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作者:猪路喝风    更新:2021-11-25 11:18
  树荫下,小小的百合正陪着一位坐在轮椅上的“人”。
  这人全身上下几乎没有一块完好的皮肤,呼吸也极为费劲,只一双眸子,仍是水光莹莹。望向百合,嘶声道:“我近日觉得越发累了,三年,上天又多给了我三年,真心的感谢,如今,我要去了。这一生,我无悔,但有憾!”说完,就闭上了眼睛。
  “妈妈!姚叔叔!”百合的声音发颤,哭道,“青姑,她去了!”
  听说,当年烟馆一场大火,几乎无人逃生,只有一个人,几乎被烧成焦炭,仍坚强的活了下来。
  田老爷的尸体,都被焚烧干净,什么都没有留下。
  王树用卖柔青的钱吸食大烟,又沉迷于花街枊巷。
  也早早而亡,据说他死时骨瘦如柴,身上全是杨梅大疮,死状极惨,看来,人真的不能做坏事,举头三尺,神明可鉴。
  如果酸甜苦辣咸是生活的五味,那我都想一一尝遍;
  如果世间的颜色有着千百万种,那么,我想为我的生活一一涂上不同的颜色!
  正文 第九章 洪佑蓝
  回顾往生,女子之魂喃喃道:“我不知是该感谢你,还是应该责怪你!前世你让我遇到那么多的折辱与痛苦,却让我失去这部分痛苦的记忆……”阎君笑而不答,女子之魂只得下殿去了。
  接着,又换男子之魂前来发难:“你这是早就设计好的,让我眼睁睁的看她受苦,却一点也不能帮助她!”
  阎君笑道:“你不是说,只要她开心,你甘心做一双平凡普通的眼睛么?都说人心不足,这仙家的心,一沾了情爱二字,也变得贪了么?再说了,这才是真正的人生,对她,我还算手下留情了!”
  男子之魂默默无语,阎君趁机道:“现下你有两条路可选,一是乖乖做你的眼睛,还是那样无声无息,无可作为;第二条路吗?”阎君沉吟片刻,“不,不行,此事关系重大,我得仔细考虑之后再说!”
  男子之魂刚有一线希望,当然不肯轻易放弃,一再要求,阎君却并非一般神仙,简直是铁板一块,最后,因了要随那女子之魂下世轮回,只得愤愤去了,孰料就因了他心中的嗔意,这一世,她的眼睛……
  “什么纸醉金迷?什么夜夜笙歌?什么灯红酒绿的大上海?我看,倒不如我们乡下!”茵茵又喝多了,在那里骂天骂地。
  也是,这里不是大世界,只是一个三流的小舞厅,虽然昏暗的灯光下,那些“布景”也显得“金壁辉煌”,但是仔细看去,却有些破败的况味。
  大凡有点钱的客人,也不会常来这里,大心有点姿色的舞女,也不会久困此处。
  茵茵除外,因为她是老板的“干女儿”,她不在这里撑台面,这个摊子谁来管?放着外面好好的花花世界不能去玩,大把大把的有钱公子不能去结识,茵茵经常不开心,总是借酒装疯。
  红兰就不同了,她有什么资本呢?老板之所以给她几个钱养着她,不外乎是因为这里实在没有什么舞小姐,再加上,茵茵喜欢红兰。
  茵茵常与红兰开玩笑:“红兰,红兰,又红又兰,像一支红蓝铅笔,你说,你哪里红来哪里兰?”
  红兰苦笑,“红兰”这名字叫起来是不好听,但总比什么梦露曼娜的强吧?自己本名洪佑蓝,改成“红兰”,也算没有忘本。
  “我怎么不是又红又兰?嘴唇抹得红通通,眼圈画得蓝汪汪,不是红兰,又是什么?明天我穿一件红上衣,一条蓝裙子,那才是真正的红蓝铅笔!”红兰嘴上凶巴巴,但眼里唇边都是笑意。
  是的,红兰生得的确不美,个子虽然不低,但却没有时下流行的水蛇腰,削肩膀,微微有些胖,自诩走的是“丰腴路子”,只是与瘦小些的客人共舞时,她总是把客人搞得团团转。
  五官模糊,没有什么特点,反正都是画出来的。
  只是那双眼睛……
  那双眼睛,虽然不时闪动着睿智的光芒,却因了那男子之魂的愤愤,扭曲成了一大一小,原本是一双秋水眼啊,现下,倒成了子母灯。
  红兰却不以为意,只是不经意间垂下额角发丝,遮掩一下,这几缕原本是“遮丑”用的头发,却给她平添了别样的味道。
  红兰与茵茵不同。
  茵茵是乡下女孩子,跟了小姐妹们来大上海做工,只为了一双红皮鞋,便下海做了舞女,又认了这里的老板做“干爹”,如今,她的鞋柜里随处可见的是各种款式的红皮鞋,可她却碰都不碰,难得穿一次,似乎这些,仅仅是她的收藏,而收集这些红皮鞋,则成了她的一种嗜好。
  红兰是地地道道的上海人,出生在一个小小的弄堂中,不知为了什么,自她懂事就没有见过爹爹姆妈,她一直跟着奶奶生活。
  奶奶是一个严肃的小个子女人,每天只是抿着嘴唇做生活,她靠着替别人缝缝补补旧衣服把红兰一点点拉扯大,直到红兰长到十六岁,奶奶灯尽油枯,终于去了。
  奶奶一生好强,从未向生活低头,红兰,却没有能做到这一点。
  给奶奶办后事,已是家徒四壁,她虽然识字,但在那个时候的上海,一个十几岁的女孩子,要想养活自己,除了出卖青春,还能做什么呢?
  辗转了两年的时候,她终于做了舞女,不过,也正是因为没有几分姿色,红兰倒是没有碰到对她有什么非份之想的男人,结识了茵茵后,她们两人感情很好,有时她入不敷出时,多亏了茵茵贴补。
  这天,照样装扮起来,红兰坐在后面,听着前台咿咿呀呀传来的歌声,那歌女懒洋洋的唱道:“乌云散,明月照人来……”红兰伸头向外看去,仍是漆黑一片,狂风四起,看来,是又要下一场大暴雨了,平常的好天气,这个小舞厅就没有什么客人光顾,现下这种天气,干脆回家,洗洗睡吧。反正也没什么客人,索性来到前面,选了一张台子坐下。
  茵茵的心情,却没有被这坏天气所影响,一直在她耳边絮絮的说道:“你知道不?那些大一点的舞厅,一般的舞小姐,一天的收入,就抵得上你半个月,那里的客人,也是又多金又大方,人还长得帅……”
  红兰斜睇她一眼,道:“要去那种地方,也得先看看自己是什么样子吧?宝马香车,自然要配玫瑰花一样的嘴唇,蔷薇花一样的面颊,像你,还差不多,我到了那里,只能乖乖坐在墙角,一个人坐到天明了,哦,不,也许会有人来理我,舞厅老板会派大班来,扔一张钞票在我脸上,小姐,拜托你回家照照镜子再来好不?这点钱你拿去,算是车马费,不要吓跑我的客人!”她学得绘声绘色,茵茵笑得都软了,整个人倒在她的杯里。
  两个人正在笑闹间,红兰忽然觉得有些异样,回头一望,但见一个面色有些苍白的年轻男子一双眼灼灼的,正望向自己,红兰在心底一声轻笑,那男子却向她挥了挥手,站了起来,走到二人面前,唇边含笑,开口道:“不知小姐可赏光,一起跳个舞?”说着,优雅的伸出一只手。
  虽然那男子的笑容让红兰有一种晕眩的感觉,她仍心知肚明,这人,要请的,是茵茵,她推了推为这男人俊美容颜而失神的茵茵,在她耳边小声道:“这人,是不是从你说的大舞厅来的?”说着,推茵茵起身,自己则更往椅子里面缩去,找了一个更加舒服的姿势,窝在那边,看俊男美女双双起舞,毕竟,这个小地方,很少见到这么帅且这么有风度的男人,再配上茵茵的美丽,真是珠联璧合啊。
  左手擎着一杯红酒,右手夹着一支烟,虽然对烟酒没有什么特别的嗜好,但红兰仍是一副十足十的舞女扮相,除去自身条件不理想外,红兰的表现,却是相当的“敬业”。
  都说酒至微醺,花看半开,灯下观美人,也许是对这个帅气的客人非常满意,茵茵在这昏暗的灯光下,竟显得明艳不可方物,美女就是美女啊!红兰在心底低叹,自己这辈子,也别想有她那般迷死人的风情了。
  摇摇头,再倒上一杯酒,又掏出一支烟,夹在指间,低头找火的时候,一只手从后面伸来,摁住了她的手,一个低沉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我一向不反对女人吸烟,而且,你吸烟的样子还有几分动人,但是,我怎么看你,都不像是坐在这里,吸烟等男人的人。”
  红兰不愿回头,准确的说,是懒得回头,男人嘛,推开窗子看看,外面的男人,就像天上掉下来的雨点一样多,不,甚至比雨点还多,只是,好的,又有几个?
  不如就这样,和茵茵一处混着吧。
  可那个男人却没有打算放过她,他走过来,斜倚在桌边,从手上端起她的酒杯,喝了一口:“你左手烟,右手酒,倒让我想起了一句词,”她仍不扭头看他,这人倒不觉自己无趣,仍接着道,“老夫聊发少年狂,左牵黄,右擎苍!”
  正说着,茵茵和那脸色苍白的男子一曲终了,回到台边,正巧,那男子在红兰左手,茵茵的舞伴,在红兰右手,借着几分酒意,红兰左手一指:“左牵黄”,右手一点“右擎苍”!说完,自己把自己逗得哈哈大笑,茵茵不解其意,倒是和她跳舞的男子反应奇快,笑道:“奇哥,我虽然成了猎鹰,但比起你来,却是天上地下,你只能混个阿黄了!”
  那个被叫做奇哥的男子并不生气,淡淡道:“没想到,我们因为避雨来到这小地方,却还真大有收获!”接着,他转动红兰的椅子,让她面对自己,道,“我叫曹奇,这是我二弟,赵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