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4章
作者:北海卧龙    更新:2021-11-25 02:49
  老者替[思维教练]辩护说:“毕竟他从保钓看出大陆没有做好动武的准备,这也不容易了。”
  “这有什么呀?这是他的老思路了。”安妮不服气地说:“1999年李登辉宣布从东沙岛和太平岛同时撤军,改由新成立的“海岸巡防总署”的巡防大队来驻守,将了大陆一军。那时他就写了篇《要解决台湾问题,必须先解决东沙和南沙问题》。说如果收了东沙、南沙要比在台海演习和试射导弹更有用。李登辉放手让大陆收,大陆都不敢收,显然大陆是怕恶化与东盟的关系。如果不解决东沙南沙问题,就直接对台湾进行军事行动,形成东沙南沙的军事力量真空,后果不堪设想。周边力量会蜂拥而至,只要发生军事冲突,失去岛屿主权问题还算是轻的,更严重的是国际干预有了借口,东沙和南沙可能被国际接管,并成为军事干预台湾问题的跳板和前哨站。到那时,大陆面对就不单是在东沙南沙无心恋战的台湾巡防大队了。”
  “有道理。钓鱼岛和东沙、南沙是一个道理。”老者语气沉重地说:“这次的保钓登岛行动怎么就那么巧呢?会不会是被人利用,提前试探出了大陆方面的底牌呢?”
  安妮犹豫地说:“有这个可能。不过现在还没有情报证据。”
  “即便中国占了钓鱼岛恐怕也没用,美国还有第二手棋呢。”安妮又开始现学现卖了:“中国打台湾,美国打朝鲜你怎么办?”
  老者听了一愣。安妮见状开始滔滔不绝地说了起来:“台湾的南翼是东沙、南沙;钓鱼岛算是中路,北翼就是北朝鲜。大陆武力攻台,美国立刻军事介入的借口并不充分。但是却很容易在北朝鲜问题上寻找借口,例如在核武器问题上,借口六方会谈破裂,突袭北朝鲜的核设施。现在美国有隐形战机,总比1981年以色列靠战机超低空密集编队突袭拉克的核反应堆容易吧?这种外科手术式的突袭,国际影响比较小,可以很方便地控制战争的陷入深度。从简单的警告,让中国面临两线作战的威胁,知难而退;到发动一场局部战争推翻北朝鲜金正日政权,考验中国敢不敢在武力攻台的同时,进行第二次抗美援朝。”
  “古语有云:‘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不谋万世者,不足以谋一时’啊。”老者感叹到。
  “我一直在考虑一个能反制阿尔忒弥斯的计划。”老者想是在自言自语:“现在我们已经收集了不少有关阿尔忒弥斯计划的情报,大致搞清了她的框架,反制是有可能的。人家是温水煮青蛙,引而不发。我们不能总是这样被动,处处受人牵制。中国人现在还像室睡着了的狮子一样怎么行?必须有人来惊醒他。必要的时候不惜置之死地而后生,也一定要反客为主。”
  “置之死地而后生?”安妮低声重复了一遍,然后说:“不如我们就把这个反制计划叫做‘再造中华’怎么样?”
  “不!我已经想好了。为了保密和掩盖意图起见,这个反制计划就叫……”老者一字一顿地说出了两个字:“——龙咒!”
  政改噩梦
  就在台湾大选风波闹得沸沸扬扬的同时,2004年4月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香港特区基本法附件的解释,使得香港社会围绕政制发展问题的激烈争拗暂时告一段落。
  事情还得从2003年香港的七一游行说起。香港的游行并不新鲜,1997年香港主权移交以来,“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都会在7月1日(回归纪念日假期)游行至政府总部,表达加快中国和香港民主步伐的诉求。因香港政府想赶在2003年7月9日将《国家安全(立法条文)条例》草案提交立法会通过的争议,2003年的游行,改变了原定的计划。反对政府立法的民间人权阵线(简称“民阵”,其前身是于1997年组成的香港民间团体630另类回归联席)接办了7月1日的游行,号召市民上街表达反对立法的意愿。最终成了香港继六四游行后最大型的一次游行活动。
  游行的举办者,呼吁参与者穿着黑色衣服,以示抗议立法。游行队伍原定在下午2时30分,由铜锣湾维多利亚公园的足球场出发,经怡和街、轩尼诗道、金钟道、皇后大道中,最后抵达位于炮台里的政府总部。
  实际参加游行的人数,以至游行的路线,都远远超乎主办团体的意料。当时大批身穿黑色衣物的市民由铜锣湾和天后地铁站湧入指定集合地点。有鉴于对上一次游行进行期间,警方指大多数游行人士不过中途插队,然后中途离开,把游行人数大幅削减的缘故,为了让警方点算正确游行人数,不少市民坚持要进入维多利亚公园范围,令人龙挤在维多利亚公园周边道路,一直东延至炮台山地铁站附近。游行队伍在2时半出发,龙尾到了晚上接近10时才抵达政府总部。由于人数太多,大部分的游行人士改于中环雪厂街附近作终点。主办团体估计游行人数超过50万,警方公布的数字是35万人。事后警方承认低估游行人数。游行虽以反对23条立法为主题,游行人士同时提出不同的诉求,如要求董建华下台、官员梁锦松、叶刘淑仪辞职、加快民主步伐等。游行和平进行,普遍认为反映香港的公民素质良好。
  7月5日,为减少民怨,香港政府就23条立法作出3项让步。董建华宣布修改原草案条文,……
  7月7日,行政会议成员自由党主席田北俊突然辞去行政会议成员一职,自由党宣布不再支持政府的草案。政府明白草案无法在立法会通过,宣布撤回草案。
  7月9日,仍然有5万多人于立法会门外举行“七九烛光晚会”,以示对整项运动的支持。
  民建联因贯彻支持尽快立法,违背了“七一游行”反对立法的诉求,使部分市民对民建联产生负面评价,导致民建联于2003年11月23日的区议会选举惨败,主席曾钰成引咎辞职。
  随后,香港政改的主题改为“争取07、08普选”。争拗的焦点也集中到了《基本法》的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的第七条:“2007年以后各任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如需修改,须经立法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行政长官同意,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和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的第三条:“2007年以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法案、议案的表决程序,如需对本附件的规定进行修改,须经立法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行政长官同意,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这两条规定。
  人大常委会的这次释法,确认“2007年以后”,含2007年。但是“如需”修改,是指可以进行修改,也可以不进行修改。是否需要进行修改,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应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报告,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基本法》,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确定。这实际上是把启动香港政改的“按钮”交给了“特首”。
  针对《基本法》的解释权到底是在中央还是在地方的质疑。全国人大副秘书长乔晓阳指出:中国是单一制而不是联邦制的国家,地方的权力都是来自中央的授权。在联邦制的国家,地方授予联邦权力,没有给联邦的权力保留在各州里。而在单一制的国家里,香港没有“剩余权力”可言。根据《基本法》,香港享有全国人大和中央政府给予的其他权力。也就是说,香港本身没有权力,如果有需要,还要再由全国人大或中央政府授予。这种解释完全是符合法理的。
  [思维教练]看到传统媒体对人大释法的高度称赞,如:《人大释法解香港争拗很必要》、《发展符合香港实际情况的民主制度》、《重归政制发展的正确轨道》、《拥护人大决定循序推进民主》、《港工商界人士:港政制发展必须循序渐进地进行》等等。
  但是在网络论坛上,[思维教练]却看到不少的不同声音。包括他所熟悉的[读书狼],竟然写了篇《香港——你的需要谁知道?》。看后,[思维教练]用QQ给对方发了句:“没想到我们这个培训班,竟然还有你这样一个‘自由主义’者。”
  [读书狼]回了个鬼脸说:“我这个‘自由主义’根本不算严重,只是说毕竟香港人民的需要,只有香港全体人民才最清楚。行政长官不能简单地代表。如果香港行政长官不向中央反映、提出香港人的‘需要’呢?按照没有修改的行政长官产生办法,香港人能换掉行政长官?这样一来岂不是陷入了‘第二十二条军规’的悖论?香港立法会的产生办法也存在类似的情况。香港现在还没有全民普选的类似众议院的机构,那么香港的需要到底谁最知道呢?”
  这还真的把最崇尚逻辑的[思维教练]难住了,虽然这比那些在网上整天高喊“民主”、“普选”的自由主义者温和的多。
  [读书狼]继续说:“我认为,应该采取这样的一种设计:如果香港人能征集到足够的签名,或有足够的社团联名,就应该视同香港的‘需要’。有了这种‘需要’,行政长官就必须向中央政府提出‘需要’。当然,香港人提出自己的“需要”,而不是由行政长官提出,只是一种权利,而不是最终的权力。