不去想后果,不知道害怕,而是莫名其妙地想起了很多以前的事情。”
  “什么事情让你这么愤怒?”
  “很多很琐碎的事情。大多数当时都是一笑而过,并不介意,可是下意识地注意到了,有一点点不舒服,像树木被压在地底一样,压得太紧了,反而不能腐烂消化,日积月累,越来越多,竟然变成了一片石油。突然碰到一个火星,便成了熊熊大火。”
  “哦。”孟繁星虽然答应着,其实满头雾水。
  他困惑的样子实在可爱,逗得林之若笑出声来:“呵呵,不如我给你讲个故事。”
  她身子动了动,略略靠着孟繁星:“从前有一座很大的森林,里面生活着很多动物,最威风的,是狐狸和老虎。”
  林之若的体温,虽然隔着两重衣衫,仍然暖暖的,烘热了他半边身子。孟繁星有一刹那的失神,不明白她在说什么。好在林之若并没有看他的反应,只是自顾讲下去:
  “分开来,他们哪个也并不比其他的猛兽厉害。可是狐狸和老虎之间存在着一种特殊的关系。老虎需要狐狸的狡猾和风度,狐狸需要老虎的威猛和保护。他们一结合,便战胜了其它的生物,成为了统治者。人们发明了一个成语来形容这种关系:‘狐假虎威’。
  可是,这个同盟和世界上所有的同盟一样,是有矛盾和对抗的。狐狸必须紧跟着和自己结盟的那只老虎。如果落了单,碰到陌生的老虎,很容易被吃掉。即使是面对着自己的同盟,它也必须小心翼翼,采取间接的婉转的旁敲侧击的形式来维护自己利益,不敢直接对抗,轻捋虎须。所以人们又说:‘狐性多疑’。
  小狐狸和小老虎的差别不大,经常在一起玩。有一只小狐狸,天生有点傻呵呵的,不知道狐狸和老虎的区别。因为从小听到的故事,都是威风凛凛的大老虎征战山林,震慑百兽的故事,便以为自己将来也可以长成那样的王者。虽然狐狸妈妈整天耳提面命地教它梳毛啊,打洞啊,设伏啊,迂回啊,这些狐狸的生存技巧。可是小狐狸不喜欢这些,总是偷偷溜出去,和小老虎们一起玩,练习奔跑,追捕,攻击,呼啸等等老虎的游戏,自由自在地快乐了很多年。
  可是,随着它一天天长大,它发现自己越来越孤独。狐狸们不把它当同类,因为它一举一动都像个老虎;老虎也不再跟它玩,因为它分明就是一只狐狸。它就像安徒生童话里的丑小鸭,整天独个儿在山林游荡。
  人们说,‘上得山多终遇虎’。有一天,小狐狸和一只饥饿的老虎狭路相逢。它多年的练习,还是敌不过天赋的差别。而那些狐狸的手段,别说它没有学会,就是学会了,也当不过暴怒的老虎轻轻一击。当老虎的牙齿咬上它的咽喉的时候,它悲愤的发现,丑小鸭或者有一天会变成天鹅,而一只狐狸,却只能是一只狐狸,无论如何也不能变成一只老虎,不能昂首阔步,啸傲山林。
  如果小狐狸足够聪明,也许它会认命,如果侥幸逃过这一劫,从此安心地学做一只正常的狐狸,找一只老虎当护卫,也许可以打许多洞,偷许多鸡。天生万物,各循其性而安其道,不是很好么?
  可是,它偏偏是很固执很倔强的一只狐狸。它不明白从小一起玩,一起听故事,一起接受长辈教训的伙伴,为什么会有截然不同的命运;它不明白从小到大被灌输的志向,为什么不能是它的志向;整个山林传颂崇拜的英雄,为什么不能是它的目标;它一直遵循自己的天性,为什么到头来变成了异类;明明那渴望如此真实,汗水如此沉重,为什么却不被命运所承认。
  它愤怒了,小宇宙突然爆发,竟然把那只老虎的胸膛撕裂。从此浩浩山林中,多了一只不像狐狸的狐狸。”
  晚风拂来,吹动他们的衣襟,略有凉意。
  孟繁星默然许久,道:“初三的时候,我曾经看到过你写的两句话:‘要当凌云须举翼,何妨随处一开颜’。那时候我不明白,为什么这么矛盾的两句诗会写在一起。现在,我明白了。”
  林之若怔了怔:“这两句话?后面那句不是陆游说的么?哦,好像我引用过, 是一首律诗,上课的时候实在无聊,随手乱写的。还起了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题目,叫‘赠李白’。”她转向孟繁星,似笑非笑:“我记得那诗写完就被我撕了啊,你怎么看到的?”
  孟繁星脸热了一下,不敢看她:“一只不像狐狸的狐狸,总难免引人关注。”
  林之若上下打量他:“一只关注着狐狸的老虎,却像兔子一样温良无比,也希奇得很啊。”
  霞光映照,孟繁星的脸益发红了。林之若几乎要摸上去,好不容易控制住,听他道:“你有没有想过,其实小狐狸不是傻,不是固执,它只是……只是太优秀了,所以才会孤单,才会与众不同?大部分人,都是浑浑噩噩的,环境把他们塑造成什么样子,他们就变成什么样子。就算发现理想和现实相差甚远,也只是发发牢骚,依旧为衣食奔波。只有很少数真正优秀,真正勇敢的人,才会执著于自己的天性,坚持内心深处真正的渴望,无论遭遇什么样的打击,都不屈服,不后退。”
  “按照达尔文主义,这样的狐狸,不是应该早就绝种了么?”
  “这样的狐狸或者已经绝种了,可是这样的人一定存在。适应环境,固然是生存的方式;抗争环境,改造环境,却是一种更高级的适应方式。”
  “那你是赞同狐狸的愤怒了?”
  “我同情,但是,也心痛。”他望着林之若:“我希望你既可以凌云举翼,又可以随处开颜。这,也是你当时写这两句诗的原意吧?”
  见他这样了解,又这样关心自己,林之若仿佛全身毛孔都被熨过似的,暖洋洋地无比舒服。她定了定神,道:“我也不喜欢自己的愤怒。不过是为了另外一个原因。”
  “什么原因?”
  “我对程辉说,是个人就有苦处。一个人不应该把自己的痛苦,强加于他人头上。我因为愤怒而出手过重,何尝不是把自己的苦楚强加于他人头上?那两个混混,过着那样一种生活方式,也不会很开心吧?也许有一天,他会厌倦,会悔悟,会盼望有一天,能够有一个家,有一个孩子,过一种较为安定健康的生活。”她的声音有点苦涩:“可是因为我曾经受过的委屈,他的这一点点希望,可能就从此永远破灭了。程辉说得对,他们,也很可怜。”
  孟繁星见她神情暗淡,很是心疼:“过去的事就算了,不用自责。你能够完整无缺地回来,已经很不容易了。”
  林之若摇摇头:“我不是自责。我只是希望自己能够从经验中成长,从教训中成熟。其实想深一点,所有激烈的情绪,深切的痛苦,大抵都是想自己的苦处太多,太介意得失造成的。如果一个人总想着自己,难免心胸会越来越狭窄,脾气越来越激烈。”她凝望着孟繁星温润如玉的容颜:“希望有一天,我能泯灭所有的激烈偏执,像你这样中正平和,春风和煦。”
  心爱的人坐在自己身边,温言软语,细诉衷肠,孟繁星觉得十几年的生命中,从来没有这么明媚,这么美好。他微笑着道:“我哪有那么好?”
  “虽然你平时火眼金睛,可是这件事上,你没有发言权。”林之若笑道:“你自己当局者迷,我才是旁观者清。老子说‘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你所以目光如炬,常常直中肯綮,就是因为你心中坦荡,既不会挂着自己,又对他人没有成见。而程辉和我,在很多事情上,已经有了强烈的喜好意见,利则利矣,却容易先入为主,有所偏颇。独孤九剑所以天下无敌,正是因为没有一定之招,明察一切,待机而动啊。”
  孟繁星明白了她的意思,却对她更加敬佩:“我天生就是这个性子,并不是有意识地选择,更没有经过努力。你看得这样清楚,想得这样明白,有目的地改进自己,其实已经胜过我很多了。”
  “呵呵,不要乱戴高帽子。”林之若坦诚地道:“我小的时候很狂妄。上小学那会儿,有一次评选优秀少先队员,老师让大家汇报理想。我第一个举手站起来,说我要‘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现在长大了,知道治国平天下是太遥远的事情,可是修身总是近在咫尺,既关乎眼前利益,更涉及长远幸福。况且,”她微笑:“身之不修,何以齐家呢?”
  那笑容似乎有着没有说出的含义。孟繁星心里甜甜的,不敢多想,故意道:“你知不知道,你这么聪明好学,其实很可怕?”
  “怎么可怕?”
  “怕赶不上你,怕……自惭形秽。”还有一句没有说出的话,怕你一旦拥有了你所羡慕的品质,便不再喜欢曾经因为这些品质而吸引过你的人。
  “说说而已,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哪里那么容易就改了呢?”林之若敛了笑容:“其实我也怕。怕爸爸知道我得了头痛,会担心我的前途;怕妈妈听说我半夜出门,还惹下这么大的事情,会对我失望。”她的声音低了下去:“不知道在哪里看过一句话,在所爱的人面前,我们都是卑微的。”
  孟繁星心中一痛,握住她的手,低低地道:“他们不会的。无论你变成什么样子,爱你的人,永远爱你。”
  不,不是这样的。所有凡人的爱,都是有条件的。一旦爱的条件消失,爱,便也随之消失了。否则,一个人便应该爱这个世界上的每一个人。母爱所以伟大,不过是因为它唯一的条件,便是血缘。
  可是此刻,晚霞如此美丽,晚风如此温柔,而面前听她细诉心曲的少年如此诚挚,迎着他深情的目光,她心中感动,不忍反驳。
  孟繁星心神荡漾,忽见林之若抽出了自己的手,坐直了身子,随着她的目光望去,见傅青纶正转过蒲田,向这边走来,也不知道看见了他们的动作没有。正在忐忑,身边的林之若已经道:“那就是你们的战利品么?怎么只有一只?”
  傅青纶举起手中的青蛙,笑道:“就这一只,还是围追堵截摸爬滚打历经三大战役才抓到的呢。”向孟繁星道:“程辉嫌我配合不够默契,叫你这个老搭档去帮忙。”
  篮球场上,孟繁星和程辉总是打配合,所以程辉有这一说。孟繁星与林之若互诉情怀,只觉得天上人间,再无此乐,本不愿去抓青蛙,可是疑心傅青纶有话要对林之若说,不好留下来阻碍,答应了一声,看了看林之若,便向程辉的方向走去了。
  林之若向傅青纶伸出手:“把青蛙给我。”
  傅青纶疑惑的把青蛙交到她手上,道:“小心,它滑溜得很。”却见林之若松开了手。那青蛙甫得自由,似乎不敢相信自己的好运,略略呆了一下,便一下子蹿了出去,几个起落,眨眼间已经逃进最近的水泡里去了。
  林之若笑道:“我们又不是没有东西吃,抓来玩玩也就罢了,何苦为这个伤生造孽?”她指着附近的稻田:“再说,青蛙专吃农田害虫,这丰收的果实里面,有它们的一份功劳呢。”
  傅青纶在她身侧坐下,会心一笑:“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
  林之若微笑道:“可不是?程辉一来,就变成扰乱蛙声一片了。”
  傅青纶看着江堤下面唐馨的身影,若有所思地道:“唐馨最近心情好像很不错啊。她在下面干什么呢?”
  林之若笑:“她在捡河螺。明明都是软体动物,树狗她怕得要命,穿上个马甲她就喜欢得不得了,非拉着我去捡。我嫌弯腰头痛,在这儿给她把风,让她自己去了。”
  下河湾一带的清风江水流缓慢,盛产河螺,因当地人并没有吃螺的习惯,任其自生自灭,繁衍壮大,数目非常之巨。不知道是前两天大雨,河水上涨,把水底生物冲了上来,还是河螺本来就喜欢晒太阳的缘故,靠近水线的河滩上密密麻麻地叮着很多螺,小的微不可见,大的仿佛婴儿拳头。唐馨心善,怕它们离开水时间长了会死掉,每只河螺捡起玩了一会儿,便扔进江里。
  一阵微风拂过,带来唐馨清脆的笑声。傅青纶凝望着她的笑靥,道:“看来她已经爬出了陷阱。”
  林之若随声望去,见李凯不知何时也已经下了江堤,正拿什么东西给唐馨看,有点迟疑:“表面上看起来是这样。不过,这么快,我总是有点担心。”
  傅青纶道:“唐馨是一个很好的女孩,有很多人喜欢。她不会一直呆在原地伤心的,就算她想,别人也不会让的。”
  “这倒是。”林之若高兴起来:“唐馨是我所见过的最可爱最温柔最善良最体贴的女孩。就连我,都不忍心见她难过,会想尽办法,逗她开心,何况男生呢?”她斜睨傅青纶:“我真不明白,你怎么会这么狠心。”
  那次林之若去请傅青纶为唐馨补习的时候,等于已经明白的拒绝了他。这些天来,傅青纶虽然坚持为唐馨补习,和大家一起玩笑,却始终有点尴尬。眼看着林之若在头痛中挣扎,又为歹徒所伤,明明心痛如绞,却依然只能远远守望,默默关注。直到唐馨渐渐变得正常开朗,他的心结才渐渐解开,开始轻松自然起来。此刻见林之若直言相诘,知道她也是因为唐馨的转变,才不再回避这个话题,反而高兴,诚恳地道:“我不是狠心。既然已经知道不可能,只好快刀斩乱麻。我是怕拖得越久,对她的伤害越深。”
  林之若果然放过了他,笑道:“我明白这个道理。可是你没见到那些天唐馨的模样,那时候我恨不得拉着你殉葬。”
  和你一起殉葬么?求之不得。傅青纶心中思量,却不敢出口。望着林之若,低声道:“我知道我对不起唐馨。以前我总觉得自己挺不错,你屡次指责我,我还不服。现在回头细看,竟然一无是处,既不了解别人,也不了解自己。累人累己,贻害不浅。这些天,我一直都很瞧不起自己。尤其是在你面前,才知道原来一个人,竟然真地可以一直低微到尘土里去。”
  林之若很诧异他这样一个心高气傲的人,会说出这样一番话来,安慰他道:“这事也不全是你的错,用不着全盘否定自己。其实你还是一个很优秀的人,很好的朋友的。”
  “噢?”傅青纶眼睛闪闪发亮:“之若,告诉我你对我的真实看法吧。这对我很重要。无论多么残忍,我都能接受。”
  “我一向很佩服你,哪里说得到残忍呢?”林之若想了想,道:“你很聪明,领悟力强,闻弦歌而知雅意,和你说话,特别省力;你很有志气,又很有才华,将来一定会很有成就。只是你有时候不愿意和人交往,让人觉得有点难以接近。不过其实你的心地很善良。只要你愿意,你可以对人很好,很照顾,很大度。程辉他们那么对你,你都不计较,还坚持帮助唐馨补习。我在省城的时候,如果没有你,我真地不知道会怎么样呢。”
  傅青纶再也想不到,她对自己的评价,如此公允,又如此贴切,低声道:“你不再生我的气了?你愿意继续把我当朋友?”
  林之若摇头:“我从来没有真地生你的气,也一直都把你当朋友。不但如此,我还很感激你,感激你照顾我,感激你不介意我以前对你的态度,还对我这么好,这么坦诚。”
  傅青纶心中激动,强自抑制,生怕冒犯了她,一时竟说不出话来。林之若笑道:“其实你要问我的意见,就说明你不是一个真正冷漠的人。刚才孟繁星提起以前我曾经写过的一首诗,现在我把那首诗补足了送给你。”她拾起孟繁星留下的蒲棒,倒转来,用连接的一段茎秆为笔,在地上一笔一划的写了起来。
  傅青纶俯身看去,见是一首律诗,题目是“赠李白”:
  “劝君莫嗟行路难,日犹升落月缺圆。
  观乎昼夜明生死,看罢盛衰见天然。
  要当凌云须举翼,何妨随处一开颜。
  淤泥掩覆节历历,不须出水亦青莲。”
  他痴痴地看着微笑的林之若,痴痴地咀嚼着她的话。“要当凌云须举翼,何妨随处一开颜”,是在劝我不但要志存高远,更要平易近人,和光同尘么?“淤泥掩覆节历历,不须出水亦青莲”,是说我们之间,虽然只能止乎于友谊,却仍然美好高洁,不逊色于男女情爱么?
  然而,他真地能够做到止于友谊么?那是这世上他唯一深切渴望,却无法征服,无法获得的人啊。久久压抑的激情在心中澎湃。他想要伸出手去,想要抱住那个单薄的身影,紧紧地,密密地,没有间隙地,不容喘息地,直到把她揉进自己的身体里去。因为过于用力控制自己,他的手指深深抠进了身边的泥土,钝钝的痛楚从指尖传来,却尖锐地在心脏深处,引发了久久不息的回响。
  晚霞渐渐暗淡下去,暮色缓缓氤氲而来。经过昨晚的争斗,下午的奔波,林之若有点倦了。她没有察觉到身旁少年的挣扎,把下巴放在膝盖上,望着江水边随风明灭的萤火虫,感受着夏天傍晚的清爽恬静,心旷神怡,默然不语。
  正文 第29章 中霄风雨扣西窗
  一刀刺下,板寸犹自挣扎,手中的刀子亮晃晃的向她面门刺来。她右手下意识的拔出刀子,双刃相交,当啷一声,板寸手中的刀子落地。刀一拔出,鲜血如箭迸射,喷上胸前,粘粘的,热热的,腥膻味浓重的仿佛有了实质,包围着她,让她渐渐窒息……
  林之若猛然惊醒,发觉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把被子蒙到了脸上。她拉开被子坐起来,仍然觉得闷得透不过气来。身旁的唐馨鼻息细细,正睡得香甜。窗外淅淅沥沥,却在下雨,怪不得气压低郁。她轻手轻脚的爬起来,小心地把靠近自己一侧的窗子推开,将头靠上去,大口呼吸了几下新鲜清冷的空气。
  昨晚的血案之后,她先是麻木,继而愤慨。待到冷静下来,又有点愧疚。毕竟,从小到大,她虽然常常打架,却从来没有真正伤害过任何人。手上第一次沾满鲜血,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一个极大的震撼,以至于梦里也是一片浓烈膻腥。她望向几个男生所住的厢房,想起孟繁星温和的容颜,心中略略安慰。
  一抬头,却见厢房窗前,葡萄架下,站着一个人影。她凝神看去,借着马棚的微弱灯光,只见那人长身玉立,英气逼人,正是傅青纶。他好像不知道冷似的,只穿着白天的短袖衬衫。虽然葡萄架遮去了大部分的雨水,仍然有滴滴答答的雨滴落下来。他不躲不闪,不知道在想着什么,一双明目,凝望着茫茫夜色,竟仿佛已经痴了。
  如此星辰如此夜,为谁风露立中霄?
  这一刻,她已经不知道,是梦里的板寸,还是眼前的少年,更让她内疚。
  雨声淅沥,如泣如诉。两个少年,一个站在葡萄架下,一个靠在松木窗上,各自痴痴想着心事。马厩里正在吃草的两匹枣红马,疑惑的抬起头来,望望这个,望望那个,见他们并不动弹,又低头继续咀嚼。
  第二天吃过早饭,林之若走到院子里望天,只见阴霾全消,万里一碧,回头对程辉道:“昨晚放了你的田鸡腿,今天我赔你一道野味,如何?”
  程辉脸上霎时放光:“我们要出去打猎?”
  林之若失笑:“你电影看多了吧?我们去采蘑菇。昨晚下了一夜的雨,蘑菇肯定长出了好多。野生的蘑菇鲜着呢,市场上卖的,根本不能比。”
  唐馨欢呼:“好啊,我还从来没有见过长在地上的蘑菇呢。”
  程辉搓着手,跃跃欲试:“不错不错,少了点血腥,多了点诗意。老杜夜雨剪春韭,哪里比得上咱们夜雨采鲜蘑。”
  众人开始准备。江致远尤其兴奋,两条小短腿跑得飞快,帮着林之若找出几只柳条篮,给众人一一分配,自己拿了最小的一个,挎在肩上。林之若对她道:“路远,又泥泞,你还是不要去了。”
  江致远嘟着嘴,很不高兴:“我走得动。奶奶去南坡摘豆角,每次都带着我的。”见林之若仍然摇头,抗议道:“幼儿园老师教的歌里都说,采蘑菇的小姑娘,你们不带我,就不算采蘑菇。”
  程辉忍住笑:“是,是。林姐姐和唐姐姐都是大姑娘了,不能算数。”见江致远居然感激地看了他一眼,觉得自己有欺哄小女孩的嫌疑,很是惭愧。
  林之若蹲下来哄她:“你在家陪着爷爷奶奶,好不好?爷爷奶奶没有你在身边,会很寂寞的。”
  江致远不好反驳,眼珠一转,抱住孟繁星的腿,仰着小小的脸孔祈求:“孟哥哥,你带我去,好不好?我走得动的。我还会唱歌给你听。”
  孟繁星不忍心,向林之若道:“我们带上她吧?实在走不动,我抱着她。”
  程辉赶紧将功赎罪:“就是,就是,带上她吧,我们几个男生可以轮流抱着。”
  林之若屈服了:“好,不过到时候你熬不住,可不许撺叨我们远远减肥。”
  一行人浩浩荡荡向村东走去。江致远牵着孟繁星的手,蹦蹦跳跳的在前领路。
  唐馨拉了拉林之若的衣袖,故意落在后面,在她耳边悄悄道:“你看你家孟繁星,对小孩多有耐心。将来你们要是有了小孩,肯定特别幸福。”
  林之若失笑:“学立体几何的时候,你总抱怨说没有空间想象力,怎么这种事情,你想象力就这么丰富了?一年之后,我们这几个人还不知道都在哪里呢,哪里就谈得到将来?”
  “以你的能力,还不是想上哪里,就上哪里。”唐馨看着林之若,忽然醒悟:“之若,你是不会为孟繁星改变自己的志愿的,是不是?”
  林之若默然不答,过了一会儿,笑道:“你呢?你想上哪里?”
  “我也不知道。其实只要能考上大学,不让家里失望,上哪里我都无所谓。”唐馨有点黯然:“我大概就是你常常批判的胸无大志的女孩子吧。只要跟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就是天涯海角,也是高兴的。如果喜欢的人不在身边,走到哪里,又有什么意思呢?”
  林之若安慰她:“放心吧。像你这样可爱的女孩子,无论在哪,追求者都能排出几条街去,你只愁挑花了眼,还愁没人陪你到天涯海角?”
  唐馨望着前面几个男生,低低叹了口气:“要真是那么简单就好了。我真希望自己能有你的理性和潇洒,不必总为感情的事烦恼。”
  “像我有什么好?你这样的女孩,才是人间最亮丽的风景。有点烦恼也是正常的,不是说,最美好的东西,只能用深创剧痛来换取么。”林之若笑道:“不过,这次你做得很不错啊。看你和傅青纶刚分手时那情形,我怎么也想不到,你这么快就能够恢复。有什么秘诀,教教我,说不定我以后用得着呢。”
  唐馨低低的道:“说出来你不许笑我。其实,只要他在我身边,哪怕只是讲讲题,说一些无关紧要的闲话,我就觉得很满足,很欢喜了。原来爱一个人,不是一定要拥有他的。”
  原来不是爬出了陷阱,而是放弃了爬的努力。林之若心下担忧,却故意调笑:“恭喜恭喜,你的境界又提升了一层。从衣带渐宽终不悔,到相看灯火阑珊处。不知道以后,他喜欢上了别人,又或者是离你很远,你是不是也跟着‘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唐馨苦笑:“我哪有那么厉害?也就是走一步算一步了。毕业之前,他不和别人在一起,就算是我的福气了。”
  林之若望望傅青纶的背影,伸手揽住唐馨的腰,郑重的道:“唐馨,你这么善良,这一点福气,肯定会有的。”
  在林之若的指引下,几个人转下大路,沿着杂草丛生的小径向林深处走去。因为刚下过雨,草叶上都还挂着水珠,把鞋和裤腿都打湿了。江致远早已经爬上了孟繁星的怀抱。程辉一脚踩进了泥中,苦着脸对林之若道:“我们这是上哪里啊?已经过了这么多树林,你怎么不进去?”
  林之若笑道:“这一点辛苦你就受不了?还号称仰慕田园风光呢,整个儿一叶公好龙。”解释道:“蘑菇主要长在腐殖质丰富的林子中。这些田地中间的防风林太窄,叶子落下来就被风刮走了,形不成腐殖层,不适合蘑菇生长。我们要去的是连成片的林子,穿过这块地,就可以看到了。”
  程辉从来没有在农村生活过,无力和她争辩,只好道:“你的地盘,你做主。不过,走了这么远,等会你得犒劳犒劳大家。你不是说这个时候花生和大豆特别好吃么,等会儿咱们弄点?”
  林之若微笑:“没问题。”
  当地盛产的蘑菇主要有白蘑和油蘑,每每大逾手掌。除了林之若,众人都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亲手把一柄柄肥硕厚大的小伞摘下来,放进篮子里,那种收获的喜悦,实在是无与伦比的享受。唐馨尤其喜欢白蘑,鲜亮的颜色,亭亭挺立在绿色的草地上,简直就是一幅美丽的图画,以至于她常常左看右看,就是舍不得摘,把程辉笑得不行。林之若怕弯腰头痛,只是提着篮子,微笑着跟在江致远的后面,以防她不小心掉进一些树被挪走之后留下的土坑里。
  众人兴奋之中,一气穿过了林子,每个人都采了大半篮。依着程辉,还要向北搜索。林之若眼看太阳渐渐升高,摇头笑道:“也不能太贪心了。古人还懂得不能涸泽而渔呢,我们也得给别人留个念想不是?”召集大家到一棵亭亭如盖的老树下休息。因为大部分雨水都被浓密的枝叶挡住了,这里还相当干爽。众人席地而坐,把战利品一一拿出来比较欣赏,争执谁的最大,谁的最完整,谁的色泽最端正。
  程辉把最大的蘑菇顶在江致远的鼻子上,见竟然盖住了她的小脸,笑道:“怪不得人们总说田家乐,农家乐。这丰收的感觉,比打游戏机单币通关还带劲。”
  休息了一会儿,江致远不耐烦,拉着孟繁星去采野花,捉蜻蜓。林之若站起来,叫了程辉和傅青纶跟她去弄花生大豆,让唐馨和李凯收集一些比较干的枯树枝。
  一连好几片花生田,林之若都径直走过,直到看见一片田中,一个农民正在拔草,她才走进去,示意程傅二人等在地头。程辉远远眺望,只见她和那个农民说了几句话,又掏出钱包,拿了一些钞票塞给他。两个人推让了半天,林之若终于走过来,指着一片干枯的比较厉害的花生,让他们两个拔。自己却到旁边的豆田里拔了一些挂满豆荚的大豆秧,又收集了一些干枯的豆叶,一并抱了,和程傅二人会合返回。
  程辉听她说豆叶是用来引火的,不由感叹:“古人说煮豆燃豆萁,我还以为是类比呢,想不到果然如此。让它们同根相煎,你也太残忍了吧?”
  林之若笑道:“这叫物尽其用。天地者万物之盗,万物者人之盗,你总听过吧?只把豆子吃了,剩下光秃秃的豆杆豆叶,就好像一家子中,小孩子都死了,只剩下老人,那才叫残忍呢。”
  傅青纶赶紧制止两人:“你们要讽刺类比,好歹等我们吃完再说。这又煮豆又死人的,我们还怎么吃?”
  因昨夜刚下过雨,干躁的树枝很难找。林之若把地表的杂草附土扒开,露出下面一层比较干的泥土来,斜斜挖了一个坑,把豆叶点燃,先放细碎的草根枯枝,把粗一些的架在外面烘着,居然也慢慢点起了一堆火。傅青纶注视着她一举一动,很是敬佩,问道:“你在这里住过很多年么?怎么好像对野外生活很熟悉的样子?”
  林之若笑了笑:“我小学时候,寒暑假常常过来。乡下没有什么好吃的东西,表哥就带着我上山弄野味。我们还曾经用铁勺煎过蚂蚱腿呢,酥酥脆脆的,比唐馨那些小食品好吃多了。”
  程辉闻言,就要起身去捉蚂蚱。唐馨皱着鼻子道:“你还真去啊。这样恶心的东西,你要是真弄了来,我以后再也不和你说话。”
  程辉不服气:“林之若还吃过呢,你怎么还和她这么好?”
  唐馨搂着林之若的肩膀,亲热地道:“之若是女孩子,你比得了么?她呼吸重了,那叫吐气如兰;她走路摔了,那叫弱柳扶风;她抓蚂蚱,那叫天真烂漫;她弄野味,那叫蕙质兰心。你跟着学一下试试。”
  程辉见她神态言辞,宛然有林之若风范,向林之若道:“求求你,收了你的摄魂大法,把原来那个温柔可爱的唐馨还给我们吧。世上有了一个你这样牙尖嘴利的女孩,还不够悲惨么?”
  唐馨摇着林之若,让她反击,忽见江致远奔过来,头上戴着一个杂色花环,手里却拿了一个白白的袋子一样的东西,不由得惊问:“那是什么?”
  江致远把东西给林之若看:“姐姐,你看,这是那边大树下捡到的。”
  林之若仔细端详,见是一个柳絮和杨花编就的口袋,口圆腹深,有如一个小型的酒坛子,拉了拉,坚韧而有弹性,认出是本地一种俗称“织鸟”的窝。当地人认为用这种鸟窝煮水喝,可以治疗难产及妇科疾病,所以颇有人愿意拿钱来换。不过,织鸟的窝总是安在最高大的树,最高远的枝条上,又牢固结实,很难弄到。估计是这几天接连大风雨,把鸟窝所依附的枝条刮断了,才会落到地上。她侧耳听了听,把手伸进窝的最深处,竟然掏出来一只鸟雏,羽翼未满,嘴角犹黄,虽然虚弱,却仍在呼吸。众人齐声惊呼。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幼鸟竟未摔死,这鸟巢的柔软坚韧,可见一斑。
  这时候孟繁星也走了回来,也惊讶道:“原来这里还有一只。我们发现鸟窝的时候,旁边有两只小鸟,都摔死了,我把它们埋到大树底下了。树枝上有两只喜鹊那么大的鸟,一直在那里叫唤,也不知道是不是它们的爸爸妈妈。咦,这只还是活的!”
  众人听了,齐齐拥到那棵大树下往上看。果然有两只鸟,似喜鹊而轻灵,在枝头盘旋往复,哀哀鸣叫。江致远拉着林之若的衣襟,乞求道:“姐姐,你把那小鸟送回到上面去吧。它爸爸妈妈找不到它,一定会很伤心的。”
  唐馨也道:“好好的一家子,就这么散了,真是可怜。这小鸟离了父母,肯定活不下去。要是能送上去就好了。”
  林之若打量着那棵大树,乃是当地最普通的白杨,树干虽然不粗,但是笔直向上,三米以上,才有第一棵枝丫。她小的时候常常爬树折榆钱,学武之后,身手更是敏捷。若在平时,这棵树简直不算什么。但是现在左臂受伤,不方便用力,上去或者不成问题,但下来却有点难度。
  几个男生都是在城里长大的,盯着大树,暗自忖量。程辉第一个上来试验:“不会比五十个引体向上更难吧。”不料白杨树本来光滑,雨后略带湿润,更是滑溜溜的用不上力。他攀了几次,都是没多高就出溜了下来。
  江致远刮脸羞他:“程哥哥真没用。”
  程辉不服气:“这树根本就不是人能爬的。”
  江致远撇嘴道:“狗熊才爬不上去。大哥和姐姐都能爬。我将来长大了,也能爬。”又摇着林之若的手道:“姐姐,姐姐,你爬上去,把小鸟还给它妈妈,好不好?”
  林之若想了想,让李凯回去照看一下火堆,要了唐馨的手帕,从装着小鸟的鸟窝口两端穿过,打了个结,叼在嘴里,走到树下。孟繁星拉了她一下:“你胳膊上有伤,不要逞强。”她微笑摇头,示意他放心,伸出手臂,双腿盘住树身,交错用力,迅速爬了上去。
  程辉目瞪口呆,见江致远冲自己扮鬼脸,还撑着嘴硬:“你姐姐这是进化不完全,出现了返祖现象。”好在江致远听不懂他的含义,倒也没有反驳。
  众人仰头看去,见林之若的身影很快就没入了枝叶中。过了好一会儿,她才重新出现在视野里,用手绢把鸟窝固定在在靠近顶端的一棵较大的枝丫外端。那两只大鸟见有人来,略略飞开,却并不远遁,绕着林之若手中的鸟窝上下盘旋,鸣声转急,大有催促焦急之意。
  系好了鸟窝,林之若小心的沿着原路返回。到了最低的一根枝丫上,略略犹豫。根据她多年爬树的经验,向上时双腿承担了大部分力道,向下时却全靠双臂支撑才能控制速度,否则很容易擦伤。她打量着下面的地面,杂草丛生,雨后尤其松软,见其他人都在看那两只老鸟是否回窝,只有孟繁星抱着江致远,焦急地望着她,冲他眨了眨眼,调皮一笑,双脚一蹬,向上纵起,一个前空翻,竟然直接跳了下来。
  傅青纶被程辉拉着分析织鸟的认亲仪式,眼光一瞥,忽见林之若从空中落下,不及细想,冲过去伸出双臂,想要接住。林之若身在空中,无可躲避,结结实实的砸到了傅青纶身上,两个人一起摔倒在地。好在她已借空翻消了一部分冲力,草地又柔软,傅青纶只是沾了满身泥土,倒没有受伤。林之若摔在他身上,更是连污迹也不曾沾上一丝。她很不好意思,赶紧挣扎站起。
  傅青纶听到程辉大声喝彩:“好个‘细胸巧翻云’!哎呀,变成了罗汉啃泥。”才知道自己做了蠢事,又是尴尬又是好笑,索性手腕一勾。林之若刚要直起腰来,被他一带,踉跄一下,又跌倒在他身上,面孔正压到他的嘴唇。抬眼一望,见他嘴角挂着一丝含义不明的微笑,倒像是小孩子恶作剧成功了一般,大是尴尬,也不管傅青纶仍然躺在泥里,爬起来自顾走开。
  正文 第30章 野菌山果奉客尝
  唐馨踏前一步,似乎想要去扶傅青纶,却犹疑着停下了。程辉幸灾乐祸,袖手旁观。李凯闻声从火堆边赶来,看了一眼,又缩了回去。孟繁星无奈,只好放下江致远,走过去扶起傅青纶,帮他清理后背沾的草叶泥土。
  大家找了一个水潭洗了手,围到火堆边,团团坐定,纷纷拿了花生果和豆荚扔进火里。孟繁星见林傅二人神情异常,心里很不舒服。待第一批花生烧好了,先剥了一些给靠在他和林之若之间的江致远,又剥了一些,却递给了林之若。林之若添柴架火,手弄得很脏,回头找了一片干净的豆叶来接。孟繁星摇摇头,把手伸向她的嘴边,见林之若果然就在他的手里把几颗花生吃了,这才缩回手,倒仿佛那几颗花生都下了自己肚子一样,心中甜滋滋的。看傅青纶时,他正望着火堆出神,怔怔的不知道在想什么。转过头来,却见唐馨冲着他意味深长的笑,不由得脸上一热,赶紧低头拨火。
  唐馨笑道:“我们也算得上是野餐了,应该玩个游戏。不如我们成语接龙吧。”
  程辉却道:“成语接龙太老套了。我们来个新鲜的,比如……武侠故事接龙。这里有六个人,每人编一个人物。六个人物,用六种武器,相互攻击,看谁能活到最后。”
  大家都来了兴趣,公推程辉作了活动总监。程辉沉吟一下,道:“咱们走古龙路线。情节不求真实,只求诡异。”
  唐馨问:“什么叫古龙路线?”
  程辉道:“七字真言:语不惊人死不休。”
  林之若道:“惜字如金,挥行如土。句子越短越好,行数越多越好。”
  李凯见唐馨仍然困惑,安慰她道:“很简单的。让程辉先说,等一圈转下来轮到你,你肯定有概念了。”
  程辉开头:“风。”
  李凯:“大风。”
  傅青纶:“卷起黄沙漫漫。”
  孟繁星:“沙中有人。”
  (程辉插嘴:“好,第一个人物,小孟,闪亮登场。”)
  林之若:“男人。”
  唐馨果然领悟了神髓,顺利接道:“比女人还漂亮的男人。”众人都笑,孟繁星红了脸。
  “比人更漂亮的,是他手中的剑。”---程辉。
  “剑长三尺三分,正是当年铸剑大师欧小冶的名作。”---李凯。
  “色如清水,若有若无,杀人于不知不觉之间。‘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 这把剑,便叫春雨。”
  “剑上一丝血痕,蜿蜒而下,一滴一滴,渗入黄沙。”---孟繁星。
  “沙中赫然伸出一只手。” ---林之若故意学了恐怖故事的语气,又伸出一只手,在唐馨面前晃了一晃。
  (程辉:“第二个人物。”)
  “指甲鲜红,腕上悬着一只碧绿的手镯。”---唐馨并不害怕。
  “手在风中摇了摇,似乎在感受风向。”---程辉。
  “周围黄沙渐渐隆起,突然四下飞溅。漫天黄沙中,飞起一个白衣少女。”---李凯。
  “少女腰间,缚着双钩。‘江南飞春雨,塞北落秋霜’。这对钩专克刀剑,正是天下闻名的秋霜钩。”---傅青纶。
  “秋霜钩所到之处,无坚不摧,恰如霜降之后,万物肃杀。”---孟繁星。
  “吴钩明如霜雪,映出远处缓缓走来的一峰骆驼。”---林之若向唐馨微微一笑。
  “骆驼上伏着一个黄衣女子。”---唐馨松了口气,感激的拍了一下林之若的手背。
  (程辉:“第三个人物。”)
  “不见面容,只见一头长发随风飞舞,仿佛一片黑色的纱幕。”---程辉。
  “发上缀着一朵金花,灿灿生光。”---李凯。
  “骆驼是塞外罕见的白骆驼,鞍具饰品也都是黄金打就,上有西域胭脂国的宫廷标志。
  看来骆驼上的女子,便是传闻中国破之后,携带宝库钥匙逃亡的胭脂公主。”---傅青纶。
  “公主一动不动,不知是生是死。”---孟繁星。
  “那朵看似普通富贵女子发饰的金花,却是武林中少有人知的一件暗器。金花一旦弹出,便会射出千百条细如婴儿头发的金丝,宛如金菊盛放,威力笼罩周围百尺之内。
  ‘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这暗器,便叫‘百花杀’,是百花山庄的镇庄之宝。”---林之若。
  “只是胭脂公主明明不会武功,这样可怕的暗器,怎么会簪在她的发上呢?”---唐馨。
  “骆驼后面,跟着一个衣着褴褛的男人。”---程辉伸出了第四根手指。
  “看起来明明已经五十岁,一笑却又好像不到二十。”---李凯。
  “笑的时候露出一口牙齿,白得诡异,带着金属的闪光。”---傅青纶。
  “他似乎生怕没有人注意,在漫天风沙中,还是不肯合拢嘴。”---孟繁星。
  “所以江湖中人送了他一个外号:‘开口笑’。‘开口笑’的意思就是,他一开口,对手通常就再也笑不出来了。”---林之若。
  “要请他开口一笑,起码要一千两金子。”---唐馨。
  “而这次,护送胭脂公主,他却分文不取。”---程辉拍了拍胸脯。林之若低声道:“动机可疑。”
  “甚至还请来了他的好朋友,关外大侠李一刀。”---李凯。
  “李一刀高高瘦瘦,有如一根竹竿,背上却背了一把极大的刀。”---傅青纶。
  “这把刀黑黝黝的,毫无起眼,其实却是玄铁打就。”---孟繁星。
  “这样一把威猛的大刀,却有一个温柔的名字,‘暗恋’。因为这把刀的刀法,就像未曾出口的爱意,明明在你的身边围绕,你却毫无感觉。”---林之若。
  “李一刀一向在关外行侠仗义,若不是为了开口笑,绝不会万里迢迢,来到大漠。”---唐馨。
  “李一刀为人谨慎,谦逊退让,一生之中,只拔过三次刀。”---程辉。
  “现在,他却把手按到了刀柄上。”---李凯。
  “因为一个人拦住了骆驼。”---傅青纶。程辉举起第六根手指。
  “那人作书生打扮,头戴方巾,身穿青衫,和这莽莽苍苍的大漠风光,极不协调。”---孟繁星。
  “漫天风沙之中,他居然轻挥折扇,仿佛漫步在江南的杏花芳草中。扇子上龙蛇飞舞,草书十个大字:‘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哉’。”---林之若。
  “此人正是邪派第一高手,黯然销魂扇。”---唐馨。
  “销魂扇所到之处,女人伤心,男人伤命。”程辉拍了拍手:“好,到此为止,六大高手已经聚齐,分别是春雨剑,秋霜钩,百花杀,开口笑,暗恋刀,销魂扇。现在我宣布下面的规则:每个人都必须攻击另外一人,并且必须有合理的理由,直到剩下最后一人为止。”他指了指李凯:“从你开始。”
  李凯义不容辞:“销魂扇曾被正派高手联合追杀,本来已经销声匿迹,这次为了胭脂国宝藏,居然现身在大漠。眼见他伸手去拉胭脂公主,暗恋刀倏然出手,乌黑的刀身有如毒蛇,无声无息的缠上了他的脖子。”
  傅青纶胸有成竹:“销魂扇并不还手,身子向后疾退,扇子张开,猝不及防的攻向旁边观战的秋霜钩。原来他早已查实,那骆驼上的胭脂公主乃是假的,是为了引开别人的视线。真的公主,却是那个长途独行的白衣少女。”
  孟繁星从容应战:“扇子离少女很远,就被一柄色如清水的长剑拦住了。剑如春雨,招如春风,无孔不入,顺着扇柄就滑上了他的手腕。”
  林之若加入战团:“寒光乍起,秋霜钩闪电般盘旋一周,漫天黄沙中,飞起一颗大好头颅。销魂扇被春雨剑缠住,无法抵抗,竟然就此送了性命。”
  傅青纶不甘心:“销魂扇临死一击,扇子脱手飞出,箭一样射向春雨剑。”
  见孟繁星忙着给江致远剥豆荚,林之若代为应答:“春雨剑百忙之中,一个凤点头,躲过了扇子,头上的毡帽却被掀开。长发披散下来,竟是淡淡的黄色。西域人发色与中原有异。原来他才是倾国倾城的胭脂公主。”
  唐馨异军突起:“突然,一朵巨大的金色菊花在空中冉冉盛开,千百条金线四面激射。百花杀名不虚传,众人纷纷倒地。这黄衣少女是中原百花山庄庄主,武林盟主唐文冲的独生女儿。她奉父命假扮胭脂公主,就是为了把这些觊觎宝藏的邪派高手引出来,一举歼灭。连那开口笑和李一刀这样素有侠名的人物,都撕下了虚伪的面具。”她拍手而笑:“战斗结束。正义战胜。”
  林之若竖起拇指:“高,真是高。”
  程辉嘿嘿一笑:“开口笑从地上爬起来,嘴里咬着几根金丝。这开口笑极其工于心计,他早知道公主乃是假的,只撺叨李一刀上前,自己却全身穿了铁甲,连牙齿都带着银套,躲在一边,静观其变。百花杀出其不意,又沾着剧毒,众人都躲不过,唯有他却是不怕。黄衣少女正在得意,一时不防,被他扑近身子,一口咬住咽喉。 ”他张牙舞爪,作势扑向唐馨,唐馨赶紧躲到林之若怀里。
  林之若搂着唐馨,道:“开口笑杀了百花杀,便去搜胭脂公主身上的藏宝图。胭脂公主躺在地上,眼见是死了。那白衣少女倒在她身上,背上插满金丝,看来是公主的侍卫,临死犹在护主。他咧嘴一笑,暗自嘲弄这侍女的愚忠,弯腰去拉她的尸体。笑容未敛,一丝猩红冒出他的眉心。胭脂公主冷冷看着他倒下,春雨剑上,一丝血痕,蜿蜒而下,一滴一滴,渗入黄沙。”
  程辉还想说话,傅青纶摆摆手:“得了,这就算结束吧。要是每个人都再爬起来一次,那得啥时候能完啊。”
  程辉不服气:“这要是就死一次,怎么能叫武侠呢?”
  林之若笑道:“你概括的真精辟。老实说,不到最后一页,我从来不敢判定一个人是好是坏,是生是死。只要作者想让一个人活,跳崖一定有奇遇,中毒一定有解药,筋脉断了可以再续,武功废了可以重练,就算是被大卸八块,乱刀剁碎,那也是带着面具的替身。”
  程辉道:“就算到了最后一页,也没有用。指不定啥时候就蹦出来一个续集,原来真死又变成了假死。”
  孟繁星道:“好了,咱们又不是真写武侠,太血腥了,还怎么吃东西?这花生大豆还剩这么多呢,再烧,就要糊了。”
  众人这才意识到光顾着构思情节,忽略了手边的食物,赶紧用树枝把火里的东西往出扒拉。只有江致远听不懂他们的故事,一直扯着孟繁星给她剥花生,吃得心满意足。
  刚成熟的花生黄豆鲜香无比,大家吃得一干二净,仍然意犹未足。程辉让林之若再去弄一些。林之若摇头道:“这又不是正餐,吃个新鲜就算了。如果吃得太多,回头做蘑菇,你们就吃不下了。”众人想起一上午的劳动成果,兴致又高昂了起来,商量着蘑菇怎么个做法。
  林之若指挥几个男生把火熄了,看他们拿湿泥压灭了最后一丝灰烬,笑道:“你们那些做法都华而不实。依我说,这些蘑菇放在咱们手上,不过是生生糟蹋了。咱们上果园去找我舅妈,让她按农村的做法,拿白菜和五花肉,炖上一大锅,保管你恨不得连舌头一起咬下来。”
  大家都同意,于是各自提了篮子,向江超夫妇承包的果园走去。江致远来的时候精力充沛,回去的时候却无精打采,赖着让孟繁星抱。程辉等人几次要替换孟繁星,她都不肯。程辉忍不住逗她:“你这么喜欢孟哥哥,过两天孟哥哥回江城了,你怎么办?”
  江致远道:“我去江城找他玩。”
  “可是孟哥哥总有一天会娶媳妇,会陪着孟嫂嫂不陪你,怎么办?”
  江致远肯定地道:“孟哥哥陪我,不陪孟嫂嫂。”
  程辉道:“不会的。你看,你大哥现在不就是呆在镇子上陪你嫂子,不陪你了么?”
  程辉随意一个比方,却恰好触到了江致远的痛处。江志学结婚之前,是住在家里的。每次江致远来奶奶家,都是他陪着玩耍。现在江志学搬去了镇上,江致远整天陪着两个老人,甚为孤单,是以见孟繁星温和耐心,和江志学有三分相似,便抓住不放。听程辉这样说,觉得形势大为不妙,低头思量了一会儿,搂住孟繁星的脖子道:“我嫁给孟哥哥,他就只能陪着我了。”
  众人大笑。林之若道:“远远,你想清楚,你要是嫁给孟哥哥,就得整天陪着他,像嫂子和大哥一样,不能再和爸爸妈妈爷爷奶奶住在一起了。”
  江致远反复比较了一下,觉得还是更舍不得家人,很是遗憾,把脸藏到孟繁星的肩窝里,闷闷地不说话。
  程辉向林之若道:“你怎么专门煞风景呢?人家说宁拆三座庙,不破一门婚。远远和星子只差十多岁,正是最佳年龄搭配,将来要是成了,岂不是一桩美谈?”又向江致远道:“远远,你再考虑考虑,要是不嫁给孟哥哥,等孟哥哥回了江城,你就再也见不到他了。”
  江致远仔细考虑了很久,忽做惊人之语:“我让姐姐嫁给他。那样,我每次看到姐姐,就可以同时看到孟哥哥了。”
  大家都忍俊不禁,唐馨更是笑得弯下腰去。程辉却一本正经地称赞道:“远远真了不起,能想出这么聪明的办法。”
  孟繁星本来已经酸软的胳膊,重新生出无穷力量,把江致远胖胖的身子又向上抱了抱,觉得怀里这个小大人似的小女孩,实在是世界上最可爱的负担。
  到达果园的时候,已近中午。江超夫妇热情地招待了他们。舅妈拿了蘑菇,立刻赶回去做饭,临走嘱咐他们在果园多玩一会儿,尝一尝刚成熟的海棠。
  林之若从舅舅手中接过洗好的海棠果,依次递给众人,到程辉时却道:“我有个谜语给你猜。熟透了的海棠果,打一人名。”
  程辉拿起一枚果子,一口咬下去,赞道:“果然是糖心啊糖心。”
  下河湾一带盛产的海棠,外皮光滑红艳,内里甜美多汁,因为糖分含量极高,靠近果核的部分呈半透明状,当地人称为“糖心”。
  林之若微笑道:“你不是让我还你一个唐馨么?现在这里有成千上万个,你随便观赏,任意品尝。”
  这个时候正是海棠果成熟的季节。一排排的果树上,挂满了星星点点红艳艳的果实,整个果园,就像大自然精心准备的一场丰盛华美的盛宴,让人心中涌出无可形容的喜悦和满足。果树都不高,伸手就可以摘到。只有顶端的才需要用梯子。一群少年坐不住,纷纷拿了篓子,去帮江超摘果。唐馨甚至拿了一枚海棠果别在头发上,远远望去,仿佛红宝石一样,闪耀着晶莹的光彩。
  林之若奔波了一上午,头痛得厉害起来,站立不住,悄悄退到江超看林所住的土屋中去休息。
  孟繁星摘了一会儿,发现林之若不见了,向果园边上的小屋望去,却见傅青纶正从里面走出来。他把唐馨和程辉摘的都倒进自己的篓里,借口去送海棠果,跑到小屋中一看,林之若果然躺在简陋的床铺上,正闭目养神。他一边把篓里的海棠倒进麻袋,一边故作不经意的问:“我看到傅青纶刚才过来了,你们说什么呢?”
  林之若坐起身来,从他的篓中摸起一枚海棠,擦了擦,咬了一口,诧异的道:“明明是糖心,怎么这么酸?”
  孟繁星大为窘迫,赶紧转移话题:“你是不是又头痛了?还是躺着歇一会儿吧。”
  林之若依言躺下。小屋没有窗子,通风甚差,很是闷热。孟繁星见她额头沁出细细的汗珠,拿了旁边的蒲扇,坐在她身边扇了起来。林之若向他感激的一笑,闭上了眼睛。凉风习习,颇为舒适。渐渐的,她鼻息均匀,久久不动,竟然睡着了。
  孟繁星停了扇子,仔细端详着熟睡中的少女,见她眉端微蹙,似乎梦中也在忍受着痛楚,又是怜惜,又是疼爱,忍不住伸出手去,指尖从眉心沿着她细长而转折分明的眉线轻轻抚过。刚到一半,林之若忽然睁开眼睛,目光清亮的望着他。他吓了一跳,触电一样缩回了手。林之若却只是向他微微一笑,又闭上了眼睛,恢复到之前沉睡的姿态。
  过了许久许久,孟繁星还能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怦怦,怦怦,仿佛寂寞千年的山谷,对第一个来访者的脚步,激动而惶恐的绵绵回音。
  正文 第31章 双双丽影被斜阳
  开学第一周就是地区的数学选拔赛。出了考场,林之若不去食堂,径自出了校门,从小贩手里买了两个千层酥饼和一瓶汽水,又在附近的书摊上租了一套武侠,沿着江边向郊外走去。
  一中本来就来江城的边上。她一直走到一片荒野里。这片地虽然靠近江边,但是土质贫瘠,没有经过人工整理,只长了一些奇形怪状的杂树。有一棵老柳树就长在江沿上,粗壮的树身斜斜倒向江水。丝丝缕缕的枝条瀑布一样的垂泻下来,像少女的多情的发丝,临流照影,摇曳生姿。上一中不久,林之若就发现了这个地方。晚饭之后,唐馨不在身边时,常常带了一本书溜出来,坐在柳树的枝丫上看。此处远离大道,人迹罕至,是一个绝好的读书所在。
  林之若爬上大树,找到自己最喜爱的宝座,是横斜在江面上的一根粗大树杈,被许多垂下的细枝笼罩,有清风之吹拂,无骄阳之肆虐。她把手中的塑料袋挂在侧枝上,翻开了书页,一边享受午餐,一边意淫神功盖世,啸傲江湖的武侠世界。
  直到翻过最后一页,她才恋恋不舍的抬起头来,看了看太阳的方向,估计下午的课已经上了一半了。刚刚因为专注入神而忽略了的头痛,突然汹涌袭来,益发难以忍受。在的麻痹和缓冲之后,她终于不得不面对自己的问题。
  卷子一收上去,林之若就知道,自己一向最自负,最引以为傲的数学,将风光不再。她最初头痛,是在化学夏令营期间。她本来就并不喜欢化学,而且化学的学习很大一部分依赖理解和记忆,是以她虽然受了头痛的影响,不能发挥全力,却也不觉得遗憾。直到暑假里温习数学竞赛的资料的时候,她才意识到,头痛带给她的,是怎样天崩地陷的改变。
  林之若是一个极其喜欢思考和钻研的人。题目越难,她就越有兴趣。要是一时解不出来,便连吃饭走路都想着,不找到答案,决不罢休。有一次,她盘腿坐在教室前的花坛上想一道空间几何问题。晚自习的铃声响了,同学们纷纷涌进教室,她却泰然高坐,一动不动。前往各班监督自习的老师们都扭头看她。班主任于明雷也不进教室,就站在门口目不转睛的盯着她。
  一中的纪律很严,于明雷尤其严格。他以身作则,要求全体同学不得迟到早退。程辉有一次睡懒觉,过了早自习时间还没有到班级,被于明雷冲到寝室,从被窝里揪出来,用路上折的一根鸽蛋粗细的柳条,狠狠抽了一顿。类似的事情发生了几起之后,班上最调皮捣蛋的学生,在于明雷面前,也不敢越雷池一步。
  见于明雷最心爱的学生公然和他对峙,同学们都兴奋起来,一个个扯长了脖子往外看。唐馨觉得要是换了自己,被这么多道目光集体扫射,早就体无完肤了。林之若却恍如不觉,直到终于想通了,才站起来,拂了拂衣上的灰尘,悠悠然走进教室。经过于明雷身边的时候,见他正凝望自己,还向他浑若无事的一笑,仿佛她是踏着铃声进来的一样。更绝的是,于明雷居然回以一笑,跟在她身后走进教室,照常巡视自习,解答问题,而且态度温和,不见一丝愠色。
  事后,林之若才从唐馨的口中,知道自己引发了怎样的猜测。而唐馨也无比诧异的了解到,原来让林之若迟了半个小时才上晚自习的,不过是一道连竞赛培训班都还没有讲到的题而已。
  可是头痛仿佛一个突然而来的魔咒,改变了一切。王子的灵魂被囚禁进青蛙的身体,大闹天宫的英雄被压倒在五行山下。高强度长时间的思考,曾经是她生命中最自由最惬意的享受,现在却变成了人鱼公主刀尖上的舞步,每分每刻,都是折磨。严重的时候,除了剧烈的痛楚,眼前还会出现闪电一样的白光,甚至是短暂的失明。
  从小到大,林之若都是随心所欲,任性而为,不惮于挑战权威,抗争命运。可是直到这一刻,她才知道,在真正的命运的手里,自己不过是即将干涸的水洼里一尾无知的小鱼,蹦跶的越欢,死的越快。
  一个暑假下来,无论她怎样努力,预定好的复习材料,才看了不到三分之一。而在考场上,有很多题明明有线索可循,却怎么也无法跟踪草蛇灰线,找到深藏于世外的古洞镜天。一再强迫自己思考的结果,是意识开始在痛苦的碾磨下抽离,开始产生了一种很不真实的感觉。仿佛她不是真正的活着,仿佛那呼吸,那心跳,那痛苦,那辗转,都不是切近的发生在她身上,而是来自一个遥远的,模糊的地方。仿佛呆在教室里的只是她的身体,而她的灵魂已经游离,在冷冷的旁观这一场悲欢离合。
  为了抵抗那种深入骨髓的悲哀和挫败感,林之若选了最白痴最意淫的来看。文中的主人公孩提时代全家被杀,身负血海深仇逃出,被隐居海外偶履中原的三位高人所救,传了武功,又把三个人和起来二百多年的内力输入他体内。十几岁就成了绝世高手,一出道就天下无敌,手携绝代美少女,把杀父仇人逼迫的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她曾经对这样的情节不屑一顾。认为就算意淫,如此成功,全靠运气大神的垂青,并无半分自身的努力,实在没什么意思。
  可是,难道她生来就有的聪慧好学,便不是运气的垂青,上天的赐予么?为什么失去之后,却如此痛不可言?
  很多幸运,拥有的时候,我们毫无知觉。以为理所当然,以为必然如此,而且永远如此。只有被生生割离之后,才会有一点点领悟。原来剥去命运所赠的华衣,我们都不过是浮在浩渺无涯的时空之海中的一个赤裸的灵魂,一无所有,一无所据。
  也只有这个时候,我们才肯仰望星空,才肯谦卑,才愿意向真理和永恒俯首。
  而此刻的林之若,突遭巨变,仍在痛苦的漩涡里挣扎辗转,无力抽离。她越想越恨,无法排解,突然捧住树干,用头顶一下下撞上去。她激愤之中,颇为用力,树身震得簌簌发抖,垂在周围的柳枝四下舞动,仿佛女巫毒蛇变成的头发,纷纷复活了一样。
  突然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诧异而焦急:“之若,你在干什么?”
  林之若低头望去,扶疏枝叶间,露出孟繁星秀雅的脸庞,正向上凝望。被喜欢的人见到了自己最狼狈的一刻,林之若第一个反应,是一头扎进下面的江水里。要不然,能爬到更高枝叶更密的地方,躲开他的视线也好。残存的一丝理智让她没有动弹,勉强挤出一个笑容,以攻为守:“你不上课,跑到这里干什么?”
  孟繁星沿着倾斜的树身爬了上来,靠在她身边的树干上:“你下午没来上课。我问唐馨,她说你中午就没回寝室。我担心你出事,所以来看看。”
  “我能出什么事?”林之若自嘲的笑笑:“够胆子骚扰我的,现在还躺在医院里呢。”
  孟繁星道:“他们虽然躺在医院里,可是难保他们的同党不会找你报复。”
  林之若笑道:“这个你不用担心。因为是强奸案,警察要保护受害人隐私,我所有的个人资料都是严格保密的。除了有限的几个人,根本就没人知道我牵涉在这件事当中。要不然,我一上学,同学们还不得把我当怪物似的参观欣赏?”
  孟繁星道:“还是小心为上。那两个歹徒总是认识你的。他们总有一天会出院,要是万一碰上了,就不好了。”
  林之若故意皱着眉道:“真要碰上了,的确是个麻烦。我不知道还能不能下得了手,再把他们送进医院一次。”
  孟繁星劝道:“你不要大意。明枪易躲,暗箭难防。”
  林之若笑道:“其实能死在他们手上,未尝不是好事。我投胎转世,重新为人,说不定就不会头痛了。再不然,我从现在起勤修佛法,争取临死神智清明,朗鉴万里,还可以超越人道,跳出轮回呢。”
  孟繁星道:“你可以不把自己的生死放在心上,可是别人呢?如果你出了事,你爸爸妈妈,外公外婆,还有,……关心你的朋友,会有多伤心,你想过没有?”
  林之若敛了笑容,道:“我开玩笑而已。我向党和人民保证,一定贪生怕死,祸害千年。”见孟繁星还想说,赶紧转移话题:“这里这么隐秘,你怎么找到我的?”
  孟繁星道:“我找遍了学校,还有附近的几家店铺。后来想起有好几次看见你一个人往这个方向走,就试一试。我没想到你会躲在树上,刚才其实已经走过了,正要往回走。要不是你弄出那么大动静,我还发现不了。”
  林之若笑道:“看来你很有当侦探的天分啊。”
  孟繁星疑虑的望着她:“你刚才是不是在拿头撞树?”
  林之若见躲避不开,索性信口开河:“是啊。我刚刚看了一本武侠,在照着口诀,练铁头功呢。”
  孟繁星自然不信:“武侠里的描写也能当真?拿头撞树,那得多痛啊?”
  “既然叫武功,肯定是有诀窍的,不会很痛。”林之若狡猾一笑:“要不然我教你,你也试一下?第一步功夫很简单的。”
  孟繁星半信半疑:“好。”
  林之若给他腾出空位,指点他坐在靠近主干的树杈上:“挺直腰背,收肩空腹,头前下倾三十度,目光和这道树疤平齐。好,现在开始。先深吸一口气,要用腹部肌肉。屏气凝神,要灵台空明朗照,毫无杂念,专心体会这口气在体内的运行。让这口气沿着身体躯干一路向下,到檀中,气海,丹田。感觉身体鼓胀充满之后,再让气息疏散到四肢,一直到最微细的脉络,让它鼓荡冲击,舒展扩散,以至于上至头顶,下至足心,都微微发热。好,撞!”
  孟繁星按她的指示,一一照做,果然一头撞了上去。这个高度,树干虽然细了不少,也仍然有碗口粗细,被他撞得剧烈摇晃。他诧异的摸了摸头,道:“果然不怎么疼。这是什么里写的?”
  林之若一本正经的道:“里也就写个名字而已。还真的告诉你练功方法?这是滨州武术学校一个教练,以前曾经在少林寺呆过,偷偷告诉我的。据说这是少林七十二秘技之一的铁头罗汉功。入门最易,全靠苦练。只要持之以恒,可以练得头顶硬逾钢铁。回头你可以教教程辉他们。没有树,撞床柱也行。”见孟繁星老实的点头,她几乎就要忍不住笑出来,好在头很痛,便把头抵在身边的树杈上,借机掩住了面孔。
  孟繁星道:“你总不会为了这个逃课。是不是上午竞赛累着了,头痛得厉害?”
  林之若道:“是啊。所以我逃课,是有正当理由的。你跟着逃课,却不应该。”
  孟繁星道:“第七节是政治,第八节是自习,都没什么关系的。”
  林之若摇头:“于老师的铁腕政策,无论什么课,无故缺席,一律严惩。你不怕他回头收拾你?”
  孟繁星无奈,只好实话实说:“我实在是……太担心你。就算呆在教室里,也没法学习。”
  林之若心中感动,却正色道:“我这是第一次逃课,但大概不是最后一次。而你,必须答应我,保证这是最后一次。”
  孟繁星低声道:“我不能减轻你的痛苦,但至少可以在你难受的时候陪着你。”
  林之若道:“你不要对我这么好。我无以为报。”
  孟繁星道:“你能高兴一点,就是对我最好的回报。”
  林之若摇摇头:“你跟着我逃课,我怎么高兴得起来?打个比方,头痛就像是病毒,逃课就是传染性感冒。一个人得了病,应该立刻隔离,才是对自己对他人最负责任的做法。你若是因为我,影响了成绩,岂不是让我负疚终生?”
  孟繁星道:“你早就影响了我的成绩。原来在四中,我的成绩只是中上水平。如果不是你,我便不会那么努力,也根本就进不了快班。你想想,咱们四中原来多少比我学习好的人,都挤不进来。”
  林之若凝视他半晌,仍然摇头:“那是不一样的。一个人想要向上,总会找到动力。不是我,也会有另外一个人,或是另外一件事。别说我不能居功,就是能,也不代表我就有资格拖累你。父母给予了子女生命,尚且不能收回,何况你的成绩,本是你的努力?”
  孟繁星自知口才远不及她,沉默半晌,只是道:“我是心甘情愿的。”
  林之若坚持:“你要答应我,以后决不为我逃课,否则,”她想了想,道:“你和我,便作老子所提倡的小国寡民吧。”
  孟繁星问:“什么意思?”
  林之若正色道:“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孟繁星见她极为认真,只好不情愿地点了下头。
  林之若犹不满意:“你发誓。”
  孟繁星顺从的道:“好,我发誓,从此以后,决不再为林之若逃课。否则,让她一辈子不理我。”
  林之若这才嫣然一笑:“这就好。不过,不逃课也可以帮我。这个周末,我就有一件事要你帮忙。”
  周六下午,孟繁星被程辉等人拉去打篮球。林之若在教室找不到他,便来到操场,站在球场边上,向孟繁星招了招手。孟繁星正在篮下防守周正阳,一眼瞥见林之若,赶忙跑过去。周正阳做了一个假投篮动作,不料无人拦阻,假成了真,球进了篮,自己还一脸愕然。
  林之若见孟繁星背着阳光跑来,在自己面前立定,额上还挂着一层细密的汗珠,既不询问,也不意外,就那样温和亲切地看着自己,仿佛自己把他从球场上叫出来,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心中忽然生起一种很异样的感觉。仿佛这个修长俊秀的少年,是自己很亲很亲的一个人。仿佛她可以随时随地,不需要任何理由的,把他召唤到自己身边。这样的亲密温馨,她即使是和父母关系最好的时候,也没有体会过。
  上午落了一点微雨,秋风已经略有凉意。可是,这个错觉,却比最和煦的春风还要温暖,直吹到她心底深处。林之若定了定神,方微笑着道:“我有点事要去市里,你能陪我么?”
  孟繁星点了点头,跑去和程辉他们交待了一声,无视他们诧异的目光,拿了自己搭在篮球架上的外衣,和林之若走出校门。
  林之若带着他换乘了两路公共汽车,到了城市另一边一处相对贫困的住宅区。她没有说明目的地,孟繁星便也不问。直到拐上一条比较僻静的街道,见前后无人,林之若才道:“被我打伤的那两个人,家就住在这一带。我带你来,是想让你替我给他们每家送五百块钱。”
  孟繁星吓了一跳:“为什么?”
  林之若叹了口气:“我下手太狠,心中总是愧疚。回到江城之后,我去过一趟公安局,了解了一下他们的情况,知道他们都是无业游民,家里也都不富裕,光手术费就差不多倾家荡产了。等出了院上法庭,还不知道会怎么判。这些钱是我自己参加各种竞赛赚来的,反正我也用不上。虽然帮不上多少忙,总是我的一点歉意。”
  孟繁星道:“既然这样,你怎么不托警方转交?”
  林之若道:“那怎么可以?要是让人知道,强奸未遂案的受害者,居然同情匪徒,以后谁还遵纪守法?人们本来就爱捕风捉影,听说这种事情,谁肯相信我是因为下手过重而不安,还不知道传出多难听的话呢?我本来想自己女扮男装来的,怕露出破绽,后患无穷,才叫了你的。”
  孟繁星仔细打量,这才发现林之若今天穿得和平常很不一样,是普通的牛仔裤配一件深蓝色男式夹克,加上短短的头发弄得乱七八糟,粗粗一看,宛然就是一个男孩。
  林之若从衣兜里掏出两顶当时在社会青年中比较流行的鸭舌帽,自己戴了一顶,把另外一顶按到孟繁星头上,道:“你这气质容貌,一看就是学生。把帽舌压低一点,说话走路,也尽量放粗鲁些。”指着路旁一栋破旧的楼房道:“伤了脾的那个叫蒋志军,住这楼二零四。父母已经离异,跟父亲奶奶住在一起。他父亲是蹬三轮的,这个时候不是在拉客,就是在医院照顾他。他奶奶人老糊涂,你上去按门铃,也不用进门,就说是蒋志军的朋友,听说他现在急需钱,特意来还以前借他的五百块。信封上我写了假名字。你只要把钱隔着铁门递给她就行,别讲礼貌,无论对方问你什么,都别回答。”
  孟繁星接了林之若用牛皮信封装着的钱,跑上楼梯。果然如林之若所预料,是一个苍老憔悴的老婆婆来开门。他依计行事,老婆婆倒没起疑,接过钱查了查,就收下了。他本来有点惴惴不安,只是林之若计划周详,不便反驳,只好硬着头皮上阵。见如此顺利,精神一震。
  林之若见他不到五分钟就完成任务,很是高兴,拉着他转过街角,道:“另外一人叫王喜强,父母都是下岗工人,开了一家饮料批发部,是夫妻店,两个人估计一个去医院照顾儿子,一个看店。你进去之后,甭管看店的是谁,问明是王喜强的家人,就说还钱,扔下信封就走。他们就算怀疑,信封里装的是明明白白的钞票,不会不要的。”
  林之若远远停住,孟繁星进了店,见看店的是一个中年妇女,双眼红肿,神情黯淡,暗暗可怜她的境遇,故意做出莽撞的样子,把信封拍在柜台上,道:“这是我还强哥的钱,你收好了。”见那女子既震惊又厌恶的望着他,赶紧转身出了门。
  了结了一桩心事,林之若很是轻松。回来的时候最后几站地,不肯坐车,要慢慢走回去。见到路边有卖雪糕的冰柜,拉着孟繁星去买。连挑了青苹果,冰红茶,大红果三种口味,贪婪的攥在手上。孟繁星付钱,那摊主见是一张十元的钞票,不愿给找,搭讪着道:“你光给弟弟买?自己也挑一个吧?”
  孟繁星一时没有反应过来。林之若忍住笑,向摊主道:“再拿一个和露雪,哈密瓜口味的。”和露雪较贵,一个顶林之若手里的三个,对一般的学生而言属于奢侈品。摊主笑道:“当弟弟的真懂事,知道心疼哥哥。”
  林之若待孟繁星拿了找零,拉着他跑出十几米,两个人相对大笑。 她把和露雪塞到孟繁星手上,学着江致远的口气,细声细气的道:“哥哥,你吃。”
  孟繁星心神荡漾,微笑着剥开了包装纸。他吃东西甚是文雅。林之若却左右开弓,风起云涌。孟繁星才吃到一半,她三根雪糕已经全部报销。
  孟繁星道:“又没人和你抢,吃得这么快干什么?小心冰着肚子。”
  林之若抹抹嘴,道:“你不知道,肚子里越冰,越是舒服,好像脑袋都清凉了一些,头痛也不那么厉害了。而且,吃得快还有一个好处。”
  孟繁星这才知道她买雪糕的缘由,甚为怜惜,听她说到一半,没了下文,转头问道:“什么好处?”
  林之若觑他不备,夺过他手中的半支和露雪,笑道:“就是不但不会被别人抢,还可以抢别人的。”
  孟繁星又好气又好笑:“你要是还想吃,我再给你买就是了。用得着出这种招数么?”
  “你不知道,抢来的东西特别香甜。”林之若三口两口消灭了那半支和露雪,把杆扔进垃圾箱,舒服的叹了口气:“被纵容的感觉真好。”她偏过头看着孟繁星,一脸顽皮:“以前和妈妈上街,我只敢偷偷流口水,从来都不敢和她要东西,更别提边走边吃了,能被她唠叨死。还是哥哥好,无论弟妹多任性,都忍着受着,宠着惯着。”
  孟繁星听着她笑语嫣然,心神震荡,低声道:“只要你不嫌弃,我这个哥哥,会一直,一直,一直宠着你的。”
  林之若望着他,慢慢敛了笑容,道:“我永远,永远,永远也不会嫌弃你的。”想了想,又加上:“就算有一天,我嫌弃了自己,也不会嫌弃你。”
  两个人不再说话,默默并肩向校园走去。夕阳从背后照来,在他们身前的街道上,投射出两个长长的偎依着的影子。
  晚风吹拂,带来远处隐隐约约的歌声。林之若忽然想起不知道在哪里听过的一首歌里的几句:
  长长的长街,一直到未知的天边
  长长的故事,一直到未完的童年
  长长的辫子,印在你灰色的唱片
  常常的要走,常常要伸出手
  遮住脸
  正文 第32章 明日山岳两茫茫
  孟繁星不知道,他和林之若之间的关系,究竟该如何定义。
  自己的心事,是明明白白的。可是,林之若的心思,却实在难以猜测。如果说她无心,两人单独相对时,那一份甜蜜温馨,难道全是自己的幻觉么?而且,同学们谈笑玩闹的时候,林之若目光流转之间,总是会在他的脸上略略停顿。那样热切凝注而又清澈似水的注视,常常迫得他转开目光,或是低下头去。
  可是,如果她有意,却又始终如此疏离。她照常上课下课,散步的时候,不是唐馨陪着,就是独自一个人。偶尔也会逃课,租了到校外去看。而孟繁星迫于承诺,再也不敢出去寻找。
  两个人之间唯一的秘密,便是帮林之若送钱的那一次出行。回来的时候,程辉等人百般拷问,要他招供林之若叫他出去所为何事。连傅青纶也一反平时大家开玩笑时置身事外的态度,关切疑惑的看着他,驻步等待他的回答。孟繁星因林之若让他保密,闭口不答,心中隐隐有一丝欢喜和骄傲。
  程辉追问不出,绕着他转了几圈,又摸又拍,又凑上鼻子来到处嗅。孟繁星失笑:“你警犬啊,闻什么呢?”
  程辉出语惊人:“我闻闻你有没有被林之若占便宜。你这样老实的人,落到她手里,万一失了处男之身,我怎么向你父母交代?”
  孟繁星红了脸。周正阳惊笑:“没听说处男可以闻出的?”
  程辉道:“这你就没有经验了。男女体味不同,有了亲密接触,就不是原来的味道了。”他放开孟繁星,拿手在鼻子旁扇了扇:“比我们连打三场的汗味还臭。难不成林之若叫你去当苦力了?”
  傅青纶摇头笑笑,自顾走开。其他几个男生却一哄而上,让程辉交待,他哪里得来的经验,是不是亲身实战过。
  孟繁星闻闻自己身上,大热天的,来回挤公共汽车,所去的住宅区又是全城最脏最乱的,身上果然沾了一股难闻的酸臭。见众人都围着程辉听他信口胡吹,赶紧溜出去洗澡换衣。想着刚才的情形,松了口气之余,又有一丝失落。
  不知道是他平时的形象太过老实乖巧了呢,还是林之若在众人心目中实在是高不可及,既然林之若没有再单独找过他,也就没有人再怀疑他们之间会有暧昧。尤其是林之若因为头痛,变得懒洋洋的,找不到丝毫沐浴在爱河的痕迹。本来因为练过武,就算打瞌睡的时候都正襟危坐,现在却毫不顾惜自己的一身白衣,不是把脑袋靠在旁边的墙壁上,就是半趴在桌子上。本来就不怎么学习,现在更是公然看起课外书来。连书皮都懒得包,花花绿绿的封面,肆无忌惮的在老师眼皮底下招摇。
  班里同学偷偷摸摸看课外书的大有人在。于明雷老师的策略,是一旦发现,立刻没收。偏偏于老师对林之若特别宠爱,竟然视而不见。有一次,程辉看漫画入了神,被于老师突然袭击缴获了,很不服气的道:“林之若还看武侠呢,你怎么不管?”
  于老师悍然答道:“林之若看武侠也是学习。你行么?”
  全班噤声。的确,林之若明明整天,可是每次考试,不论全校统考,还是临时测验,成绩都好的一塌糊涂。这一点,连傅青纶都不敢和她比,其他的同学,干脆连仰望都懒得仰望了。
  自此班里同学被老师没收了象棋什么的,往往找林之若前去讨还。其实于老师没收的东西,即使不去要,顶多过几周,也就还了回来。但只要林之若肯承认那是她的东西,于老师即使明知道她在代人受过,也立刻把东西交给她,决不耽搁。
  林之若的改变,在其他同学眼里,不过是所有竞赛都完结之后的放松。就连唐馨,也只是认为她不过是熬不住头痛,益发懒散罢了。可是,孟繁星却从她的神态举动上,隐隐嗅出了一丝自暴自弃的味道。
  忽然想起在两人之间,最为温馨默契的时候,林之若说过的一些话。
  “你对我这样好,我无以为报。”
  “即使有一天,我嫌弃了我自己,也不会嫌弃你。”
  当时只觉得甜蜜,没有注意她神情中那一丝淡淡的忧郁和自嘲。现在细细回味,却让他越来越不安,乃至于辗转反侧,不能入睡。
  为什么她无以回报他的感情?为什么她觉得有一天,她会嫌弃她自己?
  他生活一向平淡,从无大起大落,和身边大多数同龄人一样,最奢侈的愿望,不过是通过诚实的努力,一点点地改善自己的境遇,因而无法体会林之若翱翔云霄,骤然折羽的痛苦。而他随和宽容的个性,更不能理解林之若那种轻蔑生死,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决烈。
  可是林之若最初和最终吸引他的,正是她身上这种不一样的,带着叛逆性的光芒,让他知道,这世界上,在饮食男女,名利纷争之外,有别一种生活,有别一种向往,高尚,激烈,超越平庸和琐碎,仿佛昆仑片玉,折射生命最晶莹和璀璨的光彩。
  他无论如何,不能眼看着这片照亮他生命的玉石,被命运的大手,轻轻击碎。
  正在他半宿未睡,冥思苦想寻找开解林之若的办法的时候,林之若的生活,却发生了意想不到的变化。
  第二天早操,照惯例,先要宣布一些学校的重要通知以及决定,比如本周卫生评比的流动红旗花落谁家,哪些同学打架闹事,予以警告处罚等等。孟繁星因为睡得不好,也不在意,只是低着头等着做操的音乐响起。突然,大喇叭里传出林之若的名字。他精神一震,侧耳倾听,原来是林之若和傅青纶分别获得全省化学、物理竞赛特等奖,接到本省中学生奥林匹克委员会的通知,邀请他们前往省城大学,参加为期三个月的冬令营,为全国奥林匹克作准备。
  孟繁星的心扑通一下,霎时沉入了万丈深渊。他早就想过,终有一天,林之若会振翅高翔,飞出他的世界。可是,只要这一天还没有真的到来,只要林之若还在他的身边,他便始终不能不存有一线希望。他不是成功考入了一中,成功追随着林之若的脚步,进入了快班么?也许将来,他可以和她到同一座城市,进同一所大学。尽管不肯对自己承认这一点,他却无时无刻,不在为这一目标而努力。
  可是所有的努力,抵不过天赋的差别。分别的时刻,竟然来得如此之快,如此猝不及防,让他手脚僵冷,如坠冰窖。难道陪伴在林之若身边,和她比翼双飞翱翔远游的,永远都只能是那个傅青纶,那个他不愿意去比较,却不得不嫉妒,优秀得近乎完美的男孩?
  早操一结束,林之若和傅青纶就被于老师叫到了办公室。望着一青一白两个修长的身影并肩隐没在办公楼的大门之后,孟繁星心情低落,黯然神伤。回到座位上,提起笔,盯着刚刚发下来的语文模拟训练题,一个字一个字的读下去,反复几遍,终究没有明白是什么意思。
  傅青纶很快就回来了,带回了竞赛培训之后的条件:一旦在全国取上名次,将会保送清华北大相关专业。就算取不上,也会保送省城大学基地班,直读博士。也带来了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林之若拒绝前往省城参加培训,理由是她不喜欢化学,宁愿留下来参加高考,不愿意前去培训。
  江城是一个过了气的小工业城,经济和教育都不发达。由于师资和设备的限制,一中虽然特别组织了快班,但每年竞赛,至多不过在省里拿个二三等奖。加上虽然年年有人报考清华北大,却十来年都没有人考上过,一中始终不能评上全省重点中学,成了历任校领导的一块心病。
  今年居然有两个人竞赛出线,校方自然喜出望外,如何能任由林之若放弃这大好机会?此后的两天里,班主任,校领导,纷纷出动,对林之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胁之以威,诱之以利。
  对于江城的大部分学生及父母来说,最大的渴望,不过是能考上大学,能离开这个落后的小城,找到一份衣食无忧的工作。因为专业兴趣这样虚无缥缈的大题目,放弃保送一流大学的机会,对他们来说,简直和食不果腹的饥民,居然还挑剔红烧肉的味道不正一样不可思议。程辉听了林之若的理由,悻悻地道:“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孟繁星关切的询问林之若:“你真的只是不喜欢化学?可是你化学又学得那么好?”
  唐馨道:“就是。保送清华北大,那是多少人想都不敢想的啊!”
  林之若想了想,道:“我问你们,如果你家很穷,你偶然结识了一个财雄势大的异性,他/她向你求婚。你并不喜欢对方,但是家里人贪图富贵,一致劝你接受,你干不干?”
  大家相顾失笑。傅青纶道:“怎么能这么比方?靠裙带关系往上爬,会被人瞧不起。可是这次机会,你完全是靠自己的能力争取来的,那怎么一样?”
  林之若道:“俗话说,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专业选择本来就和婚姻一样,某种程度上,是影响终身的。咱们不考虑别人怎么看,就说自己的想法。”
  唐馨摇头:“我不干。不喜欢对方,过得不会开心,钱再多有什么用?”
  孟繁星凝视着林之若,李凯望了一眼唐馨,都跟着摇头。
  程辉却道:“当然要娶。这么好的机会怎么能放过?男人奋斗一辈子,为啥?说到底,是为地位和女人。两者得兼,傻瓜才不干。就算不喜欢那个女人,有了财富权势,天下美女,还不是任我予取予夺?”
  唐馨道:“你也太功利了,难道对自己的感情喜好一点都不考虑?”
  程辉一本正经的道:“就是因为考虑了自己的感情,我才更要这样做。能娶到自己真心爱慕的女人的男人有几个?我喜欢她,她不喜欢我。她喜欢我,我又不喜欢她。好不容易两情相悦,还有种种现实的障碍,不是棒打鸳鸯,就是两地相思。就算排除万难,修成正果,没钱一样是贫贱夫妻百事哀,弄不好还得打官司离婚。所以啊,发展才是硬道理。一个男人,没有成功的事业,便不该娶他最爱的女人。如果不能娶最爱的女人,娶谁又有什么分别?当然要挑最有利的了。”
  唐馨笑道:“你总有歪理。但是咱们不是讨论你的婚姻问题,是讨论之若去不去培训的问题。按你的理论,之若应该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把自己嫁出去再说?”
  程辉道:“那又不一定。我刚才说的,是就我自己的情况而言。人穷志短,能有个像样的地方接收就笑得合不拢嘴了,还敢挑挑拣拣,说什么喜欢不喜欢?林之若什么人啊,那是皇帝的女儿,根本就不愁嫁不出去。她喜欢什么专业,就选什么专业,就算不保送,还不是照样考清华北大?”
  林之若摇头道:“你太抬举我了。无论是竞赛,还是高考,都是有风险的。不然,校方也不会施加这么大的压力。”
  孟繁星关切地问:“那你不同意,校方怎么说?”
  林之若苦笑:“还能怎么说?当然是找家长。我爸打电话给校长办公室,说支持我的选择,都不行。校领导非要他亲自来一趟。”
  此事一夜之间,轰动一中。林之若走到哪里,都有人指指点点。以讹传讹,后来竟然变成“那个不肯保送北大的女生”。林谦诚到达的下午,校领导请他吃饭,于明雷和林之若作陪。一行人从操场穿过,引得万人瞻仰。教学楼里每一层窗子后,都挤着一排黑压压的脑袋。
  孟繁星从来没有见过林谦诚,也跟在程辉后面向外看,只见校领导身边,走着一个中等身材的中年男子,沉静大方,儒雅从容,无论容貌气度,都一眼看得出林之若的影子,虽然素不相识,却让他心中感觉无限亲切。
  酒席之上,校领导殷勤劝请。林谦诚久经风浪,不动声色,先详细询问女儿的情况。听说了林之若得病经过,大为震惊,要求立刻带林之若回上海详细检查,竞赛也好,高考也好,容后再说。于明雷赶紧把省城三院专家的诊断结果转述给他。林之若本人也反对,觉得病情并无可疑之处,重在休养,不愿意千里往返奔波。林谦诚本来对女儿是否参加竞赛,并不介意,任由女儿自行决择。此时考虑到她的病情,也支持她放弃培训。因为竞赛培训的学习强度,远较高考复习为重,容易加重病情,反而影响了高考。
  校领导见白费了若干唇舌气力,仍是这样的结果,很是失望。最后还是于明雷提出了一个办法,把本年度高考的考题拿来,在教研室对林之若当场测试。她每答完一科,也不必检查,立刻由相应的科任老师判卷。林之若三个多小时答完了五份卷子,累得瘫在桌子上动弹不了。还没有缓过劲来,成绩已经统计出来,她的综合成绩竟然远远高过一中本届状元,超出了全国最好大学的录取分数线。于明雷以此解除了林之若父女的后顾之忧,指出林之若参加竞赛培训只需尽力而为,并非背水一战,就算因为头痛不能取得名次,依然可以回来参加高考,也依然有把握考上最好的大学。而且省城三院就在省城大学附近,林之若要复诊,远比在江城容易得多。
  林谦诚被于明雷说服,作为家长拍板同意林之若前去参加培训。林之若回到班级,把经过跟大家说了,叹道:“于老师真不简单。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就是绝招啊。”
  程辉诧异的看了她一眼:“你才知道?于老师那就是修行千年的老狐狸。”
  唐馨拉着林之若的手,道:“之若,那你自己愿意去么?”
  林之若摊开手:“愿意,当然愿意。进可攻,退可守,公费去省城游玩三个月,我还有什么理由反对?”
  唐馨搂着林之若的脖子,很为她高兴。大家也都受了感染。傅青纶似乎尤其开心。虽然没有说什么,神情间却流露出掩饰不住的兴奋。
  望着微笑的林之若,孟繁星心中空荡荡的。真的就要这样分别,真的就要从此云水相隔了么?那个他默默关注,倾心相爱的女孩,真的就要从此飞出他的世界,走向他无法追随,无法陪伴,甚至无法关心,无法窥伺的别样的天地中去了么?
  即将来临的别离,给了他前所未有的勇气。第二天下午一下课,孟繁星就守在校门口。见林之若从食堂出来,和唐馨说了两句话,便一个人向校外走来,他插在兜里的手握成了拳头,汗津津的,自己却毫无察觉,脚步顿了一顿,迎上了踏着金色斜晖漫步而来的林之若。
  正文 第33章 今夕共此灯烛光
  林之若依着江边那棵大柳树,看着缓缓东流的江水,和沿着江堤走来的少年。
  他手中拎着一个很大的盒子,颀长的身影略略倾侧,映着天边暗红的云彩,四野深碧的草木,仿佛一卷移动的彩画山水。
  一对晚归的燕子从水边掠过,剪刀也似的翅膀在空中划出优美的弧形。不知道什么地方传来蛐蛐的叫声,如清水般荡漾开来,声声歌着流年短促。
  林之若深深吸了一口气。多么美好的傍晚,多么美好的时光!所以才会有夸父逐日的传说吧,耗尽生命中所有的能量与热情,也要挽留那一抹亮色。
  孟繁星走到林之若面前,站定,见她目不转睛的望着自己,脸上红了红,低下头,把手中的盒子放在地上,解开包装,却是一个水果奶油蛋糕,上面橘黄色的奶油写着‘生日快乐’。乐字的右下角,还点缀着一朵鲜红的奶油玫瑰花。
  林之若有一丝惊讶:“你约我来,是给我过生日?”
  孟繁星点了点头,在草地上面对林之若坐下:“昨天是你的生日,是吧?你不让我逃课,只好今天给你补过了。”见林之若欲言又止,又道:“我知道你不喜欢过生日,觉得对母亲和孩子来说,那都是痛苦的一天。可是,我希望从今天起,你会觉得,生命的开始和延续,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
  林之若凝望着他,默然不语。孟繁星接着道:“我过生日时,你曾经在送我的书上留言,感谢我带给这个世界的光明与温暖。同样的,今天,我想要告诉你,你的存在,无论你愿意与否,也已经照亮了许多人的生命,影响了很多人的生活。你过得如何,快乐不快乐,已经不再是你一个人的事情。”
  林之若望着他,惊奇不已。这么羞涩温和的一个男孩,昨天主动约自己出来,已经让她大感意外;而见面之后,开口就是这么严肃的一篇话,竟仿佛已经知道了这几日她心头萦绕不去的阴影,特地来开解她似的,更让她既感动又尴尬,一时说不出话来。
  孟繁星从掏出两盒彩色的小蜡烛,温柔地道:“过去的十七年,我没有能够陪你庆祝。可是,我相信每一年,你都有很多快乐的,值得纪念,值得庆祝的事情。我和你一起回顾,好不好?就算我给你补过以前的生日。”
  林之若益发诧异:“怎么回顾?”
  孟繁星笑了一下,在蛋糕上插下一根蜡烛:“这是你生命里的第一个年头。那时候的你,还是一个粉嘟嘟的婴儿,和所有的婴儿一样,对这个世界的一切都感到无限新奇,给父母长辈带来很多的欢笑。”
  林之若微笑:“说得老气横秋的。其实你还不是一样?看你现在的模样,小的时候一定跟洋娃娃似的,特别可爱。”
  孟繁星笑道:“我没说不一样啊。我妈妈说我小的时候,是小区里所有婶子大娘的宠儿。好多人上赶着跟我订娃娃亲呢。”
  林之若想象着他婴儿时代的模样,惋惜地道:“只可惜那时候我不认识你。不然,我爬也要爬过去,先霸占了再说。”
  孟繁星笑道:“你现在霸占也不晚啊。”
  林之若从来没有听过他这样大胆的玩笑,心中一动,探究的目光落在他脸上。
  孟繁星不经意间吐露心声,反而把自己吓了一跳,一霎那,心旌与柳枝齐摇,双颊共晚霞一色。他赶紧低下头去,插上第二根蜡烛:“你开始摇摇摆摆地走路,呢喃不清地学话,开始和身外的世界交流。这个时候的小孩,是妈妈的心尖宝贝。每一个在母亲怀里长大的孩子,都曾拥有过世界上最深切最温柔的慈爱。只可惜我们长大之后,便不记得幼儿时代的一切。”
  林之若俯视着那根蜡烛,若有所思,默然不语。
  连着插上三根蜡烛,孟繁星柔声道:“在乡下的时候,你外婆说,你小时候特别聪明,三岁能背乘法表,四岁能背唐诗,五岁便会解鸡兔同笼的问题。那时候的你,是全家的骄傲吧?”
  林之若侧头想了想:“可能吧。我也不是很清楚。五岁之前的记忆,都很模糊了。唯一有点印象的,好像是有一次在爸爸的办公室,大家都来逗我,给我出各种题目。一位叔叔还悄悄把我的辫子系在椅子上。我要出去找爸爸,一迈步,就被绊倒在地,连椅子都翻了。大家哈哈大笑。我很不高兴,回家就吵着剪头发。其实妈妈很喜欢我留长头发的。她早晨无论多么忙,都会拿梳子细细地给我梳头,编很多可爱的小辫子。”
  孟繁星微笑道:“你妈妈是因为喜欢你,才会花很多心思给你打扮啊。只可惜你从小就那么倔强,不对你心意的,便不肯留意,很容易错过生活中一些小小的乐趣。”
  林之若想了想,自己也笑起来:“我是有这个毛病。”她调皮地向孟繁星一揖:“多谢孟老师提醒,我以后一定注意。”
  孟繁星拿起六根蜡烛,插成一排:“六岁到十一岁,你上小学。你这样的性子,决不会默默无闻,一定有很多趣事。可惜我和你不在一个学校,没有机会知道。希望以后,你会慢慢讲给我听。”
  慢慢讲给他听?林之若心中一震,借着暗淡下去的暮色,细细审视孟繁星的面容,却见他毫无异常,看来只是随口说出,并无深意。可是,正因为漫不经心,随口而出,反而让她更加心动神摇,让她觉得,这个少年和自己一样,很久很久以来,已经在心底深处,把对方当成了最亲密的人。那种亲密,已经酝酿如此之久,那个愿望,已经潜伏如此之深,所以在最不经意,最不设防的时候,便自然而然流露出来。
  孟繁星没有觉察她的心绪起伏,慎重地插上了第十二根蜡烛:“这一年,我认识了你。”
  “你认识了我?”
  “是啊。初一你是在三班吧?我就在隔壁的四班。我们的任课老师都是一样的。不过,我认识你,不是因为老师们上课总提起你的大名,也不是因为你考试竞赛总是第一。那时候,我对成绩还没有什么概念。我认识你,是因为你是学生会的纪律委员,负责检查间操纪律。很多男生因为逃间操,都曾经被你训斥过。同学们给你起了个外号,叫‘灭绝师太’。”
  林之若有点尴尬:“有那么夸张么?当时我还觉得自己很尽职尽责呢。”
  孟繁星笑道:“当年你明明个子矮矮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看着就让人心里打怵。那时候,我一看到你就绕路走,生怕不小心犯在你手里。
  “怪不得我不认识你呢。”
  “是我不敢让你认识。”孟繁星又插了一根蜡烛:“初二你升了职,不再管间操,大家那个高兴。当时程辉分到我们班,用了两句很酷的词来形容,到现在我还印象深刻。”
  “什么词?”
  “奔走相告,弹冠相庆。”
  林之若嘿嘿笑了:“我就知道他嘴里吐不出象牙来。”
  孟繁星道:“那时候你在一班,我们在八班,基本上没有什么交集。不过还是能听到有关你的传言,都是说你有多拽的。比如说,你不交作业,和老师拍桌子对着吼,考试半个小时交卷,作文没有老师敢给评分,等等。”
  林之若骇笑:“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孟繁星道:“虽然是传闻,也可见你在大家心目中的形象。一般而言,女生无论干什么,都是成群结队的。只有你,总是一个人,独来独往。我经常看到你一个人在操场上走过,目不斜视,好像什么都看不进眼里去似的。
  林之若自嘲地一笑:“不是我不想成群结伙,是没有人肯和我成群结伙啊。”
  孟繁星微笑:“现在我当然知道。不过当时,我的确相信你是个极其骄傲自负,难以接近的人。那个时候,我无论如何想不到,有一天,我会和你……靠得这么近。”
  林之若心头暖暖的,见他插上了第十四根蜡烛,抢先道:“这个生日,很值得纪念。因为这一天,我认识了你。”
  “这一天,你认识了我。”孟繁星不由自主地低声重复了一遍,抬眼看着林之若。
  林之若听着他语气中无限激荡缠绵之意,竟也失去了一向的镇定从容,微微低了头,双颊也热了起来。
  晚风吹拂,暮色渐浓,仿佛厚厚的灰纱,把两个人笼罩在这个小小的,只有对方的天地里。
  过了许久,孟繁星才低声道:“原来开学那天,就是你的生日。”
  为了摆脱暧昧尴尬的气氛,林之若故意笑道:“是啊。你还送了我一份别致的生日礼物,把我撞了个仰八叉,还洒了满身的水。”
  孟繁星也笑了:“当时我别提多害怕了。撞上谁不好,撞上这个全年级最恐怖的人物,以为你不知道怎么惩罚我呢。想不到你一句话都没有说,反而是看起来挺温柔的唐馨,狠狠训了我一通。那时候我就想,这人啊,真是不可貌相。”
  林之若想着当日的情形:“是程辉他们跟在你后面吧?你回去的时候,我听到他们哄堂大笑,笑什么呢?”
  “还能笑什么?程辉他们本来躲得远远的,生怕你一怒,连他们都怪上。看到是唐馨出头,又转过头来,嫉妒我有艳福,后悔自己怎么没有跑在前头。”
  林之若抿嘴乐了:“这倒的确是他的作风。”
  孟繁星道:“从那之后,我开始仔细观察你,发觉你其实和大家传说的很不一样,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
  “嗯,这话我爱听。”林之若调笑他:“怎么个很好很好法?”
  孟繁星想了想,腼腆地笑了:“我不会形容。总之,你心地很好,很纯真,对人也很坦诚,很亲切。不过,你好像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不太注意身边的事情,言辞又厉害,观点又奇特,不了解你的人,就很容易产生误会。”
  林之若很是感动:“原来那个时候,你已经是我的知己。”
  “其实,你对我的影响很大。”孟繁星低下头,道:“我本来一直都是混混沌沌的。可是,初三那一年,因为你,我好像突然开始会思考,会想很多以前从来没有想过的事情,学习上也开始认真起来。”
  “可惜没有酒。”林之若笑道:“我们这也算惺惺相惜吧,应该干一杯才对。”
  孟繁星又插下一根蜡烛:“高一的生日,你是在滨洲度过的。你出了那件事,我很为你担心。后来你回来了,变得更加坚强开朗,我又很为你高兴。其实,听说你去滨州的时候,我虽然很诧异,但是又好像意料之中,仿佛知道你遇到这样的事情,就一定会这样做似的。就算不是去滨洲,也会有别的一种激烈的抗争方式。”
  林之若有点意外:“老实说,事情发生之前,我自己都想不到我会这么反应。你怎么判断的呢?”
  “只是直觉。你即使在最安静的时候,也给我一种刚烈不屈的感觉。就好像一头虎,就算蜷着,你也知道那不是一只大猫。”
  “厉害,厉害。怪不得我爸都佩服你呢。”林之若打量着他:“识人之明,也是一种天赋吧。我就没有这种本领。你以后应该做和人打交道的工作。商场也好,官场也好,前途都不可限量。”
  察觉到她语气中的严肃和诚挚,孟繁星羞赧地低下头,心头却因为这份盛赞,而涌起一股希望的热潮。他又插上一根蜡烛,道:“其实,在大家心目中,你才是真正的前途不可限量。而你,又是那么地意气风发,神采飞扬。我最喜欢看你微笑的样子,好像整个世界都在你手中。你什么都不怕,什么都可以做,又什么都不在乎,什么都无所谓。如果能一直看到你的这个样子,即使我就是你并不在乎的世界的一部分,我也会很高兴很满足了。”
  林之若头痛之后,一直挣扎在痛苦的漩涡里,还没有机会追思往事。此刻听到孟繁星的描述,想起头痛之前,自己无拘无束,纵横书卷的生活,悠然自得,舒适快意的心境,黯然无语。
  孟繁星插上最后一根蜡烛,直视着她:“今天,我陪你一起庆祝你的十七岁生日。你每天头痛,数学竞赛又没有考好,可能会觉得没有什么值得高兴的。可是,我想你知道,生命是一个机会,是无限的可能。也许有很多痛苦,却也可能有更多快乐。而无论痛苦还是快乐,都有一个人,愿意,并且恳求,你和他分享,希望以后你的每一个生日,都能陪在你身边,和你一同庆祝。”
  鼓起勇气,说完这番话,孟繁星心怦怦乱跳,等着林之若的回答,却见她只是怔怔望着自己,不知道在想什么,既不说话,也不动弹。他暗暗叹了口气,拿起火柴,把蜡烛一一点燃。一团团小小的橘黄的火焰,在暗沉的暮色中跳跃着,仿佛一颗颗燃烧的心脏,放射着可以照亮整个世界,温暖整个世界的光芒。
  摇动的烛光里,孟繁星俊秀的脸庞,忽明忽暗,仿佛午夜盛放的昙花,在最阴暗冰冷的时刻,倾尽生命最美的风华。无可抗拒,不容挽留。林之若深为感动,凝望着他的脸庞,再也不肯移开目光。
  孟繁星柔声道:“来,许个愿,吹蜡烛。”
  林之若想了想,道:“愿这个世界,不再有生老病死,怨恨贪痴,爱无别离,所求能得。”她长吸了一口气,鼓腮吹出,所有的烛火跳了一下,一同熄灭。
  世界霎时沉入黑暗。直到眼睛适应了淡淡的月光,两个人才发现对方正在凝望自己,都不好意思地一笑。
  孟繁星道:“你这个愿望,我怎么听着,跟课本上那句‘愿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差不多?你还真有古人风范。”
  林之若笑道:“杜甫是穷怕了,以为人有了大屋子住,就会开心。其实,人的欲望复杂着呢。饥思食,渴思饮,饱暖了想空闲,空闲了吧,又嫌寂寞难耐。所以人啊,注定了是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思的什么,反而不重要。”
  她仰起脸庞,望着柳枝后的一弯新月,轻轻地道:“你对我的好意,我都清楚。你嫌我对你冷淡,我也知道。我妈妈出事的时候,你曾经说,所爱之人的沉默,比误解和争吵更伤人。这话我一直记着。现在,我可以明明白白告诉你,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这么渴望亲近一个人,渴望得到他,触摸他,想得心都痛了,要用很大很大的力气,才能控制自己。可是,越是渴望,我就越怕,怕我会辜负了你,怕有一天,你会后悔。”
  孟繁星只觉得心一直提上来,以至于喉咙发紧,嘴里有淡淡地腥咸味,连声音都颤抖了:“为什么?”
  林之若心疼地看了他一眼,狠了狠心,道:“头痛之前,我一直不明白,人们为什么会那么辛苦地追求爱情。我总觉得,一个人多好啊,自由自在。就算是喜欢一个人吧,就像喜欢明月清风,有的时候尽情欣赏,没有的时候也无所谓,何必非要带回家,占为己有呢?”她的声音变得苦涩:“头痛之后,我才明白。原来一个人软弱的时候,总是希望可以抓住什么东西,希望自己喜欢的人,能一直陪在身边。就好像溺水的人,哪怕抓住一棵稻草,一根浮木也是好的。可是,这对你是不公平的。”
  见孟繁星张口欲语,她摆手阻止:“我知道,你会说,你是心甘情愿的。但是,我不能接受你这样的牺牲。如果我把你拖下水,影响了你的成绩,你的前途,我怎么能安心呢?如果我健康时不肯回应你,一生病便滥用你的柔情,抚慰我的伤痛,这样的自私,连我自己都要鄙视自己,又怎么配得上你这么好的人,这么纯的感情呢?”
  孟繁星温柔地凝视她:“就这样?”
  “什么就这样?”
  “你的顾虑,就是这样?”
  “这样还不够么?我……”林之若的话遽然中断。孟繁星突然探身过来,嘴唇在她脸颊上轻轻一碰,又闪电般缩了回去。
  那一刹那,仿佛电流通过全身,所有的细胞都变得兴奋,所有的感觉都被激活。爱情如此奇妙,只是这一轻触,已经是人世间最美妙最强烈的感觉。
  天地忽然安静了下来。江水拍打着江堤的节奏,晚风吹过柳叶的轻吟,草丛里昆虫的鸣唱,都变得那么清晰,那么响亮。
  过了许久许久,孟繁星才平缓了心跳的频率,轻轻道:“之若,我不是想冒犯你。我只是想你知道,并不是只有你,才是那个溺水的人。能陪在你的身边,也是我梦寐以求说不出口的渴望,是我能想象得到的最巨大的幸福。只要你不嫌弃我,无论你走到哪里,哪怕是天涯海角,我也会尽我最大的努力,追随你的脚步,陪伴在你的身边。你在哪里,哪里,便是我的目的地。”
  林之若默然良久,道:“这已经是一个承诺。我们还太小,还不能把握自己的命运,不能支配自己的生活,没有能力,也不应该,承担这样沉重的诺言。”
  孟繁星强抑着激动,道:“我不是一时冲动。我想过很长时间了。如果我们现在错过了,将来,我们有能力有承当的时候,却已经没有那个可以承诺的人,又有什么意义呢?”
  林之若想了想,道:“我还是不希望,我们的感情,会给你学业或者生活带来任何影响。不如这样吧,明年今日,我们再讨论这个问题。那时候,我们都过了十八岁,也应该都已经上了大学,可以算是大人了。在那之前,我们在班里,还维持一般的同学关系,好不好?”
  孟繁星凝望着她,心神激荡:“好。你想怎样,都好。”
  林之若看着眼前的少年,忽然觉得前所未有的放松和惬意:“我现在向你要一样东西,可不可以?”
  “可以,什么都可以。”
  林之若微笑招手:“你坐过来一些。”
  孟繁星小心翼翼地挪到她的身边:“你要什么?”
  林之若笑道:“我不敢要你的承诺,可是,我也舍不得你把这样东西给了别人。所以,我先拿了再说。”她揽住孟繁星的脖子,示意他俯下头来,轻轻地,缓缓地,把自己的嘴唇,覆在他的唇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