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作者:雨中辰星 更新:2021-11-25 11:23
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者,以吏为师。”
书上嬴政,嬴政批道,可。意思就是,我看行。
这便是历史上著名的秦火焚书了。对于此举,后世多持恶评。然而,在附和过往那些骂声之前,我们有必要详细了解有关焚书的种种细节和实际后果。夸人要夸到痒处,骂人则要骂到痛处。知己知彼,方能百骂不殆。倘一闻焚书二字,也不深究,便即拍案而起,破口大骂,作激愤声讨状,窃以为不免“操”之过急。
首先,从李斯的视角看去,焚书有它的逻辑必然性。在李斯的上书中,对淳于越请求分封之事,只用了“三代之事,何足法哉”八个字,便已驳斥一尽。随即,将淳于越之流定性为“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而像淳于越这样的人,所在多有,“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人之所学,则是源于书本,因此,禁书乃至焚书便是斩草除根的应有之义了。
古人竹简刀笔,著书匪易。不比今日,每年都有数十万种著作出版面世,借用叔本华的话来说,还都是些“内容丰富、见解独到、而且全是少不得”的著作。这也就决定了,帝国焚书的品种不可能太多,大致为:
一,史官非秦记者,即六国之史记,以其多讥讽于秦。
二、诗书、百家语。尤其诗书,乃是淳于越之流以古非今的武器仓库。烧之等于缴械,看尔等还怎么援引去。
需要特加注意的是,从李斯的上书可知,当时帝国所有的书籍,包括明令烧毁的在内,在政府中都留有完整的备份。朱熹也云:秦焚书也只是教天下焚之,他朝廷依旧留得;如说“非秦记及博士所掌者,尽焚之”,则六经之类,他依旧留得,但天下人无有。
对帝国的这一举措,清人刘大魁的解释是,“其所以若此者,将以愚民,而固不欲以自愚也。”而在我看来,帝国将这些禁书善加备份收藏,并不以悉数销毁为快,除去不欲自愚外,也应存有一种责任心和长远考虑。好比我们都知道,天花病毒曾经肆虐了几个世纪,夺去了数千万人的生命,给人类带来巨大而深重的灾难。尽管如此,人类却也并没有将天花病毒彻底销毁,让它永远消失于地球,而是分别在莫斯科和亚特兰大的两个实验室里保存了少量样本,以备研究,或应对任何人力无法预测的不时之需。
至于民间,如果私藏禁书,抗拒不交,后果又会如何?答曰:“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也就是说,将接受黥面和输边筑长城的处罚。在今天看来,这样的后果无疑是严重的,但在刑罚严酷的秦国,这却算得上是轻罚了,并不严厉。而且,这样的处罚还是在藏书被官府发现的前提之下,如果未被发现,自然也就不用追究。
由此可见,在当时的禁令中,焚书并非第一要务。夜半桥边呼孺子,人间犹有未烧书。李斯和嬴政自然也明白得很,焚书哪能焚得尽!焚书只是一种手段而已。且看:
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
我们会很奇怪地发现,偶语诗书的罪罚,居然远比私藏诗书的罪罚为重。私藏诗书不过黥为城旦,偶语诗书却要弃市掉脑袋。再加上罪罚更重的“以古非今者,族”这一条,可以判断,禁令的最大目的,是禁止民众议论当今政治,其次是禁止民众讨论古代政治。归结为一句话:禁止议论政治。庶人不议,然后天下有道,这大概就是禁令背后的逻辑依据吧。
焚书自然是不对的,不好的。但对帝国而言,言论窒息、万马齐喑才是最恐怖的。防民之口,甚于防川。自古以来,防川有两种方法。一是封堵,鲧便是采用此一方法,结果洪水越发肆虐,自己则被帝尧派祝融杀于羽郊。二是疏导,鲧的儿子大禹,则是采用此一方法,最终治水成功。
为帝国之久远计,理应保持一定程度上的言论自由,从而有疏导之效,收善治之功。以我所见,当以北宋朱弁《续骫骳说》中士气一条,倡此论最为精妙,姑录于下:
一身之盛衰在于元气,天下之盛衰在乎士气。元气壮则肤革充盈,士气伸则朝廷安强。故善养生者使元气不耗,善治国者使士气不沮。欲元气不耗,则必调饮食以助之,而咽喉者,所以纳授饮食也。欲士气不沮,则必防壅蔽以达之,而言路者,所以开导壅蔽也。近取诸身,远取诸物,远近虽殊,治道无二。
再回到焚书,其对古籍造成的损失究竟有多严重?时至今日,已经很难作出确切判断。《史记六国年表》云:“诗书所以复见者,多藏人家”。王充《论衡书解篇》云:“秦虽无道,不燔诸子,诸子尺书文篇具在”。这两条记载表明,至少在汉代,古籍中的精华部分——诗书诸子,都还完整地幸存了下来。
另一方面,由于所有的古籍都在宫廷留有备份,只要秦国不灭,可想而知,这些古籍便将一直完好地留存下去。然而,诸多古籍湮灭无踪,后世永不得复见,这却要特别感谢我们的项羽先生。
众所周知,项羽先生不爱读书,生性暴戾,伊攻入咸阳之后,首先是屠城,然后搜括金钱妇女,临去再是一把大火,烧秦宫室,火三月不灭。帝国的珍贵藏书,就此付之一炬。可怜唐、虞、三代之法制,古先圣人之微言,最终只化为若干焦耳的热量而已。
所以,刘大魁作《焚书辨》,毫不客气地指出,书之焚,非李斯之罪,实项羽之罪也。
单就秦国焚书而言,其所引起的实际损失,可能也并没有像想象的那样严重。《汉书艺文志》所载677种著作,其中不到524种,即77%,现在已不复存在。这个事实说明,汉以后的几个世纪,特别在印刷术流行前,文献损坏所造成的总的损失,也许甚至大于秦代的焚书。因此,可以想象,即使没有焚书之事发生,传下的周代的残简也不可能大大多于现在实际存在的数量。(注)
关于焚书,李斯并非始作俑者。前此,孟子有云:诸侯恶周礼害己,而皆去其典籍。《韩非子》也云:商君教孝公燔诗、书而明法令。到了后世,焚书更是屡见不鲜。
隋人牛弘作《上表请开献书之路》,历数书之五厄(不解何故,漏却项羽):
秦皇驭宇,下焚书之令。此则书之一厄也。王莽之末,长安兵起,宫室图书,并从焚烬。此则书之二厄也。孝献移都,吏民扰乱,图书嫌帛,皆取为帷囊。所收而西,载七十余乘,属西京大乱,一时燔荡。此则书之三厄也。刘、石凭陵,京华覆灭,朝章国典,从而失坠。此则书之四厄也。周师入郢,萧绎收文德之书,及公私典籍,重本七万余卷,悉焚之于外城,所存十才一二。此则书之五厄也。
明人胡应麟著《少室山房笔丛》,在牛弘所论五厄之外,再增补五厄,列为“十厄”:
隋开皇之盛极矣,未几皆烬于广陵;唐开元之盛极矣,俄顷悉灰于安史;肃代二宗洊加鸠集,黄巢之乱复致荡然;宋世图史一盛于庆厯,再盛于宣和,而金人之祸成矣;三盛于淳熙,四盛于嘉定,而元季之师至矣。然则书自六朝之后,复有五厄。
到了满清,大兴文字狱,倒霉的便不仅是书,更包括了著书者和藏书者。因触犯忌讳,生者凌迟杖毙,诛灭三族,死者剖棺戮尸,挫骨扬灰,如此案例已是不胜枚举。仓颉造字而鬼神哭,莫非鬼神早有先见,知有满清之劫,故而预为号恸乎?
文字狱之兴起,正值所谓的康乾盛世,持续近百年,时间之长,祸害之烈,株连之多,处罚之惨,力度之大,实属空前。
仅1772至1788年的乾隆文字狱,所列的2320种禁书和其他345种部分取缔的书中,只有476种幸存,不到所列数的18%,而这还是发生在印刷术业已普及的情况之下。
满清在焚书禁书之余,却也修书,即《四库全书》。然而,这其中又有猫腻。说起来,他们用的也是春秋笔法,寓褒贬于字里行间。但他们褒的都是谁呢?不仅他们自己,连过去的契丹、女真、蒙古、辽、金、元等,也一并褒赞在内。八杆子都打不着的关系,他们何必做这份人情?原因很简单,他们有一个最大的共同点,那就是对华夏而言是异族,是侵略者。而在编纂过程之中,对那些反映民族矛盾、民族压迫和汉民族战斗精神的作品,则是尽量摒弃和抽毁,对于不能不收录的名家名作,则大肆篡改。比如,岳飞《满江红》的名句,“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经过删改之后,变成了“壮志饥餐飞食肉,笑谈欲洒盈腔血”。
对此,鲁迅先生曾评价道,“单看雍正乾隆两朝的对于中国人著作的手段,就足够令人惊心动魄。全毁,抽毁,剜去之类也且不说,最阴险的是删改了古书的内容。乾隆朝的纂修《四库全书》,是许多人颂为一代之盛业的,但他们却不但捣乱了古书的格式,还修改了古人的文章;不但藏之内廷,还颁之文风较盛之处,使天下士子阅读,永不会觉得我们中国的作者里面,也曾经有过很有些骨气的人。”于是有叹,“清人纂修《四库全书》而古书亡。”相对于原始的火烧而言,这岂不是更高层次上的焚书吗?
如契诃夫所言,别人的罪孽,并不会使你变成一个圣人。尽管干过焚书之事的远非李斯一人,但这并不足以成为李斯开脱的借口。李斯的焚书,开了皇权政府赤裸裸地扼杀民众思想的先河,不仅在当时酿下了严重后果,也对后世产生了深刻的心理影响。
书上嬴政,嬴政批道,可。意思就是,我看行。
这便是历史上著名的秦火焚书了。对于此举,后世多持恶评。然而,在附和过往那些骂声之前,我们有必要详细了解有关焚书的种种细节和实际后果。夸人要夸到痒处,骂人则要骂到痛处。知己知彼,方能百骂不殆。倘一闻焚书二字,也不深究,便即拍案而起,破口大骂,作激愤声讨状,窃以为不免“操”之过急。
首先,从李斯的视角看去,焚书有它的逻辑必然性。在李斯的上书中,对淳于越请求分封之事,只用了“三代之事,何足法哉”八个字,便已驳斥一尽。随即,将淳于越之流定性为“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而像淳于越这样的人,所在多有,“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人之所学,则是源于书本,因此,禁书乃至焚书便是斩草除根的应有之义了。
古人竹简刀笔,著书匪易。不比今日,每年都有数十万种著作出版面世,借用叔本华的话来说,还都是些“内容丰富、见解独到、而且全是少不得”的著作。这也就决定了,帝国焚书的品种不可能太多,大致为:
一,史官非秦记者,即六国之史记,以其多讥讽于秦。
二、诗书、百家语。尤其诗书,乃是淳于越之流以古非今的武器仓库。烧之等于缴械,看尔等还怎么援引去。
需要特加注意的是,从李斯的上书可知,当时帝国所有的书籍,包括明令烧毁的在内,在政府中都留有完整的备份。朱熹也云:秦焚书也只是教天下焚之,他朝廷依旧留得;如说“非秦记及博士所掌者,尽焚之”,则六经之类,他依旧留得,但天下人无有。
对帝国的这一举措,清人刘大魁的解释是,“其所以若此者,将以愚民,而固不欲以自愚也。”而在我看来,帝国将这些禁书善加备份收藏,并不以悉数销毁为快,除去不欲自愚外,也应存有一种责任心和长远考虑。好比我们都知道,天花病毒曾经肆虐了几个世纪,夺去了数千万人的生命,给人类带来巨大而深重的灾难。尽管如此,人类却也并没有将天花病毒彻底销毁,让它永远消失于地球,而是分别在莫斯科和亚特兰大的两个实验室里保存了少量样本,以备研究,或应对任何人力无法预测的不时之需。
至于民间,如果私藏禁书,抗拒不交,后果又会如何?答曰:“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也就是说,将接受黥面和输边筑长城的处罚。在今天看来,这样的后果无疑是严重的,但在刑罚严酷的秦国,这却算得上是轻罚了,并不严厉。而且,这样的处罚还是在藏书被官府发现的前提之下,如果未被发现,自然也就不用追究。
由此可见,在当时的禁令中,焚书并非第一要务。夜半桥边呼孺子,人间犹有未烧书。李斯和嬴政自然也明白得很,焚书哪能焚得尽!焚书只是一种手段而已。且看:
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
我们会很奇怪地发现,偶语诗书的罪罚,居然远比私藏诗书的罪罚为重。私藏诗书不过黥为城旦,偶语诗书却要弃市掉脑袋。再加上罪罚更重的“以古非今者,族”这一条,可以判断,禁令的最大目的,是禁止民众议论当今政治,其次是禁止民众讨论古代政治。归结为一句话:禁止议论政治。庶人不议,然后天下有道,这大概就是禁令背后的逻辑依据吧。
焚书自然是不对的,不好的。但对帝国而言,言论窒息、万马齐喑才是最恐怖的。防民之口,甚于防川。自古以来,防川有两种方法。一是封堵,鲧便是采用此一方法,结果洪水越发肆虐,自己则被帝尧派祝融杀于羽郊。二是疏导,鲧的儿子大禹,则是采用此一方法,最终治水成功。
为帝国之久远计,理应保持一定程度上的言论自由,从而有疏导之效,收善治之功。以我所见,当以北宋朱弁《续骫骳说》中士气一条,倡此论最为精妙,姑录于下:
一身之盛衰在于元气,天下之盛衰在乎士气。元气壮则肤革充盈,士气伸则朝廷安强。故善养生者使元气不耗,善治国者使士气不沮。欲元气不耗,则必调饮食以助之,而咽喉者,所以纳授饮食也。欲士气不沮,则必防壅蔽以达之,而言路者,所以开导壅蔽也。近取诸身,远取诸物,远近虽殊,治道无二。
再回到焚书,其对古籍造成的损失究竟有多严重?时至今日,已经很难作出确切判断。《史记六国年表》云:“诗书所以复见者,多藏人家”。王充《论衡书解篇》云:“秦虽无道,不燔诸子,诸子尺书文篇具在”。这两条记载表明,至少在汉代,古籍中的精华部分——诗书诸子,都还完整地幸存了下来。
另一方面,由于所有的古籍都在宫廷留有备份,只要秦国不灭,可想而知,这些古籍便将一直完好地留存下去。然而,诸多古籍湮灭无踪,后世永不得复见,这却要特别感谢我们的项羽先生。
众所周知,项羽先生不爱读书,生性暴戾,伊攻入咸阳之后,首先是屠城,然后搜括金钱妇女,临去再是一把大火,烧秦宫室,火三月不灭。帝国的珍贵藏书,就此付之一炬。可怜唐、虞、三代之法制,古先圣人之微言,最终只化为若干焦耳的热量而已。
所以,刘大魁作《焚书辨》,毫不客气地指出,书之焚,非李斯之罪,实项羽之罪也。
单就秦国焚书而言,其所引起的实际损失,可能也并没有像想象的那样严重。《汉书艺文志》所载677种著作,其中不到524种,即77%,现在已不复存在。这个事实说明,汉以后的几个世纪,特别在印刷术流行前,文献损坏所造成的总的损失,也许甚至大于秦代的焚书。因此,可以想象,即使没有焚书之事发生,传下的周代的残简也不可能大大多于现在实际存在的数量。(注)
关于焚书,李斯并非始作俑者。前此,孟子有云:诸侯恶周礼害己,而皆去其典籍。《韩非子》也云:商君教孝公燔诗、书而明法令。到了后世,焚书更是屡见不鲜。
隋人牛弘作《上表请开献书之路》,历数书之五厄(不解何故,漏却项羽):
秦皇驭宇,下焚书之令。此则书之一厄也。王莽之末,长安兵起,宫室图书,并从焚烬。此则书之二厄也。孝献移都,吏民扰乱,图书嫌帛,皆取为帷囊。所收而西,载七十余乘,属西京大乱,一时燔荡。此则书之三厄也。刘、石凭陵,京华覆灭,朝章国典,从而失坠。此则书之四厄也。周师入郢,萧绎收文德之书,及公私典籍,重本七万余卷,悉焚之于外城,所存十才一二。此则书之五厄也。
明人胡应麟著《少室山房笔丛》,在牛弘所论五厄之外,再增补五厄,列为“十厄”:
隋开皇之盛极矣,未几皆烬于广陵;唐开元之盛极矣,俄顷悉灰于安史;肃代二宗洊加鸠集,黄巢之乱复致荡然;宋世图史一盛于庆厯,再盛于宣和,而金人之祸成矣;三盛于淳熙,四盛于嘉定,而元季之师至矣。然则书自六朝之后,复有五厄。
到了满清,大兴文字狱,倒霉的便不仅是书,更包括了著书者和藏书者。因触犯忌讳,生者凌迟杖毙,诛灭三族,死者剖棺戮尸,挫骨扬灰,如此案例已是不胜枚举。仓颉造字而鬼神哭,莫非鬼神早有先见,知有满清之劫,故而预为号恸乎?
文字狱之兴起,正值所谓的康乾盛世,持续近百年,时间之长,祸害之烈,株连之多,处罚之惨,力度之大,实属空前。
仅1772至1788年的乾隆文字狱,所列的2320种禁书和其他345种部分取缔的书中,只有476种幸存,不到所列数的18%,而这还是发生在印刷术业已普及的情况之下。
满清在焚书禁书之余,却也修书,即《四库全书》。然而,这其中又有猫腻。说起来,他们用的也是春秋笔法,寓褒贬于字里行间。但他们褒的都是谁呢?不仅他们自己,连过去的契丹、女真、蒙古、辽、金、元等,也一并褒赞在内。八杆子都打不着的关系,他们何必做这份人情?原因很简单,他们有一个最大的共同点,那就是对华夏而言是异族,是侵略者。而在编纂过程之中,对那些反映民族矛盾、民族压迫和汉民族战斗精神的作品,则是尽量摒弃和抽毁,对于不能不收录的名家名作,则大肆篡改。比如,岳飞《满江红》的名句,“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经过删改之后,变成了“壮志饥餐飞食肉,笑谈欲洒盈腔血”。
对此,鲁迅先生曾评价道,“单看雍正乾隆两朝的对于中国人著作的手段,就足够令人惊心动魄。全毁,抽毁,剜去之类也且不说,最阴险的是删改了古书的内容。乾隆朝的纂修《四库全书》,是许多人颂为一代之盛业的,但他们却不但捣乱了古书的格式,还修改了古人的文章;不但藏之内廷,还颁之文风较盛之处,使天下士子阅读,永不会觉得我们中国的作者里面,也曾经有过很有些骨气的人。”于是有叹,“清人纂修《四库全书》而古书亡。”相对于原始的火烧而言,这岂不是更高层次上的焚书吗?
如契诃夫所言,别人的罪孽,并不会使你变成一个圣人。尽管干过焚书之事的远非李斯一人,但这并不足以成为李斯开脱的借口。李斯的焚书,开了皇权政府赤裸裸地扼杀民众思想的先河,不仅在当时酿下了严重后果,也对后世产生了深刻的心理影响。
作品本身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如因而由此导致任何法律问题或后果,本站均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