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
作者:月星 更新:2021-11-25 09:15
假如我们不想让日本人也受一场被欺凌之苦,那么当日本以后受到大规模侵略时,我们是不是还要援助日本,把百万中国人送到那里,让无辜中国人的鲜血洒在敌国的疆土上?
对待日本人这样的人,是没有什么人道可讲的。人道只能施舍给弱者,善良者,而日本人生性好斗,凶残,野蛮,卑鄙,处处表现为一个强者的角色,我们没有必要给他们施舍人道,他们实际上也不需要我们给他们以人道。日本现在还时时流露出他们的扩张野心,并且死不认罪,我们完全没有必要给他们以人道,而可以向他们复仇。
但中国人又说:你要知道,如果我们复仇,那么说明日本侵略中国是对的。也就是说,中国还不能复仇。
人类社会中充满悖论和困惑,复仇和侵略似乎有相同的地方,二者的
正义与非正义似乎也分不很清楚,但是,二者是不同的。首先,二者产生的原因不同:复仇起因于自己被欺凌被蹂躏,而侵略却起因于自己的贪欲。其次,二者的目的不同:复仇是为了雪耻,为了争取祖国的荣誉和尊严。这正如一个人被许多人*着在地上爬并学狗叫,他学成武艺后要报仇,这是正当的。侵略却是为了夺取别国的财产,侵占它的土地,奴役它的人民,同时扩大自己的国力。最后,二者造成的结果不同:复仇将双方扯平了,维护了人类公平原则,而侵略却使天平倾斜,造成双方在造化面前受到不公平的待遇;侵略只证明邪恶是合理的,邪恶应当得到人们的拥护,而复仇却向全世界宣布了正义才是合理的,人类应当拥护正义。
总而言之,复仇与侵略是不同的,前者是合理的、正义的,后者是不合理的、非正义的。
有人认为,如果拥护复仇,那么说明侵略是对的,既然是对的,就不要复仇。要真是这样的话,那么一方一次又一次地侵略另一方,后者都只能被动挨打了?这种蠢物的意思是,人类只能存在侵略,而不能存在复仇。大概只有中国人才会这么说。
我们知道,杀人犯杀了人,法律要处死杀人犯。我们不能说法律既要处死杀人犯,就说明杀人犯杀人是对的,既是对的,就不该处死杀人犯;这倒是只许恶人作恶,不许恶人受罚。这种理论是站不住脚的。复仇的道理与此相同。
复仇是必需的,一则,它使得民族雪了耻,洗去了民族脸上的污点;二则,它减轻甚至去掉了民族的历史包袱,淡化了后代浓重的耻辱感;三则,
它使民族得到了荣誉和尊严;
四则,它提高了民族的世界地位;五则,它大大改造了民族的性格和思想;六则,它教训了侵略者,打击了它的气焰,使它以后不敢再欺侮他国,或者很少欺侮他国;七则,它使得世界对本民族产生敬畏,其他国家以后再也不敢来欺凌本民族;八则,即是前面说过的,它维护了人类公平原则,向全世界宣布人类应当拥护正义。
一个人受害,只能通过法律手段来复仇,若通过私人手段来复仇,法律还会惩罚他。但国家与人不同,人类没有强大的法律与法庭来强迫所有国家的争纷都通过法律来解决,一个国家受了他国的侵略与蹂躏,要么她饶恕后者的罪行,容忍自己所遭受的一切,要么她惩罚后者,而要惩罚后者,只能靠自己,而不能靠什么法律之类的东西。不难明白,复仇是借自己之手伸张正义。既然这样,一个国家向另一个国家复仇时也像侵略者一样进入这个国家进行烧杀抢掠,我们都只能承认了。
但是到此中国人还不想复仇,他们说:“复仇是一种原始的、低级的行为。”这就不能复仇么?简直要让人喷饭。我们的国民太高尚太伟大了,所从事的一切都是高尚伟大的事业。我们丢掉了尊严、荣誉、人格,我们阉割了自己的人性,我们忘却了那惨绝人寰的一幕,我们冷淡了数十万被日本人蹂躏的女同胞,不去复仇,却原来只是为了一个虚名:“不能做原始低级的行为。”我们中国人太童稚可爱了,当人类已经成为罪恶的渊薮时,当人类已经成为魔类时,当人类已经糜烂时,发臭时,我们还在守身如玉,还想做一头圣洁的羔羊。这不是已可笑之至么?这样说当然还不能说服那些反复仇者。但是他们的理论也同样是一种谬论。如果说复仇是原始的、低级的行为,那么报恩又何偿不是,这样看来,报恩也不对了?那么人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复仇,报恩,都不能要,人还是人么?人的思想和行为的准则到底是什么?
报恩,复仇,这是人类数千年来发展而成的两种行为准则,连这都不能要,那么倒是那种出生才几年的行为准则才能要了?原始的、低级的行为就不能要么?人如果没有原始低级的行为,又怎能繁衍生息?谁能说,人之所以能够繁衍生息是由人的高尚伟大的思想和行为促成的?在我看来,复仇纵然是一种原始的、低级的行为,也无法说明我们就不能复仇。我认为,原始的、低级的行为也同样需要。这样的话人才更像人,而不会成为如中国人所描述的那种人:这种人的最初的、原始的、原本的情欲等等东西完全被他们抽空,只剩下一个文明人的空壳,实际上也就是一个完全异化的人。
但是到此中国人还不想复仇,他们又会说,“冤冤相报何时了?”我们仍不能复仇。可惜的是,假如这场冤仇真的无“了”时的话,那么责任也完全应当让日本人承担。因为如果不是日本人最先蹂躏中国,又何来中国向他们讨还血债一事?又怎么会发生这样的没完没“了”的仇杀?如果日本人承认复仇是正当合理的,那么他们在我们复仇完后就不会进行反复仇,又怎么会产生没完没“了”的仇杀?──是不是日本人可以说“我们打了你,你不能复仇,你敢复仇,我们就可进行反复仇,反过来打你”?试问,假如日本人第二次侵略中国,我们是否得为了防止那没完没“了”的仇杀,从而第二次饶恕日本?假如日本第三次侵略中国,我们是否还得为防止那没完没“了”的仇杀,从而第三次饶恕日本?假如日本无数次地侵略中国,我们是否都得饶恕它?我们有什么理由因为可能会产生没完没“了”的仇杀而不复仇?
但是到此中国人还不想复仇,他们又会说:“我们中国唐朝时曾侵略过朝鲜,元朝时侵略过日本,你说我们中国该向日本复仇,那么人家又该怎么向我们复仇?”这简直就是强词夺理了。我不得不对着他们这些博爱的、宽大的人说:“可怜的人啊!朝鲜可以向我们中国复仇,但是日本则不然,因为元朝并不属于中国,而属于今天的蒙古人民共和国。曾有人说中国的成吉思汗多么的伟大,征服过俄罗斯,当时鲁迅就反驳说,我们当时其实和俄罗斯一样,正遭受蒙古族的侵略。所以我们没有理由去承担元朝所犯下的罪行。就算元朝是中国的吧,它也并没有在日本民族的心灵上留下多深的创伤;作为史实是,元朝两次侵略日本都打败了,最后一次甚至全军覆没,日本在那两次战争中不但没蒙受屈辱,反而赢得了荣耀,日本到现在还要来向我国复仇不是太过份了么?就算日本现在还可以复仇吧!那也不能说明中国不可为自己在近现代史上遭受日本的侵略而复仇。这好比你家和另一家人,两家此前从未来往,也从不认识,后来他家的一个流氓糟踏了你的母亲,你当然得向他家报仇,否则你还是人吗?但在同时同刻,你家一个流氓在不知道自己的母亲被他糟踏的情况下也糟踏了他家的母亲,人家也得复仇。两家都得为自己遭受的侮辱而复仇,相互仇杀就这样产生了。”我这样打比方虽然太刺激人,但在论证上并无任何错误。一句话,就算日本可以为它曾受元朝侵略而报复现在的中国,但中国更可以为她在近现代史上受日本侵略而报复日本,直至将它从地球上抹掉。
中国人反对复仇的理由太多了,五花八门,刁钻古怪,应有尽有。本文所列举的只是影响比较大或略有影响的而已,还无法,也没有必要把所有那些言论都列举出来。我只想告诉那些废物,连巍巍大山都被推倒了,那些小土包又起什么作用呢?
中国反对复仇的理由如此之多,却多是为了别人,从来没有一个中国人说:“我们不复仇,是为了祖国!”中国人的祖国观念淡薄至于如此,正是中国多年来教育的结果。
中国人,为了祖国,复仇吧!
复仇是符合宇宙法则的。宇宙法则是什么呢?即是:在宇宙中,正和反,上和下,左和右,阴和阳,作用力和反作用力,正电和负电……都是相生相克的,有此即有彼,无此即无彼:这是宇宙的法则,也是人类的法则。在人类社会中,相反的两种东西也应并存,侵略和复仇即是如此。日本侵略过中国,中国就要给它一个反作用力,向日本复仇。
大造化对于每一方都是公平的。我们被侵略,蒙受奇耻大辱,而日本却没蒙受耻辱,这公平么?我们死了3500万人,而日本在中国领土上却只死了几十万人,这又公平么?我们只有向日本复仇,来维持这一公平。
其实,人都是拥护复仇的。法律处死或用其他刑罚惩罚杀人犯,这即是复仇。社会上发生的千千万万的复仇事件,人们多半是肯定的。复仇主题充塞于小说、电影和电视,这更足于说明人们是拥护复仇的。复仇是人的天性,而不复仇却是毁掉这一天性。
复仇是为了存“天理”,也为了存“人欲”。
对待日本人这样的人,是没有什么人道可讲的。人道只能施舍给弱者,善良者,而日本人生性好斗,凶残,野蛮,卑鄙,处处表现为一个强者的角色,我们没有必要给他们施舍人道,他们实际上也不需要我们给他们以人道。日本现在还时时流露出他们的扩张野心,并且死不认罪,我们完全没有必要给他们以人道,而可以向他们复仇。
但中国人又说:你要知道,如果我们复仇,那么说明日本侵略中国是对的。也就是说,中国还不能复仇。
人类社会中充满悖论和困惑,复仇和侵略似乎有相同的地方,二者的
正义与非正义似乎也分不很清楚,但是,二者是不同的。首先,二者产生的原因不同:复仇起因于自己被欺凌被蹂躏,而侵略却起因于自己的贪欲。其次,二者的目的不同:复仇是为了雪耻,为了争取祖国的荣誉和尊严。这正如一个人被许多人*着在地上爬并学狗叫,他学成武艺后要报仇,这是正当的。侵略却是为了夺取别国的财产,侵占它的土地,奴役它的人民,同时扩大自己的国力。最后,二者造成的结果不同:复仇将双方扯平了,维护了人类公平原则,而侵略却使天平倾斜,造成双方在造化面前受到不公平的待遇;侵略只证明邪恶是合理的,邪恶应当得到人们的拥护,而复仇却向全世界宣布了正义才是合理的,人类应当拥护正义。
总而言之,复仇与侵略是不同的,前者是合理的、正义的,后者是不合理的、非正义的。
有人认为,如果拥护复仇,那么说明侵略是对的,既然是对的,就不要复仇。要真是这样的话,那么一方一次又一次地侵略另一方,后者都只能被动挨打了?这种蠢物的意思是,人类只能存在侵略,而不能存在复仇。大概只有中国人才会这么说。
我们知道,杀人犯杀了人,法律要处死杀人犯。我们不能说法律既要处死杀人犯,就说明杀人犯杀人是对的,既是对的,就不该处死杀人犯;这倒是只许恶人作恶,不许恶人受罚。这种理论是站不住脚的。复仇的道理与此相同。
复仇是必需的,一则,它使得民族雪了耻,洗去了民族脸上的污点;二则,它减轻甚至去掉了民族的历史包袱,淡化了后代浓重的耻辱感;三则,
它使民族得到了荣誉和尊严;
四则,它提高了民族的世界地位;五则,它大大改造了民族的性格和思想;六则,它教训了侵略者,打击了它的气焰,使它以后不敢再欺侮他国,或者很少欺侮他国;七则,它使得世界对本民族产生敬畏,其他国家以后再也不敢来欺凌本民族;八则,即是前面说过的,它维护了人类公平原则,向全世界宣布人类应当拥护正义。
一个人受害,只能通过法律手段来复仇,若通过私人手段来复仇,法律还会惩罚他。但国家与人不同,人类没有强大的法律与法庭来强迫所有国家的争纷都通过法律来解决,一个国家受了他国的侵略与蹂躏,要么她饶恕后者的罪行,容忍自己所遭受的一切,要么她惩罚后者,而要惩罚后者,只能靠自己,而不能靠什么法律之类的东西。不难明白,复仇是借自己之手伸张正义。既然这样,一个国家向另一个国家复仇时也像侵略者一样进入这个国家进行烧杀抢掠,我们都只能承认了。
但是到此中国人还不想复仇,他们说:“复仇是一种原始的、低级的行为。”这就不能复仇么?简直要让人喷饭。我们的国民太高尚太伟大了,所从事的一切都是高尚伟大的事业。我们丢掉了尊严、荣誉、人格,我们阉割了自己的人性,我们忘却了那惨绝人寰的一幕,我们冷淡了数十万被日本人蹂躏的女同胞,不去复仇,却原来只是为了一个虚名:“不能做原始低级的行为。”我们中国人太童稚可爱了,当人类已经成为罪恶的渊薮时,当人类已经成为魔类时,当人类已经糜烂时,发臭时,我们还在守身如玉,还想做一头圣洁的羔羊。这不是已可笑之至么?这样说当然还不能说服那些反复仇者。但是他们的理论也同样是一种谬论。如果说复仇是原始的、低级的行为,那么报恩又何偿不是,这样看来,报恩也不对了?那么人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复仇,报恩,都不能要,人还是人么?人的思想和行为的准则到底是什么?
报恩,复仇,这是人类数千年来发展而成的两种行为准则,连这都不能要,那么倒是那种出生才几年的行为准则才能要了?原始的、低级的行为就不能要么?人如果没有原始低级的行为,又怎能繁衍生息?谁能说,人之所以能够繁衍生息是由人的高尚伟大的思想和行为促成的?在我看来,复仇纵然是一种原始的、低级的行为,也无法说明我们就不能复仇。我认为,原始的、低级的行为也同样需要。这样的话人才更像人,而不会成为如中国人所描述的那种人:这种人的最初的、原始的、原本的情欲等等东西完全被他们抽空,只剩下一个文明人的空壳,实际上也就是一个完全异化的人。
但是到此中国人还不想复仇,他们又会说,“冤冤相报何时了?”我们仍不能复仇。可惜的是,假如这场冤仇真的无“了”时的话,那么责任也完全应当让日本人承担。因为如果不是日本人最先蹂躏中国,又何来中国向他们讨还血债一事?又怎么会发生这样的没完没“了”的仇杀?如果日本人承认复仇是正当合理的,那么他们在我们复仇完后就不会进行反复仇,又怎么会产生没完没“了”的仇杀?──是不是日本人可以说“我们打了你,你不能复仇,你敢复仇,我们就可进行反复仇,反过来打你”?试问,假如日本人第二次侵略中国,我们是否得为了防止那没完没“了”的仇杀,从而第二次饶恕日本?假如日本第三次侵略中国,我们是否还得为防止那没完没“了”的仇杀,从而第三次饶恕日本?假如日本无数次地侵略中国,我们是否都得饶恕它?我们有什么理由因为可能会产生没完没“了”的仇杀而不复仇?
但是到此中国人还不想复仇,他们又会说:“我们中国唐朝时曾侵略过朝鲜,元朝时侵略过日本,你说我们中国该向日本复仇,那么人家又该怎么向我们复仇?”这简直就是强词夺理了。我不得不对着他们这些博爱的、宽大的人说:“可怜的人啊!朝鲜可以向我们中国复仇,但是日本则不然,因为元朝并不属于中国,而属于今天的蒙古人民共和国。曾有人说中国的成吉思汗多么的伟大,征服过俄罗斯,当时鲁迅就反驳说,我们当时其实和俄罗斯一样,正遭受蒙古族的侵略。所以我们没有理由去承担元朝所犯下的罪行。就算元朝是中国的吧,它也并没有在日本民族的心灵上留下多深的创伤;作为史实是,元朝两次侵略日本都打败了,最后一次甚至全军覆没,日本在那两次战争中不但没蒙受屈辱,反而赢得了荣耀,日本到现在还要来向我国复仇不是太过份了么?就算日本现在还可以复仇吧!那也不能说明中国不可为自己在近现代史上遭受日本的侵略而复仇。这好比你家和另一家人,两家此前从未来往,也从不认识,后来他家的一个流氓糟踏了你的母亲,你当然得向他家报仇,否则你还是人吗?但在同时同刻,你家一个流氓在不知道自己的母亲被他糟踏的情况下也糟踏了他家的母亲,人家也得复仇。两家都得为自己遭受的侮辱而复仇,相互仇杀就这样产生了。”我这样打比方虽然太刺激人,但在论证上并无任何错误。一句话,就算日本可以为它曾受元朝侵略而报复现在的中国,但中国更可以为她在近现代史上受日本侵略而报复日本,直至将它从地球上抹掉。
中国人反对复仇的理由太多了,五花八门,刁钻古怪,应有尽有。本文所列举的只是影响比较大或略有影响的而已,还无法,也没有必要把所有那些言论都列举出来。我只想告诉那些废物,连巍巍大山都被推倒了,那些小土包又起什么作用呢?
中国反对复仇的理由如此之多,却多是为了别人,从来没有一个中国人说:“我们不复仇,是为了祖国!”中国人的祖国观念淡薄至于如此,正是中国多年来教育的结果。
中国人,为了祖国,复仇吧!
复仇是符合宇宙法则的。宇宙法则是什么呢?即是:在宇宙中,正和反,上和下,左和右,阴和阳,作用力和反作用力,正电和负电……都是相生相克的,有此即有彼,无此即无彼:这是宇宙的法则,也是人类的法则。在人类社会中,相反的两种东西也应并存,侵略和复仇即是如此。日本侵略过中国,中国就要给它一个反作用力,向日本复仇。
大造化对于每一方都是公平的。我们被侵略,蒙受奇耻大辱,而日本却没蒙受耻辱,这公平么?我们死了3500万人,而日本在中国领土上却只死了几十万人,这又公平么?我们只有向日本复仇,来维持这一公平。
其实,人都是拥护复仇的。法律处死或用其他刑罚惩罚杀人犯,这即是复仇。社会上发生的千千万万的复仇事件,人们多半是肯定的。复仇主题充塞于小说、电影和电视,这更足于说明人们是拥护复仇的。复仇是人的天性,而不复仇却是毁掉这一天性。
复仇是为了存“天理”,也为了存“人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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